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成都市工程技术园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
成都市工程技术园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委员会一、简介:根据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价机构体系〉的通知》(成职改[2002]1号)和《关于印发〈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职改字[2002]2号)文件精神,设立成都市工程技术园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
受理全市企事业单位(含非国有企业,科技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资格评审,同时,经市职改办审核同意可受理中央、省在蓉单位及其他省、(地)市的委托评审。
评委会办公室设在成都市园林管理局人事处,负责评委会日常工作。
二、申报评审范围:全市申报评审工程技术园林初、中级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评审条件1、技术员:大学专科、中等专业学校毕业,见习期一年满。
2、助理工程师:○1获双学位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一年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或取得技术员职称任职资格二年;中等专业学校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任职资格四年。
○2取得职称计算机C级合格证书;科技知识合格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积分达到192学分(共同科目58分、专业知识134分)。
3、工程师:○1博士学位获得者;获双学位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任职资格二年;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任职资格四年;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职称任职资格四年。
○2取得职称计算机B级合格证;外语C级合格证;科技知识合格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积分达到192学分(共同科目58分、专业知识134分)。
四、申报材料报送要求:申报人将申报材料报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查核实,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区(市)县职改办、市级主管部门或政府人事代理机构审核签署意见后,统一报送成都市工程技术园林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对不属于本评委会评审范围、不具备评审标准条件等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1、《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一式一份,见附件一);2、《专业技术人员职务任职晋升推荐表》(一式九份,见附件二);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二份,见附件三);4、取得现任职称资格受聘以来本人政治思想和业务工作总结(一式一份);5、《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近三个年度,一式一份);6、本人代表作(代表本人工作能力和学术技术水平的论文、论著、学术报告、专题技术学术或成果总结等,如系合作或集体完成,应具体说明本人承担的内容和起作用,一式一份);7、其他证明材料(最高学历证明,职称计算机、外语考试合格证或免试等有效期内的证明,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积分登记册,现任职称资格证,获奖证书,成果鉴定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均一式一份),此项材料的复印件均需本人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签章;8、《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一式一份,见附件四);9、属委托评审的应报送委托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出具的委托函(一式一份);10、报送的材料一律用钢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清楚,各种表的各栏目必须全填,没有内容可填的栏目写“无”.统一使用《成都市职称资格申报材料专用袋》,并详细填写申报材料目录。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才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才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2.12.27•【字号】成人社发[2012]202号•【施行日期】2012.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正文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才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人社发〔2012〕202号)各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据《成都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20年)》的精神,我局研究制定了《成都市人才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2年12月27日附件:成都市人才工作站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成都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20年)》,为我市加快推进现代化和国际化、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提供人才智力支撑,并切实抓好人才工作站建设,努力为各类人才发挥作用提供创新创业平台和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才工作站旨在以产业园区和企业为依托,促进人才智力与产业项目的有机融合,支持人才及其团队向园区集聚,引导企业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同时改进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方式,直接服务站内专家和人才。
其主要任务是:(一)开展产业及企业发展战略咨询和技术指导;(二)围绕企业发展急需解决的重大关键技术难题,组织人才及其团队与企业研发人员开展项目联合攻关;(三)引导企业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的技术成果,在企业共同开展转化和产业化,培育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四)与人才及其团队共建人才培养基地,联合培养企业所需人才。
(五)为站内专家和人才提供人事人才公共服务。
第三条人才工作站按照政府大力支持、区域合理配置、按需提供服务、实现合作共赢的原则设立。
人才工作站以设站园区(单位)命名。
成都市职称评定
一、政策依据(一)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印发〈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118号);(二)成都市人事局关于印发《成都市人事代理试行意见》的通知(成人发〔1997〕50号);(三)《成都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办法(试行)》(成职改字〔1999〕3号)。
二、办理对象人事档案托管在成都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市人才中心),且人事代理合同在有效期内的流动人员。
三、申报条件提示:请仔细阅读申报条件,确定自己属于认定还是评审,两者任选其一(一)认定(符合认定条件的,则无须通过“评审”方式)取得国家统招学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大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三年;2.本科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一年;3.硕士研究生毕业,且已参加工作。
(二)评审(达不到认定条件的,通过“评审”的方式)取得职称计算机C级证书,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中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五年;2.非国家统招学历(成教、函授、自考、网教、电大)大专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三年;3.非国家统招学历(成教、函授、自考、网教、电大)本科生毕业后参加工作满一年。
四、申报专业申报专业详见《专业类别》。
五、申报时间(一)认定全年均可申报。
(二)评审建筑类专业申报时间为4-8月,其余专业申报时间为7-9月。
六、申报流程及资料(一)申报根据申报类别提交以下材料至市人才中心申报:1.认定(注:以下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张)(1)《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1份(贴照片);样本浏览(2)学位证(专科生除外)、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3)与申报专业相关的论文1份(3000-5000字);样本浏览(4)工作与思想方面总结1份(1500-2500字);样本浏览(5)一寸标准证件照1张。
2.评审(注:以下所有材料请使用A4纸张)重要提示,以下材料不适合于教师系列(高校、高职、中专、技校、中学、小学)申报评审,申报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请登录四川教育网。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成都市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社会化评审试行办法》的通知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成都市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社会化评审试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公布日期】2009.11.13•【字号】成职改字[2009]2号•【施行日期】2009.11.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正文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成都市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社会化评审试行办法》的通知(成职改字〔2009〕2号)各区(市)县职改办,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适应成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需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打破体制内外的界线,探索建立面向全社会的人才评价体系和机制,现将《成都市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社会化评审试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三日成都市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社会化评审试行办法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推进我市人才社会化评价工作,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评审原则第一条职称社会化评审按照个人申报、社会评价、单位聘用、政府指导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二条凡在成都地区工作,与单位确立了人事、劳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不论户籍、档案、身份和单位性质,不受单位职务数额和结构比例限制,符合申报条件的,均可自主参加社会化职称评审,评审通过后取得成都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第三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与待遇挂钩,作为用人单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依据。
第二章评委会和申报点的设立第四条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职改办)根据我市人才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按照先行试点、逐步推广的方式,构建全市社会化职称评审和服务体系。
第五条市级行业业务主管部门、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服务机构等可根据本部门(单位)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申请设立专业技术职称社会化评审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
第六条市职改办经审核后,对符合相应条件的部门、单位予以审批,委托其设立相应专业评委会。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2012年职称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2012年职称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2.03.19•【字号】•【施行日期】2012.03.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成都市2012年职称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市)县职改办,市级部门职改办、各有关单位:《成都市2012年职称改革工作要点》已经2012年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九日成都市2012年职称改革工作要点为推进我市“五大兴市战略”和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加大人才开发力度,加快改革完善人才评价机制,根据国家、省职称改革工作精神,特制定我市2012年职称改革工作要点。
一、围绕中心,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一)推广构建社会化人才评价服务体系,实现全域成都人才无障碍评价。
做好职称社会化评审申报点的管理和服务工作,在我市重点企业和产业功能园区建立评审申报点。
指导新闻等系列(专业)职称评审委员会拓展社会化人才评价工作。
(二)拟制实施《成都市有突出业绩初中级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评价办法(试行)》,在我市初、中级职称评审中试行“以用定评”的新型评价方式,切实为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提供评价服务“绿色通道”。
(三)紧密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打破人才评价体制机制障碍,拟制《关于统筹规范专业技术执业资格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实现职业(执业)资格与职务任职资格的互通互认,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更加有效的人才评价服务。
二、探索创新,推进人才评价公共服务(四)探索拓展人才评价方式和渠道。
指导区(市)县开展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初、中级职称评审工作。
由市农委牵头完成全市农村实用人才高级职称评审工作。
(五)探索把职称评价工作延伸到产业发展的第一线。
成都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办法(试行)
成都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办法(试行)成职改字〔1999〕3号 1999年3月10日非公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是我国宝贵的人才资源。
为了规范我市非公有制经济专业技术人员职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简称“任职资格”,以下同)申报评审工作,客观、公正地评价其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及工作业绩,深入发掘和充分利用人才资源,促进我市科技和经济发展,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以下办法(试行):一、凡在本市经国家、省、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并持有生产、经营等合法执照的个体、私营、外商投资、港澳台独资及其他无上级主管部门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具有合法居留权,并在上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专业技术的中方人员,均可根据人事档案关系按规定程序申报职称(任职资格)。
二、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任职资格)应当具备国家、省、市统一规定的各专业技术系列或专业相应职务的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以及学术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和工作业绩等基本条件,由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评审,报政府人事(职改)部门审批,所获得职称(任职资格)在成都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有效。
三、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应当坚持科学合理设岗、明确职责、对岗申报、公开推荐、择优评聘的指导性原则,推荐评审职称(任职资格)应当坚持本人申报、群众评议、组织或法人审核、逐级申报推荐的基本程序。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任职资格)应详实提交本人职称(任职资格)申报材料,由本人所在经济组织人事管理部门审查(未设人事管理部门的由法人审查),经领导研究或法人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指政府人事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街道办事处、具有人事代管权的企业或科技机构等);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按行政隶属关系上报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委会办公室。
成都市职改办职称评审办法及要求
成都市职改办职称评审办法及要求(一)评审条件:五大生(党校、职大、夜大、函大、成人教育、电大),有工作单位一、初级评审条件:中专毕业满5年参加评审大专毕业满3年参加评审本科毕业满1年参加评审二、中级评审条件:专科毕业满7年参加评审本科毕业满5年参加评审研究生毕业满2年参加评审三、高级评审条件:博士研究生毕业满2年(二)已取得相应职称晋升下一级别的:一、大专以上学历取得初级职称满四年,可参加中级职称评审二、大专以上学历取得中级职称满五年,可参加副高级职称评审三、本科以上学历取得副高级职称满五年,可参加正高级职称评审(以上为我市一般情况评定审职称所参照)(三)职称晋升及初、中、高级职称评审所需材料(申请人必须携带原件)1、毕业证、职称计算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一寸免冠彩照4张(A4纸张)2、结合本人申报专业论文(主要是本人工作经历以及参与过的工程建设)(3000字、A4纸张)3、《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申请表》(1份、A4纸张)4、《政治思想和个人业务工作总结》(1500字、A4纸张)5、《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近3年工作考核,最多填写3份、A4纸张)6、《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1份、A4纸张)7、档案袋封面(1份、A4纸张)(四)职称申报时间以及证书下发时间:初级每个月都可以申报,申报后1-2个月发放证书;中级职称一年两次,上半年是在5月份申报资料,下半年是在10月份申报资料,都是在申报完资料的两个月左右发放批文和职称证书;高级一年只申报一次,在每年6-12月申报资料,次年的5月左右发放批文和职称证书;工程系列职称分类:建筑、建筑施工、园林设计、水利、水利水电、机械、给排水、机电、机械制造、电气技术、工民建公用设备、消防水电、电力、装饰装修、安全、通信工程、窑炉、水电安装、市政、自动化、园林、电子信息、冷冻、机械设计、计算机科学、道路与桥梁、环境艺术设计、电气、船舶技术、热处理、地质勘测、市政工程、机电一体化、土木工程、建筑预算、工程测量、冶炼、园林建筑、建筑工程、测量、电气自动化、生物技术、建筑管理、化工、测量、采矿、制冷维护、食品科学工程、建筑装饰、暖通、路桥、电子、医学检验、腐蚀与防护、平面设计、建筑设计、机电设备、机电设备安装、设备安装、电子仪表、汽车维修、材料学、检测、环境保护、勘测测量、爆破与拆除、工程经济管理1。
2023年度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预安排表
2023年度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预安排表2023年度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预安排表1. 引言2023年度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预安排表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审过程中的预期安排和时间表的规定。
职称评审是对专业技术人才能力和水平的一种认定和评价,对于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和水平、激励其科研积极性和创新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2. 背景2023年度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预安排表的制定是基于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才培养的需要。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各行各业对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而职称评审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的重要评价标准,必须及时和科学地进行规划和安排。
3. 2023年度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预安排表内容3.1 时间安排根据《2023年度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预安排表》,评审工作将分为初评、复评和终评三个阶段进行。
初评阶段将于XX月XX日开始,复评阶段将于XX月XX日进行,终评阶段将于XX月XX日结束。
具体时间将在后续公布。
3.2 评审要求本次职称评审将对申报人的科研成果、专业技术水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要求申报人提供详实的申报材料和资料,并配合评审工作的开展。
3.3 注意事项根据预安排表相关规定,申报人需仔细阅读评审细则,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在评审过程中需遵守相关规定,配合评审机构的工作,确保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
4. 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专业技术人员,参与职称评审是对自己专业水平和综合能力的一次全面检验。
我们需要充分重视职称评审的重要性,认真准备申报材料,提高自身专业水平和能力,积极参与科研和学术活动,为职称评审打下坚实的基础。
5. 总结通过对2023年度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预安排表的分析和理解,我们了解到职称评审是对专业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的一次考核,也是对个人综合素质的一次检验。
在申报过程中,我们需要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真实、详实的材料,并配合评审工作的开展。
需要不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和能力,积极参与科研和学术活动,为未来的评审打下坚实的基础。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成都市试行专业技术职称社会化评价机构体系》的通知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成都市试行专业技术职称社会化评价机构体系》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公布日期】2009.09.29
•【字号】
•【施行日期】2009.09.29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人力资源综合规定
正文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成都市试行专业技术职称社会化评价机构体系》的通知
各区(市)县职改办,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成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需要,增强人才资源使用和评价机制活力,进一步做好人才产销衔接工作,我市将不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试行推广职称社会化评审,通过创新工作机制,拓宽服务范围,探索建立以技术水平、实践经验、创新能力和工作业绩为标准的人才社会化评价体系。
现将《成都市试行专业技术职称社会化评价机构体系》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二00九年九月二十九日成都市试行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社会化评价机构体系。
成都市职称评审条件
成都市职称评审条件作为四川省省会城市,成都市的职称评审条件在全国范围内也具有一定的权威性和参考性。
以下就成都市的职称评审条件进行详细说明。
一、职称评审对象成都市的职称评审对象包括在成都市行政区域内工作并已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成人高等教育入学考试的人员,其职称评审主要包括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和教育工作者职称评审。
二、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条件1. 中级职称评审条件(1)已获得本专业大学本科或者本专科学历,并在本专业工作满5年;或者符合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要求,持有全国性注册证书,并在本专业工作满5年。
(2)在本职业发明创造或在实际工作中有显著成果或突出贡献。
(3)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当的专业技术职务,如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高级中医师等。
2. 高级职称评审条件(1)已取得中级职称,且在本专业工作满4年;或者符合国家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要求,持有全国性注册证书,并在本专业工作满4年。
(2)从事的工作具有一定的理论深度,或者具有较高的实践能力,在本职业方面做出了突出贡献。
(3)取得高级(或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如高级经济师、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高级中医师等。
三、教育工作者职称评审条件1. 初级职称评审条件(1)已获得大学本科学历,并从事教育工作满2年,且在本专业、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业务能力和基本的业务成果。
(2)已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并除实习以外在高等院校从事课程教学或者研究生培养工作,在本专业、本学科领域有一定的业务能力和基本的业务成果。
2. 中级职称评审条件(1)已取得初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学历,且在从事教育工作的基础上,本专业工作年限不少于4年。
(2)具有一定的学术造诣和业务水平,有相应的论文、著作或科研成果。
(3)取得与所聘岗位相当的专业技术职务,如高级教师、高校副教授等。
3. 高级职称评审条件(1)已取得中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学历,且在从事教育工作的基础上,本专业工作年限不少于5年。
关于成都市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预安排的公告
关于成都市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预安排的公告关于成都市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预安排的公告1. 前言成都市作为中国西部地区重要的经济、文化和科技中心之一,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评价一直是该市发展的重要一环。
为了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才的素质和水平,推动科技创新和社会发展,市专业技术人才评审部组织了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预安排,并公开向广大人员宣布。
2. 装备自我发展的足够素养成都市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预安排旨在倡导专业技术人员加强自身素养和能力的提升。
如今,职称已成为衡量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和职业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准。
各位专业技术人员应该不断提升自身的知识储备、技能水平和创新能力,以应对日益激烈的竞争和挑战。
3. 了解评审流程和要求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预安排要求各位参评人员详细了解评审流程和要求。
在准备评审材料时,要严格按照要求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并在书面材料中清晰地阐述自己的工作成果、专业贡献和创新成就。
参评人员还需了解评审委员会的专业领域和标准,以便更好地展示自己的专业能力。
4. 充分展示个人能力和创新成果参评人员应在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中充分展示个人能力和创新成果。
通过详细陈述自己的研究项目、实践经验和学术成果,可以向评审委员会展示自己在专业领域的深度和广度。
在评审材料中提供与专业技术相关的证明材料,如专利证书、获奖证书等,也可以进一步加强个人的评价。
5. 评审结果的公示和奖励机制成都市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预安排将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评审,并在评审结束后及时公示评审结果。
评审结果的公示将为广大专业技术人员提供一个良好的参考和学习平台,激励更多人员积极踊跃地参与专业技术职称评审。
根据评审结果,市专业技术人才评审部将会对获得职称评定的人员予以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总结:通过参与成都市2023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预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将能够进一步提升自身的学术水平和职业发展,全面展示自己的专业能力和创新成果。
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职改字〔2002〕2号各区(市)县人事(劳动)局、市级各部门、高新区人事劳动局:为进一步规范评审组织、统一评审程序、保证评审质量,经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二○○二年六月十日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适应西部大开发和加入WTO的新需要,实现国际间人员资质互认,使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在专业学术技术、能力水平等方面的评价尽快与国际通行的方式以及国家实行的执(职)业资格制度接轨,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职称资格评价体系,切实保证客观、公正、准确地进行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下称职称资格),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具备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在受聘于某一专业技术职务时,应具有的前提条件它依照国家、省、市颁布制定的一系列标准条件和程序,在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申报基础上,通过社会化的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经政府人事(职改)部门审批认可。
第三条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称资格后,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实际工作需要,按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或职数限额管理自主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二、评委会及同行专业组第四条本市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下称评委会)是政府人事(职改)部门组建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专家评价机构,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具备条件的行业业务主管部门或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评委会日常工作和专家服务工作。
第五条本市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以市属专家为主体,在建立学术技术专家库的基础上,逐步实行计算机随机确定评委会成员。
评委会根据专业面及工作量大小,一般由7-25名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一至二人,任期二年。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文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文件成职改办〔2018〕577号关于2018年度申报评审农业专业技术系列中级职称资格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区(市)县职改办,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根据我市2018年职称工作的安排和部署,现就2018年度申报农业专业技术系列中级职称资格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评审范围我市市级各部门(单位)中符合申报农技系列中级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同时受理各区(市)县所属单位统一委托评审。
二、申报基本条件2018年12月31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报农艺、畜牧、兽医、农机、水产专业技术中级职务任职资格:1、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以上.2、相关专业本科或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农艺(畜牧、兽医、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农业相关工作满4年以上。
3、相关专业中专毕业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取得助理农艺(畜牧、兽医、工程)师任职资格满5年以上.4、符合《成都市有突出业绩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评价办法(试行)》规定的农技人员,可破格申报。
三、个人申报请申报人员于2018年10月11日—11月12日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右侧“个人用户"—“成都市专技人才信息系统”()按照系统提示注册并在“职称申请”栏目填个人信息,保存成功后将纸质材料报送到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统一报送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统筹城乡和农业委员会人事处,地点:成都市天府大道北段蜀锦路68号C栋1308室,咨询电话:61883525).四、报送评审材料的要求1、《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申报名册》(一式一份,申报单位统一交到主管部门汇总,需交纸质版和电子版)。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一份).3、《专业技术人员职务晋升推荐表》。
职称申报都必须有高一级职称或三年以上资深的同级职称的单位技术负责人或同行专家共2人推荐.单位推荐经办人员和推荐专家都要有签名和联系电话,评审专家和各级职改部门可据此直接联系考核。
2023年度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预安排表
2023年度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预安排表一、引言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
在职称评审中,预安排表是一个关键的文件,它规定了评审的时间、流程和相关要求。
针对2023年度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预安排表,本文将深入探讨其内容和意义,希望能够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一重要的文件。
二、2023年度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预安排表的内容概述根据2023年度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预安排表,评审时间定于每年的5月至6月,评审分为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环节。
评审对象包括初、中、高级职称,涵盖了教育、医疗、科研、工程等多个领域。
预安排表还详细规定了评审的流程、标准和注意事项,以确保评审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三、对2023年度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预安排表的深入解读1. 评审时间安排根据预安排表,评审时间定于每年的5月至6月。
这一时间段恰逢工作单位的最繁忙时期,因此参与评审的专家和评委往往需要在工作之余拿出时间进行评审工作。
这就对专家和评委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较高的要求,也需要评审机构提供充分的保障和支持。
2. 评审流程和标准根据预安排表的规定,评审分为资格审查、专家评审和公示等环节。
在资格审查阶段,评审机构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步审查,以确定申请人的基本资格。
在专家评审阶段,评审机构将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评审,对申请人的专业水平和成果进行评定。
在公示阶段,评审结果将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和评议。
这一流程保证了评审的全面、公正和透明。
3. 评审对象和领域预安排表规定了初、中、高级职称的评审对象,涵盖了教育、医疗、科研、工程等多个领域。
这种涵盖面的设计,有助于调动各行各业的积极性,同时也有利于在各领域选拔出真正具有专业水准和实际成绩的人才。
四、结论与展望通过对2023年度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评审预安排表的深入解读,我们更加全面地了解了评审的时间安排、流程和标准,以及评审对象和领域的涵盖范围。
imssek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办法
^| You have to believe, there is a way. The ancients said:" the kingdom of heaven is trying to enter". Only when the reluctant step by step to go to it 's time, must be managed to get one step down, only have struggled to achieve it.-- Guo Ge Tech成职改字[2002]2号关于印发《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区(市)县人事(劳动)局、市级各部门、高新区人事劳动局:为进一步规范评审组织、统一评审程序、保证评审质量,经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2002年6月10日主题词: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办法通知报送:省职改办抄送:在蓉非国有企业、科技机构(份数:400份)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适应西部大开发和加入WTO的新需要,实现国际间人员资质互认,使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在专业学术技术、能力水平等方面的评价尽快与国际通行的方式以及国家实行的执(职)业资格制度接轨,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职称资格评价体系,切实保证客观、公正、准确地进行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下称职称资格),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具备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在受聘于某一专业技术职务时,应具有的前提条件,它依照国家、省、市颁布制定的一系列标准条件和程序,在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申报基础上,通过社会化的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经政府人事(职改)部门审批认可。
成都市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社会化评...
成都市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社会化评...————————————————————————————————作者:————————————————————————————————日期:成都市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社会化评审试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加快推进职称评审社会化、专业化、科学化,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经成都市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职改办)批准纳入职称社会化评审试点的职称系列(专业)中级职称评审。
第三条(实施原则)职称社会化评审按照个人申报、社会评价、单位聘用、政府指导的原则开展工作。
第二章组织第四条(实施机构)全市职称社会化评审工作在市职改办领导下,由专业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组织实施。
第五条(评委会设立)专业评委会由市职改办批准后设立。
市级行业主管部门以及符合条件的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服务机构,可依据本办法申请设立专业评委会。
第六条(评审专家库)专业评委会设置评审专家库。
评审专家库成员在市内外相关专业专家中遴选产生,数量应至少在评委会成员数量的3倍以上。
评审专家库设立及专家成员的调整,应报市职改办审批。
第七条(评审专家条件)评审专家库专家成员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作风正派。
(二)一般应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为在职人员,业绩、成果、影响突出的可适当放宽。
(三)具有较高专业技术水平,并取得相应系列(专业)高级职称满3年。
(四)在所从事的专业领域有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学术造诣较高,研究成果显著,在本地区、本行业有较大影响。
第八条(评委会办公室)专业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评委会日常工作和职称评审的组织实施,包括专家库管理和个人职称申报受理并初审、组织评审、通知评审结果、发放资格证书等。
第九条(评审申报点)市工业集中发展区、行业协会和社会服务机构等可申请设立专业技术职称社会化评审申报点。
成都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成都市科学技术协会关于开展专业技术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成科协[2011] 37 号市属民营科技型企业: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工作意见》的精神,稳定民营科技型企业科技人员队伍建设,支持民营科技型企业的发展,今年我们将在全市市属民营科技型企业中继续开展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申报时间和地点:申报时间:2011年6月7日至10月30日。
申报地点:成都市科学技术协会进修学院(成都市贝森南路18号B幢507、509)。
联系电话:81710257 81710258联系人:高彦旭二、申报对象:市属民营科技型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申报范围:初、中、高级工程系列(除建筑系列),见附件1)。
四、申报程序:(见附件2)凡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将有关申报材料,报送成都市科学技术协会企事业部建立技术档案。
职称外语、计算机考试的规定可登陆成都市人事考试网查询或下载:。
五、申报条件(见下表):六、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报送要求(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见附件4):1、单位需将填报名册、所填写资料、所需论文同时报送电子文档或将文档发送至成都市企事业部邮箱中:cdkjxy@。
2、其他证明材料(全日制学校学历证明,职称英语、计算机考试或免试等证明,现任职称资格证,获奖证书、成果鉴定及其他主要业绩证明材料等复印件,均一式一份),此项材料的复印件均需本人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审核签章,并在材料初审时带上原件。
3、上报材料每人一袋,材料袋封面统一粘贴《成都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申报材料专用袋》(见附件3,一式一份)。
4、报送的评审材料内容要具体、真实、无误,一律打印,各种表的各栏目必须全填,没有内容可填的栏目必须写上“无”,非选择项目用笔划去。
七、《职称申报指南》详见科协网站(/)八、评审费用:根据物价局的相关规定执行。
评审费用在报送材料时一并交清。
附件:1、各类专业技术职称一览表;2、民营企业科技人员专业技术职称申报流程;3、《成都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资格申报材料专用袋》封面;4、职称资格申报评审材料的有关规定。
2023 成都高级职称评审政策
2023 成都高级职称评审政策2023年成都高级职称评审政策是对于职场人员职称评定的一项重要政策,以下是关于该政策的相关参考内容:1. 职称评审的目的和意义:2023年成都高级职称评审旨在选拔和培养优秀的高级职称人才,提高职场人员的综合能力和专业水平,推动人才队伍的建设,促进行业发展。
2. 评审条件:2023年成都高级职称评审对申报者的条件提出了一系列要求,包括具有较高的学术、技术或管理水平;在自己的领域内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等等。
3. 评审程序:申报人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包括个人简历、论文或科研成果、项目经验等。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这些材料进行初步评审,并根据初评结果进行复审。
最后,评审结果将通过公示或通知的方式进行发布。
4. 评审标准:2023年成都高级职称评审对不同行业和专业领域提出了相应的评审标准。
对于学术方面,评审将考察申报人的学术研究成果和影响力;对于技术方面,评审将考察申报人的专业技能和实践经验;对于管理方面,评审将考察申报人的领导能力、团队管理能力等。
评审标准的制定根据不同领域和行业的特点和需求进行具体的规定。
5. 奖励政策:2023年成都高级职称评审中,评定为高级职称的人员将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
例如,在职称薪资等方面会有适当的提高;在职称待遇、职务晋升等方面会有相应的激励措施。
这些政策的制定旨在鼓励更多的人才积极参与职称评定,提高整体的职称水平和行业发展。
6. 宣传和培训:政府和相关行业协会将加大宣传力度,宣传2023年成都高级职称评审的相关政策和信息,提高职场人员的认识和参与度。
同时,会开展相关的培训活动,对申报人员进行指导和辅导,帮助其更好地准备和申报高级职称。
综上所述,2023年成都高级职称评审政策将注重选拔和培养优秀的高级职称人才,通过一系列的评审条件、程序、标准和奖励政策来推动职场人员的专业发展,为行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和保障。
这将对于提高整体的职称水平、推动行业发展和提高社会生产力都具有重要意义。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布日期】2020.12.21•【字号】川人社发〔2020〕31号•【施行日期】2021.02.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正文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川人社发〔2020〕31号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相关部门:现将《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0年12月21日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称评审委员会第三章申报审核第四章组织评审第五章评审服务第六章监督管理第七章法律责任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称评审管理,规范职称评审程序,保证职称评审质量,提升职称评审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称评审管理暂行规定》(人社部令第40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称评审是按照评审标准和程序,对专业技术人才品德、能力、业绩的评议和认定。
职称评审结果是专业技术人才聘用、考核、晋升等的重要依据。
对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以下称用人单位)以及自由职业者开展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职称评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科学公正评价专业技术人才的职业道德、创新能力、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
第四条职称评审按照申报、审核推荐、逐级审查、审核受理、专家评审、结果公示、确认备案等程序组织实施。
第五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负责全省职称综合管理和高级职称评审组织实施工作,健全职称制度体系,完善职称评价标准,创新职称评价机制,加强职称评审监管;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职称评审综合管理、相关职称评审组织实施和职称推荐申报等工作;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职称评审综合管理、相关职称评审组织实施和职称推荐申报等工作。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成都市专业技术职业(执业)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成都市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认定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办法(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职位职称【发文字号】成职改字[2012]2号【发布部门】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发布日期】2012.09.27【实施日期】2012.09.27【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成都市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认定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办法(试行)》的通知(成职改字〔2012〕2号)各区(市)县人社局(职改办),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进一步打破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根据《成都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成都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2-2020年)》,我市拟开展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认定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工作。
现将《成都市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认定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办法(试行)》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成都市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认定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办法(试行)》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七日成都市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认定为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办法(试行)第一条目的依据为加快推进现代化和国际化、打造西部经济核心增长极,更好地发现和评价人才,根据国家职称改革工作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评价方式参照国家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考试文件精神,结合专业技术岗位和职业(执业)资格应用的实际,对符合我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以下简称“职称”)评定条件的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可认定相应专业和等级(初、中级)的职称。
第三条适用对象在职在岗已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取得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的人员。
第四条申报条件按照现行初、中级职称评定的有关规定,申报认定人员除应具备专业技术职业(执业)资格外,还应符合规定的学历(初级应为中专及以上学历,中级应为大专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级别职称外语、职称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初级应有职称计算机C级合格证;中级应有职称外语C级合格证、职称计算机B级合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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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成职改字〔2002〕2号各区(市)县人事(劳动)局、市级各部门、高新区人事劳动局:为进一步规范评审组织、统一评审程序、保证评审质量,经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二○○二年六月十日成都市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适应西部大开发和加入WTO的新需要,实现国际间人员资质互认,使专业技术职称资格在专业学术技术、能力水平等方面的评价尽快与国际通行的方式以及国家实行的执(职)业资格制度接轨,建立专业化、社会化的职称资格评价体系,切实保证客观、公正、准确地进行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根据国家、省、市的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下称职称资格),即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具备专业知识和技术水平,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在受聘于某一专业技术职务时,应具有的前提条件它依照国家、省、市颁布制定的一系列标准条件和程序,在专业技术人员个人申报基础上,通过社会化的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经政府人事(职改)部门审批认可。
第三条专业技术人员取得职称资格后,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及实际工作需要,按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或职数限额管理自主聘任专业技术职务。
二、评委会及同行专业组第四条本市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下称评委会)是政府人事(职改)部门组建的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专家评价机构,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具备条件的行业业务主管部门或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人事部门,负责评委会日常工作和专家服务工作。
第五条本市各类专业技术职称资格专家评审委员会以市属专家为主体,在建立学术技术专家库的基础上,逐步实行计算机随机确定评委会成员。
评委会根据专业面及工作量大小,一般由7-25名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一人,副主任委员一至二人,任期二年。
评委会按专业(学科)由3名以上同行专家组成若干个评议组。
评委会成员行使评审表决权。
第六条本市各类评委会的委员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资格,其中具有正高级职称资格或享受正高级待遇的委员不低于四分之一,中青年专家比例不低于四分之三。
各评委会可在中央、省驻蓉科研院所、高等院校及其它企事业单位中聘请1-3名专家,但应征得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推荐认可。
第七条评委会专家应具备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恪守职业道德,熟悉职称改革有关政策规定,遵守评审纪律,认真履行评审工作职责。
长期从事本专业工作,精通本专业领域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担任本专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3年以上,在同行专家中具有较高的知名度,是本专业(学科)的技术、学术带头人。
第八条评委会办公室按照上述条件提出拟设评委会专家组成人员名单,经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后,进入评委会专家库,各评委会的评委均从评委会专家库中产生。
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
本市获得国家、省、市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国务院和市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入选以及留学回国和引进的具有博士学位的副高级以上职称的专家直接进入评委会专家库。
第九条评委会按规定评审权限范围受理全市企事业单位(含非国有企业、科技机构)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资格评审,同时,经市职改办审核同意可受理中央、省在蓉单位及其他省、(地)市的委托评审。
三、申报、评审及审批第十条职称资格评审按照个人申报、社会评价、单位聘用、政府指导的原则开展工作,全社会都应当尊重个人申报权。
申报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符合职称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评审材料报本单位人事部门审查核实,按行政隶属关系,由区(市)县职改办、市级主管部门或政府人事代理机构审核签署意见后,统一报相应专业评委会办公室(报送材料的具体时间由各评委会办公室根据工作情况确定并负责通知,但年内必须完成当年的申报评审及审批工作)。
申报评审副高级以上职称资格的,需经市职改办复核签署意见(本市职称资格申报材料报送要求见附一)。
第十一条评审材料的收受和审核工作由各评委会办公室负责。
对材料不完整、填写不清楚的,应通知申报人在限定时间内补办。
对不属于本评委会评审范围、不具备评审标准条件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不予受理,并告知申报人。
第十二条评审工作的实施由各评委会负责组织,采取会议形式进行,会务工作由评委会办公室具体承办。
基本步骤如下:1.专家评审工作预备会议。
评委会组织评委及聘请的同行专家学习有关评审工作的政策规定、评审标准条件及工作纪律,通报评审材料收受情况;分发评审材料,做好评审安排。
2.专家审阅评审材料。
每个申报人的材料应由三名同行专家审阅,一人主审,两人辅审;审阅人应认真、仔细地审阅申报人的全部材料,主审人做好简明扼要的审阅材料记录,与辅审人研究写出评语初稿。
3.专家同行评议。
同行评议在评委会的专业(学科)组进行,专业(学科)组长负责本专业组的同行评议工作。
主审人应向专业(学科)组逐一介绍所审人员的详细情况,根据评审标准条件提出初审意见,经专业(学科)组充分讨论评议后,进行无记名投票推荐;主审人进一步完善评语,向专业组宣读并通过后,作为专业组评审意见记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相应栏内,并将《材料审阅记录表》等评议材料以会议纪要形式写成书面材料交评委会办公室存档备查。
4.评审表决会议。
评审表决会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主持,到会评委必须达到或超过评委会成员的三分之二才能举行。
评审表决会议首先应介绍通报上一次评审表决会议情况,进一步学习有关政策规定、评审标准条件及工作纪律,进一步讨论研究需要明确和统一认识的有关问题;专业(学科)组长向评委会汇报同行评议的情况,逐一介绍申报人员(包括被专业组否定的人员)的基本情况,宣读专业组评语、排序、投票结果,回答评委质疑展示有争议人员的全部评审材料。
评委在认真讨论、独立思考的基础上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同意票占出席会议评委会总人数二分之一以上(评委总数为25人的,应占出席会议评委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为通过。
如有到会成员半数以上认为情况不清楚,需要调查或补充材料的,暂不表决作为“暂缓”人员处理。
评委会办公室按评审表决会议的结果将申报人的材料按“通过”、“未通过”、“暂缓”三种情况分类,并将表决结果填入《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组织意见”栏,评委会主任委员签字,填写评审表决日期,加盖评委会印章:同时填写《成都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结果送审名册》、《未通过人员名册》、《暂缓人员名册》,将评审表决会议基本情况、评审结果以及专项问题处理办法等写成“XXX评委会第X次评审会议纪要”存档备查。
第十三条各评委会评审通过的职称资格,必须报经相应人事(职改)部门审批,未经批准的评审结果无效。
职称资格的审批手续,由具有相应审批权限的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
第十四条职称资格审批报送的材料包括:评委会工作纪要,包括评审工作简况、评审表决会议基本情况、参评总人数、通过人数、未通过人数、暂缓人数、需要说明的问题;《评审结果送审名册》、《未通过人员名册》、《暂缓人员名册》(均一式一份)以及送审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第十五条经评审未通过和“暂缓”人员,由各评委会办公室以评委会名义向呈报单位行文通知。
未获通过人员,一般不得复议,一年内也不得重新申报。
如有专业(学科)组同行评议时获全票通过,评委会表决时仅差一票而未获通过或确属个别评审不准确的,由所在单位详细陈述理由,上级主管部门核实,即初级经区(市)县职改办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查同意,中级经市职改办审查同意,方可送原评委会复议。
第十六条职称资格审批办事机构应在评审工作结束后一个月内,将审批的评审结果通知申报人。
获得职称资格的人员应在六个月内持评审结果通知书,到职称资格审批办事机构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办理《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第十七条评委会办公室应在职称资格审批公布后及时清退评审材料,妥善保存评审过程中评委会的相关材料;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应妥善保管评审的全套材料,并将批文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立卷归入本人人事和业务考绩档案。
四、监督与纪律第十八条政府人事(职改)部门对评委会的评审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受理举报、申诉并负责核查和裁定。
市纪委监察局驻人事局纪检组监察室对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评审依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实施监督。
接受人民监察员以及社会舆论的监督。
第十九条在职称资格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度。
申报人提交的评审材料应当真实可靠。
有伪造学历、资历、外语、计算机考试成绩、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积分登记、论文著作、科研成果、获奖证明、工作业绩等弄虚作假行为者,一律取消其申报资格,已取得职称资格的予以撤销;自查实之日起,3年内不得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对责任人视情节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
第二十条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公开、考核、评议”的推荐办法和分级负责制的要求进行申报、推荐工作,认真审核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地签署意见。
不得为不真实的材料提供证明,不得为弄虚作假的人员提供帮助。
用人单位在职称资格评审工作中蓄意弄虚作假、集体串通舞弊的,停止该单位两年职称资格评审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评委会每年应至少召开一次评审会议。
因特殊原因不能保证一年召开一次评审会议或不能按时开展评审工作的,应报经市职改办同意。
未经同意,评委会办公室推迟、拖延评审时间影响专业技术人员正常晋升的,责令其限期改正。
对不能坚持评审标准,违反评审纪律的评委会办公室,要视情节停止其工作。
凡超越权限、扩大范围,其评审结果一律无效。
第二十二条评委会和专业(学科)组成员应遵守评审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实行回避制度,不得对弄虚作假材料知情不报,不得私自更改申报人材料和评委会评议结果,不得为申报人游说、拉票,不得接受申报人及其所在单位的宴请和礼品、礼金,不得利用职权徇私舞弊或打击压制申报人。
评审期间,未经批准不得与申报人接触。
违反规定者,取消其评委和专业(学科)组成员资格,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第二十三条评委会应独立行使评审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向评委会及专业(学科)组施加影响,授意通过谁或不通过谁。
对操纵、暗示评委会及其委员、专业(学科)组及其成员,造成不良后果的,取消评审通过的职称资格,对授意者及有关人员给予通报批评。
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评审专项费管理第二十四条根据四川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收费标准的通知》(川价字费〔1999〕265号),成都市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高级职称每人次320元,中级职称每人次200元,初级职称每人次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