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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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工作管理暂行办法

就业工作机构以及职责 (2)

就业中心岗位职责 (5)

岗位1(主任岗) (5)

岗位2(副主任岗) (5)

岗位3(科员) (6)

岗位4(就业专员) (6)

毕业生就业指导 (7)

毕业生就业推荐 (7)

毕业生就业方式 (8)

就业协议 (8)

违约 (9)

户口、档案托管 (10)

出国(出境)留学、工作 (11)

就业方案编制 (12)

派遣 (12)

就业纪律 (13)

其它规定 (14)

毕业生就业工作机制 (14)

就业指导人员工作制度 (16)

应届毕业生就业率上报制度 (17)

毕业生跟踪调查制度 (19)

毕业生资源信息上报制度 (21)

缓就业申报审核暂制度 (22)

就业指导人员工作制度 (23)

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措施和指导服务 (25)

总则

第一条毕业生就业工作要以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就业工作暂行规定》和广东省“十三五”期间毕业生就业工作为指导,紧紧围绕促进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进一步转变毕业生就业观念,引导毕业生自觉地把个人理

想同国家需要结合起来,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特别是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鼓励支持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建立市场导向、政府调控、自主择业为主、学校推荐为辅、学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就业机制,努力实现毕业生充分就业。

第二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学院工作的重要部分,不仅关系到学生个人理想是否得以实现,更是维护稳定与构建和谐社会的本质要求。认真做好每一个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是我院“以学生为本,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思想的重要体现。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好坏是衡量我们学院教育、教学质量与办学成果的重要标准之一,也是学院品牌得到家长承认和社会认可的重要渠道。

第三条为规范我院毕业生的就业工作,进一步提高就业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我院所有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学生。

就业工作机构以及职责

第四条我院的毕业生就业工作在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全面落实省教育厅要求的“一把手工程”。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院长担任;成员包括教务处、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后勤保卫处、院办以及各系(部)的

负责同志,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就业指导中心,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直接对学院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履行职能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实行学院和系两级管理,各系设立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小组组长为系“一把手”小组成员由系领导和辅导员组成,一般为三到四人。

第六条各系毕业生就业工作小组接受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

第七条就业指导中心是学院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的职能部门,负责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

(一)全面统筹毕业生就业工作,组织展开毕业生就业指导、就业服务和毕业生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学生就业工作研究;

(二)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意见,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有关政策文件和规章制度,制定毕业生就业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规范毕业生行为;

(三)负责毕业生的资格审查和资料统计工作,并按时将相关数据归口上报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

(四)为用人单位和毕业生提供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组织展开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双向选择”活动;

(五)负责毕业生的推荐工作,对签订的就业协议实行监督管理,维护就业协议的严肃性;

(六)按照教育厅的要求编制毕业生就业建议方案;

(七)组织毕业生鉴定,办理毕业生离校手续;

(八)组织开展毕业生的调研活动,就业跟踪服务,负责学院与用人单位的沟通、联系;

(九)负责就业报到证的发放与人事档案的收寄;

(十)负责毕业生档案信息及就业情况等的其他工作。

(十一)完成主管行政部门和学院领导布置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各系毕业生工作小组就业工作的主要职责:

(一)全面负责本系毕业生就业管理和服务工作;

(二)结合本系实际情况,组织开展就业指导和毕业生教育活动;

(三)广泛收集需求信息,积极开展本系毕业生的推荐工作;

(四)按时完成本系毕业生资格审查和信息统计工作

(五)预编本系毕业生就业建议方案;

(六)负责本系毕业生的毕业鉴定、离校派遣工作;

(七)组织做好本系毕业生的就业跟踪,就业率统计等工作;

(八)完成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布置的其它工作;

(九)各系负责人为该系毕业生就业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分管系领导为主要负责人

就业中心岗位职责

岗位1(主任岗)

一、认真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及省教育厅、就业指导中心的有关文件,严格执行就业政策,领导全中心人员积极开展工作。

二、主持就业指导中心的全面工作,负责全院毕业生就业的全面工作。根据学校的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就业方案;依据国家和省、市的就业政策,制定本校的就业实施意见和办法。

三、协调好各系、部、处、室的工作关系,主动沟通信息,为圆满完成年度就业率而努力工作。

四、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及时了解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状况,向院领导提供毕业生质量、就业率的可靠信息。

五、负责学院毕业生推荐工作。

六、负责就业经费的管理。

七、参与有关就业方面对外事务的联系。

八、完成学院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岗位2(副主任岗)

一、协助主任对部门进行管理,做好上传下达的工作

二、协助主任处理好与企业的协作关系,学习企业的先进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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