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职业技术学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要求,落实风廉建主体责任和X委监督责任,深入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根据有关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指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的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第三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
加强日常管理,切实抓苗头、管小节、纠小错,使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奔高线。
(二)坚持动辄则咎、及时纠偏。
对存在轻微违纪行为的员干部,依纪给予轻处分或组织调整,把问题解决在初始阶段,防止小错酿成大错。
(三)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
对存在严重违纪行为的员干部,综合考虑其情节性质、后果影响、悔错纠错等情况,依纪给予重处分或作出重大职务调整,防止员干部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四)坚持有腐必反、纪法衔接。
保持惩治腐高压态势,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犯罪的,做好立案审查、纪律处分和案件移送,确保全校各级组织和员队伍的纯洁性。
第四条学校把运用“四种形态”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主体责任的重要方式,作为关心爱护员干部的重要手段,加强组织领导,统领全工作,督促指导各总支(直属支部)、各单位(部门)按照分工履行好各自责任,形成统筹推进、齐抓共管、层层落实的工作格。
第五条学校X委把践行“四种形态”作为履行监督责任的重要内容和检验工作的标准,聚焦“六大纪律”,深化“三转”,对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理,坚持纪严于法、治病救人,防止小错酿大错,真正体现对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第六条各总支(直属支部)、各单位(部门)把运用“四种形态”作为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抓手,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对分管范围内的管治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把运用第一种形态作为基础和关键并形成常态。
浅谈国有企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之对策
浅谈国有企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之对策【摘要】国有企业作为国家重要的经济支柱,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
加强内部监督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体系,确保监督措施有效落实。
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对企业各项经营活动的监督和管理,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强化领导班子建设,培养高素质、廉洁的领导干部,确保企业管理层的清廉经营。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倡导廉洁从业,加强对员工的教育和引导。
提升企业整体素质,推动企业向现代化、国际化发展,对策的有效性已经逐步显现。
展望未来,国有企业将在监督执纪的指导下,实现更好的发展。
【关键词】国有企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策、内部监督、规范经营、领导班子、党风廉政、企业素质、有效性、发展前景1. 引言1.1 概述国有企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国有企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指监督执纪工作中的纪律教育、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和执纪问责四种形式。
这四种形态是国有企业监督执纪工作的基础,对于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和发展至关重要。
纪律教育是通过制定规章制度,加强员工纪律教育,推动企业员工自觉遵守规章制度,形成良好的企业文化。
批评教育是对员工不当行为进行批评和指导,引导其认识错误,改正错误,避免再次犯错。
组织处理是对严重违纪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诫勉谈话、责令改正、调整岗位等措施。
执纪问责是对严重违纪行为进行严肃追究责任,依法依规给予相应的处分。
这四种形态相辅相成,相互联系,构成了国有企业监督执纪工作的整体框架,为企业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1.2 提出对策的必要性国有企业作为国家的重要经济支柱,承担着促进经济发展和维护国家利益的重要责任。
近年来一些国有企业存在着监督执纪不力、内部管理混乱等问题,严重影响了企业的健康发展。
针对这些问题,提出对策显得尤为急迫和必要。
加强对国有企业内部监督机制的建设是当务之急。
只有建立起有效的内部监督机制,才能有效监督企业的运行管理,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维护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
如何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三一文库()/论文其他/综合论文〔如何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如何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王岐书记在福建调研时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这是契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了对管党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如何运用好“四种形态”全面推动从严治党呢?笔者认为:必须在“早”“小”上下功夫。
运用“四种形态”,要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照纪律尺子,抓早抓小、抓细抓实。
对于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综合运用谈话谈心、开展批评、诫勉谈话、通报曝光等手段快治、严刹,决不能容其滋生蔓延,因小失大,最后不可收拾。
要及时处置问题线索,该立案的立案,该初核的初核,该谈话函询的谈话函询,决不能不教而诛、养痈遗患,放任干部在错误的道路上渐行渐远。
必须在“严”上下功夫。
要按照纪在法前、依规治党的要求,真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起来”。
新修定的《廉洁自律准则》向全体党员发出了道德宣言,给出了立德向善的正面清单。
《党纪处分条例》剔除了此前与法律重复的内容,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六大纪律”,开列了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可碰触的底线。
贯彻准则和条例,需要各级纪委进一步树牢“党纪严于国法”“纪在法前”的理念,严肃执纪问责,既要查处实体违纪,也要相处程序违纪。
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切实把“从严执纪”贯彻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
必须在落实“两个责任”上下功夫。
要督促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坚守责任担当,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确保主体责任有人抓、有制度、有抓手、有成效、有追责。
要加大教育感化,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要编牢规章制度笼子,预防和避免党员干部犯错误;要多问多听多看,听到反映就及时打电话问一问,或者当面谈一谈,随时提醒告诫;要率先垂范,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好民主生活会,干部出现问题不适合担任现职时,要主动给予调岗甚至“摘帽”。
抓监督责任这个“刀把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扬善惩“恶”。
以“三式思维”管理有效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深层运用
管理科学以“三式思维”管理有效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深层运用◎陈磊李博雯程子华一、实施背景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具体体现,是提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精准度的科学选择,更是开展监督执纪问责的行动指南,具有很强的思想性、针对性和实践指导意义。
作为国有民生企业,必须紧紧围绕党中央的要求部署,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深入贯彻中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上来,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深入贯彻到基层党组织,使全面从严治党持续向纵深发展。
近年来,在巡视巡察、信访举报中发现,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仍存在一些廉政风险和违规违纪问题。
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存在着两种倾向:一种倾向是只强调公司的经济属性和市场属性,对“四种形态”采取忽视和抵制态度。
有的党员干部认为管得太细太严,束缚企业的发展,影响企业的稳定,认识不到“四种形态”对干部的教育、监督和保护作用。
另一种倾向是缺乏对问题线索的科学研判,缺乏对企业的总体把握,机械地处置问题线索,容易影响“四种形态”真正发挥应有的政治效果、纪律效果。
在日常工作中发现,目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存在以下难点和阻力:(一)思想上存在疑虑。
“四种形态”是纪检监察工作形式上的创新,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对于新理念、新要求需要一段时间的适应。
少数党员干部和员工对咬耳朵、扯袖子心存介蒂,甚至认为廉政谈话中的打招呼、早提醒一定是跟有关线索和问题牵扯在一起的,主观上觉得有被审视的感觉,心里会滋生不满或不安的情绪。
在运用批评与自我批评时,虽然相互之间也会红红脸,出出汗,但存在避重就轻的现象,顾及情面的成分较浓,在正衣冠、照镜子方面还蒙了一层面纱,剖析不够全面、彻底,不能完全帮助同志正视缺点和不足。
(二)方式上缺乏创新。
基层纪检部门因受以往执纪问责工作惯性思维的影响,在实际工作中一般采取党政纪处分较多,针对“四种形态”的第一种形态运用不足,在运用实践中,局限于警示谈话的形式开展,缺乏综合运用“四种形态”其他组织措施的能力,抓早抓小、关口前移上的效果体现不充分。
关于国有企业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思考
关于国有企业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思考【摘要】国有企业是国家重要的经济支柱,监督执纪在其管理中起着关键作用。
本文从国有企业监督执纪的问题、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难点、加强措施、对企业影响以及实际意义等方面进行了探讨。
提出国有企业应进一步加强监督执纪工作,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管理保障,对促进企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通过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国有企业能够规范经营行为,保障公平竞争环境,提高经济效益,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
加强监督执纪工作,重视“四种形态”的落实,对于国有企业的良性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国有企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难点、措施、影响、实际意义、管理、保障、发展、积极作用、重要性、意义、加强、促进1. 引言1.1 国有企业的监督执纪意义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支柱,承担着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责任。
监督执纪在国有企业中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监督执纪可以有效维护国有企业的正常运作秩序,防范和纠正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保障国有资产的安全和稳健增值。
监督执纪可以促进企业内部管理的规范化和透明化,提高企业的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
监督执纪也有助于净化企业经营环境,建立廉洁、透明、公正的企业文化,增强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信力。
最重要的是,监督执纪可以有效防止腐败和权力寻租现象的发生,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推动国有企业健康发展。
国有企业的监督执纪工作必须始终抓紧、抓好,确保企业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1.2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性在国有企业的管理和发展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这四种形态分别是警示教育、组织处理、约谈函询和约谈函问。
通过对这四种形态的有效运用,可以有效预防和纠正国有企业中的违纪问题,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和运营质量。
警示教育能够通过惩前警示、惩后教育的方式,对违纪行为进行有效预防和约束。
通过向全体员工宣传法规和纪律,提高员工的自律意识和守法意识,防止违纪问题的发生。
规章制度: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
规章制度:关于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具体化、规范化、常态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等党内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四种形态”是指,第一种形态:经常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形态: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第三种形态: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成为少数;第四种形态: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
第三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应当坚持的原则: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依规依纪,实事求是;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各负其责,落实责任。
第四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各级党委(党组)负主体责任,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党委常委会委员(党组成员)和党委委员在职责范围内履行职责。
各级纪检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并切实加强对所辖范围内运用“四种形态”情况的统计监督,向本级党委和上级纪委报告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工作。
各级党的工作部门应当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加强职责范围内的监督工作。
各级纪检机关、党的工作部门要在党委(党组)的领导下,密切配合、相互协作,加强信息通联,切实把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结果作为干部管理培养、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作为年底述责述廉和责任制检查考核的重要内容。
第二章“第一种形态”的运用第五条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应强化日常监督,发现并查实管辖范围内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情节轻微的,经履行相关审批程序后,应运用第一种形态:(一)在遵守党章党规,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党的宗旨,模范遵守宪法法律方面存在问题的;(二)在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确保全党令行禁止方面存在问题的;(三)在坚持民主集中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贯彻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原则方面存在问题的;(四)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存在问题的;(五)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作风建设,密切联系群众,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方面存在问题的;(六)在坚持党的干部标准,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方面存在问题的;(七)在廉洁自律、秉公用权方面存在问题的;(八)在完成党中央和上级党组织部署的任务方面存在问题的;(九)其他应当运用第一种形态的情形。
中学党支部关于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方案
中学党支部关于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及省市委要求,增强中学党支部的监督执纪能力和力度,促进廉洁从教,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
一、加强日常监督执纪工作。
每月召开一次党支部会议,开展对党员干部的谈话、民主评议等督促工作,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纠正,确保党员干部诚信从教、按规办事。
二、开展廉政教育活动。
每学期制定一套廉政教育计划,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廉政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廉政知识和纪律规矩的学习,强化廉政意识,提高党员干部监督执纪的能力和自觉性。
三、建立违纪查处机制。
制定党员干部违纪查处方案,明确查处流程和责任人,做到查处迅速、公开、公正,对违纪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和公开通报,加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
四、完善监督执纪制度。
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制度,明确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和监督执纪的措施,加强监督执纪工作的规范化、程序化,确保监督执纪工作有章可循、规范有力。
以上是中学党支部实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方案,我们将立即行动起来,全面推进监督执纪工作,以优异的成绩满足党和人民的期待。
浅析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浅析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四种形态概述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是中国共产党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形成的重要理论创新和实践经验总结,是党的纪律检查的基本遵循。
这四种形态包括: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调整要成为大多数;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的应当是少数;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这一制度设计的初衷在于通过不同层级的纪律处分和组织措施,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使党员干部在感受到纪律约束的同时,也能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
四种形态的划分,不仅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也体现了严管就是厚爱、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的理念。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尽管“四种形态”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认识不到位。
部分党员干部对“四种形态”的理解不深入,将其简单地等同于传统的纪律处分方式,没有真正理解其内涵和精髓。
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不愿用、不敢用、不会用”的现象。
执行不力。
有的地方和部门在执行“四种形态”时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倾向,未能严格按照制度要求落实。
例如,在批评和自我批评时避重就轻,未能触及实质问题;在轻处分和组织调整时犹豫不决,影响了执纪效果。
监督不足。
党内监督特别是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仍需加强。
一些领导干部在行使权力时缺乏有效监督,导致权力滥用、违纪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同时,监督执纪过程中的信息公开透明度不够,影响了监督效果。
制度不完善。
虽然“四种形态”为监督执纪提供了基本遵循,但在具体操作层面仍缺乏具体的制度支撑和操作细则。
这导致在实际操作中容易出现偏差和误解,影响了制度的执行效果。
三、改进措施建议针对上述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建议:加强教育培训。
通过举办培训班、研讨会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四种形态”教育培训,提高其思想认识和理解水平。
同时,注重培养党员干部的自我约束意识和自律能力,增强其遵规守纪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如何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验做法
如何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验做法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指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法之一,包括警示教育、批评教育、帮助教育和惩戒教育。
在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灵活运用,并充分发挥其作用,以达到纪律教育和监督执纪的目的。
首先,警示教育是通过典型案例、警示记录等向党员干部普及纪律法规,以警醒广大党员干部提高政治觉悟和纪律意识。
在运用警示教育时,可以通过组织警示教育专题讲座、阅读警示教材、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使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到违纪违法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增强党纪国法意识,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其次,批评教育是通过批评、批评谈话等方式对违纪干部进行教育和警示。
在运用批评教育时,要注重方法和方式上的灵活性,根据个案的严重程度和性质,选择适当的时间、地点与方式进行批评,使违纪干部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并帮助其认识到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和后果。
同时,要注重批评的科学性,通过准确的问题分析和真实的材料,使批评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接下来,帮助教育是通过对违纪干部进行帮助和教育,帮助其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在运用帮助教育时,要注重帮助的及时性和个性化,根据违纪干部的具体情况制定帮助措施,例如进行心理辅导、职业指导等。
同时,要注重帮助的持续性,通过培训、交流、经验分享等方式,帮助违纪干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世界观,帮助其重新走上正轨。
最后,惩戒教育是通过给违纪人员以相应的处分和惩戒,让其深刻认识到违纪行为的严重性和后果。
在运用惩戒教育时,要注重公正、公开、严谨的原则,根据纪律条例对违纪人员进行相应的处分,并及时向组织和社会公开。
同时,要注重惩戒的针对性和震慑力,通过惩戒来严肃纪律,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除了以上四种形态,还可以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创新运用监督执纪方法,例如加大警示教育的力度,强化批评教育的实效,深化帮助教育的内涵,加强惩戒教育的力度,形成一种有针对性、有效性强的监督执纪方式。
落实四种形态的措施
落实四种形态的措施 落实四种形态的措施都有什么呢?下⾯是由店铺整理的落实四种形态的措施,欢迎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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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落实四种形态的措施 为全⾯学习贯彻和落实王岐⼭书记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重要论述,近⽇,马庙镇组织全体纪检监察⼲部及全体职⼯认真开展学习活动。
⼀是落实贯彻学习,端正⼲部思想上认识。
马庙镇党委通过专题学习、开展讨论等多种⽅式开展“四种形态”的学习,同时安排各村各单位分别召开会议,并利⽤宣传栏、党务政务公开栏、⽹络、远程教育等形式将规定精神进⾏传达学习。
镇机关⼲部坚持学习⽇制度,加强⼲部政治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廉洁⾃律教育,提⾼机关⼲部的政治素质、理论⽔平和创新⼯作能⼒。
⼆是准确把握运⽤,做深作细做实监督执纪问责。
镇全体纪检监察⼲部结合所学内容,⽴⾜本岗位⼯作实际,把握运⽤好“四种形态”,保持政治定⼒,按照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的要求,不断改进⼯作⽅法、创新⼯作⽅式,聚焦 “三转”,使“四种形态”有机融⼊到监督执纪问责⼯作之中。
不断增强监督执纪实效,真正做到知⾏合⼀、学以致⽤,推动⼯作开展。
三是严格作风督查,防微杜渐做好源头治理。
成⽴了由镇纪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的作风督查办公室,成⽴专门督查⼩组对全镇党员⼲部从组织纪律、⼯作纪律和⽣活纪律等多⽅⾯督导检查。
督查⼩组采取明查暗访形式,对贯彻落实中央⼋项规定、机关党员⼲部的作风建设、联系服务群众、贯彻落实各项安排部署等开展专项督查,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和轻微违纪问题及时制⽌处理,防微杜渐。
篇⼆:落实四种形态的措施 “四种形态”的重要论述具有很强的思想性、指导性、操作性,为贯彻全⾯从严治党、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指明了前进⽅向,为纪律检查机关发挥党内监督专责机关作⽤、更好地履⾏监督执纪问责职责提供了根本遵循。
我们要紧密结合实际,把“四种形态”落实到履⾏监督责任的全过程和各⽅⾯。
深刻理解“四种形态”内涵 “四种形态”阐释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的基本路径。
如何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经验做法
全文共计993字XX区纪委监察局在纪律审查工作中紧扣王歧山书记提出的“四种形态”,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纪律审查,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一、明确职责定位力促责任到位按照中纪委“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的要求,XX区纪委监察局于2019年将执法监察室、信访室、效能办资源整合,着力于案件查办工作,大力精简XX区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各类议事协调机构,共清理议事协调机构32个。
将党务公开、重大项目资金检查等9项工作移交主责部门,把主要工作精力和中心放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突出执纪监督主责,强化纪律审查主业。
重点审查影响经济社会发展、损害群众利益、行政执法中失职渎职、滥用职权、公款吃喝、公款旅游以及利用婚丧嫁娶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案件,为XX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二、突出重点领域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近年来,XX区纪委监察局以规范整治农村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为目的,立足热点、焦点和重点问题,广辟案源,甄选线索,坚决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不高但影响较大、金额不多但性质恶劣、事情不大但反应强烈的案件。
通过严查“小案”,还百姓公道,还风清气正的环境,赢得老百姓的称赞。
三、厘清“两个责任”落实“一案双查”风成于上,俗行于下。
好的工作作风既是抓出来的,更是带出来的。
XX区纪委监察局在纪律审查中,以强化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落实为目的,规范案件线索评估,重初核,重证据,以“两个责任”落实为抓手,严肃查处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强化责任追究。
既要查清当事人的违纪违法行为,又要查清当事人所在单位党政组织及其领导干部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监察组织及其领导干部在履新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方面的失职渎职问题。
四、紧盯社会热点持续纠治“四风”党的十八大以来,XX区纪委监察局以持续强化整风肃纪、坚决反对“四风”为目的,找准突破口,快查快结,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补贴、奖金以及利用婚丧嫁娶、乔迁履新之机大操大办、借机敛财等行为。
浅谈国有企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之对策
浅谈国有企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之对策国有企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承载着国家利益和广大人民群众的重要责任,而反腐败、反浪费的斗争也是不断进行的。
为了推动国有企业营改增、提高企业效益、降低招投标成本、破解政策实施难题等问题,必须加强监督执纪工作,规范企业行为,落实企业责任,维护国家形象。
本文将针对国有企业的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提出相应对策。
一、警示教育型警示教育型监督执纪是通过对失责、渎职问题的通报批评、整改落实、严肃处理等方式,引导企业重视责任意识,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依法依规履行职责,推动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对此,国有企业应把握两个重点。
一是突出工作重点,加强基层建设和业务过程规范,并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
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和监督机制,明确责任、压实责任、落实责任。
首先要加强考核约束机制建设,进一步加强中层干部考核,通过项目考核、职业资格认证、差异化激励、人才培训等方式,强化岗位责任、提高岗位能力,打造岗位精英。
其次,开展规章制度全面检查,制定全员行为守则、工作标准、流程规范、考核评价等制度,让制度成为企业日常管理的有效工具,让员工在制度约束下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工作。
此外,加强纪检协助力度,强化督促检查、作风建设、信访举报等工作,推动企业精神文明建设和廉洁自律教育,营造廉洁、规范、创新的企业文化。
二、问责追责型问责追责型监督执纪是通过问责、处分等手段,树立警示,惩治违反规定的行为,维护企业形象,加强企业管控能力,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对此,国有企业应注重以下几点:一是落实问责标准,建立问责机制。
精心制定问责标准,不断完善问责目录、规范程序,建立健全问责机制,根据企业特点和工作实际,将问责标准贯穿企业各项制度和管理措施中,筑牢问责制度体系框架和制度执行保障机制。
二是落实问责权限,明确问责流程。
建立起问责权限明确、程序规范、责任落实、透明公开的问责体系,制定行为规范、流程规范、职责规范,实现问责机制规范化、制度化,确保问责流程规范有序,不鱼目混珠、盲目扯皮,让问责真正落实到位。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教育惩处相结合政策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教育惩处相结合政策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指的是:谈话函询、诫勉谈话、组织调查、纪律处分。
这四种形态是纪检监察机关对违纪违法行为进行处置的常规方式。
教育惩处相结合政策则是强调对员干部进行教育、引导、帮助和处罚的综合措施,旨在增强干部的思想自觉性和行动自觉性,推动全面从严治的落实。
具体来说,教育惩处相结合政策包括以下方面:
1. 对违规行为进行及时纠正和严肃处理,增强对违法违纪行为的震慑力;
2. 对违规行为背后的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和研究,找出问题并制定相关的教育措施;
3. 组织员干部参加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提高干部的政治素养、纪律意识和能力水平;
4. 鼓励员干部勇于揭露违规行为,并为揭露行为提供保护和帮助,营造风清气正的干部队伍。
通过将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教育惩处相结合,可以以更加全面、科学的方式对员干部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这不仅可以提高干部的思想道德素质,还可以建立
纪检监察机关与广大员干部之间的互信与沟通,进一步推动全面从严治向纵深发展。
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是什么.doc
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是什么篇一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篇二监督执纪的“四种形态”是:一、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三、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四、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这“四种形态”都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必须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真正体现对党员的严格要求和关心爱护。
篇三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内容如下:一、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二、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三、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四、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四种形态”的针对对象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
严管就是厚爱。
2015年9月份,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调研时强调,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以严明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党的十九大党章修正案在第四十条中,增写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党纪处分、组织调整成为管党治党的重要手段,严重违纪、严重触犯刑律的党员必须开除党籍”。
这既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又对监督执纪问责常态化提出了更高要求,必须贯彻运用到全面从严治党全过程,巩固发展来之不易的良好政治生态。
准确把握运用“四种形态”,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
第一种形态是党内监督的基础工作,抓住了这个环节,党员干部就能不犯或少犯错误。
第二、三种形态落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的要求,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综合运用纪律处分、组织调整等方式,分类处置,层层设防,有效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
纪检监察工作心得:科学运用“四种形态”提升监督执纪水平
纪检监察工作心得:科学运用“四种形态”提升监督执纪水平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部署,是管党治党的重大创新,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重要遵循。
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深刻认识到,运用“四种形态”是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具体化,绝不意味着反腐败到了拐点,绝不意味着惩治腐败力度要减弱,绝不意味着惩治工作要停下来、减轻了、不办了,而是任务更重了、范围更广了、要求更严了、标准更高了,要把握关键、落细落小,推动“四种形态”成为监督执纪主路径,不断提升监督执纪能力水平。
一、运用第一种形态,关键在于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第一种形态指出:“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
在这一形态中,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最为关键,它既是一个重要责任,又是一个重要方法,还是一个重要措施。
扣住这个关键,我认为有三个方面的重点工作要抓:主体责任要抓实。
要让党委(党组)及其主要负责人,在推动党内关系正常化、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中当主体、担主责、唱主角,尤其是要把红脸出汗、咬耳扯袖列入主体责任清单,作为“第一责任人”职责的重要方面、责任制检查的重要内容、主体责任报告的重中之重,确保不折不扣落实到位。
制度规范要抓紧。
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面对的是整个党员干部队伍,基数大、类型多,要实现咬耳扯袖、红脸出汗的常态化,必须抓紧健全完善谈话提醒的规范化制度,坚决防止一谈了之、谈而不核、以谈代查,而是每一次谈话都要形成签字背书的书面材料,进而跟踪问效、督促检查。
日常监管要抓早。
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实质上就是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有苗头早提醒、有倾向早处置,防止错误由小变大、由轻变重、由少变多。
二、运用第二种形态,关键在于锱铢必较、动辄则咎第二种形态指出:“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
这里的“大多数”,不是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的“大多数”,而是指因违纪而受到处理的党员干部中的“大多数”,它强调的是一种强烈的纪律意识,要求我们在执行纪律上,必须高举戒尺、抓早抓小,锱铢必较、动辄则咎,决不能抓大放小、重法轻纪,放水养鱼、秋后算账,切实防止党员干部从“破纪”走向“违法”,切实改变我们的党员干部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不正常状况。
工作心得: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
工作心得: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要求把握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即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而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极少数。
指明了全面从严治党的科学路径,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深化“三转”的前进方向,为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供了基本遵循。
我们必须准确把握、科学运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要担“唤醒党章党规意识”之责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是对纪委履职理念的重大创新,是落实《党章》规定职责要求的具体体现。
党章党纪意识淡薄,是导致一些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难以遏止的总根子。
“四种形态”从表面上看衡量和监督的是违纪行为,指向的却是深层次的党的意识、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
“四种形态”与“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党规党纪严于国家法律”等重要论断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在纪律的执行上更加细化、更加严格,既体现出惩、又体现出治,既是治标之举,又是治本之策。
把纪委的职责回归到党章的要求上来,体现纪律检查的特质,关键看是否有利于唤醒全体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是否真正做到管党从严、治党有效。
“四种形态”针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的共性规律,描画出从量变到质变的梯度轨迹,给出了由轻到重的因应之策,呈现点面结合、纲举目张的合围之势。
我们要紧紧围绕“四种形态”进一步厘清监督执纪思路,切实担当起唤醒党章党规党纪意识的职责,使纪律的“高压线”真正发挥作用,推动纪在法前、纪比法严的要求落地生根。
二、要强“惩前毖后、治病救人”之力“四种形态”与我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一脉相承。
毛泽东同志在1942年延安整风期间,就提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并反复强调:“要相信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干部是好的和比较好的。
犯了错误的人,大多数是可以改的。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传承了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方针。
浅谈国有企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之对策
浅谈国有企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之对策摘要:随着国有企业的发展和壮大,监督执纪工作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本文将介绍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并提出运用这四种形态的对策,以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
关键词:国有企业,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策正文: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关系到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然而,在国有企业的管理过程中,也存在着一些腐败问题。
为了加强国有企业的监督管理,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正,中国共产党实行了“四种形态”的监督执纪。
第一种形态是预防性监督执纪。
这种形态主要是通过制定制度和规定、加强教育培训等手段,预防和杜绝腐败问题的发生。
对策:国有企业应对其内部制度及流程进行优化,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员工职业操守和道德道德建设,提高员工的法律和法规意识。
第二种形态是惩戒性监督执纪。
这种形态主要是针对已经发生的腐败问题进行惩戒,打击腐败分子,以起到威慑和教育作用。
对策:国有企业应建立健全的举报奖惩制度,鼓励员工举报违反法律法规和企业制度的行为,同时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防止乱作为、乱办事。
第三种形态是监督性问责。
这种形态主要是针对责任追究不到位的情况,采取问责措施,以保证职责清晰明确,形成科学合理、规范化的管理体制。
对策:国有企业应建立完善的责任追究制度,实行问责制和问责问诉制度,确保每个员工的职责都有明确的规定和责任要求,保证企业内部的规范化运作。
第四种形态是教育性监督执纪。
这种形态主要是针对知识和思想认识不足的腐败分子开展教育活动,帮助他们认识错误,重新回归正道。
对策:国有企业应加强干部教育和培训,提高干部的道德素质,加强民主集中制的实行,促进企业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综上所述,国有企业应结合“四种形态”积极开展监督执纪工作,优化企业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惩戒违法违规行为,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干部教育和培训,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为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落实四种形态的措施2篇
落实四种形态的措施2篇【落实四种形态的措施例一】一是思想认识要有新提升。
“四种形态”是对纪委履职理念的重大创新,是深化“三转”的方向引领。
要在监督执纪实践中,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首先在思想认识上要有新提升。
要把纪委的职责回归到党章的要求,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体现纪律检查的特质。
衡量纪委履职理念和成效的标准,关键看是否有利于唤醒全体党员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是否真正做到管党从严、治党有效。
我们既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强化不敢腐的氛围,又要持续探索遏制腐败的治本之策,加强纪律建设,强化廉政教育,形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
当前,要以新《准则》和《条例》的颁布为契机,形成学习宣传党规党纪的浓厚氛围,教育党员干部既要坚持理想信念和宗旨这条“高线”,对党忠诚、敢于担当,又要守住党的纪律这条“底线”,干净做事。
二是执纪方式要有新转变。
纪律审查是纪委的主要职责,“四种形态”为纪律审查提供了基本规范。
要按照“四种形态”的要求,明确执纪重点,规范执纪流程,转变执纪方式,提升执纪效果。
在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都要以“四种形态”为标准,进行分类处理。
要全面深化廉政谈话提醒制度,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抓早抓小,关口前移。
纪律审查既要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也要重视审查轻微违纪行为,逐步加大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比重。
要加强纪律审查信息化建设,及时分析“四种形态”结构特点,研判反腐败形势,提出对策举措。
还要看到,“四种形态”并不是要在数量层面放缓反腐败的节奏,它凸显的是对违纪行为“零容忍”的理念。
只要违纪,动辄则咎,“四种形态”才能从理念变为现实。
三是监督举措要有新拓展。
有效的监督,是落实“四种形态”理念的重要保障。
只有监督到位、“触角”灵敏,才能做到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有效阻断违纪进程,使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成为极极少数。
要全面开展专项巡查工作,对群众举报、媒体曝光、舆情反映及明查暗访中发现违规违纪线索,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如何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如何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四种形态”科学回答了“用什么执纪、为什么监督”等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对于挺纪在前、执纪必严,以纪律建设推进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和丰富实践价值。
下面就一起来看看如何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吧。
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战略考量,是把纪律挺在前面的具体体现,也是管党治党的精准标尺,是做好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的操作手册,必须准确把握、善加运用。
为此,就要处理好五个关系。
1在监督对象上,要处理好“面向全体”与“突出重点”的关系用纪律管得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也管得了8700万党员这个“最大多数”,才叫全面从严。
过去存在一种倾向,在工作导向上,单纯认为纪委就是办案的,以办大案要案来论英雄,对轻微违纪问题听之任之;在工作重点上,习惯于重惩轻防,只要领导干部不违法,违反纪律就是“小节”;在审查模式上,习惯于贪大求全、吃干榨尽,增加了管理成本和风险隐患,以致形成要么“好同志”、要么“阶下囚”的状况。
实践证明,“四种形态”是非常有效管用、系统科学的监督执纪方式,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体现了对党员干部的严管厚爱。
通常状态下,查处干部不是目的,教育挽救干部才是根本。
“四种形态”的每一种形态都是从严治党的利器,都很好地诠释了“严是爱、松是害”的道理。
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就是为了有效阻断违纪进程,以常态化严管干部的方式,做到“防患于未然”、“治病于初发”,做到用纪律的尺子来衡量每一名党员干部的行为,用严管体现厚爱。
2在演变过程上,要处理好“量的积累”与“质的变化”的关系党员干部“破法”,无不始于“破纪”。
党员守住了纪律,就不至于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
“四种形态”的提出,正是基于对从“小错”到“大错”、从轻微到严重、从违纪到违法这一从量变到质变规律的准确把握,前移监督执纪关口,通过批评教育以“勤浇树”、组织处理以“正歪树”、纪律处分以“治病树”、立案审查以“拔烂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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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9 如何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王岐山书记在福建调研时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这是契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体现了对管党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如何运用好“四种形态”全面推动从严治党呢?笔者认为:
必须在“早”“小”上下功夫。
运用“四种形态”,要按照“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对照纪律尺子,抓早抓小、抓细抓实。
对于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综合运用谈话谈心、开展批评、诫勉谈话、通报曝光等手段快治、严刹,决不能容其滋生蔓延,因小失大,最后不可收拾。
要及时处置问题线索,该立案的立案,该初核的初核,该谈话函询的谈话函询,决不能不教而诛、养痈遗患,放任干部在错误的道路上渐行渐远。
必须在“严”上下功夫。
要按照纪在法前、依规治党的要求,真
正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执行起来”。
新修定的《廉洁自律准则》向全体党员发出了道德宣言,给出了立德向善的正面清单。
《党纪处分条例》剔除了此前与法律重复的内容,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六大纪律”,开列了负面清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可碰触的底线。
贯彻准则和条例,需要各级纪委进一步树牢“党纪严于国法”“纪在法前”的理念,严肃执纪问责,既要查处实体违纪,也要相处程序违纪。
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切实把“从严执纪”贯彻到监督执纪问责全过程。
必须在落实“两个责任”上下功夫。
要督促各级党组织及其负责人坚守责任担当,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确保主体责任有人抓、有制度、有抓手、有成效、有追责。
要加大教育感化,提高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能力;要编牢规章制度笼子,预防和避免党员干部犯错误;要多问多听多看,听到反映就及时打电话问一问,或者当面谈一谈,随时提醒告诫;要率先垂范,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好民主生活会,干部出现问题不适合担任现职时,要主动给予调岗甚至“摘帽”。
抓监督责任这个“刀把子”,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扬善惩“恶”。
既要用党的政策、纪律和制度,约束人“恶”的一面,坚持教育和挽救干部;又要有坚强的党性原则和爱憎分明的政治立场,对于违反原则、践踏法律、顶风违纪的行为,要毫不手软、绝不姑息,通过严肃查处,打出声威和
震慑力,使心存侥幸者不敢越雷池半步。
既要维护党纪国法的权威,也要给犯有经微错误的党员干部出路。
真正用“四种形态”在“好同志”和“阶下囚”之间形成带电的“缓冲区”,防止党员干部中跌入违法犯罪的深渊。
必须在推动“三转”上下功夫。
在职能定位上,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把“四种形态”作为方向引领,进一步转变职能,把纪律挺起来,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在执纪方式上,要转变执纪理念,将工作重心由严惩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突出抓早抓小,动辄则咎,把纪律和规矩挺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前沿。
在作风上,要强化底线意识,坚守责任担当,将工作由法律底线向纪律底线推进,守牢纪律防御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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