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女性主义法学及其启示
女性主义法学对中国男女平等的启示
识, 重新探 索 两性 的权 力分 配和社 会地 位 , 索在 重建 两性 平等 的社会性 别秩 序 下的一 些法律 探
上 的构 想 。
但 目前 我 国还没 有 实 现 真正 意 义 上 的性 别 平 等 。 因此 , 男女 平等依 然是 我 国的基本 国策 , 是社 会继
续进 步 的方 向。 ( ) 个社会 女性 意识 薄弱 一 整
化、 家庭 等 各方 面的权 利受 到保护 , 得 了举 世瞩 取
目的成 就 。一些 在西方 国家至今 仍然 未能解 决 的
国女性 的法定 权利 应 当包 括 两个方 面 : 方面 , 一 是 享 有 同男 子 的平等 权 ; 一方 面 , 另 是享 有特 殊保 护 的权利 。
歧 视 , 听广告 宣 传 上 以女 性 身 体 吸 引公 众 视 线 视 等 现象 。第二 , 社会 性别 意识 未渗透 到法 律领 域 。 法律 未 能从原 则 上渗 入 社 会 性酬 、 女 参 政议 政 等 , 我 国 如 妇 在
得 到 了很好 的解 决 。但 是 , 长期 以来 , 国在 解决 我
妇女 问题 上缺乏 对 产 生 问题 症 结 的深 刻认 识 , 头 痛 医头 , 痛 医脚 , 脚 在妇 女权 益保 护方 面仍存 在严
重不 足 。
作 者 简 介 :葛 之 蕤 (9 9 ) 女 , 徽 广 德 人 , 共 宁 国 市 委 党校 办公 室 副主 任 , 师 , 要 研 究 方 向为 社 会 主 义 法 治 。 17- , 安 中 讲 主
78
美国女权主义法学对我国妇女权益保护的启示
美国女权主义法学对我国妇女权益
保护的启示
美国女权主义法学对我国妇女权益保护的启示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立法保护。
美国女权主义法学认为,应通过法律来实现妇女权利的平等和平等参与,具体就是立法机构应该加强妇女权利的立法,例如,建立法律和程序保护妇女不受歧视,维护妇女反性骚扰权、反家庭暴力权等。
二是强化社会观念的建设。
美国女权主义法学认为,要想真正实现妇女权利的平等,就必须改变社会上男权文化的根深蒂固的思想观念,提倡妇女的平等参与,建立妇女的权利意识,消弭性别歧视的观念。
三是努力推动妇女参与政治社会活动。
美国女权主义法学强调,妇女要参与政治社会活动,以实现自己的权利。
应该推动政府制定政策,提高妇女参与政治社会活动的机会,促进妇女参加政治活动的自由度,这样才能促进妇女的发展。
总之,美国女权主义法学对我国妇女权益保护的启示是:加强立法保护,强化社会观念的建设,推动妇女参与政治社会活动,以实现妇女权利的平等和平等参与。
索菲亚科琳女权主义哲学家的思想启示
索菲亚科琳女权主义哲学家的思想启示索菲亚·科琳(Sophia Colin),是一位杰出的女权主义哲学家,她的思想在当代女权主义运动中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通过她的理论和行动,科琳把社会中性别不平等的根源与根除之道深入剖析,为女性争取平等权利和尊严提供了宝贵的思想启示。
科琳的第一个重要思想启示是对性别不平等的系统性分析。
她认为,性别不平等并非个别事件或表面现象,而是一种由社会制度根植并深深影响社会整体的系统性问题。
科琳认为,这一系统性问题的根源可以追溯到传统的男权制度,这个制度以男性为中心,将女性置于相对次要的地位。
科琳指出了男权制度对女性的压迫和剥夺,并强调了这种制度对整个社会的消极影响。
其次,科琳提出了重要的思想启示是关于女性权利和解放的必要性。
她强调,女性权利和解放是一种普世价值,不仅关乎女性自身,也关系到整个社会的进步和稳定。
科琳主张,女性要争取平等的机会和权利,摆脱传统男权制度的束缚,实现自我价值的充分展现。
同时,科琳主张女性解放运动不仅要关注女性权利的争取,还要涉及到对性别歧视和压迫根治的努力。
科琳的第三个重要思想启示是关于女性自我认同的重要性。
她强调,女性要相信自己的价值和能力,并摆脱社会对女性的定型和框架。
科琳认为,媒体、文化和社会传统经常将女性定义为柔弱、依赖和次要的角色,这种角色定型不仅限制了女性的发展和表达,也损害了社会整体的多样性和进步。
因此,科琳倡导女性摆脱这种框架的束缚,树立起自己的自我认同和自信。
最后,科琳的思想启示之一是要建立联结和团结的女性社群。
她认为,女性只有通过团结和政治行动,才能改变社会对性别的认知和价值观。
科琳主张女性要联合起来,为自己的权益争取正义,并通过互相支持和鼓励来实现集体的解放。
科琳提出的这一思想启示鼓励了女性发起各种社群组织和运动,为实现性别平等而努力。
总结起来,索菲亚·科琳作为一位女权主义哲学家,通过她的思想启示,极大地促进了性别平等和女性解放的进程。
美国女权主义法学述论
美国女权主义法学述论吕世伦/范季海美国女权主义法学兴起于80年代后期,它的产生有其深刻的社会背景和思想渊源。
女权主义法学主要以社会性别概念为基础,揭露了国家和法对妇女的父权统治功能;批判地指出对妇女的暴力是维护男性统治的主要手段;认为就业中的性别歧视和工作中的性骚扰也是男权压迫的重要表现和延伸;对拥有堕胎权的辩护和对传统法学中的男权性质的批评也构成它的一部分。
尽管女权法学仍属资产阶级法学范畴,从而与马克思主义法学有根本区别,但它已深刻地影响了美国立法和司法,对我国法制的发展也提供重要启示。
美国女权主义法学(Feminist Jurisprudence)是80年代后期从美国批判法律研究运动(the Critical Legal Studies Movement,英文缩写CLS)中分离出来的新法学思潮。
它与种族批判法学(Critical R-acial Legal Studies)共同构成了批判法学的新的发展阶段,即:“后批判法学”(Post CLS)。
虽然女权主义法学才出现不久,但其理论研究范围和深度已及于同性恋、黑人妇女权利和第三世界妇女权利、国际社会妇女权利保护、女权法律方法论和认识论等诸多领域,并在美国的立法和司法中产生很大的影响,从而形成独立的法学派别。
一、美国女权主义法学的产生(一)美国女权主义法学产生的社会背景女权主义法学之所以在80年代产生,首先与80年代美国女权运动状况有关。
我们知道,美国女权运动从19世纪中叶到现在经历了两次大的高潮,对美国社会产生了深刻影响。
第一次是从19世纪中叶废奴运动开始,到1919年美国国会通过第19条宪法修正案给予妇女选举权结束。
本世纪60年代,受美国黑人争取民权运动影响,美国女权运动形成第二次大的高潮,直到70年代争取平等权利修正案被挫败而转入低潮。
80年代中期以来,女权运动已改变了60、70年代大规模活动的形式,将注意力转向分散活动和理论构建。
这时的女权主义已打入美国社会体制中,着力于对旧体制结构的批判改造和新主张的体制化。
反思女性主义法学
女性主义法学产生的背景
19世纪末20世 纪初,女性开 始争取选举权 和平等权利
1960年代,美 国民权运动和 第二波女权运 动兴起
1970年代,女 性主义法学作 为一门学科在 美国兴起
女性主义法学 关注性别平等、 女性权益和性 别歧视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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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主义法学的发展历程
01
起源:19世纪末,女性争取选举权和平等 权利的运动
女性主义法学在法律改革中的作用
推动性别平等立法:促进女性权益保障,消除性别歧视 影响司法实践:提高女性在司法领域的地位和影响力 促进社会观念转变:增强公众对女性权益的认识和尊重 推动国际合作: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共同推进女性主义法学的发展
女性主义法学的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一:美国最高法院对罗诉韦德案的判决 案例二:加拿大最高法院对艾伯塔省人权委员会诉艾伯塔省教育委员会案的判决 案例三:英国最高法院对性别歧视法案的解释 案例四:中国最高法院对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的解读
女性主义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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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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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女性主义法学的起源和发展
3
女性主义法学的主要观点和主张
4
女性主义法学与其他法学流派的比较和关系
5
女性主义法学的实践应用和案例分析
6
女性主义法学的未来发展和展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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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主义法学的起源和发展
女性主义法学 主张关注女性 等弱势群体的 权益保护,反 对性别歧视和 压迫。
0 1
主张法律应平 等对待男女, 保障女性在政 治、经济、社 会等方面的平 等权利。
美国essay写作-美国的女性主义法学
美国essay写作-美国的女性主义法学American feminist jurisprudence, as a branch of feminist theory, was born out of the second feminist movement in the 1960s. Feminism, starting from the relationship of law, analyses deeply the traditional law ideology, reveals the law in the maintenance of the center of the patriarchy and male ideology plays an important role, attacked the current legal system in revealing or implicit gender discrimination and hidden behind the ideology, and stand in the position of women, by women experience to build a law for the purpose of feminism in order to realize gender justice system. In addition, the research scope of feminist jurisprudence also involves feminist epistemology, methodology, the protection of women's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people of color and the third world, and the protection of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people with disabilities, homosexuals and other marginalized people. As a new school of law, feminist jurisprudence has produced many important and far-reaching influences in the American legal field.美国女性主义法学作为女性主义理论的一个分支,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第二次女性主义运动。
西方后现代女性主义法学性别理论评析
西方后现代女性主义法学性别理论评析
西方后现代女性主义法学性别理论是对传统法律和性别歧视的重新审视和反思,它强调基于性别的不平等、异化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滥权情况。
它批评了以社会角色为基础的传统意识形态,要求法律应具备某些机制来理解、认可甚至促进女性个体的独立性、解放和特殊权利,以解决受欺凌、剥夺和无效的问题。
西方后现代女性主义法学性别理论分为三个基本部分,即“性
别歧视识别”、“歧视制度消解”和“个人成就行动”。
其中,性
别歧视识别是西方后现代女性主义法学性别理论的哲学前提,它主张能够将歧视性待遇从社会结构中解放出来,它否定了传统的关于歧视是不可能存在的观点。
第二部分是歧视制度消解,这建立在前一部分的基础上,它指出,根据性别歧视的存在,可以更好地削弱这种歧视,通过如法律声明,性别歧视消除等措施去制约性别歧视的存在。
第三部分是个人成就行动,它采取了一种更加行动性的性别理论,认为个人在反对性别歧视识别和消解歧视束缚的过程中发挥着关键作用,比如改变自身待遇和社会角色,以及增强个人自尊心。
总之,西方后现代女性主义法学性别理论在以往学者研究中已经得到了广泛关注和深入讨论,它催生了一系列有关性别平等和社会正义的议题,这些议题就成为一个可供实践、可供思考和可以构建更好社会环境的有益对话的基础。
女权主义法理学
1983年麦金侬的两篇不同凡响的文章-----《女性主义、马克思主义、秩序与国家:走向女性主义法学》(Feminist,Marxism,Method and the State:Toward Feminist Jurisprudence)及《女性主义,马克思主义,方法和国家:理论的议事日程》奠定了女性主义法学基石。
其她代表人物有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米诺、加州大学的奥尔森、马里兰大学法学教授罗宾·威斯特(Robin West)、纽约市立大学法学教授潭兢嫦等。
这些法学家从不同侧面分析批判美国法律制度,构筑了女性主义法学。
[2]内容性别歧视批判女权主义法学作为一个独立的知识领域,主张男女平等反对各种性别歧视。
它区分了自然性别和社会性别,认为“自然性别是男女的自然属性,即两性先天的差异;社会性别是指社会造成的基于性别之上的思想、观念和行为模式,是后天习得的社会性角色。
”它反对的是男女不平等的社会结构,关注的是性别之间不平等的权力关系。
其中,在关于就业方面的性别歧视的批判是重要标志女性主义法学代表著作1女性主义法学代表著作1。
在当今社会,妇女就业已经是非常普遍的社会现象,就业领域也已经深入到科学界、律师界、政府部门等原先属男性独占的领域,并渐渐地有妇女登上各个领域的领导职位。
但是,在就业中的性别歧视现代仍然比比皆是。
女权主义者指出,今天的劳动分工依旧是基于性别的分工,即基于想象的不同性别的差异以及各自的特点而作出的劳动分工。
这种想象的观念往往偏见地把妇女看成弱不禁风、没有理性、没有竞争力和被家庭所拖累的群体。
这些想象的特点,常被雇主当作排斥妇女的借口这种性别歧视一方面反映了公私领域划分的观点,同时反映出男性力图维护在社会上占统治地位的行业的思想。
有些女权学者指出,女性就业没有摆脱受压迫和歧视的束缚,劳动妇女在今天还承担外面工作和家务劳动两重角色,男性对家务劳动的忽视,造成对妇女在家庭中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剥削。
西方女权运动之启发
西方女权运动之启发西方女权主义起源于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和启蒙运动以后,19世纪下半叶出现第一代,和欧洲工业革命同步。
1789年10月,法国大革命爆发后,一群巴黎妇女进军凡尔赛,向国民议会要求与男子平等的合法人权,揭开了女权运动的序幕。
1790年法国女剧作家高尔日发表了《妇女权利宣言》,提出17条有关妇女权利的要求。
宣言后来成为女权运动的纲领性文件。
1792年,英国女作家M.沃斯通克拉夫特发表《为女权辩护》一书,提出妇女应当在教育、就业和政治方面享有与男子同等的待遇。
19世纪中叶,女权运动的中心从欧洲转向美国。
而此后,女权运动愈发发展得如火如荼。
女性不仅在政治经济领域争取平等的努力取得明显的成果,在社会生活中的不平等地位也在逐渐地得到根本性的改善。
例如,得到选举权,同工同酬、平等就业基本得到保障等等。
而其后女权运动的基调则是消除两性的差别。
把两性的差别实际上看成是在两性关系中,女性附属于男性的基础。
要求各个领域对公众开放,等等。
西方女权运动的发生旨在解放妇女,而妇女解放是多角度、全方位的解放。
首先,女性的解放是人的解放,实现性别平等。
其基本精神是男女在社会生活的政治、经济、文化及家庭生活的各种权利、义务和机遇面前是平等的。
其次,女性自身的解放。
女性应做到自我主体意识的觉醒和实现自我价值,找到最适合自己的目标和位置。
再是,实现两性的和谐发展。
在承认性别差异的前提下,相互吸收对方的优点,抛弃自己不适合社会发展的弱点,缩小性别差异,相互理解,相互支持,树立平等合作意识,使其都能发挥自己的潜能,实现自我的价值,创造美好和谐的人类社会。
每一个女权主义的定义都指出,女权主义致力于发动一场社会变革。
尽管在适用的范围上有所差别,女权主义通常还是把性别关系和性别结构看作一种社会结构。
这就暗含了一个理论假设,即性别关系可以改变,它不是与生俱来的。
女权主义也暗示了一种政治上的雄心,它要改变社会中男性占支配地位的情况并消除贬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现象,从古至今所有的已知社会都或多或少以此为特征。
美国激进女权主义的影响
美国激进女权主义的影响【摘要】激进女权主义理论提出了一种对待男性、对待平等的更为合理的理解。
20世纪60年代,美国新一代的妇女从新的视角复兴了现在被称为“妇女解放”的运动,这次复兴被称为激进女权主义运动,这次运动在美国社会、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发展壮大。
美国激进女权主义运动是美国女性为寻求自身解放所作的不懈努力的表现,对美国社会产生了重大影响,这也可以看作是社会进步和现代化的一个标志。
【关键词】女权主义激进女权主义及其主要理论激进女权主义对美国妇女的影响激进女权主义的启示【正文】一、女权主义:“女权主义”(Feminism)一词,最早出现在法国,泛指女性有关争取与男性同等的社会权力的主张,后传到英美,逐渐流行起来。
经日本中介传到中国,定名为“女权主义”,显示出着眼于男女社会权力平等的时代特征。
20世纪80年代,一些学者用“女性主义”代替“女权主义”提法,含有侧重争取男女之间文化与精神平等的考虑在内,同时也减弱了“激进女权”的西方色彩,另外一些学者则继续使用“女权主义”的概念。
美国开始使用女权主义这一词汇是在20世纪20年代,而且只有那些在政府中任职或在大学中教书的职业妇女们才会使用这个词汇。
今天,女权主义已经被定义为多阶级的、多种族的,并开始在各国追溯这样的多元女权主义的历史根源。
性别的歧视与压迫,成为女性觉醒、女权主义运动的现实动力。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社会的进步可以用女性(丑的也包括在内)的社会地位来衡量。
”在17、18世纪的欧洲,随着自由资本主义制度的确立以及以个人主义、自由平等为核心的启蒙思想与理性潮流的崛起,女权主义运动在欧美各国蓬勃兴起,以玛丽·沃尔斯通克拉夫特、约翰·斯图亚特·米勒等为代表的女权运动活动家及理论家针对资本主义工业剥夺女性参与社会生产、跻身公共空间的权利,只向她们开放私人领域的现实,尖锐地提出了女性参政权、受教育权及就业权等基本人权问题,激起了普遍的社会反响。
现代法律知识体系的性别重构——美国女权主义法学重述
主 义认 为 , 期原 始 社 会 是 财 产 公 有 制 和 群 婚 制 的 社 会 ,妇 女 居 早 “ 于受 到 高 度 尊 敬 的 地 位 。她 们 生 产 了绝 大 多 数 物 品 , 衣 物 、 用 ” 如 家 物 品及 工 具 等 , 权 制 是 当时 社 会 的 特 征 。随 着 畜 牧 业 开 始 发 达 , 母 男 子 控 制 了部 落 的 畜 群 , 供 给 非 常 充 裕 的 乳 肉 食 物 , 庭 外 生 产 能 家 胜 过 了家 庭 内生 产 。 丈 夫 在 家 庭 中 占据 了 比妻 子 更 重 要 的 地 位 , 同时 产 生 了 利用 这个 增 强 了 的地 位 来 改 变 传 统 的继 承 制 度 使 之 有 利 于 子 女 的 意 图 。“ 此 , 须 废 除 母 权 制 , 它 也 就 被 废 除 了 。 因 必 而 ”
务 ’ 来 自消 费者 的 ‘ 容 选 择 ’ 充 斥 性 暴 力 的 ‘ 片 ’ 色 情 业 者 , 内 ; 毛 是
潮 , 以 马 克 思 主 义 为 重 要 理 论 基 础 , 社 会 性 别 概 念 出发 , 当 今 占 它 从 对
主流地 位的 法学思 想进行 了批判 , 现 实世界 特 别 是 美 国的 立法 和 司 对
禁 止 。小 头 一 硬 , 头 着 粪 ( 丁 语 ) 他 们 忘 了性 冲 动 怎 么 回 事 大 拉 , 了 。 当 时听 众 们 哄 堂 大 笑 , 声 中她 捋 了捋 金 发 , 光 穿 透 了彩 绘 ” 笑 阳 玻 璃 , 哥 特 式 讲 堂 里 不停 闪耀 。 在 麦 金 农 充 满 个 人 魅 力 的 演 讲 生 动 尖 刻 的 讽 刺 了 男 权 主 义 者 们, 无论 自由 主 义 者还 是保 守 主 义者 , 用 意 识 形 态 里 的 言 论 自 由 利 掩 盖 男 女 间 的实 在 差 异 的 “ 图” “ 论 自 由 , 是 色 情 业 者诉 讼 意 。 言 便
当代西方女性主义犯罪学思想介评
思想战线 S IXIA N G ZHA N XIA N 2004年第5期 第30卷 №15,2004 V ol 130 THINK ING 当代西方女性主义犯罪学思想介评李希慧,廖 梅(武汉大学法学院,湖北武汉,430072)摘 要:产生于西方20世纪70年代的女性主义犯罪学思想,对忽视女性的作法提出了强烈的批判,对刑事立法、刑事司法以及刑罚执行过程中对女性的错误理解和不公平待遇提出质疑,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犯罪学中的性别意识问题,为传统犯罪学的理论重构,尤其是女性犯罪学理论构建提供了全新的视角。
关键词:西方犯罪学;女性主义;性别意识;思想评价中图分类号:C91316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778X (2004)05-0033-06 ΞComments on Modern Western Feminist CriminologyLi XI 2hui ,L IAO Mei(Law School ,Wuhan University ,Hubei ,Wuhan ,430072,China )Abstract :Feminist criminology that emerged in 1970’s strongly criticized the neglect of women in the traditional criminology ,and questioned the misunderstanding and mis 2treatment of women in the criminal legislature ,judicial and law enforcement ,based on which Feminist criminologists put forward the idea of gender in criminology.This has provided a new perspective for the theoretical reconstruction of traditional criminology ,particularly ,female criminology.K ey w ords :Western criminology ;feminism ;the idea of gender ;comments on the thoughts 产生了20世纪60年代的第二次欧美女性主义运动给犯罪学带来了深远的影响。
被列为“改变美国20本书”的《女权辩》与《女性的奥秘》
被列为“改变美国20本书”的《女权辩》与《女性的奥秘》《女权辩》与《女性的奥秘》都是被列为“改变美国20本书”的作品之一。
这两本书都是关于女性权利和性别问题的讨论,它们对社会的影响深远,成为了女权运动和性别平等的重要基石。
在本文中,我们将分别介绍这两本书的内容和对社会的影响,探讨它们对当今社会的重要性。
我们来介绍一下《女权辩》。
《女权辩》是由美国女权主义者贝蒂·弗里丹于1963年出版的著作,它是女权主义运动的里程碑之一。
这本书讨论了女性在家庭、职场和社会中的地位,批判了传统的性别观念和女性被边缘化的现象。
《女权辩》的出版激起了女权运动的热潮,成为了女权主义思想的宝库。
《女权辩》被认为是改变了美国社会对女性的认知,它让人们开始重新审视女性的地位和权利,促进了性别平等的进步。
这本书的影响甚至超越了美国,它对全球女权运动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女权辩》让人们开始关注女性的权利和解放,成为了女权主义运动的先驱之作。
我们再来看看《女性的奥秘》。
《女性的奥秘》是由美国科学家雪莉·韦尔斯·科南于1976年出版的作品,它介绍了女性生理和心理方面的知识,探讨了女性的性别特征和生殖健康等问题。
这本书对女性健康、性别认知和生殖权利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女性的奥秘》不仅是一本揭示女性生理和心理的科学著作,它也是一本为女性争取权利的宣言。
这本书让人们对女性的生理和心理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帮助女性更好地管理自己的身体和健康。
而如今,这两本书依然被认为是女权运动和性别平等的重要经典著作。
《女权辩》激发了大量女权主义者,带动了女权运动的深入发展,推动了性别平等的进步。
而《女性的奥秘》则帮助女性更好地认识自己的身体和权利,为女性健康和生殖权利争取了更多的关注。
美国性别的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性别法律是美国法律体系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旨在保障性别平等、消除性别歧视。
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性别观念的变革,美国性别法律不断更新和完善。
本文将以《跨性别平等法案》为例,对美国性别法律进行案例分析,探讨其在实践中的应用和影响。
二、案例分析背景1. 案例背景《跨性别平等法案》(Transgender Equality Act,简称TEA)是美国历史上首个针对跨性别群体制定的法律。
该法案于2016年7月22日由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成为法律,旨在保障跨性别群体在就业、住房、教育、医疗保健、联邦合同等方面的平等权利。
2. 案例争议《跨性别平等法案》自颁布以来,在美国社会引发了广泛的争议。
一方面,支持者认为该法案有助于消除跨性别群体的歧视,促进性别平等;另一方面,反对者认为该法案可能侵犯女性权益,对男性构成威胁。
三、案例分析1. 法案内容《跨性别平等法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保障跨性别群体在就业、住房、教育、医疗保健、联邦合同等方面的平等权利;(2)禁止基于性别认同或性别表达对跨性别群体进行歧视;(3)要求联邦政府、州政府和地方政府在公共设施、公共教育、公共住房等方面为跨性别群体提供平等服务。
2. 案例分析(1)就业歧视问题在就业领域,跨性别群体普遍面临着歧视问题。
根据《跨性别平等法案》,雇主不得因员工的性别认同或性别表达而拒绝招聘、解雇、降职或给予不公平待遇。
这一规定有助于消除跨性别群体在就业过程中的歧视现象。
(2)住房歧视问题在住房领域,跨性别群体也面临着歧视问题。
根据《跨性别平等法案》,住房提供者不得因申请人的性别认同或性别表达而拒绝提供住房、提高租金或提供不公平待遇。
这一规定有助于保障跨性别群体的住房权益。
(3)教育歧视问题在教育领域,跨性别群体在教育过程中也面临着歧视问题。
根据《跨性别平等法案》,学校不得因学生的性别认同或性别表达而拒绝录取、开除、降级或给予不公平待遇。
这一规定有助于保障跨性别群体的教育权益。
当代西方女性主义法学评述
当代西方女性主义法学评述近年来,女性主义法学在西方国家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发展。
这一学派的出现,旨在探索和解决法律体系中存在的性别不平等问题,为女性争取平等权益和社会地位。
本文将对当代西方女性主义法学进行评述。
首先,当代西方女性主义法学强调性别平等原则。
传统法律体系中存在的性别歧视问题成为了女性主义法学家们关注的核心议题。
他们通过批判性的法学研究,揭示了法律对女性的不公平待遇,如婚姻、家庭、职场等领域的性别歧视现象。
女性主义法学家们坚信,只有通过法律的改革和制度的变革,才能真正实现性别平等的目标。
其次,当代西方女性主义法学重视女性的权利保护。
女性主义法学家们认为,保护女性权益不仅仅是法律的责任,也是社会的责任。
他们通过对女性权益的研究和探索,提出了一系列的法律改革建议,如性骚扰立法、家庭暴力保护法等。
这些法律的出台和执行,为女性提供了更多的保护和支持,使她们能够在法律面前获得平等的权益。
再次,当代西方女性主义法学注重法律教育的性别平等。
女性主义法学家们认为,法律教育是培养法律从业人员的重要途径,也是传播性别平等理念的重要阵地。
他们呼吁在法学教育中加入性别平等的课程内容,培养学生的性别意识和性别平等的观念。
同时,他们也积极参与法学教育改革,争取在教师队伍中增加女性的比例,提高女性在法学领域的代表性和声音。
最后,当代西方女性主义法学在推动国际性别平等进程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女性主义法学家们通过参与国际组织和国际会议,推动国际社会在性别平等方面的合作和交流。
他们关注全球性别不平等问题,呼吁各国加强立法和政策的制定,为女性争取更多的权益保护。
总之,当代西方女性主义法学在推动性别平等和女性权益保护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通过对法律体系的批判和改革,他们为女性争取了更多的平等权益,为性别平等的实现做出了积极贡献。
然而,女性主义法学仍然面临挑战和困难,如对法律改革的阻力和传统观念的抵制。
因此,我们需要继续关注和支持女性主义法学的发展,为实现性别平等的社会努力不懈奋斗。
西方女性主义在实践中的成果启示作文
西方女性主义在实践中的成果启示作文今天,老师讲了西方女性主义,那种感觉好奇妙!应该说以前女生不能读书,不能工作,只能在家做家务。
现在不一样了,女生可以当科学家,可以当总统,可以做很多很多事情!
我注意到电视里有很多女明星,她们很漂亮,很厉害,也会唱歌和跳舞!我还看见了很多女宇航员,她们飞到太空,像小鸟一样自由。
还有很多女医生,她们救治病人,真是天使!
我的妈妈是一位很棒的女性,她工作很辛苦,也要帮忙照顾我。
她总是鼓励我要坚强,要有自信,要努力学习。
我想像妈妈一样,做一个勇敢、自信、好好学习的女生!
我听说在很久以前,女生不能拥有自己的财产,她们的财产都属于丈夫。
现在不一样了,女生可以拥有自己的房子,自己的钱,也可以做自己的主人。
我以后也要努力学习,赚很多钱,买一个大房子住!
我想,现在的女生确实很幸福!我们可以在家自学,也可以工作,也可以掌握一切!我们要好好珍惜现在,努力学习,慢慢地长大,成为有用的人!
当然,我听说在有些地方,女生还没有享受到人人平等的地位,她们会受到歧视。
我只期望有一天,大部分女生都能享受到平等自由的待遇,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作为策略的美国女性主义法学
利的典型案例变为判例 ; 第三、 建立新概念 , 如M a c K i n n o n 将不受欢迎的性表示概念化为“ 性骚扰” , 便于女性对此类骚扰提起诉讼 ; 第 四、 否认或部分否认传统法律理论 , 如 We s t 认为 , 传统法律理论 将全体人都假设为彼此分离的主体是不全面的, 因为这一假设并未反映女性 的特性 , 女性是关系 型的 , 她们通过照顾 、 哺乳等方式处在与他人的紧密联结 中; 第五 、 进行内部批判 , 实现 自我更新 ,
收稿 日期 : 2 0 1 7 - 0 1 - 0 1 1 o0
社会科学 2 0 1 7 年第 4 期
任苗 苗: 作 为策略的美 国女性主义法学
如 后现 代女 性 主义 法学 批评 现代 女 性 主义 法学 没有 认识 到 女性 内部 的多样 化 与 复杂 性 , 忽 略 了少
数群体女性的利益。这一发现催生 了黑人女性权利研究 、 亚裔女性权利研究等分支流派 , 促进 了
女 性 主义 法学 家 才 自立 门户 , 创建 女 性 主义 法 学 。之 后 , 各 流 派又 基 于对 女 性 、 女性 处 境 、 女 性 问
题的不 同理解 , 对迫切矛盾 、 立法与司法环境 、 时代特点 、 既有女性主义法学流派之盲点的不 同认 识, 制定 了各 自的策略 , 以期确立 、 争取女性权利或弥补对女性权利的保护。这些策略依其方式可 划分为如下类型 : 第一 、 促进国家立法 , 将女性权利写入法律 ; 第二 、 进行个案诉讼 , 将涉及女性权
从 不同女性群体的视 角出发 来考虑法律政策的务 实策略 。女性主 义法学流派的不同策 略, 均立足 于特定时代条件下的学科处境 与女性诉 求, 从 不同角度繁 荣发展 了女性主义 法学, 有力推动 了女性话题 中心化、 女性地位对等化的社会进程。 关键词: 女 性主 义 法学 ; 策略 ; 流 派
作为策略的美国女性主义法学
作为策略的美国女性主义法学
任苗苗
【期刊名称】《社会科学》
【年(卷),期】2017(000)004
【摘要】为将女性及女性问题推向法学研究中心地位,不同时代的女性主义法学采用了不同的策略:自由主义法学强调女性与男性的权利平等,采用推动立法平等和“从群体提出要求”的双翼策略.支配和文化女性主义法学面对承认男性和女性差异的逻辑前提,采用修正“平等”概念、强调“合理”区别对待的调整策略.后现代女性主义法学意识到女性内部的群体多样性,主动放弃了一个声称能包罗万象的女权主义策略,转而采用从不同女性群体的视角出发来考虑法律政策的务实策略.女性主义法学流派的不同策略,均立足于特定时代条件下的学科处境与女性诉求,从不同角度繁荣发展了女性主义法学,有力推动了女性话题中心化、女性地位对等化的社会进程.
【总页数】9页(P100-108)
【作者】任苗苗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北京100888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D903
【相关文献】
1.美国女性主义法学及其启示 [J], 王丽萍
2.女性主义法学社会性别论的司法适用探究——围绕美国和中国展开 [J], 曹智
3.美国女性主义法学的法律观及其局限性 [J], 孙文恺
4.女性主义叙事策略在科普展览中的应用——以美国纽约自然历史博物馆“神秘海洋”展为例 [J], 张娜
5.平等的追求抑或一种新父权——美国女性主义法学视野中的刑事法律改革 [J], 张彩凤;叶永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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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号]1009-8003(2004)01-0088-09美国女性主义法学及其启示王丽萍(山东大学法学院,山东济南250100)[摘要]女性主义法学以其独特的方法论剖析法律问题,提出女性问题方法、女性主义实际推论方法、提高觉悟方法以及用社会性别视角观察历史、文化、社会现象,从而展现出与以往法学理论研究的不同进路。
女性主义法学是一种对女性及性别进行全方位认识的法学流派。
其“硬核”已经并非单纯要求女性在婚姻、家庭、劳动就业和社会福利保障等方面享有与男性同样的权利,它更要求在分配和界定上述权利的过程中,乃至在以法律为核心的整个现代法治结构中加入女性的视角和女性的生存体验与思维方式,要求立法中的社会性别意识,从而使两性关系、婚姻、家庭乃至社会健康协调地发展。
[关键词]女性主义;女性主义法学;性别意识[中图分类号]D9712 [文献标识码]A[收稿日期]2003-10-25[作者简介]王丽萍,女,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民法学、婚姻法学。
女性主义一词大约是在1910年进入英语词汇的,其含义是妇女角色的“彻底的社会革命”,早期女性主义“有两个主导思想,即妇女作为人的解放和作为女人的解放,它的目标是消除妨碍妇女作为个人获得发展的一切障碍。
”[1]《布莱克法律辞典》中给女性主义法理学下的定义是:作为法理学的一个分支,女性主义法理学研究妇女与法律的关系,包括法律和社会对妇女偏见的历史、这些偏见在现代法中的消除、以及妇女法律权利和在社会中认可的增强。
[2]女性主义法学作为法学流派的一种,形成于20世纪下半期。
在20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中期,女性主义法学是批判法学的一部分,其发展与批判法学的发展紧密相关。
一方面,批判法学对珐律中性别歧视的批判属女性主义法学的重要内容之一;另一方面,一些女性主义法学的学者提出的一些观点也为批判法学所采纳。
至80年代末,女性主义法学逐渐从批判法学中分立了出来,形成独立的法学流派。
女性主义学者对法律领域展开了全面的批判和研究,并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在美国,作为女权主义法学的代表,斯坦福大学法学院教授凯瑟琳・麦金侬(K atharine A Machkinnon )对女权主义法学作出了突出的贡献。
其著作《女权主义,马克思主义,方法和国家:理论的议事日程》、《建立女权主义的国家理论》等奠定了女性主义法学的基础。
另外哈佛大学法学院教授米诺(Martha Minow )、加州大学的奥尔森(Francis E.Olsen )、马里兰大学法学教授罗宾・韦斯特(R obin West )、纽约市立大学法学教授谭竞嫦(Sharon K.H om )等,也从不同侧面分析批判了美国的法律制度,从不同的侧面构筑了女权主义法学领域。
[3]女性主义法学以其独特的方法论剖析法律问题,用社会性别视角观察历史、文化、社会现象,从而展现出与以往法学理论研究的不同进路,这已成为我国社科领域里的一个新的发展趋势。
[4]本文在介绍美国女性主义法学方法论及其研究的主要问题的同时,对美国女性主义法学作一述评,期待能为我国立法和司法产生积极的影响。
一、美国女性主义的法律方法女性主义法学者非常关注法律方法的重要性,认为“方法体现每种有关社会现实理论的特点,它确定这种理论的核心、组成和过程,并且会产生不同的政治概念……在这种意义上,方法构成对真理的理2004年1月5日第19卷第1期 法学论坛Legal F orum Jan.5,2004Vol.19No.1解,它确定什么作为证据和什么作为结论”,如果仍然使用早已被现存的社会制度所确定了的方法去挑战现存的权力结构,则无法揭示现存的权力结构的不合理性。
她们在提出女性主义法律方法的同时又强调,如果没有对女性主义法律方法的理解,法律领域中女性主义者的主张就很有可能被认为是不合法的和不正确的。
女性主义法学者提出以下几种女性主义的法律方法:①(一)提出妇女问题的方法(Asking the W omen Question )提出妇女问题,就是提出社会惯例或法规中社会性含义的问题:是否把妇女遗漏?如果是遗漏了,在哪些方面表现出遗漏了妇女?如何改正这一点?如果这样做,会出现什么样的局面?在法律方面,提出妇女问题就是看法律如何没有把对妇女来说很重要的经验和价值考虑在内,法律规则是如何地对妇女不利以及是什么原因造成现行法律如此地对妇女不利,并提出如何改正的建议。
法律的中立性仅仅是一种假设,由于法律的某些特征不仅在一般意义上不是中立的,而且在特殊意义上也是男性的,因此询问妇女问题的目的就要揭示法律的单一的男性特征,揭示政治上是如何选择、社会制度上是如何安排使妇女处于从属地位的;如果不提出妇女问题,与妇女相联系的差异便被认为是理所当然的,而且会不被检查地成为法律歧视妇女的理由。
而一旦提出妇女问题成为一种法学方法,则这种方法便构成对法律分析的整体批评,因为提出妇女问题这种方法要求认真地考察法律表面的背后,要求重新鉴别法律规范中的性别因素以及对法律规则的无性别适用。
提出妇女问题并不一定要最终做出有利于妇女的决定,而是要寻找出性别偏见并且在具体的个案中做出针对该偏见的纠正性决定。
(二)女性主义实际推论方法(Feminist Practical Reas oning )女性主义实际推论方法,即从理想开始推论,在这种推论中,法律解决方式是对具体问题的实际考察,而不是在相互对立和矛盾的观点中进行静态的推理和选择。
女性主义法学者认为,妇女的推论不同于男子,妇女对情境和联系更具敏感性,她们更坚持普遍性和概括性,相信每日生活的实践性不能因为抽象正义而被忽视,宣称个人式的事实发现方法比单纯的规则运用要优越,而且那种从上下联系中推理的方法更尊重差异和无社会地位者的观点。
女性主义法学的实际推论方法并不绝对排斥规则,也不反对演绎推理,她们只是强调对特殊的联系予以关注。
按照罗宾・威斯特(R obin West )的观点,男性法学理论家们展示了一种特殊的推理模式,因为他们首要地、根本地讲是作为分离而自治的人来体验世界的,传统法理学和“批判的”男性法理学的基础都是“分离”的理论,而女性则是从“联系”之中进行思考的,她们的经验是联系的而非个体性,而这种“联系”是男性所不可能体验的。
吉利根也认为,女性看待关系的方式不同于男性,男性把关系看成等级,而女性把关系看成网;对男性而言等级是不稳定的,他们的愿望是攀上顶峰,他们担心某个人也接近顶峰的位置,而对女性而言,网络是稳定的,她们的愿望是处在网络的中心,担心远离中心而处于边缘;女性的伦理是关爱或责任,她们用相冲突的责任来看待道德困境,关爱是解决冲突过程中的最重要的指引,而男性的伦理是权利或正义,他们认为权利和正义是解决冲突的关键。
吉利根提出了以关爱伦理(任何人都不应该受到伤害)来补充正义伦理(每个人都应当受到同等的对待)的立法。
提高觉悟方法(C onsciousness Raising )提高觉悟的方法是讲述自己的经验,并与也在讲述经验的其他人一起寻找各自经验的意义,这是一个相互影响及合作的过程。
正如莱斯利・本德(Leslie Bender )所说,“女性主义提高觉悟是通过相互讲述自己的生活事件、探索共同的经验和模式来创造知识。
将个人自己遭受的创伤揭示出来,成为集体受压迫的经验。
”[5]即通过以个人经验和叙事为基础的与他人的合作或相互接触,培养“个人的即是政治的”(pers onal is political )的意识,妇女的个人问题实际上是社会和政治问题。
意识觉醒的方法揭示了男女性别关系是一种集体的事实,而不是一种单纯的个人关系,作为“一种主要的分析技巧、组织结构、实践方法、妇女运动的社会变革理论”,强调妇女日常经验的广泛性和复杂性,从而使被忽视的声音的权威来源合法化。
女性主义法学认为,传统法理学和道德与政治理论的很多主题实质上都来自于男性主义的生98 第1期 王丽萍:美国女性主义法学及其启示 ①这三种方法是凯瑟琳・巴特利特(K atharine Bartlett )1990年2月在《哈佛法律评论》第四期(总第103辑)中发表的《女性主义的法律方法》中提到的三种方法。
09 法学论坛 2004年活体验,由于女性以一种与男性不同的方式体验世界、并以一种不同于男性的方式认识世界,而女性主义推理恰恰来自于这种不同的经验存在,男性的体验认为不成问题、合乎逻辑的事情,在女性的体验看来则可能正好相反。
因此,必须重视女性的体验和经验。
女性主义者把意识觉醒的方法运用于集体斗争和争取权利的社会实践,在揭露和抵制女性在强奸、性骚扰、色情作品等方面所受到的压迫和歧视,改变传统观念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作用。
此外,女性主义法学者还提出了社会性别分析方法(Methodologies for G ender-Based Analysis)。
这种分析方法自从意识到妇女在社会生活各个方面与男性并不是完全平等时就已经开始使用了,但这种方法直到20世纪末才成为倍受关注的分析方法,特别是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的《行动纲领》中,重申在每一个重大关切领域中社会性别分析方法的运用。
社会性别分析方法要求:考察女性与男性面对的不同的社会现实、生活期望、经济环境等,认识到一些妇女可能因性别因素而受到歧视,注意到法律以及社会公共政策对女性和男性的不同影响,从而分析法律、政策可能给女性带来的影响,特别是负面影响。
社会性别分析并不要求男女享有完全同等的待遇,也不允许涉及到男女差别时(如与生育有关的问题),因为女性的特殊之处而对其歧视。
社会性别分析的目的是利用法律和政策消除男女的不平等;“在制订法律和政策时,要具体分析法律和政策的规定会给男性和女性带来什么样的不同影响”,强调“只要妇女在立法界的比例依然偏低,她们就将由于数量少而处于严重缺乏代表性的境地”,由于妇女作为一个阶级在政治-法律圈内缺少真正的权力,所以,以妇女利益名义所做的调整实际上更多的是以统治阶级的利益为主,很难说是对妇女幸福的纯粹关怀。
[6]在女性主义法律方法中,提出妇女问题用于披露法律的实质是如何将妇女及其他遭排斥的群体的视角悄悄地、毫无理由地湮没下去;女性主义的实际推论方法,扩展了法律相关性的传统概念,可使人们对法律中尚未反映出来的案件特点更为敏感;提高觉悟的方法,对那些直接受上述原则影响的人们通过其个人经历的眼光测试法律原则的有效性。
[5](223)女性主义法学方法论对于许多已经接受的传统理论提出了质疑和挑战,明显地反映了一种政治议程,而不是努力实现一个基于中立性的现实目标。
也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女性主义的方法论“通常被认为是非学术的、离经叛道的或疯狂的,是门外汉和怪杰的技术”。
[7]二、美国女性主义法学研究的主要问题女性主义自其产生时起就对法律、法学产生了很大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