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名权和著作权的区别
浅谈著作权中署名权的行使
浅谈著作权中署名权的行使一、引言著作权中的署名权,是指作者在其创作的作品及其复制件上如何标记作品来源的权利,也称姓名表示权。
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同时,著作权法第十一条第一款和第四款分别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除外;如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
从现行立法规定可以看出,著作权中的署名权是一项连接作者、作品、著作权三者的关键要素,可以说是著作权中最为基础的一项权利,如何行使这项权利以及如何有效合理的行使这项权利就显得尤为重要。
二、署名权的价值作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作者,这一看似简单的逻辑蕴含着署名权丰富的内在价值。
(一)对作者而言表彰其为作品来源署名权的设置就是对作者创作作品这一行为和结果的尊重,也是对作者创造知识产品的肯定性评价。
署名权在表达一种创作事实的同时也赋予了作者一种特殊的荣誉。
署名权这一著作人身权是一项作者享有的自然权利,创造作品即产生,即使没有相应的立法也是存在的。
几百上千年前,人们在创作的作品中会很自然地落款表明自己身份,这并非是在理解现代知识产权制度基础上作出的法律行为,而是一种很自然的事实行为。
所以,诗仙李白在他那个年代就开始火了,一直火到了现在,留下了无数脍炙人口的作品,还是得益于对作品的署名,否则多少作品将成为默默无闻的作品。
我们推崇李白,正是因为无数优秀且署名为李白的作品。
(二)对作品而言表明与作者的关系作品与作者的关系简言之就是被创作与创作的关系,随着作品的产生就会产生一系列的衍生物,其中最主要的就是著作权以及相关的知识产品,作品自己是无法支配著作权以及相关的知识产品的,署名权对作品的意义就在于确定谁是著作权以及相关知识产品的支配者。
(三)对公众而言成立一种公示作用无相反证明,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作者,也就是说在作品上署名的人不一定是作者,只是法律推定署名者就是作者,说明了署名这一行为法律赋予其一种公示作用。
知识产权大题及答案(部分)
知识产权法学习题集第一编知识产权与知识产权法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概述同步测试题与参考答案3、简答题(1)简述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
参考答案:智力成果、商业标志和其他信息的归属关系、利用关系和交换关系。
(2)简述知识产权法的性质。
参考答案:知识产权法是私法、国内法、强行法。
4、论述题试述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
参考答案:充分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的原则;促进社会发展的原则。
第二章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同步测试题与参考答案】5、简答题(1)简述知识产权与物权的相同点和区别参考答案:相同点:二者都是民事权利;都是对世权、支配权;都具有法定性。
区别:控制权、使用权、处分权的内容不同;保护对象不同;可否分地域取得和行使不同;权能可否授予多人行使不同;有些知识产权具有法定时间性,物权无法定时间性;有些知识产权具有双重权利,物权仅是财产权。
(2)简述知识产权的权能参考答案:控制权、使用权、处分权、收益权。
(3)简述作为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信息必须具备的条件参考答案:①必须与人们的智力活动有关;②必须具有财产价值;③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
(4)如何理解知识产权可分地域取得和行使参考答案:分地域取得指同一信息可以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同时在不同的国家分别取得相应的知识产权。
①需经批准授权的知识产权,只在批准授权的国家或地区受保护。
②不需经批准授权的知识产权,在不同的国家,只能按该国法律受到保护。
6、论述题试述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参考答案:(1)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信息;(2)知识产权是对世权、支配权;(3)知识产权可分地域取得和行使;(4)知识产权的权能可分别授予多人行使;(5)对法定时间性等“特点”的评析。
第三章知识产权的保护【同步测试题与参考答案】4、简答题简述侵害知识产权赔偿责任的构成要件参考答案:①行为人实施了侵害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②权利人有财产损失;③行为人的侵权行为与权利人的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④行为人有过错。
知识产权法复习资料
知识产权法复习参考资料一、知识产权总论1.知识产权:民事主体对其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商业标志及其他具有商业价值的信息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知识产权法:是国家制定或认可的调整主体间因知识产权的归属、利用、交换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知识产权的内容:1、控制权——控制知识产权客体的权利,主要通过法律赋予的垄断权来实现2、利用权——按照知识产权客体的性质与用途对其进行使用的权利3、处分权——按照自己的意志决定知识产权命运的权利4、收益权——通过对知识产权的使用或处分,获得财产收益的权利二、著作权法1. 著作权: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依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的总称。
特征:1)客体范围广泛、多样2)内容丰富3)产生无须履行法律手续4)行使受到限制最多2. 著作权与所有权的区别著作权与所有权分属民事权利体系中的知识产权与物权两个不同的领域,其区别是显而易见的:●标的不同所有权的标的是动产或不动产等有体物,所有权主要表现为对有体物的支配权。
著作权则不同,它的标的是无形的人类精神与智力活动的成果,是思想或情感的一定表现,故著作权的独占性完全出自法律的规定,而不是由于标的物本身的性质。
●权利的完整性不同所有权作为绝对权利,其属性是最完整的,它既不受时间的限制,也不受地域的限制。
著作权虽然也是一种绝对权利,但受到时间、地域和权利本身的种种限制,并最后丧失,直至进入公有领域,因此是一种不完整的绝对权利3. 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保护对象不同前者:表达该思想内容的具体形式后者:抛开表达形式而保护技术方案本身●保护条件不同前者:要求“独创”,不要求“首创”后者: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权利产生程序不同前者:创作完成即自动产生,无登记注册程序后者:申请、审查、批准、公告、颁发专利证书●适用领域不同前者:文学、艺术领域后者:工业领域4. 著作权与商标权的区别:●权利属性不同著作权具有人身与财产双重属性商标权是一种财产权,不具有人身属性●法律要求的保护条件不同著作权法要求作品具有独创性商标只要求识别性●权利的取得方式不同著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商标权一般须经注册登记才能产生5. 著作权法的作用●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优秀作品的传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促进国际文化交流,提高全人类的科学文化水平6. 我国著作权法的主要原则●保护作者权益原则:保护作者权益,既指著作财产权,又指著作人身权;●鼓励作品传播的原则;●作者利益与公众利益协调一致的原则;●与国际著作权制度发展趋势保持一致的原则。
著作权法中的署名权
著作权法中的署名权著作权法是一项旨在保护作者权益的法律,其中署名权作为著作权法的重要内容之一,具有保护作者个人身份和荣誉的作用。
本文将从著作权法中的署名权的定义、适用范围、保护方式以及署名权的意义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一、署名权的定义署名权是指作者享有将自己的姓名署名在其作品上的权利。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25条的规定,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署名权。
这意味着作者有权决定是否在自己的作品上署名,并拥有自己的署名方式创作自己的作品。
署名权的主要目的是确保作者的姓名与原创作品紧密相连,有助于建立作者的声誉和信誉。
同时,署名权还起到提醒他人尊重著作权法的作用,以确保他人不会擅自对作品进行修改、抄袭或误传。
二、署名权的适用范围署名权在著作权法中适用于各种类型的著作,包括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影视作品等。
作者在创作这些作品时,都享有在作品中署名的权利。
然而,并非所有作品都必须署名。
《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作者可以选择是否在其作品上署名。
此外,如果著作是由多名作者合作完成的,根据各自合作协议的规定,决定署名的方式。
三、署名权的保护方式保护署名权的最直接方式是将作者的姓名署名在作品上。
在出版、发行或展示作品时,作者可以选择在标题、封面、开头或结尾部分显著地标注自己的姓名。
此外,作者也可以通过其他方式保护自己的署名权,例如在作品的衍生品、传媒报道和宣传资料中,要求保留署名信息,严禁任何人对作品进行无授权的修改或删减。
当他人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时,作者有权要求侵权人承担法律责任,并要求恢复、维护自己的署名权。
此外,第20条和第45条等相关法律条款还为作者提供了适用于保护其署名权的救济措施。
四、署名权的意义署名权的存在对于作者和社会都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作者来说,署名权是对其创作努力的认可和鼓励,有助于建立作者的声誉和知名度,更能激发作者继续创作的激情。
对于社会来说,署名权是对原创作品创作者权益的保护,有助于维护良好的创作环境和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署名是啥意思
署名是啥意思一般情况下,作品是谁创作的就是谁创作的,当然也不排除委托的情况,但是作品最直接的表现就是署名,也就是人们所说的作品署名权。
一、作品署名权是什么意思署名权作为一项著作人身权,各国法律都有规定。
什么是署名权,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我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
署名权是在作品上表明身份、署名的权利。
第二种观点认为,署名权是指在自己的作品和复制件上标注自己姓名的权利,也称表达自己姓名的权利。
在理解署名权的含义时,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作者身份的主题。
署名权的主体是但不等同于创作作品的自然人。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11条和第17条,有三种情况:第一,创作作品的自然人;第二,被视为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三是通过委托合同的明确约定取得身份的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这个概念也可以分为狭义和广义。
广义而言,它不仅包括所有文学、艺术、音乐、戏剧或科学作品的创作,还包括表演者、录音和录像制作或广播组织;狭义上仅包括文学、艺术、音乐或戏剧作品的创作者。
所以谁能成为应该由国家法律甚至国际公约来规定。
另外,署名权和著作权的主体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因为它们和著作权的主体不是一回事。
著作权包含多种权利,其主体情况复杂,仅是著作权基本主体之一。
此外,版权的主体还包括继承人、国际组织等。
署名权可以独立于著作权的其他权利而享有,所以署名权主体不等于著作权主体。
署名权的客体,主要有“作品说”与“人格利益说”两种。
同意“人格利益说”。
因为按照通说,人格权所要维护的是某种人格利益,署名权虽然属于民法上的人格权而不属于身份权,其理所当然应以某种利益为客体。
二、署名权与身份权权利,是指享有要求被承认为作品的权利。
这种权利有以下内容:第一,它有要求他人承认其作品身份的权利,这种权利是绝对排他的;二是有权决定是否在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在何种范围内公开。
署名权与身份权是不是含义相同,有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这两种权利是同一个意见,即有权在发表了的作品上署名以昭示自己的身份”。
署名权合同范本
署名权合同范本甲方(著作权人):____________乙方(署名权使用者):____________一、定义与名词解释1. 署名权:指作者或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的表明作者身份的权利,即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2. 著作权:指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对作品享有的各项财产权和人身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示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3. 作品:指甲方创作的、具有独创性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
二、授权范围(1)在作品公开发表、出版、发行、展示、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过程中,署上甲方的姓名或名称;(2)在乙方制作的与作品相关的宣传材料、广告、海报等载体上署上甲方的姓名或名称;(3)在乙方举办的与作品相关的活动、展览、论坛等场合,署上甲方的姓名或名称。
(1)将甲方署名权用于与作品无关的用途;(2)将甲方署名权用于侵犯甲方或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的行为;(3)将甲方署名权用于可能导致甲方名誉损害的用途。
三、授权期限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____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计算。
授权期满后,如双方同意续约,应签订书面续约合同。
四、授权费用1. 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署名权使用费,具体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 乙方应在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一次性将署名权使用费支付给甲方。
五、违约责任1. 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在授权范围之外使用甲方的署名权,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如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署名权使用费,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5 著作权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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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权
以出售或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 制件的权利。发行的方式灵活多样,例如散发、出借 (售)、出租以及赠与等。
发行权一次用尽原则:作品原件或经授权合法制 作的复制件经著作权人许可,首次向公众销售或赠与 之后,著作权人就无权控制该特定原件或复制件的再 次销售或赠与了,但作品的发行权并未用尽。
案例:《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与滑稽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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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其他权利
1、收回权:作者已转让经济权利或许可他人使用作品, 如因其表达思想感情发生了变化而希望修改作品或不希望 作品继续流转,可以收回已转让或许可的权利。
2、接触权:即使作品原件或复制件已为他人合法取得, 作者为了有效行使其著作权,仍然有权接触该作品原件或 复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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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放映权
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设备表演美术、摄影、电影作 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电影的放映权由制片人行使,要放映电影只需征求制 片人同意即可,无须再征权
即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 转播的方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 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的类似工具向公众传播广播 的作品的权利。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 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 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
● 避风港规则:源自美国1998年《数字千年著作权法案》 (DMCA),它包括两部分:“通知+移除”。
《信息网络传播权》第23条:网络服务提供者为服务对象 提供搜索或者链接服务,在接到权利人的通知书后,根据本 条例规定断开与侵权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的链接的, 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明知或者应知所链接的作品、表演、 录音录像制品侵权的,应当承担共同侵权责任。
知识产权法 第3节 著作权的客体和内容
练习题
文学、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 制的智力创造成果是指
A.作品 B.艺术 C.知识产权 D.音乐
练习题
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应符合的条件是()
A.具有显著性 B.具有独创性 C.文艺领域内的智力成果 D.文学领域内的智力成果 E.可以以有形的形式加以复制
练习题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实行的登记制度为
A.自愿登记制 B.强制登记制 C.准强制登记制 D.不登记制
练习题
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公民、法人享有著作权,依法有
A.印刷权 B.获得报酬权 C.发表权 D.出版权 E.署名权
练习题
著作人身权包括()
A.署名权 B.发表权 C.修改权 D.发行权 E.保护作品完整权
练习题
下列作品的著作权人不享有出租权的是( )
知识产权法
第三节 著作权的客体和内容
作品的概念
是指文学、文艺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 的智力创造成果。
作品的类别
(1)文字作品。 (2)口述作品。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作品。 (5)摄影作品。 (6)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 (8)计算机软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作品。 著作权的特别作品包括:计算机软件、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法律规定的作品。
著作财产权的概念和性质
1.著作财产权:是指著作权人自己使用或者授权他人以一定方式使用 作品,从而依法获得物质利益的权利。 2.著作财产权可以转让、继承或放弃,并受地域、时间等因素的限制。
著作财产权的内容
第三章著作权的内容
二、发行权 发行权是指以出售或者赠与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十一、翻译权
翻译权是指将作品从一种语言文字转换成另一种语言文字的权利。
注意: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以汉语言文字创作的作品翻
译成少数民族语言文字作品在中国境内出版发行的,视为合理使用。(即无 须事先征得同意,无须支付报酬)
十二、汇编权
汇编权是指将作品或作品的片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
六、放映权
放映权是指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类 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权利。
1、放映权与机械表演权存在竞合关系。 2、《著作权法》第三次修改草案中拟将之并入表演权中。
七、广播权 (单向、被动性) 广播权,是指以无线方式公开广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方 式向公众传播广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音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音、图像 的类似工具传播广播的作品的权利。
请关注裁判文书网中该案一审和二审的法院判决书。
第二节 著作财产权
著作财产权,是指能够给著作权人带来经济利益的权利。
著作财产权可以分为复制权、演绎权和传播权三类内容。
演绎权类 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 传播权类 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
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
一、复制权 复制:是指以印刷、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 者多份的行为。 复制权:是指著作权人决定实施或不实施上述复制行为或者禁止他人复制其受保护的 作品的权利。
党校《知识产权法》答案
党校《知识产权法》答案第一单元1、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有哪些?答: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是:专有性、时间性、地域性。
2、知识产权具有哪些特点?答:知识产权又称"智力成果权",它作为一种特殊的民事权利有如下特点:(1)知识产权具有双重内容:一是人身权(如著作的署名权、发表权、出版权);二是财产权(如稿酬、专利权等)。
(2)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即排他性)和独占性。
知道产权只能为创造人所享有,非经本人同意,仟何人不能占有和使用,否则即为侵权,要负法律责任。
(3)知识产权的财产权是一种有期限的权利。
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国家对其权利给予保护。
法定期满后,权利自动终止。
(4)具有地域性限制。
由于知识产权须经法律直接承认才能产生,只有在申清被批准的国家有效。
在其他国家,原则上不发生效力。
3、我国法律对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了哪些救济途径?答:(1)民事救济措施。
主要采取请求停止侵害和请求赔偿损失的方法。
(2)刑事救济措施。
我国刑法规定了侵犯商标权罪、侵犯专利权罪、侵犯商业秘密权罪、侵犯商誉权罪等各种犯罪行为,其罪名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的主要领域,同时,对上述各罪,规定了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罚金等各种刑事处罚。
(3)行政救济措施。
在不给任何补偿的情况下,有仅命令对侵权的商品进行处理,禁止其进入商业渠道,或者将上述侵权商品予以销毁;此外,还有权命令,将主要用于制作商品的材料和工具进行处理,禁止其进入商业渠道,以尽可能地减少进一步侵权的危险。
此外还规定了海关中止放行制度:当受害人发现有侵权复制品经由海关进口或出口,则可向有关行政或司法机关提供书面申请和提保,由海关扣押侵权复制品,中止该类商品的放行。
4、简述著作权的概念和性质。
答:概念: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性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总称。
性质:(1)著作人身权的性质:著作人身权整体的不可转让性;著作人身权的不可剥夺性;著作人身权个别权能的可继承性;著作人身权的永久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一、概述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部法律,旨在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创作和创新。
该法律对著作权的保护范围、著作权的取得和终止、著作权的权利和义务、著作权的保护措施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本文将对该法律的主要内容进行全面详细的介绍。
二、著作权保护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符合以下条件的作品可以享受著作权保护:1.原创性:作品必须是作者独立创作的,不得抄袭他人作品。
2.表现形式:作品可以以文字、口述、图形、音乐、戏剧、美术、摄影、电影等形式表现。
3.实现录音录像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美术、摄影、电影的表演及其他表演活动的录音录像可以作为作品受到保护。
4.国籍要求:作品必须是中国国籍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创建的。
同时,中国不与任何其他国家建立著作权受保护的互惠机制。
5.创作时间:作品必须是完成创作后的具体表现形式,未经表现的想法、构思等不受著作权保护。
根据著作权法,著作权人对于自己的作品享有一系列权利,其中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摄制权、改编权和翻译权等。
三、著作权的取得和终止著作权的取得方式包括原创、继承和合同等三种情况。
1.原创:著作权人通过自己创作的作品取得著作权。
2.继承:著作权可以继承给著作权人的继承人,并保持相对持续的时限。
3.合同:著作权人可以通过签订合同的方式将著作权转让给他人,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著作权。
著作权的终止条件包括著作权期满、著作权人主动放弃、法定终止等。
自著作权取得之日起,著作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终身加50年。
对于合作创作的作品,则以合作者中较后去世者的终身再加50年计算。
四、著作权的权利和义务著作权人在享有著作权的同时,也有一定的义务和责任。
1.权利:著作权人享有对作品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
–署名权:著作权人有权要求他人在使用自己的作品时,标明作者姓名。
–修改权:著作权人有权对自己的作品进行修改、增补或删减。
知识产权的主要法律特征
1、知识产权的主要法律特征:独占性:知识产权是一种民事权利,他同所有权一样,具有排他性和绝对性。
地域性:知识产权作为一种专有权在空间上的效力并不是无限的,而要受到地域的限制,既具有严格的领土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
时间性:知识产权不是没有时间限制的永恒权利,尽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超过有效期限,这一权利自行消失,成为社会共同财富。
2、知识产权权利客体(知识产品)的非物质性:知识产品与物质产品的不同,他是知识形态的精神产品,虽具有内在的价值和使用价值,但没有外在的形体。
非物质性是知识产品区别与有形财产所有权客体的主要特征。
所谓非物质性,即使只是产品的存在不具有一定的形态(固态、液态、气态等),不占有一定的空间,人们对它的“占有”不是一种实在而具体的控制,而是表现为认识和利用。
3、著作权侵权著作权侵权行为是指侵犯著作权或相关权的行为;即未经著作权人或者相关权人许可,擅自实施其受著作权保护的客体。
法律有规定的除外。
特征:(1)侵权对象的多重性:侵犯了著作人的著作财产权、著作人身权、著作权有关权利。
(2)行为的违法性(3)行为的作为性(4)行为的多样性:发表权、改编权、获得报酬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等。
分类:(1)直接侵权:行为人针对版权作品所实施的行为直接侵犯了被实施对象的著作权。
(2)间接侵权:行为人的行为本身并不一定构成对他人著作权的侵犯,但却可能促成了第三人所为侵权行为的发生,或者使第三人所为的侵权行为得以继续完成。
4、著作署名权侵权(姓名权、署名权、身份权)5、著作权与专利权的区别1、取得方式不同:著作权一般自作品创作完成时自动产生,无须登记注册。
专利权需要申请审查是否具有可专利性。
2、保护期限不同:著作人身权里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限都不受限制,而人身权里的发表权的保护期限与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相同,即作者有生之年加上死后50年。
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分别为发明专利权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10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著作权、版权署名权三者的区别
著作权、版权、署名权三者的区别关键词:著作权版权署名权作者权利其一:主体不同从狭义上看,版权是指出版者权,其主体是出版者。
在中国,出版业被当作意识形态的重要领地长期为国家专营,由国有的出版机构(出版社或出版公司)具体运作。
所以,在我国版权的主体只能是国有出版机构,自然人不能成为版权的主体。
而著作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作者。
客观上,只有自然人是作品的唯一事实作者,自然人以外的其他社会组织和民事主体;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才能被视为“法定作者”。
其二,客体不同出版者权的客体为书刊及音像出版物。
而著作权的客体是作品,著作权法保护的只是作品,而非作品的载体,因为作品载体可以有许多种,而作品本身只能是一个。
第三,形成机制不同版权是一种从属于著作权的派生权利,出版者版权只能由著作权人授予而产生。
而著作权是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
在我国,作品一经创作产生,只要具备了作品的属性,即自动依法产生著作权。
第四,内容不同以我国为例,出版者对其出版作品享有的版权,包括专有出版权、版本权、出版作品的形式和内容的修改权、删除权。
我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包括著作人身权和著作财产权。
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及保护作品完整权。
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出版权、发行权、复制权、演绎权、翻译权、演绎权)、传播权(表演权、播放权、展示权、朗诵权)等权利。
第五,期限不同在我国,出版者对作者授权出版的作品享有一定时限的专有出版权。
时限长短由出版人与著作权人协商签约产生,并规定合同有效期限不超过10年。
著作人身权的保护一般不受限制,其中某些内容具有一身专属性的权利理应受到永久的保护。
对于著作财产权,各国都规定了一定的时间界限,我国著作权法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去世后50年,截止于作者去世后第50年的12月31日止。
署名权和著作权有什么区别呢署名权是著作人身权中的一项。
署名权是指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著作权人和作者有什么区别
一、著作权人和作者有什么区别著作权人是著作权法保护的主体:即享有著作权权利和承担著作权义务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9条规定:“著作权人包括:作者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
”(一)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
直接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著作权的原始主体。
所谓直接创作的作品:指作者通过自己的独立构思,运用自己的技巧和方法,直接(包括书面的、口头的和立体的形式表现)反应自己的思想与感情、个性与特点的作品。
帮助作者修改稿件、编辑、校对、审稿等不能成为作者,因为他们是在作者创作基础上进行修改的。
1、被视为作者法人和非法人单位也是著作权原始主体:比如:北京师范大学生物系;2、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单位;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明,就是作者。
(但不能说没有署名的人就不是作者)(二)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和非法人单位;通过继承、遗赠、转让、委托关系可以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3条(六)规定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作为遗产可以继承。
第16条还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著作权法第19条规定:“公民在死亡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依照继承法的规定转移。
”(三)未被视为作者的法人和非法人单位(见《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15条、第16条)(四)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国家作为著作权主体也有几种情况:1、作者身前将作品原件及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无偿转让给国家,或者将已发表的作品的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无偿转让给国家;2、作者通过遗嘱方式将其全部或部分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在他死后赠送给国家;3、作者死亡后,其作品著作权中的财产权无人继承又无人受赠,著作权中的财产权由国家享有;著作权属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变更、终止后,没有承受其权利与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著作权由国家享有。
(五)外国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条和第13条:分为三种情况:1、国人的作品第一次在中国境内发表;外国人的作品首次在国外发表,三十天内在中国境内发表被视为首次在中国境内发表;2、边协议,如两个国际公约;3、中国公民合作创作作品的外国作者,但如果中国公民放弃权利或转让权利,而该外国人所在国与中国没有双边协议或不是两个公约的成员国,他也不能成为著作权的主体。
署名权及其和著作权的关系是什么
署名权及其和著作权的关系是什么在⼀些著作的内容中⼀般情况会署名作者,⽽且这个作者⼀般都是著作权⼈,但是著作权和署名权是有相应的区别的,署名权及其和著作权的关系是什么?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以下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署名权及其和著作权的关系是什么著作权作为⼀种⽆形财产权,是⼀种极为复杂的民事权利,客观上已经成为最复杂、最深奥的法学分科之⼀。
⽽署名权便是这种复杂民事权利中最基本的权利。
署名权作为著作⼈⾝权的⼀项权利,各国法律都有规定。
作者享有作品的著作权,在作品上署名的公民、法⼈或其他组织为作者,这⼀看似简单的逻辑蕴含着署名权丰富的内在价值。
《著作权法》第九条著作权⼈包括:(⼀)作者;(⼆)其他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或者其他组织。
第⼗条著作权包括下列⼈⾝权和财产权:(⼀)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署名权,即表明作者⾝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三)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修改作品的权利;(四)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五)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录像、翻录、翻拍等⽅式将作品制作⼀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六)发⾏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七)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临时使⽤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九)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各种⼿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播权,即以⽆线⽅式公开⼴播或者传播作品,以有线传播或者转播的⽅式向公众传播⼴播的作品,以及通过扩⾳器或者其他传送符号、声⾳、图像的类似⼯具向公众传播⼴播的作品的权利;(⼗⼆)信息⽹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线⽅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三)摄制权,即以摄制电影或者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法将作品固定在载体上的权利;(⼗四)改编权,即改变作品,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新作品的权利;(⼗五)翻译权,即将作品从⼀种语⾔⽂字转换成另⼀种语⾔⽂字的权利;(⼗六)汇编权,即将作品或者作品的⽚段通过选择或者编排,汇集成新作品的权利;(⼗七)应当由著作权⼈享有的其他权利。
著作署名权的名词解释
著作署名权的名词解释所谓著作权主要是作品权利的一种保障,是属于一种无形的财产,对于作者来讲,对于着作权是要根据自己的意愿来进行设立,也是为了保护著作人身权的一种权利。
那么著作署名权的名词解释是什么?下面我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一、著作署名权的名词解释著作权作为一种无形财产权,是一种极为复杂的民事权利,客观上已经成为最复杂、最深奥的法学分科之一。
而署名权便是这种复杂民事权利中最基本的权利。
署名权作为著作人身权的一项权利,各国法律都有规定。
对于什么是署名权,主要有两种观点:第一种观点是中国著作权法的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第二种观点认为署名权是指作者在自己创作的作品及其复制件上标记姓名的权利,又称姓名表示权。
二、署名权和著作权的区别是什么1、署名权与著作权在主体上是两个不同的概念,从范围上来看,著作权包含了署名权。
这是因为作者并不等同于著作权主体。
著作权包含有多种权利,其主体情况复杂,作者仅是著作权基本主体之一。
除了作者之外,著作权主体还包括继承人、国际组织等。
署名权可以独立于著作权其他权利而成为作者单独享有,故署名权主体并不等同于著作权主体。
2、客体不同,署名权的客体,主要有“作品说”与“人格利益说”两种。
一般来说,人格权所要维护的是某种人格利益,署名权虽然属于民法上的人格权而不属于身份权,其理所当然应以某种利益为客体。
应是“作者与作品的联系”,具体地讲就是作者对自我身份的公开进行控制。
著作权法保护的只是作品,而不是作品的载体,因为作品载体可以有许多种,而作品本身只能是一个。
三、邻接权和著作权的区别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1、主体不同。
著作权的主体是智力作品的创作者,包括自然人和法人;邻接权的主体是出版者、表演者、音像制作者、广播电视组织,除表演者以外,几乎都是法人。
2、保护对象不同。
著作权保护的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邻接权保护的对象是经过传播者加工后的作品。
版权和著作权的关系
版权和著作权的关系我国《著作权法》规定,作者的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不受限制,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等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关于版权和著作权的关系的内容,以下就跟着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版权和著作权的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六条:本法所称的著作权即版权。
”所以说,从法律的上来讲,著作权就是版权。
其主要理由是:第一,无论称著作权还是称版权,其规定的内容大体上是一致的。
从世界各国的立法体例来看,称著作权法的国家,其保护的客体不仅包括文字作品,也包括其他作品,还包括邻接权的内容。
称版权法的国家,保护的内容主要也不是出版者的权利,而是作者的权利,其保护的客体和称著作权法的国家基本一致。
因此,称著作权法还是称版权法,从各国的历史条件出发,其细微处可能有点差别,但从实质看,两者的含义是一致的。
第二,在国际法领域,著作权一词和版权一词是通用的,可以互换。
如以大陆法系国家为主发起的伯尔尼公约,其第二条两款中使用Author’sRight,日文转译为著作权,在该公约英文文本中,这几处都换为Copyright,日文转译为版权。
第三,从我国的使用上看,著作权一词和版权一词也是通用的,其含义一致。
对英文中的Copyright,香港地区的作者一般译为版权,台湾地区的作者一般译为著作权,我国大陆的作者有的译为版权,有的译为著作权。
从撰写的论文和出版的图书来看,虽然有的冠以著作权法有的冠以版权法,但研究的问题是相同的。
二、版权与著作权的区别版权来自与英美法系国家,是从英文copyright译过来的,从单词上就能看出它的直意是“复制”。
显而易见的,该类国家更重视作者的财产权利(这点还可以从英美法系国家有“法人作品”看出)。
著作权来自大陆法系国家,相反的,大陆发现国家非常重视作者的人身权。
但是随着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化,大家都有共同融合的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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署名权和著作权的区别
一、署名权和著作权的区别
1、主体不同。
署名权主体是作者,但作者不等同于创作作者的自然人。
根据中国著作权法的第11条、第17条的规定,作者有三种情形:
第一,创作作品的自然人;
第二,被视为作者的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第三,由委托合同明确约定而取得作者身份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单位。
作者这一概念也有狭义和广义之分。
广义的作者不仅包括一切文学、艺术、音乐、戏剧或科学作品的创作者,
而且也包括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或广播组织;狭义的作者仅包括进行文学艺术、音乐或戏剧作品的创作人。
因此,哪些人可以成为作者要由各国法律甚至
国际公约来规定。
另外,署名权与著作权主体也是两上不同的概念,这是因为作者并不等同
于著作权主体。
著作权包含有多种权利,其主体情况复杂,作者仅是著作权基
本主体之一。
除了作者之外,著作权主体还包括继承人、国际组织等。
署名权
可以独立于著作权其他权利而成为作者单独享有,故署名权主体并不等同于著
作权主体。
而著作权的主体是作品的作者。
客观上,只有自然人是作品的唯一事实作者,自然人以外的其他社会组织和民事主体;只能在特定情况下才能被视为“法
定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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