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模板】
科技部国际合作协议书模板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国际合作协议书甲方: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以下简称“科技部”)乙方:[乙方名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基础上,就甲乙双方在科学技术领域的国际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合作目标1.1 甲乙双方致力于共同推动科学技术领域的国际合作,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进步,提高双方科学技术水平。
1.2 甲乙双方通过共同实施国际合作项目,加强在科学技术研究、人才培养、信息交流等方面的合作。
二、合作内容2.1 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甲乙双方共同开展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活动,共享研究成果和技术成果。
双方共同确定合作研究课题,制定研究计划,并按照约定分担研究费用。
2.2 人才培养与交流甲乙双方通过互派研究人员、学术交流、培训等形式,加强在科学技术领域的人才培养和交流。
双方根据需要,相互提供访问学者、博士后研究员、实习生等岗位。
2.3 信息与技术交流甲乙双方定期举行科学技术交流会议,分享科学技术发展趋势、研究成果和技术创新等方面的信息。
双方相互提供科学技术文献、资料和样品等。
三、合作方式3.1 甲乙双方设立合作协调机制,负责协调、管理和监督合作事项的实施。
3.2 甲乙双方根据合作项目的要求,设立专门的工作组或者项目组,具体负责合作项目的执行。
3.3 甲乙双方定期举行高层会谈,就合作事宜进行协商,推动合作的深入进行。
四、合作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合作期限届满后,甲乙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可续签本协议。
五、争议解决5.1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5.2 如果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6.1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6.3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甲方(盖章):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乙方: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2.01.05•【文号】建办标函〔2022〕3号•【施行日期】2022.01.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建筑节能与科技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建办标函〔2022〕3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及有关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资委管理的有关企业,部机关有关司局,部直属有关单位,有关行业学(协)会: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引导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科技创新方向,进一步提升行业创新能力,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以下简称科技项目)申报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型和要求科技项目申报分软科学研究、科研开发、科技示范工程、国际科技合作等4类。
申报内容应围绕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等,突出理论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和机制创新。
具体申报要求如下:(一)软科学研究类项目按选题申报(详见附件1),项目题目应与选题题目基本一致,不受理选题以外的项目申报。
申报软科学研究类项目应为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我部相关业务司局委托开展的研究(申报单位需提交委托书)。
(二)科研开发类和科技示范工程类项目按指南申报(详见附件2、3),突出创新性、实用性、示范性和推广应用价值,不受理指南以外的项目申报。
其中,申报科技示范工程类的项目应为已列入省级示范或试点的项目(申报单位需提交批复文件)。
(三)国际科技合作类项目申报方向包括城镇可持续发展、应对气候变化以及碳达峰、碳中和等,需提交与国外合作机构的合作协议,且协议双方应为独立法人。
二、申报资格(一)申报单位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实力和组织协调能力,鼓励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用相结合,跨地区、跨行业等方式联合申报。
2020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推荐函【模板】
2020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推荐函
XX市科技局:
根据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XX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皖科资秘〔2019〕485号)要求,我局(园区)严格按照要求组织项目遴选,对申报的所有项目逐个组织现场核查,经单位研究同意,现将遴选的项目向贵局予以推荐。
推荐项目包括:面上攻关类,高新技术项、农业农村项、社会发展项;重点专项类,人口健康项、科技强警项、生态环境项、标准化项、科技援藏援疆援青项、国际科技合作项、长三角科技合作项、大别山等贫困革命老区项、皖北地区和贫困县项。
实地考察人员(签字):、、
附件:2020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XX科学技术局
XX园区
2019年月日
2020年省重点研发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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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国际合作协议书模板
甲方:(科技部名称)乙方:(合作国家或机构名称)鉴于:甲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技部,负责国家科技创新、科技体制改革、科技政策制定和科技国际合作等事务。
乙方为(合作国家或机构名称),致力于科技创新、科技产业发展和科技人才培养。
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作宗旨1.1 双方同意加强在科技创新领域的合作,共同推动两国科技创新能力的提升和科技产业的发展。
1.2 双方将本着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合作研究、人才培养、技术交流等方式,促进两国科技创新事业的发展。
第二条合作内容2.1 交流与合作:2.1.1 双方将定期举行科技交流会议,探讨科技创新领域的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
2.1.2 双方将互派科技代表团访问,促进科技人才交流和科技项目合作。
2.1.3 双方将共同举办或参加国际科技展览会、论坛等活动,扩大两国科技界的国际影响力。
2.2 研究与开发:2.2.1 双方将共同开展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产业化研究,推动科技创新成果的转化。
2.2.2 双方将支持两国科研机构和企业之间的联合研发项目,共同申请国际科研项目。
2.3 人才培养:2.3.1 双方将互派科技人员、研究生和博士后到对方国家学习和研究。
2.3.2 双方将支持科技人员的国际学术交流,提高科技人员的国际视野和创新能力。
2.4 技术转移与产业化:2.4.1 双方将促进科技创新成果的转移和产业化,推动两国科技企业的合作与发展。
2.4.2 双方将支持科技企业的国际化进程,促进两国科技企业的合作与交流。
第三条合作机制3.1 双方将设立联合工作小组,负责协议执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务。
3.2 双方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讨论协议执行情况,解决合作中出现的问题。
3.3 双方将根据需要设立联合基金,支持合作协议的执行。
第四条合作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年)。
第五条违约责任5.1 如一方违反本协议,另一方有权要求其立即纠正违约行为,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020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推荐函【模板】
2020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推荐函
XX市科技局:
根据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安徽省重点研究与开发计划项目的通知》(皖科资秘〔2019〕485号)要求,我局(园区)严格按照要求组织项目遴选,对申报的所有项目逐个组织现场核查,经单位研究同意,现将遴选的项目向贵局予以推荐。
推荐项目包括:面上攻关类,高新技术项、农业农村项、社会发展项;重点专项类,人口健康项、科技强警项、生态环境项、标准化项、科技援藏援疆援青项、国际科技合作项、长三角科技合作项、大别山等贫困革命老区项、皖北地区和贫困县项。
实地考察人员(签字):、、
附件:2020年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推荐汇总表
XX科学技术局
XX园区
2019年月日
2020年省重点研发计划推荐项目汇总表
推荐单位(盖章):联系人:XXX 联系电话: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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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报告网上填报指南【模板】
附件2:科技报告网上填报指南科技报告通过登陆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网提交,请项目负责人登陆(******),点击项目登陆(类型选择“负责人”,用户名为项目编号,初始密码为123456),进入系统。
一、截止2013年8月31日已验收项目1.点击左侧的“科技报告回溯”,进入“科技报告基本信息表”,完成基本信息填报后,保存。
2.点击“验收报告”选项卡,验收当年已在系统中上传验收报告的,请直接在系统中下载原有验收报告,修改并审核无误后上传系统;部分项目验收当年未在系统中上传验收报告的,请将原验收报告修改审核后重新上传。
3.点击“承诺书”选项卡,下载承诺书及单位审核模板,签字盖章确认后,扫描为pdf文件上传系统即可。
4.退出系统,完成填报。
二、拟2013年8月31日至2013年底验收的项目科技报告填写工作与验收准备工作同时进行,截止时间为12月10日。
1.点击左侧的“结题验收”-“验收材料填报”,进入材料列表。
2.点击“科技报告基本信息表”,完成基本信息填报后,保存。
3.下载项目立项摘要报告、项目结题验收摘要报告、项目结题验收报告、技术报告模板,按要求填写后上传。
4.点击“承诺书”选项卡,下载承诺书及单位审核模板,签字盖章确认后,扫描为pdf文件上传系统即可。
5.退出系统,完成填报。
三、组织(推荐)部门审核方式请组织(推荐)部门登陆******,进入管理系统,点击左侧“科技报告”,集中审核2013年8月31日前已验收项目的科技报告。
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30日。
对于2013年8月31日之后验收的项目,请组织(推荐)部门在项目验收期间登陆管理系统,点击左侧“项目验收”-“验收材料审核”,在线审核项目验收材料。
材料审核通过后,可在“科技报告”一栏中查看项目的科技报告,无需单独审核。
截止时间为2013年12月15日。
国合申报书模板
四川省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研究计划项目申报书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二O一四年四月制填报说明1.填写申请书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认真填写,表述明确,打印填写。
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略词,须注明全称;2.申请人不得填写封面上“项目编号”项;3.项目名称应反映合作研究项目的内容和目标,字数不得超过25字,原则上不得出现上外来语言,应用中文表达;4.项目归口管理部门是指项目申请单位所隶属的省级各部门或所在市、州科技局、扩权强县(市)科技局;5.各级政府行政机构不得作为项目申请单位,也不可以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研究;6.项目申请单位应通过归口管理部门统一上报四川省科技厅项目办公室,未通过归口管理部门而上报的申请书,将不予受理;7.项目研究内容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目标定位准确,指标和任务明确、可考核,充分考虑经济、技术等方面可行性;知识产权归属是指合作/引进成果知识产权归属: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共享知识产权(其中中方占%,外方%,合计应为100%)、获得在华许可等情况;8.严格按申请书的格式填写、装订。
A4纸,左侧装订,不得加用塑料等额外装订材料。
须提交1份书面申请书原件(附上合作协议中英文复印件)经申报单位、归口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送四川省科技厅项目管理办公室(发展计划处);9.受理项目申请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学道街39号(邮编:),网址: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平台项目信息表九、经费概算(按申报项目目标任务需要据实填报。
)经费概算总表(单位:万元) 1、经费来源2、经费支出APPLICATION FOR PROJECT SUPPORT(FOR OVERSEAS PARTNER ONLY)(此表由外方合作伙伴填写)1、Title Of Proposal/Project2、Proposed Project Manager / Organization (In China)3、Overseas Project Manager / Organization4、Proposed proposal / project contents including details of participants in these activities and their roles (maximum 500 words)5、Proposal / PROJECT goals (a brief description of what is to be achieved, maximum 300 words)6、Financial support for this proposal from your side (please provide as much information as possible, including the value of "in kind" contributions)7、Declaration by Project Manager / Organization。
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填写说明
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填写说明《南京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是南京市科学技术奖励评审的基本技术文件和主要依据,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格式、栏目如实填写。
《申报书》按规定格式网上在线填写,网上提交后可下载打印,保证纸质材料与网上填写内容一致。
纸质材料用A4纸型,竖装,左边为装订边,正文内容所用字型应不小于5号字,单独装订,不需另附加封面。
附件材料备齐后应合装成册,其大小规格应与《申报书》一致。
一、网上在线填报说明系统要求:请使用IE浏览器登陆系统,支持IE6以上的浏览器。
安装程序时,请关闭360安全卫士,如遇到les开头的文件请加入信任列表中。
系统分辨率要求,至少是14寸屏幕,12寸及以下屏幕有可能显示不了所有信息。
1、申报单位:申报单位科技管理部门输入网址:http://202.127.12.46(首次点击时,请按照弹出窗口的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进行安装操作),点击“注册新用户”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时需要上传组织机构代码证扫描件,一个单位只能注册一个登陆账号) 。
完成注册后, 申报单位的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以“单位管理员”身份进入系统,每点击一次“新增”,系统即自动生成一个申报账号(即:项目编号和密码)。
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将生成的帐号派发给需要申报项目的人员进行填报。
2、申报人:向本单位科技管理部门负责人申请帐号后,点击“用户类型”,选择“社会单位/企业”,即可用项目编号和密码进行登陆在线填报。
专家个人推荐的项目申报人可直接向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申请帐号后在线填报。
3、推荐单位:按《申报书》中形式审核内容的要求,对申报项目的条件、材料内容、完成单位和主要完成人的资格与排序进行核审,以用户类型为“各级管理机构”身份进入申报系统提交推荐意见,在“推荐状态”栏点击是否推荐,并在纸质申报材料上加盖推荐组织公章或专家签名。
二、申报书填写说明(一)项目基本情况编号:由系统自动生成。
项目类别:按分类对应选择。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模板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模板一、项目基本信息1. 项目名称: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2. 项目编号:(填写编号)3. 项目负责单位:(填写单位名称)4. 项目合作单位:(填写合作单位名称,如有多个合作单位,可另起表格列出)5. 项目起止时间:(填写起止时间)6. 项目总经费:(填写总经费,包括国家资助资金和各合作单位自筹资金)7. 项目负责人:(填写负责人尊称、职称、通联方式)8. 项目通联人:(填写通联人尊称、职务、通联方式)二、项目背景与意义1. 项目背景:简要描述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背景,包括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和存在的问题,以及项目的来源和立项依据。
2. 项目意义:阐述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意义,包括国家科技发展需求、国际合作交流的重要性等方面的内容。
三、项目内容与目标1. 项目内容:详细描述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具体内容,包括研究目标、任务分工、工作计划、预期成果等方面的内容。
2. 项目目标:明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总体目标和具体目标,包括科研创新、技术突破、成果应用等方面的目标。
四、项目进展与成果1. 项目进展:简要介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进展情况,包括已完成的工作、正在进行的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等方面的内容。
2. 项目成果:总结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取得的成果,包括论文发表、专利申请、研究报告、试点应用等方面的成果。
五、项目管理与组织1. 项目管理:详细描述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包括项目组织结构、工作分工、责任分工、管理流程等方面的内容。
2. 项目组织:说明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组织架构和人员组成,包括项目组成员名单、职务分工、通联方式等方面的内容。
六、项目预算与资金管理1. 项目预算:列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预算表,包括各个支出科目的具体金额和资金用途等方面的内容。
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模板】
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书(企业院士工作站)项目名称:江苏省院士工作站项目类别:企业院士工作站一级技术领域:二级技术领域:申报单位:单位地址:项目实施周期: 2019年8月-2021年7月项目负责人:电话:项目联系人:电话:签约院士:中国工程院/中国科学院:院士所在单位或特聘单位:主管部门:申报日期:年月日江苏省科学技术厅2019年7月项目法人信用承诺书本项目法人承诺严格遵守《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管理办法》、《江苏省省级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和《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为项目实施提供承诺的条件,严格执行经费管理等相关规定。
承诺所提供申报资料真实可靠,项目组成员身份真实有效,无编报虚假预算、篡改单位财务数据、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失信行为。
本项目法人承诺如有失实或失信行为,愿意根据相关规定,承担以下责任:1、取消项目评审资格;2、撤销项目立项,并收回省拨经费;3、记入不良信用记录,并接受相应处理;4、其它相关法律责任等。
项目负责人(签字):单位法人(签字):(公章)年月日项目主管部门信用承诺书按照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的要求,我们对该项目进行了认真审查,该项目单位提交的项目申报资料完整齐全、真实有效,该单位无不良信用记录,项目负责人和申报单位符合本计划申报资格要求。
本主管部门承诺在审查推荐项目过程中,无违规推荐、审查不严等失信行为。
承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切实履行项目主管部门管理职责。
如有失实或失信行为,本部门承诺按照《江苏省科技计划项目相关责任主体信用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承担相关责任。
(公章)年月日一、申报单位基本情况二、拟建院士工作站基本情况三、进入工作站院士及其团队基本情况四、与院士及院士所在单位合作基础情况五、工作站运行保障基础情况六、项目经费情况1、项目新增经费来源(经费单位:万元)所涉及的技术领域国内外发展现状、今后发展趋势,企业现有的优势和存在的主要问题,项目组建对相关产业发展、企业创新的作用与意十二、相关附件1、申报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2、建站企业和院士及院士所在单位签订的共建企业院士工作站的合作协议(协议内容须具体,目标及考核任务须明确,任务分工及知识产权权属须清晰)3、建站企业与合作院士研究方向一致的知识产权等成果证明;4、建站企业与院士团队以往科研合作技术合同或协议等;5、企业资质(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等)证明材料;6、已建省级企业研发机构(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等)证明材料;7、企业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8、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申报书.doc
项目序号合作类型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申报书项目名称: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合作国别:项目组织(推荐)部门:申报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二〇一三年六月制填报说明(请认真阅读)1、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主要支持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内容(包括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合作研发、先进适用技术产品设备标准走出去等,涉及产业化的项目一般指“XX 产业化技术/设备的研发”),不支持基本建设、纯商业交易(包括纯技术购买和设备采购)项目,不是对从国外购买技术或采购设备的补贴;不支持政策和管理等软科学研究项目;不支持纯粹的人员交流与培训项目;不支持成熟技术、产品的产业化或市场推广;不支持国内的大规模示范推广应用项目。
2、填写项目申报书的相关栏目时应突出国际合作的内容。
3、申报书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文字表述准确。
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略词,须注明全称。
4、“项目名称”应反映合作的重点内容和目标,不宜过于宽泛(如“中加疫苗关键技术及产品合作研发”、“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诊治研究”),应能体现出通过国际合作解决的关键科技问题,字数不得超过25字,原则上不得出现外来语,应用中文表达。
5、“项目研发类型”是指申报哪类项目,请根据填报系统提示选择,不得自行填写。
6、“所属协议”:政府间协议是指由合作双边或多边政府(包括中央和地方)牵头、组织签定的科技合作协定;其他协议包括由合作双边或多边部门、研发机构(包括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及企业等组织签定的部门或机构间科技合作协定。
7、“项目合作协议/意向”是指合作双边或多边针对本项目合作具体工作签定的合作协议。
8、“项目申报单位”为依法在中国(大陆)境内设立,具有相应对外合作渠道和合作能力、科研条件和研发实力,并具备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
各级政府行政机构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也不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研究。
“项目依托研究基地”中的“03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包括科技部授予的国际创新园、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
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0.09.02•【字号】宁科通〔2020〕39号•【施行日期】2020.09.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际科技合作正文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的通知宁科通〔2020〕39号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121”战略,加快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区域创新体系,深化创新开放合作,根据《关于建设创新名城若干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计划)汇编[2020版]》有关国际科技合作专项工作要求,现启动2020年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工作。
一、总体要求。
(一)项目类别2020年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分为国际联合研发、“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国际产业合作区建设、国际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四类项目。
申报项目须符合2020年南京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
(二)项目申报主体国际联合研发、“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国际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项目申报主体应为南京市行政区划内完成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含已备案的新型研发机构),其中医疗卫生国际联合研发申报主体应为南京市行政区划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三级甲等医疗卫生机构。
国际产业合作区建设项目申报主体应为南京市行政区划内完成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
(三)项目主管部门。
江北新区科创局、各区(园区)科技(人才)局是项目主管部门(医疗卫生国际联合研发项目由市卫健委推荐),应做好本地区项目申报的组织推荐工作,突出重点,筛选审核,汇总推荐。
(四)申报项目须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签章并推荐。
(五)有下列情况的不得申报:1.两年内申报单位或项目负责人有国家、省、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应结未结或被终止的;2.申报单位存在失信记录行为的;3.申报单位或申报项目存在知识产权纠纷的;4.申报单位两年内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或现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的。
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统计报表【模板】
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统计报表(部内专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批准2015年1月本报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
目录一、总说明 (2)二、报表目录 (3)三、调查表式 (4)(一)HZ-001出访项目概况(总表) (4)(二)HZ-002出访项目概况(明细表) (5)(三)HZ-003接待项目概况 (6)(四)HZ-004接待项目按国家(地区)分类 (7)(五)HZ-005国际科技合作研究项目情况 (8)(六)HZ-006合办科技机构 (9)(七)HZ-007 签订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议 (10)(八)HZ-008参加国际科技组织 (11)四、主要指标解释 (12)(一)HZ-001出访项目概况(总表) (12)(二)HZ-002出访项目概况(明细表) (12)(三)HZ-003接待项目概况 (12)(四)HZ-004接待项目按国家(地区)分类 (13)(五)HZ-005国际科技合作研究项目情况 (13)(六)HZ-006合办科技机构 (14)(七)HZ-007签订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议 (14)(八)HZ-008参加国际科技组织 (14)五、附录 (15)(一)国家(地区)代码表 (15)一、总说明(一)制表目的:本套统计表是为调查全国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情况而设计的。
(二)调查范围:科技部各司局及直属事业单位。
(三)调查内容:由上述单位审批和管理的,以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为目的的国际交往,包括考察访问、国际会议、合作研究、培训和科技展览,以及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合办科技机构、缔结科技合作与交流协议、参加国际科技组织等。
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申报书
项目序号合作类型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项目申报书项目名称: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合作国别:项目组织(推荐)部门:申报日期: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二〇一三年六月制填报说明(请认真阅读)1、国家国际科技合作专项主要支持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内容(包括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合作研发、先进适用技术产品设备标准走出去等,涉及产业化的项目一般指“XX 产业化技术/设备的研发”),不支持基本建设、纯商业交易(包括纯技术购买和设备采购)项目,不是对从国外购买技术或采购设备的补贴;不支持政策和管理等软科学研究项目;不支持纯粹的人员交流与培训项目;不支持成熟技术、产品的产业化或市场推广;不支持国内的大规模示范推广应用项目。
2、填写项目申报书的相关栏目时应突出国际合作的内容。
3、申报书各项内容应实事求是,文字表述准确。
外来语要同时用原文和中文表达,第一次出现的缩略词,须注明全称。
4、“项目名称”应反映合作的重点内容和目标,不宜过于宽泛(如“中加疫苗关键技术及产品合作研发”、“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诊治研究”),应能体现出通过国际合作解决的关键科技问题,字数不得超过25字,原则上不得出现外来语,应用中文表达。
5、“项目研发类型”是指申报哪类项目,请根据填报系统提示选择,不得自行填写。
6、“所属协议”:政府间协议是指由合作双边或多边政府(包括中央和地方)牵头、组织签定的科技合作协定;其他协议包括由合作双边或多边部门、研发机构(包括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等)及企业等组织签定的部门或机构间科技合作协定。
7、“项目合作协议/意向”是指合作双边或多边针对本项目合作具体工作签定的合作协议。
8、“项目申报单位”为依法在中国(大陆)境内设立,具有相应对外合作渠道和合作能力、科研条件和研发实力,并具备法人资格的科研机构、高等学校、企业。
各级政府行政机构不得作为项目申报单位,也不可作为合作单位参与研究。
“项目依托研究基地”中的“03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包括科技部授予的国际创新园、国际联合研究中心、国际技术转移中心和示范型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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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20年**市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申报指南
一、支持重点
(一)国际联合研发项目
1.企业国际联合研发:支持在宁企业面向技术创新能力强的国家或地区,围绕南京“4+4+1”主导产业的关键技术需求,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国际领先技术成果,联合开展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等,提升科技创新能力。
此类项目市级给予每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最高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2.医疗卫生国际联合研发:支持在宁医疗卫生机构围绕各自重点优势及特色专科,与技术创新能力强、与我市合作关系密切的国家和地区开展合作,共同就重大疾病临床诊治关键技术开展研究,提升我市整体医疗技术水平。
2020年重点支持领域:
⑴重大慢性疾病的防治关键技术与精准化治疗;
⑵干细胞与再生医学、增材制造与生物医学工程、人工智能与智能影像等前沿技术的临床应用研究;
⑶生物标志物、药物新靶标与个性化医疗的临床应用研究;
⑷生长发育、遗传与健康的预防干预研究;
⑸重大、突发传染性疾病的快速检测、预防预警及救治策略研究。
此类项目市级给予每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最高50万元的资金支持。
(二)“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项目
支持在宁企业面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跨国联合研发、技术转移转化、科技领域基础研究、产业关键技术协同攻关等合作,实现互利共赢。
主要外方合作机构所在国家应为已同中国签订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国家(参见“中国一带一路网”******的“国际合作”-“各国概况”栏目相关内容)。
此类项目市级给予每项不超过项目总预算的50%,最高100万元的资金支持。
已获国家科技部、江苏省科技厅“一带一路”技术合作立项的项目,市级不给予重复支持。
(三)国际产业合作区建设项目
支持江北新区、各区(开发区、园区)围绕主导产业建设国际创新资源集聚区或平台载体,包括国别/国际产业合作园区、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国际科技创新园等载体,具备政策、技术、人才、资本、知识产权等一站式服务的能力,助力创新资源集聚落地、整合配置。
参照《市关于支持科技创新载体和双创示范基地等高质
量发展实施细则》,支持国际产业合作区建设。
第一年为挂牌筹建,从第二年开始,根据实际建设情况,给予绩效考评。
评定为“良好”等次,给予不超过50万元奖励;评定为“优秀”等次,给予不超过100万元奖励;评定为“不合格”等次,应当及时整改。
(四)国际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绩效考核项目
支持国外著名高校、研究机构及跨国公司在宁设立的国际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和在宁专业性对外科技服务机构拓展对外合作渠道、开展跨国技术转移业务,服务南京企业创新国际化需求,帮助引进国际先进技术、成果和项目,促进国际创新资源在南京实现高效转化。
此类项目市级给予评定“良好”等次的机构不超过50万元奖励,给予评定“优秀”等次的机构不超过100万元奖励。
二、申报条件
(一)国际联合研发(含医疗卫生类)项目与“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项目。
项目申报单位应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须的基础条件和资金配套能力,与海外合作单位有良好的合作基础和交流实践,并就合作项目已签署合作协议。
中方参与单位之间也需签署合作协议。
合作协议应规范严谨,签字盖章齐全有效,明确各方在合作中的职责分工,包括知识产权专门条款,同时明确签字各方的姓名、单位、部门、职务
等信息。
项目负责人应为项目申报单位在职人员,必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或者具有博士学位,并确保在职期间能完成项目任务。
项目不支持软课题合作研究项目,不支持与合作项目无关的长期访问研究、出国进修、一般性学术交流考察、人员互访及参加国际会议等。
国际联合研发(含医疗卫生类)项目优先支持产业化前景好的项目,“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项目优先支持技术成果在合作国家实现应用示范的项目。
(二)国际产业合作区建设项目。
项目申报单位是国际产业合作区建设牵头和负责单位,是已在**市完成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较强国际科技合作实力和经济实力。
国际产业合作区是对区域或产业领域创新资源集聚和有效配置转化的重要平台,须有完整可行的发展规划以及明确的国际科技合作管理办法;有稳定的、优质的国际科技合作渠道和良好的国际合作基础;在开展高水平国际科技合作、有效集聚国际创新资源上可在区域或产业领域发挥引领、辐射和示范作用。
(三)国际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绩效考核项目的申报单位须是2019年12月前在**市完成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专业从事跨国技术转移服务,运行状况良好,有稳定优质的海外合作渠道,为在宁企业服务业绩良好,有较好的专业团队,有明确的国际技术转移服务章程和业务发展规
划,开展了国际技术转移活动并取得了一定成果,有一定的国际技术转移服务收入或相关业务投入。
(四)项目的合作内容和方式应符合境内外合作机构所在国家或地区的法律法规。
开展人类遗传资源、种质资源等方面合作的,须事先履行境内有关审批手续。
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收集、买卖、出口、出境的,需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
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需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
涉及人的伦理审查工作的,需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四类项目之间不得兼报。
市级在研的相同内容项目或有市级国合计划在研项目(含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项目承担单位或项目负责人不得再申报本年度该计划。
国际联合研发、“一带一路”科技创新合作、国际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项目:同一申报单位或同一项目负责人,只能申报1项;医疗卫生国际联合研发项目:同一申报单位限报2项,同一项目负责人限报1项。
(六)鼓励申报单位通过设置科研助理、外事秘书专岗或招聘人员从事项目相关工作,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