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定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第一条公司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起重工作的安全、高效进行,保护人员和财产的安全,并提高起重机械的使用效率和使用寿命。
第二条所有使用公司起重机械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并按照公司要求进行起重机械的操作和维护。
第三条公司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定是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的起重机械,包括吊车、起重机和升降机等。
第四条起重机械的操作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并获得资格证书,未经培训和证书的人员不能操作起重机械。
第五条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必须制定,并在明显位置张贴,以便操作员随时查阅。
第六条操作起重机械的人员必须定期进行体检,并持续接受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第七条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操作程序进行操作,任何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都是禁止的。
第八条起重机械的操作必须在有资质的监督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未经监督人员许可不得操作。
第九条所有起重机械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机械的各项功能正常,依照规定进行日常保养。
第十条在起重作业期间,操作员必须集中注意力,不得进行其他与作业无关的事情。
第十一条在危险情况下,操作员必须立即停止起重作业,并采取适当的紧急措施。
第十二条不论是在起重作业过程中还是停工期间,起重机械的操作台必须保持整洁和安全,禁止乱放物品。
第十三条严禁将起重机械用于超负荷起重,超载作业可能会导致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
第十四条起重机械的维护和修理必须经过专业人员,不得私自进行修理和更换配件。
第十五条所有起重机械的证书和相关文件必须齐全,未经合格证书和文件的起重机械不能使用。
第十六条每次使用起重机械之前,操作员必须检查脚手架的稳定性,并确保地面平整。
第十七条操作台上必须设有紧急停机按钮,以便在紧急情况下立即关闭起重机械。
第十八条对于停工期间的起重机械,必须切断电源,并采取措施防止非授权人员使用。
第十九条所有起重机械必须经过定期检查,确保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安全和质量要求。
大型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规定
大型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规定大型起重机械是用于吊装、运输、堆垛和装卸重物的专用设备,具有起重量大、作业范围广、作业高度高等特点,因此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使用管理规定,以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并保障人员的安全。
以下是大型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的内容。
一、起重机械操作人员的要求:1.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起重机械操作证书,了解起重机械的工作原理和操作步骤。
2.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关培训,了解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范,并接受定期的复审和考核。
3.操作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并且熟悉急救措施,以应对意外情况。
4.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定,禁止酒后驾车或受毒品、催眠药等影响操作起重机械。
二、大型起重机械的检查和维护:1.在每次使用起重机械之前,必须对其进行全面的检查,包括检查各个部件的正常工作情况和安全装置的完好性。
2.对于异常的工作情况和故障,必须及时通知相关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和更换。
3.对于起重机械的维护和保养,必须按照厂家的要求进行,特别是对于润滑和清洁工作要特别注意。
4.定期对起重机械进行全面的维护和检修,确保其工作性能和安全装置的功能正常。
三、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范:1.在起重机械操作之前,必须确认作业区域是否具备安全条件,包括地面是否坚实平整、没有障碍物、周围是否存在其他人员等。
2.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照厂家的操作规程和标志牌上的指示进行操作,严禁超载、超高和超远程操作。
3.在起重物体吊起之前,必须先进行临时吊装试拉,确认起重物没有偏移和松动后,方可继续进行正式吊装。
4.在工作过程中,必须随时注意周围的人员和设备,确保安全距离,防止碰撞和伤害。
5.在起重机械停止工作之后,必须将其放置在安全区域,锁好并拆除遥控器,禁止未经授权的操作。
四、应急处理和事故报告:1.在起重机械操作过程中,如遇突发情况,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上级和相关部门。
2.在发生事故或意外伤害时,必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保护现场并安抚受伤人员,随后进行事故报告和调查。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定(5篇)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定一、起重机机械日常检查、维修制度1、使用前日常检查:由司机在每日使用前进行检查,多班作业由交接班司机共同按规定的项目进行检查。
2、经常性检查:每月由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同司机共同对起重机的主要部位和润保养情况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组织处理。
2、定期检查:每年由起重机械安全责任人、专责人和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共同对起重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
检查内容:(1)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2)安全保护装置和仪器的可靠性;(3)传动机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电气线路及电器元件;(4)金属结构的变形、裂纹、腐蚀及焊接,鉚接的联接情况;(5)钢丝绳的磨损、变形和尾端固定情况;对检查发现的问要立即组织修复。
4、检验:除按定期检查的内容进行外,邀请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承担对其重机械的技术性能、安全保护装置做全面试验。
需全面试验的起重机械包括有:(1)正常工作的起重机械,每二年进行一次;(2)经过大修、新安装、及改造过的起重机械,交付使用前;(3)闲置时间超过一年的起重机械,在重新使用前;(4)当起重机械的强度、刚度、构件的稳定性、机构的重要性能受到损害时。
二、起重机械事故处理制度1、发生起重机械事故,专责司机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维修保养单位报告;事故中伴有重大人员伤亡的,专责司机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在二十四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
2、事故现场调查、处理完毕后,专责司机应会同维修保养单位的机械员对发生事故的起重机械进行及时检查、维修和处理。
3、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聘请专业人员对发生事故的起重机械进行鉴定。
鉴定人员有权向发生事故的单位和有关人员了解相关情况、索取有关资料。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碍或者干涉事故调查的正常进行。
4、扣发起重机械第一责任人、安全责任及专责人安全奖。
三、起重机械现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措施及应急方案为了保证一旦发生起重相关事故,能够迅速、有效的开展电气生产现场处置救援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生产工作,防止事故扩大,确保起重机械的正常工作和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订现场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措施及应急方案。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
起重机械管理制度起重机械管理制度(通用5篇)起重机械管理制度篇1一、项目管理责任人1.1项目分管经理1.1.1、贯彻国家和上级有关机械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组织制定实施细则,负责检查执行情况,加强对机械管理工作的领导。
1.1.2、制定机械管理的计划、目标、措施等,并由领导组织实施。
1.1.3、负责对本项目机械管理和维修机构、体制的设置,合理配备有关人员。
1.1.4、负责机械设备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贯彻安全监督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机构事故的分析处理。
1.1.5、负责组织机械管理人员的技术、业备培训,不断提高机械管理人员的素质。
1.1.6、组织机械设备的定期综合检查,定期向上级汇报机械管理工作情况,提出改进方案和建议。
1.1.7、组织机械设备经济承包和租赁制,推行机械经济核算,保证完成各项技术经济指标。
1.1.8、协助租赁单位对租赁机械的进场、安装、使用、维修的管理,对租赁机械设备做使用前初验认可。
1.2、机械设备管理责任人1.2.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颁发的各项机械设备管理规章制度、操作规程,负责检查本项目施工中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落实整改。
1.2.2、协助分管经理编制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管理方案、规章制度。
1.2.3、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特种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复审工作,对违反机械操作规程的作业人员提出处理竟见。
1.2.4、严格执行公司的机械设备修理、保养、检查制度,掌握现场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及保养计划的执行情况,并积极解决其中存在的问题。
1.2.5、定期对现场机械设备实行安全运行检查,切实做好隐患整改工作。
1.2.6、负责参与现场中小型机械的入场、安装、检测、验收工作,并做详细的文字记载。
1.2.7、监督检查机械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工作,落实安全交底、安全检查、交接班等系列管理制度,认真做好各项原始记录。
1.2.8、积极协助处理现场机械事故,组织落实三不放过的措施。
2024年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2篇)
2024年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起重机械系指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装卸桥、缆索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履带起重机、铁路起重机、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桅杆起重机、升降机、电葫芦及简易起重设备和辅助用具(如吊篮)等,不包括浮式起重机、矿山井下提升设备、载人起重设备和石油钻井提升设备。
第二条新购置的起重机械,其生产厂家应是政府主管部门颁发具有资质的专业制造厂,其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备,具有产品合格证和安全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
第三条设计、制造、改制、维修、安装、拆除起重机械(包括临时、小型起重机械),需由取得政府部门或其授权机构颁发许可证的单位进行。
改造、安装后的起重装备,应取得当地政府相关部门颁发的使用许可证后,方可使用。
第四条起重作业按起吊工件重量划分为三个等级,大型:100吨以上;中型:40~100吨;小型:40吨以下。
各类起重机械,应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台账,使用单位建立技术档案。
第五条自制、改造和修复的吊具、索具等简易起重设备,必须有设计资料(包括图纸、计算书等),并应有存档资料。
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图纸进行,经具有检验资质的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六条安全管理1.使用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对起重机械进行日检、月检和年检。
对在检查中发现问题的起重设备,应进行检修处理,并保存检修档案;2.起重指挥人员、司索人员(起重工)和起重机械操作人员应持有国家政府颁发的、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可从事指挥和操作;3.在进行大型起重作业前,直属企业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对施工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进行审查。
第七条起重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1.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格确认;2.对起重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3.对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确认;4.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包括吊装区域的规划、标识、障碍);5.核实天气情况。
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4篇)
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确保起重机械设备的安全运行,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起重机械设备的管理。
第三条起重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证其安全可靠运行,提高工作效率,减少事故发生的风险。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内容包括:起重机械设备的选择、使用、检查、维护、检修、报废等各个环节的管理规定。
第二章起重机械设备的选择第五条起重机械设备的选择应根据具体作业需求和技术要求进行合理的选型。
第六条起重机械设备的选型应符合以下要求:1.满足工程项目的实际需要;2.具备强大的起重能力;3.具备可靠的安全保护装置。
第七条起重机械设备的选型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选型方案应报经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使用。
第三章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第八条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人员应持有相应的起重机械操作证,并接受岗前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第九条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人员应认真遵守以下操作规程:1.在操作前应检查设备的安全状况,确保设备无故障;2.操作过程中应保证工作平稳,不得超载作业;3.禁止在风力大、天气恶劣的情况下进行高风险操作;4.操作过程中严禁在起重物下停留;5.在作业结束后,及时将设备放置在指定区域,关闭电源,做好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
第十条起重机械设备的使用人员发现设备存在异常情况时,应立即停机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等待检修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四章起重机械设备的检查与维护第十一条起重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设备的外观是否完好;2.安全保护装置是否正常运行;3.设备的传动部件是否有松动、断裂等问题。
第十二条起重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应按照下列周期进行:1.日常检查:每班次使用前进行简单的外观检查;2.周检:每周对设备进行一次较为细致的检查和测试;3.月检:每月对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包括更换易损件;4.季度检:每季度进行一次拆卸检查,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测和维护。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定范文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定范文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规定旨在规范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确保作业的安全和效率。
适用于所有使用起重机械进行吊装作业的单位和个人。
二、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原则:在进行起重作业时,必须将安全放在第一位,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2. 合理配置原则:根据作业需要和机械性能,合理配置起重机械和相应的人员。
3. 技术操作原则:使用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技能和证书,并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4. 维护保养原则:定期对起重机械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良好的工作状态。
三、起重机械的选择和配置1. 在选择起重机械时,应根据作业的具体需求和条件,选择适合的起重机械类型和规格。
2. 起重机械的配置必须经过专业人员评估,考虑作业环境、载荷情况、工作高度等因素。
3. 对于特殊作业需求,如超高层建筑、大型设备吊装等,需要进行技术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四、起重机械的操作管理1. 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起重机械操作证书,并经过安全培训和考试合格。
2. 操作人员在进行起重作业前,必须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确认其工作状态良好。
3. 在起重作业期间,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禁止超载、超高、超速、超距离作业,并保持通讯畅通。
4. 操作人员必须随时关注起重机械的工作环境和周围人员,确保作业安全。
五、起重机械的检修和维护1. 对于起重机械的检修和维护,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和技能的维修人员进行。
2. 定期对起重机械进行检修,发现问题及时修复,确保其正常工作。
3. 对于重大修理或改装的起重机械,必须进行核准和验收,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4. 维修人员必须在维修作业前,对起重机械进行排查和准备工作,确保维修作业的安全性。
六、事故处理和记录1. 发生起重机械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人员安全,同时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2. 分析事故原因,找出问题,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并及时通报和培训相关人员。
3. 对于起重机械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过程,必须进行记录,并按照规定进行报告和汇总。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5篇)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切实贯彻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的精神,为加强本单位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预防起重机械事故,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起重机械”实指本单位内各类起重机、电动葫芦、升降机等。
第三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购置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产品。
安装前应到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
第四条安装、修理起重机械必须由取得许可证书的起重机械安装、修理单位进行。
第五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先具备下列条件,并向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取得起重机械准用证后方可使用。
具体条件如下:一、起重机械经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二、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本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后签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三、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其内容包括:1.司机守则;____起重机械安全操作规程;____起重机械维护、保养、检查和检验制度;____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____起重机械作业和维修人员安全培训、考核制度;第六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包括:1.设备出厂技术文件;2.安装、修理记录和验收资料;3.使用、维护、保养、检查和试验记录;4.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5.设备及人身事故记录;6.设备的问题及评价。
第七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要经常检查起重机械的运行和完好状况,包括年度检查、每月检查、每周检查和每日检查。
(检查项目附后) 第八条经检查发现起重机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病运行。
第九条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必须检验有效期前一个月向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在用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检验。
在用起重机械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两年,升降机安全定期监督检验周期为一年。
第十条起重机械的司机,挂钩工、指挥工、维修工必须进行专业和技术培训,并经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领取《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后,方可上岗操作。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定范文(4篇)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定范文是指对所有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管理、操作规范等方面进行制定的一系列规定。
下面是一般起重机械使用管理的规定内容:1. 起重机械使用人员的资格要求:起重机械使用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操作资格证书,并经过专业培训。
2. 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制定起重机械的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各种起重机械的使用方法、操作规范、危险预防措施等内容。
3. 起重机械的定期检修和检测:制定起重机械的定期检修和检测制度,确保其设备的安全性能和工作状态。
4. 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制定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规范,明确维护保养的工作内容、时间及责任人。
5. 起重机械的使用限制:明确起重机械的使用范围和限制,禁止超过其使用负荷或工作范围的操作。
6. 起重机械的操作安全要求:规定起重机械操作过程中的安全要求,包括信号传递、驾驶操作、吊装过程中的安全措施等。
7. 起重机械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起重机械事故的报告程序,确保事故及时上报并进行相关的处理和调查。
8. 起重机械的操作培训:对起重机械使用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提高其操作和安全意识。
9. 高风险作业的安全管理:对于高风险作业,要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确保操作人员的安全。
10. 起重机械的年度检查和验收:对起重机械进行年度检查和验收,保证其安全使用。
以上是一般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定的一些内容,具体的规定可能因不同地区和行业而有所不同。
在实际操作中,还应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更详细和具体的管理规定。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定范文(2)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和保障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实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使用的起重机械的管理。
第三条起重机械的责任1. 企事业单位、个人和使用起重机械的机构应当依法建立起重机械的归口管理机构,并明确机构的职责和权力。
2. 起重机械归口管理机构应当制定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定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1.本规定旨在规范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确保企业生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2.本规定订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全部使用起重机械的部门和人员。
第三条定义1.起重机械:指能够进行起重吊运、加载和卸载工作的机械设备,包含但不限于起重机、桥梁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等。
第二章起重机械使用管理第四条起重机械购置审批1.负责起重机械使用管理的部门需提前编制起重机械购置计划,并报企业负责人审批。
2.购置计划应明确包含起重机械类型、数量、性能指标、估计使用时间、预算等内容。
第五条起重机械登记备案1.企业负责人应指定专人负责起重机械的登记备案工作,记录包含起重机械型号、制造厂家、出厂编号、购置时间等相关信息。
第六条起重机械安装验收1.起重机械购置后,应进行安装验收。
专职检验人员对起重机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2.安装验收合格后,由负责起重机械使用管理的部门负责将起重机械投入使用。
第七条起重机械操作人员1.持有《起重机械操作证》的人员方可操作起重机械。
2.起重机械操作证的颁发、管理和考核工作由负责起重机械使用管理的部门负责。
3.操作人员需经过岗前培训,并定期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起重机械使用检查1.每日使用前,操作人员应检查起重机械的外观、传动装置、制动装置、保护装置、润滑装置等是否完好。
2.发现问题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刻上报负责起重机械使用管理的部门,并停止使用,等待维护和修理。
3.负责起重机械使用管理的部门应定期对起重机械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并记录检查情况。
第九条起重机械使用操作规范1.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起重机械使用操作规范,依据工作需要选择合适的起重机械进行工作。
2.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应稳定掌控起重机械,避开超载、悬挂物过高或过低等情况。
3.操作人员不得使用有缺陷的起重机械进行工作,不得超出起重机械额定载荷。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管理规定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管理规定起重机械是一种用于吊装和搬运重物的机械设备,其使用涉及到巨大的重量和高度,所以安全操作管理规定尤为重要。
为了保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以下是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管理规定的一些要点。
一、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和合格考核,持有起重机械操作证书方可上岗操作。
同时,操作人员必须了解起重机械的结构、工作原理和安全操作规程,熟悉各种控制装置的使用方法,并能正确判断起重机械的工作状态和故障情况。
二、起重机械的使用前,必须进行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其各项功能正常。
检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起重机械的主体结构、起重机械的各项安全装置、电气线路、液压系统、起重器具和吊钩等的完好性和可靠性。
三、起重机械的操作前,应先进行工作现场的检查和安全准备工作。
确保工作区域的地面坚实平整,无障碍物;工作现场有明确的指挥标志和安全警示标识;起重机械的使用区域足够宽敞,没有超载和超范围吊装的危险。
四、起重机械的工作过程中,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指挥员的指令操作。
操作过程中,要保持注意力集中,不得擅自离开操作台或转移视线,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对于不确定的情况或异常情况,操作人员必须立即停机,并及时报告上级和维修人员进行检查。
五、起重机械的操作必须符合起重机械的额定载重量和工作范围要求,严禁超载和超范围吊装。
在吊装过程中,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吊装高度和吊装角度,防止因超高和超斜吊装引发的失稳和倾覆事故。
六、起重机械的吊钩和起重器具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和维护,确保其安全可靠。
禁止使用有裂纹、变形、锈蚀等缺陷的吊钩和起重器具进行吊装。
吊钩和起重器具的选用应根据实际工作需要,保证其额定承载能力和使用寿命。
七、起重机械在停机和休息时,必须将其停放在安全可靠的位置,并切断电源。
禁止在操作台上放置杂物,以免干扰操作人员的操作和视线,并造成误操作。
八、起重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是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延长使用寿命的重要措施。
2024年安全标准化模板之起重机使用管理规定
2024年安全标准化模板之起重机使用管理规定本起重机使用管理规定适用于我国各类企业和单位的起重机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着重保障起重机作业的安全和效率。
起重机使用单位及其相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以下规定执行,确保起重机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作业安全。
(一)起重机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起重机设备台账,包括起重机设备的数量、型号、技术参数、使用年限等信息,并对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二)起重机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起重机管理员,负责起重机设备的日常管理、检查和维护,并对操作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操作人员具备所需的技能和素质。
(三)起重机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起重机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和运行情况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必要时应当对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或更新。
(四)起重机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起重机作业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并制定应急预案和应对措施,确保在发生意外事故时能做出迅速、有效的应对。
(五)起重机操作人员应当具备相关资质和培训证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定,确保起重机设备的安全和作业效率,避免发生事故。
(六)起重机使用单位应当定期对起重机设备进行技术检测和性能测试,确保设备的安全性能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设备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进行维修或更换。
(七)起重机使用单位应当加强对起重机设备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资料和档案管理制度,确保起重机设备的使用和维护记录完整、准确,并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技术评估。
以上是2024年安全标准化模板之起重机使用管理规定,希望起重机使用单位能够认真遵守,确保起重机设备的安全和稳定运行,保障生产和作业的安全。
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使用管理制度(5篇)
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公司的施工机械,车辆和维修,加工设备是公司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完成各项施工生产任务的主要手段,因此,设备管理是企业管理工作不可忽视的重要环节,其设备素质和操作技术水平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一条为了加强设备管理,更好地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规定,促进设备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系列化,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设备管理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对施工机械设备实行“综合管理”,做到合理装备,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适时更新,不断改善和提高本企业技术装备素质,充分发挥设备效能,确保发挥设备效能,确保各项施工生产任务的完成。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机械设备”,系指公司的起重机械设备、施工机具。
第二章设备配置及管理机构设置第四条设备配置根据施工需要实行大型集中,大中型专业固定的管理原则,做到有利于管理,有利于施工生产的机械化作业,有利于充分发挥设备效能,有利于调动各级设备管理人员的积极性。
第五条各公司应根据本单位设备配备情况和承担工程任务特点建立健全设备管理机构。
并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
一、各级都要有一名领导主管设备管理工作,做到: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贯彻国家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对设备发展规划、更新、改造、机械、人员设置等重大问题做出决策,满足施工需要,促进企业向施工机械专业化方向发展。
二、公司设备管理部门的职责:1、贯彻国家施工企业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并根据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
2、监督设备安全生产,合理使用,并参与设备事故的分析和处理工作,参与重要工程施工组织设计。
3、对下属公司的设备从购置使用到报废处理的全过程实施管理、监督。
4、负责对下属企业设备报废,处理审批工作。
5、对专用设备的管理和使用进行技术指导和设备维修管理进行业务指导。
三、各分公司设备管理使用单位职责:1、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规章、制度、规则,并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管理细则,随时检查落实情况。
起重设备管理规定(4篇)
起重设备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起重设备的安全使用,保护人员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使用起重设备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起重设备要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护、检验和使用,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起重设备的分类和等级第四条起重设备按照用途分为:起重机械、起重器材和起重装置。
第五条起重机械按照使用环境分为:室内起重机械和室外起重机械。
第六条起重机械按照设计使用年限分为:固定起重机械和流动起重机械。
第七条起重器材按照结构形式分为:简易起重器材和复杂起重器材。
第八条起重装置按照用途分为:起吊装置、传动装置和固定装置。
第九条起重设备的等级划分应根据其安全性能、质量、使用寿命等进行分级,并按照国家标准确定相应的等级。
第三章起重设备的管理责任第十条各单位和个人对所使用的起重设备负有安全使用的主体责任。
第十一条起重设备的管理责任分为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检验和使用责任。
第十二条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进行设计,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和图纸。
第十三条制造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制造,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文件和产品合格证明。
第十四条安装单位应按照设计、制造要求进行安装,并提供相应的安装记录和验收报告。
第十五条改造单位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起重设备的改造,并提供相应的改造方案和验收报告。
第十六条维修单位应对起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定期检修,并建立相应的维修记录。
第十七条检验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对起重设备进行定期检验,并提供相应的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
第十八条使用单位应对起重设备的安全使用进行管理,制定相应的操作规程,并进行相关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四章起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修第十九条使用单位应建立起重设备的日常维护制度,对设备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保养。
第二十条维修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对起重设备进行定期的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管理规定范文
起重机械安全操作管理规定范文一、安全管理责任1.1 企业应确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安全操作规定、组织安全培训、检查整改等。
1.2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技术知识和经验,定期接受安全培训,了解新的安全技术和管理要求。
1.3 所有使用起重机械的员工都应接受安全培训,了解起重机械的操作规定和安全注意事项,并签署安全操作承诺书,承诺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定。
二、起重机械的检查和维护2.1 起重机械在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检查,确保机械的各项安全设施和部件完好无损,如制动器、防护罩、限位器等, 并记录检查情况。
2.2 检查记录应详细记录检查日期、检查人员、检查项目和检查结果,并留存备查,以备安全管理人员核查。
2.3 起重机械的维护工作应按照制造商提供的维护手册或相关技术规范进行,定期对机械进行维护保养。
三、起重机械的操作规定3.1 在使用起重机械之前,应先检查工地的地面状况和工作环境的安全情况,确保没有人员或障碍物在起重机械的操作范围内。
3.2 操作起重机械的人员应持有相关的操作证书,并在工作时佩戴符合规定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帽、防护鞋等。
3.3 操作起重机械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将超载或超高运输。
3.4 起重机械在移动或转弯时,应确保周围没有人员或障碍物的存在,当有人员需要靠近作业区域时,应提前进行警示并停工。
四、事故处理和应急措施4.1 如发生起重机械事故,应立即停工,并采取紧急救援措施,确保现场的人员和财产安全。
4.2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应及时报警,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和处理。
4.3 事故处理结束后,应对起重机械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并记录整改情况,以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五、安全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改进5.1 安全管理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及时修订不合理或不适用的条款,确保安全操作规定的适用性和有效性。
5.2 安全管理人员应及时关注新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不断提升自身的安全管理水平和技术能力。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定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称《条例》)和《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以下称《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条例》规定范围内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要求,确保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并且接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安全监察。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全国起重机械使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辖区内起重机械使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安全管理第五条使用单位应该根据实际使用工况和工作环境的需要选择相应品种(型式)的起重机械。
第六条使用单位必须购置具有相应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资格的单位制造的起重机械。
第七条使用单位购置的起重机械,应当具有制造单位的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和依据《起重机械制造监督检验规则》(以下称《制造监检规则》)规定出具的监督检验证明。
第八条使用单位所购置起重机械的随机文件,应当包括下列文件资料:(一)设计文件(含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机械传动图和电气、液压系统原理图);(二)产品质量合格证书;(三)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书;(四)制造监督检验证书(需制造监督检验的);(五)型式试验合格证(按覆盖范围原则提供)。
第九条使用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起重机械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资格的单位进行安装、改造、维修(以下简称施工),督促施工单位接受安全监察,要求其依据《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以下称《安装监检规则》)规定提供的监督检验证书。
第十条使用单位应当在监督检验合格后30日内接收并且检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自检报告、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证书(需安装监督检验的)等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第十一条使用单位购置的以整机出厂的起重机械,在投入使用前应当按照《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以下称《定检规则》)的规定进行首次检验。
第十二条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并且严格执行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二)起重机械操作规程;(三)日常检查和定期自行检查制度;(四)维修保养制度;(五)定期报检制度;(六)起重机械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七)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八)事故的应急救援预案和救援演练制度。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一、起重机械的基本要求1. 起重机械应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 起重机械的选型、设计、制造和改装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标准和规范进行,并配备有效的安全保护设施。
3. 起重机械必须具备正式的使用证书,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4. 起重机械的使用、操作、维护等必须由经过专业培训和持有相关证书的人员进行。
二、起重机械的操作管理1. 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知识、技能和经验,能够熟练掌握起重机械的操作方法和技巧。
2. 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不得超载、超高、超速运行,确保起重作业的安全稳定。
3. 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身体健康检查,不得患有影响操作安全的疾病。
4. 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在工作时保持清醒,不得在作业中疲劳驾驶或受酒精、药物等影响。
5. 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并严禁在操作时使用手机、听音乐、吸烟等行为,以免分散注意力影响操作安全。
6. 起重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随时保持与信号人员的良好沟通,确保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三、起重机械的日常维护与检修1. 起重机械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定期、预防性维护和检修,并有相关的记录。
2. 起重机械的维护和检修工作必须由经过培训和持有相应资质的维护人员进行,确保维修质量和安全。
3. 起重机械的维修和检修必须按照操作手册和技术规范进行,不得随意更改、拆卸机器部件,确保机器的正常运行和安全。
4. 起重机械的维护和检修应及时处理发现的故障和隐患,不得强行使用存在问题的机器。
5. 起重机械的维护和检修必须经过测试和试运行,确保机器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四、起重机械的安全设备和保护措施1. 起重机械必须配备完善的安全设备和保护措施,如限位器、缓冲器、断绳保护装置、安全防滑等。
2. 起重机械的运行和操作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安全装置和保护措施,不得擅自关闭、屏蔽或损坏。
大型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规定(5篇)
大型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大型起重机械的安全使用管理,确保大型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大型起重机械是指在施工现场使用的汽车吊、履带吊、龙门吊、塔机、施工电梯、低驾平板车等大型吊装、运输机械。
第三条公司的所有大型起重机械(包括因施工需要租用外部单位的大型起重机械)均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安全管理体制第四条公司成立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大型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的领导工作,负责提供的人力、物力、财力等各项资源的落实工作,批复大型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的有关管理制度、规定和奖惩意见。
第五条使用大型起重机械的各公司、项目部成立专门的工作小组负责全面组织、实施大型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的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定。
根据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具体的安全使用措施并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第六条设备所属单位(公司内部由机械装备公司负责)负责所属大型起重机械的安全运行和操作,加强操作及维修人员的培训,做好设备的保养和维护,制定并落实具体的安全操作规程和细则,并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公司安全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大型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措施和细则的执行情况,并对执行情况提出奖罚意见。
第三章安全管理规定第八条大型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包括拆卸安装、转场运输、安全使用、安全停机、防风、交叉作业、防雷击、防机械碰撞等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的大型起重机械操作维修人员由机械装备公司配备,外租大型起重机械由设备所属单位配备,指挥和监护人员由机械使用单位按要求配备,所有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作业能力并持证上岗。
使用单位配备的指挥人员,应向机械装备公司书面报告,经机械装备公司确认具备资格后方可上岗。
设备所属单位和使用单位共同做好所属人员的管理和考核,加强人员培训。
第十条设备所属单位对大型起重机械的安装、拆卸、改变工况和技术改造等必须编写施工作业指导书,并作好起重机械安装、试运、拆卸的技术、安全、质量过程管理工作。
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资料
【】理解要点:
一、制造许可包括制造单位许可和型式试验许可两种方式。
• 1、制造单位许可程序为申请、受理、型式试验、制造条件 评审、审查发证、公告,申请A级制造许可的由国家质检总 局受理,B、C级制造许可的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受理, 负责受理的国家质检总局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审查批准、 发证、公告;
第二章 使用安的用途、 使用频率、载荷状态和工作环境,选择适应 使用条件要求的相应品种(型式)的起重机。 如果选型错误,由使用单位负责。
【】理解要点: • 1、本条是对使用单位在起重机械选型上的要求和应尽的责任。 • 2、对于选型错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使用单位负责。该条与以前的
• (2)在告知书上加盖单位公章;
• (3)告知书一式四份;
• (4)呈报相关资质证明和技术资料。
施工单位对所提供的资质证明和技术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告知后即 可施工。
• 2、告知内容包括:
• (1)施工单位名称、施工单位许可证书号及联系方式;
• (2)使用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 (3)施工项目名称,拟施工的起重机械品种(型式)、型号(机型 )、规格(主参数),制造许可证和制造监督检验证书号,型式试验 证书号,施工地点,施工方案,施工日期,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 名单等。
• 【】理解要点:本条是对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从业资格 的要求
•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按照考核大纲进行
• 起重机械安全作业人员考核的主要内容:按照考核大纲进行
• 制定的依据:《条例》第三十八条
第十三条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全面检查; (二)组织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及其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 术培训工作; (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变更手续; (四)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且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 (五)检查和纠正起重机械使用中的违章行为,发现问题立即进 行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起重机械并且及时 报告单位有关负责人; (六)组织制定起重机械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事故按照预案 要求及时报告和进行救援; (七)对安全技术档案的完整性、正确性、统一性负责。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工作时应当随身携带《特种设备作业 人员证》,并且自觉接受质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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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Cranes Service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2009年8月31日前言2004年5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以下简称特种设备局)向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以下简称中国特检院)下达起草任务书。
2004年7月,中国特检院组织成立起草组,在上海市召开工作会议,在前期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了《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草案。
2007年12月,起草组在北京召开会议,讨论形成了《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征求意见稿)。
2008年3月,特种设备局以质检特函〔2008〕18 号文对外征求基层部门、有关单位和专家及公民的意见。
2008年5月,起草组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在杭州市召开会议进行修改并形成送审稿。
2008年6月,送审稿提交给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技术委员会审议,2008年8月,起草组修改后形成报批稿。
2009年8月31日,由国家质检总局批准颁布。
本规则明确规定了起重机械的使用登记和变更、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以及使用安全管理方面的要求,以规范起重机械使用环节的管理工作。
本规则主要起草单位和人员如下: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郑江明周根荣国家质检总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局尚洪江苏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院李向东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董尚元上海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沈枫山东省潍坊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董瑛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毛志达河南省洛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许成义厦门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陆文武北京华电万方管理体系认证中心刘春林河南省新乡市特种设备检验所宋耀国重庆市特种设备检验中心陈海鹰德马格起重机械(上海)有限公司须雷目录第一章总则 (01)第二章使用安全管理 (01)第三章使用登记和变更 (05)第四章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 (07)第五章附则 (08)附件A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 (09)附录a 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表填写说明 (11)附件B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式样) (19)附件C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编号编制方法 (20)附件D 特种设备过户(移装)证明(格式) (22)起重机械使用管理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范围内的起重机械的使用管理。
第三条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要求,保证起重机械安全使用。
第四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全国起重机械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县以上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起重机械使用的安全监察工作。
第二章使用安全管理第五条使用单位应当根据起重机械的用途、使用频率、载荷状态和工作环境,选择适应使用条件要求的相应品种(型式)的起重机。
如果选型错误,由使用单位负责。
第六条使用单位购置的起重机械应当由具备相应制造许可资格的单位制造,产品应当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关标准的要求,随机的产品技术资料应当齐全。
产品技术资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设计文件,包括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机械传动图、电气和液压(气动)系统原理图;(二)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三)安装使用维修说明;(四)制造监督检验证书(适用于实施制造监督检验的);(五)整机和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合格证明(制造单位盖章的复印件,按覆盖原则提供);(六)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制造单位盖章的复印件,取证的样机除外)。
第七条使用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许可资格的单位进行起重机械的安装、改造、重大维修(以下通称施工),并且督促其按照《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TSG Q7016)的要求接受监督检验。
使用单位负责组织实施塔式起重机在使用过程中的顶升,并且对其安全性能负责。
第八条起重机械使用前,使用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依法履行安装告知、监督检验等义务,并且在施工结束后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提供以下施工技术资料,存入安全技术档案:(一)施工告知证明;(二)隐蔽工程及其施工过程记录、重大技术问题处理文件;(三)施工质量证明;(四)施工监督检验证明(适用于实施安装、改造和重大维修监督检验的)。
第九条不实施安装监督检验的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TSG Q7015)的规定,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首次检验申请,经检验合格,办理使用登记,依法投入使用。
第十条使用单位应当设置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从事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起重机械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并且严格执行。
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二)单位负责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岗位责任制;(三)起重机械操作规程,包括操作技术要求、安全要求、操作程序、禁止行为等;(四)索具和备品备件采购、保管和使用要求;(五)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要求;(六)使用登记和定期报检要求;(七)安全管理人员、起重机械作业人员教育培训和持证上岗要求;(八)安全技术档案管理要求;(九)事故报告处理制度;(十)应急救援预案和救援演练要求;(十一)执行本规则以及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接受安全监察的要求。
第十二条使用单位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应当按照《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TSG Q6001)的规定和要求,经考核合格,取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以下简称质监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从事相应的安全管理和作业工作。
第十三条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组织实施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全面检查;(二)组织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及其相关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工作;(三)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起重机械使用登记、变更手续;(四)编制定期检验计划并且落实定期检验的报检工作;(五)检查和纠正起重机械使用中的违章行为,发现问题立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起重机械并且及时报告单位有关负责人;(六)组织制定起重机械应急救援预案,一旦发生事故按照预案要求及时报告和进行救援;(七)对安全技术档案的完整性、正确性、统一性负责。
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人员工作时应当随身携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且自觉接受质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起重机械作业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严格执行起重机械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二)填写运行记录、交接班等记录;(三)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并且进行记录;(四)参加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五)严禁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立即向现场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当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直接危及人身安全时,停止作业并且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七)参加应急救援演练,掌握相应的基本救援技能。
起重机械作业人员作业时应当随身携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并且自觉接受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和质监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使用单位应当建立起重机械安全技术档案。
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本规则第六条规定的产品技术资料;(二)本规则第八条规定的施工技术资料;(三)与起重机械安装、运行相关的土建技术图样及其承重数据(如轨道承重梁等);(四)《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表》(见附件A,以下简称《使用登记表》);(五)定期检验报告;(六)在用安全保护装置的型式试验合格证明;(七)日常使用状况、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八)日常维护保养和自行检查、全面检查记录。
第十六条起重机械出租单位应当与承租单位签订协议,明确出租和承租单位各自的安全责任。
承租单位在承租期间应当对起重机械的使用安全负责。
禁止承租使用以下起重机械:(一)未进行使用登记的;(二)没有完整的安全技术档案的;(三)未经检验(包括需要实施的监督检验或者投入使用前的首次检验,以及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
第十七条使用单位应当选择具有相应安装许可资格的单位实施起重机械的拆卸工作,并且监督拆卸单位制定拆卸作业指导书,按照拆卸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施工,保证起重机械拆卸过程的安全。
拆卸作业指导书应当包括拆卸作业技术要求、拆卸程序、拆卸方法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八条流动作业的起重机械跨原登记机关行政区域使用时,使用单位应当在使用前书面告知使用所在地的质监部门,并且接受其监督检查。
起重机械重新安装(包括移装)使用,使用单位应当监督施工单位办理安装告知,并且向施工所在地的检验检测机构申请施工监督检验。
第十九条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则》的要求,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且做好定期检验相关的准备工作。
对于流动作业的起重机械,使用单位应当向使用所在地的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并且将定期检验报告报原负责使用登记的质监部门。
超过定期检验周期或者定期检验不合格的起重机械,不得继续使用。
第二十条起重机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且采取解体等销毁措施:(一)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的;(二)达到安全技术规范等规定的设计使用年限不能继续使用或者报废条件的。
第二十一条起重机械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停止使用,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并且进行记录,记录存入安全技术档案。
使用单位可以根据起重机械使用情况,聘请有关机构或者有关专家对使用状况进行评估。
使用单位可以根据评估结果进行整改,并且对其整改结果负责。
第二十二条使用单位应当制定起重机械应急救援预案,当发生起重机械事故时,使用单位必须采取应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同时,按照《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使用登记和变更第二十三条起重机械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应当到起重机械使用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设区的市的质监部门(以下简称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
流动作业的起重机械,在产权单位所在地的登记机关办理使用登记。
第二十四条使用登记程序包括申请、受理、审查和颁发《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统一格式,见附件B,以下简称《使用登记证》)。
第二十五条使用单位申请办理使用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供以下资料,并且对其真实性负责:(一)《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一式二份,以下简称《使用登记表》);(二)使用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起重机械产权所有者(公民个人拥有)的身份证;(三)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四)安装监督检验证书或者首次检验报告;(五)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名录(列出姓名、身份证号、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编号及其持证种类、类别和项目)或者人员的证件原件;(六)安全管理制度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