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管理咨询服务合同 1.0
[2007]670号文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
![[2007]670号文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01f2c22742323968011ca300a6c30c225901f04b.png)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建设厅(委):为规范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双方合法权益,促进我国工程监理行业的健康发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部组织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行业组织,制定了《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自2007年5月1日开始施行。
原国家物价局、建设部下发的《关于发布工程建设监理费有关规定的通知》([1992]价费字479号)自本规定生效之日起废止。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标准1 总则1.0.1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是指监理人接受发包人的委托,提供建设工程项目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管理和安全、合同、信息等方面协调管理服务,以及勘察、设计、设备监造、保修等阶段的相关工程服务;各阶段的工作内容见《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的主要内容》(附表一)。
1.0.2 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为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监理(以下简称“施工监理”)服务收费与勘察、设计、设备监造、保修等阶段的监理与相关服务(以下简称“其他阶段的相关服务”)收费之和。
1.0.3 施工监理收费一般按照建设项目工程概算投资额分档定额计费方法收费。
铁路、水运、公路、水利、水电工程的施工监理收费按建筑安装工程费分档计费方式计算收费,对机电设备与工器具购置费、联合试运转费之和占工程概算投资额30%以上的工程项目,双方可协商确定计费方式和收费额。
1.0.4 其他阶段的相关服务收费一般按相关服务工作所需工日和《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人员人工日费用标准》(附表四)的规定收费。
1.0.5 施工监理收费按照下列公式计算:(1)施工监理收费=施工监理收费基准价×(1+浮动幅度值)(2)施工监理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收费基价×专业调整系数×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附加调整系数1.0.6 施工监理收费基准价施工监理收费基准价是按照本收费标准计算出的施工监理基准收费额,发包人与监理人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在规定的浮动幅度范围内协商确定施工监理收费合同额。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0447f97371fe910ef02df824.png)
0.5
0.4
0。3
0。2
单独编制工
程量清单
建安工程造价
1。8
1。6
1。4
1。2
0.9
0.7
7
审核标底
送审工程造价
审核标底费用占编制标底费的15%—25%。
8
工程结算编制
建安工程造价
1.2
1。0
0。9
0。8
0。7
0。5
9
工程竣工结算审核
基本收费
送审项目工程造价
1。2
1.0
0。9
0.8
0。7
0.6
1、根据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及初步设计图纸,完成概算文件的编制,设计概算的编制包括编制价格、费率、利率、汇率等确定静态投资和编制期到竣工时的动态投资两部分,为业主提供合理节省费用的建议;
2、根据扩初审批意见,完成修正概算文件;
3、当概算总投资超出批准总投资(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总投资时)为业主提供可能合理节省费用的建议;
编制预算、标底(含清单编制)
建安工程造价
3.8
3.4
3.0
2。4
1。8
1.4
4
单独编制工
程量清单
建安工程造价
2.0
1。8
1.6
1。4
1。2
1.0
5
编制投标报价
(不含清单编制)
建安工程造价
2。2
2.0
1.7
1.5
1。2
1。1
6
计价
表计
价法
编制预算、标底、投标报价(不含编制工程量清单)
建安工程造价
0.8
2、提供完整和规范的钢筋翻样及预埋件重量计算书、汇总表。
工程咨询服务合同范本
![工程咨询服务合同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4526e924a55177232f60ddccda38376baf1fe00a.png)
工程咨询服务合同范本甲方:(全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职务)传真:乙方:(全称)地址:邮编:法定代表人:(职务)传真:第一条合同目的与内容第二条合同期限2.1本合同的有效期为自签订之日起至履行完毕各项义务之日止。
2.2如需要延长合同期限,双方应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第三条乙方的义务3.4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甲方的商业信息。
3.5乙方应按合同约定的报酬及时支付给甲方并提供相应的发票。
第四条甲方的义务第五条服务报酬第六条保密条款6.1甲乙双方应对因履行本合同而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予以严格保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擅自披露。
6.2双方应采取合理措施防止商业秘密的泄密,如发生泄密事件,泄密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七条违约责任7.1若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构成违约行为,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7.2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导致对方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违约方应支付违约金。
7.3若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合理措施减少损失。
第八条合同变更与解除8.1本合同的任何变更、补充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为补充协议。
8.2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以协商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作为解除协议。
第九条争议解决9.1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其他事项10.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补充或签订补充合同。
10.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项目管理服务标准(施工阶段)2022
![项目管理服务标准(施工阶段)2022](https://img.taocdn.com/s3/m/1069a600bdd126fff705cc1755270722182e5959.png)
项目管理服务标准(施工阶段)中国建设监理协会2022.21总则1.0.1为规范施工项目管理服务,提高施工阶段项目管理服务水平,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工程监理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为建设单位提供的施工项目管理服务。
1.0.3工程监理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为建设单位提供项目管理服务时,宜遵循科学策划、精益管理、智力服务、价值交付的原则。
1.0.4工程监理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为建设单位提供项目管理服务时,可采用新一代信息化技术辅助管理服务,提高项目管理的效率,并为项目数字化交付及运营建立基础。
1.0.5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既可提供工程监理服务,也可提供项目管理服务,还可提供项目管理和工程监理─体化服务。
1.0.6工程监理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为建设单位提供项目管理服务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2.0.1施工项目管理服务施工项目管理服务是工程监理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依据委托服务合同,为建设单位提供的建设项目施工阶段的项目管理服务,主要包括施工项目管理策划、施工准备管理服务、施工过程管理服务,以及施工收尾管理服务。
2.0.2施工项目管理合同工程监理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与建设单位书面订立的关于施工项目管理服务的内容、期限、方式、费用等内容的委托服务合同。
2.0.3项目管理机构工程监理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依据施工项目管理服务合同约定,结合建设单位服务需求派驻的施工项目管理组织。
2.0.4施工项目管理负责人由工程监理单位或项目管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施工项目管理服务合同,主持项目管理机构工作的专业人员。
2.0.5项目管理策划为达到项目管理目标,在调查、分析有关信息的基础上,遵循一定的程序,对未来(某项)工作进行全面的构思和安排,制定和选择合理可行的执行方案,并根据目标要求和环境变化对方案进行修改、调整的活动。
2.0.6价值交付项目管理机构在精准识别项目目标的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进行精心策划,服务过程中实施精益管理,为建设单位创造价值的一种交付方式。
山西省造价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
![山西省造价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93743a7ff111f18582d05a10.png)
山西省造价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发布时间:2014年10月31日晋建价协字〔2014〕8号各会员单位: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市场配置中的作用,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促进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应会员单位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有关诉求,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中价协[2013]3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协会编制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1),在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时可参照执行。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依法设立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与委托方签订咨询合同,并在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向委托方收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指在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等业务活动所收取的费用。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自愿有偿、委托方付费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并应严格按照行业的执业准则、管理规范、操作规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等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五、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委托方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失误造成对方损失或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应按双方合同约定的相应条款予以赔偿。
附件: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doc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专业工程调整系数表.doc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14年10月28日附件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说明:1.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基准价根据项目的类别、工程造价金额等因素采取差额费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2.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均应计入收费基数;3.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可针对不同专业工程进行调整,见附件2。
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中价协[2007]015号】
![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中价协[2007]015号】](https://img.taocdn.com/s3/m/e6676e01581b6bd97f19ea93.png)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标准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目录1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3.1 一般原则3.2 结算编制文件组成3.3 结算审查文件组成4 工程结算的编制4.1 编制依据4.2 编制要求4.3 编制程序4.4 编制方法4.5 编制内容4.6 编制时效4.7 编制的成果文件形式5 工程结算的审查5.1 审查依据5.2 审查要求5.3 审查程序5.4 审查方法5.5 审查内容5.6 审查时效5.7 审查的成果文件形式6 质量和档案管理6.1 质量管理6.2 档案管理附件A 工程结算编制参考格式附件B 工程结算审查书参考格式本规程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1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项目工程结算文件的编制和审查,提高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制和审查成果的质量,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的工程结算的编制和审查。
1.0.3 从事建设项目工程结算活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应具备相应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必须配备相应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工程结算编制和审查实行造价员和注册造价工程师签署负责制。
1.0.4 承担工程结算编制或审查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必须与委托人签订书面咨询合同。
合同中应明确委托标的、时限、双方的权利义务、责任等条款。
1.0.5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和专业人员不得接受同一项目工程结算编制与结算审查的委托。
1.0.6 工程结算的编制或审查应以工程发承包合同为依据,并遵循合法、独立、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1.0.7 工程结算的编制或审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强制性规范的要求。
2 术语2.0.1 工程结算建设项目、单项工程、单位工程或专业工程施工已完工、结束、中止,经发包人或有关机构验收合格且点交后,按照施工发承包合同的约定,由承包人在原合同价格基础上编制调整价格并提交发包人审核确认后的过程价格。
它是表达该工程最终工程造价和结算工程价款依据的经济文件,包括:竣工结算、分阶段结算、专业分包结算和合同中止结算。
《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
![《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26dc2d6f00f69e3143323968011ca300a6c3f6ab.png)
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为适应工程造价咨询行业新变化、新要求,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收费行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清单》(CCEA/GC11-2019)、《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2021版),省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经调查研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和会员单位服务收费的参考依据。
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出具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活动所收取的费用。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最高投标限价、投标报价、工程结算、竣工决算等的编制与审核和建设项目各阶段的工程造价咨询、全过程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鉴定以及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项目。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和诚实信用、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行为准则,在签订咨询合同前有义务向委托方告知各项咨询服务流程及业务规程,明确各项咨询服务工作内容、双方责任和收费标准及计费方式,按照《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与委托方依法签订咨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内容、履约期限、收费标准、支付方式等事项,并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2021版)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采用差额定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以《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价》为基准价,上下浮动幅度在20%以内,具体收费额由咨询服务单位与委托方根据咨询项目的难易程度等具体情况,在咨询合同中约定。
四、为维护造价咨询中介服务行业良性竞争秩序,严禁委托双方签订收费低于服务成本的造价咨询合同。
采用招投标方式发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倡导招标单位(委托人)以专业能力和服务质量作为主要招标条件,降低价格权重,使用“综合评分法”、“平均价中标法”等方式科学选聘服务单位。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内容与说明对比版)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内容与说明对比版)](https://img.taocdn.com/s3/m/2a844bd703d8ce2f006623e7.png)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关于发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的通知中价协[2012]01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专业委员会:为了加强行业自律,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质量,规范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格式和质量要求,我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编号为CECA/GC7-2012,现予以发布,自2012年7月1日起试行。
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12年4月17日前言为了加强行业的自律管理,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格式、工作深度和质量标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成果的质量,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组织有关单位编制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投资估算编制、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编制、招标控制价编制、竣工结算审查、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及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等。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在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应认真按照本《标准》的有关要求执业和从业,各地方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和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各专业委员会可以依据本《标准》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进行执业质量检查。
本《标准》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负责解释。
本《标准》是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首次以标准的形式予以发布,难免有疏漏和不足之处,欢迎各有关单位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在修订时补充与完善。
来信请寄:100835,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
本《标准》的组织单位、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及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组织单位: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处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主编单位:北京求实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参编单位:上海申元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中建精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上海第一测量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王浩建筑工料测量师事务所(北京)有限公司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中国有色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昆明新迪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吴佐民高其琳陈静丁众鲍伟忠王浩金铁英赵署平恽其鋆朱坚吴晓宏杨薇郝文伟主要审查人:谢洪学马桂芝刘智陈光云于业伟陈曼文唐世海李海泉吕发钦目录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3.1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分类和要求3.2 工作组织和责任3.3 质量管理3.4 档案管理4.投资估算编制4.1 成果文件的组成和要求4.2 过程文件的组成和要求4.3 质量评定标准5.设计概算编制5.1 成果文件的组成和要求5.2 过程文件的组成和要求5.3 质量评定标准6.施工图预算编制6.1 成果文件的组成和要求6.2 过程文件的组成和要求6.3 质量评定标准7.工程量清单编制7.1 成果文件的组成和要求7.2 过程文件的组成和要求7.3 质量评定标准8.招标控制价编制8.1 成果文件的组成和要求8.2 过程文件的组成和要求8.3 质量评定标准9.竣工结算审查9.1 成果文件的组成和要求9.2 过程文件的组成和要求9.3 质量评定标准10.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10.1 一般规定10.2 成果文件的组成和要求10.3 过程文件的组成和要求10.4 质量评定标准11.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11.1 成果文件的组成和要求11.2 过程文件的组成和要求11.3 质量评定标准本标准用词说明附:条文说明1. 总则2. 术语3.基本规定管理4 .投资估算编制4.1 成果文件的组成和要求4.2 过程文件的组成和要求4.3 质量评定标准5 .设计概算编制5.1 成果文件的组成和要求5.2 过程文件的组成和要求5.3 质量评定标准6 .施工图预算编制6.1 成果文件的组成和要求6.2 过程文件的组成和要求6.3 质量评定标准7.工程量清单编制7.1 成果文件的组成和要求7.2 过程文件的组成和要求7.3 质量评定标准8.招标控制价编制8.1 成果文件的组成和要求8.2 过程文件的组成和要求8.3 质量评定标准9.竣工结算审查9.1 成果文件的组成和要求9.2 过程文件的组成和要求9.3 质量评定标准10.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10.1 一般规定10.2 成果文件的组成和要求10.3 过程文件的组成和要求10.4 质量评定标准11.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11.1 成果文件的组成和要求11.2 过程文件的组成和要求11.3 质量评定标准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
工程管理咨询费合同
![工程管理咨询费合同](https://img.taocdn.com/s3/m/9ce0099d77a20029bd64783e0912a21614797fe1.png)
工程管理咨询费合同甲方(业主):________乙方(工程管理咨询公司):________鉴于甲方拟对________工程进行管理与咨询服务的需求,乙方愿意提供专业的工程管理咨询服务,经双方友好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一、服务内容乙方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1. 工程项目的整体规划与进度安排;2. 成本控制与预算管理;3. 质量监督与安全监管;4. 施工过程中的技术指导与问题解决;5. 与第三方的沟通协调工作等。
二、服务期限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否则服务期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同意按以下方式向乙方支付咨询费:- 预付款:占总咨询费的____%,于合同签订后____日内支付;- 阶段付款:根据项目进度分阶段支付,具体比例和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尾款:在项目完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咨询费。
2. 所有款项应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乙方应在收到款项后的合理时间内提供相应的发票给甲方。
四、权利与义务1. 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咨询费,并提供必要的项目资料以协助乙方完成服务。
2.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服务的专业性和有效性,遵守保密原则,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
3. 双方应本着诚信合作的原则,积极沟通并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
五、违约责任如一方违反合同约定,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具体违约金额或损失计算方式应根据实际损害情况协商确定。
六、争议解决因执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甲乙双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七、其他事项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工程管理咨询服务合同
![工程管理咨询服务合同](https://img.taocdn.com/s3/m/16adf0a780c758f5f61fb7360b4c2e3f57272597.png)
工程管理咨询服务合同甲方:(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传真:乙方:(以下简称“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传真: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内容(1)项目组织管理;(2)进度计划编制与控制;(3)质量管理;(4)成本控制;(5)风险管理;(6)合同管理;(7)安全管理;(8)其他与工程管理相关的事项。
第二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2.4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组织的需求调查、项目评审及项目进度检查等工作。
2.5乙方应根据项目需要,在甲方授权下与其他相关方(如承包商、设计单位等)进行有效沟通,协调项目推进。
2.7乙方在项目期间应对甲方提出的问题、意见或建议进行耐心解答和说明。
2.8乙方应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擅自泄露给第三方。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3.2甲方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包括但不限于相关文件、资料、办公场所等。
3.4甲方应指定专人负责协调与乙方的工作,及时提供与项目有关的信息。
3.5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项目检查、评估等工作,乙方应积极配合。
第四条费用支付第五条合同终止5.1本合同期满后终止。
5.2如其中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经催告后仍未纠正或补正,对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争议解决6.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6.2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七条其他事项7.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共计______份,各方均持有______份。
7.2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视情况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乙方:签字:签字:。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标准全文及条文说明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标准全文及条文说明](https://img.taocdn.com/s3/m/a3ad06b2376baf1ffc4fade9.png)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条文目录1. 总则 (4)2. 术语 (5)3. 基本规定 (7)4. 全过程工程咨询组织模式及人员职责 (9)4.1 一般规定 (9)4.2 工程咨询组织模式 (9)4.3 工程咨询人员职责 (10)5. 投资决策综合性咨询 (12)5.1 一般规定 (12)5.2 投资决策咨询 (13)5.2.1投资策划咨询 (13)5.2.2可行性研究 (13)5.3建设条件单项咨询 (15)5.3.1 建设项目选址论证 (15)5.3.2 建设项目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 (15)5.3.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15)5.3.4 节能评估 (16)5.3.5 防洪影响评价 (16)5.3.6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17)5.3.7 水资源论证 (17)5.3.8 建设工程文物保护 (17)5.3.9 社会风险评估 (18)5.3.10 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咨询 (18)5.4各咨询的关系及要求 (18)6. 工程建设全过程咨询工程勘察设计咨询 (20)6.1 工程勘察设计咨询 (20)6.1.1 一般规定 (20)6.1.2 工程勘察管理 (21)6.1.3 工程设计管理 (21)6.1.4 工程勘察 (22)6.1.5 方案设计 (23)6.1.6 初步设计 (23)6.1.7 施工图设计 (24)6.2 工程招标采购咨询 (25)6.2.1 一般规定 (25)6.2.2 工程监理招标代理 (25)6.2.3 工程施工招标代理 (26)6.2.4 材料设备采购代理 (27)6.3 工程监理与施工项目管理服务 (28)6.3.1 一般规定 (28)6.3.2 工程监理 (28)6.3.3 施工项目管理服务 (29)7. 工程专项咨询 (31)7.1 一般规定 (31)7.2 项目融资咨询 (31)7.3 工程造价咨询 (32)7.4 信息技术咨询 (33)7.5 风险管理咨询 (34)7.6 项目后评价咨询 (35)7.7 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咨询 (35)7.8 工程保险咨询 (36)本标准用词说明 (38)1. 总则1.0.1为规范全过程工程咨询活动,提高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水平,制定本标准。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6篇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6篇](https://img.taocdn.com/s3/m/44f88e21df80d4d8d15abe23482fb4daa58d1d9a.png)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6篇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和国家其他的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委托单位名称(甲方): *有限公司咨询单位名称(乙方):*有限公司一、甲方委托乙方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名称:枫水湾二期枫林园配套工程2、项目地点:北辰区西堤头镇东堤头村商贸城二、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以下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业务:(一) 委托范围:1、项目红线范围内的配套工程结算件的编制及审核工作;2、项目红线范围内的配套工程的签证变更的编制及审核工作;3、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工程量审核,施工单位月进度产值完成审核。
(二) 服务期限: 1 年。
自20xx年*月*日至20xx年*月*日止,服务期满后如甲方还需要乙方提供咨询服务,其咨询服务费由双方另行增加。
三、乙方的义务1、向甲方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第七项第一款、第九项第二、四款的规定,乙方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3、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四、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乙方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甲方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 5 日内,免费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
3、甲方应在 5 日内对乙方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
乙方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甲方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送。
4、甲方应当授权胜任本咨询业务的代表,负责与咨询人联系。
五、乙方的权利甲方在委托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内,授予乙方以下权利:1、乙方在咨询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建设项目管理费用(财建[2022]504号)[7]
![建设项目管理费用(财建[2022]504号)[7]](https://img.taocdn.com/s3/m/f5d520eb48649b6648d7c1c708a1284ac85005da.png)
建设项目管理费用(财建[2022]504号)一、概述项目法人管理费:指项目法人为组织实施建设项目而发生的管理费用,主要包括项目法人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办公经费、业务款待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咨询服务费等。
项目监理费:指项目法人礼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监理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而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监理单位的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差旅费、检测费、仪器设备购置或者租赁费等。
工程勘察设计费:指项目法人礼聘具有相应资质的勘察设计单位对建设项目进行勘察设计而支付的费用,主要包括勘察设计单位的人员工资、办公经费、差旅费、检测费、仪器设备购置或者租赁费等。
二、核定标准以建设项目总投资为基数,按照一定比例核定。
根据建设项目的类别、规模和复杂程度,分别确定不同的核定比例。
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物价水平,分别确定不同的核定系数。
具体核定标准如下表所示:---建设项目类别 ---建设项目规模 ---项目法人管理费 ---项目监理费 ---工程勘察设计费 -------:-------------:-------------:---------------:-----------:-------------------房屋建造工程 ---大型 ---1.5% ---3.0% ---5.0% -------房屋建造工程 ---中型 ---2.0% ---4.0% ---6.0% -------房屋建造工程 ---小型 ---2.5% ---5.0% ---7.0% -------市政公用工程 ---大型 ---2.0% ---4.0% ---6.0% -------市政公用工程 ---中型 ---2.5% ---5.0% ---7.0% -------市政公用工程 ---小型 ---3.0% ---6.0% ---8.0% -------其他工程 ---大型 ---2.5% ---5.0% ---7.0% -------其他工程 ---中型 ---3.0% ---6.0% ---8.0% -------其他工程 ---小型 ---3.5% ---7.0% ---9.0% ----注:建设项目规模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发布房屋建造和市政公用工程分类标准的通知》(国统发[2022]77号)的规定划分。
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引(投资人版)(征求意见稿)
![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引(投资人版)(征求意见稿)](https://img.taocdn.com/s3/m/7c7f22f94028915f804dc284.png)
附件 2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指引(投资人版)(征求意见稿)1 总则1.0.1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19 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的通知》(建市〔2017〕101 号)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过程工程咨询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建市〔2017〕167 号),规范广东省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活动,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推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发展,提升工程建设质量和效益,维护投资人合法权益,制定本指引。
1.0.2 本指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现行的建设项目投资、勘察、规划、设计、监理、造价、招投标等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等编制。
1.0.3 本指引适用于广东省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项目的投资人选择、评价与考核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
1.0.4 投资人在开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工作除应遵循本指引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建设项目为完成依法立项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而进行的、有起止日期的、达到规定要求的一组相互关联的受控活动,包括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投资咨询、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监理等工作。
简称为项目。
2.0.2 全过程工程咨询是指对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提供组织、管理、经济和技术等各有关方面的工程咨询服务,包括项目的全过程工程项目管理以及投资咨询、勘察、设计、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监理、运行维护咨询以及BIM 咨询等专业咨询服务。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可采用多种组织方式,由投资人授权一家单位负责或牵头,为项目决策至运营持续提供局部或整体解决方案以及管理服务。
2.0.3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是指建设项目全过程工程咨询的提供方。
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应具有国家现行法律规定的与工程规模和委托工作内容相适应的勘察、设计、监理、造价咨询等资质,可以是独立咨询单位或(总分包性质的)联合体。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https://img.taocdn.com/s3/m/49e01c1678563c1ec5da50e2524de518964bd329.png)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CECA/GC7展开全文总则1.0.1 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格式、深度要求和质量标准,提高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质量,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编制。
1.0.3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的质量管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出具的各类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各类工程造价成果文件的质量要求可参照本标准。
1.0.4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各类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签订书面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合同文本宜选择现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合同中应明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的内容、范围、双方的义务、权利、责任、服务周期、服务酬金、支付方式及成果文件表现形式等要求。
1.0.5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进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时,如果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要求的质量标准严于本标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加大编制、审核、审定的人员投入,满足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要求,并应适当提高收费标准。
1.0.6 各类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应由有相应工程造价咨询资质的企业承担。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在各阶段成果文件或需确认的相关文件上盖章,对成果质量或出具的报告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注册造价工程师和造价员应在各自完成的成果文件上签署执业(或从业)资格专用印章,并承担具体责任。
1.0.7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承担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除应遵循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术语2.0.1 工程造价:工程项目在建设阶段预计或实际支出的建造费用。
2.0.2 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接受委托,运用工程造价的专业技能,为建设项目决策、设计、交易、实施、结算等各个阶段工程计价和工程造价管理提供的有偿服务。
2.0.3 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在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为委托方出具的具有法律责任、反映各阶段工程造价确定与控制成果的文件,包括投资估算书、设计概算书、施工图预算书、竣工结算审查书、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工程计量与支付、工程索赔、工程造价经济纠纷鉴定书等文件。
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
![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d4fe946625c52cc58bd6be97.png)
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晋建价协字〔2014〕8号各会员单位: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在市场配置中的作用,完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价格形成机制,促进我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的健康发展,应会员单位对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有关诉求,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关于规范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的通知》(中价协[2013]3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协会编制了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见附件1),在签订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时可参照执行。
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依法设立具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的企业,应按照《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与委托方签订咨询合同,并在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时向委托方收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费。
二、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是指在工程造价咨询资质许可范围内从事与工程造价业务有关的咨询服务,并出具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等业务活动所收取的费用。
三、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应当遵循公平公正、诚实守信、自愿有偿、委托方付费的原则(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标准,并应严格按照行业的执业准则、管理规范、操作规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等提供质量合格的服务。
五、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履行过程中,由于委托方或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失误造成对方损失或达不到合同约定要求的,应按双方合同约定的相应条款予以赔偿。
附件: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doc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专业工程调整系数表.doc山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2014年10月28日附件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说明:1.工程造价咨询收费基准价根据项目的类别、工程造价金额等因素采取差额费率分档累进方法计算;2.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均应计入收费基数;3.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可针对不同专业工程进行调整,见附件2。
工程咨询服务合同范本
![工程咨询服务合同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dd8aaad5ed3a87c24028915f804d2b160b4e8689.png)
工程咨询服务合同范本甲方(委托方):_________乙方(咨询方):_________鉴于甲方拟进行工程项目的建设与管理,而乙方具有相关的专业资质和丰富经验,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咨询服务事宜,经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一、服务内容乙方应根据甲方的需求,提供以下咨询服务:1. 项目前期的市场调研、可行性研究报告;2. 工程设计阶段的技术咨询与评估;3. 施工过程中的项目管理及技术支持;4. 竣工验收阶段的技术指导与缺陷整改建议;5. 其他双方约定的咨询服务。
二、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服务费用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咨询费用,具体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整;2. 付款方式:_____;3. 如因项目需要延长服务期限或增加服务内容,双方应重新协商确定追加费用。
四、权利与义务1. 甲方应按时支付咨询费用,并提供必要的项目资料;2. 乙方应保证服务质量,按时完成咨询任务,并对所提供的咨询意见负责;3. 双方应保守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未经对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五、违约责任1. 如甲方未按约定支付费用,应承担迟延支付的责任;2. 如乙方未提供符合约定的服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3.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履行合同,双方应及时沟通,协商解决。
六、争议解决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3. 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程管理及咨询合同范本
![工程管理及咨询合同范本](https://img.taocdn.com/s3/m/a794fe8d6037ee06eff9aef8941ea76e58fa4ab7.png)
工程管理及咨询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编号]
甲方(委托方), [甲方名称]
乙方(承包方), [乙方名称]
鉴于甲方拟进行工程管理及咨询服务,现委托乙方提供相关服务,双方经协商
一致,达成如下合同:
一、服务内容。
1.1 乙方应根据甲方委托,提供工程管理及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规划、进度管理、成本控制、质量监督等工作。
1.2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提供相关工程管理及咨询报告,并协助甲方解决在
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服务费用。
2.1 甲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服务费用。
2.2 服务费用支付方式,[具体支付方式及时间安排]
三、合同期限。
3.1 合同期限为 [具体期限],自[日期]起至[日期]止。
3.2 若甲方或乙方需要终止合同,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
四、其他条款。
4.1 双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合同义务,并保证合同内容的真实性
和有效性。
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有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合同附件,[具体附件清单]
以上为工程管理及咨询合同的范本,如有任何变动或补充,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订补充协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合同
委托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以致完全符合业主验收要求,甲方委托乙方就本合同项下建设项目以及其他与本项目相关事项管理活动提供咨询服务。
为明确双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所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下称“合同法”)以及其他行政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咨询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1.2.项目地点:;
1.3.项目规模:约平方米;
1.4.项目总投资:万元。
1.5.项目建设周期:个月;
1.6.项目质量目标:;
第二条委托咨询服务的期限、地点及进度要求
2.1.咨询的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2.咨询地点:;
2.3.进度要求:。
第三条委托咨询服务范围及内容
服务范围:甲方委托乙方作为甲方项目管理过程的咨询顾问,负责本项目从施工前准备、施工预算、施工招标、施工管理、调试、试运行、竣工验收、移交、财务竣工结算等全过程的项目管理咨询工作,协助甲方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进行控制。
甲方同意且愿意依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履行合同价款给付义务。
具体服务范围内容如下:
3.1 项目前期咨询服务
在项目前期,对甲方需求进行分析与评估,就项目的规划、投资、投资决策进行咨询,并协助甲方进行可行性研究、财务计划、方案设计的编制及项目实施计划的编写等。
3.2 项目招标咨询服务
协助甲方编制招标文件,确定标底及评标、定标的基本原则和方式,并做好设备、材料的采购招投标咨询服务工作,对设备、材料供应商的技术、商务等方面进行评判,协助甲方对采购工作进行把关。
3.3 项目实施咨询服务
协助甲方对项目实施过程中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进行控制,并对项目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进度计划进行分析,对甲方工程费用控制预案提供咨询服务。
3.4 项目验收咨询服务
协助甲方核对工程是否符合合同条件和要求、是否符合竣工验收标准等,公平、公正的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估。
第四条酬金及支付方式
4.1 酬金:
本项目管理咨询服务酬金为人民币元,(大写:)(含税)
4.2 酬金支付方式:
经甲乙双方协商,决定采用以下第种方式支付酬金。
4.2.1 一次总付
在甲方验收合格后日内全额付款。
4.2.2 分期支付
1)本合同生效后日内,支付酬金总价的 %,即人民币元整(¥)的定金;
2)项目进行过程中按照项目进度,分(月/次)支付酬金总价的 %,每(月/次)支付酬金总价的 %,即人民币元整(¥);
3)甲方验收合格后日内,支付酬金的剩余款,即人民币元整(¥)。
4.2.3其他支付方式。
第五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咨询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和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施工图纸、招投标文件、图纸会审纪要、施工组织设计等,并协助乙方收集其他有关资料。
2)在合同期内,甲方进行与本项目有关的讨论、询价、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汇总后的所有信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乙方,必要时可吸收乙方编制人员参加。
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应支付的款项。
4)甲方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5)乙方提交的咨询成果,甲方不得擅自修改、转让或转借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6)甲方应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及办公设备。
5.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范围全面、完整的履行本合同。
2)乙方提供的咨询成果达不到合同规定要求的,乙方应无条件完善、修改。
3)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资料承担保密义务。
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咨询成果和甲方资料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由此发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按合同约定向甲方提供咨询报告份。
若甲方要求增加咨询报告份数,乙方将按本单位规定收取咨询报告的文印工本费。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约定,不能按时提供技术资料或工作条件或提供技术资料不准确,乙方有权按延误的时间予以顺延;造成咨询成果返工或修改时,甲方应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增付酬金。
2)甲方因故要求中途终止合同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
乙方不退还甲方支付的定金。
若乙方已开展工作,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酬金。
3)甲方未在约定时间内支付本合同约定酬金的,从应付酬金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乙方按应付酬金的 1 %支付违约金。
6.2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日期提交咨询成果时,乙方从应提交日期的次日起计算,每延误一天,向甲方赔偿应收合同金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
2)乙方故意或重大过失,提供错误或不合格信息而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有责任采取补救措施,并按实际情况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直接损失,同时,向甲方赔偿该合同金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
3)乙方恶意违反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提交咨询成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已收取的咨询费用,并另行支付已收取咨询费用的____%的违约金。
第七条组成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
7.1 本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以下文件组成;如果构成本合同的文件之间存在任何矛盾或不一致,应遵循下述顺序进行解释(以如下顺序在前者效力优先):
1)补充合同;
2)本合同;
3)本合同附件;
7.2 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就本合同主题事宜的完整协议,并应替代先前就本合同主题事宜的一切书面或口头的通讯、意向、陈述或协议。
对本合同条款的任何变更可
以并必须以书面协议的方式作出。
7.3 双方可以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合同以规定本合同的未尽事宜。
双方签订的补充合同应当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且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不可抗力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自动中止,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双方均可以解除合同,自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双方均不需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并且在随后的15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和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
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排除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造成的影响。
发生不可抗力的,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
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被告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其他
10.1 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份。
10.2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义务后自动终止。
10.3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 合同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与合同正文冲突时,以合同正文条款为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精品文档word文档可以编辑!谢谢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