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幼儿园办学基本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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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办学基本情况表

填报日期: 2016.04.06 填表人:章玉君 联系电话:139********

填表说明:

1.该表数据来源为辖区内各幼儿园,各幼儿园均需填写(包括无证园),每个幼儿园分园和每个幼儿园教学点单独按行填写,表格不够需加行。

2.列1请在下拉框中选择各市名称。

3.列4请在下拉框中选择县城,镇所在地,乡所地,其它农村。街道办事处管辖下的农村幼儿园归到“其他农村幼儿园”一栏。

4.列9请在下拉框中选择一级,二级,三级,无等级,无证。准办园归在无等级园内。

5.列10性质请在下拉框中选择教育部门举办,民营,乡镇政府举办,各级政府部门举办,国有企业举办,其它。

6.列11请在下拉框中选择省级部门,市级部门(不含教育局),市政府(市教育局),县级部门(不含教育局),县政府(县教育局),街道(乡、镇),村集体,国有企业,非国有企业,私人,其它。

7.列12请填写单位全称。

8.列13如与住宅楼、单位用房等相连的幼儿园,必须有独立的出入口。

9.列17:参照等级园的标准,建筑物二楼及二楼以上平台面积按二分之一计算为室外活动场地面积。

10.列21、列22专用活动室指不与午睡室合并的专门活动室,如果活动室与午睡室共用,只需填写午睡室面积。

11.列29至列32请按2015年实际招生人数填写。

12.列44和列48的“杂费”口径一致,不包含伙食费。

13.列49、列52、列57自动生成,不需填写。

14.列97、98指幼儿教师,包括在编教师和非在编教师,不包括保育人员。

15.各表中如金额单位为万元的,填写至小数点后二位,如金额单位为元,取整。

16.各表中关于财务方面的数据不包括对托班(小小班)部分幼儿的相关数据,应剔除托班(小小班)幼儿的学费收入。

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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