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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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北京市干细胞临床研究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机构与人员

【发文字号】京卫科教字[2017]20号

【发布部门】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17.04.28

【实施日期】2017.04.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成立北京市干细胞临床

研究专家委员会的通知

(京卫科教字[2017]20号)

各有关医疗机构:

根据《干细胞临床研究管理办法(试行)》(国卫科教发〔2015〕48号)要求,北京市卫生计生委与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共同组建干细胞临床研究专家委员会。

北京市干细胞临床研究专家委员会由干细胞基础及临床相关专业、干细胞制剂制备和质量控制等领域15位专家组成。设主任委员1人,副主任委员2人。专家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5年,可以连任。

专家委员会在北京市卫生计生委和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领导下,承担北京地区干细胞临床研究机构和项目备案技术初审,开展监督检查,为管理决策提供咨询建议,推动干细胞临床研究规范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北京市干细胞临床研究专家委员会名单

北京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4月28日

附件

北京市干细胞临床研究专家委员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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