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儿止咳糖浆检验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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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号] C19
[品名]小儿止咳糖浆
[拼音] Xiao,er Zhike Tangjiang
[规格及包装] 10ml/支,塑料瓶装。

[处方] 甘草流浸膏 150ml 桔梗流浸膏 130ml
氯化铵 10g 橙皮酊 20ml [制法]以上四味,取蔗糖650g,加水适量,煮沸溶液后,滤过,放冷。

滤液加甘草流浸膏、桔梗流浸膏、橙皮酊、氯化铵与苯甲酸钠5g(用适量水溶解),搅匀,滤过,加水制成1000ml即得。

[处方依据]《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五册
[法定标准及标准依据]
【性状】本品为红棕色半透明粘稠液体;味甜。

检查方法:取本品10ml置比色管中,在自然光下观察,颜色应符合规定;用舌尖舔少许样品,性味应符合规定。

【鉴别】取本品2ml,加水6ml,摇匀,滤过,滤液照下述方法试验:
(1)取滤液1ml,加稀盐酸数滴,生成沉淀,再加氨试液适量,沉淀可溶解。

(2)滤液显铵盐与氯化物的鉴别反应:
I、铵盐:①取供试品,加过量的的氢氧化试液后,加热,即分解,发生氨臭;遇湿润的红色石蕊试纸,能使之变蓝色,并能使硝酸亚汞试液湿润的滤纸显黑色。

②取供试品溶液,加碱性碘化汞钾试液1滴,即生成红棕色沉淀。

II、氯化物:①取供试品溶液,加硝酸使成酸性后,加硝酸银试液,即
生成白色凝乳状沉淀;分离,沉淀加氨式液即溶解,再加硝酸,沉淀复生成。

如供试品为生物碱或其他有机碱的盐酸盐,须先徊氨试液使成碱性,将析出的沉淀滤除去,取滤液进行试验。

②取供试品少量,置试管中,加等量的二氧化锰,混匀,加硫酸湿润,缓缓加热,即发生氯气,能使湿润的碘化钾淀粉试纸显蓝色。

【检查】
1、相对密度应为1.20--1.30
检验方法:取洁净、干燥并精密称定重量的比重瓶,装满供试品(温度应低于20℃或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温度)后,插入中心有毛细孔的瓶塞,用滤纸将从塞孔溢出的液体擦干,置20℃(或各品种项下规定的温度)恒温水浴中,放置若干分钟,随着供试液体温度的上升,过多的液体将不断从塞孔溢出,随时用滤纸将瓶塞顶端擦干,待液体不再由塞孔溢出,迅速将比重瓶自水浴中取出,再用滤纸将比重瓶的外面擦净,精密称定,减去比重瓶的重量,求得供试品的重量后,将供试品倾去,洗净比重瓶,装满新沸过的冷水,再照上法测得同一温度时水的重量,按下式计算,即得。

供试品的相对密度= 供试品重量水重量
标准依据:来源于《中国药典》二OOO年版一部附录VII A
2、装量差异取供试品5支,开启时注意避免损失,将内容物分别倾入预经标化的干燥量筒(量入型)中,黏稠液体倾出后,将容器倒置15分钟,尽量倾净。

读出每个容器内容物的装量(取三位有效数字),并求出其平均装量,应不少于标示量的90%,每个容器的装量不得少于标示装量的85%,如有一个不符合规定,则另取3个复试,应全部符合规定。

W=W
1
+W
2
+…+W
5
5
标准依据:来源于(《中国药典》二OOO年版一部附录XII C)。

3、其他应符合糖浆剂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中国药典》二OOO年版一部附录I H)。

【生物限度检查】按二OOO年版《中国药典》方法检验,结果应符合以下
要求:
杂菌总数:≤100个/ml
霉菌总数:≤100个/ml
大肠杆菌:不得检出
活螨. 不得检出
检验操作方法:
1、前准备
(1)将供试品及所有已灭菌的平皿、锥形瓶、匀浆杯、试管、吸管(1ml、10ml)、量筒、稀释剂等移至无菌室内。

每次试验所用物品必须事先计划,准备足够用量,避免操作中出入操作间。

编号后将全部外包装(牛皮纸)去掉。

(2)开启无菌室紫外杀菌灯和空气过滤装置,并使其工作不低于30min。

(3)操作人员用肥皂冼手,关闭紫外杀菌灯,进入缓冲间,换工作鞋。

再用0.1%苯扎溴铵溶液或其他消毒液洗手或用乙醇棉擦手,穿戴无菌衣、帽、口罩、手套。

(4)操作前先用乙醇棉球擦手,再用碘伏棉球(也可用乙醇棉球)擦拭供试品瓶、盒、袋等的开口处周围,待干后用灭菌手术镊或剪将供试品启封。

2、试液的制备
(1)液体供试品取供试品10ml,置灭菌锥形瓶中,加入90ml稀释剂,摇匀,作为1:10供试液。

(2)固体、半固体或粘稠供试品称取供品10g,置于匀浆杯或适当灭菌容器中,加入100ml0.9%无菌氯化钠溶液,用匀浆仪(3000~5000r/,2/4min),振荡器或乳钵研磨等方法分散混匀。

3、供试液的稀释(10倍递增稀释法)
(1)取2~3支灭菌试管,分别加入9ml灭菌稀释剂(此时操作一般为:左手执试管并将塞打开,倾斜,右手执10ml吸管吸量,注意:勿在乙醇灯焰将供试管中菌细胞杀灭)。

加完稀释剂后,试管塞应立即塞上。

(2)另取1支1ml灭菌吸管吸1:10均匀供试液1ml,加入装有9ml灭菌稀释剂的试管中混匀,即为1:100供试液。

以此类推,根据供试品污染程度,可稀释至1:10、1:100、1:1000等适宜稀释级(至少共3级),每递增1稀释
级,必须另挽一支吸管。

在作10倍递增稀释时,吸管插入1级稀释液内不低于液面2.5cm,反复吸吹约10次。

吸液时,应先吸至高于吸管上部刻度少许,然后提起吸管,贴于试管内壁调整液量至刻度,再沿第2级稀释管的内壁靠近液面(勿接触液面)缓慢地吹出全部供试液(吸管内应无粘附或残留液体),然后将吸管放入消毒缸内。

4、注平皿在进行10倍递增稀释的同时,以刻稀释吸管,吸取各级稀释液各1ml至每个灭菌平皿中(从高稀释级至低稀释级吸液时可用1支吸管),每一稀释级注2~3个平皿(此时,一般为左手执平皿,将盖半开,右手执吸管),注平皿时,将1ml供试液慢慢全部注入平皿中,管内无残留液体,防止反流到吸管尖端部。

注平皿时,将1ml供试液慢慢全部注完毕,另2个作霉菌、酵母菌数阴性对照,如另用YPD琼脂测定酵母菌数时,则再增加2个平皿作酵母菌数阴性对照)。

5、倾注培养基将预先配制好的培养基(细菌计数用营养琼脂,霉菌、酵母菌计数一般用玫瑰红钠琼脂)熔化,冷至约45℃时,倾注上述各个平皿约15ml,以顺时针或反时针方向快速旋转平皿混匀,注意,混匀时勿将培养基溅到皿边及皿盖上,置操作台待凝。

6、培养细菌计数平板倒置于30~35℃培养箱中培养48小时。

霉菌、酵母菌计数平板于25~28℃培养箱中培养72小时。

7、菌落计数
(1)一般将平板置菌落计数器上或从平地板的背面直接以肉眼点计,以透射光衬以暗色背景,仔细观察。

勿漏计细小的琼脂层内和平皿边缘生长的菌落。

注意细菌菌落与霉菌菌落和酵母菌菌落以及它们与供试品颗粒、培养基沉淀物、气泡等的鉴别。

必要时用放大镜或用低倍显微镜直接观察或挑取可疑物涂片镜检。

(2)供试品如为微生物制剂,应将有效微生物菌落排除,不可点计在细菌、霉菌和酵母菌数内。

排除的方法需按该制剂微生物品种而定,并须观察菌落特征及染色形态。

(3)供试品稀释液常含有不溶性原料、辅料,培养基注皿后亦可能产生沉淀物,经过培养后的时形成数量很多且难与菌落肉眼相鉴别的有形物。

为了有利于菌落计数,可在操作时将适宜稀释级的供试液多增加注皿(1~2个平皿),注
皿后不经培养而放置于冰箱(勿结冻)中,在计数菌落时作为对照。

或用0.001%TTC营养琼脂注皿,经培养后可将细菌菌落与其他有形物区别开来。

有些软膏等非水溶性供试品,经营养琼脂注皿后呈乳白色,培养后生长的菌落不易辨认和点计,为防止这种情况,也可用0.001%TTC营琼脂注皿,经培养后生长的菌落为红色,衬于白色背景上易于点计。

(4)若平板上有2个或2个以上菌落重叠,肉眼可辨别时仍以2个或2个以上菌落计数;若平板生长有链状菌落,菌落间无明显界线,一条链作为一个菌落计,但若链上出现性状与链状菌落不同的可辨菌落时,仍应分别计数,若生长蔓延的较大的片状菌落或花班样菌落,一般不宜作为计数用。

(5)记录各稀释级平板的菌落数,求出各稀释级2个或3个平板菌落的平均数。

当菌落数在15以上的同稀释级二平板菌落数相差1倍时,该稀释级菌落数不得作为计数依据;当2个平板菌落数均在15(含15)以下时,两个平板菌落数的差值允许范围为0~4,1~7,2~9,3~10,4~12,5~14,6~15。

超出以上范围即视为操作误差,不得作为计数依据。

(6)下列情况下、点计菌落时间需提前或延长培养时间:
①菌落生长呈蔓延趋势者,细菌点计需在24小时,霉菌点计需在48小时作初步点计(点计霉菌菌落数时,动作宜轻,勿反复翻转平板或造成震动,使早期形成在孢子散落在平板的其他部位,又萌生新的霉菌菌落,导致计数误差)。

②在48小时点计细菌,72小时点计霉菌时,菌落极小不易辨认,需延长培养时间4~7 天,再点计菌落数。

③对有疑议的供试品以YPD培养基作酵母菌计数时,可培养至1周再点计菌落数。

(7)供试品按营养琼脂平板点计细菌菌落数;固体供试品按玫瑰红钠琼脂平板点计霉菌菌落数,一般液体供试品按玫瑰红钠琼脂平板点计霉菌及酵母菌总数。

8、菌数报告规则
(1)细菌数选取平均菌落数在30~300之间的稀释级,霉菌、酵母菌数选取平均菌落数在30~100之间的稀释级作为报告菌数的依据。

如只有1个稀释级平均菌落数在30~300(30~100)之间,则将该稀释级的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
报告。

(2)如有2个相邻稀释级平均菌落数在30~300(30~100)时,则按比值计算。

当比值≤2时,则以2个稀释的平均菌落数均值报告。

当比值>2时,则以低稀释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

比值=高稀释级平均菌落数×稀释倍数低稀释级平均菌落数×稀释倍数
(3)如有3个稀释级平均菌落数均在30~300(30~100)之间,则以后2个稀释级计算级间比值报告。

(4)如各稀级平均菌落数均在300(100)以上,则按最高稀释级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如各稀释级平均菌落数均在30以下,则按最低稀释级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

(5)如各稀释级平均菌落数均不在30~300(30~100)之间,则以最接近30或300(100)的稀释级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

(6)如各稀释级平均菌落数均无菌落生长或最低稀释级平均菌落数小于1时,应报告菌数﹤10个/g或ml。

如供试品原液平板均未生长霉菌及酵母菌,报告未检出霉菌及酵母菌/ml。

(7)当各稀释级平均菌落数均小于30时,如高稀释级平均菌落数大于或等于低稀释级平均菌落数时,应以培养基稀释法重新测定,按测定结果报告菌数。

培养基稀释法:
取低稀释级供试品(原液或1:10、1:100供试液)3份,每份各1ml,分别注入5个或5个以上平皿中(每皿0.2ml或<0.2ml),每1个平皿倾注营养琼脂培养基约15ml,混匀,凝固后,倒置培养,计数。

5个或5个以上平板点计的菌落之和,即为每1ml菌落数,共得3组数据。

以3份低稀释级供试液菌数的平均值乘以稀释倍数报告。

9、结果报告
(1)菌落数在100以内时,按实有数据报告。

(2)菌落数大于100时,取两位有效数字报告,第三位按数字修约规则处理。

10、复试供试品细菌数、霉菌及酵母菌数其中任一项一次检验不合格,
应重新取2倍包装量供试品,依法作单项复试两份,以三次检验结果的均值报告。

11、注意事项
(1)供试品检验全过程必须符合无菌技术要求。

使用灭菌用具时,不能接触可能污染的任何器物,灭菌吸管不得用口吸。

(2)从供试品稀释至倾注琼脂培养基操作应在1小时内完成,避免由于时间过长导致菌细胞繁殖或死亡。

(3)供试液稀释及注皿时应取均匀的供试液,以免造成实验误差。

(4)为避免细菌菌落蔓延生长,宜采取下列方法处理:
①开盖干燥将已凝固的琼脂平板开盖,倒置斜放于净化工作台上,开机1~2小时后合盖,放入培养箱培养;
②换陶瓦盖将已凝固的琼脂平板盖上新近干热灭菌的陶瓦盖。

③加TTC于倾注培养基前,在每1000ml营养琼脂内加入灭菌1%TTC溶液1ml (最终浓度为0.01%),混匀后倾注平皿。

④一般情况下,以营养琼脂平板计数,玫瑰红钠琼脂平板计数霉菌、酵母菌数。

在特殊情况下,如营养琼脂平板生长了霉菌、酵母菌,且多于玫瑰红钠琼脂平板的霉菌和酵母菌菌落数,则以营养琼脂平板的霉菌、酵母菌数报告;反之,如玫瑰红钠琼脂平板生长了细菌,且多于营养琼脂平板的细菌菌落数,则以玫瑰红钠琼脂平板的细菌数报告。

如营养琼脂平板生长的霉菌、酵母菌数或玫瑰红钠琼脂平板生长的细菌菌落超过该品种微生物限度规定时,经复试2次,如3次结果的平均值仍超过规定,应判供试品不合格。

标准依据:来源于(《中国药典》二OOO年版一部附录XIII C)。

[含量测定]精密量取本品10ml,置500ml凯氏烧瓶中,移液管内壁用少量水冲洗,洗液并入凯氏烧瓶中,加水250ml,摇匀,加玻璃珠数粒,再加氢氧化钠溶液(1→5)10ml,立即用氮气球将凯氏烧瓶与冷凝管连接,冷凝管的尖端浸入硼酸溶液(1→25)50ml的液面下,加热蒸馏,至2/3的溶液馏出时,将冷凝管提出接近液面,让蒸气冲洗1分钟,用水淋洗尖端后,停止蒸馏,馏出液加甲基红--溴甲酚绿混合指示液10滴,用硫酸滴定液(0.05mol/L)滴定,至溶液由蓝绿色变为灰紫色,并将滴定的结果用空白试验校正即得。

每1ml的硫酸滴定液(0.05mol/L)相当于5.349mg的NH
Cl。

4
本品含氯化铵(NH4CI)应为标示量的90.0—110%。

[标准依据] 本标准来源于《卫生部药品标准》中药成方制剂第五册、《中国药典》二OOO年版。

[内控项目]
[外观质量标准]贴签整洁,包装完好,无破瓶或漏液现象。

[取样规定]
1、抽样
①一般采用随机抽样方法,抽样量应为检验用量(2个以上最小包装单位)的3倍量(以备复试)。

②抽样时,凡发现有异常或可疑的样品,应选取有疑问的样品,但机械损伤、明显破裂的包装不得作为样品。

③凡能从药品、瓶口(外盖内侧及瓶口周围)外观看出长螨、发霉、虫蛀及变质的药品,可直接判为不合格品,无需再抽样检验。

2、保存
①供试品在检疫之前,应保存在阴凉干燥处,勿冷藏或冷冻,以防供试品内污染菌因保存条件不妥引起致死,损伤或繁殖。

②供试品在检验之前,应保持原包装状态,严禁开启。

包装已开启的样品不得作为供试品。

3、检验量
固体及半固体(粘稠性供试品)制剂检验量为10g;液体制剂检验量为10ml。

[贮藏] 密封,置阴凉处。

[注意事项]
1、忌食生冷辛辣食物。

2、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肾病水肿等慢性病者均应慎用。

3、服药3天症状无改善者,应及时就医。

4、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久服。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药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有效期]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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