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第六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
《保险学》第六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
李某与张某同为公司业务员, 2003 年8月李某从 公司辞职后,开始个体经营。开业之初,由于缺乏流 动资金,李某向张某提出借款,并愿意按高于银行的 利率计息,将自己的桑塔纳轿车作为抵押,以保证按 时还款。张某觉得虽然李某没有什么可供执行的财 产,但以汽车作为抵押,自己的债权较有保证。为以 防万一,张某要为车辆购买保险,李某表示同意。 2003年 9 月,双方到保险公司投保了车损险。为了方 便,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一栏中,都写了张某的名字。 2004年初,李某驾车外出,途中因驾驶不慎发生翻车
(1)保险利益转移的含义
保险利益转移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
间,投保人将保险利益转移给受让人,而
保险合同仍然有效。所有权人对自己所有
的财产有保险利益。
三、保险利益的时效转移与消灭
(2)保险利益转移的原因(见图6-3)。
图6-3 保险利益转移的原因
三、保险利益的时效转移与消灭
3.保险利益消灭 在财产保险方面,保险标的灭失,保 险利益即消灭;在人身保险方面,被保险 人因人身保险合同除外责任规定的原因死 亡,如自杀,刑事犯罪被处死等均构成保 险利益消灭。
案例
张某为其妻子王某投保了一份定期寿险,保 险金额为10万元.保险期间为S年,张某为 受益人.半年后张某与妻子离婚,离婚次 日王某意外死亡.对保险公司给付的10万 元保险金,若: (1) 王某生某欠其好友刘某2万元,因此刘某 要求从保险金中支取2万元,您认为这种说 法正确吗?为什么?
案例
(2)王某的父母提出,张某已与王某离婚而不 再具有保险利益,因些保险金应该由他们 以继承人的身份作为遗产领取.您认为这 种说法正确吗?为什么?
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
一、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 二、主要险种的保险利益
保险学第六讲保险的基本原则(上)MicrosoftPowerPoint
⒊财产保管人或受托人,对其所保管或受托的财产负 有经济责任,则财产保管人或受托人对所保管或受托的财 产有可保利益。如店主对住客的行李,修理人对委托者的 财物须承担法律责任,所以保管人或受托人对这些财产具 有可保利益。
⒋由于合同关系,使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对合同的标的 物具有可保利益。如租房合同中订明,承租人在承租前一 次性缴付房租,如果房屋毁损,租金不予退还。这样,承 租人对可能发生的房屋火灾造成的租金损失具有可保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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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产品责任险:制造商、销售商、修理商因其制造、 销售、修理的产品有缺陷对用户或消费者造成人身伤害 和财产损失,依法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具有可保利益。
⑶职业责任险:各类专业人员因各种工作上的疏忽 或过失使他人遭受损害,依法应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具 有可保利益。
⑷雇主责任险:雇主对雇员在受雇期间因从事与职 业有关的工作而患职业病或伤、残、死亡等依法应承担 医药费、工伤补贴、家属抚恤责任的具有可保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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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学习目标
➢ 了解保险利益原则、最大诚信原则、 近因原则和损害补偿原则的含义及 主要内容;
➢ 能够运用这些原则分析和解决保险 理论和实务中的相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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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保利益原则
➢可保利益的存在是任何一份保险合同的基础,这是保险 合同的一条最基本、最重要的原则。
▪ 可保利益原则的含义 ▪ 坚持可保利益原则的意义 ▪ 可保利益构成的条件 ▪ 各类保险的可保利益 ▪ 可保利益的转移和消灭 ▪ 可保利益的适用时限
4、All that you do, do with your might; things done by halves are never done right. ----R.H. Stoddard, American poet做一切事都应尽力而为,半途而废永远不行6.17.20216.17.202110:5110:5110:51:1910:51:19
保险学原理试题及答案
保险学原理试题及答案一、单选题(每题2分,共10分)1. 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A. 保险人B. 投保人C. 保险人和被保险人D. 保险人和受益人答案:C2. 保险的基本原则是:A. 风险共担B. 风险转移C. 风险管理D. 风险补偿答案:B3. 保险合同的变更,需要:A. 保险人同意B. 投保人同意C. 被保险人同意D. 保险人和投保人同意答案:D4. 保险金额是指:A. 保险人承担的最高赔偿限额B. 保险人实际赔偿的金额C. 投保人支付的保险费D. 保险人收取的保费总额答案:A5. 保险的分类不包括:A. 财产保险B. 人寿保险C. 健康保险D. 责任保险答案:C二、多选题(每题3分,共15分)1. 以下哪些属于保险合同的要素:A. 保险标的B. 保险费C. 保险期限D. 保险金额答案:A、B、C、D2. 保险合同的解除可以基于以下哪些原因:A. 投保人申请解除B. 保险人申请解除C. 保险合同无效D. 保险期限届满答案:A、C3. 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条件包括:A. 保险事故发生B. 保险合同有效C. 被保险人按时缴纳保险费D. 保险标的符合约定答案:A、B、D4. 保险合同的变更可能包括:A. 保险金额的变更B. 保险期限的变更C. 保险标的的变更D. 保险费的变更答案:A、B、C、D5. 保险合同的终止可能基于以下哪些原因:A. 保险期限届满B. 保险合同解除C. 保险标的灭失D. 保险人破产答案:A、B、C三、判断题(每题2分,共10分)1. 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即双方当事人互负权利和义务。
(对)2. 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
(错)3. 保险金额的确定必须基于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
(对)4. 保险合同的变更必须经过保险人同意。
(对)5. 保险合同的解除不影响已经发生的保险事故的赔偿。
(错)四、简答题(每题5分,共20分)1. 简述保险合同的特点。
答案:保险合同具有以下特点:(1)保险合同是双务合同,双方当事人互负权利和义务;(2)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保险人承担的风险具有不确定性;(3)保险合同是诺成合同,一经双方同意即成立;(4)保险合同是格式合同,合同条款由保险人预先拟定。
保险的基本原则介绍PPT课件
2、保险利益的转移和消灭 (1)保险利益的转移 保险利益的转移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间,投保人将保险利益转移给 受让人,而保险合同仍然有效。保险利益发生转移的原因主要有继承、 让予、破产等。 (2)保险利益的消灭 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灭失,则保险利益随之消灭;人身保险中,被 保险人因非保险事故死亡的,保险利益消灭。
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
1、使保险在本质上与赌博划清界限。 2、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3、限制保险赔偿的最高限度。
3.最大诚信原则
诚信即诚实、守信。 诚实:就是合同双方当事人一方对另一方不得隐瞒、欺骗; 守信:就是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都必须善意地、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 最大诚信原则: 保险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当时及在合同的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方 提供影像对方做出是否缔约及确定缔约条件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 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否则,收到损害的一方,可以此为由宣布合 同无效或不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责任,甚至对因此而受到的损害还可以 要求对方予以赔偿。
案例
演艺人员在其演艺生涯高峰时期,也是演艺收入的高峰时期而买 下各种保险,是海外演艺人员的通常所为。一是为防不测,二是为未 来收入锐减时或年老退休后能获得必要的保障。梅艳芳也不例外,在 其演艺事业高峰时期的1990年前后,便买下了一份2000万港元的高额 保险。 而在2002年梅艳芳得知子宫颈长出肿瘤后,情况虽未致恶化, 但受到姐姐梅爱芳死于子宫癌的影响,担心自己亦会步其后尘,便找 了保险界朋友又买了一份保额高达1000万港元的保险。总保额达到 3000万港元。
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基本内容
1、告知(Disclosure) — 投保人和保险人 保险合同在订立前、订立时及在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对已知或应知的 与危险和标的有关的重要事实据实向保险人做出口头或书面申报,保险 人也应将与投保人利害相关的实质性重要事实据实通告投保人。 2、保证(Warranty) —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 保险人要求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某一事项的作为或不作为,某种事态的 存在或不存在作出许诺。 3、弃权与禁止反言(Waiver & Estoppel) — 保险人 弃权是保险合同的一方当事人放弃其在保险合同中可以主张的权利,通 常指保险人放弃合同解除权和抗辩权。 禁止反言指合同一方既已放弃其在合同中的某项权利,日后就不得再向 另一方主张这种权利。
保险的基本原则教学课件
目录
保险的定义与目的保险的基本原则人寿保险财产保险保险合同保险公司的运营与管理
01
CHAPTER
保险的定义与目的
保险是一种经济行为,通过集中风险、分摊损失的方式,为被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
保险合同是保险关系的基础,由保险公司和被保险人共同签订,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保险的本质是互助共济,通过集体的力量来分散风险。
如果合同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障责任。
06
CHAPTER
保险公司的运营与管理
保险公司组织结构概述
介绍保险公司组织结构的基本概念、特点和作用,为理解保险公司运营和管理提供基础。
介绍保险产品的开发流程,包括市场需求分析、产品策划、条款设计等环节,以及如何进行产品创新和差异化竞争。
保险产品开发
分析保险市场的营销策略,包括目标市场选择、产品定价、渠道建设、促销活动等,以及如何制定有效的营销计划和评估营销效果。
风险控制与缓解
分析风险监控的体系和方法,如何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报告,以及风险管理绩效的评价和改进。
风险监控与报告
THANKS
感谢您的观看。
营销策略
介绍保险公司客户服务的内容、标准和流程,如何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忠诚度,以及客户关系管理的策略和实践。
客户服务
1
2
3
阐述风险识别与评估的方法和流程,包括风险因素分析、风险评估指标的确定和风险等级的划分等。
风险识别与评估
介绍风险控制和缓解的策略和措施,如再保险、风险分散、风险自留等,以及如何制定风险管理计划和应对突发风险事件。
保险利益原则的目的是为了防止道德风险和过度投机,确保保险合同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投保人或被保险人需要提供与保险标的相关的证明文件,如房屋所有权证、车辆行驶证等,以证明其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学课件:保险的基本原则
汇报人:第一PPT
保险的基本原则Βιβλιοθήκη 第一节:保险利益原则第二节:最大诚信原则第三节:近因原则第四节:损失补偿原则第五节: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
保险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
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
一、保险利益及其成立要件(一)保险利益的含义 保险利益(insurable interest)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利益因保险标的完好、健在而存在,因保险标的被毁损、伤害而受损。例如,某人拥有一套住房,如果房子安全存在,那么他可以居住,或者出租、出售以获得利益,但是,如果房子被毁损,那么他不仅无法居住,而且谈不上出租、出售,经济上显然要遭受损失。又如,若某家庭的主要工资收入者身体健康,能正常上班,他就能为家庭带来一定的经济收入,但是,如果他不幸遭受意外事故而伤残或死亡,则不仅其家庭经济收入会减少,而且由于治疗还要增加其家庭的经济支出。所以,保险利益体现的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的经济利益关系。
第二节 最大诚信原则
案例4-2 是否履行了如实告知义务?2010年5月,某公司42岁的业务主管王某因患胃癌(亲属因害怕其情绪波动,未将真实病情告诉本人)住院治疗,手术后出院,并正常参加工作。8月24日,王某经同事推荐,与其一起到保险公司投保了人寿险。王某在填写投保单时并没有申报身患癌症的事实,也没有对最近是否住过院及做过手术进行如实说明。2011年7月,王某病情加重,经医治无效死亡。王某的妻子以指定受益人的身份,到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在审查王妻提交的有关证明时,发现王某的死亡病史上,载明其曾患癌症并动过手术,于是拒绝给付保险金。王妻以丈夫不知自己患何种病并未违反告知义务为由抗辩,双方因此发生纠纷。请问:王某是否履行了如实告知义务?
保险学第6章
几种特殊情况
保险人不得以被保险人破坏保证为由使合同无 效或解除合同的几种情况:
(1)因环境变化使被保险人无法履行保证事项
(2)因国家法律、法令、行政规定等变更,使被保 险人不能履行保证事项,或履行保证事项就会违 法时
(3) 被保险方破坏保证由保险人事先弃权所致, 或保险人发现破坏保证仍保持沉默,亦视为弃权
……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 务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 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 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 告知义务,……保险人……不承担 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 应当退还保险费。
1995年(第16条) 2003年(第17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可以 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 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不履行如实告知义 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 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 解除保险合同。
案例
1、2013年3月,某厂45岁的机关干部龚某因患胃癌(亲属 因害怕其情绪波动,未将真实病情告诉本人)住院治疗, 手术后出院,并正常参加工作。8月24日,龚某经同事吴 某推荐,与之一同到保险公司投保了简身险,办妥有关手 续。填写投保单时没有申报身患癌症的事实。2014年5月, 龚某旧病复发,经医治无效死亡。龚某的妻子以自己受益 人的身份,到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保险公司在审查 提交有关的证明时,发现龚某的死亡病史上,载明其曾患 癌症并动过手术,于是拒绝给付保险金。龚妻以丈夫不知 自己患何种病并未违反告知义务为由抗辩,双方因此发生 纠纷。
2、2010年12月,某保险公司承保了某纺织品公司企业财 产险,保险金额10亿元。保险期限从2010年12月31日 到2011年12月31日止。保险公司在承保时曾以风险询 问表的形式询问纺织品公司是否安装消防自动喷淋设 备,纺织品公司告知“已安装”。2011年2月,纺织品 公司告知保险公司其存放成品的仓库未安装消防自动 喷淋设备,但纺织品公司强调,根据产品特性其仓库 不能安装该设备,按照惯例也不需要安装。同时声称 ,已经采取了其他有效的消防措施,足以保证仓库安 全,请求保险人按原保险条件承保。保险公司接到该 申请后,随即以批单的形式同意按原保单条件继续承 保。2011年9月,该纺织品公司发生火灾,其存放成品 的仓库损失严重。纺织品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请 求,要求保险公司赔偿人民币4000万元。
《保险的基本原则》课件
1 保险的作用与意义
保险是风险管理的重要工具,能有效保护个 人和企业的财产和健康。
2 未来保险业的发展趋势
保险业将向多样性、科技化、智能化发展, 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3 如何合理利用保险保障自己
4 真正的保险究竟应该是什么?
了解自身风险和需求,选择适合的保险产品, 合理规划保险保障。
保险应该是一种温暖和安全感,能够在关键 时刻给予支持和帮助。
国际保险市场
国际保险市场竞争激烈,各大保险公司积极拓展海 外市场。
保险发展趋势
多样化产品
科技创新
保险公司将推出更多针对不同风 险的保险产品,满足个性化需求。
保险公司将借助科技手段提升风 险评估、理赔处理效率。
智能化服务
保险公司将通过智能化技术提供 更便捷的保险服务,提高客户满 意度。
保险知识小常识
商业保险规划
为企业提供全面的风险保障和理财规划,保护企业利益。
互助保障计划
参加互助保险计划,通过共同分摊风险来互相保障。
如何选择合适的保险
选择保险公司的注意事项
选择专业、信誉好的保险公司,了解其理赔服务和 客户评价。
选择保险产品的注意事项
根据自身需求,选择保障范围广、保费合理的保险 产品。
总结与展望
1
保险需要防范的风险
车辆事故、意外伤害、财产损失是常见
保险理赔流程
2
的需要保险防范的风险。
投保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需要按照保
险公司的要求进行理赔申请。
3
保险索赔套路
保险公司可能会使用不同的策略拖延、 拒绝理赔,投保人应提高警惕。
保险解决实际问题
家庭保险规划
购买适合家庭需求的保险产品,保障家庭成员的健康和财产安全。
保险学保险的基本原则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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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补偿原则的基本内容
○被保险人请求损失赔偿的条件 1.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2.被保险人遭受的损失必须是在保险责任范围之内; 3.被保险人遭受的损失必须能用货币衡量。 ○保险人履行损失赔偿责任的限度 1.以实际损失为限; 2.以保险金额为限; 3.以保险利益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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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补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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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补偿原则不适用于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合同不是补偿性合同,而是给付 性合同,保险金额是根据被保险人的需要 和支付保险费的能力来确定,当保险事故 或保险事件发生时,保险人按双方事先约 定的金额给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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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失补偿原则的派生原则 ——代位追偿原则
代位追偿原则是指在财产保险中,保险标的 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推定全损,或者保险标的由于 第三者责任导致保险损失,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 定履行赔偿责任后,依法取得对保险标的的所有 权或对保险标的损失负有责任的第三者的追偿权。 坚持代位追偿原则首先是为了防止被保险人 由于保险事故的发生,从保险人和第三者责任方 同时获得双重赔偿而额外获利,确保损失补偿原 则的贯彻执行。其次是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保障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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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类保险的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的保险利益: 1.财产所有人、经营管理人; 2.财产抵押权人、质权人; 3.财产受托人、保管人; 4.合同产生的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1.本人; 2.配偶、父母、子女; 3.抚养、赡养、扶养; 4.合同产生的保险利益。 外加: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险种, 还须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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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利益原则
一、保险利益的含义:是指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 险标的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经济利益,这种经济 利益因保险标的完好、健在而存在,因保险标的损 毁、伤害而受损。 二、保险利益构成的条件 1.保险利益必须是合法的利益 2.保险利益必须是确定的利益 3.保险利益必须是具有经济价值且可以估价的利益 三、保险利益的意义
保险学 第六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
保险的基本原则
第二节 (最大)诚信原则
• 一、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 • 1.概念——保险合同当事人订立合 同及在合同有效期内,应依法向对 方提供足以影响对方做出订约与履 约决定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 时信守合同订立的约定与承诺。
• 二、最大诚信原则产生的原因 • (一)法律的不周延性为立法者所 认识 • (二)各种矛盾的激化需要诚信原 则作为缓冲器 • (三)衡平观念与道德向法律的渗 透
原则
• 若连续发生导致损失的多种原因均属保险责任, 则保险人应负全部损失的赔偿责任;若连续发生 导致损失的多种原因均属除外责任,则保险人不 负赔偿责任; • 若连续发生导致损失的多种原因不全属保险责任, 最先发生的原因属于保险责任,而后因不属于除 外责任,则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 • 若最先发生的原因属于除外责任,其后发生的原 因属于保险责任,则近因是责任免除项目,保险 人不负赔偿责任
案例二
• 在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中,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 中因严重的脑震荡而诱发癫狂与抑郁交替症。 在治疗过程中,医生叮嘱其在服用药物巴斯德 林时切忌进食干酪。但是,被保险人却未遵医 嘱,服该药时又进食了干酪,终因中风而亡。 据查中风确系巴斯德林与干酪所致。请问此案 中被保险人死亡的近因是什么? • 在此案中,食用相忌的食品与药物所引发的中 风死亡,已打断了车祸与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 食用干酪为中风的近因,故保险人对被保险人 中风死亡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 一、告知 • (一)含义——是指合同订立前、 订立时及在合同有效期内,投保人 把有关保险标的重要事实如实地向 保险人作书面的陈述。
• (二)告知的内容——重要事实 • 1.超出事物正常状态的事实 • 2.有关道德风险的情况 • 3.保险人所负责任较大的事实 • 4.有关投保本人的情况 • 5.保险合同有效期内风险情况发生 变化的事实
《保险学》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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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财产保险利益的来源,通常有如下方面: (1)对所投保财产的所有权:物权 (2)对所投保财产的经营管理权:使用权和经营权 如:承租人、承包人 (3)对所投保财产的抵押权和留置权:财务控制权 如:债权人 (4)对所投保财产因有效合同而产生的保险利益 如:运输人、保管人 (5)投保人对其所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或合约双方的履约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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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诚信原则
一、最大诚信原则
当事人要向对方充分而准确地提供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 不允许存在任何虚伪、欺骗和隐瞒行为。
含义:保险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以及在合同的有效 期内,应依法向对方提供影响对方做出是否缔约及缔约条件 的全部实质性重要事实;同时,绝对信守合同中订立的约定 与承诺。
03年6月28日,赵某驾驶投保车辆,造成四人死亡(其中包括 姚某),三人受伤。周某随后通知保险公司,要求理赔,保 险公司以周某对投保车辆不具有保险利益,保险合同无效为 由,拒绝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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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析及结论:
该车虽然实际不属周某所有,但以周的名字进行了登记,并 由其出资办理了保险,该合同有效,法院按照保单中的投保 人认定受益人,周某具备获得保险利益的法律要求,保险公 司应当理赔。
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 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 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 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 生效力。
保险基本原则
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㈠告知 1.含义 2.告知的形式 3.违反告知的法律后果 对投保人来说,有无限告知和询问回答告知; 对保险人来说,有明确列明和明确说明。 我国规定采用询问回答告知和明确说明。
安徽农业大学金融系
冯庆水
E-mail: 214130606@
保险学 Insurance
冯庆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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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学 Insurance
第六章 保险基本原则
第一节 最大诚信原则
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㈡保证 1.含义 2.分类 3.违反保证的法律后果
安徽农业大学金融系
冯庆水
E-mail: 214130606@
保险学 Insurance
第六章 保险基本原则
保险学 Insurance
第六章 保险基本原则
第一节 最大诚信原则
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㈡保证 1.含义 明示保证:用文字来说明的保证; 默示保证:有关法律、惯例所包含的保证; 2.分类 确认保证:对过去和现在某一特定事实存 3.违反保证的法律后果 在与否的保证; 承诺保证:对现在和将来作为和不作为的 保证。
安徽农业大学金融系
冯庆水
E-mail: 214130606@
保险学 Insurance
㈠告知
㈡保证
第六章 保险基本原则
第一节 最大诚信原则
三、最大诚信原则的内容
㈢弃权与禁止反言
安徽农业大学金融系
冯庆水
E-mail: 214130606@
保险学 Insurance
第六章 保险基本原则
第六章 保险基本原则
第二节 保险利益原则
三、保险利益的构成要件
保险基本原则
保险基本原则
保险基本原则是以下几点:
1、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利益原则是指在签订保险合同时或履行保险合同过程中,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的规定。
2、最大诚信原则:
最大诚信的含义是指当事人真诚地向对方充分而准确的告知有关保险的所有重要事实,不允许存在任何虚伪、欺瞒、隐瞒行为。
3、近因原则:
在风险与保险标的损失关系中,如果近因属于被保风险,保险人应负赔偿责任;近因属于除外风险或未保风险,则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
4、损失补偿原则:
损失补偿原则是指保险合同生效之后,当保险标的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通过保险赔偿,是被保险人恢复到受灾前的经济原状,但不能因损失而获得额外收益。
保险学原理第六章保险的基本原则
防止道德风险
遵循损失补偿原则,可以防止被保 险人通过故意制造事故等方式获取 不正当利益,降低道德风险。
限制赔偿责任
根据损失补偿原则,保险人仅对被 保险人因保险事故所遭受的实际损 失进行赔偿,对于其他原因导致的 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感谢您的观看
THANKS
在财产保险中,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法律上承认 的利益,如房屋、车辆等财产的所有者或承租人等。
在人身保险中的应用
在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 体必须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如父母为子女投保人身险 等。
在国际保险中的应用
在国际保险中,各国对保险利益的规定可能存在差异,因 此需要根据不同国家的法律法规进行判断和确认。
维护市场公平
损失补偿原则要求保险人对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进行等价赔偿,有 助于维护市场公平和竞争秩序。
促进保险业健康发展
遵循损失补偿原则,能够提高保险公司的信誉和服务质量,增强市 场竞争力,从而促进整个保险业的健康发展。
损失补偿原则在保险实践中的应用
定损赔偿
保险人在处理赔案时,需要根据 被保险人的实际损失情况进行定 损,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赔偿。
02
最大诚信原则
最大诚信原则的含义
最大诚信原则是指在保险合同订立和履行过程中,投保人和 被保险人应向保险人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遵循诚 实守信的原则,不得隐瞒或欺骗。
最大诚信原则的核心是保护保险公司的利益,确保保险合同 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最大竞争
最大诚信原则可以防止投保人和被保 险人通过隐瞒或欺骗手段获取不正当 利益,保护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
保障被保险人利益
保险利益原则能够确保被保险人在保险事故发生时获得合理的赔偿,避免因被保险人无利益关系而无法获得赔偿的情 况发生。
保险原理(第6章保险的基本原则)
三、
近因原则
1、近因原则的含义 近因是指造成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主导性作用或支 配性作用的原因,并非指时间上或空间上与损失最接近的 原因
近因原则是判明风险事故与保险标的损失之间因果关系,
以确定保险责任的一项基本原则
按照近因原则,当被保险人的损失是直接由于保险责任范
围内的事故造成时,保险人才给予赔付
外伤害保险,每人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10万元。
事故发生后,该公司立即就此事向保险公司报案。
保险公司接到报案后立即着手调查,了解到:张
强一向身体健康,而王成则患心脏病多年。
单一原因为近因的案例分析
最后,根据《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及《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伤
残给付标准》,保险公司作出如下核定及给付: 1、核定车祸属意外事故; 2、核定张强死亡的近因是车祸,属保险责任,给付张强死亡保险 金人民币10万元;
五、坚持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 保险利益原则,即《保险法》第12条
意义:
1.防止道德风险
2.避免赌博行为
3.限制赔偿金额
《保险利益原则》讨论题
1.一外地游客到上海旅游,在游览完东方明珠电 视塔后,出于爱护国家财产的动机,自愿交付保 险费为电视塔保险。问保险公司是否承保?
2.有一租户向房东租借房屋,租期12个月。租房 合同中写明,租户在租期内应对房屋损坏负责, 租户为此以所租房屋投保火险一年。问保险公司 是否承保? 又若保险公司承保,而租期10个月时租户提前退 房。退房后刚半个月房屋毁于火灾。于是租户向 保险公司索赔。问保险公司是否赔偿?为什么?
抵押权人与质权人 负有经济责任的财产保管人 合同关系人 经营者对合法的预期利益 知识产权人
三、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合同中对保险标的(被保险人) 具有保险利益的人: 配偶 本人 亲属 抚养关系人、赡养关系人
《保险学概论》形考任务
《保险学概论》形考任务一、保险基本概念与原则1. 保险的定义、性质和功能2. 保险的种类和分类3. 保险的基本原则:最大诚信原则、可保利益原则、近因原则、损失赔偿原则二、保险合同与法律关系1. 保险合同的概念、要素和特征2. 保险合同的订立、变更和解除3. 保险合同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4. 保险合同的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三、保险市场与监管1. 保险市场的概念、构成和功能2. 保险市场的类型和特点3. 保险市场的监管机构和监管内容4. 保险市场的法规和政策环境四、保险产品与分类1. 人身保险产品:寿险、健康险、意外险等2. 财产保险产品:财产损失险、责任险、信用保证险等3. 再保险产品:原保险、再保险、共同保险等4. 新型保险产品:互联网保险、创新型保险等五、保险经营与管理1. 保险公司组织结构与内部管理2. 保险营销策略与销售渠道3. 核保与理赔流程及管理4. 客户服务与关系管理5. 保险公司财务管理与投资决策六、保险费率与定价1. 保险费率的概念和构成要素2. 保险费率的厘定方法和影响因素3. 保险产品的定价策略和技巧4. 市场竞争与费率调整机制七、保险风险与评估1. 风险的定义和分类2. 风险的识别和评估方法3. 风险的管理和控制策略4. 风险的分散和转移机制5. 风险的预测和预警系统6. 应对巨灾风险的技术和措施7. 环境和社会因素对风险的影响及应对策略8. 风险管理的经济性和有效性评估9. 风险管理在保险业的应用和发展趋势10. 与风险评估相关的其他重要议题(如道德风险、欺诈风险等)的讨论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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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利益转移是指在保险合同有效期
间,投保人将保险利益转移给受让人,而
保险合同仍然有效。所有权人对自己所有
的财产有保险利益。
三、保险利益的时效转移与消灭
(2)保险利益转移的原因(见图6-3)。
图6-3 保险利益转移的原因
三、保险利益的时效转移与消灭
3.保险利益消灭 在财产保险方面,保险标的灭失,保 险利益即消灭;在人身保险方面,被保险 人因人身保险合同除外责任规定的原因死 亡,如自杀,刑事犯罪被处死等均构成保 险利益消灭。
图6-5 违反告知原则的处理
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处理
2.违反保证条件的处理 违反保证条件,对违反保证部分解除应 承担的责任。 3.违反保证与除外责任区别 保证是保证作为或不作为,而除外责任 是在保险单中注明不予承担的风险,因此,
两者的含义及实质内容不同。
2002年9月28日,陈锋的父亲陈权在中国人寿保 险公司某分公司(简称人寿保险公司)处投保鸿寿 养老保险,保险金额50万元,投保人、被保险人为 陈权,受益人为其儿子陈锋。 合同约定,陈权因疾病身亡时,保险公司按保 险金额的两倍即100万元给付保险金,并无息退还所 交付的保险费。随后,陈权从2002年10月起连续三 年交纳保险费共计19.05万元。天有不测风云,2005 年6月9日陈权因患肝癌医治无效病故,悲痛之余, 儿子陈锋随即向人寿保险公司申请赔付,但对方却
图6-4 诚实信用原则的内容
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处理
诚实信用原则是保险合同的基础。
如果没有遵守此原则,就要受到相应的 处理,但违反告知和保证的处理方法不 同。
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处理
1.违反告知原则的处理 违反告知原则,保险合同可以视情况而决定是 否从违约开始就使保险单丧失法律效力还是对某个 索赔案拒赔(如图6-5)。
图6-1 保险利益的构成条件
一、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
2.保险利益的法律效力及意义 保险利益原则有三方面的意义(见图6-2)。
图6-2 保险利益原则的意义
二、主要险种的保险利益
由于各类保险的保险标的不同,承保风险及保险 责任各异,所以各类保险的保险利益也不尽相同,如 表6-1所示。 表6-1 主要险种的保险利益
解析
答: 自杀属于一般除外责任,既不是疾病也不 是意外伤害,而是可以人为抑制的行为。 属于“不可保风险”。但也有例外。我国 保险法规定: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 合同,自成立之日起满两年后,如果被保 险人自杀的,保险人可以按照合同给付保 险金。朱某的死亡不是为谋取保险金而故 意自杀,且保单生效已超过两年,保险公 司应该对这样的案件给付赔偿。
第六章 保险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 第二节 诚实信用原则 第三节 损害补偿原则
第四节 近因原则
精读全章。要了解与保险原则有关的专
业术语的含义;理解、掌握诚实信用原则、
保险利益原则的内容,近因的认定、损失赔 偿原则的实现方式及量的限定;学会各项保 险基本原则的具体运用。
保险在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系列 为人们所公认的基本原则,这些原则是保险 活动的准则,始终贯穿于整个保险业务,是 保险双方当事人都必须严格遵守的。坚持和 贯彻保险的基本原则,有利于维护保险双方 的合法权益,能更好地发挥和体现保险的职 能、作用,保证保险业有秩序地发展,保障 社会经济生活的安定。
解析
故对于此案中的保险分红,受益人无权受领 ,应作为其遗产,由其继承人继承,在此 案中,根据王某生前意愿,将其女儿作为 继承人,故保险分红部分应由其女儿领取 ,王某儿子并不享有领取分红的权利。 根据上述分析可知,因王某变更受益人时未 通知保险人,故由原受益人即其儿子领取 保险金,但对于保险分红部分,应由其女 儿领取。
第二节 诚实信用原则
一、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
二、诚实信用原则的内容 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处理
一、诚实信用原则的含义
诚实信用原则,即通常所说的最大诚信 原则。
在保险合同关系中对当事人诚信要求程
度远比一般民事活动严格,要求当事人具有
“最大诚信”。
二、诚实信用原则的内容
诚实信用原则的内容主要是告知与保证 (见图6-4)。
解析
答: 已无效,因为已经过了宽限期。还能恢 复,须填写复效申请书,提供可保证明书, 付清欠缴保费及利息,付清保单贷款本金 及利息。
案例
某毛织厂女工朱某,因恋爱受刺激两次自杀未 遂被及时发现而救下,经医生诊断为“抑郁 性精神病”。出院后的朱某,并无异常行为 ,只是变得更加抑郁寡欢,常流露出悲观厌 世的情绪。一日,朱谋乘母亲外出买菜时, 悬梁自尽了。3年前朱谋投保了20年期简易 人身保险10份,保险金额4000元,其间并 无欠缴保险费的记录。朱死后,其母亲以受 益人的身份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4000元的死 亡保险金。问保险公司是否期寿险,保 险金额为10万元.保险期间为S年,张某为 受益人.半年后张某与妻子离婚,离婚次 日王某意外死亡.对保险公司给付的10万 元保险金,若: (1) 王某生某欠其好友刘某2万元,因此刘某 要求从保险金中支取2万元,您认为这种说 法正确吗?为什么?
案例
(2)王某的父母提出,张某已与王某离婚而不 再具有保险利益,因些保险金应该由他们 以继承人的身份作为遗产领取.您认为这 种说法正确吗?为什么?
案例
1999年10月,一退休老人王某购买了一份具 有分红性质的终身寿险,因与其儿子住在 一起,相互关系也还融洽,于是指定其儿 子作为受益人。后因其儿子结婚生子,由 于住房紧张而产生矛盾,关系不断恶化, 最后父子反目,不能相容,王某不得已搬 到女儿家居住,由其女儿照料生活。第二 年12月,老人病危,召集家里亲戚、朋友 ,决定让其女儿取代其儿子作受益人,
解析
答:①人身保险合同订立时要求投保人必须具 有投保利益,而发生保险事故时,或发生 保险事故给付时,则不追究具有保险利益。 原因在于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 和身体,同时人寿保险具有储蓄性。②保 险金应为受益人田某。
案例
赵某投保了一份终身寿险险合同,2001年1月 5日赵某应缴费而未缴费,问:赵某的合同 在2002年1月还有效吗?如果已无效,还能 恢复合同吗?
保险种类 保险利益
财产保险
责任保险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于投保的财产由于具有合法的所有权
以被保险人的民事损害赔偿责任作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义务人因种种原因不履行应尽义务,使权利人遭受损 信用与保证保险 失,权利人对义务人的信用存在保险利益;而当权利人担 心义务人能否履约、守信时,义务方因权利人对其信誉怀 疑存在保险利益 人身保险 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虽然难以用货币估价,但同样要 求投保人对所投保标的(生命或身体)具有保险利益
案例
但没有通知保险公司。不久,老人病逝,其 女儿和儿子同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要 求取得所有保险金及分红。对此保险公司 内部对于向谁给付问题产生了分歧。
解析
一、变更受益人是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被 保险人根据对自己享有的民事权利的处分 权,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指定受益人,也 可变更受益人,只要这种变更不违背法律 和社会公共利益。在此案中,王某因和儿 子闹矛盾,改而决定由其女儿作为其受益 人,完全合乎情理。
案例
田某为其妻子钱某投保了一份人寿保险,保 险金额为10万元,田某为受益人。半年后 田某与妻子离婚,离婚次日钱某意外死亡, 死亡前未变更受益人。对保险公司给付的 10万元保险金,钱某的父母提出,田某已 与钱某离婚而不再具有保险利益,因此保 险金应该由他们以继承人的身份作为遗产 领取。您认为这种说法正确吗?为什么?
车辆遭到严重损坏,李某也身受重伤。得知事故后,
张某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保险公司认为尽管该车 的损失属于保险责任,但是被保险车辆并非张某所有 或使用的车辆,张某对于车辆没有保险利益,因此拒 赔。
本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抵押权人对投保财产是否
拥有保险利益……这种情况下,张某对投保车辆是没
有保险利益的,出险后无权再向保险公司索赔。
三、保险利益的时效转移与消灭
1.保险利益的时效,如表6-2所示。
表6-2 保险利益的时效
保险的种类 财产保险
时
效
一般要求从保险合同订立 到合同终止,始终都应存在保 险利益
强调在订立保险合同时投 人身保险中 保人必须具有保险利益,而索 赔时不追究有无保险利益
三、保险利益的时效转移与消灭
2.保险利益的转移
解析
答:(1)该说法错误。因为受益人是在人身保 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 保险金请求权的人。在指定受益人的情况 下,只有受益人才有保险金请求权;在指 定受益人的情况下,保险金不是遗产,不 得用于清偿债务。
解析
(2) 该说法错误。因为一则在人身保险合同中 只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对保险标的具有保 险利益,保险事故发生时,并不要求具有 保险利益;二则王某为受益人,享有保险 金请求权,保险金不是遗产。
第一节 保险利益原则
一、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 二、主要险种的保险利益
三、保险利益的时效转移与消灭
一、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投保标的 所具有的法律上承认的利益,它体现了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与保险标的之间存在
的利害关系。
一、保险利益原则的含义
1.保险利益的构成要件 保险利益的构成必须符合的条件(见图6-1)。
李某与张某同为公司业务员, 2003 年8月李某从 公司辞职后,开始个体经营。开业之初,由于缺乏流 动资金,李某向张某提出借款,并愿意按高于银行的 利率计息,将自己的桑塔纳轿车作为抵押,以保证按 时还款。张某觉得虽然李某没有什么可供执行的财 产,但以汽车作为抵押,自己的债权较有保证。为以 防万一,张某要为车辆购买保险,李某表示同意。 2003年 9 月,双方到保险公司投保了车损险。为了方 便,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一栏中,都写了张某的名字。 2004年初,李某驾车外出,途中因驾驶不慎发生翻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