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音制品许可使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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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制品许可使用合同

甲方(许可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被许可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联系方式: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第1条许可安排

1.1 录音制品信息

1.1.1 录音制品名称:(以下简称“该录音制品”)

1.1.2 录音制品载体:□录音带□CD □VCD □DVD

1.1.3 录音制品制作者:;表演者:;词作者:;曲作者:。

1.1.4 录音制品主要内容:

1.1.5 录音制品用途:

1.2 许可标的

1.2.1 许可权利:甲方将其对该录音制品享有的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出租权(根据实际需要选择)授权乙方使用。

1.2.2 许可地域范围(择一):

(1)中国大陆

(2)中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

(3)中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

(4)全世界范围内

(5)国

1.2.3 许可期限:年,即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许可期限届满前,双方均同意续期的,需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1.2.4 许可权限:(许可权利的具体使用)

1.2.5 许可使用方式:甲方将其对该录音制品享有的上述权利按下列第种方式授权给乙方使用:

(1)独占许可:在许可期限内,甲方不得将该录音制品的上述权利授予任何第三方行使,且甲方自己也不得行使。

(2)排他许可:在许可期限内,甲方不得将该录音制品的上述权利授予任何第三方行使,但甲方可以自己行使。

(3)普通许可:在许可期限内,甲方可以将该录音制品的上述权利授予任何第三方行使,且甲方可以自己行使。

1.2.6 转许可:乙方有权/无权许可第三方使用许可内容。

1.3 许可费用及支付

1.3.1 许可费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许可使用费人民币(大写)(¥元),同时约定,按照下列第种方式支付许可使用费:

(1)一次性付款模式:乙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向甲方支付上述许可费用。

(2)分期付款模式:上述许可使用费分次支付。其中本合同生效之日乙方支付费用总额的 %,即元;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即元。

(3)其他方式:

1.3.2 税款承担:双方约定许可费用为税前款/税后款。

如为税前款的,则许可费用中含 %的税款按照下列第种方式承担:

(1)由甲方承担,乙方为代扣代缴义务人;

(2)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由各方自行承担相关税负。

如为税后款的,则乙方应当在最后一笔款项支付的同时为甲方出具完税证明。1.3.3 支付方式:双方约定,乙方按照现金/汇款结算方式向甲方付款。

如为汇款方式,甲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

第2条录音制品交付

2.1 交付时间:甲方本合同生效后日内(即年月日之前)向乙方交付该录音制品。

2.2 交付载体:甲方应向乙方交付记录有该作品的录音磁带(母带)/录像带(母带)/计算机软盘/光盘/其他(如有)。

2.3 如有下列材料,甲方应当一并交付:

(1)第三方权利许可文件。

(2)附图、照片、录制者介绍和说明、录制内容背景简介等相关资料。

2.4 验收签章

甲方按本合同约定将该录音制品交付乙方,乙方验收合格后应出具书面验收说明并予以签章。

第3条使用

3.1 署名方式

乙方将以行业惯例之通行做法以最合适的方式在相关页面上展示和体现甲方的身份,甲方的署名方式为:制作者:。但因技术和服务方式无法展示的情况除外。

3.2 宣传推广

乙方为该录音制品及其衍生品的宣传、推广需要,有权使用甲方向其提供的资料以及甲方的姓名、艺名和肖像等,无须另行征得甲方的同意,亦无须另行向甲方支付酬金,但仅限于对该录音制品及其衍生品进行宣传、推广之目的,且不得损害甲方的形象。

3.3 修改、编辑

双方约定,乙方按照下列第种方式对该录音制品进行修改、编辑:

(1)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对该录音制品及其相关信息进行任何修改、替换等。

(2)甲方同意,乙方有权在使用过程中,根据乙方的需要(权利行使的需要)对该录音制品进行适当的修改、编辑,且该种修改得由乙方自行或许可第三方为之,但以不造成对该录音制品实质上的更改为限。

3.4 协助获得书面许可

(1)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该录音制品的详细信息,并将其将作为本合同附件提供予乙方。

(2)根据甲方的实际情况,甲方在交付作品时应提供《音乐作品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音乐作品著作权转让合同》、《音乐作品演唱录制合同》等,或单位开具的《非职务作品证明书》(如有)以及其他能够证明该甲方合法拥有该录音制品的任何证明文件。

(3)若该录音制品涉及对第三方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词、曲、表演者等权利)的使用,则乙方还应取得第三方的书面同意。甲方应尽力协助乙方从第三方处获得必要的书面许可,相关费用由甲方/乙方承担。

第4条声明与保证

4.1 双方共同保证

该方是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或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该方有法定资格签署本合同。本合同所述的许可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该方有能力履行其于本合同项下之义务,并且其履行义务的行为不违反任何对其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或约定的限制。本合同一经合法签署及交付,即构成对该方合法有效的约束,并可强制执行。

4.2 甲方保证

4.2.1 甲方保证其是该录音制品的制作者,若甲方不是首次制作人的,应当获得首次录制者的充分授权;其有权许可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方式使用该录音制品,且乙方无需就该录音制品的使用另行向第三方获取许可,亦无需向第三方支付许可费用。

4.2.2 甲方保证所许可的录音制品及其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不侵犯任何第三方财产权、著作权、专利权或其他任何合法权益。甲方保证其录制音乐作品已获得词曲作者、表演者的授权。乙方在合理范围内使用该录音制品而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引起任何纠纷、争议、诉讼或其他法律程序的,应由甲方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而产生的任何及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的律师费、公证费等一切支出。甲方保证签署本合同之前,不存在任何与本合同相冲突的在先合同,未向第三方授权许可过本合同项下之邻接权。

4.2.3 甲方保证该录音制品的邻接权不存在质押。

4.2.4 甲方保证不以相同方式向第三方授权本合同项下权利。

4.3 乙方保证

乙方保证以本合同约定的许可用途使用该录音制品,履行此合同中的义务和责任,包括支付录音制品许可使用费等,并协助甲方履行本合同。

第5条违约责任

5.1 甲乙双方应正当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保证本合同的顺利履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项下的任何规定,均应当承担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由此所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5.2 如许可为独占许可,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将该录音制品邻接权许可给任何其他第三方使用,或者自行使用上述权利时,应立即停止侵权行为,督促第三方立即停止对该录音制品的使用。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大

写)(¥元),并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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