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廉政文化建设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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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廉政文化建设的必要性

作者:韩红兵

来源:《管理观察》2010年第01期

腐败是一种经济现象,从源头上考察也是一种文化现象。作为经济现象,腐败大量表现在经济活动领域内。而作为文化现象,其主要原因则发端于文化发展的滞后,自身又是一种落后文化,因此,治理腐败的根本方法就需要从文化方面入手。廉政文化是以廉政为思想内涵,以文化为表现形式的一种文化,是廉政建设与文化建设相结合的产物。廉政建设需要以文化为载体,文化建设应包括廉政内容,廉政与文化相辅相承,不可或缺。

我国现阶段腐败滋生蔓延的势头之所以没有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原因固然很多,但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廉政文化建设还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廉政文化教育的导向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的发挥。因此在当前形势下,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尤为必要。

一、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的内在需要

众所周知,我们伟大的中华民族几千年所创造、积淀的灿烂文明对全人类影响较大,但主要不在于物质文明,而在于精神文明与政治文明。他们在君主专制的框架下创建了一套不同于现代西方国家法治文明的“人治“模式。即它在如何实现国家有效治理的问题上,不是偏重法律制度或实施程序的常规性建设,而是把政治主体自身的人性培养与仁义道德境界的提高,也就是成就君子或仁人志士的人格问题放在一切政治责任的过程中,把自身修成的人性推已及人,且化作具体的政治目标、政策及策略、政治行为与实践过程。我们知道,在中国传统“官德”中,有“政者,正也”之类的格言,表明了传统的“官德”要求是双重的:一是要求官员具有“责任伦理”精神,即必须对自己的政治行为的后果负责;二是要求官员具有“心志伦理”精神,强调“慎独”,要求正心、诚意、修身、齐家。只有这两种伦理精神的结合,才能养成官员必备的政治人格:以伸张正义、勤政廉洁为荣;以贪污受贿、玩忽职守为耻。由此可见,在传统中国的政治文明建设中,文化尤其是仁义思想所起的作用不可估量。虽然社会已经步入现代文明,尽管我们也决不提倡撇开“法治”单讲“人治”或“仁治”,但深受儒家文化影响的中国人仍然比较认同“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人格形成过程,党中央提出“以德治国”也正是基于这个原因。因此,我们应该看到,以“修身”为重要内容的廉政文化,对我们每个人特别是对从政人员产生的廉政教育作用和影响是不可忽视的。

二、大力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是从源头上遏制腐败现象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在国家教育力度不可谓不大、监督体系不可谓不严、惩治力度不可谓不强的前提下,为什么还有许多

腐败分子如成克杰、胡长清、程维高等在“银弹”的袭击下纷纷“前仆后继”?关键因素就是因为廉政意识不强,在“笑贫不笑娼,笑廉不笑贪”、“金钱至上,惟利是图”等一些弥漫着腐败气息的消极文化的腐蚀下,理想信念在灯红酒绿中动摇,价值观念在拜金主义中臣服,人生定位在贪图安逸中错位,这不能不使人感到痛惜。有关权威人士指出,现今查处的大案要案占实际发生总数的一个零头还不到,这并不是耸人听闻。近年来,“拔出萝卜带出泥”,出了一件事,整个班子灿掉的事时有发生,领导办公室遭窃牵出惊天腐败大案的报道也屡见报端和荧屏。案件的查处是偶然的,但哲学告诉我们偶然之中含有必然。单从这个意义上讲,我国的权力场“腐败文化”已经达到了一个非刹不可的地步了。廉政文化通过各种形式,抨击当今权力场存在的权钱交易、权色交易等丑陋现象,讴歌廉洁奉公、执政为民的美好一面,是抵制腐败文化的有效法宝。因此,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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