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党委工作条例(试行),v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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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党委工作制度—规章制度

企业党委工作制度—规章制度

初三数学学习中的有效学习策略与方法数学作为一门重要学科,在初中阶段对学生的学习能力和思维逻辑要求较高。

为了帮助初三学生更好地掌握数学知识,以下将介绍几种有效的学习策略和方法。

一、掌握基础知识数学学习的第一步是掌握基础知识。

初三学生应重点复习初中前两年的数学知识,包括整数、分数、小数、代数、几何等等。

通过巩固基础知识,可以为后续更复杂的数学概念和问题做好铺垫。

二、理解概念与原理数学学习不仅仅是记忆公式和计算步骤,更重要的是理解概念与原理。

初三学生在学习数学时要注重理解,而不仅仅是死记硬背。

例如,在学习代数时,要理解代数方程与几何图形之间的关系,这有助于加深对代数的理解和运用。

三、注重提高问题解决能力数学的本质是解决问题。

初三学生要通过大量的练习,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

在做题过程中,可以逐步增加难度,挑战自己的思维。

如果遇到难题,可以反复思考,尝试不同的解决方法,培养解决问题的灵活性和创造性。

四、积极参与课堂讨论课堂是学生学习的重要环节。

初三学生要积极参与数学课堂的讨论和互动,提出问题,主动思考。

与老师和同学的交流可以帮助巩固知识、澄清疑惑,并且可以从不同的角度理解数学概念和方法。

五、利用工具和资源在学习数学过程中,可以充分利用计算器、几何工具以及各种数学学习资源。

例如,使用计算器进行计算验证,使用几何工具进行图形构造和变化,参考相关数学书籍、教辅材料和在线学习资源等。

这些工具和资源可以帮助初三学生更好地理解数学概念,并提高解题能力。

六、自主学习和总结除了课堂学习外,初三学生还需要进行自主学习和总结。

可以制定学习计划,每天安排一定的学习时间,进行巩固和扩展知识。

同时,学习过程中要及时总结归纳,将知识点整理成笔记,以便复习和回顾。

七、合理安排时间数学学习需要长时间的专注和思考。

初三学生应合理安排时间,避免学习时的打扰和干扰,保持较长时间的专注力。

有规律的学习时间可以提高学习效率和质量,更好地掌握数学知识。

电力公司党委工作规则

电力公司党委工作规则

XX公司委员会工作规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及分工第三章议事规则第四章会议制度第五章文件审批制度第六章党委自身建设第七章附则中共XX公司委员会工作规则(讨论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中共XX公司委员会(以下简称公司党委)内部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推进公司党委工作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央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中共XX公司党组关于加强和改进公司系统党建工作的意见》、《中共XX公司党组关于加强领导班子运行机制建设的意见(试行)》,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公司党委工作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改革创新精神,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持续加强公司系统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大力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和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公司的凝聚力、执行力、软实力,推动公司和电网科学发展。

第三条公司党委工作必须始终坚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教育干部,坚持将公司系统党的建设与公司创新发展的中心任务紧密结合,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负责人的示范表率作用和广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组织的独特优势转化为公司的竞争优势、创新优势和文化优势,保证公司政治责任、经济责任和社会责任的全面落实。

主要任务是:(一)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成为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致力于为公司发展建功立业,得到职工拥护的领导班子。

(二)建设一支经得起困难和风险考验,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队伍。

(三)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能够熟练掌握业务技术知识和操作技能的职工队伍。

(四)建立一套符合电网企业实际,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保证企业党组织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工作机制。

企业党委工作条例

企业党委工作条例

企业党委工作条例(20XX年8月25日)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企业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企业的经济发展,维护企业的稳定,依照《党章》和《公司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党委是企业的政治核心,对企业实施政治领导。

主要职责是:1、坚持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坚持依法经营企业;2、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企业的贯彻落实;3、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4、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力支持总经理依法管理企业;5、加强党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6、领导企业思想政治工作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7、支持工会、职工代表大会依法对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第三条党委要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作为指导思想,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

第四条党委书记是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第一责任人,对企业党的建设负总则。

党委副书记协助党委书记做好分管的工作,并对所分管的工作负责。

第五条搞好领导班子建设,造就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队伍。

1、加强领导干部思想建设。

通过政治理论学习、从政道德学习、法律法规的学习,使领导干部始终保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身先士卒、身体力行、脚踏实地、艰苦朴素的精神;严于律己、清正廉洁的作风。

2、坚持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党委中心组每月至少集中学习一次,学习中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记好读书笔记。

党委对每个中心组成员要建立学习档案。

3、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建立健全党内监督制度、职代会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厂务公开制度、领导干部收入报告制度、重要事项报告制度,认真执行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关于领导干部“五不准”的规定。

第六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

建立健全党委会议事规则、党政联席会议事规则。

凡是重大问题都要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第七条党委参与企业重大问题决策的范围:企业发展战略、发展方向、重大改革方案、重大技术改造和技术开发项目、对外投资、合并分立转让、借贷赞助融资、委托理财、担保、产权交易、工资奖金分配、中层以上管理干部的选拔使用和奖惩、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五万元以上大额资金运作、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

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

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2019年11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批准 2019年12月30日中共中央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提高国有企业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法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有企业党组织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突出政治功能,提升组织力,强化使命意识和责任担当,推动国有企业深化改革,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增强国有经济竞争力、创新力、控制力、影响力、抗风险能力,为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提供坚强政治和组织保证。

第三条国有企业党组织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二)坚持党建工作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以企业改革发展成果检验党组织工作成效;(三)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培养高素质专业化企业领导人员队伍和人才队伍;(四)坚持抓基层打基础,突出党支部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生机活力;(五)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体现企业职工群众主人翁地位,巩固党执政的阶级基础。

第二章组织设置第四条国有企业党员人数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以下简称党委)。

党员人数不足10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委。

党员人数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以下简称党总支)。

党员人数不足50人、确因工作需要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总支。

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支部。

公司党委工作条例

公司党委工作条例

公司党委工作条例为适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体制的要求,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央及地方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1.党组织设置和隶属关系1.1公司党组织隶属________县机关工委领导,处于公司政治核心地位,并依法开展活动。

1.2根据党章规定和上级党委批准,公司设立党委,在下属部门(子公司)设立党支部.1.3公司党组织根据结构的变化和党员变动情况,及时相应调整公司内党组织的设置,保证党组织体系的健全。

1.4公司总部及所在地的基层党组织,直属公司党委领导;跨省,市(自治区)的公司(子公司)的基层党组织或党员,原则上挂靠当地党组织;股权高度分散的子公司一般可由当地党组织领导。

2.党组织内部机构2.1在上级党组织指导协调下,征求公司董事会意见后,公司党组织根据工作需要和高效精干原则设立内部机构。

公司党组织可设立党的委员会,纪委检查委员会。

2.2党的委员会由公司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________年。

党委员会设党办(可与行政、人事部门合署办公。

)2.3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公司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________年。

2.4公司党委对基层党支部实行宏观领导和管理,不必要求对应设置内部机构。

2.5党组织应明确党组织工作机构的职能,职责范围,并与公司行政系统合理分工和衔接。

3.领导班子与工作人员3.1公司党委成员由________-________人组成,基层党支部为________-________人组成。

3.2按照党的干部选拔标准,选配领导班子成员。

尤其选配党性强、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有驾驭全局能力,受群众拥戴的同志担任党委书记。

3.3在上级党组织指导协调下,征求公司董事会意见后,公司党组织可配备一名专职党务工作者,并纳入公司管理人员编制。

3.4专职党务工作者与同级行政管理人员同等待遇。

为鼓励党员员工从事专职党务,待遇可适当倾斜,并建立与行政,专业管理人员交流、轮换制度。

公司党委工作制度(doc52页).doc

公司党委工作制度(doc52页).doc

公司党委工作制度目录1、公司基层两级中心组学习管理制度2、党委议事制度3、企业党政主要领导在重大问题决策前的沟通制度4、党组织负责人参加经理办公会制度5、党组织、董事会定期听取行政工作情况制度6、党委听取工会、共青团工作汇报制度7、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8、党员代表会议制度9、调查研究制度10、党的“三会一课”制度11、发展党员工作制度12、党内争优创先活动制度13、民主评议党员制度14、党员教育管理制度15、党员谈心活动和征求意见制度16、党员责任区活动制度17、公司党委联络员工作制度18、公司党组织“双结对”活动制度19、公司重点(市政)工程党建工作竞赛考核评比办法20、关于干部教育管理制度公司基层两级中心组学习管理制度为了提高公司、基层两级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工作能力,加强公司和基层两级中心组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心组成员范围:公司中心组成员包括:公司党委正副书记、书记助理、公司党委委员、公司正副经理、经理助理、调研员、工会主席、团委书记、三总师、宣传科长、党委办公室主任、经理办公室主任。

基层中心组成员包括:基层党组织正副书记、书记助理、行政正副经理、经理助理、工会主席、团支部书记、三师、党组织干事(宣传、组织干事等)、办公室主任。

二、学习时间:中心组每周原则上集中学习一次,统一以每周五上午为准。

如遇特殊情况,可作调整。

三、学习内容:根据形势和上级有关要求,按照学习计划,学习内容一般可定为:1、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原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有关领导同志讲话精神等。

2、有关理论性文章和法制法规条例。

3、有关政策、法制教育文章,有关工作经验总结,新工艺、新技术介绍等。

四、学习方法:1、以集体学习讨论,个人自学准备和交流学习体会为主。

集体学习讨论,应围绕讨论题,确定主讲人作中心发言。

2、进行有关专题的学习研究。

3、外请专家辅导和集中电化教育。

五、学习要求:1、中心组学习以党组织书记为责任人,由党组织书记组织实施。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基层党委工作条例△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基层党委工作条例△

中国冶金科工集团公司基层党委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推进企业改革和发展,坚持党的政治领导,确保企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根椐《中国共产党章程》、《公司法》、《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的通知》、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党组织设臵和领导关系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中央组织部、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中凤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企业党组织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切实加强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和生产经营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发挥工会、共青团群众组织的作用,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协调企业内部各方面的关系,推动和促进企业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确保企业改革发展的正确方向。

第二章党组织的设臵第三条集团所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及其所属二级公司党员一百人以上的,应设立的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员不足一百人的,特殊情况,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

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基层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由5-11人组成,任期4年。

子公司所属二级公司党员五十人以上,不足一百人的,应设立党的直属总支委员会。

党员不足五十人的,特殊情况,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设立党的直属总支委员会;直属总支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直属总支委员会由3-5人组成,任期4年。

党委会、直属总支委员会对党员代表大会或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四条基层委员会应设书记、副书记各1人;直属总支委员会应设书记1人,由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最新-公司党委工作标准 精品

最新-公司党委工作标准 精品

公司党委工作标准文章标题:公司党委工作标准为充分发挥党委在本企业的政治核心作用,使党委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根据中共中央有关企业党建工作的要求,并结合集团工作实际,制订党委工作制度。

第一条集团党委的主要职责及任务一、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和指示,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企业的贯彻执行。

二、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重大问题决策后,党委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和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

做好决策情况的宣传解释工作,并带领下属党组织和党员带头落实决策提出的各项任务,保证决策的顺利实施。

三、领导集团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努力建设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四、认真贯彻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的方针,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五、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党员教育与管理制度,充分发挥党委在集团企业中的政治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六、按照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加强领导班子建设。

抓好党务干部的选配、培训和管理。

七、审查依照民主程序选举产生或免职的基层党、工、团负责人。

八、负责企业各层次后备人才队伍的教育、培养、考核、监督。

九、抓好集团党委换届选举工作。

指导、监督基层党委、总支、支部抓好换届选举工作。

十、完成上级党组织赋予的其他工作。

第二条集团党委的工作制度一、党员教育和管理制度以增强党性、提高素质为目标,切实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建设一支能在集团公司改革和发展中经得起困难风险考验,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队伍。

(一)党员教育1、每年应结合形势、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和党员的思想实际,对党员进行形势、任务教育,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党员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的自觉性。

2、强化对党员的培训教育,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课教育半年一次,党小组生活每月一次(由下属党组织自行安排落实)。

公司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

公司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

公司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中共xx分公司基层党组织工作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新时期分公司基层党组织建设,逐步实现企业基层党组织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分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企业基层党组织是党在企业中的基层组织,是党在企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党组织是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各基层单位和部门的战斗堡垒。

第三条基层党组织在分公司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负责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对本单位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行政、生产经营工作任务的完成起保证监督作用。

第二章党支部的设置第四条正式党员3人以上(含3人)的基层单位和部门,应单独成立党的基层组织;党员人数较多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设立党组或党总支,下设若干个党支部。

正式党员不足3人,或没有条件单独成立党支部的基层单位和部门,可根据工作性质和便于管理的原则,与其它单位和部门的党员组成联合党组。

第五条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一般由3至5人组成,设书记1人,支部书记一般由行政负责人兼任;对于党员人数较多、规模较大的单位,可增设1名副书记。

支委会可设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

成立支部和党支部选举结果,都要经上级党委批准。

第六条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应按时进行换届选举,需要**或提前进行换届的,应报上级党委批准,党支部委员出现空缺时,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补选。

必要时上级党委可以指派书记或副书记。

第七条党支部书记应由党性强、政治和业务素质好、作风民主、工作负责的正式党员担任。

第八条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任期内至少要参加一次分公司或地方党的部门组织的短期脱产培训。

第三章党组第九条党组的任务(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讨论和决定本单位的重大问题。

(三)做好干部管理工作。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国有企业适用)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国有企业适用)

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国有企业适用)公司党委会议事规则(国有企业适用)为加强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更好地发挥局和执行方面的作用,规范公司党委工作制度,提高决策水平,本规则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而制定。

公司党委会根据上述法规,对“三重一大”事项和其他事项进行决策或参与决策。

在议事过程中,应遵循依法合规、科学决策和民主集中制原则。

在处理事项时,党委会应当遵守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等规定。

如果某项事项属于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或决策权限,党委会应当在审议后提出指导性意见,并将其提交给董事会或总经理办公会。

党委会应当坚持群众路线,广泛听取意见,充分调研并论证必要性和可行性,处理好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符合公司实际,以避免或减少决策失误风险,提高决策效率。

与会人员应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由党委书记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总结出结论性意见。

本规则规定了公司党委会议事的范围,其中包括“三重一大”事项。

这些事项包括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国资委党委交办的重要事项,以及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

党委会还将研究决定党的组织和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工作,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的重大问题。

此外,党委会还将研究决定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分工,以及公司管理干部的选拔、任用、考核、奖惩、责任追究等事项,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及后备干部的培养和管理。

5.建议初步人选候选人,包括各级代表、政协委员等。

6.制定公司及重要子公司(包括国有、国有控股及国有实际控股的各级子企业)以市场化方式公开选聘经理层人员的原则、程序、方式等。

7.制定公司薪酬和奖金分配的原则,以及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的总体方案。

公司党委工作条例试行

公司党委工作条例试行

公司党委工作条例试行 Standardization of sany group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集团公司党委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党对企业领导,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实现党委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促进公司“三个文明”建设,推动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基层党委工作条例》,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司党委在集团公司处于政治领导地位,党委的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章》规定的企业党组织职责,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

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从政治、思想、组织和作风上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促进公司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

第三条党的建设工作必须坚决贯彻执行的方针和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为公司中心工作服务,保证和支持董事会、经理层行使职权。

把公司党的建设工作贯穿于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把保证和促进公司发展、加强科学管理、推进科技进步、提高经济效益,作为党委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和党组织战斗力的主要标准。

第二章党委的职责和任务第四条公司党委要认真贯彻《党章》,切实履行好以下职责:1、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2、围绕集团公司中心工作,支持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监督公司对安全生产、资产经营、工程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目标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3、认真贯彻党管干部和按市场化选聘人才相结合的原则,按照一定程序参与对公司行政管理人员的考察和任免,并对他们实施教育、培养、考核、监督。

4、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公司党委工作条例(试行),v0

公司党委工作条例(试行),v0

*公司黨委工作條例(試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為加強和改進黨對企業領導,充分發揮黨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證監督作用,實現黨委工作的規範化、制度化、科學化,促進公司“三個文明”建設,推動改革、發展和穩定,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簡稱《黨章》)、《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國華電集团公司基层党委工作条例》,結合公司統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条党委在公司处于政治领导地位,党委的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學發展觀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章》规定的企业党组织职责,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

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从政治、思想、组织和作风上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促进公司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

第三条党的建设工作必须坚决贯彻执行的方针和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为公司中心工作服务,保证和支持行政行使职权。

把公司党的建设工作贯穿于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把保证和促进公司发展、加强科学管理、推进科技进步、提高经济效益,作为党委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和党组织战斗力的主要标准。

第二章黨委的职責和任務第四条党委要認真貫徹《黨章》,切實履行好以下职责:1、堅持國有企業的社會主義方向,保證監督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在公司的貫徹執行。

2、圍繞公司中心工作,支持股東代表大會、董事會、監事會、總經理依法行使職權,參與公司重大問題的決策,保證監督公司對安全生產、資產經營、工程建設和黨風廉政建設等目標責任制的貫徹落實。

3、認真貫徹黨管幹部和按市場化選聘人才相結合的原則,按照一定程式參與對公司行政管理人員的考察和任免,並對他們實施教育、培養、考核、監督。

4、全心全意依靠職工群眾,領導和支持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和職工代表大會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

5、領導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全面提高員工的思想素質、文化素質和業務素質,建設高素質的員工隊伍,努力構建和諧企業。

国有企业党委工作条例

国有企业党委工作条例

**公司党委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进一步规范党委工作,不断提高公司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公司法》以及中央组织部、湖北省委和国务院国资委党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司各级党委必须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紧紧围绕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大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把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和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贯穿企业党组织活动始终,保证党组织参与决策、带头执行、有效监督,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为企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组织保证和精神动力。

第二章党委的设置第三条公司所属单位,党员人数超过100名的,根据工作需要,由直属党委报经公司党委审查批准后,可成立党委。

党员人数超过50名但不足100名的,经上一级党组织审查批准,可成立党总支。

党员人数不足100名的,因特殊情况和工作需要,经公司党委批准,也可以成立党委。

党委设立、更名、撤并的程序另行规定。

第四条公司新设立单位,应同时成立党组织。

公司所属控股及参股子公司在公司章程或相关协议中明确党组织的设置及党组织工作机构、人员编制、活动方式和经费保障等条款。

在公司章程或相关协议中没有明确的,应以其他方式加以规范。

第五条公司合资重组及新设立的单位由公司党委明确其党组织隶属关系。

第六条党委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党委对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负责。

第七条公司党委每届任期五年,公司所属各级党委每届任期四年。

新成立党组织自上级党委批复其成立党组织之日起,6个月内召开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一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八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出现缺额时,应经上级党组织同意,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补选,并报上一级党委批复。

企业党委规章制度

企业党委规章制度

企业党委规章制度【篇一:公司党委规章制度】公司党委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党委协调保障工作制度第三章思想保障制度第四章组织保障制度第五章监督保障制度第六章武装保卫工作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制度的依据和制度的管理根据公司党委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和党委职能部门分工明确、相互配合、方便操作的原则,制定《金川集团公司党委工作制度》。

《金川集团公司党委工作制度》共分七章一百九十一条。

《金川集团公司党委工作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职能管理部门、厂矿、全资及控股子公司、驻外机构(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各单位)。

(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等政策法规和《金川集团有限公司章程》,制定第二章金川集团公司党委协调保证工作制度。

公司党委办公室是协调保证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协调保证工作的管理和贯彻落实。

(二)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央宣传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中共中央关于巩固和壮大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的意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央统战部、国务院国资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统战工作的意见》和《中共甘肃省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制定第三章金川集团公司党委思想保证工作制度。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基本规范

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基本规范

泰安市国资公司党建工作基本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企业党建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企业改革和发展实际,制定《国资公司企业党建工作规范(试行)》第二条企业党建工作要立足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及生产经营实际,建设高素质经营管理者队伍、人才队伍、党员队伍、职工队伍,团结凝聚职工群众、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深入实施“泰山先锋”工程,开展“六争一评”活动,国有企业党组织要在实现有地位、有职责、有活动、有作为“四有”基础上,按照看效益、看增长、看稳定、看和谐“四看”标准;国有企业党员要按照比爱岗、比技能、比创新、比绩效“四比”标准,争做创业先锋。

第二条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要立足企业实际,围绕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职能,探索企业党组织发挥作用的途径和方式。

深入实施“泰山先锋”工程,深化党建“凝聚力工程”,开展“六争一评”活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组织要按照看组建、看规范、看活力、看成效“四看”标准;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员要按照比学习、比创新、比效益、比奉献“四比”标准,争做兴业先锋。

第二章落实党建工作责任第三条企业成立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议事规则,党建工作领导小组或党委会每季度至少研究讨论1次党建工作。

研究制定企业党建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将企业党的建设纳入企业年度工作目标体系,与生产经营工作同部署同考核。

企业党委每年向上级党组织书面报告本企业党建工作情况。

建立党建工作定期督导检查考核制度,企业党委每年至少对下属单位的党建工作情况进行一次专项检查考核。

第四条企业党组织书记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把主要精力用在党建工作上。

党组织书记和董事长或厂长(经理)由一人兼任的,应明确一名熟悉党务工作的班子成员专职负责党建工作:党组织书记每年就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向上级党委进行述职。

兼任党内行政职务的负责人坚持“一岗双责”,在抓好企业经营管一理工作的同时,对主管或分管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负具体责任,配合党组织其他成员抓好企业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企业党政管理制度和规则

企业党政管理制度和规则

企业管理制度和规则(讨论稿)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公司 (4)第三章董事会 (5)第四章董事长 (9)第五章董事会专业委员会 (10)第六章监事会 (13)第七章总经理 (13)第八章总经理工作制度 (17)第九章党政联席会议 (19)第十章附则 (2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体系,有效地监督和保障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法、规范、正常、顺利地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承担义务,增强公司党政工作的协调性和规范性,保证市委市政府指示的贯彻落实和任务的完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简称公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国有大中型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加强管理的基本规范(试行)》(简称基本规范)以及《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未经出资者同意,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总经理不得兼任本公司以外的公司或者其他经营组织的负责人。

未经董事会授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以个人名义代表董事会或者公司行事。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其个人名义行事时,在第三方会可能合理地认为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代表公司或者董事会行事的情况下,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事先声明其立场和身份。

第三条公司董事、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经批准就任子公司董事或兼任子公司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的,有责任将子公司经营、投资、股权变化、重大合同、担保、资产、财务以及高层人事变动情况等所有重大事项,及时向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报告,并在该子公司董事会中按照公司董事会或董事长、总经理的指示发表意见。

第四条公司按照明确的职责权限处理各项事务。

通常情况下,下级不宜越级向上级或出资人请示报告,但下级可以越级申诉;上级也不宜越级下达指示指令,但可以越级检查巡视工作。

但情况特别紧急或直接上、下级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时除外。

第五条本规则适用于公司(简称公司)。

公司全资、控股的子公司应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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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党委工作条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党对企业领导,充分发挥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和保证监督作用,实现党委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促进公司“三个文明”建设,推动改革、发展和稳定,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简称《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华电集团公司基层党委工作条例》,结合公司统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委在公司处于政治领导地位,党委的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章》规定的企业党组织职责,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

紧紧围绕公司中心工作,从政治、思想、组织和作风上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促进公司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企业文化建设。

第三条党的建设工作必须坚决贯彻执行的方针和原则: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为公司中心工作服务,保证和支持行政行使职权。

把公司党的建设工作贯穿于生产、经营、管理的全过程,把保证和促进公司发展、加强科学管理、推进科技进步、提高经济效益,作为党委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和党组织战斗力的主要标准。

第二章党委的职责和任务第四条党委要认真贯彻《党章》,切实履行好以下职责:1、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行。

2、围绕公司中心工作,支持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依法行使职权,参与公司重大问题的决策,保证监督公司对安全生产、资产经营、工程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等目标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3、认真贯彻党管干部和按市场化选聘人才相结合的原则,按照一定程序参与对公司行政管理人员的考察和任免,并对他们实施教育、培养、考核、监督。

4、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和职工代表大会依照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5、领导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提高员工的思想素质、文化素质和业务素质,建设高素质的员工队伍,努力构建和谐企业。

6、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和党员的战斗堡垒、先锋模范和桥梁纽带作用。

第五条党委要不断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努力实现以下目标:1、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致力于为公司改革发展建功立业,得到职工群众信赖和拥护的领导班子。

2、建设一支思想先进、技术优良、作风过硬、作用突出,能够在公司改革发展稳定中经得起困难和风险的考验,在“三个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党员队伍。

3、建设一支能够熟练掌握电力专业技术知识和工作技能,识大体、顾大局、有较强的自立意识、竞争意识、效益意识、法制意识和创新精神的“四有”职工队伍。

4、建设一套适应现代企业制度和企业改革发展稳定要求,保证公司党组织有效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工作机制。

5、建立一套加强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和党组织自身建设的有效方法。

第六条党委每年年底要向上级党组织作一次全面的工作情况报告。

执行上级某项重要决定的情况,要进行专题报告。

遇有突发性重大问题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汇报。

第三章党委议事的内容和规则第七条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健全党委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方向性、政策性、全局性的问题,应由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充分发扬民主。

第八条必须经党委会研究决定的重要问题有: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和本企业党委决定的措施意见。

2、党建、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3、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分工。

4、基层党组织的组建、调整、改选、撤销;党群工作机构的设置、调整和人员编制。

5、党建、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制度的建立、修改和废除。

6、党务干部的选拔、任免、调整、奖惩;群众组织干部任免的审批或呈报;政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

7、党政后备干部的确定、调整和培养方案。

8、党员代表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团员代表大会的筹备方案。

9、党员的发展、表彰与奖惩,不合格党员的处置,违纪党员的处理。

10、党的重大活动的实施方案、群众组织中的重大问题。

11、以党委名义作出的其他重要决定和报请上级党组织审定的重要事项。

12、上级党组织规定应由党委集体决定的其他问题。

第九条党委参与决策的重大问题有:1、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投融资规划。

2、企业生产经营方针、企业财务预决算、重大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方案、重大项目的审计方案。

3、企业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中的重大问题。

4、企业的重要改革方案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制定、修改。

5、企业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使用和奖惩以及内部机构的设置调整。

6、涉及广大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7、其他需要党组织参与决策的重大问题。

第十条要按照“集体研究、分别体现、双向反映、科学民主”的要求,建立和完善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的工作机制。

党组织对重大问题要集体研究,由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的党委成员反映和坚持党组织的意见和建议,使党组织的主张在公司决策中得到重视和体现,并把法人治理结构的决策结果反馈给党组织,实现决策的科学民主。

同时,充分发挥董事会对重大问题统一决策、监事会有效监督的作用。

第十一条基层企业党委议事的规则和程序:1、会议的准备:党委每月至少要召开一次党委(扩大)会,因工作需要,也可以随时召开会议;党委(扩大)会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党委书记不在时委托副书记或一名党委委员召集;党委(扩大)会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委委员参加方能召开;党委会的议题,由党委工作部门负责收集汇总,由党委书记确定。

企业重大问题,由党政主要领导共同研究确定,并提前1-3天将开会时间、主要议题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对重要议题应事先准备好书面材料,并提出具体意见。

2、会议的召开:讨论问题时,要充分发扬民主。

主持人要善于集中正确的意见,当意见不能统一时,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予以重视,认真考虑;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除了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多数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作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会议再进行讨论;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论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示裁决。

表决问题时,党委书记和党委其他委员均实行一人一票制;赞成票超过应到委员人数的半数票为通过,未到会委员的书面意见不能计入票数;可根据讨论事项的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需要会议决定的每个事项,均应逐个表决;如议题涉及与会委员本人及其子女或亲属时,应实行回避制度。

3、会议的贯彻:会议结束后,要根据议题范围及重要程度,形成会议纪要,根据需要上报或下发;党委工作部门要对各有关方面对会议决定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办,并及时收集整理有关信息,向党委汇报;会议决定作出后,委员个人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意见,也可以向上级组织提出;党委成员要根据分工和职责,带头贯彻会议的决定、决议,坚决反对阳奉阴违。

4、会议的纪律:党委委员应自觉遵守会议制度,除有特殊情况外不得请假;会议议定的事项及会议讨论的情况,在组织未予公开前,任何人都不得私自外传,切实防止泄密事件的发生。

第十二条为保证党委参与决策意见的正确性与科学性,必须建立必要的制度和进行必要的工作,主要是:1、事前沟通制度。

凡属企业重大问题决策,党政主要领导要事先共同磋商,形成主导意见。

2、党委定期征集意见制度。

党委定期听取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成员以及中层管理人员、职工对党委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董事会、监事会、经理班子中的党员及时向党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听取党委的意见和建议。

4、党委成员参加总经理办公会和企业例会制度。

5、党委成员建立定点联系车间、班组制度。

第四章坚持党管干部与市场机制选人相结合的原则第十三条积极探索适应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新机制,把组织考核推荐和市场化选聘经营管理者结合起来,把党管干部原则和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结合起来,支持和保证总经理正确行使用人权,努力发现和大胆使用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肯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优秀人才,逐步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

第十四条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反对任人唯亲。

干部的选拔任用或推荐,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拓宽渠道,要重视听取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和其它有关方面的意见,坚持集体讨论决定。

第十五条党组织参与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和管理监督工作,是党管干部原则在企业的具体体现。

中层管理人员的选拔任用应按照总经理提名或党组织推荐,组织人事部门考察,听取纪委等部门的意见,召开党委(扩大)会或党政联席会集体讨论决定,董事会和经营管理者依法聘用的程序进行。

第五章基层组织、领导班子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第十六条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落到实处。

认真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加强党内监督,发展党内民主,维护党的团结,保持党的先进性。

坚持党建工作考评目标与生产经营指标同步下达和实施、同步考核和奖惩。

第十七条加强支部建设,推行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和质量评价,推进支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及时整顿软弱涣散的党支部。

有计划地培养选拔政治强、作风正、懂业务、会管理的年轻党员充实支部书记队伍;建立“一岗两责、双向纳入”的基层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运行机制。

第十八条党委应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经营管理者队伍。

高素质的基本要求是:1、思想政治素质好,认真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与法律法规,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具有较强的驾驭全局的能力、市场开拓的能力、经营管理的能力、学习创新的能力、组织领导的能力。

3、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求真务实,联系群众,团结同志,胸襟开阔。

第十九条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党的建设的首位。

党委要负责做好以下工作:1、坚持和完善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着力提高领导成员的战略思维能力和理论素养,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

2、要建立和完善学习培训的机构和阵地,制定和落实企业领导人员述学、评学、督学制度,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各级领导班子自觉加强理论和业务学习,提高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政策水平,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3、按照《党章》规定的民主集中制六条基本原则建立健全党委会工作制度。

以加强班子团结和民主科学决策为重点,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

4、按照上级党委的统一部署,组织好每年一次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同时要安排并检查督促各层次经营管理者中的党员,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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