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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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
通知》(国办发〔X〕39 号)、《全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
省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75号)和《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
案的通知》(x政办发〔x〕27号),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工作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统一机构、
统一规划、统一网络、统一软件”的要求,依托省、市政务服务云,
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工作,打破信息壁垒,消除数据孤岛,全面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尽快实现政务信息资源跨部门、跨层级共享,为构建精简高效的政务生态、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
大工程、打造利企便民的服务环境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二)任务目标。按照省、市“先联通,后提高”的原则,全面
完成各部门内部自建应用系统的清查工作,建立全市政务信息资源目录管理体系,力争到x年底基本完成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融入省、市规划,实现“统筹一片云(电子政务云),规范两张网(电子政务
内网、电子政务外网),建成三大体系(数据资源体系、政务服务体
系、业务协同体系),强化四个支撑(政策支撑、产业支撑、标准支撑、安全支撑),落实五项保障(体制保障、财力保障、智力保障、
监督保障、审计保障)”,形成设施集约统一、资源有效共享、业务
满足政府治理和公有机协同、工作有力推进的“12345”发展格局,
共服务改革需要,最大程度利企便民。
(三)整合范围。纳入整合共享范围的政务信息系统包括由政府
投资建设、政府与社会企业联合建设、政府向社会购买服务或需要政
府资金运行维护的,用于支撑政府业务应用的各类信息系统。
二、具体工作任务
(一)统筹我市电子政务资源云化改造。按照上级政府统筹部署,尚未建设电子政务云平台的县市区今后不再新建。我市将依托全市电子政务云开展工作,x底前完成各部门的机房、计算、存储等资源摸底,为加入省、市两级规划建设的电子政务云做好前期准备(市政府
办公室牵头,财政局及有关部门配合)。
(二)清理消除“僵尸”信息系统。全面梳理各部门现有业务系统,对系统使用与实际业务流程长期脱节、所占用资源长期处于空闲状态、运行维护停止更新服务、功能已被其他应用系统替代的“僵
尸”系统责令停止运行;对使用范围小、频度低、系统更新不及时,
或设置重复、功能相近的“影子”系统,视情况合并到其他应用系统
或直接停止(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财政局配合,有关部门具体落实)。
(三)加快应用系统迁移整合。x年底前,完成网络会议、视频监控等系统的整合及应用。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有序组织部门各类业务系统分别向电子政务公共服务云或行政服务云迁移。除涉密等原因外,原则上不再批准乡镇、部门新建或部署独立运行的业务应用系统。x底前,政府部门具备迁移条件业务系统的上云比例达到
70%以上,x年底前基本完成系统上云工作(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财
政局配合,有关部门具体落实)。
(四)规范完善电子政务内外网建设。x年底前,基本建成内网全市网络结点,实现与内网省、市级平台的连接,依托电子政务内网,完善内网应用(市委机要局负责)。统筹电子政务外网公共服务域(原外网)和行政服务域(原专网)发展,电子政务外网实现各镇街区、
各部门的专网全覆盖,基本具备跨层级、跨部门、跨业务的支撑服务
能力。x年底前,除个别确需保留、经批准暂时实行网络对接的外,
各类业务专网(含国家、省垂直部署业务专网的市以下部分)完成向
电子政务内网或外网的分类迁移整合(市政府办公室牵头,财政局配合,有关部门及镇街区具体负责)。
(五)加快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加强政务信息资源统筹管理,编制、完善市级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明确数据来源、格式、更新、共享
和开放等属性,保障政务信息资源有序归集和共享(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有关部门负责)。加强基础信息资源库建设,X年6月底前,建成完善全市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宏观经济、公共信用、电子
证照、决策支持等重点基础信息资源库(市政府办公室牵头,有关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