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识别集团客户关联企业加强授信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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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强化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的几点思考

对强化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的几点思考

关于对强化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的几点思考近年来,从全国各地爆发的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特征来看,均伴随巨额银行授信风险的暴露,涉及的银行和关联企业众多,不仅对当地金融稳定构成威胁,而且对社会稳定影响很大。

当商业银行面对一家经营规模不大的授信客户时,往往因处于资金供应者的地位而带有明显的强势,企业对银行授信管理配合度也比较高,一旦出现风险,银行会毫无顾忌地依法清收或查封处置其资产,尽量降低贷款损失。

而当面对具有相当规模、在当地影响较大的集团客户时,由于激烈的同业竞争使单家银行经常处于弱势地位,在授信管理上客户配合度较低,此类客户授信出现风险时,政府为避免其破产清算对地方经济金融影响过大,往往强力干预,银行难以从容依法处置问题授信,甚至不得不接受企业经营风险带来的巨大损失。

对于一个区域来讲,这种“规模大到不能倒”的集团客户的授信安全对于当地经济社会稳定和金融安全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

因此强化集团客户授信管理尤为重要。

一、区域性集团客户授信主要特征(一)企业关联复杂程度高,风险传染性强。

区域重要性集团客户所涉及企业之间的关联关系不仅局限于股权上的“有形"关联,其关联关系更为多样化、隐蔽化,识别难度更大,涉及关联主体更多,出现风险后传染性更强、扩散范围更大。

概括来看,此类客户的关联形式主要有三种具体表现。

一是企业集团内部成员之间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联,即企业之间通过控股、参股或契约等形式构成的法人联合体。

二是企业集团或集团内企业作为一个区域或行业的龙头企业,与众多上下游企业因业务联系形成的业务关联或债权债务关联。

譬如以一家或多家骨干企业为核心,依托某一产业链形成的企业集群。

由于存在密切的业务联系甚至债权债务关系,不论是集团企业还是供应链企业、集群企业经营陷入困境,都会影响对方的偿债能力。

三是企业集团除了内部成员之间的担保以及关联担保外,集团企业对外提供担保或接受外来担保而形成的担保关联,包括企业相互担保形成的“债务共同体”、单向担保形成的“债务担保链”、循环担保形成的“担保圈"。

强化授信风险管控提高授信管理水平

强化授信风险管控提高授信管理水平

强化授信风险管控提高授信管理水平为适应新形势下强化信用风险管理的要求,实现中国银监会提出建设现代银行的目标,充分发挥商业银行在授信业务集约化经营的优势,商业银行应结合当前授信业务风险的分布状况,进一步补充和完善商业银行授信管理体系、工作制度和风险控制方式,控制授信业务风险,提高授信管理水平,推动商业银行授信业务的健康运行。

一、加强授信业务风险控制的背景分析(一)当前信贷领域风险状况客观要求商业银行加强风险控制近一时期,因受到金融危机影响,导致全球性经济发展不畅,市场资金持续观望,信贷准入门槛普遍提高,企业增贷、续贷难度增大,而市场中能源性原材料价格的大幅跳水,经济发展预期的下调致使有效需求萎缩,促使企业纷纷控制产能,收入水平下降,银行借款风险进一步提高,致使市场信用风险水平有所上升。

与此同时,在人民币升值和出口退税政策挤压之下,一些外向型企业经营举步维艰,营运周期拉长,资金链极为脆弱,银行授信处于高危状态。

鉴于此,面对当前市场的风险状况,商业银行只有全面提升信用风险控制能力,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实现科学发展。

(二)加强授信业务风险控制是监管工作的核心要求在当前市场条件下,授信业务占据着银行市场的主导地位,其风险水平关系着商业银行资产质量的稳定和盈利水平的高低,是国内商业银行面临的主要风险。

作为商业银行主要监管单位的中国银监会,一直以来都将授信业务风险指标作为监管的关键指标,把授信业务的风险控制作为对商业银行信用风险监管的核心要求。

从近几年的监管报告和专项风险报告可以看出,监管单位对于授信业务的监管已从最初简单的不良率监控,逐渐发展为涵盖地区风险、行业风险、资产质量风险、担保品风险、利率风险、集中度风险等多层面、多角度、全方位的授信风险管控,监管视野也扩大至贷前至贷后的全部授信流程,对商业银行的授信风险监管,更加精细化、数量化、立体化的趋势已逐渐显露。

因而,商业银行只有不断加强授信风险控制,提高精细化管理程度,才能更加适应监管单位的监管要求,谋求发展的合规性与便利性。

中国农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中国农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附件1:中国农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集团客户管理,有效防范和控制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以及农业银行有关制度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集团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企事业法人(包括除商业银行外的其他金融机构):(一)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

(二)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三)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近亲属(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

(四)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我行认为应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的。

对于符合以上特征,且有两个(含)以上成员客户在农业银行办理信贷业务的或实行统贷统还融资模式的集团客户,均应纳入本办法管理。

第三条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是指由于对集团客户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关联担保或集团客户经营不善,以及通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手段在内部关联方之间不按公允价格转移资产或利润等情况,导致我行不能按时收回信用本息或带来其他损失的可能性。

第四条农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管理原则。

集团客户管理应以集团为单位进行.对于符合集团客户标准,且集团成员或关联企业在农业银行已有存量信用及拟发生信贷业务往来的,均应纳入本办法管理。

(二)风险管理原则。

集团客户管理要注重风险管理和额度控管.集团成员客户授信额度不得超过其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各单个客户授信额度之和不得超过集团整体授信额度,且对集团客户整体授信不得超过农业银行的风险承受能力.(三)合规管理原则。

集团客户管理要明确部门和岗位职责,合规尽职。

第五条集团客户按成员地域分布划分为跨区域集团客户和辖区内集团客户两类。

(一)跨区域集团客户,是指在农业银行跨两家(含)以上二级分行及以上机构的集团客户(含跨国集团客户).(二)辖区内集团客户,是指集团成员全部分布在一家二级分行辖区内的集团客户。

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与检查

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与检查

状况、行业发展趋势等。
风险评估
02
对识别出的风险因素进行量化评估,确定风险等级和影响程度

风险应对
03
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如调整授信额度、加强贷后管理等

定期风险检查流程
检查计划制定
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定期风险检查计划,明确检查对象、时 间、人员和内容。
检查实施
按照检查计划,对授信客户进行现场或非现场检查,收集相关信息 和数据。
05
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绩效评估
风险管理绩效评估标准
风险识别及时性
评估风险管理部门对潜 在风险的敏感度和反应
速度。
风险控制有效性
衡量风险控制措施在实 际操作中的效果和作用

风险报告质量
评估风险报告的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
风险管理创新性
鼓励在风险管理中引入 创新思维和方法。
风险管理绩效评估方法
检查报告撰写
根据检查结果,撰写风险检查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
风险预警与应急预案
1 2
预警机制建立
建立风险预警系统,通过指标监测和模型预测, 及时发现潜在风险。
预警响应
对达到预警级别的风险,采取相应的预警措施, 如风险提示、限期整改等。
3
应急预案制定
针对重大授信风险,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对措 施和责任人。
优化流程
对风险管理流程进行优化,提 高工作效率和准确性。
完善制度
健全风险管理相关制度,确保 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强化监督
加强对风险管理工作的监督和 检查,确保其合规性和有效性

06
案例分析:成功与失败的集团客 户授信风险管理实践
成功案例分享

银行集团客户与关联客户授信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银行集团客户与关联客户授信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银行集团客户与关联客户授信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集团客户与关联客户管理,防范集团客户与关联客户授信风险,按照银监会《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对任一独立法人客户授信,均应加强对客户关联方关系的分析,并及时动态的掌握客户关联关系变化,更新客户信息,以全面掌握客户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信息。

第三条对任一独立法人客户授信,均应全面考察客户关联方的信用记录,全面分析客户关联方对客户在经营和财务方面的支持和影响,关联交易对客户财务状况、还款能力的非正常影响,防范客户利用不正当关联交易骗取银行授信,逃废银行债务。

第四条客户关联方在我行无授信且无授信意向的,或虽在我行有授信或正申请授信,但不符合本《细则》规定的集团客户标准的,对授信客户及其关联方分别按单一客户实施管理,但授信时应全面分析客户关联方的影响,并密切关注关联方关系的变动,一旦符合本《细则》规定的集团客户标准,即应按集团客户管理。

第五条客户关联方在我行有授信或拟有授信,且符合本《细则》规定的集团客户标准的,须按集团客户实施管理。

集团客户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授信原则。

对每一个集团客户均须实行统一授信管理,确定管理方案,集中控制授信风险。

(二)控制授信总量和合理安排授信结构原则。

对集团客户授信,须以集团为单位控制授信总量,合理安排集团授信结构,防止集中性授信风险和交易结构风险。

(三)分工协作原则。

对集团客户授信,应加强各部门、各分支机构之间的协作,在参与单位之间合理分配风险与收益,在风险控制的前提下提高对客户服务效率和质量。

第六条凡属在股权关系或实际控制方面有密切联系的各单一客户,都应纳入集团客户管理范围。

各支行及总部相关管理部门必须清查并明确辖内集团客户名单,凡符合本《细则》规定的集团客户标准的,必须自觉纳入集团客户管理范围,不得有意将本应归并到集团客户管理的授信对象作为单一客户管理,同时要做好集团客户名单的动态调整。

银行集团客户与关联客户授信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银行集团客户与关联客户授信风险管理实施细则

银行集团客户与关联客户授信风险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集团客户与关联客户管理,防范集团客户与关联客户授信风险,按照银监会《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要求,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对任一独立法人客户授信,均应加强对客户关联方关系的分析,并及时动态的掌握客户关联关系变化,更新客户信息,以全面掌握客户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信息。

第三条对任一独立法人客户授信,均应全面考察客户关联方的信用记录,全面分析客户关联方对客户在经营和财务方面的支持和影响,关联交易对客户财务状况、还款能力的非正常影响,防范客户利用不正当关联交易骗取银行授信,逃废银行债务。

第四条客户关联方在我行无授信且无授信意向的,或虽在我行有授信或正申请授信,但不符合本《细则》规定的集团客户标准的,对授信客户及其关联方分别按单一客户实施管理,但授信时应全面分析客户关联方的影响,并密切关注关联方关系的变动,一旦符合本《细则》规定的集团客户标准,即应按集团客户管理。

第五条客户关联方在我行有授信或拟有授信,且符合本《细则》规定的集团客户标准的,须按集团客户实施管理。

集团客户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授信原则。

对每一个集团客户均须实行统一授信管理,确定管理方案,集中控制授信风险。

(二)控制授信总量和合理安排授信结构原则。

对集团客户授信,须以集团为单位控制授信总量,合理安排集团授信结构,防止集中性授信风险和交易结构风险。

(三)分工协作原则。

对集团客户授信,应加强各部门、各分支机构之间的协作,在参与单位之间合理分配风险与收益,在风险控制的前提下提高对客户服务效率和质量。

第六条凡属在股权关系或实际控制方面有密切联系的各单一客户,都应纳入集团客户管理范围。

各支行及总部相关管理部门必须清查并明确辖内集团客户名单,凡符合本《细则》规定的集团客户标准的,必须自觉纳入集团客户管理范围,不得有意将本应归并到集团客户管理的授信对象作为单一客户管理,同时要做好集团客户名单的动态调整。

银行集团客户及关联企业授信统一管理办法

银行集团客户及关联企业授信统一管理办法

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客户及关联企业统一授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防范和控制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集团客户及关联企业(以下统称为“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提高信贷管理水平和金融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银监会《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相关规章制度并结合本行实际,特制定本授信管理办法。

第二条集团客户统一授信管理的核心是将内部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各单个借款人的风险组合审视,衡量与管理大额信用风险,防止信贷集中引起的资产损失。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集团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本行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一)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二)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三)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近亲属(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四)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本行认为应当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的。

前款所指企事业法人包括除商业银行外的其他金融机构。

本行可根据上述四个特征结合本行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的实际需要确定单一集团客户的范围。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授信额度是指经本行批准的可在规定的授信期间内给予客户授信的最高值。

它是本行对该客户最高风险承受能力的量化指标。

包括:贷款、贸易融资、票据承兑和贴现、透支、保理、担保、贷款承诺、开立信用证等表内外业务。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是指由于本行对集团客户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和不适当分配授信额度,或集团客户经营不善以及集团客户通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手段在内部关联方之间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或利润等情况,导致本行不能按时收回由于授信产生的贷款本金及利息,或给本行带来其他损失的可能性。

第六条本行对集团客户授信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统一原则。

加强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的建议

加强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的建议

加强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的建议作者:朱松涛来源:《现代经济信息》2011年第10期摘要:本文首先列示了集团客户的主要特点,进一步分析了客户、银行、经济环境方面形成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的原因。

提出了加强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的建议,建立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和预警机制,稳步推进集团客户统一授信工作,全面提高贷款风险识别能力,依法落实担保措施,确保银行资金安全,加强信息披露和信息共享,为商业银行对待集团企业客户重营销轻信贷风险防范提出授信风险管理的建议。

关键词:授信;风险管理;建议中图分类号:F27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1-828X(2011)05-0063-01集团客户是一把双刃剑,在给银行带来较大受益的同时也存在着巨大风险,需引起高度关注。

集团客户的主要特点:一是集团性企业的组织结构具有多样性与开放性;二是集团性企业的生产经营具有连锁性和多元性;三是集团性企业的财务管理模式以集权型为主;四是采用统筹融资模式;五是集团性企业内关联企业投资关系复杂、关联交易多。

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的特点:一是授信集中形成集团客户过度融资;二是企业集团成员之间存在大量关联担保,使担保失去了分散和降低信用风险的作用;三是集团客户对资金统一调度,银行难以控制贷款用途;四是利用关联企业转移资产或利润,架空或逃废银行债务。

根据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的特点和原因,提出了加强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的建议:一是建立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和预警机制,稳步推进集团客户统一授信工作;二是严格筛选,把好集团客户信贷准人关;三是加强资信尽职调查,全面提高贷款风险识别能力;四是依法落实担保措施,确保银行资金安全;五是加强信息披露和信息共享;六是完善考核制度。

(一)建立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和预警机制,稳步推进集团客户统一授信工作。

商业银行要根据自身资本实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建立健全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制度,明确统一授信的标准和程序,从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管理等各环节加强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风险监管。

银行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银行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

银行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建议2010年11月18日8点37分来源:中国金融网综合相关标签:银行授信一、银行集团客户的概念和特点(一)集团客户的定义银行集团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一是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二是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三是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近亲属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四是存在其他关联关系以致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商业银行按照风险尽责原则认为应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

(二)集团客户的特点1.集团客户规模扩张往往伴随银行贷款迅速上升。

大部分企业集团融资主要依靠银行信贷,相当一部分贷款是由关联企业提供担保的流动资金贷款。

由于集团企业对银行资金依赖程度较深,贷款规模增幅大,绝对量呈上升趋势,信贷风险也迅速攀升。

从集团客户经营角度来看,其通过频繁的兼并收购活动进行多元化投资,迅速扩张规模,对其自身也存在着极大的经营风险。

2.集团客户的经营行为特征。

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一是集团内关联企业投资关系复杂。

不少集团客户的关联企业主要是通过投资链条形成的,投资形式主要有全资、控股和参股三种。

投资呈现出多层次特征,而且层次之间不平衡。

二是通过频繁的兼并收购多元化投资,扩大资产规模。

混业经营的企业集团兼并收购活动频繁,它们围绕市场热点做题目,通过兼并收购的方式多元化投资。

三是集团发展往往以融资促投资,以投资带融资。

企业集团多元化投资是以其独特的融资能力为基础的,并与其融资能力相互助长。

集团融资方式以银行贷款为主,也有通过上市募集资金的。

在以银行信贷市场为主的资金市场上,多元化投资既是融资冲动产生的原因,又是融资能力增强的通道。

集团控制的关联企业越多,融资能力也越强。

四是注重培养同政府的关系。

企业集团为寻求更大发展,高度重视培养同政府部门的关系,并注意形象塑造,经常参与捐助活动、助学活动、大型演出以提高知名度。

集团性客户及其关联企业信贷风险的识别和防范

集团性客户及其关联企业信贷风险的识别和防范

、r一年来,随着商业银行市场化经1J I营步伐的加快,集团性客户作厂_—■为特殊的客户群体,一直是国内商业银行重点营销,积极介入的对象,其相对较为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较大的·资产规模,较高的社会知名度,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较强的融资能力对商业银行颇具吸引力,从而使该类客户的信贷资金也不断增加。

随着近几年来金融监管力度的不断增强,一些集团性客户隐藏的风险不断显现,个别集团性客户危机陆续爆发,且呈现出系统性、连带性、突发性、扩散性等特点,给商业银行造成了巨额信贷损失,同时也暴露出商业银行在上市公司及集团性客户准入、审查,风险识别及防范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本文就该问题提出粗浅的认识。

集团性客户的基本特征集团性客户一般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企事业法人:一是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具有直接或间接控制与被控制的关系;二是共同为第三所控制的多个企业集44合;三是主要投资者个人,关系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和两代内房系亲属)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企业集合;四是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正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管理行认为应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的多个企业集合。

关联企业,即是由多个法人组成,各自独立管理的联合协作企业(譬如生产过程中存在上下游关系)或通过投资,担保等关系形成关联企业群体,或者商业银行认为有关联关系的企业。

随着企业产权、股权的变化,企业并购等行为的出现,集团性客户及关联企业的产权关系更为复杂化。

集团公司及其关联公司的融资管理形式集团公司及关联企业是随着现代经济特别是在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发展的基础上形成的,公司之间主要通过项目融资过程中的资金相互拆借、投资;核心公司对(分)子公司的财务集中管理;相互之间的担保;产业链条的上下游关系,原料供应或生产之间的依赖关系;资本市场上的投资收购、并购;业务之间的协议合作等渠道形成了集团公司,或更为复杂的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

上市公司及集团性客户风险成因近几年来,集团性客户及关联企业风险逐步显现,虽然造成公司衰亡的具体原因千差万别,但从防范金融风险的角度分析归纳却有一定的共同特点;主要有以下几方面:(一)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转改制不到位。

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存在的难点及对策

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存在的难点及对策
二、当前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的难点 ( 一 )跨 区 经 营 与 统 一 授 信 的 矛 盾 。 当 前 ,企 业集团 化 、协 作 化 趋 势 日 益 明 显 ,集 团 公 司 跨 区 域、多元化经营的情况十分普遍。从法律角度,虽 然 集 团 内 各 企 业 均 具 有 独 立 的 法 人 资 格 ,但 由 于 关 联 交 易 极 易 引 发 系 统 性 风 险 ,将 企 业 集 团 及 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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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纵横
经济与金融
链 ”、“ 担 保 链 ”某 一 环 节 断 裂 ,银 行 信 贷 资 金 将 会 面临严重风险。关联交易的复杂性,增加了银行对 贷 款 项 目 的 监 控 难 度 ,对 传 统 的 贷 款“ 三 查 ”制 度 构成了挑战:银行无法及时了解企业真实经营情 况,对关联企业的资金流动及交易不易掌握,贷后 资金的使用也难以有效监控。部分贷款采取异地 担保的形式,保证人担保能力和经营变化难以及 时掌握,追究担保人连带责任难度更大。
一 、集 团 客 户 关 联 交 易 及 对 银 行 授 信 风 险 的 影响
企 业 集 团 是 存 在 直 接 、间 接 控 制 关 系 或 重 大 影响关系的企事业法人的总体。其关联交易是指 集团内部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和义务的 事 项 ,主 要 表 现 为 股 权 转 让 、关 联 采 购 、关 联 销 售、资产置换、资 金 转 移 、关 联 担 保 、委 托 代 理 等 交易方式。企业集团适度的关联交易可以有效节 约交易 成 本 ,优 化 企 业 资 本 结 构 ,提 高 企 业 盈 利 水 平 和 综 合 竞 争 力 ,促 进 经 济 健 康 发 展 。 但 现 阶 段 公 司 治 理 结 构 的 不 完 善 和 监 管 机 制 的 缺 失 ,使 得企业集团有机会滥用关联交易获取不正当利 益,危及当前经济金融的稳定。

集团客户授信管理办法

集团客户授信管理办法

附件集团客户授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统一授信管理,规范本行对集团客户的授信业务操作,有效管理集团客户授信额度,防范和控制集团客户的授信业务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银行保险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行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统一原则。

本行对集团客户授信实行统一管理,集中对集团客户授信进行风险控制。

(二)适度原则。

本行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从审慎经营角度合理核定对集团客户的授信限额,实行总量控制,避免本行授信风险过度集中。

(三)预警原则。

本行对集团客户授信采用预警机制管理,及早发现风险,及时防范和化解集团客户授信风险,避免本行资产遭受损失。

第二章集团客户第三条集团客户的识别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根据集团客户组织结构特点,主要识别企业与企业之间,或个人与企业之间的控制或共同控制关系。

本办法所称集团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本行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一)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

控制。

指一方有权决定另一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并能根据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得益。

控制主要通过下面几种方式实现:1.一方直接或间接控制另一方50%以上权益性资本;2.一方拥有另一方不到50%的权益性资本但通过其他方式达到控制。

包括:通过与其他投资者协议,拥有另一方50%以上权益性资本;根据章程或协议有权控制另一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

有权任免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的多数成员;或在董事会等类似权力机构拥有50%以上投票权。

(二)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

(三)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人员或与其近亲属(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

(四)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本行认为应当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的。

(五)对于存在2家以上参股股东的客户,应按以下原则确定集团客户归属:1.纳入合并会计报表的股东所属的集团客户。

浅析如何实现对银行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

浅析如何实现对银行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

浅析如何实现对银行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作者:陈书芳来源:《时代金融》2013年第17期【摘要】集团客户已经成为目前企业组织的重要形式之一,其复杂、经营透明度低、关联往来多等特点使得银行对其进行授信风险识别时存在较大的障碍,为了更好地实现对该类型客户的风险管理,本文通过笔者的实践经验对商业银行在进行此类客户业务管理时需要关注的内容进行了总结,对集团客户风险管理提出可参考借鉴的实践之道。

【关键词】集团客户风险管理集团客户是现代企业发展的高级形式,集团企业通过资本投入、管理控制或家族关联等多种关联方式形成的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或单位共同组成的具有一定规模和有机联系(即家谱)的企业法人群组。

随着企业组织集团化、经营多元化、市场全球化成为潮流,集团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日益增强。

集团授信客户在为银行带来经营效益的同时,对银行集团客户授信管理工作形成挑战和提出更高要求。

以下从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管理的几个维度进行分析,提出在完善集团客户授信内部流程管理,提高集团客户授信贷前调查质量,加强集团授信贷后管理等方面的一些措施建议,实现银行对集团客户风险的有效管控。

一、集团客户的定义目前《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对集团客户的定义如下:集团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商业银行的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一是在股权上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

二是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的。

三是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近亲属(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

四是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商业银行认为应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的。

商业银行在界定集团客户时一般遵循以上划分原则,但是在实践中由于对于符合以上定义的客户进行科学合理的划分需要掌握相应的信息,对此,建议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进行信息的搜寻和归纳整理:第一,通过实地调查了解借款人及其重要关联企业的实际控制方,最好是一直追查到自然人或国有投资公司。

关联企业授信有效识别集团客户关联企业加强授信风险管理

关联企业授信有效识别集团客户关联企业加强授信风险管理

关联企业授信有效识别集团客户关联企业加强授信风险管理团客户组织结构复杂,信用状况参差不齐,给商业银行信贷管理带来很大的困难,其授信风险不言而喻。

随着一些集团企业,如新疆德隆、蓝田、银广夏、上海周正毅关联企业、深圳彭海怀兄弟关联企业等相继出现风险问题,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授信业务的监督和管理日益加强。

加强对集团关联企业贷款风险管理,不仅是商业银行控制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的保障,也是对授信工作尽职的要求。

有效识别集团客户关联企业,打好风险管理基础识别关联企业要特别关注两类集团客户。

一类是通过交叉参股等方式,组成股权关系看似松散实则环环相扣的关联企业组织网。

编织此类组织网的手法通常是先直接注资设立一个母体公司,再通过该母体公司设立数家载体公司,而后通过这几家载体公司交叉参股设立若干家公司作为申请银行贷款的主体,从而编就复杂的关联企业组织网。

对于这类关联企业网中的借款企业,银行很难掌握实际控制人,关联贷款风险在早期很难发现。

另一类是存在实质性控制关系的隐性关联企业。

隐性关联企业构成的集团,其实际控制人一般不以投资人身份出现,在股权上不直接体现控制关系,不在相关从属企业中任职,不在企业群体中使用相同或相近的企业名称。

隐性关联企业主要形式有:委托持股,比如某个企业通过委托协议,委托表面上无股权关系的多家壳公司持有被控制企业合计半数以上的股权,以达到控制的目的;裙带人员持股,比如实际控制人通过其配偶或子女分别出资成立子公司,而实际控制人自身在股权上不予体现;跨境迂回投资,比如实际控制人在境内投资企业,同时通过在境外设立公司,再迂回投资国内,利用境内外信息不易透明的特点,给关联关系的识别造成困难。

对隐性关联企业若识别不当,可能导致集团授信总量过度,贷款用途不实,担保虚化,贷后监管困难等问题。

识别关联企业的几种方法。

股权上不直接表现为关联关系的企业,其关联关系较为隐蔽,不易识别,在实践中可通过以下几种方法加以识别。

调查“两块(多块)牌子,一套人马”。

集团(关联)企业授信业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集团(关联)企业授信业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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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 ,现 金 流 出 量 大 ,而 关 联 企 业 的投 资 主 要 目 的在 于 融 资
多 层 次 、 多 元 化 的 特 点 ,往 往 涉 及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 )集 团 ( 联 )企 业 授 信 中 存 在 的 问题 一 关
1 .缺 乏 有 效 的识 别 和 管 理 集 团关 联 企 业 的方 法 。 虽 然
对 融资企业 的管 理较严 、要求较 高 ,因此 企业集 团更趋 向
于 债 务 融 资 ,且 以银 行 贷 款 为 主 。
二 、 集 团 ( 联 J企 业 授 信 中 存 在 的 问 题 及 出 现风 险 的 关
原 因
( )企 业 集 团 内关 联 企 业 投 资 关 系 复 杂 一
企业 集团的关联 企业 主要是通 过投资链 条形 成的 。投 资形 式主要有三种 :全资 、控股和参股 。全 资是 1 0 的 出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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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仲熙
( 中信 实业银行青 岛分行 ,山东 青 岛 2 6 7 ) 60 1

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要点

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要点

集团客户授信风险管理要点国内企业逐步走向了国际市场,为了与国外企业竞争,不少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和兼并收购,规模迅速扩大,企业规模的扩张,刺激了对信贷资金的需求,为商业银行发展提供了稳定的客户资源。

与此同时,国外大型的跨国公司也纷纷进入中国,抢占中国市场,国内集团企业将面临着激烈的市场竞争,经营风险和财务风险进一步加大,对商业银行信贷资金的安全造成了潜在的影响。

银监会下发了修改后的《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要求商业银行采取得力的措施,加强风险管理,预警集团客户资金链断裂的风险。

我们认为,商业银行可以采取以下措施应对集团客户的信用风险:(一)把好授信风险控制各个关口完整的授信方案由授信结构和风险控制措施两部分组成。

要在授信方案中充分揭示、评估授信业务风险点,有针对性地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真正体现平衡风险与收益的要求,切实把好风险管理第一道关口。

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大合规性审查力度。

在客户信用等级认定环节上,提高客户评级工作的连续性和时效性,把好信贷客户风险控制关口;在授信业务受理环节上,严格按照总行审批操作规程及相关规定,把好合规性受理审查关口;在授信业务审批环节上,认真执行监管部门和银行信贷政策,把好授信风险控制的决策关口。

(二)合理控制审批节奏,有效保证均衡审批授信审批量在不同月份间陡升陡降的现象,对保证审批质量乃至贷款质量有害无益。

应牢固树立风险控制、质量至上的观念,合理确定审批工作周期,并予以制度化;通过建章建制,化被动受理审批为主动调控审批节奏,避免审批量的大起大落,保证月度间信贷审批量相对均衡。

(三)强化财务跟踪,关注企业财务变动趋势金融单位各分支机构应充分重视调查报告中财务情况说明,深入分析客户的财务状况及其变化的主要原因,尤其要说明金额占比较大的主要科目异常变化情况,对于存货、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容易用来掩饰企业真实经营状况的科目,要进行深入分析。

同时,要加强对报表真实性的判断。

银行集团(关联)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集团(关联)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模版

集团(关联)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行对集团(关联)客户管理行为,有效管控集团(关联)客户信用风险,根据中国银监会《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以及本行信贷业务管理相关规定,制定《xx联合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集团(关联)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集团(关联)客户是指具有以下特征的企事业法人授信对象:(一)在股权或者经营决策上直接或间接控制其他企事业法人或被其他企事业法人控制的。

(二)共同被第三方企事业法人所控制。

(三)实际控制人为同一人。

(四)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近亲属(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和两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共同直接控制或间接控制的。

(五)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值原则转移资产和利润,本行认为应视为集团(关联)客户进行授信业务风险管理的。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授信业务包括:贷款、贴现、贸易融资、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保函、担保等广义的表内外授信业务。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是指通过对集团(关联)客户授信分类管理、额度监控管理、关联信息管理和联动预警管理等,有效防范集团(关联)客户多头授信、过度授信、关联担保、信贷资金挪用、以及通过关联交易、资产重组等手段不按公允价格转移资产或利润等情况,降低本行对集团(关联)客户不能按时收回本息或存在其他损失的可能性。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内(或关联关系网络内)两家以上(含)在本行发生本办法第三条所列授信业务关系(除担保业务)的成员客户的授信业务。

第六条企事业法人代表、实际控制人或主要股东在本行有存量授信业务或申请新增、增量授信用于该企事业法人经营的,该企事业法人视为在本行有授信业务或申请新增、增量授信。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七条集团(关联)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管理原则:(一)分类授信原则。

根据集团(关联)客户的关联关系组成形式和性质,可对授信业务按以下原则进行分类管理:1、对于股权控制形成的集团并表型客户,由一家分、支行对其实行集团统一最高综合授信、统一承贷,也可在综合授信额度下对集团成员明确额度分割、分别承贷;如非辖区经营的子公司已纳入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但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造成集团最高综合授信条件不成熟的,在集团最高综合授信额度中对该子公司情况予以相应扣除,对该类子公司也不予授信额度分割。

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

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准确识别和计量集团客户,有效防范和控制集团客户信用风险,加强全行集团客户管理,根据《商业银行集团客户信贷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制定本办法,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资本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并结合本行实际情况。

第二条集团客户的定义。

本办法所称集团客户,是指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相互之间具有控制、被控制、同受第三方控制关系,或者一方对另一方具有共同控制的独立法人(含具有独立融资权的非法人机构)组成的客户群。

第三条集团客户的认定标准。

(一)对于纳入集团客户识别范围的法人客户,在确认符合下列标准后认定为集团客户:(一)在股权或者经营决策方面直接或者间接控制或者被其他企业、事业单位控制的;2.共同被第三方企业业法人所控制的;3.主要投资者、关键管理人员或其近亲属(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和两代以内旁系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4.存在其他关联关系,可能不按公允价格转移资产和利润,我行认为应视同集团客户进行授信管理的。

上述控制或共同控制关系应从财务管理、资金调度、人员控制(高级管理层)、重大业务决策等角度进行实质性判断。

(二)双方或与共同第三方之间出现以下情形的,应判断为集团客户:一.一方直接拥有、间接拥有或直接间接拥有另一方50%以上的表决权资本。

2.虽然一方拥有另一方表决权资本的比例不超过50%以上,但可通过拥有的表决权资本等其他方式达到对另一方的控制。

3.纳入合并财务报表;4.实行财务集中管理,可以随时了解资金余额、收支情况或进行控制的;5.统一或单独借款(融资)和资金的统一调拨使用;6.资金和资产被大量长期占用;7.通过关联交易等行为转移资金、利润,虚增资产、销售收入、利润的;(八)能够直接任免或者单独提名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决定其报酬事项;9.在董事会拥有过半数席位的;10、私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是同一人或者有直接亲属、夫妻或者兄弟(姐妹);11.属于同一个家族企业;有投资、担保决定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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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有参股企业的情况。有些参 股企业表面上投资比例不高,但要了 解其参股的原因,确认其与参股企业 之间是否存在控制关系或重大影响关 系。
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关联企业 授信过程的风险管理
审查集团客户“关系树”。建立集 团客户“关系树”是对集团客户统一 授信的前提。在集团客户统一授信方 案申报时,应完成集团客户“关系树” 的建立工作,查明关联企业的组织结 构及关联关系。
审查关联企业担保措施。现有法 规要求商业银行对集团客户授信时, 应当注意防范集团客户内部关联方之 间互相担保的风险。商业银行通过人 民银行征信系统、银行信贷业务流程 系统或风险监测系统等内部管理系 统、上市公司公告等渠道对保证人与 债务人之间是否存在相互保证、交叉 保证关系进行尽职调查。
另外,在对关联企业的担保业务 中,商业银行不仅要关注为关联企业 设定的担保是否存在互保、交叉担保 等合法合规性问题,还应当注意担保 主体是否具备代偿能力,担保不能流 于形式。
联动营销策略。一是部门联动。商业银行前、中、后 台要协作配合,共同为存款营销出智使力。前台要加强对 重点客户、重点项目、大额资金的高层营销和对等营销, 切实提高营销效果。中、后台在做好对前台支持和保障的 同时,要通过推介产品、优化服务等多种形式,积极参与 到存款营销中来。二是公私联动。加强客户需求多样性以
商业银行经营
YIXIAN
42011Fra bibliotek一 线金 融 博 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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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表面上无股权关系的多家壳公司 持有被控制企业合计半数以上的股 权,以达到控制的目的 ;裙带人员持 股,比如实际控制人通过其配偶或子 女分别出资成立子公司,而实际控制 人自身在股权上不予体现 ;跨境迂回 投资,比如实际控制人在境内投资企 业,同时通过在境外设立公司,再迂 回投资国内,利用境内外信息不易透 明的特点,给关联关系的识别造成困 难。对隐性关联企业若识别不当,可 能导致集团授信总量过度,贷款用途 不实,担保虚化,贷后监管困难等问题。
识别关联企业的几种方法。股权 上不直接表现为关联关系的企业,其 关联关系较为隐蔽,不易识别,在实 践中可通过以下几种方法加以识别。
调查“两块(多块)牌子,一套 人马”。关联企业之间人格高度混同, 特别是经营管理层的核心成员(如总 经理、财务总监等)相同的企业。这 类关联公司虽然可能由不同投资主体 开办,但实质为第三方控制的集团型 企业。
及批零业务联动营销的方案研究,深化与优质客户的全面 合作,逐步将个人金融服务领域扩展到客户的各经济单元、 客户员工及关联客户,促进对公及个人业务的协调发展。 三是资产、负债联动。发挥资产对负债业务的拉动作用, 深化与客户合作,锁定客户资源,促进业务范围的扩展、 现金流的增长。四是中间业务、负债业务联动。充分发挥 中间业务的媒介作用,全面锁定客户存款。
同业合作策略。同业存款是拓展金融同业市场的基础 性业务,也是商业银行资金来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与 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信用社、农发行、保险公司等 的同业合作,广泛开展金融同业在资金结算业务、现金代 理业务、代收代付业务、资金存放业务等方面的全面合作, 同时积极开辟、拓展与创投、风投、小额贷款公司、担保 公司等新兴同业的业务合作领域,促使同业存款不断增长。
设置授信风险预警线。商业银行 对集团客户授信应遵循预警原则,建 立风险预警机制,及时防范和化解集 团客户授信风险。商业银行在对集团 客户授信时,应在授信协议中约定, 要求集团客户及时报告受信人净资产 10% 以上关联交易的情况,包括 :交 易各方的关联关系、交易项目和交易 性质、交易的金额或相应的比例、定 价政策(包括没有金额或只有象征性 金额的交易)。
企业组织网。对于这类关联企业网中 的借款企业,银行很难掌握实际控制 人,关联贷款风险在早期很难发现。
另一类是存在实质性控制关系的 隐性关联企业。隐性关联企业构成的 集团,其实际控制人一般不以投资人 身份出现,在股权上不直接体现控制 关系,不在相关从属企业中任职,不 在企业群体中使用相同或相近的企业 名称。
审查贷款用途。由于信息不对称, 对贷款客户资金用途的审查和监控显 得尤为重要。关联企业有时会巧立名 目,往往会挪用贷款资金,通过关联 企业账户资金往来方式将贷款资金转 出,挪作与申请用途不符的购买基金、 关联公司增资、收购股权等其他用途。 只有及时发现贷款资金挪用及诈骗嫌 疑,才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资产保全。
有效识别集团客户关联企业, 打好风险管理基础
识别关联企业要特别关注两类集 团客户。一类是通过交叉参股等方式, 组成股权关系看似松散实则环环相扣 的关联企业组织网。编织此类组织网 的手法通常是先直接注资设立一个母 体公司 , 再通过该母体公司设立数家 载体公司 , 而后通过这几家载体公司 交叉参股设立若干家公司作为申请银 行贷款的主体,从而编就复杂的关联
隐性关联企业主要形式有 :委托 持股,比如某个企业通过委托协议,
一 线
主 持 人 刘 娜
jrb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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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等手段,切实提高柜面规范服务水平。四是加强客户关 系维护,及时地给客户提供金融产品的最新动态,同时了 解客户对产品、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提升客户服务体验, 夯实存款可持续增长基础。
通过人民银行征信系统、银行信 贷业务流程系统或风险监测系统等内 部管理系统渠道查询关联方信息。通 过这些系统可以查询企业的股东、投 资子公司、担保的企业、被担保企业、 关联关系企业、家族关系等信息,从 而较好理顺集团客户的关联方信息。
通过审查上市公司公告、企业审 计报告等了解关联方信息。这些报告 的信息相对透明,从中可以发现企业 的投资者、被投资者的有关信息以及 这 些 投 资 的 变 动 信 息, 并 通 过 应 收 (付)账款、其他应收(付)款中的 交易对手,特别是大宗销售、大宗采 购、大宗往来款等信息顺藤摸瓜,了 解企业与交易对手的关联关系。
通过企业账户资金往来(非商品、 劳务交易,体现为往来款)频繁的企 业,特别是大额资金往来较多的企业, 来识别与其存在关联关系的隐性关联 方。
对冠名“集团”的企业予以关注。 有些企业在设立时,为体现实力,喜 欢冠名“集团”,随着经营形势变化, 为便利融资,可能有意隐瞒其关系企 业,对这类企业要予以关注。
活动推动策略。要依托活动载体,增强筹资合力,营 造筹资氛围。一是加强舆论宣传活动。二是狠抓员工业务 培训活动。加强员工新知识、新产品、新技能以及服务礼 仪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训,增强员工对存款营销的组织 力、渗透力和攻击力。三是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存款营销 活动。要重视对存款形势的研判,不失时机地做好存款营 销策划和组织推动,提高存款营销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作 者单位 :农业银行荆州市分行)□
商业银行还应根据集团客户所处 的行业和经营能力,对集团客户的受 信总额、资产负债指标、盈利指标、 流动性指标、贷款本息偿还情况和关 键管理人员的信用状况等设置授信风 险预警线。
商业银行可以在授信方案中设置 一些持续控制条件和量化指标,也可 以在合同中设置其他一些预防性条 款,如财务性指标、信息披露条款、 资产转让限制条款、消极保证条款、 关联交易限制条款、交叉违约条款等。 (作者单位 :建设银行厦门市分行)□
YIXIAN
商业银行经营
有效识别集团客户关联企业 加强授信风险管理
■ 黄志功
集 团客户组织结构复杂,信用状 况参差不齐,给商业银行信贷 管理带来很大的困难,其授信风险不 言而喻。随着一些集团企业,如新疆 德隆、蓝田、银广夏、上海周正毅关 联企业、深圳彭海怀兄弟关联企业等 相继出现风险问题,商业银行对集团 客户授信业务的监督和管理日益加 强。加强对集团关联企业贷款风险管 理,不仅是商业银行控制集团客户授 信风险的保障,也是对授信工作尽职 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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