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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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1. 引言1.1 背景介绍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食品安全问题的关注度也日益增加。

而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关系学生身心健康的重要问题,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近年来,不少校园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暴露、学生食品中毒事件发生等,给学生的身心健康带来了严重影响。

为了切实保障学生食品安全,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提出了具体的管理措施和要求。

这不仅体现了政府对学生食品安全问题的高度重视,也为学校和相关部门在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中提供了指导和依据。

通过落实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可以有效提高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为学校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食品环境。

1.2 目的意义目的意义是指明了本指导意见的出台目的和意义,也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明确的目标和方向。

校园食品安全事关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安全,也影响着学校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社会形象。

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强化主体责任,是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和安全的关键举措。

本指导意见的出台旨在明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在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中的职责和作用,为建立健全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提供指导和保障。

通过落实主体责任,加强监管和检查,推动各方共同努力,全面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学生食品安全,维护校园环境和谐稳定。

只有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合作,才能有效地解决校园食品安全问题,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字数:201】1.3 研究方法研究方法是指研究者为了解决实际问题而采取的科学方法和步骤。

在本研究中,我们主要采取了文献调研、实地调查和专家访谈相结合的方法。

我们通过文献调研的方式,搜集了相关领域内已有的关于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相关研究成果,了解了国内外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为本次研究奠定了理论基础。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业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业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业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04.29•【字号】内政办发〔2016〕47号•【施行日期】2016.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业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内政办发〔2016〕47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下简称《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区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切实解决学校(含托幼机构,下同)食堂、“小饭桌”、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餐饮场所和农村牧区集体聚餐场所等监管中存在的问题,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结合自治区实际,现就加强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业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深入贯彻落实“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安全’”有关精神,进一步明确“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负监管责任、主管部门负主管责任、企业负主体责任”四方责任,落实“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原则,以全面落实各方责任为重点,特别是充分发挥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贴近一线、熟悉情况的优势,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机构和监管队伍建设,健全从自治区到基层食品安全监管体制,打通监管“最后一公里”,真正实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力量下沉,保障下倾。

针对学校食堂等餐饮服务业态食品安全监管中存在的监管不到位、主体责任不落实、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易发多发等问题,切实加强监管,真正构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无盲区”的监管体系,有效提升全区餐饮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二、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各方责任(一)严格落实地方人民政府责任。

各地区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分级管理、属地负责的要求,加快建立科学完善的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保障本地区餐饮食品安全。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

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9.02.21•【字号】•【施行日期】2019.02.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校园安全,食品安全正文江西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安全工作意见》的通知各高等学校、省属中等专业学校: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学校食堂食材供应安全工作意见》(赣府厅发〔2018〕49号),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食堂的管理工作,确保食品安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执行。

一、充分认识做好学校食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师生身心健康。

近年来,随着高校后勤社会化改革的不断深化,高校食堂经营管理专业化程度不断提高,广大学生获取的服务更加丰富、优质,但也存在食堂的制度不健全、责任不落实、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引起家长、社会的广泛关注。

各学校要充分认识食堂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从落实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高度,从维护广大师生根本利益出发,坚持学校食堂为学生健康成长服务的方向,建立健全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工作机制,为我省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创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二、充分体现学校食堂的公益性与服务性(一)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学校水电气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463号)规定,对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用水、用气价格分别按居民用电、用水、用气价格执行。

(二)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高校学生公寓和食堂的有关税收政策通知》(财税[2016]82号)规定,落实好对高校学生食堂的税收优惠政策。

(三)各学校要加大学校食堂基本建设投入和管理力度,各学校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等级必须达到A级标准。

(四)学校食堂的场地、设施由学校提供,按照非经营性资产管理,对服务实体实行“零租赁”,免收管理费。

关于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问题的建议

关于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问题的建议

关于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问题的建议校园食品安全问题直接关系到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并牵动着千千万万父母的心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但部分学校仍存在食品安全意识不强,食堂基础条件薄弱,设施设备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现象.一、各项管理机制不健全.一是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划分不明确,认识不到位;二是部分食堂没有健全完善食品采购、库房管理、清洁卫生、疾病预防等制度,有的学校虽制定有相应的监管制度,但却束之高阁,得不到有效落实.二、食堂基础条件差,布局不合理.部分学校没有加强食堂的硬件建设,无冷藏冷冻设备,无必备的洗碗洗手消毒设施,无专用配餐间,各功能区及卫生设施无标识.由于设备设备不齐备和人员配备不合理,管理不规范等问题非常突出.如消毒、防腐、防鼠、防蝇、防尘和污水排放、废弃物处理、冷藏保鲜等基础设施不完善;操作间没有严格的功能分区,生、熟食品混杂堆放;从业人员未经卫生知识培训,雇佣员工流动性大,多数未参加体检,甚至有的食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也照常营业等等问题,给食堂食品安全带来了诸多隐患.三、食堂出现承包、转包和托管经营现象.部分学校食堂以盈利为目的,或采取承包、变相承包经营.为减少投入、降低成本,追求利益最大化,在食品及原料采购中采购廉价、散装食品,对大宗食品采购不索证索票,使食品及原料质量很难得到保证.四、食堂加工操作不规范.学校食品采购不索证索票或索证索票未建档封存;各种卫生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不落实,食堂操作间无功能分区,加工流程无序,食品原料杂乱堆放,生熟混装,生熟食品未分开冷藏保存等.现就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提出以下建议:一、健全各项机制,严格落实责任.一是要完善学校食堂的各项岗位职责、规章制度和考核办法;二是要明确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责任,制定食品安全管理网络.确保采购、加工、供应、贮存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要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并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责任制.要明确每个岗位每个环节从业人员的责任.要建立健全学校食堂各项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教育部门应与各校校长、幼儿园园长签订“学校食堂餐饮安全责任书”.对学校食堂餐饮安全不重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实行通报批评制度,情节严重而又拒不改正或者造成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件的,依法追究第一责任人责任.二、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力度.各职能部门要建立长效监管制度,加大学校食堂卫生的监管力度.一是要严格加强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严格按照《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的许可条件和程序,审查核发《餐饮服务许可证》,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二是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对食堂布局流程是否合理、设施设备是否齐全、餐饮安全各项制度是否落实等,进行实地监督检查;三是严格执行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加大食堂管理人员的培训力度,食堂员工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提高食堂餐饮安全管理水平;四是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从食品生产、经营、采购、销售到储存等环节,把好食品准入关.三、严格规范学校食堂承包、转包和托管经营的管理.学校食堂要以服务师生为目的,坚持规范运转、略有结余的原则,对实行承包、转包或托管的食堂,要制定严格的准入要求,并把保证食品安全作为承包合同的重要内容,要切实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承包人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对不履行各项管理制度,造成的责任事故,将按照《食品安全法》追究承包、转包和托管经营者责任.。

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为了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广大学生的身体健康,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华全国总工会近日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以此为依据,各级各类学校将会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学生饮食安全。

近年来,校园食品安全一直备受社会关注。

一些食品安全事件频发,引起了家长和社会的担忧。

教育部等四部门为了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编制了《指导意见》,以便学校能够提高自身的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学生的身体健康。

这份指导意见共有12条,涉及食品供应、食品安全责任、监督管理等多个方面。

指导意见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食品供应商的资质审查,确保供应商具备合法经营资质、产品卫生安全合格和质量稳定可靠的要求。

学校还应建立食品采购台账,确保食品来源可追溯,对每一批次食品进行管理。

指导意见还强调了食品安全责任的落实,要求学校明确食品安全管理工作责任人,设立食品安全专门岗位,加强食品安全责任主体的管理力量。

为了更好地落实食品安全责任,指导意见还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组织建设,提高监督员的专业水平,加强对校园食品供应、存储、加工等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

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中,学校食堂是一个关键的环节。

指导意见要求各级各类学校的食堂要坚持“四个最严格”要求,即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标准和规范,严格保障食品供应商合法合规,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指导意见还对学生用餐管理、食品安全培训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以加强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除了学校自身的管理责任之外,指导意见还鼓励学校与家长、社会等各方建立食品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共同推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

指导意见还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建立校园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持续改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不断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四方责任”的指导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四方责任”的指导意见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四方责任”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3.25•【字号】赣府发〔2024〕6号•【施行日期】2024.03.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四方责任”的指导意见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学校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校园和谐稳定、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筑牢学校食品安全防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强化我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四方责任”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重要要求,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行业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等“四方责任”,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防风险,夯实基层基础,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营养、健康,不断增强广大师生和家长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措施(一)压实主体责任。

学校及其委托的集中用餐经营服务方、超市等校内食品经营者承担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并落实有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要求,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保证食品安全。

1.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园)长负责制。

学校应当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每年至少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一次食品安全工作,并抄送属地党委、政府。

校(园)长每学期至少组织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和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参加食品安全检查,研究重大隐患整改措施,下达并跟踪落实隐患整改任务,做好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月调度”工作。

鼓励学校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2.压实集中用餐经营服务方主体责任。

集中用餐经营服务方应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机构,对供餐的食品安全负责,主动接受学校及其主管部门、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意见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意见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意见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学校、民办学校:为规范学校食品安全管理,确保学校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以及省市县有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就完善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健全机构,明确工作责任健全工作机构。

教育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书记及分管安全、计财的副局长为副组长,教育局班子成员为成员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分管安全的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强化全县学校食品安全的组织领导。

各乡镇中心学校必须建立以校长为组长、人事副校长为副组长,业务副校长负责学校卫生、疾病防控、食品安全教育,会计为协管员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各学校必须建立以校长为组长、后勤副校长或后勤负责人为副组长,安全负责人为协管员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1名或1名以上的专任或兼任食品安全管理员。

明确工作责任。

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后勤工作中各岗位工作者为岗位责任人。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实行由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的食品安全监督机制,食品安全管理员应当对从业人员个人卫生、食品进货渠道、食品加工过程卫生、餐具清洗消毒保洁、食品留样、食品贮藏、内外环境卫生、硬件设施设备、师生伙食质量等进行监督检查。

乡镇中心学校应当与辖区内学校、幼儿园签定食品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学校应当与食堂商店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签定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书,落实工作责任。

二、加强管理,规范日常行为健全管理制度。

各学校必须建立〈〈学校食堂商店采购食品索证索票制度》、〈〈食品留样制度》、〈〈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学校食堂商店岗位责任制度》等规章制度,并张贴上墙。

完善工作台帐。

各学校食堂商店必须建立进货台账,对进入校园的大米、面粉、肉类、禽蛋、水产品、乳制品、豆制品、冷冻品等大宗食品都必须要求供货商提供票据、《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和营业执照,并留存复印件备查;对进入校园的桶装水必须索取每批次检测报告,并整理存档;必须坚持48小时食品留样制度,做好留样记录;必须坚持餐饮具消毒保洁制度,做好消毒记录;必须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定期对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业务知识培训,保存培训材料;必须规范食堂财务收支管理,保存好财务收支票据;必须规范从业人员管理,制定细则对从业人员进行考核,健全从业人员管理档案。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

市教勤字〔2012〕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意见各县(区、市)教育局、开发区社管处:中小学食堂工作是学校后勤保障的基础性工作,事关广大师生的身心健康,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

近年来,虽然全市切实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中小学食堂经营服务不断规范,饭菜质量不断提高,涌现出不少管理典型,但各校工作开展不平衡,部分学校在食堂建设、原材料采购、食品安全卫生、财务管理等方面仍存在许多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食堂管理,确保伙食质量和饮食安全,切实维护广大师生权益,切实维护教育和谐稳定,现就进一步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1.进一步加大对中小学食堂管理工作的管理力度。

各县(区、市)教育局要充分认识加强中小学食堂安全监督管理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要把中小学食堂管理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加强食品安全“三责”教育,落实部门和专人负责中小学食堂工作。

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管理原则,全面落实相关责任。

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严管重惩与诚信教育、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采取更加坚决有效的措施,构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

各县(区、市)教育局要把中小学食堂工作列入学校发展性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中小学食堂工作的考核,要加强与卫生、食品安全监管等部门的协调,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风险监控,共同研究解决学校食堂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形成工作合力。

各中小学要将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之中,实行定员、定岗、定责的“三定”管理制度。

2.进一步明确加强中小学食堂管理的总体要求。

要紧紧围绕创建家长放心、师生满意的“放心食堂”这一总体目标,以服务师生为宗旨,切实强化学校食堂管理。

坚持公益性原则,加大对食堂的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并按照“非营利性”要求,加强对食堂的有效监管;坚持安全原则,切实把安全放在首要位置,维护校园稳定;坚持质量原则,从学生健康成长出发,充分考虑不同年龄段学生的身体特点,有针对性地提供品种多样、结构合理、数量充足、营养丰富的饭菜,不断提高伙食质量和服务水平。

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教育厅(委、局)、卫生健康委、公安厅(局):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精神,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教育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开展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通知》要求,切实解决学校及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和食品安全问题,加快构建长效机制,现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一)供餐单位要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一是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具有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

二是从业人员要保持个人卫生良好,定期参加食品安全培训考核,每周进行一次集中学习,掌握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要求。

三是生熟食品分开存放,烧熟煮透食品,食品的保存条件和期限符合要求,餐饮具清洗消毒严格执行有关规定,餐食的配送温度和时间符合规定。

四是每周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和隐患,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并向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报告。

五是建立检验检测室,对大宗食品原料、加工制作环境、成品等进行检验检测。

六是实施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HACCP)体系,逐步通过体系认证。

七是根据产能情况,投保相应额度的食品安全责任险。

(二)学校要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

一是校长(园长)要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和部署食品安全工作,参加食品安全检查,研究重大隐患整改措施,下达隐患整改任务并跟踪落实,严格遵守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规定的学校食堂和供餐单位不得加工制作和提供的食品品种规定。

二是中小学和幼儿园应明确陪餐人员职责,制定陪餐计划。

陪餐人员负责对饭菜进行客观评价,对食堂环境卫生、从业人员工作情况等进行监督,做好陪餐记录。

对陪餐中发现的和学生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及风险隐患,督促立即整改,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核。

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措施

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措施

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措施学校食堂是学生们日常生活中重要的一环,保障学校食堂食品的安全质量,是保障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举措。

为了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措施,有效预防食品安全问题的发生,本文将围绕加强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提升食品供应链的安全保障、强化监督检查和培训教育等方面展开论述。

一、加强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1.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将食品安全纳入学校管理的重要环节之一。

制定并贯彻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要求,确保每一个环节都有明确的操作规范。

2.加强供应商的管理与合作学校应与供应商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并定期进行食品供应商的评估和考核,确保供应商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和法规要求。

加强与供应商的沟通与协调,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3.建立食品溯源体系建立食品溯源体系,对学校食堂所采购的食品原料进行全程追溯,确保食品的来源可查、质量可控。

同时,积极引入食品安全溯源技术和设备,强化对食品安全的监测和溯源能力。

4.加强食品储存与加工管理学校食堂要合理规划食品储存与加工设备的布局,确保储存、加工和配餐环节符合相关的卫生标准。

加强食品储存区域的温湿度控制,定期对食品进行检验和抽样,及时处理不合格产品,防止食品污染和变质。

5.加强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开展定期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学生和食堂工作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

通过展开食品安全知识讲座、宣传海报和现场演示等形式,普及食品安全的基本常识,并引导学生们养成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

二、提升食品供应链的安全保障1.选择有资质合格的食品供应商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证书,严格把关食品供应商的准入标准,防止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供应商进入供应链。

2.加强食品原料及成品的抽检对学校食堂所采购的食品原料及成品进行定期的抽检,确保食品的安全、卫生和质量符合法规要求。

对抽检结果不合格的供应商及时进行整改或停止供应,以保障学生的食品安全。

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摘要】本文围绕四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分别从指导意见背景、主体责任落实、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四部门联合印发的重要性和指导意见内容五个方面展开讨论。

强调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重要性,规范管理措施和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从而保障学生食品安全,提高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指导意见内容包括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度、加强校园食品供应商管理、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宣传等方面,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提供了具体指导。

通过落实主体责任和加强管理措施,可以有效提升校园食品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师生食品安全。

【关键词】关键词: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四部门联合印发、指导意见、规范管理措施、责任意识强化。

1. 引言1.1 概述校园食品安全一直是社会普遍关注的问题,学生的健康安全直接关系到教育质量和社会稳定。

为了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

这份指导意见的出台,旨在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保障校园食品安全。

针对当前存在的校园食品安全管理不规范、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指导意见提出了一系列具体措施和要求,力争通过联合协作、全面监督,实现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全面提升。

通过本文的阐述,让我们更深入了解四部门联合印发的这一指导意见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强化各方主体责任,共同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

2. 正文2.1 指导意见背景《关于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校园食品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是在当前形势下,为了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提高校园食品安全水平,由教育部、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管总局、农业农村部等四个部门联合印发的文件。

该指导意见的背景是,随着我国食品安全形势的不断变化,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日益受到社会关注,各类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给学生的健康带来了潜在风险。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正文:---------------------------------------------------------------------------------------------------------------------------------------------------- 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各市(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局:为加强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防止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发生,根据《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教育厅共同制定了《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九日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的指导意见第一条学校食堂安全监管是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切实保障广大在校学生的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指导意见适用于全省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食堂。

第三条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根据《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负责学校食堂的餐饮服务许可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学校食堂的管理工作,督促学校食堂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并将学校食堂的建设与管理纳入学校建设管理的检查内容和考核指标。

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食堂安全监管的重要性。

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持“预防为主、科学管理、明确责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全面落实相关责任。

把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食堂自律与强化监管、全面推进与重点突破有机结合,采取更加坚决有效的措施,切实提高学校食堂食品安全水平。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指导意见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指导意见

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学校食品安全是保证学生健康成长的重要保障,对于学校和家长来说,如何有效管理学校的食品安全至关重要。

在此,我们提出以下指导意见,帮助学校建立健全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确保学生食品的安全和健康。

一、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应制定相关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和要求。

该制度应涵盖食品采购、仓储、加工、消毒、烹调、配送等环节,并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确保全程监管。

二、加强食品供应商的合规管理学校应建立食品供应商台账,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和管理,确保供应商符合安全要求。

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应明确食品质量、安全协议、原产地和运输环节的监管要求。

三、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学校应设立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或委员会,由食品安全专业人员及代表组成,负责食品安全的监管、检测、风险评估和紧急处理等工作。

四、加强食品安全培训和宣传学校应组织食品安全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师生食品安全意识。

同时,通过校报、宣传栏、家长会等形式,向家长传达食品安全知识,提醒家长关注孩子的饮食安全。

五、建立食品安全检测与监控体系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监测和检测体系,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检,并建立相关档案。

对于检测不合格的食品,要及时查找原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学生食品的安全。

六、优化食堂管理和服务学校食堂要定期进行检查和清洁,严格遵守食品加工、储存和使用规范,确保食物的卫生安全。

同时,鼓励食堂提供多样化的菜品,加强食品的营养搭配,保障学生的饮食均衡。

七、注重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学校应制定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同时,加强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预防安全隐患,确保在食品供应链中的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八、加强食品安全监督和惩罚相关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学校食品安全的监督,及时处理违规行为。

对于严重违规的学校,要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保护学生的食品安全权益。

九、推进食品产学研合作学校应积极开展食品产学研合作,吸纳专家学者的指导和经验,并与食品企业合作,引进更健康、安全的食品,提升学校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要求

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要求1. 严格遵守卫生标准:食堂必须定期进行卫生检查,保持整洁,定期清洁餐具和厨房设备。

2. 严格控制食品质量:食堂应选择正规的食品供应商,严格把关原材料的质量和安全,确保食品符合标准。

3. 严格执行操作规范: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严格按照操作规范进行食品加工和制作,避免交叉污染。

4. 严格控制食品保存:严格控制食品的保存温度和时间,避免食品变质或产生细菌。

5. 加强食品安全监控:定期进行食品安全检测,建立食品安全档案,确保食品安全记录完整可查。

6. 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对食堂员工进行定期健康检查,确保员工健康状况符合工作要求。

7. 提供食品安全教育:向学生、教职员工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高食品安全意识。

通过以上要求的执行,学校食堂可以有效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保障师生员工的饮食安全,促进学校食堂的健康发展。

学校食堂一直是学生、教职员工就餐的重要地方,食品安全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保障食品安全,学校食堂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还有以下要求:8. 加强食品溯源管理:食堂应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追溯制度,确保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可以及时追溯到源头并采取相应措施。

9. 定期进行风险评估:食堂应对供应商、食品生产过程、食品贮存、食品加工等进行定期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10. 强化食品检测监管:建立健全的食品检测室和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检,确保食品安全合格。

11. 加强应急预案及演练: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应急预案,进行定期的食品安全应急演练,提高食堂员工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12. 开展食品安全培训:定期组织食品安全培训,提升食堂员工对食品安全管理的认识和操作技能。

13. 推行全员参与:食堂要求全员参与食品安全管理,保障每一个环节都能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控制措施。

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不仅关系到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安全,而且也关系到学校声誉与社会形象。

因此,食品安全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提高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水平,确保学生身体健康,现就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做出如下通知:
一、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
各学校食堂应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实行责任到人,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名单,并将其落实到位。

要求各责任人不断学习食品安全相关知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二、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各学校应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体系,加强食品进货检验,对不合格的食品及时处理,确保食材的质量安全。

同时,食品储存要求分区分级、分类存储、标示明确,加强食品存储管理。

三、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学校可以通过多种形式,如校园广播、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海报等,加强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要求学校食堂在官方微信公众号、学校网站上发表食品安全知识文章,并在学校网站上定期公布食品安全检测情况和食品安全问题整改情况,增强师生的食品安全意识。

四、落实食品安全投诉渠道
每个学校应设立食品安全投诉处理机构,负责受理师生对食品安全的投诉、建议和举报,并及时处理。

要求学校及时调查投诉情况,做好后续处理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投诉方。

在日常工作中,学校食堂要时刻关注食品安全问题,加强质量安全检查,严禁使用过期、变质食品,确保食品合格率达到100%。

特别是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
情期间,学校食堂更应加强防护措施,确保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敬请学校食堂严格执行上述措施,为广大师生营造一个安全、放心的饮食环境。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160号)为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落实《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现提出如下意见:【发布单位】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教育部【发布文号】国食药监食[2010]160号【发布日期】 2010-04-23【生效日期】 2010-04-23【效力】【备注】近年来,各地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密切合作,不断强化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形势明显好转。

但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部分地区学校食堂,特别是农村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与隐患。

有的学校食品安全意识不强,食堂基础条件薄弱,设施设备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

为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落实《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现提出如下意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教育厅(教委),北京市卫生局、福建省卫生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管分局、教育局:近年来,各地餐饮服务监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领导下,密切合作,不断强化学校食堂监督管理,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形势明显好转。

但由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不均衡,部分地区学校食堂,特别是农村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与隐患。

有的学校食品安全意识不强,食堂基础条件薄弱,设施设备不完善,管理制度不健全,责任落实不到位,食品安全事件时有发生。

为认真贯彻《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落实《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充分认识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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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我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明晰职责、健全台账、完善监督,确保食品安全有源可溯、有据可查、有责必究,防止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确保师生饮食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县学校食堂安全管理工作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食堂布局与环境
(一).学校食堂加工场所的布局及工艺流程应符合相关规定,加工场所面积应与提供就餐的学生人数和加工经营品种相适应,加工场所应分别设置原料储存间、食品加工操作间、工具洗刷消毒间和备餐间等,其中食品加工操作间内的食品粗加工区、烹饪区、面点制作区等功能区应合理划分,区域独立,防止污染。

(二)食堂设备应满足要求,各种防蝇、防尘、防鼠、防虫害设施齐全,内外环境整洁,食堂操作间内部应安装电子监控系统。

(三)食堂餐饮具、工用具应按规定进行清洗、消毒,消毒后应储存在专用的保洁设施内备用。

二、食品采购、贮存及加工
(一).学校食堂采购食品时要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

严格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台账记录制度。

米、面、肉、油等大宗物品实行集中定点采购,学校提供的饮品、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二)学校食堂应建立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食品贮存要采
取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摆放,并做到物、账相符。

(三)原则上学校食堂禁止使用任何食品添加剂,若确需使用,要到县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并实行“五专两公开”管理。

(四)学校食堂食品加工过程应认真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

严禁超烹饪能力供餐;严禁违规加工制作豆角、四季豆;严禁使用发芽土豆等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料加工制作食品;严禁采购使用亚硝酸盐;严禁学校食堂加工制作冷荤凉菜。

(五)学校应严格落实食品留样观察制度,食堂加工制作的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必须留样,在专用冷藏设施中存放48小时以上。

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100g,并记录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留样人员、审核人员等。

三、食堂责任与管理
(一)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实行“一把手责任制”,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分管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具体责任人,食堂管理员承担食品安全直接责任。

学校应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食堂管理人员,明确相关工作职责,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及管理人员情况应在食堂餐厅内公示。

(二)学校要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制,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

(三)学校食堂应由学校自主经营,统一管理,封闭运营,不得对外承包。

(四)学校要严格落实《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食堂必须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五)学校要建立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档案,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有效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学校应加强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采购、贮存、加工、供应等关键环节安全可控。

四、食堂安全与监管
(一)学校食堂使用燃气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执行。

使用液化石油气的,应设置专用气瓶间,严禁将气瓶与燃气燃烧器具布置在同一房间内。

用气场所必须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并配备消防器材。

(二).学校供水设施和水源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确保为学生供应开水。

(三)学校应成立由学生代表、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的食堂膳食管理委员会,加强对食堂的监督。

(四)学校负责人应轮流与就餐学生共同用餐,做好陪餐记录,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饭菜质量。

(五)学校要定期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检查,积极主动配合上级主管部门随时开展的检查工作,食堂管理和实际操作应列为重点检查内容,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

(六)学校要建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

应制定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定期开展演练活动,确保一旦发生学生群体食物中毒事故时,能够迅速反应,组织开展救治,并及时向当地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七)学校应建立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坚持食品安全问题“零容忍”,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
事故的责任人,以及发生事故后迟报、漏报、瞒报的学校和责任人,由相关部门依据有关法律和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实行从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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