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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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多篇)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续。

税交清后:(1

(2

(3盖章;

(4

(5)以上邮件如有一份丢失重新交税押金不退。备注:如有一份丢失从工程款内扣除

第2篇: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是指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外管证》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天。

办理要求

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3份

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税务登记证》(副本)

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

纳税人应在外出经营活动前到主管税务机关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

管理证明》。

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扩展阅读]

一、业务概述

纳税人应当在《外出经管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出经管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出经管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缴销手续。

二、法律依据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四条

三、纳税人应提供主表、份数

四、纳税人应提供资料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五、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

要求外出经营企业在其经营活动结束后,须在10日内办理《外出经管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的核销手续。

六、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的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七、工作标准和要求

1.受理审核

(1)审核纳税人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办理《外出经管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的核销手续,如逾期办理,则进行违法违章处罚;

(2)纸质资料不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纳税人补正或重新填报。

2.核准符合条件的依据《外出经管活动税收管理证明》信息,录入货物的名称、数量、单价、金额;还需要录入销售所在地的税务机关、经办人、证明核销人和核销日期;办结核销。

第3篇: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材料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简称外管证)的开具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是指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在外出生产经营之前(特别注意一下此处“外出之前”)持税务登记证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税务机关按照一地一证的原则,核发《外管证》,》。该证明有一定的期限,按现行规定纳税人到外县(市)销售货物的,证明的有效期限一般为30日;到外县(市)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证明的有效期限为一年,因工程需要延长的,应当重新申请。

办理外管证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外出经营活动申请:此申请中需要注明在何时与何单位签定劳务合同,在何地施提供劳务,与何时完工,预计收入多少

6、填写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

7、公章

纳税人应当在到达经营地进行经营前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报验登记,接受营业地税务机关的管理,即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到指定的税务机关验证一下纳税主体的合法性,不是重新办理另一个税务登记。

纳税人外出经营活动结束后,纳税人应当向营业地税务机关填报《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报表》,并按规定结清税款。经营地税务机关应当在此证明上注明纳税人的经营、纳税及发票情况。纳税人应持证明,在证明有效期届满10日内,回到所在地税务机关办理证明缴销手续。一旦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则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而成为营业地主管税务机关的固定业户。

第4篇: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1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一、流程图

(一) 综合业务一科办理流程

(二)税务所办理流程

二、工作任务

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省、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综合业务一科登记受理岗发起流程并核销,在《外管证》上使用分局税务登记专用章。

沈阳市范围内跨县(区)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税务所或管

理科的税收管理员涉税事项受理岗发起流程并核销,在《外管证》上使用税务所或管理科公章。

税收管理员接到纳税人申请办理《外管证》提交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及附送资料后,应在当天予以审核。资料齐全的予以受理,资料不全的,退还纳税人补正。应重点审核纳税人申请办理的《外管证》的业务是否属于混合销售业务,是否应当缴纳营业税。属于国税局开具《外管证》范围的,应告知纳税人到国税局办理。符合开具外管证条件的,应在2个工作日内上报审批,并将审批后的相关信息录入《税收征管信息系统》发起流程或转综合业务科处理。税收管理员或综合业务一科受理人员要及时填写《核发外管证登记台账》,打印《外管证》一式四份及送达回证,交予纳税人三份,一份和纳税人附报资料留存;综合业务一科要按月将核发外省市外管证情况反馈给各科所,税收管理员要结合本科所外管证开具情况跟踪外出经营活动纳税人的完税和记账情况,特别是企业所得税补税情况。

三、税务文书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申请审批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四、报送资料

税务登记副本,建筑安装施工合同或协议,印花税完税凭证。

2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核销

纳税人应当在《外管证》有效期届满后10日内,持《外管证》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外管证》缴销手续。《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由登记受理岗或涉税事项受理岗在金税三期中进行核销,采取谁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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