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案例一:秀水服装市场商标权侵权纠纷案原告:法国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香奈儿公司)被告:北京秀水街服装市场有限公司(简称秀水市场)被告:黄善旺【案情】原告香奈儿公司拥有“CHANEL”(即香奈儿)商标专用权,原告在被告秀水市场内黄善旺的摊位购买了带有其商标标识的手包等,并向秀水街市场发出律师函予以告知,但此后仍在该市场黄善旺摊位购买到涉案侵权商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秀水市场有权并有义务对市场进行管理及对商户出售的商品进行监督,制止、杜绝制假售假现象。
秀水市场在知道市场内有侵犯商标权行为后,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市场继续销售涉案侵权商品,说明其存在主观故意,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据此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万元。
【(→)北京修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点评】本案是我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典型案例,引起国际关注。
该案表明,小商品市场经营管理者在具有过错的情况下,应当对其市场内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案例二:“火柴棍小人”动漫形象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原告:朱志强被告:(美国)耐克公司(简称耐克公司)被告:耐克(苏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元太世纪广告有限公司被告:北京新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案情】原告朱志强是网络动画《小小特警》等作品的作者,其作品的形象均为“火柴棍小人”。
被告耐克公司等为举办某宣传活动及推广其新产品,在其网站、地铁站台、电视台上发布包含“黑棍小人”形象的广告。
原被告的作品均为以圆球表示头部、以线条表示躯干和四肢的方法而创作的人物形象。
法院经审理认为,用“圆形表示人的头部,以直线表示其他部位”方法创作的小人形象已经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均可以此为基础进行创作。
原被告的作品有相同之处,但相同部分主要存在于已进入公有领域、不应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部分,其差异部分恰恰体现了各自创作者的独立创作,因此,不能认定被告形象使用了原告作品。
据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知识产权是指由创造者的智力劳动所形成的用于获取经济利益的独特资产。
在全球范围内,保护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
下面将介绍十个典型的保护知识产权案例,旨在更好地理解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和保护手段。
案例一:苹果 vs. 三星在智能手机市场上,苹果和三星一直是竞争对手。
2011年,苹果起诉三星侵犯其外观设计和技术专利权,包括手机外观和触控技术等方面。
经过长时间的诉讼,最终苹果获得了赔偿,并且三星被禁止销售涉案产品。
案例二:迪士尼 vs. 滴答屋山姆·伯顿执导的电影《奇幻森林》中的角色“圣杯兔”和日本品牌滴答屋的吉祥物“码头兔”外貌相似,引起了迪士尼的注意。
迪士尼起诉滴答屋侵犯其版权,最终法院判决滴答屋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迪士尼损失。
案例三:特斯拉 vs. 本田特斯拉汽车公司拥有多项电动汽车技术专利,保护了其技术优势。
然而,本田公司在推出其电动汽车时,涉嫌侵犯了特斯拉的专利。
特斯拉提起诉讼,并最终赢得了案件,本田被判支付一定的赔偿金。
案例四:著名大师的艺术作品著名画家梵高、毕加索和达芬奇等大师的艺术作品被广泛破解和复制,盗版问题严重。
艺术品保护机构通过法律手段,加强对这些作品的版权保护,维护了艺术家的合法权益。
案例五:药物专利保护制药公司投入大量资源进行药物研发,一旦成功研制出新药,为了保护其独特性和商业利益,需要申请专利。
一个经典的案例是Viagra (伟哥)的专利保护,有效维护了辉瑞公司的市场垄断地位。
案例六:音乐版权问题音乐是知识产权的一个重要方面。
许多音乐作曲家、演唱家和音乐公司在保护其音乐版权上进行了大量努力。
例如,泰勒·斯威夫特的唱片公司和音乐版权公司起诉在视频分享网站上上传未经授权的音乐视频的侵权行为。
案例七:软件和互联网公司的专利保护软件和互联网行业发展迅速,知识产权保护尤为重要。
例如,谷歌和微软等大型科技公司通过购买和申请专利,以保护其独特的创新技术,加强了合法竞争。
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1. 强制性许可案例: 高通公司与苹果的专利纠纷强制性许可是指当一方拥有必要的专利,但不愿意赋予对方许可时,法院可以强制授予许可。
高通公司与苹果之间的专利纠纷就是一例。
高通拥有一系列挪移通信技术的专利,苹果在使用这些技术时未能与高通达成协议。
高通起诉苹果,并请求法院强制许可苹果使用其专利。
最终,双方达成为了和解协议,苹果允许向高通支付专利授权费。
2. 不正当竞争案例: 谷歌与Oracle的版权纠纷谷歌与Oracle之间的版权纠纷源于谷歌利用Java程序设计语言开辟Android操作系统。
Oracle拥有Java的版权,并指控谷歌在Android中使用了其受版权保护的代码。
谷歌辩称这只是合理的软件开辟实践,并且这些代码属于公共领域。
最终,法院判决谷歌没有侵犯Oracle的版权,这一案例成为了知识产权界的重要判例。
3. 商标权侵权案例: Apple与中国商标局的纠纷Apple与中国商标局之间的纠纷起因于“iPad”商标的争议。
中国商标局认为,iPad这一商标属于另一家公司Proview注册所有。
Apple认为,它已经在全球范围内注册了iPad商标,并购买了Proview在中国的商标权。
最终,法院支持Proview的主张,认定Apple侵犯了商标权,并判决Apple支付高额赔偿。
4. 专利侵权案例: Samsung与Apple的专利战争Samsung与Apple之间的专利战争是知识产权界最具代表性的案例之一。
双方在多个国家就首.机技术方面的专利争议展开了激烈的法律斗争。
这场战争涉及了许多专利,包括外观设计、界面等方面。
最终,在多个国家的法院中,双方都取得了胜利,并进行了一系列和解协议。
5. 著作权侵权案例: 著名作曲家与抄袭者的纠纷著作权侵权案例在娱乐界非常普遍,其中一例就是著名作曲家与抄袭者之间的纠纷。
作曲家在自己的作品中发现了与他人作品相似的部份,并指控对方侵犯了他的著作权。
2023年南京法院知识产权十大案例
2023年南京法院知识产权十大案例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4.04.26•【分类】其他正文2023年南京法院知识产权十大案例目录案例一:涉中医药领域香菇多糖技术秘密侵权案——南京某医药公司诉某制药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案例二:“十竹斋”商标与老字号权益冲突案——某艺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南京某有限责任公司与安徽某拍卖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例三:涉摄影作品伪造证据处罚案——田某某与南京某展览中心有限公司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例四:“乌苏”啤酒与“鸟苏”啤酒仿冒侵权案——新疆某啤酒公司与某啤酒公司、天津某贸易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例五:短视频平台发布不实言论商业诋毁案——某机动车交易公司与某汽车贸易公司、袁某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例六:涉传统中医药教学课件著作权侵权案——湖北某教育公司与石某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例七:分装种子侵权案——天津某种子公司诉重庆某农业公司、南京某种业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例八:盗用他人房产销售信息虚假宣传案——南京某房地产公司与苏州某网络公司南京分公司、苏州某网络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例九:假冒“双立人”商标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胡某某、陈某某等假冒注册商标罪案案例十:“AI换脸”视频模板侵权案——宋某某与南京某科技公司侵害著作权纠纷案例一涉中医药领域香菇多糖技术秘密侵权案——南京某医药公司诉某制药公司侵害技术秘密纠纷一审: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苏01民初3444号二审: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知民终2268号【基本案情】2004年,南京某医药公司与某制药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前者向后者提供生产香菇多糖原料药和香菇多糖制剂的必要工艺技术等;后者生产的香菇多糖过程产物、原料药和制剂仅能销售给前者书面指定的经销商或者制造商。
后,某制药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擅自将“香菇多糖生产技术”转让给他人。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一、专利权保护案例:1.1 苹果与三星专利侵权纠纷案简介:苹果公司指控三星侵犯其多项方式专利权,包括设计和技术专利。
该案引起了全球范围内的关注,并对智能方式行业产生了深远影响。
细节:详细介绍双方的专利权纠纷、法院裁决的结果以及对双方公司的影响。
1.2 谷歌与Oracle版权侵权案简介:Oracle公司指控谷歌在其Android操作系统中,使用了Java编程语言的部分版权代码而未经授权支付版权费。
这是一起重要的软件版权侵权案件。
细节:详细介绍双方的法律争议、陪审团裁决和上诉结果,以及对软件开发领域的影响。
二、商标权保护案例:2.1 路易威登商标保护案简介:法国奢侈品牌路易威登多次与不同厂商对抗,保护其“LV”商标免受侵权。
这是一个具有代表性的商标侵权案例。
细节:详细介绍路易威登与多家制售假冒商品的公司之间的法律较量,以及对奢侈品领域商标保护的启示。
2.2 Nike与Adidas商标侵权案简介:运动鞋巨头Nike和Adidas之间的商标侵权案件引起了广泛关注。
双方就商标设计和商标词的相似之处展开了争议。
细节:详细介绍这起案件的诉讼过程、裁决结果以及对运动鞋行业商标保护的影响。
三、著作权保护案例:3.1 迪士尼与制假售盗版影片案简介:迪士尼公司多次与制造假冒销售盗版迪士尼影片的组织进行侵权诉讼。
这是一个典型的著作权侵权案例。
细节:详细介绍迪士尼与不法组织之间的法律纠纷、判决结果以及对娱乐产业著作权保护的启示。
3.2 爱迪生与爱迪生电影制片公司版权纠纷案简介:著名发明家托马斯·爱迪生与他的电影制片公司之间发生了一起版权纠纷。
这是一个有关著作权与公司所有权的典型案例。
细节:详细介绍爱迪生与电影公司之间的纠纷、法院判决以及对创作者和公司合作关系的影响。
附件:本文档无附件。
法律名词及注释:1:专利权:指发明人或其继续者对其发明所享有的独占使用权。
2:商标权:指商标所有者对其商标在指定商品或服务上使用的独占权。
知识产权十大经典案例
知识产权十大经典案例一、专利权纠纷案例案例1:甲公司与乙公司就某项发明专利权归属产生纠纷,法院认定该专利为共同发明,双方均享有专利权。
案例2:丙公司侵犯丁公司的专利权,法院判决丙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丁公司经济损失。
二、商标权纠纷案例案例1:戊公司与己公司就某商标权归属产生纠纷,法院认定该商标为共同所有,双方均享有商标权。
案例2:庚公司侵犯辛公司的商标权,法院判决庚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辛公司经济损失。
三、著作权纠纷案例案例1:壬公司与癸公司就某作品著作权归属产生纠纷,法院认定该作品为共同创作,双方均享有著作权。
案例2:甲公司未经授权在其网站上转载乙公司的文章,法院判决甲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乙公司经济损失。
四、不正当竞争案例案例1:丁公司在其产品包装上使用与戊公司相似的包装装潢,法院认定丁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案例2:己公司在其广告中擅自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形象对富于竞争性的商业活动进行营销推广,法院认定己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五、商业秘密保护案例案例1:庚公司在与辛公司的商业竞争中,非法获取了辛公司的商业秘密,法院判决庚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辛公司经济损失。
案例2: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后,乙公司的员工跳槽至甲公司并泄露了乙公司的商业秘密,法院判决甲公司和乙公司共同承担侵权责任。
六、知识产权侵权赔偿案例案例1:丙公司侵犯丁公司的专利权,法院判决丙公司赔偿丁公司的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100万元。
案例2:戊公司侵犯己公司的商标权,法院判决戊公司赔偿己公司的经济损失和合理费用共计50万元。
七、知识产权诉讼程序案例案例1:关于知识产权诉讼中的管辖问题,法院根据知识产权的类型和特点,确定管辖法院。
案例2:关于知识产权诉讼中的证据规则和举证责任问题,法院根据证据规则和法律规定,确定举证责任和证据效力。
八、知识产权综合案例案例1:甲公司与乙公司就某项发明专利权、商标权和著作权等知识产权问题产生纠纷,法院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全面判决。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保护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1. 苹果公司 vs. 三星电子:专利侵权案在这个典型案例中,苹果公司对三星电子提起了专利侵权诉讼。
苹果公司声称三星电子的智能手机外观及操作系统等方面存在抄袭行为。
该案件引起了全球范围内的关注,最终苹果公司获得胜诉,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2. 贝聿铭 vs. 中国建筑公司:版权侵权案这个案例中,著名建筑师贝聿铭起诉中国建筑公司侵犯其设计作品的版权。
贝聿铭指控中国建筑公司在建设北京国家大剧院项目时未经授权使用了其设计方案。
法院最终判定中国建筑公司侵权,并要求支付巨额赔偿。
3. 艺术家 vs.印刷厂:著作权侵权案在这个案例中,某知名艺术家发现他的画作被某印刷厂擅自复制并出售。
艺术家对印刷厂提起诉讼,指控其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
法院经过调查和鉴定后认定印刷厂存在侵权行为,并判决印刷厂赔偿艺术家相应的经济损失。
4. 网络大作家 vs.小说盗版网站:网络版权侵权案在互联网时代,网络版权保护变得尤为重要。
在这个典型案例中,一位知名网络大作家发现他的小说被某盗版网站非法传播。
该作家对该盗版网站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行为并索赔。
法院最终判决该盗版网站违反了著作权法,要求停止侵权并支付赔偿。
5. 玩具公司 vs.制假者:商标侵权案在玩具行业,保护商标权益尤为重要。
这个案例中,一家知名玩具公司发现有制假者生产和销售伪劣产品冒充其品牌。
玩具公司及时发起诉讼,要求制假者停止侵权行为并支付赔偿。
法院经过审理判定制假者侵犯了玩具公司的商标权,裁定制假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 电影制作公司 vs.侵权网站:影视作品侵权案在电影制作行业,保护影视作品的版权也是一大挑战。
这个典型案例中,一家知名电影制作公司发现一家侵权网站非法上传并传播其最新电影作品。
制作公司对侵权网站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法院最终判决该侵权网站侵犯了制作公司的版权,并责令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相应款项。
7. 音乐家 vs.音乐平台:音乐著作权案在音乐行业,保护音乐作品的著作权也是一项重要任务。
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1、知识产权保护案例1.1 著作权侵权案例1.2 商标侵权案例1.3 专利侵权案例2、知识产权许可案例2.1 著作权许可案例2.2 商标许可案例2.3 专利许可案例3、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案例3.1 著作权纠纷解决案例3.2 商标纠纷解决案例3.3 专利纠纷解决案例4、商业秘密保护案例4.1 员工泄密案例4.2 竞业限制案例4.3 商业机密保护案例5、跨境知识产权保护案例5.1 国际著作权保护案例5.2 国际商标保护案例5.3 国际专利保护案例6、知识产权管理案例6.1 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案例6.2 知识产权合作管理案例6.3 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案例7、网络知识产权保护案例7.1 网络著作权保护案例7.2 网络商标保护案例7.3 网络专利保护案例8、消费者权益保护案例8.1 伪劣产品知识产权保护案例 8.2 广告虚假宣传案例8.3 侵犯消费者知识产权案例9、公共利益保护案例9.1 健康环保知识产权保护案例9.2 新能源知识产权保护案例9.3 生物资源保护案例10、跨领域知识产权保护案例10.1 科技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案例10.2 文化创意知识产权保护案例10.3 跨界合作知识产权保护案例附件:1、相关法律文件附件2、诉讼案例附件法律名词及注释:1、著作权:指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权利,包括署名权、发布权、修改权等。
2、商标:用于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标识,包括商标名称、商标图案、商标标志等。
3、专利:用于保护发明创造的独特技术或产品的专有权。
4、商业秘密:企业和个人掌握的不为公众所知的具有经济价值的信息。
5、员工泄密:企业内部人员将商业秘密泄露给外部相关方的行为。
6、竞业限制:在员工离职后,对其从事竞业活动的时间、地域和范围进行限制的制度。
7、商业机密保护:保护商业秘密不被侵犯的措施和策略。
8、国际著作权保护:跨国界维护著作权权益的法律保护机制。
9、网络著作权保护:在互联网环境下维护著作权权益的法律保护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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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案例一:秀水服装市场商标权侵权纠纷案原告:法国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香奈儿公司)被告:**秀水街服装市场有限公司(简称秀水市场)被告:黄善旺【案情】原告香奈儿公司拥有“CHANEL”(即香奈儿)商标专用权,原告在被告秀水市场内黄善旺的摊位购买了带有其商标标识的手包等,并向秀水街市场发出律师函予以告知,但此后仍在该市场黄善旺摊位购买到涉案侵权商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秀水市场有权并有义务对市场进行管理及对商户出售的商品进行监督,制止、杜绝制假售假现象。
秀水市场在知道市场内有侵犯商标权行为后,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市场继续**涉案侵权商品,说明其存在主观故意,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据此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万元。
【(→)**修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点评】本案是我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典型案例,引起国际关注。
该案表明,小商品市场经营管理者在具有过错的情况下,应当对其市场内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案例二:“火柴棍小人”动漫形象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原告:朱志强被告:(美国)耐克公司(简称耐克公司)被告:耐克(苏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被告:**元太世纪广告有限公司被告:**新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案情】原告朱志强是网络动画《小小特警》等作品的作者,其作品的形象均为“火柴棍小人”。
被告耐克公司等为举办某宣传活动及推广其新产品,在其网站、地铁站台、电视台上发布包含“黑棍小人”形象的广告。
原被告的作品均为以圆球表示头部、以线条表示躯干和四肢的方法而创作的人物形象。
法院经审理认为,用“圆形表示人的头部,以直线表示其他部位”方法创作的小人形象已经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均可以此为基础进行创作。
原被告的作品有相同之处,但相同部分主要存在于已进入公有领域、不应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部分,其差异部分恰恰体现了各自创作者的独立创作,因此,不能认定被告形象使用了原告作品。
据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修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点评】当前,动漫产业正迅速发展,对动漫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将日益重要。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
哇塞,今天咱就来聊聊那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
先来说说苹果和三星的那场大战,就好比两个武林高手过招,为了争夺手机江湖的霸主地位!还记得当年苹果告三星侵权,说三星抄袭了他们手机的外观设计,这可真是引起了轩然大波啊!三星能咽下这口气?当然不能!双方展开了一场场激烈的较量,这不就是现实版的江湖争霸嘛!
还有那个王老吉和加多宝的故事,就好像是两个兄弟为了争夺家族遗产而闹得不可开交。
本来大家都和和气气一起赚钱多好,非得争个你死我活!这争来争去,不也是伤了和气嘛。
迪士尼的维权可是出了名的厉害呀!那简直就像一个守护宝藏的巨龙,谁敢侵犯它的版权,它就会喷出怒火!你看那些未经授权就用了迪士尼形象的商家,不就被狠狠教训了嘛。
哇,那金庸先生的作品版权之争也是让人津津乐道啊!他的武侠世界那可是多少人的梦想之地呀,怎能允许别人随意践踏?这就好比有人要抢走你心爱的宝贝,你能答应?
这一个个经典案例,不就像是一面面镜子,照出了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它们告诉我们,别人的劳动成果可不是能随便拿去用的呀!就像你辛苦种的菜,能让人随便来摘吗?我觉得呀,我们都得尊重知识产权,只有这样才能鼓励创新,让更多优秀的作品和发明涌现出来!你说呢?。
典型案例汇总:2024年中国10大知识产权案件
典型案例汇总:2024年中国10大知识产权案件标题:2024年中国10大知识产权案件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技的不断进步,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
回顾2024年,中国发生了许多具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案件。
本文将根据这些案例的重要性和影响力,选出10个具有代表性的案件进行汇总和分析。
1、腾讯诉网易侵权案案件概述:腾讯指控网易侵犯其游戏《王者荣耀》的著作权,索赔金额高达10亿元。
法院最终判决网易构成侵权,需赔偿腾讯4亿元。
案件影响:该案件凸显了游戏版权保护的重要性,对游戏行业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2、华为专利侵权案案件概述:华为起诉美国芯片制造商高通,指控高通侵犯了华为的多项专利。
最终,法院判决高通存在侵权行为,需赔偿华为巨额损失。
案件影响:该案件展示了中国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决心和实力,对于维护企业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3、作家告网易侵权案案件概述:多位作家指控网易侵犯其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要求网易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最终,法院判决网易构成侵权,需赔偿每位作家一定的经济损失。
案件影响:该案件强调了对文学作品版权的保护,对文学界和互联网企业都具有警示作用。
4、奥美诉百度侵权案案件概述:奥美公司指控百度未经许可擅自播放其制作的短视频,要求百度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最终,法院判决百度构成侵权,需赔偿奥美公司一定的经济损失。
案件影响:该案件反映了网络平台在内容管理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对于维护网络版权秩序具有重要意义。
5、优酷诉土豆侵权案案件概述:优酷指控土豆侵犯其视频版权,要求土豆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最终,法院判决土豆构成侵权,需赔偿优酷一定的经济损失。
案件影响:该案件体现了视频网站在版权保护方面的竞争,对于规范行业秩序具有积极意义。
6、华润医药诉石药集团侵权案案件概述:华润医药指控石药集团侵犯其药品专利权,要求石药集团润医药一定的经济损失。
案件影响:该案件强调了药品专利保护的重要性,对于维护医药行业的创新动力具有重要意义。
中外十大知识产权纠纷案例及解析
中外十大知识产权纠纷案例及解析在当今全球化的商业环境中,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纠纷日益受到关注。
以下为您呈现中外十大知识产权纠纷案例,并进行详细解析。
一、苹果与三星专利大战苹果和三星之间的专利纠纷堪称科技界的一场“世纪之战”。
苹果指控三星的智能手机和平板电脑侵犯了其多项专利,包括外观设计和技术专利。
这场纠纷涉及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法院,持续多年。
解析:此案例反映了在智能手机市场竞争激烈的背景下,企业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保护。
苹果通过专利诉讼试图维护其在设计和技术创新方面的领先地位,而三星则面临着巨大的挑战和法律风险。
二、高通与苹果的专利纷争高通指控苹果侵犯了其多项技术专利,并要求苹果支付高额专利使用费。
苹果则认为高通的专利收费模式不合理,并拒绝支付。
解析:这一纠纷不仅影响了两家公司的利益,也对全球智能手机产业链产生了冲击。
它凸显了专利授权模式和技术标准必要专利的复杂问题。
三、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之争加多宝曾租用王老吉商标进行凉茶生产和销售,但在合作结束后,双方就商标的归属和使用产生了激烈争议。
解析:这场商标之争反映了品牌价值在商业竞争中的重要性。
同时也提醒企业在商标使用和合作中要明确权利和义务,避免后续纠纷。
四、谷歌与甲骨文的 Java 版权纠纷甲骨文指控谷歌在其安卓系统中未经授权使用了 Java 的相关技术,引发了一场关于软件版权的激烈辩论。
解析:此案例涉及软件行业中开源与版权之间的边界问题,对整个软件行业的发展和知识产权保护模式都产生了深远影响。
五、微软与谷歌的专利互诉微软和谷歌在多个领域展开了专利诉讼,涉及操作系统、搜索引擎等技术。
解析:这显示了科技巨头在争夺市场份额和技术优势时,知识产权成为了重要的武器。
六、中国药企与国际药企的药品专利纠纷一些中国药企在仿制国外药品的过程中,与国际药企产生了专利纠纷。
解析:这反映了在医药领域,专利保护对于研发创新的激励作用,以及发展中国家药企在面对国际专利壁垒时的挑战。
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
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嘿,朋友们!今天咱来聊聊知识产权保护十大典型案例,这可真是个重要的事儿啊!你想想看,要是有人随随便便就把别人辛苦创造出来的东西拿去用了,那创造者得多委屈啊!就好比你精心种了一棵果树,好不容易结出了甜美的果子,结果被别人不声不响地摘走了,你气不气?咱先说说那个著名的盗版书案例。
正版书多不容易啊,作者绞尽脑汁写出来,出版社精心编辑排版,结果盗版书一出来,质量差不说,还抢了正版书的市场。
这就好像有人模仿你的穿着打扮,还到处宣扬那是他自己的风格,多让人哭笑不得呀!还有那个商标侵权的事儿。
一个好好的品牌,经过多年的打拼有了名气,结果被别人冒用了,消费者都分不清真假了。
这不就像是有人冒名顶替你去领奖,享受本该属于你的荣誉吗?再看看那个专利被侵犯的例子。
人家研发了一项新技术,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结果被别人轻松拿去用了,还不用付出任何代价。
这和你好不容易做出了一道超级美味的菜,被别人原样照搬去开餐厅有啥区别?这些案例都在提醒我们,知识产权保护太重要啦!要是没有保护,谁还愿意去创新啊?大家都等着抄别人的不就得了。
那我们的社会还怎么进步呢?我们的生活还怎么变得更美好呢?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火种,就是保护我们的未来呀!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有这个意识,不买盗版,尊重别人的商标和专利。
如果发现有侵权行为,咱也不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得勇敢地站出来说“不”!大家想想,如果我们都不重视知识产权保护,那以后还有谁愿意花费精力去搞创作、去搞研发呢?我们难道就只能生活在一个充满抄袭和模仿的世界里吗?那多无趣啊!所以啊,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为知识产权保护出一份力吧!让那些有才华、有创意的人能够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回报,让我们的世界因为创新而变得更加精彩!这难道不是我们应该做的吗?难道我们不应该好好保护知识产权吗?。
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
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的保护越发重要。
以下为您呈现十个具有代表性的知识产权典型案例,这些案例涵盖了商标、专利、著作权等多个领域,展示了知识产权保护在维护创新成果、促进市场竞争和保障消费者权益方面的关键作用。
案例一:“_____”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_____”作为知名品牌,在市场上拥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
然而,一些不法商家未经授权,擅自使用与“_____”商标相似的标识,企图混淆消费者,获取不正当利益。
权利人通过法律手段,成功打击了侵权行为,维护了自身的商标权益。
这一案例提醒我们,商标作为企业的重要标识,承载着品牌形象和商业信誉。
对于知名商标,应给予充分的保护,防止他人恶意仿冒和侵权。
案例二:“_____”专利侵权纠纷案“_____”专利技术在所属领域具有创新性和领先性。
但有企业未经许可,擅自生产和销售使用该专利技术的产品,给专利权人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专利权人依法提起诉讼,经过严格的证据审查和技术比对,最终获得了胜诉和相应的赔偿。
此案例凸显了专利保护对于鼓励创新和技术进步的重要意义。
只有确保专利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才能激发更多的创新投入,推动行业的发展。
案例三:“_____”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一部热门的“_____”作品在网络上被广泛传播,未经著作权人授权的多个平台擅自提供下载和在线观看服务。
著作权人通过法律途径,要求侵权平台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这个案例反映了在数字化时代,著作权保护面临的新挑战。
网络平台应加强自律,尊重著作权,同时,法律也应不断适应新技术的发展,为著作权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案例四:商业秘密侵权案某公司的核心商业秘密被其离职员工泄露给竞争对手,导致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
通过法律调查和证据收集,最终查明了侵权事实,侵权方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商业秘密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保护商业秘密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保密制度,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培训。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案例一:秀水服装市场商标权侵权纠纷案原告:法国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香奈儿公司)被告:北京秀水街服装市场有限公司(简称秀水市场)被告:黄善旺【案情】原告香奈儿公司拥有“CHANEL”(即香奈儿)商标专用权,原告在被告秀水市场内黄善旺的摊位购买了带有其商标标识的手包等,并向秀水街市场发出律师函予以告知,但此后仍在该市场黄善旺摊位购买到涉案侵权商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秀水市场有权并有义务对市场进行管理及对商户出售的商品进行监督,制止、杜绝制假售假现象。
秀水市场在知道市场内有侵犯商标权行为后,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市场继续销售涉案侵权商品,说明其存在主观故意,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据此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万元。
【(→)北京修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点评】本案是我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典型案例,引起国际关注。
该案表明,小商品市场经营管理者在具有过错的情况下,应当对其市场内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案例二:“火柴棍小人”动漫形象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原告:朱志强被告:(美国)耐克公司(简称耐克公司)被告:耐克(苏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元太世纪广告有限公司被告:北京新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案情】原告朱志强是网络动画《小小特警》等作品的作者,其作品的形象均为“火柴棍小人”。
被告耐克公司等为举办某宣传活动及推广其新产品,在其网站、地铁站台、电视台上发布包含“黑棍小人”形象的广告。
原被告的作品均为以圆球表示头部、以线条表示躯干和四肢的方法而创作的人物形象。
法院经审理认为,用“圆形表示人的头部,以直线表示其他部位”方法创作的小人形象已经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均可以此为基础进行创作。
原被告的作品有相同之处,但相同部分主要存在于已进入公有领域、不应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部分,其差异部分恰恰体现了各自创作者的独立创作,因此,不能认定被告形象使用了原告作品。
据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北京修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点评】当前,动漫产业正迅速发展,对动漫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将日益重要。
国家知识产权法院专利十大经典案例
国家知识产权法院专利十大经典案例国家知识产权法院的专利案例就像是一个个精彩的故事,每一个都蕴含着深刻的意义,今天咱们就来聊聊专利十大经典案例。
专利,这可是个很神奇的东西。
它就像是发明家们给自己智慧结晶穿上的一件专属铠甲。
这铠甲可不得了,能在商业的战场上保护发明家的权益呢。
国家知识产权法院的这些经典案例,就像是展示这些铠甲威力的舞台。
其中有一个案例,那是关于一种新型的环保材料的专利。
有个小公司,就像一个初出茅庐的小侠客,研发出了这个特别的环保材料。
他们满心欢喜地以为能凭借这个材料在市场上大展拳脚。
可是呢,突然冒出来一个大公司,就像个恶霸一样,试图抢夺这个小公司的成果。
小公司那肯定不干啊,就像自己的宝贝被人抢了似的。
于是他们就跑到国家知识产权法院去打官司。
在这个案例里,法院就像是一个公正的武林盟主,根据专利法这个武林规矩,仔细审查各种证据。
这个证据啊,就像是在战场上留下的各种痕迹一样。
最后,法院判定小公司胜诉。
这告诉我们啥?专利这个铠甲只要你合法拥有,就没人能随便扒下来。
还有一个案例是关于医药专利的。
有个科研团队,就像一群执着的寻宝者,在医药研发的大海里苦苦寻觅,好不容易找到一颗“明珠”——一种治疗疑难病症的新药配方。
他们赶紧给自己的成果披上专利的铠甲。
但是啊,另一个团队想要走捷径,偷偷摸摸地想用相似的配方。
这就好比一个小偷想偷走寻宝者找到的宝藏。
这时候专利的重要性就体现出来了。
国家知识产权法院经过细致的调查和判断,保护了原科研团队的专利。
这就像是守护住了寻宝者的宝藏,让他们的辛苦不被白费。
再说说一个科技类专利案例吧。
一家科技初创公司发明了一种新的智能算法,这个算法就像是一把神奇的钥匙,可以打开很多技术难题的大门。
可是有个大的科技巨头想要把这把钥匙据为己有。
这就像一个大怪兽想要抢走小英雄的魔法武器。
初创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在审理过程中,深入研究这个算法的独特性,就像在研究一件稀世珍宝的独特之处。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知识产权这玩意儿,听起来好像挺高大上,挺神秘的,但其实在咱们日常生活里到处都是。
今儿个,我就给您唠唠十大经典的知识产权案例,让您瞅瞅这其中的门道。
先来说说那个“王老吉与加多宝的商标之争”。
这两家在凉茶市场上那可是打得火热。
王老吉这个牌子,本来是广药集团的,后来授权给了加多宝使用。
可后来因为种种原因,两边闹掰了,为了这商标的归属权争得是不可开交。
这就好比两兄弟一起做生意,做大了之后开始为了家产吵架。
加多宝那边花了好多钱、好多精力把王老吉这个牌子给打响了,结果到头来不让用了,能不着急嘛!广药集团呢,觉得这是自家的宝贝,当然得要回来。
最后这事儿啊,法院也是经过了一番仔细的考量和判决。
还有那个“腾讯与奇虎 360 的不正当竞争案”。
您想想,咱们电脑上一边装着 QQ,一边装着 360 安全卫士,这两家突然掐起来了,那可真是让咱用户头疼。
当时360 说腾讯的QQ 软件侵犯用户隐私,腾讯呢,则说 360 不正当竞争。
这就像是两个班上的尖子生,互相指责对方作弊,谁也不让谁。
最后也是法律来给他们评评理。
再讲讲“苹果与三星的专利大战”。
这俩科技巨头,在全球范围内为了手机的那些个专利争得面红耳赤。
苹果说三星抄袭了它的设计,三星可不认。
这就好比两个大厨,都说对方偷了自己的菜谱,谁也不服谁。
这场大战牵扯到了好多技术细节,什么外观设计、软件功能啥的,普通人看着都晕乎,但对于这两家公司来说,那可是关乎重大利益的事儿。
还有一个挺有意思的案例,就是“琼瑶诉于正抄袭案”。
您看过琼瑶阿姨的那些电视剧吧,什么《还珠格格》《情深深雨濛濛》,那都是经典。
结果于正弄的那个剧,被琼瑶阿姨指出来抄袭了。
这就好比您辛辛苦苦写了一篇作文,结果被别人抄了去,还拿了奖,您能不生气嘛!最后法律也是站在了琼瑶阿姨这边,给了她一个公道。
“非诚勿扰商标侵权案”也值得一提。
《非诚勿扰》这个相亲节目大家都熟悉吧,可就因为商标的事儿,还惹上了官司。
中国知识产权10大经典案例
中国知识产权10大经典案例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领域发展迅速,并涌现出了许多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经典案例。
本文将介绍中国知识产权领域的10大经典案例,旨在展示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的重大进展。
第一大案例:《乐视案》乐视案是中国历史上最著名的知识产权案件之一,该案件涉及乐视网在视频版权方面的侵权行为。
法院判决乐视网侵犯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并做出了巨额赔偿。
这一判决为其他类似案件打下了重要的先例。
第二大案例:《新宝拉案》新宝拉案是中国奢侈品行业的关键案件之一。
该案件涉及知名奢侈品牌新宝拉在中国市场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
法院判决新宝拉在中国注册商标的行为合法,并对一系列侵权行为做出了处罚,进一步巩固了中国对奢侈品知识产权的保护。
第三大案例:《华为诉三星案》华为诉三星案是中国在全球财富500强企业中对抗外国竞争对手的关键案件之一。
该案件涉及华为对三星在智能手机技术相关专利的侵权指控。
法院最终判决三星侵犯了华为的知识产权,并要求赔偿数额庞大,这一判决对中国在全球知识产权领域的地位产生了重大影响。
第四大案例:《优衣库案》优衣库案是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中的一大里程碑。
该案件涉及优衣库在中国市场销售侵权产品的行为。
法院判决优衣库的侵权行为,要求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权利人巨额损失。
这一案件推动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第五大案例:《QQ战士案》QQ战士案是中国网络游戏行业的典型案例。
该案件涉及知名网络游戏QQ战士的版权侵权问题。
法院判决侵权行为,并做出了重大赔偿。
这一案件加大了对网络游戏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对中国游戏行业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第六大案例:《海瑞景观案》海瑞景观案是中国建筑行业中的重要案例。
该案涉及海瑞景观公司使用他人设计方案的侵权行为。
法院判决海瑞景观公司需停止使用侵权设计,并赔偿权利人损失。
这一判决对中国建筑行业中的知识产权保护起到了示范作用。
第七大案例:《茅台商标案》茅台商标案是中国酒类行业的重要案件之一。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
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案例一:秀水服装市场商标权侵权纠纷案原告:法国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香奈儿公司)被告:北京秀水街服装市场有限公司(简称秀水市场)被告:黄善旺【案情】原告香奈儿公司拥有“CHANEL”(即香奈儿)商标专用权,原告在被告秀水市场内黄善旺的摊位购买了带有其商标标识的手包等,并向秀水街市场发出律师函予以告知,但此后仍在该市场黄善旺摊位购买到涉案侵权商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秀水市场有权并有义务对市场进行管理及对商户出售的商品进行监督,制止、杜绝制假售假现象。
秀水市场在知道市场内有侵犯商标权行为后,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市场继续销售涉案侵权商品,说明其存在主观故意,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据此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万元。
【(→)北京修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点评】本案是我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典型案例,引起国际关注。
该案表明,小商品市场经营管理者在具有过错的情况下,应当对其市场内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案例二:“火柴棍小人”动漫形象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原告:朱志强被告:(美国)耐克公司(简称耐克公司)被告:耐克(苏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元太世纪广告有限公司被告:北京新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案情】原告朱志强是网络动画《小小特警》等作品的作者,其作品的形象均为“火柴棍小人”。
被告耐克公司等为举办某宣传活动及推广其新产品,在其网站、地铁站台、电视台上发布包含“黑棍小人”形象的广告。
原被告的作品均为以圆球表示头部、以线条表示躯干和四肢的方法而创作的人物形象。
法院经审理认为,用“圆形表示人的头部,以直线表示其他部位”方法创作的小人形象已经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均可以此为基础进行创作。
原被告的作品有相同之处,但相同部分主要存在于已进入公有领域、不应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部分,其差异部分恰恰体现了各自创作者的独立创作,因此,不能认定被告形象使用了原告作品。
据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十年知识产权典型案例
十年知识产权典型案例今儿咱就来聊聊这十年里那些超典型的知识产权案例,保准让你听完后对知识产权有个全新的认识,就像打开了知识的宝藏箱一样!案例一:王老吉和加多宝的“红绿之争”你肯定听过王老吉和加多宝吧?这俩牌子那可是在饮料界掀起了一场超级大风暴。
一开始呢,加多宝公司取得了王老吉商标的授权,把王老吉凉茶做得那叫一个火啊,大街小巷都能看到红罐王老吉的身影。
可后来呢,授权到期了,双方没谈拢,这就闹掰了。
王老吉商标的所有者收回了商标,加多宝就不能再用王老吉这个名字啦。
但是,加多宝公司也不傻呀,他们就打了个擦边球,包装还是用那个经典的红罐,只是在名字上改成了加多宝。
这官司啊,是打了一轮又一轮,从国内打到国外,那叫一个热闹。
最后呢,法院判定加多宝不能再用和王老吉相似的红罐包装了。
这个案例告诉咱们啊,商标和包装这些知识产权可都是企业的命根子,得好好保护,不然就容易像加多宝这样,闹得自己焦头烂额的。
案例二:腾讯起诉360的“扣扣保镖”风波。
腾讯和360这俩互联网大佬之间的这场大战,那可是让广大网友都看了个热闹。
360推出了一个叫“扣扣保镖”的软件,这个软件号称是为了保护QQ用户的安全,帮助用户清理QQ的一些垃圾文件啥的。
可腾讯不干了,说你这“扣扣保镖”啊,表面上是在保护用户,实际上是在恶意篡改我的QQ软件,侵犯了我的软件著作权。
比如说,它会屏蔽QQ的一些弹窗广告,这可就影响到腾讯的收入啦。
360那边呢,觉得自己是在为用户着想,是在做一件好事。
但是腾讯认为,不管你出发点好不好,你动了我的软件,那就是侵犯我的知识产权。
这俩公司就这么杠上了,在法庭上那是唇枪舌战,互不相让。
最后呢,法院判定360的“扣扣保镖”确实侵犯了腾讯的软件著作权。
这个案例就提醒咱们,在互联网这个大环境里,软件的知识产权保护也非常重要,大家都得守规矩,不然就容易引发大战,让用户也跟着遭殃。
案例三:苹果和三星的专利大战。
这苹果和三星啊,那可都是手机界的大腕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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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大经典知识产权案例案例一:秀水服装市场商标权侵权纠纷案原告:法国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香奈儿公司)被告:北京秀水街服装市场有限公司(简称秀水市场)被告:黄善旺【案情】原告香奈儿公司拥有“CHANEL”(即香奈儿)商标专用权,原告在被告秀水市场内黄善旺的摊位购买了带有其商标标识的手包等,并向秀水街市场发出律师函予以告知,但此后仍在该市场黄善旺摊位购买到涉案侵权商品。
法院经审理认为,秀水市场有权并有义务对市场进行管理及对商户出售的商品进行监督,制止、杜绝制假售假现象。
秀水市场在知道市场内有侵犯商标权行为后,仍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市场继续销售涉案侵权商品,说明其存在主观故意,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据此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万元。
【(→)北京修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点评】本案是我国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典型案例,引起国际关注。
该案表明,小商品市场经营管理者在具有过错的情况下,应当对其市场内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承担责任。
案例二:“火柴棍小人”动漫形象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原告:朱志强被告:(美国)耐克公司(简称耐克公司)被告:耐克(苏州)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元太世纪广告有限公司被告:北京新浪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案情】原告朱志强是网络动画《小小特警》等作品的作者,其作品的形象均为“火柴棍小人”。
被告耐克公司等为举办某宣传活动及推广其新产品,在其网站、地铁站台、电视台上发布包含“黑棍小人”形象的广告。
原被告的作品均为以圆球表示头部、以线条表示躯干和四肢的方法而创作的人物形象。
法院经审理认为,用“圆形表示人的头部,以直线表示其他部位”方法创作的小人形象已经进入公有领域,任何人均可以此为基础进行创作。
原被告的作品有相同之处,但相同部分主要存在于已进入公有领域、不应得到著作权法保护的部分,其差异部分恰恰体现了各自创作者的独立创作,因此,不能认定被告形象使用了原告作品。
据此,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
【(→)北京修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点评】当前,动漫产业正迅速发展,对动漫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将日益重要。
独创性是构成作品的必要条件,也是确定著作权范围的重要因素。
本案表明,对那些运用公有领域的素材进行再创造、其独创性程度并不高的作品不能给予过度保护,同时应将公有领域部分排除出保护范围之外。
案例三:金杯“轻型客车”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案原告:沈阳华晨金杯汽车有限公司(简称华晨金杯公司)被告:秦皇岛金程自动车工业有限公司(简称金程公司)被告:北京天驰飞宇汽车销售有限公司(简称天驰飞宇公司)【案情】原告华晨金杯公司是名称为“轻型客车SY6484”的外观设计专利权人。
原告发现被告天驰飞宇公司销售了由金程公司制造的金程海狮轻型客车,后以该客车外观侵犯其专利权为由将被告诉至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将专利产品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进行对比,两者构成相同或近似,被告金程公司生产的涉案轻型客车构成对原告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侵害。
被告天驰飞宇公司销售了涉案侵权轻型客车,但能够提供产品的合法进货渠道,在该案中不承担赔偿责任。
据此判决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金程公司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万元。
【(→)北京修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点评】随着我国汽车产业的发展,仿冒他人汽车外观设计专利的纠纷屡见不鲜。
人民法院依法保护权利人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制止仿冒行为,对汽车产业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案例四:“汉王文本王”软件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原告:北京汉王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汉王公司)被告:常州市武进区教育局(简称武进教育局)【案情】原告汉王公司开发出汉王光学字符识别系统软件(简称“汉王文本王”软件),并将此软件与硬件相结合,研制出“汉王文本王”产品上市销售。
被告武进教育局在国际互联网上设立了“武进教育信息网”站点,提供“汉王文本王文”软件下载,该软件原有的加密程序已被破坏,用户可自由下载使用。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作为“汉王文本王”软件的著作权人,依法有权限制他人未经许可在互联网上传播此软件。
被告武进教育局在其网站上提供解密的“汉王文本王”软件下载服务的行为构成侵权。
据此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50万元。
【(→)北京修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点评】目前,互联网上侵犯著作权现象比较严重,因此必须加大对著作权人网络传播权的保护。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破坏著作权人为其作品采取的保护著作权的技术措施在网络上提供软件的下载服务,即构成对原告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侵犯,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案例五: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原告:庄羽被告:郭敬明被告:春风文艺出版社(简称春风出版社)被告:北京图书大厦有限公司(简称北京图书大厦)【案情】原告庄羽创作完成小说《圈里圈外》并出版发行。
此后,被告郭敬明创作、春风出版社出版的小说《梦里花落知多少》问世。
原告庄羽认为,被告的小说抄袭其作品《圈里圈外》,故将郭敬明、春风出版社及北京图书大厦告上法庭。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郭敬明创作的《梦里花落知多少》,在诸多主要情节、一般情节、语句上与原告作品相同或者相近似,剽窃了原告作品中具有独创性的主要人物,造成两部作品在整体上构成实质性相似,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权。
被告春风出版社存在过错,应与郭敬明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据此判决,被告郭敬明、春风出版社立即停止侵权、公开致歉、共同赔偿原告经济损失20万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北京修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点评】在著作权侵权案件中,如果侵犯著作人身权情节严重,适用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仍不足以抚慰权利人所受精神损害的,还应当判令侵权人支付著作权人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这既是对权利人所受精神损害予以的适当弥补,也是对被告严重侵权行为的一种惩戒。
案例六:《刀郎》歌曲专辑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原告:广东大圣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广东大圣公司)被告:广东飞乐影视制品有限公司(简称广东飞乐公司)被告:潘晓峰被告:北京图书大厦有限责任公司【案情】“刀郎”为歌手罗林的艺名,其演唱的歌曲被收录到《刀郎》个人专辑中,该专辑在全国产生了较大影响。
原告广东大圣公司是《刀郎》专辑的中国大陆总经销商,其设计了《刀郎》专辑的包装封面文字、图案和歌词本版式。
被告潘晓峰是广东飞乐公司的签约歌手,广东飞乐公司以“刀郎”为名发行的潘晓峰专辑使用了与《刀郎》专辑近似的包装、装潢。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刀郎》专辑特有的包装、歌曲名称等均产生了一定程度的识别性。
被告使用“刀郎”以及与原告专辑相似的包装、装潢易使消费者对演唱者、词曲作者和专辑整体产生误认,存在假冒原告专辑或假借原告专辑知名度的故意,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
据此判决被告广东飞乐公司、潘晓峰立即停止侵权、公开致歉、消除影响,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71万元。
【(→)北京修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点评】本案中,“刀郎”一词作为已有术语属于公共领域,但用于特定人、特定产品并加以设计,并产生一定知名度的情况下即具有专有属性。
被告专辑中突出使用“刀郎”,同时擅自使用与原告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致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其行为已经构成不正当竞争。
案例七:“长城”葡萄酒商标侵权纠纷案原告:中国粮油食品(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中粮集团)被告:北京嘉裕东方葡萄酒有限公司被告:南昌开心糖酒副食品有限公司被告:秦皇岛洪胜酒业有限公司,【案情】“长城及图”是原告中粮集团使用在其葡萄酒产品上的注册商标并被国家工商局认定为驰名商标。
原告认为被告使用“嘉裕长城”商标制造和销售各种葡萄酒,侵犯其商标权给其造成极大的经济损失,故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1亿元人民币。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长城”商标中的文字具有识别原告葡萄酒产品的显著性,构成其主要部分。
被告“嘉裕长城”虽由文字和图形组合而成,但足以使相关公众将含有“长城”文字的“嘉裕长城”商标的葡萄酒产品与原告产品相混淆,或认为两者在来源上具有特定联系。
被告的“嘉裕长城”商标使用了原告“长城”商标最具显著性的文字构成要素,侵犯了原告“长城”商标专用权。
据此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北京修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点评】本案是北京法院目前涉案标的、判赔数额最高的知识产权案件。
商标权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财产权,尤其是驰名商标更具有巨大的市场价值。
假冒、搭便车等各种侵犯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受到法律的严惩。
案例八:“环球娱乐网”录音制作者权侵权纠纷案原告:上海步升音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简称步升公司)被告:北京名人环球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简称名人公司)【案情】原告步升公司对许巍演唱的《纯真》等4首歌曲享有录音制作者权。
被告名人公司在其经营的网站“环球娱乐网”()上向公众提供这4首歌曲的再现视听、铃声下仔服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作为涉案歌曲的录音制作者,对该歌曲享有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
被告作为网络内容提供商,应对所提供的信息合法性承担审查义务,但其未征得原告许可,且未支付报酬,侵犯了原告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据此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综合考虑涉案歌曲的数量、被告的侵权情节、主观过错程度等因素,酌情判处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万元。
【(→)北京修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点评】侵权损害赔偿数额的确定是知识产权保护中的难点,人民法院确定赔偿数额,可以根据具体案情,适用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的获利以及法定赔偿等赔偿方法。
通过赔偿数额的确定,以充分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制裁侵权行为。
案例九:“中国科学院”名称权及著作权侵权纠纷案原告:中国科学院被告:北京中科弘天弘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简称中科弘天弘公司)【案情】被告中科弘天弘公司是与原告中国科学院并无任何法律关系的企业,被告未经原告许可,擅自在其经营设施、网站及广告宣传品中使用中国科学院名称和院徽,并宣称其是“唯一与中国科学院合作”的公司,被告的行为已使社会公众认为该公司与中国科学院存在密切联系。
法院经审理认为,中国科学院名称、院徽均系中国科学院与其他企事业单位相区分的重要标志,对于中国科学院而言意义重大。
被告在其经营活动中大量使用中国科学院名称、院徽,其行为无合法根据,已侵犯了中国科学院的名称权及对院徽享有的著作权。
据此判决被告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0万元。
【(→)北京修典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点评】法人名称权是一种具有直接财产利益的人格权,恶意对法人名称进行混淆或者进行攀附性使用,可能导致淡化他人法人名称的区别性特征,甚至损害他人对法人的社会评价。
对擅自使用他人法人名称的侵权行为,应予惩处。
案例十:“组合屏风”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案原告:华润励致洋行家私(珠海)有限公司(简称华润励致公司)被告:天津市威望通用家俱有限公司(简称威望通用公司)【案情】原告华润励致公司是名称为“组合屏风”的实用新型专利权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