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年投委会议事细则会议细则
2024年投委会议事细则会议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投委会议事活动,加强会议的效率和质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投委会议是投资委员会(以下简称投委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是集思广益、共商决策的重要场所,必须严格按照会议细则开展。
第三条本细则适用于投委会的所有会议。
第四条投委会议事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制度文件的规定进行,同时根据投委会工作的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补充和完善。
第二章会议组织方式第五条投委会议由主席或者执行主席召集,并由秘书处统筹组织。
第六条主席有权安排会议的时间、地点、议程和参会人员,并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第七条会议的议程由主席在会议召开前确定,并通知到各位投委委员。
第八条参会人员应按时准确到达会议现场,并遵守会议纪律。
第九条会议可根据需要设立专门工作小组,并安排相关人员参与。
第十条会议的决策结果由投委会全体委员共同决定,并根据需要通过表决方式确定。
第三章会议程序第十一条会议应根据议程依次进行,不得随意变动和调整。
第十二条会议应先由主席或者执行主席宣布会议的目的、议程和时间安排,并明确会议的参会人员。
第十三条会议应按照议程内容进行逐项讨论,充分发表意见。
第十四条会议应重视基本法律法规、投委会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执行情况的通报和分析。
第十五条会议应根据讨论情况,确定相应的决策方案,并通过表决确定最终决策。
第十六条会议结束后,主席或执行主席应当宣布决策结果,并进行相关的文件签署和传达。
第四章会议纪律第十七条会议应按时开始和结束,不得迟到和早退。
第十八条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保持安静,听取发言人发言,并遵守议长的指示。
第十九条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尊重他人言论,不得打断他人发言,不得以个人攻击方式进行辩论。
第二十条会议期间,参会人员不得私自录音、录像或者发表涉及机密内容的言论。
第二十一条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应服从主席的组织和指挥,不得擅自离席和中途退出会议。
第二十二条主席有权根据需要对违反会议纪律的参会人员进行警告、纠正甚至请出会场的处理。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战略决策委员会是一个重要的组织机构,它在企业中起着关键的作用。
为了确保战略决策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制定并实施细则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从五个大点出发,详细阐述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的内容。
正文内容:1. 委员会成员的选择1.1. 组成多元化的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应来自不同部门和职能,以确保多元化的意见和观点。
1.2. 指定高级管理人员:委员会成员应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他们具有丰富的经验和战略决策的能力。
1.3. 确定专业领域代表:委员会应包括在特定领域有专业知识的代表,以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2. 委员会职责和权力2.1. 制定和评估战略目标:委员会应制定和评估企业的长期战略目标,并确保其与组织的愿景和使命相一致。
2.2. 监督战略执行:委员会应监督战略的实施过程,确保战略目标的顺利实现。
2.3. 提供战略建议:委员会应提供战略建议和指导,帮助企业应对外部环境的变化和挑战。
3. 决策流程和程序3.1. 确定决策流程:委员会应确定决策的流程和程序,包括决策的时间表、参与者和决策的标准。
3.2. 收集和分析信息:委员会应收集和分析与战略决策相关的信息,以便做出准确和明智的决策。
3.3. 综合意见和建议:委员会应综合各方意见和建议,确保决策的全面性和合理性。
4. 沟通和协调4.1. 内部沟通:委员会应与企业内部的各个部门和职能进行沟通,确保战略决策的顺利实施。
4.2. 外部沟通:委员会应与外部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包括股东、客户和合作伙伴,以确保他们对战略决策的理解和支持。
4.3. 协调工作:委员会应协调各个部门和职能之间的工作,确保战略决策的协同实施。
5. 监督和评估5.1. 监督战略执行:委员会应定期监督战略的执行情况,确保战略目标的达成。
5.2. 评估战略效果:委员会应评估战略的效果和成果,以确定是否需要进行调整和改进。
5.3. 持续改进:委员会应根据评估结果,不断改进战略决策的过程和细则,以适应变化的环境和需求。
公司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工作细则
集团公司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完善集团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企业发展战略得到有效实施,健全完善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集团公司设立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第二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省国资委要求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事关集团公司发展战略、重大项目投资等决策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第三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第二章人员组成第四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成员由内部委员和外部委员组成,由董事会确定;第五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 名,主任委员由董事会确定,主任委员为召集人;第六条委员任职期间如因工作变动等情况不再适应担任委员职务,由董事会按程序增补委员;第三章职责权限第七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对企业发展战略的调整、五年发展规划的制定与调整等涉及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二对集团公司发展影响较大的项目开发、项目建设等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3000万元及以上基本建设项目、1500万元及以上技术开发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三对集团公司及二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上市、资产重组、兼并、破产、合并、分立、解散、变更,投资参股其他企业、购买上市公司股票、购买短期债权,国有产权转让或长期债券发行等重大资本运营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四对其他影响集团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五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第八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各类意见和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第四章工作程序第九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需要确定召开会议的时间,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委员会研究事项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有关议案和背景资料;会后,办事机构将讨论结果形成结论性书面材料,经主任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第十条投资项目具体工作程序一项目建议;子分公司或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门在进行市场调研的基础上,提出项目投资建议书,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提出依据、产品内容、项目规模、主要建设条件和生产协作条件的初步分析、产品市场前景预测、建设周期、投资估算、资金筹措预案、效益估算等;二项目初步评估及立项;集团公司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有关专业组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提出评估意见,经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研究同意后进行项目立项;三项目可行性研究;由子分公司、项目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咨询等中介机构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研报告;四项目咨询论证;集团公司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依据编制的可研报告,结合宏观政策、微观信息和企业实际,进行充分论证,重点是项目风险分析,揭示项目潜在风险,制定相应的防范预案;五项目投资决策;经集团公司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论证后,出具书面意见,提交集团公司董事会研究审批;投资项目经集团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要求上报省国资委批准后,方可进入实施阶段;第五章议事规则第十一条每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会议根据专业分工和研究事项需要,由主任委员指定7-15名有关委员出席;委员会执行机构在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有关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委员主持;第十二条参会的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论证意见,必须经参会委员过半数通过;第十三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十四条办事机构有关人员可列席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集团公司内部管技人员或外部专家列席会议;第十五条如有必要,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集团公司支付;第十六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必须遵循本细则的规定;第十七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会议记录交由集团公司档案室保存;第十八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的议案,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第十九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对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给予适当奖励;第二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第二十二条本细则由集团公司董事会组织制定,解释权归属集团公司董事会;。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战略决策委员会是一个组织内部的重要机构,其职责是制定和执行组织的战略决策。
本文将介绍战略决策委员会的实施细则,包括其组成、职责、运作方式、决策流程和决策评估等方面。
一、组成1.1 成员构成:战略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应包括高级管理层和各业务部门的代表,以确保决策的全面性和多元性。
1.2 主席和秘书:委员会应指定一位主席负责主持会议,并设立秘书负责记录会议内容和决策结果。
1.3 专家顾问:委员会可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顾问参与会议,为决策提供专业建议和支持。
二、职责2.1 制定战略目标:委员会应明确组织的长期战略目标,并确保其与组织的使命和愿景相一致。
2.2 审核和制定战略计划:委员会应审查和制定组织的战略计划,确保其与战略目标相符合,并提供必要的资源支持。
2.3 监督和评估执行情况:委员会应定期监督和评估战略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决策,确保战略目标的实现。
三、运作方式3.1 定期会议: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以讨论和决策重大战略事项,并确保会议的议程和决策内容得到充分准备和讨论。
3.2 信息共享:委员会成员应及时共享相关信息,包括市场动态、竞争对手情况和内部资源状况等,以便做出明智的决策。
3.3 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对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策略,确保组织在战略决策中能够应对不确定性和挑战。
四、决策流程4.1 问题定义:委员会应明确决策的问题和目标,确保决策的方向明确和可行性。
4.2 信息收集和分析:委员会成员应收集和分析相关信息,包括市场调研、竞争分析和内部资源评估等,为决策提供依据。
4.3 决策制定和评估:委员会应在充分讨论和分析的基础上,制定决策方案,并评估其可行性和风险。
五、决策评估5.1 目标达成度评估:委员会应定期评估战略目标的达成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决策,确保组织的战略目标实现。
5.2 决策效果评估:委员会应评估决策的实施效果,包括资源利用效率、市场竞争力和组织绩效等方面。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解析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健全战略与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和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三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2名。
第四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聘请医药行业和管理及投资等相关领域专家担任顾问,为委员会提供有关决策咨询意见。
第八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工作组,在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负责向委员会提供有关资料、联系和筹备会议,协助委员会跟踪有关项目实施情况等。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九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组织开展研究公司的战略问题,就发展战略、投资战略等问题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对公司发展战略和有关战略规划、重大投资项目方案或战略性建议等进行研究论证,向董事会提交议案,提供书面参考意见;(三)跟踪审查由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经营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董事会提出调整建议;(四)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的工作组负责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向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供决策支持,主要包括:(一)协助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收集整理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国际国内同行业发展动向等资料;(二)协助联络、组织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或专项业务发展战略的研究、编制和论证;(三)对公司投资项目进行调研,组织审核、评估有关项目可行性报告,收集项目相关信息,起草拟审议文件,并协助督导项目的实施;(四)完成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要求的其他工作。
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酒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是按照董事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三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由五至七人组成,其中至少包括一名外部专家委员。
第四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决定。
第五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六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辞职,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和本规则增补新的委员。
第七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规划发展部,负责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八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二)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四)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五)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第九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须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决策程序第十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下设的办公室负责做好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一)由公司有关部门或控股(参股)企业的负责人上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的意向、初步可行性报告以及合作方的基本情况等资料;(二)由总经理组织专题会或评审小组进行初审,签发立项意见书,并报战略委员会;(三)公司有关部门或者控股(参股)企业对外进行协议、合同、章程及可行性报告等内容上报总经理办公会进行讨论;(四)由总经理办公会议进行评审,签发书面意见,并向战略委员会提交正式提案。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一、引言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旨在明确战略决策委员会的职责、成员组成、工作程序以及决策流程等方面的要求,以确保战略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可行性。
本细则适用于我公司战略决策委员会的日常运作。
二、背景为了应对市场竞争的变化和复杂性,我公司决定成立战略决策委员会,以集思广益,制定公司发展的长期战略和重大决策。
战略决策委员会将成为公司高层决策的重要机构,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战略引领。
三、战略决策委员会的职责1. 制定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明确公司的发展方向和目标。
2. 审议和决策公司的重大战略问题,包括投资、合作、并购等重大决策。
3. 监督和评估公司战略的实施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战略方向。
4. 提供战略指导和决策支持,为公司各级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
5. 审查和评估公司战略决策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
四、战略决策委员会的成员组成1. 委员会主席: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的工作,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高效性。
2. 委员会成员: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组成,包括总经理、财务总监、市场总监等,以及具有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专家顾问。
五、战略决策委员会的工作程序1. 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由主席确定,并提前通知委员会成员。
2. 委员会成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并对会议议题进行充分准备。
3. 会议由主席主持,按照议程逐项讨论,并形成决策意见或建议。
4. 决策意见或建议应经过全体委员会成员的讨论和表决,形成共识后,由主席宣布决策结果。
5. 会议记录由秘书处负责起草,记录会议的讨论内容、决策意见和行动计划等,并及时向委员会成员发送会议纪要。
六、战略决策流程1. 问题识别:公司各级管理层和委员会成员可以提出需要战略决策的问题,经过初步筛选和评估后,提交给战略决策委员会。
2. 问题分析: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对所提交的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收集必要的信息和数据,制定分析报告。
3. 决策讨论: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对分析报告进行讨论,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形成决策意见。
战略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工作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企业战略的发展需要,保证公司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公司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公司董事会下设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投资委员会”),作为研究、制订、规划公司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投资的专业机构。
第二条为规范、高效地开展工作,公司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XXX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三条战略投资委员会是公司公司董事会下设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战略性投资进行可行性研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并对董事会负责。
第四条战略投资委员会所作决议,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公司章程》及本规则的规定。
战略投资委员会决议内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公司章程》或本规则的规定的,该项决议无效。
战略投资委员会决策程序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公司公司章程》或本规则的规定的,自该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向公司公司董事会提出撤销该项决议。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五条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成员由XX名董事组成,其中应XX 名独立董事(占多数)。
战略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由公司公司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战略投资委员会设主任一名,由董事兼任。
战略投资部是对接战略投资委员会的常设部门。
第七条战略投资委员会主任负责召集和主持战略投资委员会会议,当战略投资委员会主任不能或无法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一名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战略投资委员会主任既不能履行职责,也不指定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时,半数以上委员可选举出一名委员代行战略投资委员会主任职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公司公司董事会报告。
第八条战略投资委员会委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二)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三)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具有人力资源管理、企业管理、财务、法律等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四)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战略决策委员会是一个由公司高层领导和关键决策者组成的重要机构,旨在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专业的指导和支持。
为了确保战略决策委员会的有效运作和实施,制定本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的职责、成员的要求和工作流程。
二、委员会成员的要求1. 高层领导:委员会成员应包括公司的高层领导,如CEO、CFO等。
他们应具备丰富的管理经验和战略思维能力,能够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战略方向和指导。
2. 关键决策者:委员会成员还应包括公司的关键决策者,如业务部门负责人、市场营销经理等。
他们应具备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和市场的能力,能够为战略决策提供实际的建议和意见。
三、委员会的职责1. 制定公司战略:委员会应负责制定公司的长期战略和发展目标,明确公司的使命和愿景,并制定相应的战略计划和行动计划。
2. 监督战略执行:委员会应监督公司战略的执行情况,确保战略目标的达成。
他们应定期审查战略执行的发展,并提出必要的调整和改进措施。
3. 提供决策支持:委员会应为公司的重大决策提供专业的支持和建议。
他们应对公司面临的战略问题进行分析和评估,并提供可行的解决方案。
4. 风险管理:委员会应对公司面临的战略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确保公司的战略决策能够最大程度地降低风险并实现预期的回报。
四、委员会的工作流程1. 会议安排: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会议的时间和地点应提前通知所有委员。
会议可以采用线下或者线上的方式进行,以方便委员的参预。
2. 会议议程:会议前,委员会秘书应准备好会议议程,并发送给所有委员。
议程应包括战略执行情况的汇报、重要决策的讨论和其他相关事项。
3. 决策程序:委员会应遵循一定的决策程序进行讨论和决策。
在讨论阶段,委员应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对不同方案进行评估和比较。
最终的决策应通过多数委员的赞同才干通过。
4. 会议记要:会议结束后,委员会秘书应及时整理会议记要,并发送给所有委员。
记要应包括会议讨论的要点、决策结果和后续行动计划。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一、引言战略决策委员会是一个关键的组织机构,旨在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指导和支持。
本文将详细介绍战略决策委员会的实施细则,包括成立目的、组成成员、职责和工作流程等。
二、成立目的战略决策委员会的成立旨在提高公司战略决策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公司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保持竞争优势。
其具体目的包括:1. 提供高层管理层面的战略指导,确保公司的长期发展方向与目标一致;2. 分析和评估市场趋势、竞争对手和外部环境的变化,为公司制定相应的战略计划;3.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确保战略的顺利实施;4. 监督战略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战略方向。
三、组成成员战略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应由高层管理人员组成,包括董事会成员、总裁、高级副总裁以及其他关键部门的负责人。
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战略管理知识;2. 具备较高的决策能力和领导能力;3. 具备良好的团队合作和沟通能力;4. 具备对公司整体利益负责的意识。
四、职责战略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 制定和审议公司的战略目标和计划,确保其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一致;2. 分析和评估市场趋势、竞争对手和外部环境的变化,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依据;3. 监督战略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优化战略方向;4. 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合作,解决战略实施过程中的问题和矛盾;5. 提供战略决策的指导和支持,为公司的长期发展提供战略方向。
五、工作流程战略决策委员会的工作流程应遵循以下步骤:1. 定期召开会议,议程应提前通知并确定;2. 会议由主席主持,主席由委员会成员选举产生;3. 会议应有明确的议程和时间安排,确保高效的讨论和决策;4. 会议应记录决策结果和行动计划,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5. 委员会成员应按时参加会议,并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6. 委员会成员应保持信息的机密性和保密性,不得将会议内容外泄。
六、总结战略决策委员会的实施细则对于公司的战略决策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条例模版模版
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集团(下称“集团”)的常设议事机构,在董事局主席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对外重大投资决策。
第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应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依据集团发展战略要求,遵照国家相关法规与政策规定,制定合理投资政策。
第三条为规范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审议程序,明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提高投资资产质量,实现投资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集团相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由集团董事局成员和集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集团董事局主席担任,副主任委员1名,由集团首席执行官担任,委员分别由集团副总裁、集团投资、财务、风控、法务负责人担任,秘书处设在集团投资管理部。
第六条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为投资决策提供必要的专业意见,集团战略研究院作为集团的专家智库,为投资决策提供相关领域的专业意见和投资建议。
第七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可根据业务的需要,安排相关职能部门或相关业务板块负责人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第八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可根据业务的需要,聘请有关专业人员列席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
第三章职责与权限第九条投资决策范围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集团和各所属(集团)公司、子公司将资金、无形资产(品牌)或其他资源投入到新项目、增资老项目或收购其他经济主体的项目或股权,以期通过经营活动或资本运作获得投资收益的行为进行决策。
第十条投资决策权限1、单笔投资金额在人民币3000万元以上的须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2、累计投资金额在人民币5000万元以上的须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
第十一条委员工作职责1、负责审定集团的投资策略、操作规范和业务流程。
2、按照工作权限完成各类投资决策。
3、定期听取投资管理部投资工作汇报,并给予指导意见。
4、督导检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通过的各类投资业务的执行。
5、其他需要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战略决策委员会是一个由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机构,旨在为组织的战略决策提供指导和支持。
本文将详细介绍战略决策委员会的实施细则,包括成员组成、职责和权责以及决策流程等方面的内容。
二、成员组成战略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应由具有丰富战略规划和业务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组成。
委员会成员的数量应根据组织的规模和需求进行合理确定,普通建议不超过10人。
委员会成员应代表不同部门和职能,以确保多元化的意见和观点。
三、职责和权责1. 制定和审议组织的战略目标和方向,确保其与组织的使命和愿景相一致。
2. 分析和评估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内部资源的情况,提供战略决策所需的信息和数据支持。
3. 审查和批准重大战略计划和项目,确保其与组织的整体战略一致,并符合组织的资源和能力。
4. 监督战略计划和项目的执行情况,确保其按照预定目标和时间表进行,并采取必要的调整措施。
5. 提供战略指导和建议,协助解决战略层面上的问题和挑战。
6. 评估和改进战略决策的过程和效果,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四、决策流程1. 信息采集和分析阶段:a. 委员会成员应采集和分析与战略决策相关的信息和数据,包括市场趋势、竞争情况、内部资源等。
b. 委员会成员应就采集到的信息和数据进行深入讨论和分析,以明确组织面临的机遇和挑战。
2. 战略制定阶段:a. 委员会成员应根据信息和数据分析的结果,制定组织的战略目标和方向。
b. 委员会成员应讨论和评估不同战略选项的优缺点,并选择最合适的战略方案。
3. 决策审议阶段:a. 委员会成员应就制定的战略目标和方案进行审议和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b. 委员会成员应达成一致意见,并形成正式的决策文件。
4. 决策执行阶段:a. 委员会成员应监督战略计划和项目的执行情况,确保其按照决策文件的要求进行。
b. 委员会成员应定期评估战略执行的效果,并采取必要的调整和改进措施。
五、会议和记录1. 战略决策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普通建议每季度或者半年召开一次。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一、引言战略决策委员会是一个重要的组织机构,旨在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指导和支持。
为了确保委员会的有效运作和决策的高质量,制定本实施细则,明确委员会的职责、成员的要求以及决策流程。
二、委员会的职责1. 制定和审议公司的战略目标和计划,并提出合理的建议。
2. 分析和评估内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调整战略方向。
3. 监督战略的实施发展,确保战略目标的达成。
4. 提供决策支持,解决重大战略性问题。
5. 监督公司的风险管理和合规事务。
6. 提供战略指导,推动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委员会成员的要求1. 主席:由公司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会议,确保决策的高效和公正。
2. 委员: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和专业顾问组成,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战略思维能力。
3. 秘书:由公司秘书处提供支持,负责会议记录和文件管理。
四、决策流程1. 会议召集:主席根据需要定期召集会议,并提前通知委员会成员。
2. 议程确定:主席与秘书商议确定会议议程,并提前分发给委员会成员。
3. 材料准备:相关部门根据议程准备相关资料,并提前分发给委员会成员。
4. 会议进行:主席主持会议,挨次进行讨论、决策和审议事项。
5. 决策记录:秘书记录会议决策,并及时整理成会议记要,提交给委员会成员审阅。
6. 决策执行:相关部门根据决策记要制定具体的实施计划,并监督执行发展。
7. 决策评估:委员会定期评估决策的有效性和实施情况,提出改进建议。
五、其他事项1. 保密性:委员会成员需遵守公司的保密协议,确保会议讨论的内容不外泄。
2. 委员会的权威性:委员会的决策具有约束力,公司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执行。
3. 委员会的改进:委员会应定期评估自身的运作情况,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和决策流程。
六、结论本实施细则旨在明确战略决策委员会的职责、成员要求和决策流程,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指导和支持。
通过有效的委员会运作,公司能够更好地应对市场变化,实现可持续发展。
委员会成员应严格按照本细则的要求履行职责,确保决策的高效和准确性。
大型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
大型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则一、总则为规范大型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委员会的工作,并提高投资管理的效率,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二、组成大型集团公司的投资管理委员会由公司领导、各业务部门负责人、经济顾问等组成。
三、职责1. 建立投资决策制度,制定和审批各类投资计划和投资决策方案。
2. 对外投资决策:审议重大对外投资计划和方案,对投资项目进行研究和分析,进行可行性研究,选择合适的投资方案。
3. 内部投资决策:审议重大内部投资计划和方案。
4. 投资前中后风险控制:对投资项目实施专业化风险管理和控制,对新增项目进行风险审查及评估,及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公司的投资安全。
5. 投资管理服务:协调各部门,优化投资管管理方案,确保项目高效、稳健的实施。
另外,还要建立投后管理体系,完成各类报告和政策研究。
6. 报告和监督:定期向董事会汇报有关项目的情况,定期开展对投资管理委员会工作的监督和检验,对管理变动、风险管控等问题进行专项调查,发现相关问题及时提出改善措施。
四、工作程序与流程1. 提案或建议:从各部门提出投资项目或方案。
2. 审议:对各项资料做出全面分析,进行可行性研究,提出意见并讨论。
3. 决策:根据研究意见,做出决策。
4. 实施监督:将决策落实到相关方面,在项目过程中督促并监督落实,及时调整和修正方案以适应实际情况。
5. 评估与总结:对已投资项目进行评估和总结,对投资过程和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梳理和归纳,提出相关改进方案。
五、工作要求1. 投资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举行4次会议,以回顾过去、评估最新情况和进行投资计划审批。
2. 建立健全完善的投资管理框架体系,强化投资段各环节与业务部门的配合和沟通。
3. 高效运用先进的投融资工具和管理技术,实行科学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准确性、及时性和合理性。
4. 确定资源的合理配置,合理选择投资方向和目标,严格控制风险。
5. 完善和提高投后管理和绩效评估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对已有的投资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避免投资风险。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战略决策委员会是一个重要的组织机构,它承担着制定和执行战略决策的责任。
为了确保战略决策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有必要制定一套详细的实施细则。
本文将从五个方面介绍战略决策委员会的实施细则。
一、成员选拔1.1 选拔标准:战略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应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和战略思维能力。
他们应该对公司的核心业务有深入了解,并具备全局观和创新思维。
1.2 选拔程序:成员的选拔应通过面试、评估和背景调查等方式进行。
面试环节可以采用多种形式,如个人面试、小组讨论和案例分析等,以全面了解候选人的能力和适应性。
1.3 选拔结果:选拔结果应由公司高层领导团队最终决定,并对选中的成员进行公示。
同时,应建立一个合适的机制,定期评估成员的绩效和能力,以确保委员会的高效运作。
二、会议组织2.1 会议频率:战略决策委员会的会议应定期召开,频率根据公司的战略需要而定,通常为每季度一次或者每半年一次。
2.2 会议议程:会议前应提前确定会议议程,并向委员会成员发送。
议程应包括战略目标的评估、决策的讨论和执行计划的审查等内容,确保会议的高效进行。
2.3 会议记录:每次会议都应有专人记录会议内容和决策结果,并及时分发给预会人员。
会议记录应包括讨论的要点、决策的依据和执行计划等,以便后续跟踪和评估。
三、决策流程3.1 信息采集:委员会成员应在会议前采集相关信息,包括市场趋势、竞争对手动态和公司内部数据等。
信息应来源广泛,确保决策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3.2 决策讨论:在会议上,委员会成员应对提出的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和辩论,充分发挥集体智慧。
讨论过程中应注重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确保决策的多元化和公正性。
3.3 决策执行:决策后,委员会应指定责任人负责具体的执行工作,并制定详细的执行计划。
同时,应建立一套有效的监督机制,确保决策的及时执行和结果的评估。
四、沟通与协调4.1 内部沟通:委员会应与公司内部各部门保持密切的沟通,及时了解各方的需求和问题。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战略决策委员会是一个重要的组织机构,旨在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指导和支持。
为了确保战略决策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制定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的内容和要求。
二、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的选拔与职责1. 成员选拔(1)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应由公司高层领导和业务部门负责人组成,确保代表各个领域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2)成员的选拔应基于其在公司内部或行业中的声誉、能力和业绩等方面的考量。
2. 职责(1)制定公司的战略目标和发展方向。
(2)评估和分析市场趋势、竞争对手和内外部环境的变化。
(3)提供战略决策所需的信息和数据支持。
(4)审查和批准关键项目和投资决策。
(5)监督战略实施的进展和效果。
三、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的组织与运作1. 会议组织(1)由委员会主席负责召集会议,并确定会议议程。
(2)会议时间、地点和参会人员应提前通知,并确保参会人员的到场。
2. 会议议程(1)会议议程应包括对上次会议决策的落实情况的审议和评估。
(2)根据公司的战略目标和重点项目,确定本次会议的讨论议题。
(3)确保议程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避免议程过于庞杂或重复。
3. 会议程序(1)会议应按照预定的议程进行,确保会议的高效和有序进行。
(2)会议记录员应记录会议的讨论内容、决策结果和行动计划等重要信息。
四、战略决策的制定与执行1. 战略制定(1)战略决策应基于充分的市场调研和数据分析,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2)制定战略目标和行动计划,并明确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2. 战略执行(1)战略决策的执行应由相应的部门负责人负责,并定期向战略决策委员会报告执行进展。
(2)战略执行过程中的问题和风险应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调整和解决。
五、战略决策委员会的评估与改进1. 评估指标(1)定期评估战略决策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2)评估指标可以包括战略目标的实现情况、市场份额的增长、利润的提升等。
XX集团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
XX集团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强化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议事功能,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高战略管理能力,增强战略引领作用,健全投资决策程序,加强决策科学性,增强董事会决议程序的科学性和规范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XX 集团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为董事会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委员会人员及组成第三条委员会由3-5名董事组成,人选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表决通过后担任。
第四条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负责召集和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委员会下设工作小组,由投资拓展部牵头协调有关职能部门,为委员会提供工作支持。
第三章委员会职责第七条委员会主要职责:(一)研究评估公司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二)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三)对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四)研究公司内部重大改革事项,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五)研究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六)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委员会主任委员职责:(一)召集、主持委员会会议;(二)督促、检查委员会的工作;(三)签署委员会的有关文件;(四)向董事会报告委员会工作;(五)董事会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章委员会会议第九条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
委员会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委员主持。
第十条委员会会议议题应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一)董事会或董事长提议;(二)主任委员提议;(三)上一次委员会会议确定的事项;(四)其他合乎规范的方式。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
战略决策委员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战略决策委员会是组织内负责制定和执行战略决策的重要机构。
为了确保战略决策的科学性、高效性和可行性,制定本实施细则,旨在明确战略决策委员会的职责、成员组成、工作流程以及决策结果的跟踪和评估。
二、职责1. 制定组织的战略目标和发展方向,为组织的长期发展提供指导;2. 分析和评估外部环境的变化趋势,为战略决策提供依据;3. 定期审查和调整组织的战略规划,确保其与市场需求和内部资源相匹配;4. 指导各部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其执行情况;5. 确保战略决策的执行,对重大决策进行跟踪和评估,及时调整和优化决策方案。
三、成员组成战略决策委员会由高级管理层成员组成,包括但不限于执行总监、财务总监、市场总监、技术总监等。
委员会主席由公司董事长或首席执行官担任,同时可以指派一位副主席协助主席履行职责。
四、工作流程1. 周期性会议:战略决策委员会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
会议时间、地点由主席确定,会议议程由秘书处提前准备并发给各成员。
2. 会议议程:会议议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a. 评估和调整组织的战略规划;b. 分析和讨论外部环境的变化趋势;c. 审查各部门的年度工作计划;d. 讨论并决策重大事项;e. 跟踪和评估决策的执行情况。
3. 会议决策:会议决策原则上采取多数表决的方式,主席在表决结果相同的情况下有最终决定权。
会议决策需记录并由秘书处保存。
4. 会议纪要:会议结束后,秘书处根据会议记录制作会议纪要,并及时发给各成员。
会议纪要包括会议议程、讨论内容、决策结果以及下一步工作计划等。
5. 决策执行:决策结果由主席或副主席通知相关部门,并监督其执行情况。
部门需按时、按质完成决策要求,并及时向战略决策委员会汇报执行情况。
五、决策结果的跟踪和评估1. 跟踪机制:战略决策委员会设立跟踪机制,定期对决策结果进行跟踪和评估。
跟踪内容包括决策执行情况、效果评估、问题反馈等。
2. 跟踪报告:跟踪机制负责编制跟踪报告,并向战略决策委员会提交。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解析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健全战略与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和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三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由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2 名。
第四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聘请医药行业和管理及投资等相关领域专家担任顾问,为委员会提供有关决策咨询意见。
第八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工作组,在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负责向委员会提供有关资料、联系和筹备会议,协助委员会跟踪有关项目实施情况等。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九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组织开展研究公司的战略问题,就发展战略、投资战略等问题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对公司发展战略和有关战略规划、重大投资项目方案或战略性建议等进行研究论证,向董事会提交议案,提供书面参考意见;(三)跟踪审查由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经营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董事会提出调整建议;(四)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的工作组负责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向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供决策支持,主要包括:(一)协助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收集整理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国际国内同行业发展动向等资料;(二)协助联络、组织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或专项业务发展战略的研究、编制和论证;(三)对公司投资项目进行调研,组织审核、评估有关项目可行性报告,收集项目相关信息,起草拟审议文件,并协助督导项目的实施;(四)完成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要求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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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集团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企业发展战略得到有效实施,健全完善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集团公司设立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省国资委要求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事关集团公司发展战略、重大项目投资等决策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三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的办事机构设在集团公司董事会秘书处,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四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成员由内部委员和外部委员组成,由董事会确定。
第五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 名,主任委员由董事会确定,主任委员为召集人。
第六条委员任职期间如因工作变动等情况不再适应担任委员职务,由董事会按程序增补委员。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七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企业发展战略的调整、五年发展规划的制定与调整等涉及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 对集团公司发展影响较大的项目开发、项目建设等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对3000万元及以上基本建设项目、1500万元及以上技术开发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集团公司及二级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上市、资产重组、兼并、破产、合并、分立、解散、变更,投资参股其他企业、购买上市公司股票、购买短期债权,国有产权转让或长期债券发行等重大资本运营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 对其他影响集团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八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各类意见和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工作程序
第九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主任委员根据需要确定召开会议的时间,委员会办事机构负责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做好委员会研究事项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有关议案和背景资料。
会后,办事机构将讨论结果形成结论性书面材料,经主任委员同意后,提交董事会。
第十条投资项目具体工作程序
(一)项目建议。
子(分)公司或集团公司投资管理部
门在进行市场调研的基础上,提出项目投资建议书,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提出依据、产品内容、项目规模、主要建设条件和生产协作条件的初步分析、产品市场前景预测、建设周期、投资估算、资金筹措预案、效益估算等。
(二)项目初步评估及立项。
集团公司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有关专业组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提出评估意见,经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研究同意后进行项目立项。
(三)项目可行性研究。
由子(分)公司、项目单位委托具有资质的设计、咨询等中介机构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研报告。
(四)项目咨询论证。
集团公司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依据编制的可研报告,结合宏观政策、微观信息和企业实际,进行充分论证,重点是项目风险分析,揭示项目潜在风险,制定相应的防范预案。
(五)项目投资决策。
经集团公司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论证后,出具书面意见,提交集团公司董事会研究审批。
投资项目经集团公司董事会同意按照要求上报省国资委批准后,方可进入实施阶段。
第五章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每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会议根据专
业分工和研究事项需要,由主任委员指定7-15名有关委员出席。
委员会执行机构在会议召开前3天通知有关委员。
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二条参会的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论证意见,必须经参会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三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四条办事机构有关人员可列席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会议,必要时亦可邀请集团公司内部管技人员或外部专家列席会议。
第十五条如有必要,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集团公司支付。
第十六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和表决方式必须遵循本细则的规定。
第十七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会议记录交由集团公司档案室保存。
第十八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会议讨论通过的议案,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十九条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条根据工作完成情况,对战略与投资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给予适当奖励。
第二十一条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由集团公司董事会组织制定,解释权归属集团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