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我国保险欺诈社会成因及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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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欺诈及防范

保险欺诈及防范

保险欺诈及防范保险欺诈及防范何谓保险欺诈?学术界对此莫衷一时,但大多数人认为,保险欺诈(也称道德风险)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以骗取保险金为目的,以虚构保险标的、编造保险事故或保险事故发生原因、夸大损失程度、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等手段,致使保险人陷于错误认识而向其支付保险金的行为。

一、保险欺诈的现状保险经营本身所特有的价值补偿和运作射幸性,给个别人提供了谋取不义之财的可能,他们参加保险的目的绝不是为了防范化解风险,而是要在各种情况布下一个又一个陷阱,或者使保险人支付不该支付的赔款或给储,这些都是保险欺诈的范畴。

保险欺诈几乎同保险业本身一样古老。

长期以来,保险业不得不将其作为一种不可避免的风险因素而接受,因此,在计算保险费时,迫不得已地要将其考虑在内,这不但增加了善良人们的负担,同时也给保险业的正常经营增加了难度,从而对保险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影响。

近十几年来,随着保险业的蓬勃发展,保险欺诈不但没有得到遏止,反而有逐步扩大的趋势,因欺诈而导致的支出占总赔款支出的比例不断攀升,且速度相当惊人。

在保险业发达的美国,保险赔款总支出的10-20%往往落到了骗赔者手中。

早在1989年,美国全国仅因欺诈而增加的医疗费用就高达600亿美元(相当于人民币5000多亿元,几乎相当于我国1999年五年保费收入的4倍)。

1994年,发生在美国的骗赔总额高达799亿美元,比1993年上升17%,这相当于每个家庭被骗赔者骗走1000美元。

在西方,依据一些国家和各类保险业务有关的数字,可确定因欺诈而导致的赔款支出,最高可达保费收入的50%,通常比例则在10-30%之间。

然而,对保险公司而言,一种无法律依据的赔款支出,仅代表保险欺诈帐单的一部分,其中还包括行政管理的一部分、损失估定和处理的支出、法庭介入的开支,可以肯定,这要远远高于正常索赔的平均支出。

对于保险公司,同保险欺诈作斗争的人力、物力投入都是非常值得的。

如果保险公司不采取有效措施同保险欺诈作斗争,势必会助长效仿,以致使问题更加严重。

保险欺诈的原因与策略分析

保险欺诈的原因与策略分析

保险欺诈的原因与策略分析保险欺诈是指保险诈骗行为,即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以虚构事故、损失等手段获取赔偿金的行为。

保险欺诈不仅会对保险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还会损害整个保险行业的声誉和稳定,对消费者权益造成严重影响。

保险欺诈的原因复杂多样,主要包括个人道德缺失、保险公司管理漏洞、社会环境因素等。

为了有效打击保险欺诈行为,保险公司需要采取一系列策略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加强合作,促进保险市场健康发展。

保险欺诈的原因:一、个人道德缺失个人道德缺失是导致保险欺诈的一个重要原因。

一些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出于个人私利,以虚构损失、伪造证据等手段进行欺诈。

他们可能因为经济困难、消费欲望等原因,选择通过保险欺诈来获取不义之财。

这些人的道德观念存在缺失,对社会和个人责任的认识不够深刻,导致了保险欺诈行为的存在。

二、保险公司管理漏洞保险公司管理漏洞是另一个导致保险欺诈的重要原因。

一些保险公司在产品设计、核保、理赔等环节存在管理漏洞,容易被欺诈分子利用。

比如在理赔审核中存在疏忽、核查不严等问题,给了欺诈分子可乘之机。

一些保险公司的内部管理制度不够完善,监管机制不够严密,也容易被利用来进行欺诈。

三、社会环境因素社会环境因素也是导致保险欺诈的一个重要原因。

社会上存在一些不良风气或者传统,比如“靠赔偿过活”、“保险公司有钱”等思想,会导致一些人产生侥幸心理或者觉得保险欺诈是风险很小的事情。

社会的不良风气会使得欺诈分子更容易行骗,也使得打击保险欺诈更加困难。

一、加强内部管理保险公司需要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和流程,提高对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

比如在产品设计阶段,要设置多重审核机制,避免设计上的漏洞;在理赔审核阶段,要加强对证据的审查,提高审核的严格度,避免审核不严导致的欺诈案件。

二、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保险公司需要加强对风险防范的意识,培养员工的风险防范意识和业务风险意识。

通过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于保险欺诈行为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从而提高保险公司的整体风险防范能力。

浅析新形势下我国保险欺诈现状和对策

浅析新形势下我国保险欺诈现状和对策

浅析新形势下我国保险欺诈现状和对策在当前快速发展的社会经济中,保险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市场的不断扩大和保险业务的不断增加,保险欺诈现象也日益突出。

本文将就我国新形势下的保险欺诈现状和对策进行浅析。

一、保险欺诈现状分析1. 多种保险欺诈手段的出现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发展,保险欺诈手段也在不断创新。

除了常见的虚假理赔、虚假保险单等手段外,隐瞒不实信息、合谋欺诈以及滥用保险等手段也相继出现,给保险公司和消费者都带来了极大的损失。

2. 保险欺诈社会成本的增加保险欺诈不仅仅对保险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也对整个社会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大量欺诈案件的发生,使得保险公司不得不增加保费以应对风险,这进一步加重了普通消费者的负担,也损害了保险市场的良性运行。

3. 保险欺诈案件难以查证的问题由于保险欺诈案件的复杂性和涉及范围的广泛性,保险欺诈往往难以被查证和打击。

很多保险欺诈案件涉及多个地区和部门,追溯证据和调查工作困难重重,使得很多保险欺诈行为得不到有效的监管和处罚。

二、如何应对保险欺诈问题1. 加强保险行业监管保险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保险公司的审核和监管力度,确保保险产品及合同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减少虚假保险产品的出现。

同时,建立健全有效的保险欺诈举报投诉渠道,提高案件的查证成功率,对保险欺诈行为进行及时打击和处罚。

2. 提高保险消费者的风险意识保险消费者应加强风险意识的培养,充分了解保险合同的内容和保险产品的条款,避免因为不了解合同而导致欺诈行为的出现。

同时,保险公司也应加强对消费者的宣传教育,提高消费者对保险合同的认知度。

3. 利用科技手段提高反欺诈能力保险公司可以利用科技手段,如大数据分析和人工智能技术等,对保险合同和保险理赔进行精确识别和分析,及时发现虚假保险和欺诈行为。

同时,利用科技手段可以加强保险行业的信息共享与交流,提高对保险欺诈的整体防范和打击能力。

4. 加强保险公司内部控制保险公司应加强内部控制和监察机制,建立健全完善的风险管理体系,加强对销售人员和理赔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对保险欺诈的辨别能力和防范意识。

浅析保险欺诈

浅析保险欺诈

浅析保险欺诈摘要:中国保险业正处于一个快速发展的时期,受利益的驱动,社会上一些不法分子“钻”了保险业的“空子”,把发财梦转向保险业,保险欺诈已然成为了经济犯罪的一种手段。

为此,本文通过对保险欺诈的概念以及产生原因进行分析,同时,结合我国国情,提出了解决我国保险欺诈的问题建议。

关键词:保险;表现形式;欺诈一、保险欺诈的定义按照我国保险法规定,保险欺诈是指投保方利用保险谋取不当利益,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以骗取保险金为目的,以虚构保险标的、编造保险事故或保险事故发生原因、夸大损失程度、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等手段,致使保险人产生错误的认识和判断而向其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行为。

二、保险欺诈的主要表现形式(一)隐情投保隐情投保,指将不合格的保险标的伪称为合格的保险标的进行投保或者隐瞒事实真相进行欺诈性的投保,以图骗取保险金。

从理赔欺诈案件看,这是人寿保险欺诈中最为常见的一种形式,多发生于重大疾病保险或终身寿险。

投保人在已经获知自己或被保险人患有重大疾病的情况下购买大额保险,投保时故意不将身体状况如实告知被保险人,在度过保险合同规定的观察期后不久即报案进行理赔要求给付保险金,理赔时故意掩盖之前的就诊情况或伪造确诊时间。

(二)先出险后投保“先出险,后投保”是一种十分常见的保险欺诈手法,多见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这种形式的欺诈活动实际是“打时间差”,发生意外事故后再投保,将投保前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伪造成投保后发生的保险事故。

被保险人大多在保单生效一两天后报案谎称出险时间,单从提交的病历上看不出以前曾治疗过的记录,并常常伙同工作单位或亲属编造事故和治疗经过迷惑保险公司。

(三)捏造事故捏造事故,即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为了骗取保险金,虚报保险事故,使保险公司陷于错误而支付保险金。

其方式有两种:一是保险事故发生后,故意向保险机构虚构事故发生原因,以此骗取保险金;二是投保后为了骗取保险金,故意向保险公司提供虚构的保险事故有关证明资料,谎称发生了保险事故。

保险欺诈和反欺诈措施

保险欺诈和反欺诈措施

保险欺诈和反欺诈措施在现代社会,保险欺诈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给保险行业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净化保险市场,保护合法消费者的权益,保险公司和监管机构采取了一系列的反欺诈措施。

本文将探讨保险欺诈的定义和类型,并详细介绍保险公司和监管机构所采取的反欺诈措施,以期为保险欺诈问题的应对提供参考。

一、保险欺诈的定义和类型保险欺诈指的是被保险人或受益人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采取其他欺骗手段,以获取未能符合实际情况的保险赔偿。

保险欺诈主要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 信息虚假欺诈:被保险人在投保时提供虚假的个人或物品信息,以获取高额保险赔偿。

2. 投保人欺诈:投保人故意以虚构的身份或伪造的文件投保,以获取保险金或牟取非法利益。

3. 保险文件欺诈:伪造保险合同、理赔文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文件,以获得保险赔偿。

4. 理赔欺诈:被保险人在理赔时提供虚假的索赔理由、伪造附加证据或夸大损失,以获取高额保险赔偿。

二、保险公司的反欺诈措施为了应对保险欺诈问题,保险公司采取了一系列的反欺诈措施,以提高保险业务的质量和效率。

以下是主要的反欺诈措施:1. 信息核实:将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提供的个人和物品信息进行核实,比对公开数据和第三方供应商提供的数据,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风险评估:通过风险评估模型,对投保人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评估,判断其是否存在保险欺诈的风险。

3. 多方合作:与其他金融机构、公安机关以及欺诈调查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共享信息和资源,形成合力打击保险欺诈。

4. 数据分析:利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对保险业务数据进行分析,发现异常模式和欺诈行为,及时采取措施阻止欺诈行为发生。

三、监管机构的反欺诈措施为了规范保险市场,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监管机构对于保险欺诈问题也进行了积极的干预和监管。

以下是监管机构的主要反欺诈措施:1. 制定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涉及保险欺诈的法律法规,规范保险业务的从业行为,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2. 监督检查:加强对保险公司的监督检查,审查其反欺诈措施和制度是否健全,并对违规行为给予处罚和纠正。

保险诈骗如何防范保险欺诈行为

保险诈骗如何防范保险欺诈行为

保险诈骗如何防范保险欺诈行为保险诈骗是指利用虚假信息或不当手段,以获得非法保险赔偿或利益为目的的欺诈行为。

近年来,保险诈骗案件屡见报端,严重影响了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和保险行业的可信度。

为了维护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和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我们应该积极采取措施,防范保险欺诈行为,保护自己的利益。

一、了解保险欺诈的常见手法在防范保险欺诈行为之前,了解常见的欺诈手法是非常重要的。

以下是一些保险欺诈的常见手法:1. 虚构事故:被保险人故意制造车祸、假装患病等,以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2. 伪造证据:涉案人员通过虚假的医疗记录、伪造的事故现场照片等手段,欺骗保险公司进行赔偿。

3. 偷换保险产品:保险销售人员在销售过程中将高保费的产品偷换成低保费的产品,从中获取返点。

4. 保险代理人欺骗:保险代理人通过虚构信息、误导消费者等方式,诱使消费者购买不需要的保险产品。

二、保持警惕,及时核实信息在购买保险产品或发生事故时,我们需要保持警惕,谨防受骗。

以下是一些建议:1. 选择知名保险公司:优先选择口碑较好,有较高信誉度的大型保险公司。

这样可以减少遇到欺诈风险的可能性。

2. 谨慎提供个人信息:在购买保险产品或与保险公司沟通时,注意保护个人信息,避免信息泄露。

3. 保留证据:如果发生保险事故,及时保留与事故相关的证据,如照片、医疗记录等,以备核实。

4. 避免轻信他人的推荐:对于保险推销员的推荐,要保持审慎态度,并自行对产品进行调查核实。

三、加强保险公司的内部监管为了减少保险欺诈行为,保险公司也需要加强内部监管措施:1. 定期培训员工:保险公司应定期开展培训,提高员工的识别欺诈行为的能力,加强风险防控意识。

2. 加强审核流程:在保险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应加强对申报信息的审核,核实事故真实性,减少虚假索赔。

3. 建立黑名单制度:建立保险欺诈人员的黑名单制度,对涉及欺诈行为的人员进行记录,实施联合惩戒。

四、加强监管机构的监管力度监管机构在防范保险欺诈行为方面也扮演着重要角色:1. 提升监管水平:监管机构应加强对保险市场的监管,提升监管水平,及时查处违法行为。

浅谈保险欺诈的成因及对策--基于对“蚁力神”骗保案的分析

浅谈保险欺诈的成因及对策--基于对“蚁力神”骗保案的分析

浅谈保险欺诈的成因及对策--基于对“蚁力神”骗保案的分析唐甜
【期刊名称】《消费导刊》
【年(卷),期】2013(000)002
【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保险业的发展也蒸蒸日上,然而在保险能给人们带来更多保障,保险险种不断增多以及保险金额有所提高的同时,保险欺诈案件发生数量的也呈现上升的趋势,另外,保险行业内部监督机制不完善,保险法制体系不健全等条件也都影响着保险欺诈案件的不断发生。

保险欺诈不论是对保险公司还是对社会都会产生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我们当前应加强保险欺诈的危害宣传,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反对保险欺诈的氛围,从而推动保险行业内部成立有关反保险欺诈的行业组织,推动相关法律的正式出台。

本文将主要分析一个保险欺诈的案例,从案例中得出保险欺诈产生的原因,然后重点对保险欺诈产生的行业内部原因及对策做出较为详细的解释与说明。

【总页数】2页(P180-181)
【作者】唐甜
【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相关文献】
1.骗保案频繁发生谁在"导演"汽车骗保? [J], 王坤
2.基于新农合保险基金运行浅析保险欺诈问题的成因及对策 [J], 张艺璐
3.保险欺诈类型分析及防范对策--基于对吉林省保险欺诈现状的的调研 [J], 张键;
臧笛名
4.\"救命钱\"沦为\"唐僧肉\":内在逻辑与治理路径\r——基于百余起骗保案的实证研究 [J], 陈起风
5.保险欺诈成因及对策浅谈 [J], 周卫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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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保险欺诈社会成因及防范措施

我国保险欺诈社会成因及防范措施

我国保险欺诈社会成因及防范措施保险欺诈从保险法诞生以来,就与保险如影随形就像是一对孪生兄弟一样,不管是在发达的西方国家还是中国一直以来都是个不可回避的问题。

愈演愈烈的保险欺诈问题,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遏制的话,它将会使维系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之间的诚实信用最终失去其作用,而阻碍保险业的发展。

1.保险欺诈的社会原因。

本文主要从社会原因进行分析,社会原因,即是指社会道德意识的变化,是保险欺诈的首要原因。

劳伦兹(KonradLorenz)在其著作《仁慈的消失》一书中一针见血地指出:“人类的道德意识是由它的标准所决定的。

由于标准已经变化,除了别的以外,这已经影响了我们的看法朝向所有权观念靠近。

在可接受与不可接受的行为间以及受社会约束的本能遏制,作为趋势,开始逐渐消失,加速远离共同福利的意识,走向纯自我利益。

”在当今社会里,竞争日趋激烈,个体与群体更加隔离,这使有些人丧失了社会道德意识,他们不要愿为了社会整体利益而牺牲自身利益,不能容忍自身生活享乐的微小损失。

1这种不顾社会利益和他人利益的个人需要和欲望的满足,刚好成了保险欺诈得以生存的土壤,同时也是保险欺诈产生的社会思想基础。

社会原因具体在我国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诚信缺失。

诚信处于伦理道德与经济利益冲突与摩擦中,诚信缺失已成为中国保险业必须面对的严峻挑战。

2 诚实信用原则是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保险法》第 5 条规定,“保险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由于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保险所保障的风险具有不确定性,保险人主要是依据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告知和保证来决定是否承保和保险费率的高低。

这决定了保险法对当事人诚实信用的要求远远大于其他民商事法律。

然而,现如今保险欺诈的频频出现,当事人之间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人们社会道德意识弱化而引起的。

(2)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两方面:首先,在我国,建立了呈明显二元化特征的社会保障体系,即:在城市,建立了面向企业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制度;在农村,实行家庭保障与集体救助相结合而以前者为主的保障制度,未在农村建立作为现代化社会保障体系核心内容的社会保险。

保险欺诈的原因与策略分析

保险欺诈的原因与策略分析

保险欺诈的原因与策略分析保险欺诈指的是保险消费者在明知自己并不存在所谓的损失情况或者实际损失低于要求理赔金额的情况下,故意制造虚假事实,从保险公司获得理赔金或者免除一些责任的行为。

保险欺诈既对保险公司的经济利益造成损失,也会导致保险市场失去公信力,影响社会的经济稳定和安全。

保险欺诈的原因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分析:第一,赔偿金额高。

由于保险理赔金额高,能够帮助消费者减轻经济负担,因此有些人会考虑夸大损失程度,期望获得更多的赔偿。

第二,保险条款不透明。

由于保险条款文本繁琐、词汇复杂,不符合一般人的专业知识水平,导致消费者难以理解保险条款细节。

一些消费者可能会利用这一点,以达到欺骗保险公司的目的。

第三,激励机制不当。

一些经纪人、柜台售货员等销售人员能够从保险产品销售中获得提成和奖励。

但追求销售量和提成,有些销售人员会夸大产品优势,有时会以虚假信息迎合消费者需求,暗示或建议消费者让保单包括不合理的附加条款或假装发生了事故。

这都增加了保险欺诈的可能性。

第一,落实制度机制。

为了遏制保险欺诈活动,保险公司可以建立严格的内部审计和监管机制。

此外,建议保险公司与监管部门合作,加强对销售人员的监管,遏制销售人员违规操作的可能性。

第二,扩大消费者维权渠道。

建立公正合理的保险仲裁机构,在保险欺诈事件发生后,积极向消费者提供帮助和维权支持,向公众宣传维权渠道和途径。

第三,提高消费者素质。

通过宣传和教育,使消费者能够了解保险产品条款和相应投保风险。

平时需关注保险行业的动态,如最近的保险欺诈事件、合规的保险产品附加条款等。

以提高消费者的风险意识,减少保险欺诈事件的发生。

第四,强化行业监管。

相关监管部门应加强对保险公司、销售人员等各个环节的监管。

通过引导和规范销售行为,告诉消费者应当遵循者合理的保险需求,明确保单附属条件的内容等。

综上所述,保险欺诈事件不仅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而且对保险行业形象造成极大伤害。

因此,各方应该共同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保险欺诈事件的发生,保障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

保险欺诈如何防止和应对保险欺诈行为

保险欺诈如何防止和应对保险欺诈行为

保险欺诈如何防止和应对保险欺诈行为保险是为了保障人们的生命、财产和利益而设立的一种金融工具,但保险欺诈行为却是一种常见而严重的问题。

保险欺诈不仅会给保险公司造成经济损失,还会损害整个保险市场的公平性和健康发展。

因此,保险行业需要积极采取措施来预防和应对保险欺诈行为。

一、加强核保环节核保环节是保险公司筛选保单的重要环节,加强核保能够有效降低保险欺诈的概率。

首先,保险公司应使用科技手段,如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对保单信息进行综合评估和风险预测,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其次,建立完善的核保流程,确保核保人员对保单信息进行全面审核,避免疏漏导致保险欺诈行为的发生。

二、加强理赔审核理赔审核环节是保险公司保障合法索赔权益的重要环节,通过严格的理赔审核可以有效减少保险欺诈行为。

保险公司应加强理赔人员的培训,提升其对保险欺诈行为的辨识能力。

同时,利用技术手段对理赔信息进行比对和核实,识别出异常情况,对可疑案件进行深入调查,以防止保险欺诈的发生。

三、加强客户风险评估客户风险评估是预防保险欺诈的重要手段,通过对客户的风险评估可以及早发现潜在的保险欺诈行为。

保险公司应建立客户风险评估模型,结合公安、银行等部门的数据,对客户的个人和家庭背景进行全面评估。

同时,加强对高风险客户的重点审查,对疑似欺诈行为的客户进行深入调查,确保合法索赔的权益。

四、加强法律合规意识保险公司和从业人员应加强法律合规意识,正确履行职责,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保险公司应及时了解和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内部合规制度,对违法欺诈行为严肃处理。

从业人员应接受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对保险欺诈行为的认知,确保自身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五、加强国际合作与信息共享保险欺诈常常涉及跨境行为,因此,加强国际合作与信息共享对于打击保险欺诈具有重要意义。

保险公司应积极参与国际合作机制,建立与外国保险机构的合作关系,共同打击跨境保险欺诈。

同时,加强国内保险机构之间的信息共享,及时传递可疑案件信息,避免欺诈行为在不同机构间的重复发生。

毕业论文保险欺诈及其防治措施

毕业论文保险欺诈及其防治措施

保险欺诈及其防范措施【内容提要】随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保险业也迅速崛起,但与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相比,仍属发展时期。

然而,发生在西方保险业中的各种保险诈骗案近年来却在我国各地频频发生,且愈演愈烈,已经严重影响了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也引起了社会各界,尤其是保险界和法律界一些有识之士的普遍关注。

保险欺诈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保险欺诈仅指投保人方面的欺诈,即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以骗取保险金为目的,以虚构保险标的、编造保险事故或其发生的原因夸大损失程度等手段,致使保险人陷于错误认识而向其支付保险金的行为。

广义的保险欺诈还包括保险人及第三人方面的欺诈.本文主要针对狭义上的保险欺诈,论述了保险欺诈对社会的危害性,保险欺诈的类型和表现形式,产生保险欺诈的多方面的根源以及对保险欺诈的法律整治等诸多方面,对发生在保险界的这一现象和问题作了较为详尽的阐述和分析,最后,对保险欺诈的防范措施,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设想。

【关键词】保险业;保险欺诈;防范措施随着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保险欺诈现象也呈上升趋势。

纵观全球,没有任何一个开办保险业务的国家不被保险欺诈问题所困扰.保险欺诈成为当前对保险行业健康发展的最大威胁之一。

根据有关资料统计显示,国际上某些险种因为被欺诈而导致赔款支出最高可达到保费收入的50%①。

2002年美国的各财产保险公司一年内发生的保险欺诈使保险公司蒙受的经济损失约224亿美元,人寿保险公司发生的欺诈一年内使保险公司蒙受的损失约在730亿美元,在美国,由于保险欺诈致使每个家庭每年平均增加200-300美元的保费成本②。

我国在上世纪80年代末期,诈骗犯罪中涉及保险欺诈的仅占2%左右,到1994年底这类案件上升到6%左右,到2000年则升至9.1%,到了2005年更是上升近至10%③.保险业①皮曙初:《日益猖獗的保险欺诈》,《党建文汇》2006年2月下,第37页。

②袁建华、粟榆、罗向明:《预防保险欺诈策略研究》,《特区经济》2006年2月刊,第256—258页。

浅谈保险欺诈的成因及对策

浅谈保险欺诈的成因及对策

浅谈保险欺诈的成因及对策摘要: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开展,保险业的开展也蒸蒸日上,然而在保险能给人们带来更多保障,保险险种不断增多以及保险金额有所提高的同时。

保险欺诈案件发生数量的也呈现上升的趋势,另外,保险行业内部监视机制不完善,保险法制体系不健全等条件也都影响着保险欺诈案件的不断发生。

保险欺诈不管是对保险公司还是对社会都会产生严峻的负面影响,因此,我们当前应加强保险欺诈的危害宣扬,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反对保欺诈的气氛,从而推动保险行业内部成立有关反保险欺诈的行业组织,推动相关法律的正式出台。

本文将主要分析一个保险欺诈的案例,从案例中得出保险欺诈产生的缘由,然后重点对保险欺诈产生的行业内部缘由及对策做出较为具体的解释与说明。

关键词:保险欺诈保险行业防范措施一、引言及案例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开展,保险业也进入了快速开展的阶段,然而随着保险市场的快速开展,保险欺诈的风险也日益凸显,依据保监会供应的数据显示,2022年上半年共发生保险欺诈案件127起,涉案金额3645万元。

其中,假保单案件14起,涉案金额308万元;假赔案案件112起,涉案金额2837万元;假机构案件1起,涉案金额500万元。

可见,保险欺诈已经严峻侵害了保险消费者权益,破坏了金融市场秩序和信用体系建立。

然而从国内来看,当前对于保险欺诈的争辩主要分为两大方向,一是着重对于机动车辆保险欺诈问题的争辩,另外一个那么是较为系统的从社会、经济、文化道德、行业内部等多方面进展保险欺诈的争辩分析,涉及面较广但各方面挖掘不够深化。

本文将从“三家保险中介卷入‘蚁力神’骗保案〞这个案例入手,重点对保险欺诈产生的行业内部缘由及对策建议做出较为具体的解释与说明。

2022年4月27日,中国保监会发出了对韦莱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和公司总经理的行政处分,对公司处以10万元罚款,对总经理个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分。

保监会在处分中表示,韦莱保险经纪有限公司在支配辽宁煦焱蚁力神蚂蚁养殖有限公司与人保财险邢台分公司其次营业部签定协议过程中,存在哄骗保险人,成心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状况行为,情节严峻,影响恶劣。

保险行业中的欺诈现象分析与对策

保险行业中的欺诈现象分析与对策

保险行业中的欺诈现象分析与对策一、引言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社会经济工具,旨在帮助个人和企业应对风险和不可预测事件。

然而,正如其他行业一样,保险行业也面临着欺诈现象的挑战。

欺诈行为不仅损害了保险公司的利益,还对整个社会产生了消极影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本文将分析保险行业中的欺诈现象,并提出相应对策。

二、保险欺诈的类别及案例分析1. 虚假索赔虚假索赔是最常见的保险欺诈类型之一。

被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提出虚假信息以获得未曾发生的损失赔偿。

例如,有些人会夸大事故伤势或提交伪造文件来获取更高额度的医疗费用赔偿。

2. 伪造保单有些人通过伪造保单来骗取他人数额可观的费用。

他们可能冒充保险代理商或篡改真实保单信息进行欺骗,并从中获取非法收入。

3. 非法代理非法代理是指未经授权的个人或机构以伪造身份申请保险、处理索赔等行为。

这些欺诈者通常通过假冒身份证明、虚构业务情况等方式骗取投保人信任,然后从中获取经济利益。

三、保险欺诈的原因分析1. 经济动机经济利益是保险欺诈行为的主要驱动力。

不法分子看中了高额的赔偿金额,并利用各种手段来获取不当利益。

2. 缺乏有效监管和惩罚一些地区的保险监管机构可能存在监管力度不足、处罚力度不够强硬的问题。

这种情况容易让欺诈分子抓住机会进行非法活动。

3. 信息不对称在一些情况下,投保人和保险公司之间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问题。

欺诈者可以利用这种信息不对称,隐瞒真相或提供虚假信息来获取保险金。

四、解决保险欺诈的对策1. 加强合作与信息共享保险公司应加强与执法部门和其他行业组织的合作,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及时共享涉及保险欺诈的信息和案例。

这有助于提高防范和打击保险欺诈的效果。

2. 引入技术手段利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如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等,可以帮助保险公司更好地发现欺诈行为。

建立起有效的欺诈检测系统,可以及时发现不寻常的索赔模式和无效索赔。

3. 增强法律法规的制定与执行政府和监管机构应制定更加严格、完善的法律法规来打击保险欺诈行为,并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

社会保险欺诈案例分析

社会保险欺诈案例分析

社会保险欺诈案例分析1. 案例背景介绍社会保险是一项重要的福利制度,旨在为劳动者提供应对意外伤害、失业、生育等风险的保障。

然而,由于社会保险涉及较大财务风险,也吸引了一些不法分子进行欺诈行为。

本文将分析两个典型的社会保险欺诈案例,并探讨其成因及对策。

2. 案例一:虚假工伤赔偿该案件发生在某企业,其中一名企业员工伪造了工伤事故,并通过虚报治疗费用的方式骗取了高额工伤赔偿金。

调查发现,该员工与医院里的一个医生串通作案,共同伪造病历和诊断结果,并宣称自己需要昂贵而不必要的手术治疗。

2.1 成因分析这种类型的欺诈行为主要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社会保险监管机构缺乏有效的检测手段和审核机制,在领取工伤赔偿金时往往只依靠医院提供的相关资料。

这种情况下,虚假病历和诊断很容易通过审核。

其次,有些医生存在追求高额利益的倾向,容易与欺诈者串通作案。

他们可能出于个人原因而参与制造虚假的病历和诊断结果,从中获取不正当收入。

此外,一些员工缺乏法律意识和道德约束意识,在经济利益面前不择手段地追求自身权益。

他们利用社会保险制度的漏洞或者虚构工伤事故,并通过伪造费用等方式来骗取赔偿金。

2.2 防范策略针对这类欺诈行为,我们应采取以下防范措施:首先,社会保险监管机构应加强信息共享与交流合作。

建立起医疗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部门间的联动机制,通过数据比对和实时监控手段及时发现异常行为。

其次,在审核环节增加复核机制。

鉴定工伤程度和赔偿金额等需要高度关注,并进行多方面证据审查。

这样可以减少虚假材料通过审核的概率。

此外,医院应该加强对医生的职业道德教育和监督,建立惩罚机制,以防止他们与欺诈者勾结作案。

同时,提高员工的法律意识和职业道德素养,加强社会保险知识的宣传普及,鼓励举报欺诈行为。

3. 案例二:虚假就业登记在某城市,一位失业人员通过虚假就业登记的方式骗取了失业保险金。

该人员伪造了就业证明和工资单,并利用某企业的黑市人脉进行操作。

保险诈骗的原因

保险诈骗的原因

保险欺诈产生的原因1、根本原因:保险的固有属性与人的趋利性。

人之初,性本恶;人为财死,鸟为食亡;马克思语:如果有300%的利润,就会有人铤而走险,敢冒上绞刑架的危险,保险费率最少是百分率,保险费成本低,保险赔偿收益大。

2、客观原因:保险标的与保险人分离,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信息不对称是重要原因;3、保险业务操作和保险管理的漏洞太大,如贪污、受贿同理(险种开发、营销展业、核保、理赔);4、保险人队伍中的内外勾结(保险业务人员的利益与公司利益的冲突、被保险人的诱惑)5、被保险人动机不良,恶意利用保险内在运行机理的特殊性质;6、高回报产生的强力诱惑7、社会诚信、法制观念措施及对策措施一:提高投保人因保险欺诈而遭受的惩罚S1、国家和社会的角度⑴制定法规、完善立法,从制度上杜绝目前关于保险欺诈的规定主要体现在《保险法》、《海商法》、《刑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惩治破坏金融秩序犯罪的决定》。

例如,《保险法》第27条第3、4款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保险人对其虚报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致使保险人支付保险金或者支出费用的,应当退回或者赔偿;第131条规定:……(五)伪造、变造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资料和其他证据,或者指使、唆使、收买他人提供虚假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如果情节严重、数额巨大,则依据《刑法》第198条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刑法》第198条规定:……保险事故的鉴定人、证明人、财产评估人故意提供虚假的证明文件,为他人诈骗提供条件的,以保险诈骗的共犯论处。

可见,进行保险欺诈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此外,仍然有一些法律的漏洞亟待完善,例如,对于重复保险的规定尚不完善。

对于被保险人的索赔没有提供法律上的依据;没有关于重复保险退费的规定;对于恶意重复保险的处理没有专门的规定。

保险诈骗的防范方法和案例分析

保险诈骗的防范方法和案例分析

保险诈骗的防范方法和案例分析近年来,保险诈骗案件频频发生,给社会秩序和人们的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了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需要了解保险诈骗的防范方法和案例分析。

本文将就这一主题展开讨论。

一、保险诈骗的常见手法1.虚假索赔:诈骗者通过伪造事故或损失,向保险公司提交虚假索赔申请,谋取不当得利。

这种手法多见于车辆险、意外险等领域。

2.假冒保险公司:诈骗者冒充保险公司员工或代理人,以办理保单、理赔等手续为名,骗取被害人的个人信息和金钱。

这种手法在网上保险交易中较为常见。

3.拒绝赔付:保险公司以各种理由拒绝合理合法的赔付申请,使被保险人陷入被动境地。

虽然这不是直接的诈骗行为,但也损害了消费者的权益。

二、保险诈骗的防范方法1.加强风险意识:要时刻保持警惕,不要贪图便宜或盲目轻信。

意识到保险诈骗的存在,学会辨别真伪信息,不要轻易透露个人敏感信息。

2.选择正规保险公司:选择知名度和信誉度较高的保险公司购买保单。

在购买之前,应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和赔付流程。

3.保留证据:在保险交易过程中,保留所有的重要文件、单据和照片等,以便在必要时提供证据,维护自己的权益。

4.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熟悉相关的保险法律法规,确保自己在保险交易中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如果发生纠纷,可以及时寻求法律援助。

三、保险诈骗案例分析1.虚假车险保单:某车主伪造了一个车辆保险保单,然后提交给保险公司索赔。

保险公司调查发现,该保单上的信息与实际车辆不符,最终成功拒绝了该车主的索赔申请。

2.手机保险诈骗:一名诈骗团伙通过手机保险业务,向大量用户发送虚假消息,声称需要缴纳保险金才能继续使用手机。

许多用户被骗交了保险费,但事后发现手机并没有遭受任何损坏。

3.假冒代理人:一名保险诈骗团伙成员冒充保险公司代理人,通过电话联系被害人,声称其保单有问题需要补充信息。

被害人出于信任,提供了个人银行账户信息,最终导致资金被盗。

通过分析以上案例,我们可以发现保险诈骗的手法五花八门,他们利用人们对保险事宜了解的不足,以及贪图便宜的心理来实施诈骗。

打击保险诈骗犯罪发言材料范文

打击保险诈骗犯罪发言材料范文

打击保险诈骗犯罪发言材料范文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好!今天,能够在这里就打击保险诈骗犯罪这一重要议题发言,我深感荣幸。

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风险管理工具,对于保障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保险诈骗犯罪的出现,不仅严重损害了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也侵害了广大投保人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的公平正义。

因此,打击保险诈骗犯罪已成为我们刻不容缓的任务。

一、保险诈骗犯罪的现状及危害近年来,随着保险行业的迅速发展,保险诈骗犯罪也呈现出日益猖獗的态势。

从虚假理赔、故意制造保险事故,到夸大损失程度、冒用他人身份投保等,诈骗手段层出不穷,花样不断翻新。

保险诈骗犯罪的危害是多方面的。

首先,它直接导致保险公司的经济损失。

大量的欺诈性理赔使得保险资金流失,增加了保险公司的运营成本,进而可能影响到保险产品的定价和服务质量,最终损害广大投保人的利益。

其次,破坏了保险市场的正常秩序。

保险诈骗行为破坏了公平竞争的环境,使得诚实守信的投保人承担了不必要的成本,降低了社会公众对保险行业的信任度。

再者,保险诈骗犯罪还可能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如滋生其他违法犯罪活动、影响社会稳定等。

二、保险诈骗犯罪的常见手段1、虚构保险事故这是最常见的诈骗手段之一。

犯罪分子通过编造未曾发生的事故,或者将原本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事故伪装成保险范围内的事故,以骗取保险金。

2、故意制造保险事故有些人为了获取保险赔偿,不惜故意制造车辆碰撞、火灾、盗窃等事故,甚至不惜伤害自己或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3、夸大损失程度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投保人或受益人故意夸大损失的程度和范围,虚报损失金额,以获取更多的赔偿。

4、冒名顶替冒用他人的身份信息投保或理赔,或者让他人顶替自己承担事故责任,以骗取保险金。

5、先出险后投保在已经发生事故后,才购买保险,并伪造投保时间,试图骗取保险赔偿。

三、保险诈骗犯罪频发的原因1、利益驱动高额的保险赔偿金对犯罪分子具有极大的吸引力,他们为了获取不义之财,不惜铤而走险。

保险欺诈的原因与策略分析

保险欺诈的原因与策略分析

保险欺诈的原因与策略分析保险是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它可以为个人和企业在面临风险时提供保障,为他们带来安全感和保障。

随着保险行业的发展,保险欺诈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

保险欺诈问题严重影响了保险行业的发展和形象,给保险机构和消费者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保险欺诈的原因多种多样,主要包括经济利益诱惑、监管不力、技术手段推动和社会道德缺失等方面。

针对保险欺诈问题,保险机构应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管力度,引入科技手段,加强行业合作,提高社会道德水平等多方面综合策略。

保险欺诈的原因:1. 经济利益诱惑经济利益是保险欺诈的主要驱动力。

一些个人和机构为了谋取利益,可能会故意制造事故,夸大损失,虚构医疗费用等手段来进行保险欺诈。

尤其是在财产险和人身险领域,由于赔付金额巨大,诱惑更加明显,从而导致了保险欺诈现象的频繁发生。

2. 监管不力监管不力也是导致保险欺诈的一个重要原因。

一些保险机构为了追求保单数量和业绩,可能会忽视保险核保的严谨性,导致一些高风险投保人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保险赔偿,从而损害了保险公司的利益。

监管部门对于保险欺诈行为的处罚力度不够大,也使得欺诈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

3. 技术手段推动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一些欺诈分子也利用技术手段来进行保险欺诈。

比如利用虚假身份信息购买保险,利用网络平台散布虚假信息来获得不法利益等。

这些技术手段的应用,给保险机构的风险管理带来了极大挑战。

4. 社会道德缺失社会道德的缺失也是导致保险欺诈问题的重要原因。

一些人缺乏道德观念,对于利用保险来获取不正当利益并不以为然,这种社会风气的腐败也导致了保险欺诈现象的愈演愈烈。

针对保险欺诈问题,保险机构可以采取以下策略:1. 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管力度保险公司可以加强对保险核保以及理赔流程的严格监管,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提高核保的准确性和客观性。

加强对代理人和业务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的奖惩机制,规范从业人员行为,降低保险欺诈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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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保险欺诈社会成因及预防摘要:保险欺诈在各国来讲已经不是什么新鲜现象了。

自从保险法诞生以来就普遍存在,并且在市场经济高度发展的今天其欺诈的表现方式更加的复杂化。

文章着重分析了保险欺诈的社会成因,从立法、社会监督等几个方面提出了防范保险欺诈的相应对策。

论文关键词:保险欺诈;诚实信用;防范措施。

保险欺诈从保险法诞生以来,就与保险如影随形就像是一对孪生兄弟一样,不管是在发达的西方国家还是中国一直以来都是个不可回避的问题。

愈演愈烈的保险欺诈问题,如果不能得到有效的遏制的话,它将会使维系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之间的诚实信用最终失去其作用,而阻碍保险业的发展。

1保险欺诈的社会原因。

本文主要从社会原因进行分析,社会原因,即是指社会道德意识的变化,是保险欺诈的首要原因。

劳伦兹(KonradLorenz)在其著作《仁慈的消失》一书中一针见血地指出:“人类的道德意识是由它的标准所决定的。

由于标准已经变化,除了别的以外,这已经影响了我们的看法朝向所有权观念靠近。

在可接受与不可接受的行为间以及受社会约束的本能遏制,作为趋势,开始逐渐消失,加速远离共同福利的意识,走向纯自我利益。

”在当今社会里,竞争日趋激烈,个体与群体更加隔离,这使有些人丧失了社会道德意识,他们不要愿为了社会整体利益而牺牲自身利益,不能容忍自身生活享乐的微小损失。

1这种不顾社会利益和他人利益的个人需要和欲望的满足,刚好成了保险欺诈得以生
存的土壤,同时也是保险欺诈产生的社会思想基础。

社会原因具体在我国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诚信缺失。

诚信处于伦理道德与经济利益冲突与摩擦中,诚信缺失已成为中国保险业必须面对的严峻挑战。

2 诚实信用原则是保险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保险法》第 5 条规定,“保险合同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由于保险合同是射幸合同,保险所保障的风险具有不确定性,保险人主要是依据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告知和保证来决定是否承保和保险费率的高低。

这决定了保险法对当事人诚实信用的要求远远大于其他民商事法律。

然而,现如今保险欺诈的频频出现,当事人之间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人们社会道德意识弱化而引起的。

(2)国家社会保障制度的不健全。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主要表现在两方面:首先,在我国,建立了呈明显二元化特征的社会保障体系,即:在城市,建立了面向企业劳动者的社会保险制度;在农村,实行家庭保障与集体救助相结合而以前者为主的保障制度,未在农村建立作为现代化社会保障体系核心内容的社会保险。

这种差异使农村的社会保障缺失,农民为了防患于未然通过参加商业保险的方法来避免意外带来的风险。

然而,由于保险的射幸性,如果没有意外的发生永远也无法得到回报,这时那种不平衡的心理落差和淡泊的法制意识就会产生,这种欺诈的萌芽就应运而生了。

其次,社会保障范围覆盖不全。

在社会保险制度方面,还有半数以上的城市劳动者未被养老保险所覆盖,进入医疗保险制度者仅为5471 万人,因病致贫的现象时
有发生;参加工伤保险的劳动者仅为4345 万人,只占需要工伤保险的非农业劳动者的 10%左右; 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日益庞大的流动人口尚未被纳入有效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

3这种情形下比较容易诱发那种事后骗保的情况,当人们发生意外事故后没有基本的保障作支撑,他们走上欺诈道路的几率大大会提升。

2 保险欺诈的危害。

保险欺诈危及保险业的健康发展,这一现象带给我们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给投保人带来的损害。

更贴切的说法应该是给善意的投保人带来的经济成本的提高,损害其利益,更为严重的话会使其退出保险市场。

这里要说下信息不对称原理,在保险欺诈中可以解释为“道德风险”或者“逆向选择”问题。

逆向选择问题来自买者和卖者有关车的质量信息不对称。

在旧车市场,卖者知道车的真实质量,而买者不知道。

这样卖者就会以次充好,买者虽然无法了解旧车的真实质量,但知道车的平均质量,因而只愿意根据平均水平价格支付,这样一来,质量高于平均水平的上等旧车就会退出市场。

接下来的演绎是,由于上等车退出市场,买者会继续降低估价,更多的较高质量的车退出市场,如此等等,在均衡的情况下,只有低质量的车成交,社会成交量小于实际均衡量,在极端的情况下,市场可能根本不存在,这个过程为逆向选择。

4 这在保险欺诈中是同样的道理,善意的投保人相当于旧车市场上的好车,而恶意欺诈的投保人就相当于旧车,这样最终的结果就是善意投保人退出保险市场。

(2)给保险公司带来的不利影响。

由于存在投保人欺诈的行
为,保险公司不得不提高其保费。

保险公司在为了争取最大利益的目标下采取欺诈方式以争取在市场中最大的优势,因为追求利润最大化是企业不诚信的内在动力。

近些年来,我国许多保险公司及保险代理机构出现了诚信缺失、骗取投保人等现象,造成不良后果。

信誉是保险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

3保险欺诈的防范措施。

面对保险欺诈方式和手段越发多样的变化,笔者结合目前国内外学者及实践经验,总结出以下几种应对措施,来有效地防范和减少保险欺诈所造成的风险。

3.1 针对保险人欺诈进行的防范对策。

(1)从国家宏观调控与市场经济相结合的方式对保险业进行监管。

史纹青认为,我国原有的保险监管方式都是以试图抑制保险机构的竞争为目的,这种方式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不规范的保险竞争,有利于维护保险体系的稳定,但同时也导致了保险业的垄断,造成了保险机构的低效率。

而且,这种监管方式多以行政指导为主,缺乏透明度和灵活性,监管方与被监管方信息严重不对称,监管机构难以实际情况及时调整监管策略。

因此,我国在选择监管偿付能力和市场行为这一监管方式的同时,更加注重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

把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市场经济这只“无形的手”的手很好的结合起来,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一方面要以维护保险市场稳定为目的,加强被监管者的信息披露;另一方面要以风险的内部管理为中心,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

保险合同很大程度上是属于商业保险,它有很明显的经济特征,所以在对合同双方当事人监督的过程中,要有个很好的结
合点,应该采取既有利于防范欺诈保证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又有利于保险业自由发展的空间,不能管的过于严格,阻碍其发展。

(2)立法部门制定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打击保险欺诈的法律依据。

一般认为,国家制裁有害的保险行为的法律手段有三种:民事制裁、行政制裁和刑事制裁。

刑事制裁是其中最严厉的方式,也是国家干预保险活动的最强硬的手段,能够取得最大的预警效果。

但是从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可以看出,《刑法》第198 条中规定了保险诈骗罪,然而,这只是保险欺诈的一种,在诈骗以外还有各种各样的保险欺诈行为的存在,但是根据罪刑法定原则,刑法并不予以调整,这就削弱了刑法在保障保险市场正常运行方面的警示作用。

所以,应该进一步完善对保险欺诈行为的刑事处罚制度,并且使其与相关的民商事法律制度、保险管理方面的法律制度协调统一。

3.2 针对投保人和保险代理人的欺诈行为的防范对策。

(1)对全体社会成员加强法制宣传,争取得到更多的公众支持。

保险欺诈无疑会增加保险公司的经营成本,为了避免自身的经营风险,保险公司支付的保险欺诈赔款最终会通过提高保险费率的形式分摊到所有消费该险种的保险消费者身上,保险公司只能将损失转嫁给广大的保户。

这意味着保险欺诈本质上损害的并不是保险公司的利益而是损害众多诚实保险消费者的利益。

因此,当前应加强保险欺诈危害宣传,在社会上形成一种反对保险欺诈的氛围。

我们可以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等媒体,加强反欺诈宣传,向公众阐明保险欺诈的危害性,让人们明白保险欺诈是一种犯罪,其受害者不仅是保险公司,广大诚实的保户也是最
终的受害者。

(2)对保险代理人而言,要明确其社会职责,必要时可以采取经济激励措施。

虽然,我国在保险代理人方面对其行为有一定的限制,例如,《保险法》中关于保险代理人进行欺诈的刑事责任追究,以及法律规定了保险代理人的资格考试制度。

但是,现实中的保险代理人大多都是兼职保险代理人,仅仅把此种工作当做是额外赚钱的一个途径,他们的社会地位也比较低,此类人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职业道德,他们在利益的驱使和社会压力的双重压迫之下,很容易产生与投保人一起骗取保险金的念头。

笔者认为,一方面,可以通过对保险代理人进行统一的管理和培训,制定些规范其行为的具体措施,提高其专业素质和技能,以促进保险代理人形成统一的职业道德。

另一方面,可以通过经济激励的方式,使他们认可自己做的事情,并且有信心认为通过这个事业可以让其有更好的发展,这样可以减少他们那种不好的投机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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