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级机关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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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县直单位考评方案及细则

2023年县直单位考评方案及细则

2023年县直单位考评方案及细则____年县直单位考评方案及细则一、考评目标1.提高县直单位绩效2.优化县直单位运行机制3.加强干部队伍建设4.提升县级行政管理水平5.改进县级服务能力二、考评指标体系1.绩效考核指标(1)经济发展:包括年度GDP增长率、财政收入增长率、固定资产投资增长率等(2)社会事业:包括教育、卫生、文化和体育、社会保障等指标(3)环境保护:包括环保投入、环境污染防治等指标(4)公共安全:包括治安、消防、交通等指标(5)基础设施建设:包括道路、桥梁、水利设施等指标(6)农村发展:包括农业产量、农民收入、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指标(7)政务服务:包括办事效率、政府网站服务等指标2.绩效考核权重(1)经济发展:25%(2)社会事业:20%(3)环境保护:10%(4)公共安全:10%(5)基础设施建设:10%(6)农村发展:10%(7)政务服务:15%三、考核程序1.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制定:县直单位按照上级要求,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和任务指标。

2.季度工作报告和考核:每个季度,县直单位需向上级提交工作报告,上级根据报告内容和工作成效进行评估和考核。

3.年度综合考核和评估:根据各季度的工作报告和考核结果,上级进行年度综合考核和评估,制定年度绩效评定表。

4.绩效评定和奖惩:根据年度绩效评定表,对县直单位进行绩效评定和奖惩。

绩效评定结果将直接影响单位领导和干部的考核和选拔。

四、考核方法1.指标量化评分:根据各指标的表现,制定相应的评分细则,将指标转化为具体的分数。

2.对比分析评价:将县直单位的绩效指标与同级别单位进行对比分析,评价其相对优劣。

3.综合评议:根据县直单位的工作成效、干部队伍建设和服务水平,启动综合评议,形成意见评价报告。

4.外部评估: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县直单位的绩效评估,提供客观的评价结果。

五、绩效改进措施1.强化绩效管理:设立专门的绩效考评办公室,负责绩效考核指标的制定、数据的收集和分析,推动绩效评估结果的应用。

县机关内部绩效考评办法

县机关内部绩效考评办法

县机关内部绩效考评办法县机关内部绩效考评办法(试行)为认真贯彻落实地委、行署和县委、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绩效管理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充分发挥绩效考评的导向作用和激励作用,不断提高机关效能,优化发展环境,规范各级机关内部绩效考评机制,根据《塔城地区绩效管理工作实施意见》和《塔城地区影响机关效能行为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及《塔城地区机关内部绩效考评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总则第一条机关内部绩效考评的目的是为了及时、准确、客观的反映各机关内部各科室和工作人员的工作状态及业务工作(指标任务)完成(进展)情况,并为提高工作效率和业绩提供帮助。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被列入绩效考评对象的各机关内部科室和所有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同时适用于县直各部门(单位)对乡镇(场)业务工作的季度绩效考评。

第四条各机关内部绩效考评工作遵循的原则:坚持围绕大局、突出重点,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科学合理、简便易行,注重实绩、社会公认,奖优罚劣、持续改进的基本原则,扎实开展机关绩效考评工作,构建机关绩效考评的长效机制。

第五条部门(单位)对各科室和所属各单位工作人员进行季度绩效考评、半年绩效考评和年终绩效考评。

绩效考评内容及标准第六条科室的考评内容1、重点业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2、机关效能建设情况(包括工作纪律、办事效率等);3、参与机关各项活动的情况;4、综合评价(科室负责人互评科室、分管领导评价、主要领导评价)。

第七条工作人员的考评内容对工作人员考评主要从业绩完成情况、效能效率提高情况和综合评价三个方面考评。

业绩包括季度业务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完成情况。

效能效率提高包括各项制度落实、执行工作纪律、任务办结等情况(根据单位实际情况自定考评内容)。

综合评价包括科室干部评价、科室领导评价、分管领导评价。

第八条县直各部门(单位)对乡镇(场)业务工作的季度绩效考评内容按照签订的目标责任书内容进行绩效考评。

永嘉县全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定稿)

永嘉县全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定稿)

永委办发…2013‟118号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嘉县机关全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各功能区党委、管委会,各镇(街道)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属各单位:《永嘉县机关全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永嘉县委办公室永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5月29日- 1 -永嘉县机关全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为建立“千斤重担人人挑、人人身上有指标”的传导机制和工作格局,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和《中共温州市委关于进一步激发干部干事创业活力的实施意见》(温委发…2012‟107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县直属党政机关,人大、政协机关,法院、检察院、群团组织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以及功能区、镇(街道)的中层干部(县管领导干部除外)和一般工作人员。

二、考核原则(一)注重实绩。

以工作实绩考核为重点,量化单位年度目标任务到科室、个人。

(二)分级管理。

实行层级绩效考核,一级抓一级,抓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工作。

(三)民主公开。

注重扩大参与面,加强监督,增强绩效考核工作的透明度,确保绩效考核结果的准确性。

(四)奖优促劣。

绩效考核结果与待岗培训、绩效奖金、评先评优等挂钩,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作用。

三、考核内容以工作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 2 -四、考核赋分绩效考核基本分100分,一般分为上级评价、科室考核、民主测评(评议)、组织综评等4个项目,各单位可根据实际调整项目或权重比例。

(一)上级评价(40分)。

上级评价是指上级对下级的履职情况进行定性评价,重点考核“绩”和“勤”。

“绩”主要指工作实绩,即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情况等。

“勤”主要指出勤情况和工作态度等。

中层正职(科室负责人)由单位“一把手”(包括镇街人大<工委>主席<主任>,下同)和分管领导进行评价;中层副职和一般工作人员由单位“一把手”、分管领导和中层正职(科室负责人)进行评价。

县直单位考评方案及细则

县直单位考评方案及细则

县直单位考评方案及细则一、考评目的1.客观评价县直单位工作人员的工作表现,激发工作积极性。

2.提高工作效率,提升单位整体工作水平。

3.优化人力资源配置,为优秀人才提供发展空间。

二、考评对象1.县直单位全体在编在职工作人员。

2.特殊岗位人员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单独考评。

三、考评内容1.工作业绩:占总分的40%。

主要包括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效率等方面。

2.工作态度:占总分的30%。

主要包括敬业精神、团队协作、责任心等方面。

3.业务能力:占总分的20%。

主要包括专业知识、技能水平、创新能力等方面。

4.综合素质:占总分的10%。

主要包括道德品质、沟通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方面。

四、考评方法1.定性评价:由单位领导、同事和相关部门进行评价,占总分的60%。

2.定量评价:根据工作业绩、业务能力等方面的具体指标进行评价,占总分的40%。

五、考评流程2.部门评价: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工作人员的实际表现,进行评价。

3.单位评价:单位领导根据各部门评价和个人自评,对工作人员进行综合评价。

4.结果公示:将考评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全体工作人员监督。

六、奖惩措施1.奖励:对考评结果优秀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物质奖励和职务晋升。

2.惩罚:对考评结果不合格的工作人员,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者给予降级、降职等处分。

七、考评细则1.工作业绩(1)完成任务的数量:以完成任务的百分比计算,完成100%为满分,未完成则相应扣分。

(2)完成任务的质量:以完成任务的质量指标进行评价,达到标准为满分,未达到则相应扣分。

(3)工作效率:以完成任务的时间指标进行评价,提前完成加分,延后完成扣分。

2.工作态度(1)敬业精神:以工作态度、责任心等方面进行评价,表现优秀者加分,表现较差者扣分。

(2)团队协作:以在团队中的协作表现进行评价,积极协作者加分,消极对待者扣分。

3.业务能力(1)专业知识:以对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进行评价,掌握程度高者加分,掌握程度低者扣分。

某县国家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及量化标准

某县国家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及量化标准

某县国家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及量化标准免费...某县国家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及量化标准为正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更好地促进公务员依法办事、勤政为民,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为公务员的使用、奖惩以及调整工资和岗位等提供依据,激励公务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根据《安徽省公务员考核办法(试行)》等文件的规定,现就我县公务员的年度(绩效)考核工作,制定本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考核原则公务员年度(绩效)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通过建立公务员绩效评价体系、强化平时考核制度、完善年终考核办法等措施,努力提高公务员的综合素质,提高工作效率,提高行政效能。

二、考核范围和对象县各级党政群团机关除机关领导成员及其相当职务人员以外的公务员。

对由上级党委(党组)管理人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三、考核指标和权重年度(绩效)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综合全面考评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表现情况,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各单位可结合实际工作需要,按照本《办法》规定的考核指标,从工作数量、质量、效率、效益、创新等方面,以合法规范、准确高效、保质保量为原则,通过“数字”、“时间”、“行为”(见文尾附注:关于“量化”问题的说明)这三种表示方式,进一步细化考核的具体内容和量化标准。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为突出工作实绩的重要性,“绩”在整个五项考核指标中的权重按不低于50%掌握。

四、考核结果的等次和标准年度(绩效)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县直机关绩效考评方案 (3)

县直机关绩效考评方案 (3)

2023年县直机关绩效考评方案1. 引言县直机关是我国公务员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提高县直机关工作效率和公务员绩效,必须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方案。

本文将介绍2023年县直机关绩效考评方案,主要包括考评目标、考评内容、考核指标、评分标准和考评流程。

2. 考评目标2023年县直机关绩效考评的目标包括:•提高工作效率:通过科学管理和绩效激励,推动县直机关各部门高效执行公务员职责,提高工作效率;•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对公共服务的绩效考核,推动服务质量的提升,满足人民群众的日益增长的需求;•增强公务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执行力:通过绩效考核,切实激励公务员队伍为人民群众服务,提升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

3. 考评内容2023年县直机关绩效考评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干部能力素质:对县直机关领导干部的政治思想、组织协调能力、决策执行能力等进行综合考评;•部门工作绩效:对县直机关各部门对外服务、内部管理、重点任务执行等方面进行考评;•公共服务满意度:通过调查问卷、受理投诉等方式,对公众对县直机关提供的公共服务满意度进行考核。

4. 考核指标2023年县直机关绩效考核指标包括以下方面:4.1 干部能力素质考核指标•政治思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定理想信念,履行党员义务,遵守党的纪律;•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合理调配资源,协调不同部门间的工作,推动工作顺利进行;•决策执行能力:具备良好的决策思维、判断能力和执行力,能够科学决策,把决策结果转化为实际行动。

4.2 部门工作绩效考核指标•对外服务:及时响应市民需求,提供有效的公共服务,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内部管理:良好的内部组织工作机制,高效的沟通协调机制,规范的工作流程和制度;•重点任务执行:履行各项工作职责,按时、按量、按质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4.3 公共服务满意度考核指标•调查问卷:定期邀请市民参与满意度调查,包括对公共服务的评价和建议;•受理投诉:认真记录和处理市民对公共服务的投诉,及时解决问题,提升服务质量。

度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度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度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方案一、总则:为进一步激发机关人员工作激情,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按照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依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关于抓紧制定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通知》及县委组织部《大学生村官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机关单位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大学生村官、公益性岗位人员、镇聘人员、县委下派挂职锻炼人员等。

三、考核办法:绩效考核实行百分量化和定性评价相结合的考核机制,由月度量化考核、季度评价考核与年终汇总三部分组成。

分值基数为100分,每月底由各考核单位按照定岗定责原则,根据单位工作人员出勤率、执行力、工作完成等情况,实行加减分的办法记录分值,报分管领导备案。

季度定性评价包括三个部分:1、月度量化考核平均分值,占量化考核分值的50%;2、部门负责人评定分值,占量化考核分值的10%;3、分管领导评定分值,占量化考核分值的40%。

(季度绩效分值=月度平均分值x50%+部门负责人评定分值x10%+分管领导评定分值x40%)年终汇总,把各季度考核分值进行累加,取平均值,即为该年度绩效考核分值。

四、等次认定:1、绩效考核排名前20%的,认定为优秀等次;2、绩效考核排名在优秀与基本合格之间的认定为合格等次;3、绩效考核排名后10%的,认定为基本合格等次;4、绩效考核排名后5%且综合分值低于60分的,认定为不合格等次。

五、考核结果运用:(一)对公务员1.公务员年度考核参照绩效考核结果;2.认定为优秀等次的,优先提拔使用;3.认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诫勉谈话;4.认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转岗转任或建议调离本单位。

(二)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参照绩效考核结果;2.认定为优秀等次的,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在本单位平均基数的基础上上浮30%;3.认定为合格等次的,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领取本单位平均数;4.认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在本单位平均基数上下调50%,并调离原岗位;5.认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年终奖励性绩效工资在本单位平均基数上下调70%,连续两年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降低岗位或撤职,情节严重的,予以解聘或辞退。

市、县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市、县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

市、县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第一篇:市、县级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Xxx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为充分体现工作量与实际贡献,完善体现人才价值的分配激励机制,进一步激发广大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康复事业健康发展。

二、分配原则1、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责益相符”的原则。

2、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3、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xxx在岗在编的正式工作人员。

四、绩效工资的构成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绩效工资两部分。

其中基础绩效工资占70%,奖励绩效工资占30%。

基础绩效工资按人事局核定的标准按月发给。

奖励绩效工资半年发放一次。

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1五、实施方案及考核办法1、单位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上下班时间,上班按时签到,提前签、代签、不签视未出勤看待。

若签到不真实,每次扣罚本人50元,若代签,每次扣罚代签人和本人各50元。

2、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任何人必须经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离岗。

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可电话告知并用手机发信息临时请假,但事后必须作出情况说明并补写请假条。

请假要于前一天向分管领导提出并书写请假条。

外出办公事要告知领导并在办公室的记录本上写明具体事由。

上班期间因私外出要向领导请假并写假条注明时间,外出回来要销假,年终按时间累计天数。

国家法定的假期(如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假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3、请假或因公外出人员,要主动与交接人进行工作移交,不得延误正常工作;请假未获批准擅自离岗的,均以旷工处理。

3、无正当理由不参加中心组织的学习、会议的,每次扣50元。

上班期间不得随意串岗、不得让学生帮教师干私活,不允许教师以任何形式体罚、责骂学生,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一经发现以上任一情况,罚款50元/人/次。

4、半年旷工累计6天(含6天)扣发全部奖励绩效工资,6天以内按每旷工1天扣发200元。

县直部门绩效评估工作方案

县直部门绩效评估工作方案

县直部门绩效评估工作方案一、背景和目的为了提高县直部门工作绩效,促进公务员队伍建设,制定绩效评估工作方案。

本方案的目的是确定评估指标体系,建立绩效评估机制,激励和促进县直部门工作的持续改进和创新。

二、评估指标体系1.工作目标指标:根据县直部门年度工作计划,设定可量化的工作目标指标,包括工作完成情况、工作质量和绩效提升等方面。

2.效益指标:根据县直部门的职责和情况,确定与其工作职能相关的效益指标,例如为公众提供的服务数量、质量和满意度等。

3.纪律指标:评估部门的纪律执行情况,包括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和法律纪律等。

三、评估方法1.定量评估:采用定量评估方法,通过数据分析和统计,对绩效指标进行量化评估。

2.定性评估:结合定量评估的结果,对绩效指标进行综合性和主观性的评估。

3.自评与互评:县直部门进行自我评估,同时也进行互相评估,相互学习和促进改进。

四、评估程序1.制定评估计划: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确定绩效评估时间表、评估指标和评估规则。

2.数据收集和分析:收集相关数据,并进行整理、分析和比较。

3.评估报告编制:根据评估结果,编制绩效评估报告,包括评估的具体情况、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4.结果反馈和改进措施:向评估对象反馈评估结果,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5.总结经验和推广应用:总结评估经验,推广应用到其他县直部门,促进全县绩效评估工作的发展。

五、评估结果应用1.激励机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激励措施,激励绩效优秀的部门和个人,提高绩效绩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改进措施落实: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改进措施,对绩效不足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指导和培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3.报告上级:向县政府报告绩效评估结果,提供参考意见和建议,为政府决策提供支持和依据。

六、保证措施1.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和客观。

2.加强评估人员的培训,提高评估专业水平和能力。

3.加强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评估中的问题和不足。

4.完善评估制度,不断优化评估流程和方法。

县财政局绩效考核办法.

县财政局绩效考核办法.

县财政局绩效考核办法为深入推进全县财政系统效能建设,进一步提升发展效能、行政效能、管理效能、服务效能、监督效能,确保县委、县政府及局党组部署的工作真正落到实处,形成创优争先、奖优罚劣的价值导向,根据自治区财政厅、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强效能建设规定和开展绩效考核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考核对象按工作性质不同分成两类单位,分别制定考核细则。

(一)各乡镇财政所为第一类单位。

(二)局机关各二级机构为第二类单位。

二、考核内容考核内容包括行政效能、管理效能、发展效能、服务效能、监督效能,总分100分(不包括加分项目分数)。

具体内容见考核细则表。

三、考核方法(一)建立领导机制。

成立局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陈同志任组长,XXx等同志任副组长,人秘股等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成员;下设绩效考核办公室在局人秘股,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绩效考核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建立督查机制。

局绩效考核办公室负责日常检查和指导,建立检查档案,作为年终考核评分的依据。

(三)分类考核,分类排名。

针对两类单位,制定不同的考核细则表,分类考核,分类排列位次。

(四)建立评价机制。

考核采取百分制,综合考核得分由绩效指标考核得分和测评得分两项组成,权重分别为80%和20%;绩效指标得分根据各项指标确定的分值,按有关单位提供的评分依据进行打分;测评得分,根据考核对象工作汇报和平时了解掌握情况,按照五类指标实行分类打分:局领导班子成员对全部考核对象打分;财政所对局机关二级机构打分;局机关二级机构对财政所打分。

其中局领导班子成员打分占测评分值的50%,局机关二级机构、财政所负责人打分在扣除1个最高分和1个最低分后平均计算得分占测评分值的50%。

(五)加分项目。

为鼓励创优争先,激励创新,绩效考核中设置2个加分项目。

1、工作创新:按照国家政策导向,结合我县财政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思路和工作方法,推出在自治区、市、县有影响的改革举措,并得到上级财政部门的认可,分别给予加分。

额敏县司法局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额敏县司法局绩效考核管理办法

额敏县司法局绩效考核细则第一条为全面推动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规范化建设,建立有效地评价激励机制,促进各项工作管理科学化、经常化、法制化、正规化的发展轨道,争创全县先进司法局,按照自治区司法厅《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办法》,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及有关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绩效考核,是指对考核对象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全面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确定年度考核等次的主要依据。

第三条绩效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效的原则,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自我评价与组织考核相结合的原则,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考核的对象包括:局领导、内设科室、所和在职干警。

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助理可参照执行。

第五条下列人员不参加考核:1、半年考核期内病、事假、无故缺岗、旷工,累计超过2个月的干警不参与本年度量化考核。

2、年度考核期内病、事假、无故缺岗、旷工,累计超过3个月的干警不参与本年度量化考核。

3、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不参与本年度量化考核。

4、当年办理退休手续,工作时间少于6个月的不参与本年度量化考核。

(超过6个月的,按工作具体时间确定基本分)5、在外借调人员全年超过6个月,脱离单位工作的不参与全年(或半年)量化考核。

(集中整治、驻村人员除外)第六条绩效考核采取办法(一)自我评价。

指被考核对象按照本人岗位职责和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述职,量化检查,并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分。

(二)群众测评。

指由考核组组织对各部门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按照《司法局绩效考核量化评分参考标准》进行民主测评,并量化成分数。

(三)组织考核。

指由考核组依据被考核对象的岗位职责和年初制定的工作计划,结合平时考核、考勤记录,对照《司法局绩效考核量化评分参考标准》对考核对象进行评分。

县(市、区)机关效能年活动绩效考核评分标准细则

县(市、区)机关效能年活动绩效考核评分标准细则

市效 能办 组织 各有 关牵 头部 门参
1、对上述同一事项不重复交叉扣分。2、创优发展环境,九项重点工作,解决八个方面突出问题等方面,
备注
工作成绩突出,取得了显著成效,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每项加 2 分;受到市级表彰的,每项加 1 分。4、同一加分项目采取就高原则,不重复加分,加分最 高分值为 10 分。5、上饶经济开发区、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所开展工作与考核项目不能完全对应的,按参照执行的原则考核。
能投诉电话、信箱的,扣 0.2 分。3、省、市效能办或市政府行政投诉中心受理的效能投诉,经查属实的,每发现 1 起扣 0.5 分,能按督办要求整改到位的,每起减扣 0.4 分;经查实的投诉问题没有整改到位的,每起加扣 0.5 分, 拒不整改且给不出正当理由的,每起加扣 1 分;在整改到位基础上,能举一反三,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长效机制, 效果明显的,每起加 0.2 分。 对发展环境监测点及监督员未实行动态管理的,扣 0.5 分;监测点填报《即时监测表》不规范的,每张表扣 0.1 分; 不按时上报监测数据的,每次扣 0.1 分;上报的监测数据不规范的,每次扣 0.1 分;未对监测点反映的问题进行自 办或及时督促有关部门整改到位的,每起扣 0.2 分;未对被监测部门监测满意率进行综合排名并通报的,扣 2 分, 全年通报少于 4 次的,每少一次扣 0.2 分;未将督办的问题及整改情况通过简报或网络等向监测点公布的,扣 0.5 分; “百千万”内设机构测评未利用监测成果的,扣 0.5 分。
考核 部门
九项重点工作开展及落实情况。
(30 分)
1、 日常工作 开展及督查 情况 (60 分)
解决八个方面突出问题。
(20 分)
日常工作情况。
(10 分)
2、 效能投诉 投诉机构成立及运作情况;受理群众涉 及影响机关效能和损害发展环境问题 情况 (20 分) 的投诉及整改情况。 3、 发展环境 监测运行情 监测信息情况、监测点动态管理情况、 监测成果运用情况。 况 (20 分)

县直单位绩效考核方案范文(通用5篇)

县直单位绩效考核方案范文(通用5篇)

县直单位绩效考核方案县直单位绩效考核方案范文(通用5篇)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准备一份具体、详细、针对性强的方案,方案是为某一行动所制定的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和安排等。

那要怎么制定科学的方案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县直单位绩效考核方案范文(通用5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县直单位绩效考核方案1一、绩效考核的目的1、不断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使公司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动力,达到企业员工的双赢工作。

2、加深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3、不断提高员工的工作能力,改进工作业绩,提高员工在工作中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4、建立以部门、班组长为单位的团结协作、工作严谨高效创优的团队。

5、通过考核结果的合理应用(奖惩或待遇调整,精神奖励等),营造一个激励员工奋发向上的工作氛围。

二、绩效考核的原则1、公平、公开性原则:公司员工都要接受公司考核,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公司同一岗位执行相同标准。

2、定期化和制度化原则:绩效考核工作在绩效考核小组的直接领导下进行。

绩效考核部是本制度执行的管理部。

(1)公司对员工的考核采用每4个月考核的方法。

(2)绩效考核作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一项重要制度,所有员工都要严格遵守执行。

绩效部门负责不断对制度修订和完善。

3、分制原则:公司对员工的考核采用百分制的方法。

4、灵活性原则:公司对员工的考核分为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

不同岗位、不同层次、不同时期两者考核的重点不同,所占分值比例各为50%。

定量考核:A、管理:部门重点工作,完成公司安排工作的质量和数量,因经营所需随时增加的工作。

B、员工:本岗位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部门负责人安排的工作,工作业绩。

定性考核:劳动纪律,团结协作,服务质量,盘点工作,知识考核。

三、组织领导公司成立总经理领导下的绩效考核小组,组织领导公司员工的考核工作工作职责:1、负责主持每月,每季考核总结会,对上季度考核工作总结,布置下月各部门工作重点及业绩定量。

县机关事务局员工绩效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县机关事务局员工绩效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县机关事务局员工绩效考核办法实施细则为进一步加强局内部管理,使各项工作更加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培养良好的工作作风,提高机关事务管理、保障、服务能力,提升优质服务品位,树立机关队伍形象,根据局绩效工作考核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考核原则(一)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二)月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集体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领导考核与群众评议相结合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局机关科室全体在职职工及借用借调人员均列入考核范围。

三、考评内容及评分细则绩效考评以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为基础,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评,重点考评工作实绩。

德:指思想素质与道德品质表现,包括政治态度,思想作风和职业道德。

能:指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公文能力,创新能力。

勤:指出勤情况,工作作风,吃苦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

绩:指工作实绩,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工作效率和贡献。

廉:指廉洁自律情况。

每位工作人员绩效分值确定为100分。

其中:德10分、能20分、勤10分、绩60分,廉不设分值,实行一票否决,扣分不保底。

(一)德(10分):主要考核工作人员的政治素养和思想品德1、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政治素质高得3分。

本职工作任务完不成,得过且过,责任心不强,造成工作失误的每出现一次扣1分。

2、实事求是,为人忠厚老实,作风正派,干部职工反映好得2分。

弄虚作假、作风不实、干部职工反映差每出现一次扣0.5分。

3、尊重领导,团结同志,顾全大局,团结协作精神好得3分。

顶撞领导,闹不团结,工作上推诿扯皮、办事拖拉每出现一次扣1分。

4、遵纪守法,待人接物文明礼貌,服务态度好得2分。

违反有关制度或服务态度差每出现一次扣0.5分。

(二)能(20分):主要考核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1、具有从事本岗位必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并能在工作中正确理解执行的得5分,延误工作的每出现一次扣1分。

2、能及时、独立、妥善处理工作中发现的具体问题,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得10分,不能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或造成工作失误的每出现一次扣2分。

县直机关绩效考评方案 (7)

县直机关绩效考评方案 (7)

2023年县直机关绩效考评方案一、背景介绍县直机关是县级政府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推行并执行各项政府政策和决策。

为了促进县直机关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全面落实县级政府的各项任务和目标,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绩效考评方案。

二、考评目的本绩效考评方案旨在评估县直机关的工作绩效,从而为县级政府提供科学依据,制定合理的政策和决策。

通过考核评估,可以及时发现问题、推动工作改进,提高县直机关的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考评指标1. 工作成果工作成果是衡量绩效的重要指标之一。

县直机关应根据具体职能和任务,设定相应的工作目标,并详细规定达成目标的过程和方法。

通过度量工作成果的完成情况,可以评估机关的执行能力和绩效贡献。

2. 工作进度和效率工作进度和效率也是评估绩效的重要指标。

县直机关应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并确保工作流程的顺畅和高效。

评估工作进度和效率可以展现机关的工作能力和执行能力。

3. 组织管理能力组织管理能力是衡量绩效的关键指标之一。

县直机关应建立健全的组织架构和人员管理体系,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评估组织管理能力可以发现问题、改进管理机制,提高机关的协调性和执行力。

4. 服务质量和效能县直机关是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提供各种行政服务。

评估服务质量和效能可以了解机关对群众需求的满足程度,促进机关与社会的良好互动。

四、考评方法本考评方案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评价方法,以确保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全面性。

1. 定量评价定量评价采用量化指标进行绩效考核,通过数据和数字来评估机关的绩效。

具体的定量指标可以包括工作完成率、任务延误情况、服务响应时间等。

定量评价可以客观地反映机关的工作情况和绩效表现。

2. 定性评价定性评价通过主观判断和专家评议,对机关的工作进行综合评估。

定性评价可以充分考虑工作的复杂性和特殊性,从而更全面地评估机关的工作表现和绩效。

3. 绩效考评指标权重为了准确评估绩效,需要给予不同指标不同的权重。

具体的权重分配应根据机关的具体情况和工作重点来确定,合理平衡各项指标的重要性。

县精细化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实施细则

县精细化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实施细则

**县森林公安局精细化目标管理绩效考评实施细则一、内部管理(一)学习考试1、参加政治学习业务培训没有专业学习笔记本和记录的扣1分。

2、政治、业务考试没有达到85分以上一人次扣0.2分;没有达到70分的一人次扣0.5分;不及格一人次扣0.8分);无故缺考1人次扣1分。

(二)日常制度1、上班、值勤、值班、开会、学习、考试、紧急集合、处臵突发事件、参加统一行动或其它集体活动迟到、早退、脱岗、不事先报告主持会议的领导请人代会、代签到以及着装、仪容不规范等违反警容风纪规定行为的,开会打瞌睡、讲小话,发现1人次扣0.5分,无故缺席一人次扣1分。

单位周例会、季度生活会每少1次扣0.5分。

旷工(含不按时在请假期满后的次日上午12时之前销假的)1天扣1.5分;2、违反“一机两用”使用规定一次扣3分;擅自在公安网上开设与工作无关的个人网站(页)、聊天室每发现1次扣2分;工作时间在电脑上玩游戏、看电影录相、上网聊天,每发现1次扣1分;不按审批程序在公安局域网首页发布各类信息材料每次扣2分;擅自向社会提供公安信息网站和应用系统数据的每发现1次扣3分。

3、下达指令通讯不畅无法联系的,1次扣1分,三次电话打不通,并扣除本月电话补助。

4、当月未按要求详细填写《民警工作日志》缺一天扣0.5分。

(三)办公秩序1、不按分局的规定办文、上报(含迟报、漏报、错报、不报等)材料(含总结、规划、信息、要点、数据、报表、节假日值班安排、档案材料归档等)每次扣0.5分;信访、“两案”及建议、网上信息、领导签批不按规定回复的每次扣1分。

2、不按分局任务分解填制、统计台账的每缺一项扣2分,填制不全扣1分。

3、文件收、发不全,批阅、传递、归档不及时,每次扣0.5分;印鉴管理不善,造成后果的每次扣2分;发生失、泄、窃密问题每次扣3分。

4、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档案资料、案卷材料、证据材料(重要物证书证、视听资料)、法律文书丢失的,一次扣3分。

5、发现办公场所脏、乱、差一次扣0.5分,被上级检查批评(通报)扣1分6、政令不畅,办事推诿,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完成上级公安机关、局领导、部门领导交办的工作,每次扣2分。

县级机关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县级机关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县县级机关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根据县委、县政府《××县县级机关和乡镇绩效考核实施意见》的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绩效考核的组织县级机关绩效考核工作由绩效考核指导委员会统一领导,绩效考核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核内容的确定建立县级机关绩效考核指标库,考核指标实行网上认证和公布。

除年度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指标和动态指标外,县级机关绩效考核指标内容相对固定。

对县级机关考核评比实施扎口管理。

除综合绩效考核外,未经绩效考核指导委员会同意,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县级机关实施考核奖励。

对年度确需开展绩效考核的项目,报经绩效考核指导委员会同意后,纳入次年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对条线要求确需单独实施专项考核的,原则上不再安排财政资金实施奖励。

年度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指标由授权的重点工作牵头部门管理员定期发布和维护,责任分解的考核指标必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和协同单位的职能工作重点指标库中,并及时更新和通报。

动态指标由县绩效考核办公室根据上级要求,通过相关程序审核后,及时补充到考核对象动态指标库中。

绩效考核指标一经确定和网上公布后原则上不予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由考核对象提出申请,报县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

三、绩效考核的方法县级机关绩效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专业考核和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其中日常考核、专业考核和综合评议占整个百分考核的15%、60%和25%。

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只参加综合评议。

(一)日常考核日常考核主要通过明查暗访、举报投诉查处,以及考核主体督办反馈等途径组织实施。

由各考核主体根据评分细则,通过网上考核系统在线数据收集扣分,并通报反馈。

日常考核重点考核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工作目标、重大工程推进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及政务公开情况,县领导批办件的办理及反馈情况,群众信访投诉(包括政风行风热线交办件)处理及责任追究情况,县委、县政府召开重要会议的会风会纪情况,文明执法、规范收费(杜绝“三滥”、“三乱”)情况,政府职能转变等。

县直单位绩效考核方案

县直单位绩效考核方案

县直单位绩效考核方案县直单位绩效考核方案(通用5篇)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的内容多是上级对下级或涉及面比较大的工作,一般都用带“文件头”形式下发。

写方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县直单位绩效考核方案(通用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县直单位绩效考核方案(通用5篇)1一、考核目的1、作为晋级、解雇和调整岗位依据,着重在潜力、潜力发挥和工作表现上进行考核。

2、作为确定绩效工资的依据。

3、作为潜能开发和教育培训依据。

4、作为调整人事政策、激励措施的依据,促进上下级的沟通。

二、考核原则1、公司正式聘用员工均应进行考核,不同级别员工考核要求和重点不同。

2、考核的依据是公司的各项制度,员工的岗位描述及工作目标,同时考核务必公开、透明、人人平等、一视同仁。

3、制定的考核方案要有可操作性,是客观的、可靠的和公平的,不能掺入考评人个人好恶。

4、提倡考核结果用不同方式与被评者见面,使之诚心理解,并允许其申诉或解释。

三、考核资料及方式1、工作任务考核(按月)。

2、综合潜力考核(由考评小组每季度进行一次)。

3、考勤及奖惩状况(由行政部按照《公司内部管理条例》执行考核)。

四、考核人与考核指标1、成立公司考评小组,对员工进行全面考核和评价。

2、自我鉴定,员工对自己进行评价并写出个人小结。

3、考核指标,员工当月工作计划、任务,考勤及《内部管理条例》中的奖惩办法。

五、考核结果的反馈考绩应与本人见面,将考核结果的优缺点告诉被评人,鼓励其发扬优点、改正缺点、再创佳绩。

六、员工绩效考核说明(一)填写程序1、每月2日前,员工编写当月工作计划,经部门直接上级审核后报行政部;2、工作绩效考核表每月28日由行政部发放到部门,由本人填写经部门直接上级审核后于次月2日前交至行政部;3、工作计划编写分日常工作类5项、阶段工作类5项及其它类等,其它类属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4、工作计划完成状况分完成、进行中、未进行(阶段性工作)三档,月末由本人根据实际选项打分,并在个人评价栏内给自己评分;5、工作计划未进行、进行中(阶段性工作)项请在计划完成状况栏内文字说明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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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县级机关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根据县委、县政府《××县县级机关和乡镇绩效考核实施意见》的精神,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绩效考核的组织县级机关绩效考核工作由绩效考核指导委员会统一领导,绩效考核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

二、考核内容的确定建立县级机关绩效考核指标库,考核指标实行网上认证和公布。

除年度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指标和动态指标外,县级机关绩效考核指标内容相对固定。

对县级机关考核评比实施扎口管理。

除综合绩效考核外,未经绩效考核指导委员会同意,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县级机关实施考核奖励。

对年度确需开展绩效考核的项目,报经绩效考核指导委员会同意后,纳入次年绩效考核指标体系。

对条线要求确需单独实施专项考核的,原则上不再安排财政资金实施奖励。

年度重点工作责任分解指标由授权的重点工作牵头部门管理员定期发布和维护,责任分解的考核指标必须落实到各责任单位和协同单位的职能工作重点指标库中,并及时更新和通报。

动态指标由县绩效考核办公室根据上级要求,通过相关程序审核后,及时补充到考核对象动态指标库中。

绩效考核指标一经确定和网上公布后原则上不予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的,由考核对象提出申请,报县绩效考核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

三、绩效考核的方法县级机关绩效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专业考核和综合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其中日常考核、专业考核和综合评议占整个百分考核的15%、60%和25%。

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只参加综合评议。

(一)日常考核日常考核主要通过明查暗访、举报投诉查处,以及考核主体督办反馈等途径组织实施。

由各考核主体根据评分细则,通过网上考核系统在线数据收集扣分,并通报反馈。

日常考核重点考核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重点工作目标、重大工程推进情况,党风廉政建设、政风行风建设及政务公开情况,县领导批办件的办理及反馈情况,群众信访投诉(包括政风行风热线交办件)处理及责任追究情况,县委、县政府召开重要会议的会风会纪情况,文明执法、规范收费(杜绝“三滥”、“三乱”)情况,政府职能转变等。

对日常考核中发现的问题,除按照考核办法进行扣分外,还要责成相关部门认真查找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对问题严重需要进行责任追究和组织处理的,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实施责任追究和组织处理。

绩效考核办公室将日常考核情况通过《督查专刊》等进行通报。

(二)专业考核专业考核一般在年终集中封闭进行。

集中考评时组成审核组,由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并吸收统计、审计等有关职能部门的同志参与,对参评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争先创优创新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严格的审核认定。

从成员单位以及人大、政协机关抽调人员组成考核组,对考核对象指标完成情况进行集体定档和考核打分。

从县人大、政协机关以及县特邀监察员队伍中抽调人员,并适当邀请一些考核对象的代表参与,组成督查组对考评工作进行全过程监督。

1、自查小结。

各考核对象对照年度绩效考核计划方案,对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形成自查报告,通过党政网上报县绩效考核办公室并公布。

县直单位自查报告要逐项阐述绩效考核指标的实际完成情况,同时重点申报完成该项工作的争先创优创新成果。

争先创优创新成果不唯奖状、证书,可以综合反映量化指标在市内的位次,也可以提炼在指标实施过程中的典型事例和做法。

一项部门职能对应的工作最多申报一项争先创优创新成果。

县(市)区上报考核指标实际完成额即可。

2、调查核实。

工作目标实绩在全市、省内及全国的位次,以上级部门文件和统计部门核定的统计报表为认定依据。

其中,具有审批、执法、服务等职能的部门需提交市、省内其它兄弟县的相关指标体系,以此来衡量在市、省的位次。

工作举措及成果在市以上工作会议上作专题交流的,以会议通知及会议交流材料为依据。

受到国家、省、市及所属部门表彰奖励的,以获奖通知、证书、奖牌或奖杯为依据。

对考核对象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缺少有力证据的证明材料,一律不予采纳;对工作未获奖或不评奖,但争先创优成效确实明显的,在认真研究、客观分析、集体讨论的基础上,充分尊重、尽量采纳部门的工作成果;对经核查证实被考核部门有弄虚作假、虚报瞒报行为的,进行严肃处理,被考核部门在该项目上的考核一律不得分,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或取消评先资格。

3、考核打分。

对县级机关部门考核打分,不仅要纵向比较本系统内各单项目标完成实绩在市内、省内的位次,而且要横向比较在全县所有考评单位中全面争先创优的实际成效;不仅要考核单位工作完成情况,而且要综合分析部门绩效、部门争先创优和创新成果的层次、影响力、贡献率,着重评比工作成绩对渠县社会经济的实际贡献大小。

部门年度目标、工作举措及成果与往年比较有新的创造和突破、产生重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目标实施结果在省内处于领先水平(指单项工作成果在省厅委办局获得表彰和奖励),或在市内名列前3名,或在市内比较位次前移2位以上(以权威部门统计报表为准),或在市以上工作会议上作专题交流(不包括全面综合性工作材料),或得到市委、市政府及所属部门的表彰奖励,或从发展大局着想善于变通,积极、主动、创新服务,在推进全县重点工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取得明显成效。

符合以上条件,由考核组在单项目标标准分值的90%~100%的范围内(A档)进行打分。

在A档中,根据部门申报的争先创优成果,综合分析成果的层次、影响力和贡献率,分析部门制定目标的态度和水平,分析目标实施的难易程度,在集体研究确定A+、A、A-三个打分段,由考核小组成员在确定的分段范围内进行无记名投票打分。

部门职能工作目标定位不高,重点不突出,虽完成年度目标,但完成实绩没有体现争先创优、开拓创新、跨越发展要求的,由考核组在该项目标标准分值的80~89%的范围内(B档)无记名投票计分,B档再细分为B+、B、B-三个打分段。

未完成年度目标的,按完成值与目标值的对应占比折算计分,最高不超过该项目标标准分值的80%(C档)。

(1)加分第一、获奖加分获得党中央、国务院(含“两办公厅”)表彰奖励的,每项加1分。

获得省委、省政府(含“两办公厅”),中央机关、国家部委(局、领导小组)表彰奖励的,每项加0.8分。

若分等次奖励的,一、二、三等奖分别按0.8分、0.5分、0.3分加分。

获得市委、市政府,省级机关、省级部门表彰奖励的,每项加0.5分。

若分等次奖励的,一、二、三等奖分别按0.5分、0.3分、0.2分加分。

获得县委、县政府(含“两办”联合行文),市委办、市府办表彰奖励的,每项加0.3分。

若分等次奖励的,一、二、三等奖分别按0.3分、0.2分、0.1分加分。

上级表彰奖励县委、县政府的,县级牵头部门按相应标准的150%加分。

县级部门在全市同行业综合考核排位第一名的,加1分;排位在第二名的,加0.8分。

县级部门在全市同行业综合考核排位位次比上年度上升一位的,加0.3分;上升二位以上的,每位次另加0.1分。

加分总值不超过0.7分。

通报表彰按同级别最低档次加分,同一奖励项目按最高级别加分。

获奖加分不超过5分。

第二、创造性工作加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领导和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或在中央、省、市党委、政府机关内部刊物刊登本单位、本系统创造性工作推广、交流材料并产生较大影响的,按获得同级通报表彰加分。

因单项工作突出,被县委、县政府授予突出贡献奖的,每项加1分。

创造性工作加分最高不超过5分。

(2)扣分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含“两办公厅”)通报批评的,每项(次)扣5分。

受到省委、省政府(含“两办公厅”),中央机关、国家部委(局、领导小组)通报批评的,每项(次)扣3分。

受到市委、市政府(含“两办”)通报批评的,每项(次)扣1分。

受到县委、县政府(含“两办”)通报批评的,每项(次)扣0.2分。

凡上级通报批评县委、县政府的,县级牵头部门按相应标准的150%扣分。

同一项目按最高级别扣分。

(三)综合评议1.县领导考核。

县领导考核得分占综合评议的30%。

县四套班子领导对所有参评部门绩效状况进行考核,取其平均分。

2.社会评议。

社会评议得分占综合评议的70%。

合理确定不同层面的社会评议代表名额,进一步扩大群众的参与面和参与度,更多地邀请基层、企业、群众参与考核部门绩效。

社会评议意见由授权的考核代表通过网上提交,满意度评价结果自动生成部门社会评议得分。

充分吸收和正确处理社会评议意见,对未注明具体原因或明显与事实不符的“不满意”票一般不予采信,体现社会评议工作的客观公正。

对社会评议中各界代表提出的文字意见,进行分类整理,原汁原味地反馈给相关部门(单位)党组(党委)。

四、考核结果的认定根据年终绩效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排位在前25名的县级部门被确定为先进单位,前五位为“最佳办事单位”。

综合考评位次比上年前移10位以上的,获“争先进位奖”。

条管部门中,按综合考评得分高低,产生2个左右的“优质服务奖”。

五、考核结果的使用(一)奖励1.根据年终绩效考核结果,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名,排位在前25名的县级部门被确定为先进单位。

奖项、奖金设置为:一等奖5名(最佳办事单位),各奖现金5万元;二等奖8名,各奖现金3万元;三等奖12名,各奖现金2万元;获“争先进位奖”的部门奖励现金1万元。

县纪委、县委办、县人大机关、县政府办、县政协机关、县法院、县检察院、人武部政工科不参加排名,但考核得分高于或等于县级部门排位前25名的,可一并确定获奖等次,由县委、县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获奖县级部门的党政主要负责人分别按照总额的20%提取,其余部分的分配使用由各县级部门自行确定。

2.县级部门(单位)机关工作人员在评选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工作者或给予行政奖励以及干部晋升、调级、任用时,要把绩效任务完成情况作为重要参考依据。

获得绩效考核先进单位的部门(单位),领导干部和一般工作人员评选优秀等次公务员的比例可达到18%。

(二)惩罚1.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年终考核实行“一票否决”:(1)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落实不力,重要目标任务完成差,严重影响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

(2)本单位、本系统出现重大治安、刑事案件的。

(3)本单位、本系统发生较大和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的。

(4)本单位、本系统因工作缺位或工作不力,造成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的。

(5)本单位、本系统发生重大不稳定事件的。

(6)本单位、本系统发生恶性涉农案件的。

(7)本单位、本系统职工严重违背计划生育政策的。

2.年终考核排名末3位且得分在90分以下或因工作不力影响全县未完成省、市下达目标任务的县级部门,部门主要负责任人要向县委、县政府写出书面检查并提出整改意见,县委、县政府对其领导班子进行诫勉谈话,并取消其领导班子成员当年一切评先评优资格,一般工作人员评选优秀等次的比例不得高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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