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研究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DZ/T 0149-95银矿地质普查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1996—03—01实施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主题内容本规范规定了银矿地质普查的目的任务,工作程序、工作程度及质量要求、储量计算和矿床技术经济评价等内容。
1.2适用范围本规范是银矿地质普查阶段工作的总体要求,也是银矿地质普查工作质量监控和报告验收的依据。
2 引用标准GB/T 13687 固体矿产普查总则DZ/T 0078 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规定DZ/T 0079 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规定DZ/T 0091 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DZ/T 0033 固体矿产勘查报告编写规定3 工作目的任务对普查区内已发现的银矿点和与银矿有关的物探、化探异常等进行普查工作,查明是否具有进一步工作的价值。
对具远景的矿床(体),应探求D+E级储量,提交普查报告,为能否进行详查提供依据。
4 工作程序按GB/T 13687规定,遵循立项论证、设计编审、组织实施和报告编审等程序进行。
5 工作程度要求5.1在收集和利用已有1:20万、1:5万区调资料的基础上,大致查明普查区内的地质特征,依据不同的地质条件,对与银矿成矿有关的地层、岩石、构造的调研应有所侧重。
5.2大致查明区内矿体的分布特征、规模、形态、产状和矿石质量;大致划分矿石的自然类型和工业类型。
根据氧化程度,银矿石的自然类型分为原生矿石、混合矿石、氧化矿石三种;银多金属硫化矿石可采用一种与银关系最密切的金属矿物的氧化率作为划分标准;银(金)矿的硫化矿石采用银的氧化率作为划分标准。
5.3研究和对比矿石的可选(冶)性能,作出矿石工业利用可能性的初步评价。
5.4对已基本确定具有工业价值前景的矿床,应大致了解其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和环境地质条件。
5.5对主要矿体进行系统的地表工程揭露。
根据矿体规模,在1~3条主剖面上初步了解(矿体)深部特征,大致确定矿床勘探类型、勘探网度,探求D+E 级储量(参见附录A)。
固体矿产勘查(核实)报告编制中应注意的有关问题及处理意见
《固体矿产勘查(核实)报告编制中应注意的有关问题及处理意见》固体, 矿产, 勘查, 意见, 编制各类矿产资源储量勘查(核实)报告编制的技术要求必须遵循国土资源部颁布的相关国标、规范与各项规定,执行中不能超越,也不能降低要求,否则都属质量低劣。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规定,各类勘查(核实)报告必须通过国土资源部或省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评审、认定后,才算完成任务,如何符合国土资源部的相关要求,正是今天要交流的内容。
对一份勘查(核实)报告,作为一个评估师最为关心的问题,正是报告编制人员应该特别重视的问题。
我国自建立部、省级矿产资源储量评审机构《简称:(评审中心)》以来,组织评审各类勘查(核实)报告,促使地勘行业和矿山企业执行国标、规范、规定,提交符合规范要求的矿产资源储量方面,做出了有目共睹的成绩。
现行国标、固体矿产勘查总则以及国土资源部发布的各类矿产行业标准、规范、各项规定,是矿产资源储量报告编制中必须遵守的准则。
现仅对勘查(核实)报告在编制中,应该着重注意并解决处理的问题,谈几点意见,错谬之处敬请指正。
第一部份:关于报告类型及报告名称方面一、关于报告的分类问题(一)、勘查类:1、勘查报告:在获得探矿权以后,分别按照预查、普查、详查、勘探阶段要求,通过正规地质工作后编制的地质报告。
提交:预查地质工作总结(或报告);普查、详查、勘探(普终、详终)报告。
2、补充勘查报告:在获得采矿权以后,在原采矿区范围边沿或深部,分别按照详查或勘探阶段要求,通过正规地质工作后编制的地质报告。
(二)、核实类:1、核实报告:在获得采矿权以后,因资源储量整合、转让、拍卖或为了查明保有矿产资源储量,进行了一定的核查地质工作后编制的地质报告。
2、压覆矿产资源储量核实评估报告:对重要工程、水体、建筑物压覆,禁止开采范围内的资源储量,进行一定核查地质工作后编制的地质报告。
3、矿区资源储量分割报告:前期的完整矿区被分割成几个小矿区。
(三)矿山生产勘探报告:在勘查报告的基础上,经生产探矿加密控制,(存在有一定程度的核实作用)。
固体矿产勘查工作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及资源储量估算
(四)矿产勘查项目负责人的确定及职责
1、地勘项目负责人的确定 地勘项目负责人由分队、矿产公司、项目部根据学历、职称、工作业 绩及技术水平提出项目负责人名单,预查项目、简单矿种的普查项目一般 自行确定,报大队总工程师或总工程师办公室备案。矿种复杂的普查项目 及详查项目、勘探项目负责人,由分队、矿产公司、项目部提出项目负责 人名单,报大队总工程师批准确定。 2、地勘项目负责人的职责 (1)在分队长和分队技术负责、矿产公司经理和技术负责、项目部主任 和技术负责的直接领导指挥下,全面负责地勘项目地质技术业务工作。 (2)直接参与和组织项目组地质技术人员编写项目勘查工作设计书、和 项目续项材料。 (3)按设计书及设计审批意见书统筹按排各勘查工作的实施,在各勘查 工作实施时,要注意先后及其衔接的关系。
③收集补充完善矿区(床)内地层(地层层序、古生物、岩相或岩浆岩 单元)、构造(构造性质、容矿构造、导矿构造),含矿带或含矿岩系、 标志层等实物资料。
④选取矿区(床)成套标本(岩石、矿物、岩相、古生物、矿石、蚀变 岩石、标志层、构造等标本)陈列保存。其余标本待阶段工作结束后, 按有关规定处理。
2、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的内容----勘查过程中野外资料系统整理
地质勘查单位或项目申报单位,根据上级政府或业务主管部门编制 和提出的矿产勘查的部署原则、工作重点、鼓励导向矿种和选区方向, 即立项指南及编写和提交项目申报材料的有关要求,组织人员,编写和 提交立项申报材料。经立项申报材料的初审、项目论证后,最后上级政 府或业务主管部门审批,若被审查批准后,该矿产勘查项目即被确立。
(三)矿产勘查项目人员组成
根据不同工作程度或勘查阶段的目的任务、要求,勘查工作量的大小 及具体勘查工作内容,来配备地勘项目的各方面技术人员及技术工人。一 般地勘项目配备如下人员:
固体矿产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规定
成果输出
将整理后的数据成果以图表、报告等形式输出,便于查阅和使用。
02
成果共享
通过共享平台,实现固体矿产地质资料成果的共享与传播,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03
综合研究
总结词
了解矿产形成的地质条件
详细描述
对矿区地层、构造、岩浆岩、变质岩等进行详细研究,分析矿产形成的地质背景和条件。
xx年xx月xx日
固体矿产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规定
contents
目录
总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技术要求附则
01
总则
固体矿产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规定旨在规范固体矿产地质资料的综合整理和研究工作,提高地质资料的管理水平,促进地质矿产勘查和开发的可持续发展。
制定该规定的目的在于保证固体矿产地质资料综合整理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同时为相关人员提供指导和依据,确保地质资料整理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数据库建设和维护技术
数据库开发
02
采用合适的编程语言和数据库管理系统,实现数据库的创建、录入、查询、统计等功能。
数据库维护
03
定期对数据库进行备份、优化、更新和升级,保证数据库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VS
按照一定的规范和标准,编写成果报告,包括标题、摘要、目录、正文、结论等部分。
报告审定流程
建立严格的审定流程,对成果报告进行多层次审核和把关,确保报告的质量和可靠性。
工作原则
02
综合整理
明确资料收集范围
确保资料真实性
分类整理
资料收集与整理
数据标准化
将收集到的数据按照统一的标准进行整理,确保数据格式的一致性。
DZT ××××—2011(代替DZT0079-93)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研究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DZT ××××—2011(代替DZT0079-93)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研究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DZ/T ××××—2011(代替DZ/T0079-93)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研究技术要求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Integrated Compilation and Study onGeological Data about Solid Mineral Exploration(征求意见稿)2011-×-×发布2011-×-×实施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多年来矿产勘查、开发实践及相关研究成果,在《固体矿产普查勘探地质资料综合整理规范(试行)》(地矿字〔1980〕290号)、《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规定》(DZ/T0079-93)的基础上,参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7766-1999)、《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 13908-2002)、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 0033-2002)和《铀矿地质勘查规范》(DZ/T 0199-2002)等18个矿种(类)规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编制。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矿产资源储量司,国土资源标准化研究中心、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中国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化地质矿山总局,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核工业地质局。
本标准起草人: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目次1 范围 (5)2 规范性引用文件 (5)3 总则 (6)3.1目的任务 (6)3.2基本要求 (7)4 原始资料系统整理 (8)4.1单项地质成果资料的检查 (8)4.2标本(样品)采集、鉴定结果的资料整理 (9)4.3 样品测试结果的资料整理 (10)4.4专项标本(样品)采集、鉴定及测试资料的整理 (12)4.5 测量资料整理 (14)4.6地质填图的资料整理 (15)4.7 探矿工程资料整理 (17)4.8物探、化探资料整理 (19)4.9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资料整理 (20)5 勘查资料综合研究 (22)5.1各勘查阶段综合研究的内容 (22)5.2矿床(区)地质的综合研究 (26)5.3 矿体(层)的综合研究 (30)5.4矿石质量及加工选冶技术性能研究 (31)5.5 矿床(区)勘查工作程度的综合研究 (38)5.6 矿床(区)开采技术条件的综合研究 (40)5.7 矿床其它开采技术条件的综合研究 (43)5.8 矿床成因的综合研究 (44)5.9 区域成矿远景专题综合研究 (45)6 综合图表编制及勘查资料的处理 (47)6.1综合图表的编制 (47)6.2 综合整理研究资料和成果的处理 (48)6.3实物地质资料 (49)7 综合整理研究的质量监控 (49)附录A (资料性附录)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研究参考附图 (52)附录B (资料性附录)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研究附表 (88)附录C (资料性附录)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研究附件 (103)附录D (资料性附录)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研究附表 (105)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研究技术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固体矿产勘查工作中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工作的目的任务、基本要求,野外资料系统整理、勘查过程中的综合研究、野外地质工作质量验收、勘查报告编写前的最终综合整理等的技术要求。
固体矿产勘查原始地质编录应提交资料及要求
坐标线未 到外图框 坐标到整 数位即可
大幕乡(属咸安区)应该改为通山县;坐标数据到km即可,如角注38565、 3301,中间只标两位数,如66、00(小于1:1万地质图);线号应西单东双, 至少每100米预留线号一个;
地质填图工作总结的内容
1、概况:目的任务,交通位置及自然地理,以往地质工作评述(主要成果及存在问
题),完成实物工作量;
2、工作方法及质量评述;
3、矿区地质:地层、构造、变质岩、岩浆岩、矿床;
4、结语:主要成果、存在问题、下步工作意见。
(二)要求
H
明显地物地貌的 特定位置
界线点、构造点、 矿化点、岩性点
素描图、照片 及说明
建议数字地质图 图库全院统一
非整数 不标
全标5 位数
全标6 位数
比例尺大 于1:1万中部3 位数经纬度全标4 位数
坐标线至 外图框
全标5 位数
比例尺≤1: 1万
中部2 位数
沉积矿产或产于一定 层位中矿产
需要反映构 造形态时
图廓坐标数据错误;坐标线应画至 外图框 ;图名?坐标数据除四角 写全外,其余应写成如63.6三位数 (大于1:1万地质图);图名与比 例尺太近
加坐标、 方位角
注意:勘探线剖面不要水平米距,平面图中应有斜孔钻孔投影线,分析结果表中应有矿体厚度/平均品位
3、送样单
4、音像记录表
5、综合地 层柱状图
综合地层—岩矿体柱状图的内容 :比例尺(能表达地层、岩体和矿体结构基本特征)、图例(采用矿区 统一图例)、地层时代、地层名称、地层代号、分层号、分层厚度、岩层厚度、柱状图(用规定的线条、 花纹符号表示不同的地层岩体、矿体及其接触关系)、简单岩性描述(注明有代表性的样品、标本、化石 和矿产)、责任签等。
固体矿产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规定
固体矿产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规定固体矿产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规定,是指在对固体矿产开发前进行先期的地质勘探和调查,收集和整合大量矿产地质数据,进行分析和综合研究,以确定矿产资源的潜力和开发价值,为后续的采矿、生产和利用提供科学依据的一项重要工作。
一、整理和收集矿产地质数据。
在进行矿产勘探和调查之前,需要对已有的矿产地质数据进行收集和整理。
根据不同的开采对象,分别要整理不同的资料,如金属矿、非金属矿、油气藏等。
二、矿床学特征的综合分析。
对矿产地质资料进行统计和分析,整合矿床学、地球化学、地球物理等多学科方面的研究成果。
对不同矿床的成因、特征、分布规律、矿化带等进行分析和研究。
三、地质预测的制定在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矿产资源潜力评价和预测,为后续的勘探、开发和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依据多种信息进行分析,包括地质构造、矿床铜鉴定、矿产资源的分布规律、矿体特征及其成矿条件等等。
四、编制矿产地质调查报告。
对矿产地质调查资料进行汇总和整合,制作矿产地质调查报告。
报告要详细描述矿床地质特征、矿床规模、储量、品位、开采条件等方面的情况。
矿产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规定的制定,对于对固体矿产开发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它能够对勘探和生产提供关键信息,使得相关企业和机构能够更好地实现开发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并且得到更好的经济效益。
同时,这项工作的开展也促进了地质领域的发展,提升了我国地质资源的综合管理和利用水平。
总之,固体矿产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规定对于我国能源开发以及经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在今后的发展中需要不断创新,提高工作效率以及精确度,从而更好地为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技术要求》修改单
《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技术要求》修改单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技术要求修改单一、引言: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是指通过一系列勘查工作,获取并记录下的关于固体矿产资源的地质信息、地质数据、地质图件以及勘查过程中所遇到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等相关资料。
这些资料对于进行固体矿产资源的综合整理和综合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为了更好地推进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的综合整理综合研究工作,提高勘查成果的利用率和综合效益,本文对《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技术要求》进行修改和完善。
二、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技术要求:1.勘查地质资料的优先整理:(1)根据勘查地质资料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进行科学合理的优先整理,确保整理工作的效率性和合理性。
(2)优先整理那些有助于研究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和分布、地质构造演化、矿床成因等方面问题的地质资料。
2.勘查地质资料的分类:(1)根据勘查地质资料的性质和用途,划分不同的分类,比如地质测量数据、地质图件、地质样品分析数据等。
(2)在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对各类地质资料进行编码,建立与存储,方便后续的查询和利用。
3.勘查地质资料的数字化:(1)对于纸质的地质资料,进行数字化处理,将其转换为电子文档,方便后续的存储、管理和利用。
(2)使用专业的软件和设备,对地质资料进行扫描、图像处理和文件格式转换等操作。
4.勘查地质资料的质量控制:(1)对于勘查地质资料的采集和整理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错误和问题,及时进行纠正和补救,确保地质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机制,监督和检查勘查地质资料的整理和管理工作,确保地质资料的质量符合要求。
5.勘查地质资料的数据库建设和管理:(1)建立完善的勘查地质资料数据库,包括建立规范的数据库结构和数据字段。
(2)对于勘查地质资料进行合理的分类、存储和管理,确保数据库的高效性和可靠性。
(3)建立权限管理制度,对数据库的操作和访问进行严格的控制,保护勘查地质资料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固体矿产普查勘探地质资料综合整理规范
固体矿产普查勘探地质资料综合整理规范大队根据需要可成立综合研究组,由大队主任工程师(技术负责)或地质科领导,负责进行区域性的地质研究和成矿远景区划以及其它专门性的研究工作。
其力量配备可根据技术力量和地质任务确定。
综合研究组人员须经常深入实际,与分队地质组(普查组)紧密配合共同研究。
六、供综合整理研究用的原始资料,都应经过严格的质量检验。
必要时整理研究人员还需对其中重要内容再作检查或到现场核对,确认合格,方能应用。
在工作开始时,应按上级颁发的有关规范要求,结合工作地区的具体情况,规定统一的图表格式及图例,必要时可制定资料整理工作细则。
上述格式、图例、细则,一旦确定后,未经大队主任工程师或分队技术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修改。
七、工作中要认真贯彻“双百”方针,充分发扬技术民主,鼓励不同学术观点在有一定实际资料依据的基础上进行自由讨论和争鸣,在作结论时也允许保留不同意见。
要把各项研究成果及时推广应用,在实践中接受检验,加深认识,以提高科学技术水平。
八、地质工作的探索性很强,要求在资料综合整理工作中自觉地学习、运用辩证唯物主义的理论和方法,既要提倡实事求是、按客观规律办事的科学态度,又要鼓励勇于实践、大胆探索的创新精神。
在工作中,应努力创造条件,尽量采用新技术、新方法,在反复实践中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科学研究水平。
第二章工作内容九、标本和样品分析、鉴定、测试结果的资料整理1、标本(1)采集标本应在原始资料上注明采集人,采集位置和编号。
标本采集后,应立即填写标签和进行登记,并在标本上编号以防混乱。
对于特殊岩矿标本或易磨损的标本,应妥善保存,如对易脱水、易潮解、氧化的某些标本应密封包装。
需外送试验、鉴定的标本,应按有关规定及时送出。
分队(工区)要尽早配备显微镜等必要的仪器工具,力争做到野外地质人员作一般的岩矿、化石鉴定。
阶段地质工作结束后,选留有代表性和有意义的标本保存,其余的可精简处理。
标本是实物资料,地质大队和矿区都应有符合规格要求的标本盒,标本架(或柜)和标本陈列室。
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
整理综合2023-11-09CATALOGUE目录•引言•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概述•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流程•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中的问题和对策•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的发展趋势和展望•结论01引言目的和意义固体矿产勘查是一项重要的地质工作,其目的是发现和评价有工业价值的矿产资源,为经济建设和资源保障提供基础数据。
地质资料的收集、整理、分析和综合利用是固体矿产勘查的重要环节,对于提高勘查效率和精度、降低勘查成本具有重要意义。
本研究旨在通过对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进行综合整理,为矿产资源开发和经济建设提供科学、准确、全面的地质信息。
随着国内外矿产资源形势的变化和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因此加强这一领域的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国内外研究现状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在国内已有一定的研究基础,但与国外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
国外在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方面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善的技术方法和理论体系,而国内在这方面还处于不断发展和完善阶段。
本研究将对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进行综合整理,包括对原始地质资料进行收集、整理、分析和综合利用,对矿产资源分布和品位进行统计和分析,对成矿规律和找矿前景进行研究和预测等。
研究内容本研究将采用文献调研、野外调查、室内分析和综合整理等方法,利用计算机技术和GIS等先进手段对地质资料进行综合整理和分析,同时结合专家经验和成矿规律等方法进行矿产资源评价和预测。
研究方法研究内容和方法02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概述概念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是对地质调查、矿产勘查等所获得的大量地质资料进行系统化、规范化、科学化整理的工作,目的是为矿产资源开发、保护和合理利用提供基础数据和信息。
任务对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进行综合整理,包括对各种地质数据进行采集、整理、分类、编录、制图、统计、分析等工作,以便更好地利用这些数据和信息,为矿产资源开发、保护和合理利用提供科学依据和支持。
稀有金属矿产地质勘查规范-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
《稀有金属矿产地质勘查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江西有色地质勘查局二○一九年四月目录一、工作简况 (1)(一)任务来源 (1)(二)起草单位 (1)(三)主要起草人及所做的工作 (1)(四)主要工作过程 (1)二、修订原则及主要内容 (4)(一)修订原则 (4)(二)修订依据及主要修订 (5)三、采用国标、国内和先进性标准的程度 (14)四、与现行法律、法规和强制性国标的关系 (15)五、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 (15)六、作为推荐性标准的建议 (15)七、贯彻标准的要求和建议措施 (15)八、废止现行有关标准的建议 (15)九、其他应予说明的事项 (15)《稀有金属矿产地质勘查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一、工作简况(一)任务来源“《稀有金属矿产地质勘查规范》修订研究”是“国家矿产资源储量技术标准体系建设项目”之子项目“矿产地质勘查规范制修订研究”的课题之一,课题编号:CB2017-4-12,工作起止时间:2017年—2018年,课题负责人为张云蛟教授级高级工程师,课题经费67万元。
研究成果为提交《稀有金属矿产地质勘查规范》(送审稿)、《稀有金属矿产地质勘查规范》编制说明和《稀有金属矿产地质勘查规范》修订研究报告。
(二)起草单位本规范由江西有色地质勘查局、江西有色地质矿产勘查开发院、中国瑞林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负责起草。
(三)主要起草人及所做的工作本标准由长期从事稀有金属矿产地质勘查和矿产资源储量评审的专家和专业技术人员起草,主要起草人为张云蛟、曾晓建、雷存友、黄中敏、黄贺、万昌林、谢春华、张彦伟、陈正钱、张涛、王定生、余浔、朱志成、程群喜、吴德新、舒顺平、俞寒飞、张敏、汪邦勤、易先奎、黄美俊、董晨、闵道勇、司志伟。
张云蛟:《稀有金属矿产地质勘查规范》修订研究项目负责人,本规范修订主要执笔人。
负责主题课题研究,组织课题设计、调研、研讨及征求意见工作,主笔起草本规范、编制说明及研究报告。
曾晓建、雷存友、黄中敏、黄贺、万昌林、谢春华、张彦伟、陈正钱、张涛、王定生、余浔、朱志成、程群喜、吴德新、舒顺平:主要研究人员,全程参与了规范调研、研讨和起草,对规范修订提出了重要意见和建议。
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规定dzt0079-93
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规定(地质矿产行业标准DZ/T0079—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1993年12月9日批准,1994年10月1日实施)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固体矿产勘查过程中地质资料的综合整理、综合研究工作的内容、要求和方法。
1.2 本标准适用于固体矿产勘查过程中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及其质量的检查验收。
1.3 在实施本标准时,各主管部门或勘查单位,可结合矿种、矿床类型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2 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的目的任务2.1 系统整理、综合研究矿产勘查过程中所取得的各项原始地质资料,用文字、表格和图件形式,阐明矿床特征,总结成矿条件及矿化富集规律,及时指导勘查工作,最终为编写勘查报告提供资料及图件。
2.2 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程序可分为:矿产勘查过程中的野外资料系统整理:勘查过程中的综合研究;勘查报告编写前的综合整理。
3 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的基本准则3.1 地质资料综合整理是地质勘查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必须贯穿于地质勘查工作的始终。
做到边勘查、边整理及综合研究、边指导施工,及时提交报告。
3.2 地质资料综合整理要做到室内与室外相结合和点(矿点、矿床或矿区、各工程点)与面(区域、矿体、平面、剖面)相结合,以及宏观与微观现象相结合的原则。
3.3 在资料综合整理及研究时,应根据地质理论及实际资料,对客观地质体(事件)进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
在探索和认识的过程中,应充分发扬技术民主,鼓励不同学派观点结合实际进行讨论或争鸣。
在作结论时,允许保留不同意见。
3.4 在综合整理及研究时,应依据阶段性和继承性的特点,分日、月、季及年终或阶段的整理研究;验收前的整理研究;最终编写报告前的综合整理。
3.5 综合整理过程中对有疑义的原始资料,必须会同当事人至现场复查或工程验证后,将其结果报请技术负责人审定后方能修正。
综合研究成果一旦定稿,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
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研究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DZ/T ××××—2011(代替DZ/T0079-93)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研究技术要求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Integrated Compilation and Study onGeological Data about Solid Mineral Exploration(征求意见稿)2011-×-×发布201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发布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多年来矿产勘查、开发实践及相关研究成果,在《固体矿产普查勘探地质资料综合整理规范(试行)》(地矿字〔1980〕290号)、《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规定》(DZ/T0079-93)的基础上,参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7766-1999)、《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 13908-2002)、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 0033-2002)和《铀矿地质勘查规范》(DZ/T 0199-2002)等18个矿种(类)规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编制。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矿产资源储量司,国土资源标准化研究中心、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中国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化地质矿山总局,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核工业地质局。
本标准起草人: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目次1范围 (3)2规范性引用文件 (3)3总则 (3)3.1目的任务 (3)3.2基本要求 (3)4原始资料系统整理 (4)4.1单项地质成果资料的检查 (4)4.2标本(样品)采集、鉴定结果的资料整理 (4)4.3 样品测试结果的资料整理 (4)4.4专项标本(样品)采集、鉴定及测试资料的整理 (5)4.5 测量资料整理 (5)4.6地质填图的资料整理 (6)4.7 探矿工程资料整理 (6)4.8物探、化探资料整理 (7)4.9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资料整理 (7)5勘查资料综合研究 (8)5.1各勘查阶段综合研究的内容 (8)5.2矿床(区)地质的综合研究 (9)5.3 矿体(层)的综合研究 (10)5.4矿石质量及加工选冶技术性能研究 (10)5.5 矿床(区)勘查工作程度的综合研究 (12)5.6 矿床(区)开采技术条件的综合研究 (13)5.7 矿床其它开采技术条件的综合研究 (14)5.8 矿床成因的综合研究 (14)5.9 区域成矿远景专题综合研究 (15)6综合图表编制及勘查资料的处理 (15)6.1综合图表的编制 (15)6.2 综合整理研究资料和成果的处理 (16)6.3实物地质资料 (16)7综合整理研究的质量监控 (16)附录A (资料性附录)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研究参考附图 (17)附录B (资料性附录)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研究附表 (28)附录C (资料性附录)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研究附件 (34)附录D (资料性附录)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研究附表 (36)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研究技术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固体矿产勘查工作中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工作的目的任务、基本要求,野外资料系统整理、勘查过程中的综合研究、野外地质工作质量验收、勘查报告编写前的最终综合整理等的技术要求。
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与研究规定
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与研究规定固体矿产勘查是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和保障国家资源安全的重要工作。
而固体矿产勘查的有效开展,则需要依托于完备的地质资料体系。
为此,针对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的综合整理与研究,相关部门发布了相应的规定。
一、整理与研究的难点随着固体矿产勘查的深入推进,勘查区域面积不断扩大,地质资料量也与日俱增。
并且,地质资料来源多样、领域复杂,需要统筹整合和归档,避免数据冗余和重复建设,提高数据利用率。
同时,地质资料涉及到多个学科领域,对数据结构、地图制图、专业知识等也有一定的要求。
二、整理与研究规定针对上述情况,有关部门制定了一些规定,以规范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的整理和利用:1.明确整理和研究的目的、内容和方法,制定任务计划和进度安排。
整理工作应该以勘查区域为主线,集中力量进行,以提高效率。
2.规定整理和研究的范围和对象。
固体矿产地质资料分城市、县和国家三个层次,整理工作应以县为单位,市、国家级资料整理可在县级及以上城市进行。
3.规定整理和研究的标准和方法。
制定统一的地质资料分类标准,基于GIS技术进行数据整合和处理,利用地质信息库进行存储和查询。
同时,规定研究的方法和手段,具体内容可以包括地质模型的建立、资源潜力评价、区域开发规划等。
4.制定资料共享和安全保障措施。
确保地质资料归档存储、共享利用的安全和可靠性,明确权限划分和保密措施,制定相应的权限管理制度。
5.强化整理和研究的监督和管理。
对整理和研究工作进行定期督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和整改,保证整个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三、影响与展望采用规范化工作模式,加强对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整理和研究的管理和监督,能够有效提高勘查效率和数据利用率,充分保障国家资源开发和利用的安全和可持续性。
同时,科技的不断进步和应用,也会促进地质数据的全面发展和利用。
未来,应该着重研究常规资源和富集型资源的勘查技术、勘查理论和标准,提高数据整合水平和实时更新效率,形成高效的地质勘查体系,推动矿产资源的精掘和有序开发。
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规定
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规定(地质矿产行业标准DZ/T0079—1993)(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1993年12月9日批准,1994年10月1日实施)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本标准规定了固体矿产勘查过程中地质资料的综合整理、综合研究工作的内容、要求和方法。
1.2 本标准适用于固体矿产勘查过程中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及其质量的检查验收。
1.3 在实施本标准时,各主管部门或勘查单位,可结合矿种、矿床类型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2 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的目的任务2.1 系统整理、综合研究矿产勘查过程中所取得的各项原始地质资料,用文字、表格和图件形式,阐明矿床特征,总结成矿条件及矿化富集规律,及时指导勘查工作,最终为编写勘查报告提供资料及图件。
2.2 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程序可分为:矿产勘查过程中的野外资料系统整理:勘查过程中的综合研究;勘查报告编写前的综合整理。
3 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的基本准则3.1 地质资料综合整理是地质勘查工作中的重要环节,必须贯穿于地质勘查工作的始终。
做到边勘查、边整理及综合研究、边指导施工,及时提交报告。
3.2 地质资料综合整理要做到室内与室外相结合和点(矿点、矿床或矿区、各工程点)与面(区域、矿体、平面、剖面)相结合,以及宏观与微观现象相结合的原则。
3.3 在资料综合整理及研究时,应根据地质理论及实际资料,对客观地质体(事件)进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
在探索和认识的过程中,应充分发扬技术民主,鼓励不同学派观点结合实际进行讨论或争鸣。
在作结论时,允许保留不同意见。
3.4 在综合整理及研究时,应依据阶段性和继承性的特点,分日、月、季及年终或阶段的整理研究;验收前的整理研究;最终编写报告前的综合整理。
3.5 综合整理过程中对有疑义的原始资料,必须会同当事人至现场复查或工程验证后,将其结果报请技术负责人审定后方能修正。
综合研究成果一旦定稿,未经技术负责人批准。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固体矿产勘查规范总则》(征求意见稿)等3项国家标准及修改单意见的函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固体矿产勘查规范总则》(征求意见稿)等3项国家标准及修改单意见的函文章属性•【公布机关】自然资源部•【公布日期】2020.01.10•【分类】征求意见稿正文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征求《固体矿产勘查规范总则》(征求意见稿)等3项国家标准及修改单意见的函自然资办函〔2020〕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国务院有关部门办公厅(室),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有关直属单位,部机关有关司局,有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根据我部矿产资源储量分类标准改革精神,按照国家标准制修订工作要求,自然资源部组织修订了国家标准《固体矿产勘查规范总则》(GB/T 17766-1999),研究编制了《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GB/T 33444-2016)修改单、《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规范》(GB/T 25283-2010)修改单。
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
按照国家标准管理有关规定,现将征求意见稿和编制说明送你单位征求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20年1月20日17时前反馈我部,同时反馈电子版,逾期未反馈视同无意见。
标准相关材料可登陆我部网站()"公开-标准规范"查询。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固体矿产勘查规范总则》(征求意见稿)联系人: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刘勇强188****1498,*******************2.《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和《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规范》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联系人:自然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万会,186****2198,***************3.自然资源部科技发展司温婧,************/66557578(传真)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内大街64号自然资源部邮政编码:100812自然资源部办公厅2020年1月10日附件:1. 《固体矿产勘查规范总则》(征求意见稿)2. 《固体矿产勘查规范总则》编制说明3. 《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4. 《固体矿产勘查工作规范》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修改单编制说明5. 《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规范》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征求意见稿)6. 《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规范》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编制说明。
(精编)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研究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精编)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研究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2011-×-×发布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多年来矿产勘查、开发实践及相关研究成果,在《固体矿产普查勘探地质资料综合整理规范(试行)》(地矿字〔1980〕290号)、《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规定》(DZ/T0079-93)的基础上,参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17766-1999)、《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13908-2002)、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0033-2002)和《铀矿地质勘查规范》(DZ/T0199-2002)等18个矿种(类)规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编制。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国土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矿产资源储量司,国土资源标准化研究中心、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中国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化地质矿山总局,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核工业地质局。
本标准起草人: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目次1范围32规范性引用文件33总则33.1目的任务33.2基本要求34原始资料系统整理44.1单项地质成果资料的检查44.2标本(样品)采集、鉴定结果的资料整理44.3 样品测试结果的资料整理44.4专项标本(样品)采集、鉴定及测试资料的整理5 4.5 测量资料整理54.6地质填图的资料整理64.7 探矿工程资料整理64.8物探、化探资料整理74.9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资料整理75勘查资料综合研究85.1各勘查阶段综合研究的内容85.2矿床(区)地质的综合研究95.3 矿体(层)的综合研究105.4矿石质量及加工选冶技术性能研究105.5 矿床(区)勘查工作程度的综合研究125.6 矿床(区)开采技术条件的综合研究135.7 矿床其它开采技术条件的综合研究145.8 矿床成因的综合研究145.9 区域成矿远景专题综合研究156综合图表编制及勘查资料的处理156.1综合图表的编制156.2 综合整理研究资料和成果的处理166.3实物地质资料167综合整理研究的质量监控16附录A (资料性附录)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研究参考附图17附录B (资料性附录)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研究附表28附录C (资料性附录)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研究附件34附录D (资料性附录)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研究附表36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研究技术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固体矿产勘查工作中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工作的目的任务、基本要求,野外资料系统整理、勘查过程中的综合研究、野外地质工作质量验收、勘查报告编写前的最终综合整理等的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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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研究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行业标准DZ/T ××××—2011(代替DZ/T0079-93)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研究技术要求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Integrated Compilation and Study onGeological Data about Solid Mineral Exploration(征求意见稿)2011-×-×发布2011-×-×实施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多年来矿产勘查、开发实践及相关研究成果,在《固体矿产普查勘探地质资料综合整理规范(试行)》(地矿字〔1980〕290号)、《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规定》(DZ/T0079-93)的基础上,参照《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T 17766-1999)、《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 13908-2002)、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DZ/T 0033-2002)和《铀矿地质勘查规范》(DZ/T 0199-2002)等18个矿种(类)规范、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编制。
本标准的附录A是规范性附录,B是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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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起草单位:国土资源部矿产资源储量评审中心、中国地质调查局、国土资源部地质勘查司、矿产资源储量司,国土资源标准化研究中心、中国冶金地质总局,有色金属矿产地质调查中心,中国煤炭地质总局,中国黄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中化地质矿山总局,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地质勘查中心,核工业地质局。
本标准起草人: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负责解释。
目次1 范围 (3)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3 总则 (3)3.1目的任务 (3)3.2基本要求 (3)4 原始资料系统整理 (4)4.1单项地质成果资料的检查 (4)4.2标本(样品)采集、鉴定结果的资料整理 (4)4.3 样品测试结果的资料整理 (4)4.4专项标本(样品)采集、鉴定及测试资料的整理 (5)4.5 测量资料整理 (5)4.6地质填图的资料整理 (6)4.7 探矿工程资料整理 (6)4.8物探、化探资料整理 (7)4.9 水文地质、工程地质、环境地质资料整理 (7)5 勘查资料综合研究 (8)5.1各勘查阶段综合研究的内容 (8)5.2矿床(区)地质的综合研究 (9)5.3 矿体(层)的综合研究 (10)5.4矿石质量及加工选冶技术性能研究 (10)5.5 矿床(区)勘查工作程度的综合研究 (12)5.6 矿床(区)开采技术条件的综合研究 (13)5.7 矿床其它开采技术条件的综合研究 (14)5.8 矿床成因的综合研究 (14)5.9 区域成矿远景专题综合研究 (15)6 综合图表编制及勘查资料的处理 (15)6.1综合图表的编制 (15)6.2 综合整理研究资料和成果的处理 (16)6.3实物地质资料 (16)7 综合整理研究的质量监控 (16)附录A (资料性附录)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研究参考附图 (17)附录B (资料性附录)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研究附表 (28)附录C (资料性附录)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研究附件 (34)附录D (资料性附录)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研究附表 (36)固体矿产勘查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研究技术要求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固体矿产勘查工作中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工作的目的任务、基本要求,野外资料系统整理、勘查过程中的综合研究、野外地质工作质量验收、勘查报告编写前的最终综合整理等的技术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固体矿产勘查各阶段的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并可作为固体矿产勘查项目质量验收、监督管理、报告编写、矿产资源储量评审工作的依据。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2010矿产资源综合勘查评价规范GB/T 13908-2002固体矿产地质勘查规范总则GB/T 17766-1999固体矿产资源/储量分类GB 12719-91矿区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勘探规范GB/T18341-2001《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DZ/T 0130-2006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DZ/T 0033-2002固体矿产勘查/矿山闭坑地质报告编写规范3 总则3.1目的任务地质资料综合整理、综合研究是对矿产勘查过程中所取得各项原始地质资料进行完善、归整、梳理、研判,探求、认识有关地质规律、开采技术条件与矿石加工利用性能,使地质资料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的一项工作。
通过综合整理,编制必要的图表,在综合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相关研究成果,及时指导矿产勘查工作,提高地质工作研究程度,保证勘查工作质量。
3.2基本要求3.2.1综合整理研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统一标准、全程管理、技术民主的原则。
3.2.2所有综合整理研究的成果必须以实际勘查资料为依据。
供综合整理的原始资料及图件,必须以地质设计为依据,经分级分阶段野外验收合格。
未经验收合格的原始资料,不能作为编制综合图件的依据;未经审定的图件,不能作为正式资料利用。
3.2.3按照有关规范、规程和规定的要求,结合各矿种的具体情况,按相应的标准及原则统一命名地层、岩石,统一制定图表格式及图例,必要时制定综合整理研究工作细则。
综合图件的编制必须做到规范化、标准化。
3.2.4地质资料综合整理和综合研究是地质勘查工作中一项经常性工作,贯穿于矿产勘查工作的始终。
在整个地质工作过程中,根据矿产勘查工作的阶段性和继承性特点,及时按日、月、季、年度或阶段进行综合整理研究。
坚持边勘查施工、边整理资料、边综合研究,及时提交相应阶段的地质成果资料。
3.2.5综合研究需采用科学的理论、方法和手段。
根据地质理论及综合整理资料,对客观地质体(事件)进行科学地描述、探索和认识。
充分发扬技术民主,集思广益,鼓励不同观点之间的讨论或争论,允许保留不同意见。
3.2.6遵循室内与室外结合、点(工程点、矿点、矿体、矿段等)与面(剖面、平面、矿区或矿床、区域)结合、宏观与微观结合的原则,不断提高工作区的研究程度,为勘查工作部署及工程布置提供指导性意见。
4 原始资料系统整理4.1单项地质成果资料的检查综合整理研究前,需对各类单项地质成果资料进行检查,核实地质资料质量检查卡片以及对有关问题的修改处理情况。
经审定的成果资料需修改增补时,须经原审查人员或项目技术负责人同意;对有疑义的原始资料,需进行现场复查,经项目技术负责人审定后方能修改,并注明修改原因、修改人和修改日期。
电子文档资料须有版本控制。
4.2标本(样品)采集、鉴定结果的资料整理4.2.1所有标本(样品)都需在原始资料和实物资料上注明采集人、采集位置、采样编号和采集时间,对特殊标本应按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4.2.2对岩石、矿物、古生物、矿石、标志层等反映地层、构造、岩浆岩、含矿带或含矿岩系、岩相及蚀变特征的各种标本(样品)要及时进行系统的核对、登记、整理、分类、鉴定,并列表统计。
对有重要意义的地质现象需有素描图,或有照相、录像资料。
4.2.3根据标本(样品)测试、鉴定资料,建立地层、含矿层带柱状图、表,确定其时代、层序、含矿特征、蚀变类型及找矿标志等,并随着工作进展,不断充实完善。
4.2.4新的工作区或典型矿床需有一套具代表性的岩石和矿石标本(样品),可建立1~2条系统采集标本、薄(光)片的代表性剖面,并结合野外特征系统观察、补充描述,对其中有重要地质意义的标本,需照相或录像保存。
4.2.5系统整理后的标本(样品),需按项目内容选取成套标本陈列保存。
其余标本待阶段工作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归档或处理。
4.3 样品测试结果的资料整理4.3.1所有样品采集后,需仔细检查、整理采样原始资料。
在送样前要确认采样是否符合设计和有关规定要求;样品是否具有代表性;采样原则、方法、规格和样品加工是否符合要求;各项编录资料是否齐全准确;确定测试项目是否合理;样品的包装、运送方法是否符合要求等。
若不符合要求,需在野外工作结束前采取补救措施。
4.3.2在光谱分析(见附录 B.2光谱分析结果表)、常规多项分析(或单项分析)的基础上,经综合整理研究,确定基本分析项目(见附录B.3基本分析结果表)、组合方法、组合分析项目(见附录B.4组合分析结果表)和全分析项目。
4.3.3收到样品测试结果后,需先进行校核,如发现缺号、漏项,及时通知测试单位补齐;对各类测试结果均应进行系统检查及分类整理,审查各类测试项目是否达到送样目的并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若发现错、乱或与实际不符等情况,需到现场查明原因,及时补救或纠正。
在确认无误时,才能录入样品登记台帐(或数据库)中,测试结果需分类列表及编图。
4.3.4对样品测试内外检数量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及时进行研判:基本分析内检样品总数一般不应小于采样总数的10%,外检样品的总数一般不应小于采样总数的5%;当样品数量较少时,内、外检总数应分别不少于30件(样品不足30件时需全测);样品超过2000件的可按相应矿种的勘查规范适当降低比例。
样品测试要求按《DZ/T 0130-2006地质矿产实验室测试质量管理规范》执行。
煤炭勘查的内外检要求可按照相应规范执行。
4.3.5按批(或时段)及时编制内、外检误差计算结果对照表(内检分析结果表见附录 B.5、外检分析结果表见附录B.6、内、外检误差计算表见附录 B.7),计算内、外检合格率,检查测试质量。
基本分析内检合格率需大于95%,外检合格率需大于90%。
检查内外检数量、合格率及样品测试方法是否符合相关规范要求,如发现问题需及时与测试单位联系,查明原因并采取补救措施。
4.3.6根据岩矿鉴定结果校正原始编录资料中岩石及矿石名称或综合图件中的地层、矿体与围岩界线、矿石品级界线、矿石类型界线等。
4.3.7煤勘查时需检查瓦斯采样的数量、密度及采样测试质量是否符合相应规范要求;瓦斯中烃类气体含量达到煤层气资源储量规范要求的评价指标时,需按规范要求提出针对煤层气的相关勘查工作建议。
4.4专项标本(样品)采集、鉴定及测试资料的整理4.4.1为解决某项专门地质问题所采集的标本、样品(岩石及矿石物理技术性能测试等技术样品、矿石加工选冶试验样品、同位素样品、同位素绝对年龄测定样品、包体样品、古地磁样品、定向标本等),需在综合整理过程中对区域或矿床(区)地质特征有一定认识并综合研究后布点、采样,所有的标本(样品)需有足够的代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