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具体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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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学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东华大学研究生部

东华大学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东华大学研究生部

东华大学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规定东华研〔2014〕18号(2014年第22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属于非学历研究生教育。

为贯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培养在职人员攻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下文简称“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生”)的规定,规范我校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培养工作,为我国各领域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培养目标1、掌握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基本原理;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学术道德和科研作风,与时俱进的创新意识和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

2、掌握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3、身心健康。

第三条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学制一般为3年,具体按照专业学位类别制定。

最长学习年限不超过5年。

第二章培养方式第四条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培养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学习,可集中授课。

第五条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生的培养方式一般实行双导师制,由1名校内导师和1名校外导师联合指导,具体按照国家和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相关要求执行。

第三章培养方案与培养计划第六条有专业学位硕士授予权的类别(或领域)应制定本类别(或领域)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方案,并做好在职专业学位硕士生培养工作。

1、培养方案应根据国家和各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的相关要求,结合学科专业实际制定或修订。

2、培养方案制订应面向特定职业领域,培养适应专业岗位的综合素质,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培养。

培养方案的制订须有行业企业专家参与。

主要内容包括培养目标、研究方向、学习年限、知识结构、课程设置和学分规定,专业实践以及对学位论文的要求。

3、新增学位授权点的培养方案制定,应由学院研究生工作指导小组提出,学院教授委员会审议后,学院教授委员会主任签署意见,报校学术委员会审议,研究生部备案后实施。

电子科技大学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暂行规定

电子科技大学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暂行规定

电子科技大学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暂行规定(2008年修订)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求,改变工科学位类型比较单一的状况,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学位制度,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在我国设置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批准部分高等学校开展培养工程硕士工作并行使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

我校已被批准可在“电子与通信工程”、“计算机技术”、“仪器仪表工程”、“光学工程”、“控制工程”、“机械工程”、“材料工程”、“软件工程”、“工业工程”、“项目管理"、“生物医学工程”和“集成电路工程”等领域招收工程硕士研究生,进行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我国新近设置的、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它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面向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有组织的招收已有工程实践经验的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员,以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委托培养获得学位后回原单位工作.为实施科教兴国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服务,促进科技、教育、经济紧密结合;为我国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和输送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增强企业和部门的实力和市场竞争力。

为了更好地执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保证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教育质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一章培养目标第一条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服务。

第二条工程硕士学位获得者应掌握从事工程领域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门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化技术手段;具有独立担负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第三条掌握一门外语,能熟练阅读外文专业文献资料。

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管理细则

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管理细则

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管理细则为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实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方案>的通知》(学位〔1997〕54号)精神。

我校在一些领域开展工程硕士培养工作,并行使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授予权,为提高工程硕士培养质量,规范管理,特制订本细则。

一、报到1、凡被录取为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员,凭我校签发的《大连理工大学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通知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所属院系报到,填写相关材料并贴好照片。

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者,须凭书面证明事先请假,无故逾期一个月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学习资格。

2、工程硕士学员在报到时,要交一份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一经查实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不真实者,将取消入学资格。

二、培养要求紧紧围绕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应用人才的宗旨,充分吸取以往研究生培养、特别是工程类型工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中的成功经验,每个工程领域都应有较宽的学科覆盖面,既使学员掌握从事工程领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以及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方法、技术和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又能紧密联系工程实际,使企业能够根据自己的产品发展和技术现状,培养急需的和储备的工程技术和企业管理人才,以利于企业自身的发展。

根据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培养目标和学员特点,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针对工程特点和企业需求可按工程领域设置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1.培养计划各院、系根据所招收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学员的来源与分布情况,根据全国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制订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精神和《大连理工大学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要求,同有关企业协商,制订适合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计划(同一工程领域的必修课程应相同)。

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指导意见

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指导意见

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指导意见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指导意见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指导意见为促进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入学要求、培养方式、学位授予等环节的规范化,确保培养质量,特制订本《指导意见》,供各培养单位参考。

一、培养目标和要求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是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问,特别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培养要求:1、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创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2、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获得者应掌握所从事工程领域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掌握解决工程问题的先进技术方法和现代技术手段;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担负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

3、掌握一门外国语。

二、入学要求1、招收对象主要为:取得学士学位后,从事3年或3年以上工程实践工作,经所在单位推荐的优秀在职人员。

2、报考人员须参加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入学考试。

考试科目为外语、数学和专业综合考试。

专业综合考试的重点是考核考生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1、在职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

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但要求在校学习的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2、学位论文由校内具有工程实践经验的导师与工矿企业或工程部门内经单位推荐的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联合指导。

来自企业的导师由学校按程序办理聘任手续。

3、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习年限最长不超过5年。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1、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课程应针对工程特点和企业需求按工程领域设置。

教学内容应具有宽广性和综合性,反映当代工程科学技术发展前沿。

其中外语课程的要求是比较熟练地阅读本领域的外文资料;数学课程的要求是掌握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数学方法;专业课程应强调本领域的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艺的学习与实践。

工程硕士学位调整方案公示

工程硕士学位调整方案公示

工程硕士学位调整方案公示为了更好地适应和满足当前工程领域发展的需求,提高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我校拟对工程硕士学位调整方案进行公示,欢迎广大师生和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建议和意见。

一、学位类型工程硕士学位属于硕士学位,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设立的专业学位,具有与学术型硕士学位相对应的学位地位。

二、学位目标工程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既要符合国家人才培养规划要求,又要适应工程专业领域专门人才的培养需要。

培养具有工程专业综合素质的高级专门人才,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能在工程技术开发、技术管理、企业经营和技术服务等方面担任高级工程师和技术管理人员的工程技术人才。

三、培养方案1. 课程设置(1)工程硕士学位课程设置应包括学位课程和选修课程两个部分,学位课程为必修课程,选修课程为选修课程。

(2)学位课程主要包括工程管理、工程设计、工程技术等相关专业核心课程,旨在提高学生的技术管理能力和工程实践能力。

(3)选修课程为学生根据个人兴趣和发展方向进行选修的课程,旨在丰富学生知识结构,加强专业能力。

2. 实践教学(1)工程硕士学位培养应充分重视实践教学环节的设置,包括实习、实训和科研等方面。

(2)学校应积极与企业和科研机构合作,为工程硕士研究生提供实践实习的机会,让学生在实践中更好地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

(3)学校应鼓励和支持工程硕士研究生参与科研项目,提高实践能力和创新意识。

3. 师资队伍(1)学校应加强工程硕士学位培养的师资队伍建设,增加工程实践经验丰富、具有一定工程管理经验的专业教师。

(2)学校应大力发展实践教学团队,与企业和科研机构合作,邀请相关领域的专业人才和企业高管担任客座教授,让学生获得更加贴近行业实践的指导。

4. 学位论文(1)工程硕士学位论文应突出实际问题解决的能力,突出实践创新成果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2)学校应鼓励工程硕士研究生选择与企业实际紧密相关的课题,并加强校企合作,让学生的学位论文更具实践导向。

关于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

关于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有关院(系、所):按照国务院学位办[2010]37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0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我校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招生类别(一)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法律硕士(J.M)、教育硕士(Ed.M)、工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MPA)、公共卫生硕士(MPH)、风景园林硕士(MLA)。

(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

二、报名及考试(一)报考条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应具备的报考条件见附件一。

(二)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两个阶段相结合的方式。

所有考生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网站,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

考生网上报名成功,系统将自动生成《2010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二)。

考生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内,到指定现场报名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交纳联考考试费用。

考生在现场确认时,须持网报成功后生成的资格审查表、有效身份证件及复印件,供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审验,同时现场打印资格审查表(附现场照相生成的电子照片)和报名表并由考生本人签字确认。

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表交报名点工作人员。

考生务必保证提交的报名信息真实、完整、规范、有效。

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今后一律不得更改。

所有考生须在规定的报名期限内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

只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办理照相、缴费及确认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 当天网报的考生只能在第二天进行现场确认。

网上报名时间为7月2日—7月11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各省份网上报名具体时间和网址于6月30日前在教育部学位中心网(http///zz10.html)公布。

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11日---7月13日(如有变化另行通知),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具体安排,并在网上报名阶段告知考生。

浙江农林大学2021年MPAcc招生简章

浙江农林大学2021年MPAcc招生简章
2.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点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 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上校验,考生可上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 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 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一)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 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内容一般包括外语听力测试、外语口语水平测试、专业综合课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等四方面。具体复试时间、地 点、内容、方式等将在2021年3月下旬另行公布。
(二)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两种类型。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 究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 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 责任。
8.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地方或军队招生单位,以及地方考生报考军队招生单位,应当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及招生单 位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当事先与招生单位联系。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试行办法-[86]学位办字028号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试行办法-[86]学位办字028号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试行办法正文:----------------------------------------------------------------------------------------------------------------------------------------------------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试行办法([86]学位办字028号1986年9月20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我国高级专门人才的成长,进一步提高教育和科技队伍的素质,促进教育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以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特制订本试行办法。

第二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积极完成本职工作的在职人员,已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学术水平的同等学力者,经所在单位同意,都可以按照本试行办法的规定,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硕士或博士学位。

第三条有权授予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单位及其学科、专业,原则上均可接受本单位和就近接受其它单位的在职人员申请相应的学位。

第四条向在职人员授予学位的门类,各级学位应达到的学术水平,以及进行资格审查、学位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等有关事项,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及其暂行实施办法的规定执行。

向在职人员授予学位,应同在毕业研究生中授予学位一样,做到坚持标准,保证质量。

第五条在职人员申请学位,应是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的前提下,通过本人的工作实践和刻苦自学钻研,在教学、科研或专门技术上做出成绩,提高了业务和学术水平,按照本试行办法的规定,提出申请相应的学位。

各有关单位应从实际出发,为在职人员申请学位创造必要的条件,努力提高教育和科技队伍的素质。

硕士学位第六条学位授予单位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及申请人需送交的材料,按照《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办理。

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流程

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流程

在职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工作流程完成课程学习,进入学位论文工作阶段(取得培养方案规定学分且须通过国家规定的外语及学科综合考试)培养单位、学科安排导师指导论文工作并组织开题(开题时间至少满1年)↓(学生申请)达到学位论文答辩要求者,将表1、表2中材料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申请学位论文答辩(每年3月或9月具体时间参照通知要求)学科、培养单位汇总表1、表2中材料,审核确定申请人的答辩资格。

培养单位将表2材料报送学位办。

(盲评抽签前1周结束)↓(盲评、领取材料、论文检测、评阅论文)学位办汇总复核组织盲评抽签和论文盲评。

培养单位领取空白学位材料。

学位办组织论文检测。

培养单位组织论文评阅。

↓(组织答辩)学位办、培养单位组织审核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组织答辩))培养单位组织将学位论文送交论文答辩委员会成员(答辩前2周)↓(组织答辩)培养单位安排学位论文答辩日程并报学位办(答辩前1周)↓(组织答辩、论文定稿)培养单位组织学位论文答辩(院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前2周结束)。

学生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学位论文、定稿。

培养单位汇总、复核毕业电子注册信息、学位授予信息、电子注册照片报学位办(答辩结束后)表7:↓(学位申请及审核)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者提交申请学位的有关材料。

学科、培养单位须审核及整理的有关材料。

表8:↓(院学位委员会审议、公示建议名单)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推荐建议授予学位人员名单,公示(1周)审议结果↓(材料汇总与审核)培养单位填写审核意见并将有关材料报送校学位办表9:↓(学校审批)学位办汇总公示情况及有关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网上公示授予名单)学位办公示授予学位人员名单↓(证书盖章、领取学位材料)培养单位领取学位证书,粘贴与电子注册使用的电子照片同一底版的2寸彩色免冠照片,加盖公章;领取《学位证明》2份及学位申请材料;↓(档案存档)培养单位按照《研究生档案材料一览表(在职人员)》(见下载材料包)整理档案存档↓(学位信息注册)学位办组织培养单位再次复核学位注册信息,上报省学位办完成学位证书电子注册备案工作。

土木学院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

土木学院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

华侨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实施细则(草案)(土木工程学院学术委员会2007年6月通过)根据“华侨大学在职攻读专业硕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及学位申请实施细则(工程硕士、高校教师)”的文件精神,结合土木工程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侧重于工程应用,主要是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为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

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学习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 5年。

学位论文是工程硕士培养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工程硕士培养质量的主要指标之一,也是对研究生进行科学研究、工程应用或承担专门技术的全面训练,是培养创新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工程问题的主要环节。

(一)、学位论文(设计)指导教师指导教师由我院具有工程经验的教师和企事业部门内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联合指导。

实行双导师制。

1.学校导师(Ⅰ):在开题阶段与企业导师共同确定课题研究内容、拟解决的主要问题;组织开题报告会;论文中期检查、跟踪研究进度;指导学员撰写论文和报告;组织学位论文评阅以及答辩等工作。

2.企业导师(Ⅱ):企业导师在技术上、业务上指导学员,协助解决课题中出现的问题,负责指导学员解决本企业生产实践中提出的问题。

(二)、学位论文(设计)开题1.学位论文(设计)的选题范围工程硕士学位论文(设计)选题应直接来源于生产实际或者具有明确的生产背景和应用价值,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工程项目策划、工程设计项目或技术改造项目,可以是技术攻关研究专题,可以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

论文选题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2.学位论文(设计)的选题方式采用导师与学生、培养单位与工程硕士生所在单位相结合的方式安排论文选题工作。

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2012年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一、报考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可以报考:
1.2009年7月31日前获得学士学位。

2.2008年7月31日前获得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3.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4.报考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招生的工程领域
序号
工程领域名称
代码
序号
工程领域名称
代码
1
机械工程
085201
11
建筑与土木工程085213
2
光学工程085202
12
测绘工程085215
3
材料工程085204
13
化学工程。

在职申请硕士学位流程详解

在职申请硕士学位流程详解

在职申请硕士学位流程详解!在职申请硕士学位流程详解!不断进行自我提升和增值,完善自我的终身教育,已经是现代人的一种共识,但在提到自我深造的途径是,很多人都把目光放在了研究生或MBA考试上。

于是,一时之间,考研成了“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一种壮举,据统计,2005年,全国报考硕士研究生的人数已经超过110万人。

而与此同时,MBA也由于其学习费用较高、主要针对管理方向等特性,为许多考生设置了门槛。

自古华山是否真的只有路一条?据中国人民大学上海报名处余老师介绍:“目前我国主要有三条渠道可以获得硕士研究生学位,第一条,也是最广为人知的一条,就是每年1月份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第二条渠道是每年5月份举行的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第三条渠道是每年10月份举行的MBA、MPA等专业硕士的入学考试。

”作为我国继续教育的重要一部分,在职人员以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考试并没有得到它应有的关注,甚至受到考生的冷落。

也因为此,有业内人士将其称为“被忽视的宝藏”。

在职申硕详解由于存在信息不畅通等问题,很多人也许并不知道何谓在职申硕,即使知道的人也将其与在职研究生考试等混淆。

每年5月份进行的在职申请硕士学位考试是一种非学历教育,与学历教育不同的是,它的目的不是进行基础教育,而在于提高进修人员的业务水平或职业技能。

申请人在获得学位后,表明其在学位上已经达到硕士学位毕业生的同等学力,不过申请人的学历并不改变。

一般来说,在职申请研究生硕士学位的主要程序是,具有学士学位并有两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学员,可以不参加考试直接进入研究生进修班学习,在完成全部课程并达到学校要求的成绩后,将取得《结业证书》。

在通过“每年5月举行的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并进行论文答辩后,就可以获得国家认可的硕士学位证书。

破解在职申硕两大误解在职申硕为职场人士完善自我知识结构,开阔视野提供了机会,与研究生考试、出国等途径相比,极大的降低了机会成本。

江苏大学关于在职人员攻读非学历工程硕士

江苏大学关于在职人员攻读非学历工程硕士

江苏大学关于在职人员攻读非学历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工作的实施细则(暂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关于培养非学历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以下简称“工程硕士”)研究生的有关规定,坚持为国民经济主战场和国家重点工程服务的办学方向,做好我校工程硕士研究生学位工作和规范我校工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与管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工程硕士学位是一种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但类型不同,侧重于工程应用,即在招收对象、培养方式、知识结构以及素质与能力培养方面具有自身的特点和要求。

第三条工程硕士学位的设置是为了适应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需要,改变工科学位类型比较单一的状况,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学位制度;是为工矿企业和工程建设部门,特别是国有大中型企业培养和输送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以增强企业实力与市场竞争能力。

同时也为满足现有工程技术与管理人员在新形势下更新知识、提高业务能力与素质的需要。

第二章招生与录取第四条工程硕士研究生招收对象主要为获得国民教育系列学士学位满3年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满4年及以上的优秀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以及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年限的限制,入学前未达到上述年限要求而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2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工程设计),方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工程设计)答辩。

第五条报考在职攻读工程硕士学位人员由本人所在单位推荐报考。

考生在报名前必须通过学校研究生院的资格审查,凭审查通过的《江苏大学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考信息登记表》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规定时间内至省级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报名。

第六条工程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一)第一阶段,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简称“GCT”),“GCT”命题依据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电子科技大学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电子科技大学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

电子科技大学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开题报告撰写格式标准第一条开题报告前,研究生应在校内导师和企业方导师的指导下完成开题报告记录表、论文工作打算表和文献综述。

第二条开题报告记录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如下:一、开题报告记录表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样很多于3000字:(1)说明选题来源、选题依据、国内外研究动态;(2)说明选题在理论研究或实际应用方面的意义和价值;(3)论述学位论文中自身研究工作部份,论证完成研究工作拟采取的要紧理论、技术线路和实施方案;(4)说明研究工作要实现的最终目标和研究功效形式。

二、开题报告记录表采取双面印制,靠左整齐装订,维持原格式不变。

(1)封面,见附件一;(2)纸张限用 A4(21×29.7cm);(3)页边距为上、下:2.5cm,左为2.6cm,右为2.1cm;(4)字体采纳宋体小四,行间距为固定值18磅;(5)其中图、表和公式须人工绘制,不得利用扫描或截屏图片。

图、表、公式等与正文之间要有6磅的行间距。

图序与图名居中置于图的下方,表序及表名居中置于表的上方。

(三)开题报告完成,经相关人员签字后,由学院保留。

第三条论文工作打算表(附件二)应维持格式不变,在空白处填写论文题目,论文完成日期和各项目的打算完成日期。

应保证论文工作量(开题报告通事后)有一年以上的时刻。

第四条文献综述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如下:一、文献综述应付选题所涉及的工程技术问题或研究课题的国内外状况有清楚的描述与分析,一样很多于3000字;二、应保证至少阅读20篇中外文献,其中英文文献很多于5篇。

参考文献一样应在文中标注,并按引用的顺序附于文末,其格式可参见《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格式标准》对参考文献的格式要求和说明。

(三)文献综述采取双面印制,整齐装订,格式要求如下:(1)封面,见附件三;(2)纸张限用 A4(21×29.7cm);(3)页边距为上、下:2.5cm,左为2.6cm,右为2.1cm;(4)字体采纳宋体小四,行间距为固定值18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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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人员攻读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的具体事宜
1.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或在学校从事工程技术与工程管理教学的教师;
2.获得学士学位后具有3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获得学士学位后工作经历虽未达到3年,但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且具有4年以上工程实践经验;
3.工作业绩突出。

报考电子与通信工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等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需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从事工程实践两年以上,结合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方能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报考软件工程领域的考生可不受工作年限的限制,被录取为工程硕士生的,在修完研究生课程并结合软件工程任务完成学位论文(设计)后,可进行硕士学位论文(设计)答辩。

二.招收培养工程硕士生的单位及领域
招收培养工程硕士生的单位及其工程领域 ___见表1.
三.考试科目和考试方式
(一)考试科目
1.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 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
2.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二)考试方式
工程硕士生入学考试采取两段制考试方式。

第一阶段为全国的联考,所考科目的命题及阅卷工作委托 ___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统一组织;第二阶段为各培养单位自行组织的考试,第二阶段的考试工作须于xx年12月31日前全部结束。

第一阶段,所有考生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gct”考试(考生取得的“gct”成绩有效期暂定两年)。

该阶段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

考生当年只可选择1个培养单位报考。

各培养单位根据本校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报考本校工程硕士研究生的“gct”成绩合格分数线。

第二阶段,考生持本人的“gct”成绩,到所报考的院校申请参加学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持有xx年“gct”有效成绩的考生,可以此成绩向任一工程硕士培养单位申请报名参加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

各培养单位根据考生的“gct”成绩、专业考试和相关测试结果决定是否录取。

(三)全国联考科目的命题依据
四.其他事项
(一)招收工程硕士生
1.各培养单位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当年录取限额的10%(录取人数自行确定的高等学校不得超过录取总人数的10%)。

若培养单位在水利工程、测绘工程、地质工程、矿业工程、石油与天然气工程、核能与核技术工程等领域招收工程硕士生,录取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但未获得学士学位的人数所占比例可单列,但不得超过该领域当年录取人数的20%.
录取软件工程领域的人数由培养单位根据社会需求和本单位的培养力量自主确定。

2.在 ___下达的招生规模内招收工程硕士生和在 ___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达的录取限额内招收在职攻读工程硕士研究生,由于生源组织和入学考试有各自的特点和方式,考生报考时不得二者兼报。

报考 ___下达招生规模内硕士生的考生,不得转录为 ___学位委员会办公室下达录取限额内的在职攻读工程硕士生。

(二)专业学位代码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代码为430100;培养工程硕士的工程领域名称及其代码如下:pic1
模板,内容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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