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常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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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常规工作规范
一、教务管理
(一)选课、教学任务安排及排课
1、组织学生选课及补退选。每学期在第12周左右组织学生选课;开学后第1周补退选。
2、编制教学任务书,下达教学任务。每学期倒数第4周以前完成。
3、排课。每学期结束前完成。
(二)期末考试及补缓考
1、期末考试命题。每学期第13周左右下达命题任务;15-16周试题合盘、安排期末考试、印制试卷等。
2、编排期未考试考场、监考等考务事宜。每学期第17周完成。
3、期未考试。每学期第19—20周完成。
4、检查阅卷情况及组织成绩登录。考试后一周内完成。
5、正常补缓考。每学期开学后第3—4周完成。
6、毕业生一次性补考。除最后一学期外的课程补考每年6月初完成;最后一学期课程补考(含往届)根据期未考试时间及毕业生离校时间安排。
7、接受学生成绩查询申请并组织查询,每学期开学后第2周完成。
(三)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
1、组织报名。每年3月下旬和9月下旬完成。
2、考试。每年6月下旬和12月下旬完成。
(四)其他考试
普通专升本考试、入学资格测试、计算机文化基础考试等按教育厅通知时间组织。
(五)期中教学检查
每学期第9—12周进行。
(六)其他教务工作
1、课时统计。每学期课程结束时完成。
2、编制校历。6月份完成。
3、毕业生论文写作及实习工作安排。12月份完成。
4、教学调度。常年进行。
二、学籍、成绩与证书管理
(一)学籍管理
1、建立新生学籍
(1)新生录取后,正方系统内导入新生数据,进行分班编学号8月底完成。
(2)新生调整专业,调整院系,9月份完成。
(3)办理新生学生证,新生入学后10日内完成。
(4)专科生(1+3)学分互认后,在正方系统内调整班级、换发学生证,9月份完成。
2、学生信息处理与注册
(1)打印应届毕业生学籍卡存档,9月份完成。
(2)全校在校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学年电子注册,10月份完成。
(3)学分互认录取为本科的专科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专升本信息修改操作,10月份完成。
(4)组织毕业生图像信息采集,10月份完成。
(5)审核新生数据,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进行新生学籍电子注册,11月份完成。
(6)修改毕业生图像信息,12月份完成。
(7)在校生学籍数据信息更新,3月份完成。
(8)整理、审核毕业生数据信息,并与图像信息校对一致后,上报教育厅,4月份完成。
(9)毕业生数据信息及图像信息上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7月份完成。
(二)成绩管理
1、成绩录入
(1)开放教务系统成绩录入权限,任课教师进行成绩录入,考试结束后1周内完成。
(2)收取任课教师考试成绩登记表存档,考试结束后1周内完成。
(3)将学生的免、缓考信息录入教务系统,成绩录入结束后1周内完成。
(4)补考成绩录入正方成绩管理系统,补考结束后1周内完成。
(5)对成绩录入情况进行抽查、审核和更正,成绩录入结束后1周内完成。
2、成绩查询
(1)开放学生成绩查询权限,通知各院系学生查询成绩,每学期开学后第2周完成。
(2)根据学生提交的成绩申请查询结果,作相应成绩修改,每学期开学后2周内完成。
(3)生成期末考试不及格学生名单,每学期开学后2周内完成。
(4)生成毕业生一次性补考学生名单,5月份完成。
3、毕业生成绩管理
(1)组织各院系打印毕业生成绩单,并审核盖章,6月份完成。
(2)审核毕业生成绩,进行离校手续单盖章,6月底完成。
(3)导出毕业生成绩数据,并刻录光盘,移交档案科存档,10月份完成。
(4)打印毕业生成绩大表存档,10月份完成。
(三)证书管理
1、订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内芯,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封面,5月份完成。
2、对预授予学士学位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后,将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名单提交学校学士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评议,6月份完成。
3、制作毕业证书、学位证书,6月份完成。
4、发放毕业证书,6月底或7月初完成。
5、举行学士学位授予仪式,授予学位证书,6月底或7月初完成(根据学
校毕业生离校时间安排)。
6、整理授予学士学位学生数据,上报教育厅学位办及学位年报系统,9月份完成。
(四)档案管理
1、档案袋印制及发放各院系,毕业生档案按派遣地整理分类,6月份完成。
2、毕业生档案专人专车发送,7月份完成。
3、毕业生档案遗留问题处理,8—9月份完成。
(五)学籍管理日常工作
1、维护正方系统学生信息数据。
2、维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中的学生信息。
3、补办学生证。
4、补办毕业证明书。
5、办理休学、复学、退学、转专业、转院系等学籍异动手续,在正方系统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进行实时修改。
6、毕业证、毕业生档案遗留问题处理。
7、学生成绩查询。
8、学籍问题答疑。
三、教学研究、质量监控与语言文字工作
1、学生评教。下发通知,组织学生评教,数据统计及公布。每学期开学后2周内完成。
2、精品课程建设
(1)校级精品建设课程立项。4月份布置,5月份完成立项。
(2)校级精品建设课程验收及确定申报省级精品课程的课程,11月份完成。
(3)组织申报省、国家级精品课程。根据上级有关通知安排,一般在每年的2-3月份。
3、教改项目立项与验收
(1)校级教改项目立项。4月份开始组织,6月份完成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