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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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物业倡议书
倡
议书
尊敬的“明都大厦”各位业主朋友:你好!
随着《物权法》及《物业管理条例》的颁布、实施,中国的业主维权运动正呈方兴未艾、风起云涌之势,伴随着业主的权利意识日益觉醒,一个崭新的民主政治时代正在到来。业主自治制度的产生与发展是政治民主、经济自由、住房制度市场化改革的一个必然结果。
“明都大厦”小区自2010年6月开始交付入住到现在已经快1年,目前的物业管理公司(青海新厦物业)在对社区进行服务、管理的过程中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但也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特别是前期发生在社区内的入室盗窃案更暴露出物业管理层面的漏洞。为了更好地维护业主的切身利益,实现业主自治,使业主的资产及相关的公共物业实现保值、增值,也为了更有力地督促物业公司提高服务质量。小区内部分业主认为成立“明都大厦”业委会已迫在眉睫,大家强烈要求尽快启动此项工作。经过部分业主的开会碰头,达成如下共识:首先,大家明确认识到,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与业主的任何维权行为都不能超越法律范围,我们所做的每一步工作都要文明、理性、合法、有序,这是我们有效维权的基础。其次,我们目前的首要任务就是要向全体业主宣贯有关成立业委会的事宜,取得您的支持和参与。现将有关业主委员会的一些法律、法规常识向广大业主告知如下:
一、业主委员会的主要权利
小区业主委员会是小区的权力执行机关。业主委员会在取得所有业主授权的前提下,全面负责整个小区共同财产的管理。业委会作为小区的权力机构,既有决策权,又有执行权。业委会的权利是全体居民源于财产所有权的基本民主权利,这是一种天赋权利,也是《物业管理条例》明确确认的业主的民主权利。
二、成立业委会的条件
小区的入住率超过50%。“明都大厦”小区完全符合成立业委会的条件。
三、成立业委会的途径
由业主自发推荐牵头人,写一份要求成立业委会的申请书,征集小区20%以上的业主签名,然后将附有签名的申请书呈交街道小区办。
四、成立业委会前期要做的工作
现在业主委员会成立的筹备工作正在进行,我们近期有如下的工作要做:
1、按照国家相关规定,首先需要正式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以开展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前期工作。业委会筹备工作小组的牵头人及筹备小组成员可以由业主自荐,也可由业主联名推荐。该筹备小组成员在业委会未成立期间均为无偿服务,工作期限至“明都大厦”小区业主委员会正式成立为止。“明都大厦”小区业主委员会的正式成员将由全体业主大会选举产生。
2、筹备组成立后首先起草业主委员会章程,决定业主大会成立的时间和业主委员会的组成人数,汇集愿意担任业主委员会工作的候选人名单和参选业主的资料。
以上是我们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前期准备工作的主要步骤。
五、业委会筹备工作牵头人条件:
1、身体健康,有充足的时间,充沛的精力投入业委会筹备工作,在居民中有较高的威信并有一定的组织能力。
2、有一定的文化程度,并具备起草业委会日常文件的能力。
3、有一定的法律常识,能引导广大业主文明、理性、合法、有效地进行成立业委会的前期筹备工作。
为了成立一个能真正代表业主利益的业主委员会,希望您热情参与,并根据自身的情况,积
极地自荐或者推荐自己心目中的人选,全力支持“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只有广大业主团结起来,共同发挥自己的一份光和热,才能聚沙成塔,真正实现业主维权的最终目标。只有成立了业主委员会,业主有了自己的合法组织,才能代表广大业主切实维护自己的切身利益。
“明都大厦”是你我选择的共同家园,建设它、管理它是我们每一位业主都责无旁贷的义务。希望热心业主维权的广大业主朋友,倾尽自己全部的热情、理性与智慧,维护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脚踏实地地推动中国民主政治的发展。
我们的口号是:理性维权,合法维权,维护公平与秩序,杜绝暗箱操作,倡导阳光法则。欢迎大家积极发表自己的观点、看法,积极参与讨论。
此致
敬礼
“明都大厦”部分业主
2011年4月1日篇二:物业服务年倡议书
“物业服务年”活动倡议书
开发区物业行业全体同仁:
2014年是《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颁布实施五周年,为深入推动法规贯彻落实,按照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进一步提升物业服务水平。省、市、区行业主管部门相继发出了开展“物业服务年”活动的通知要求。4月29日在区物业办的有力组织下,“青岛市开发区物业服务年”宣传活动正式启动,值此大好时机,全体行业同事应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自律、转变理念,规范企业行为的同时,切实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和交流,增进业主和物业企业间的沟通互信。共同努力构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和谐稳定、文明祥和的物业行业新形象。作为行业的一员,为积极响应和配合“物业服务年”活动,进一步加强行业自律、提升服务水平,增强社会信誉,向全区行业同事发起倡议:
统一认识,高度重视
号召本企业员工积极参与“物业服务年”活动,全面了解、正确认识活动的意义和要求,组织员工对物业管理政策法规集中学习;将开展“物业服务年”活动列为企业本年度的重点工作,制定开展“物业服务年”活动的总体部署和安排。
大力宣传,有效互动
充分利用企业及服务区域内各种宣传平台与渠道,加强《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物业服务开放日”、“经理接待日”、“业主沟通交流会”、“业主满意度调查”等活动,主动加强与业主的沟通联系。
加强培训,规范管理
加强员工的岗位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关专业资格、岗位证书,严格落实特种设备管理人员、高低压电工、消防、中控室等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完善企业内部制度、工作流程与操作规范,切实做好安全管理与规范服务。
争先创优,提升品质
以“树行业标杆,建诚信品牌”为指导思想,建立“以人为本、服务为民”的意识,结合“物业服务年”活动,积极参与“市优、省优、国优”项目创建工作,通过创优工作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品牌建设和服务质量提升。真正达到以创优促规范、以创优促提升、以创优促和谐,塑造良好物业行业形象,带动全区物业服务水平整体提升。
严谨自律,和谐发展
杜绝恶意低价竞争,扰乱行业市场正常经营秩序,致力于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亲情化的物业管理服务,创新发展思维,拓展服务领域,丰富服务内涵,以不断满足广大业主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精神需求为企业发展方向,共同努力创造行业健康发展环境。同时,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