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肢体语言”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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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肢体语言”的作用
摘要:在跨文化交流中,语言是必须的,语言包括说话、肢体语言等。在这里,我们探讨一下肢体语言在不同问下的不同表现。在不同的地域、文化背景下,人们对同一个肢体语言会有不同的认识,我们将通过对不同文化、地域的不同的肢体语言的了解来学习如何在跨文化交流中运用肢体语言。
关键字:肢体语言跨文化交流文化地域
美国心理学家阿尔伯特·马洛比恩发明了一个原则:总交流量=7%的文字交流+38%口头交流+55%的面部表情交流,这说明了肢体语言的重要性。在日常交际活动中,我们都通过言语和非言语相互交流。肢体语言是非言语交流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人际交往中起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但是并非所有的肢体语言都表达了同一种意义,它会受多种因素的影响而有差异。
美国人问候时要握手,阿拉伯人问候时要亲吻脸颊,日本人问候时要鞠躬,墨西哥人则常常相互拥抱。在土耳其,人们认为摸一下耳朵可是人免受凶眼的伤寒;在意大利南部,这种手势却用来嘲笑人懦弱无能;在印度,这又是自责或真诚的表现。在大多数中东和远东国家,用食指指认是不礼貌的。在泰国,示意某人走过来,需要手掌向下,手指向自己移动;而在美国,让人过来则应手掌向上,手指向自己移动;在越南,美国这种手掌向上的手势只用来唤狗。汤加人在长辈面前应该坐下,而在西方晚辈应该站着。在美国,两腿交叉而坐是表示放松;在朝鲜,这是社交的禁忌。在日本,交换礼物要用双手;穆斯林人则视左手不洁,不用左手吃东西或传递物品。佛教认为,人在沉默时能大彻大悟,美国人则认为交谈出真知。
由此可见,肢体语言在不同的地域、不同的文化背景下,同样的动作,具有不同的意义。
广州大学,是一个有不少外国友人积聚的地方。所以,在这里也会遇到一些跨文化交流,特别是在健身房,外国友人更是随处可见。在遇到这些外国友人时,问候方式也是不同的,就像我第一次去健身房的时候,见到两个法国的男人在亲吻脸颊,我不禁跟旁边的朋友小声议论:“怎么这两个‘玻璃’那么高大啊!”朋
友听到后,笑了一下解释道:“他们是不是‘玻璃’我就不知道了,但是我知道,亲吻脸颊是法国人见面时的一种问候方式,就像中国人见面时想互问候用的是握手礼,日本是鞠躬90度,韩国是鞠躬45度;其实,在不同的国家、地域,由于文化背景不同,人们的肢体语言也会不同。”
在健身房可以看到外国友人别样的肢体语言,在广州大学的校道上也会经常看到三三两两的外国友人结伴而行,在夏天,会看到一个很特别的现象,这些外国友人全都是传“凉鞋”的,中国的学生虽然也有穿“凉鞋”的,但是却不是全部,仍然有大部分的学生时穿鞋的。由此可见,不同的地域、文化背景,也会孕育出对着装的不同认识。
在我们的身边会发生跨文化交流,在其他地方也会有。我们不妨从中学习一番。
阿拉伯人同英国人谈话,阿拉伯人按照自己的民族习惯认为站得近些表示友好。英国人按照英国的习惯会往后退,因为他认为保持适当的距离才合适。阿拉伯人往前挪,英国人往后退。谈话结束时,两个人距离原来站的地方可能相当远!
在这个例子里,双方的距离是关键。不同的民族在谈话时,对双方保持多大距离才合适有不同的看法。根据研究,据说在美国进行社交或公务谈话时,有四种距离表示四种不同情况:关系亲密,私人交往,一般社交,公共场合。交谈双方关系亲密,那么身体的距离从直接接触到相距约45厘米之间,这种距离适于双方关系最为亲密的场合,比如说夫妻关系。朋友、熟人或亲戚之间个人交谈一般以相距45~80米为宜。在进行一股社交活动时,交谈双方相距1.30米至3米;在工作或办事时,在大型社交聚会上,交谈者一般保持1.30米至 2米的距离。在公共场合,交谈者之间相距更远,如在公共场所演说,教师在堂上讲课,他们同听众距离很远。多数讲英语的人不喜欢人们离得太近,当然,离得太远也有些别扭。离得太近会使人感到不舒服,除非另有原因,如表示喜爱或鼓励对方与自己亲近等,但这是另一回事。记住这一点很重要。
在英语国家里,一般的朋友和熟人之间交谈时,避免身体任何部位与对方接触。即使仅仅触摸一下也可能引起不良的反应。如果一方无意触摸对方一下,他(她)一般会说 Sorry;Oh,I’m sorry;Excuse me等表示“对不起”的道歉话。
而在中国,摸摸、拍拍、接接或是亲亲孩子则是表示亲近和爱抚。所以我们常常听到西方妇女抱怨中国人抚弄了她们的婴儿和很小的孩子。不论是摸摸、拍拍、接接或是亲亲孩子,都使那些西方的母亲感到别扭。她们知道这种动作毫无恶意,只是表示亲近和爱抚而已,所以也不好公开表示不满。但在她们自己的文化中,这种动作会被人认为是无礼的,也会引起对方强烈的反感和厌恶。所以,遇到这种情况,西方的母亲往往怀着复杂的感情站在一旁不说话,感到窘迫,即使抚弄孩子的是自己的中国朋友或熟人。
肢体语言的一个重要方面是目光接触。在这一方面可以有许多“规定”:看不看对方,什么时候看,看多久,什么人可以看,什么人不可以看。这里引用朱利叶斯·法斯特的《肢体语言》一书中的两段,很有意思,可供参考:两个素不相识的人面对面坐着,在火车餐车里他们可以自我介绍一下,吃饭的时候,说些无关紧要或者是无聊的话;也可以互不理睬,极力避免与对方的目光相遇。有个作家在一篇文章里描写过这种情况:“他们翻来覆去地看菜单;摆弄刀叉,看着指甲——好像头一回看见它们。免不了目光相遇时,立即转移视线,注视窗外沿途景色。
我们既应避免盯着看,也要避免显出不把他们放在眼里的样子……“要看他们一会儿表示看见了,随后立刻把目光移开。
注视对方的不同情况决定于相遇的场所。如果在街上相遇,可以看着迎面走来的人。直到相距8英尺远时再移开视线走过去。但在到达此距离之前,双方都用眼睛暗示一下自己要往哪边走,打算往哪边走就往哪边看一眼。然后,双方侧身略变方向,即可错开,顺利通过。
根据美国习惯,同相识的人谈话时,说话的人和听话的人都应注视对方。任何一方不看对方,都可以表示某种意味。如;害怕对方,轻视对方,心神不定,感到内疚,漠不关心。甚至在对公众讲话时也要时时直视听众,和许多人的目光接触。如果演说的人埋头看讲稿,照本宣科(许多中国人往往是这样的),而不抬头看看听众,对听众“说话”,人们就会认为他对听众冷漠,不尊敬别人。在谈话的时候,听的人一般要注视着说话的人的眼睛或脸,表示自己在听。如果对方说的话比较长,听的人要不时发出“嗯”、“啊”的声音,或者点头表示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