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最新解释,(五)
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力市场的健康发展,根据宪法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
第三条劳动合同法所称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由劳动者为完成劳动任务,以获得报酬,并受用人单位管理、监督、调遣的人事法律关系。
第四条国家建立和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推行全民劳动合同制,明确劳动者的权益保护和用人单位的义务,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第五条国家鼓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的基础上,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平诚信地与劳动者协商订立劳动合同,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劳动合同采用口头形式的,用人单位应当自劳动合同成立之日起30日内将劳动合同文本的主要条款以书面形式报告劳动者。
第八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九条劳动者按照合同约定正常履行劳动义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并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十条劳动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以劳动合同为基础的规章、规定的劳动纪律。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第一节订立劳动合同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应当向劳动者说明下列事项:(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二)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和工作时间;(三)劳动报酬及其支付办法和支付期限;(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五)劳动合同期限或者劳动任务的时间;(六)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七)与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依法履行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写明下列事项:(一)劳动合同期限的约定;(二)劳动合同内容与劳动者的供职任务相适应的;(三)用人单位聘任劳动者为全日制工作的,就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等事项与劳动者约定;(四)工資支付办法和支付期限;(五)聘任劳动者执行工務報酬的內容及标准、支付方式;(六)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七)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完整版最新修订
202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完整版最新修订在生活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协议,签订签订协议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我就给大家讲一讲优秀的合同该怎么写,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完整版最新修订篇一第二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完整版最新修订篇二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以下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2)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3)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该法规定例外情形的,续订劳动合同的(本条中的“二次”以2023年1月1日之后起算)。
合同法最新司法解释
合同法最新司法解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规定,合同法最新司法解释如下:第一条合同成立与生效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一致,合同即成立。
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条合同的履行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三条合同的变更和转让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
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第四条合同的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条合同的终止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第六条合同的解释合同的解释应当遵循合同的目的、合同的条款、合同的性质和目的、合同的履行情况以及诚实信用原则。
第七条格式条款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第八条合同的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第九条合同的撤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撤销合同:(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三)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第十条合同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2024保险合同法全文最新2024
保险合同法全文最新2024合同编号:__________第一章定义与解释1.2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本合同中所使用的词语和术语具有如下含义:1.2.1“保险期间”指本合同第一条所规定的保险责任开始至结束的期间。
1.2.2“保险标的”指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投保人要求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的财产或利益。
1.2.3“保险金额”指本合同第三条所规定的保险人承担的最高赔偿限额。
1.2.4“保险费”指本合同第四条所规定的投保人为获得保险保障而应支付的费用。
第二章保险责任2.1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对保险标的因保险事故导致的损失或损害承担保险责任。
2.2.1火灾、爆炸、雷击等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
2.2.2盗窃、抢劫、抢夺等犯罪行为。
2.2.3运输过程中因运输工具发生碰撞、倾覆、坠落等意外事故。
2.3.1战争、敌对行为、武装冲突等导致的损失或损害。
2.3.2核辐射、核污染等导致的损失或损害。
2.3.3投保人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导致的损失或损害。
第三章保险金额3.1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一致,确定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元整)。
3.2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
第四章保险费4.1投保人应按照本合同第五条的规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4.2保险费的计算公式为:保险费=保险金额×费率。
4.3投保人应在保险期间开始前一次性支付保险费。
第五章保险期间5.1本合同保险期间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零时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二十四时止。
5.2保险期间届满前,投保人有权向保险人申请续保。
5.3保险人有权根据投保人在保险期间内的理赔记录和风险评估结果,决定是否同意续保。
5.4保险期间届满后,保险人不再承担保险责任,但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章保险事故通知与索赔6.1投保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立即通知保险人,并提供事故发生的详细情况。
最高法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
最高法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已于2012年3月31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45次会议通过,自2012年7月1日起施行。
为正确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一、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第一条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对账确认函、债权确认书等函件、凭证没有记载债权人名称,买卖合同当事人一方以此证明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有相反证据足以推翻的除外。
第二条当事人签订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意向书、备忘录等预约合同,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买卖合同,一方不履行订立买卖合同的义务,对方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预约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当事人一方以出卖人在缔约时对标的物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为由主张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出卖人因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买受人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要求解除合同并主张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四条人民法院在按照合同法的规定认定电子交易合同的成立及效力的同时,还应当适用电子签名法的相关规定。
二、标的物交付和所有权转移第五条标的物为无需以有形载体交付的电子信息产品,当事人对交付方式约定不明确,且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收到约定的电子信息产品或者权利凭证即为交付。
第六条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买受人拒绝接收多交部分标的物的,可以代为保管多交部分标的物。
买受人主张出卖人负担代为保管期间的合理费用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法买卖合同司法解释全文(1)一、买卖合同的成立及效力第一条:当事人之间没有书面合同,一方以送货单、收货单、结算单、发票等主张存在买卖合同关系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当事人之间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对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作出认定。
最新经济合同法全文参考
最新经济合同法全文参考经济合同法是我国的一部重要的法律法规,下面是最新经济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规范经济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释,加强和完善经济法律制度,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我国领土内签订的、我国法律适用的经济合同,适用本法。
第三条经济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四条当事人依法享有经济合同自愿订立的权利,并应当及时履行合同的义务。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和效力第五条当事人可以依法订立任何形式的经济合同。
法律对某些经济合同规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的,按照法定形式订立。
经济合同书面形式可以是书面、电文或者其他形式。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当事人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可以使用电子数据交换、电子数据交易等方式。
第六条经济合同的订立应当采用当事人自愿一致的方式。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欺诈、胁迫的手段强迫当事人订立合同。
第1页/共5页第七条经济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但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背公序良俗,也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八条经济合同的标的物应当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有具体的、明确的内容。
第九条当事人对于合同条款的解释应当根据合同的字面意思进行,不能以自己的意图解释。
如果当事人对于合同的解释有争议,应当根据合同的案件设置、合同的性质和合同的目的等因素进行解释。
第十条经济合同应当经过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经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者盖章。
第三章合同的履行第十一条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
如果合同约定不明确或者无约定,应当按照通常做法履行;没有通常做法的,应当根据合同的性质和交易习惯履行。
第十二条当事人应当履行合同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违背合同约定。
如遇不可抗力、基本风险等原因,影响合同履行的,应当根据法定程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或者根据合同约定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数量、质量等履行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解析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等组织,应当采取措施,推动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
第三条依法成立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合伙组织和基金会,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
解析:本条明确确定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合伙组织、基金会等组织或机构在招用人员时,要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解析:本条明确确定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在具备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用人单位书面委托文件的前提下,拥有招用劳动者并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权利。
第五条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解析:本条对劳动者拒绝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作出明确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如果劳动者推托或者拒绝与企业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必须书面通知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劳动者依然拒绝订立的,用人单位应当在不超过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
结算劳动报酬时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第六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4年最新版)5篇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4年最新版)5篇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劳动合同制度,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四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 劳动者基本信息;2. 用人单位基本信息;3. 劳动合同期限;4.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5.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6. 劳动报酬;7. 社会保险和福利;8.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9. 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的条件;10. 违约责任。
第六条劳动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确定。
试用期、服务期等应当在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条件、劳动保护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八条劳动者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和福利等权利,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义务。
第九条劳动合同变更应当经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采用书面形式进行。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十条用人单位可以依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符合法定情形和程序。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期满或者约定终止条件出现时,劳动合同终止。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负责对本法实施监督检查。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依法给予处罚。
第十四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有权举报,劳动行政部门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第六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用人单位未按照法律规定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24年最新8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24年最新8篇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劳动合同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本劳动合同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等组织(以下简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劳动关系。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条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劳动合同应当载明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事项。
第四条劳动合同订立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用人单位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条件、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等情况。
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个人情况。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符合安全卫生标准的劳动条件,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六条劳动合同履行过程中,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变更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进行。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七条劳动合同可以因下列情形而解除: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2. 劳动者提前通知用人单位解除;3. 用人单位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第八条劳动合同可以因下列情形而终止:1. 劳动合同期满;2.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特别规定第九条对于从事特殊工种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为其办理特殊工种登记,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保障劳动者的社会保险权益。
对于因用人单位原因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有权要求补缴。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劳动安全卫生标准,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用人单位应当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定期健康检查。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5篇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5篇篇1合同协议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引言: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合同的严肃性和稳定性,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一、总则1. 为了规范劳动合同制度,保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2.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1.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2.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3.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内容:用人单位的名称、劳动者的姓名等基本情况;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
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1.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2.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3. 劳动合同变更应当经双方协商一致,并采用书面形式。
四、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1. 劳动合同的解除应当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2. 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3. 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特别规定1. 劳动合同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由双方协商确定,但不得超过法定最长年限。
2. 试用期:用人单位可以约定试用期,但试用期不得超过法定最长时限。
3. 劳务派遣: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4. 集体合同:企业应当建立集体合同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5. 劳动争议处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六、法律责任1. 违反本法规定,用人单位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 违反本法规定,劳动者不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七、附则1. 本法自XXXX年XX月XX日起施行。
2023解读《劳动合同法》(全文)
解读《劳动合同法》(全文)引言《劳动合同法》是的一部重要劳动法律法规,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该法旨在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的和谐发展。
本文将全面解读《劳动合同法》,从法律条文的角度解析其重要内容和作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平等协商权利,促进社会和谐,提高劳动者的技能和素质,完善劳动者的就业制度、工作条件和报酬制度,第二条本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订立、变更、解除、终止、存续期间届满、罚款、解释以及劳动争议处理等问题。
第一章总则部分对《劳动合同法》的基本目的以及适用范围进行了规范。
旨在建立和谐的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权益,同时完善相关制度和政策。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协议第四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第五条劳动合同订立应当自愿…第二章规范了劳动合同的订立过程,包括劳动合同的形式、自愿性原则和内容等。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劳动合同的合法有效和双方合同权益。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劳动者提供工作条件和劳动保护第十五条劳动者享有与职业资格相适应的工资、工作休息、休假等权益…第三章规定了劳动合同履行阶段的相关规定,包括用人单位提供工作条件和保护劳动者权益的责任,以及劳动者享有的各项权益。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第二十六条劳动合同期满,两方当事人继续劳动关系,可以以书面形式订立新的劳动合同第二十七条劳动者在下列情况下,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十八条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有权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第四章规定了劳动合同变更、解除和终止等情况下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双方在合理范围内的合法权益。
第五章劳动争议的解决第四十五条劳动争议处理机构应当主持公道,尊重当事人意愿,依法及时处理第四十六条对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作出的调解书,当事人应当履行第四十七条对劳动争议处理机构作出的仲裁裁决,应当履行…第五章规范了劳动争议解决机制,明确了劳动争议处理机构的职责和当事人的履行义务。
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5篇
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全文5篇篇1【中华人民共和国最新合同法全文(修订日期:XXXX年)】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合同行为,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合同定义)本法所称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法律的规定。
第三条(平等原则)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合同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第四条(要约与承诺)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对要约的同意。
第五条(合同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应当将双方协商一致的主要条款记载于书面合同之中。
当事人以电子数据交换等方式签订合同的方式同书面形式签订合同具有相同效力。
但法律规定某些特殊情况下需采取书面形式作为必要条件的除外。
……(此处省略部分条款内容,全文应包含合同法全文)第三章合同的效力篇2合同编号:【编号】甲方:【甲方全称】,注册地址:【甲方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甲方法人姓名】,职务:【甲方法人职务】联系方式:【甲方法人联系方式】乙方:【乙方全称】,注册地址:【乙方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乙方法人姓名】,职务:【乙方法人职务】联系方式:【乙方法人联系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具体事项名称】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合同目的及内容【详细阐述合同的目的以及具体事项的内容,包括交易标的、双方权利义务等。
】第二条合同期限本合同自【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
合同法最新司法解释(五)
合同法最新司法解释(五)辩护律师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应当携带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证明和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对于辩护律师携带上述材料的,看守所应当及时安排会见,保证辩护律师在48小时以内见到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恐怖活动犯罪案件和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要求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应当经侦查机关许可。
辩护律师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了解有关案件情况,提供法律咨询等;自案件移送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核实有关证据。
辩护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不被监听。
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与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通信。
第九条有关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者一方当事人拟制的合同标准示范文本,符合合同法关于格式条款情形的,为格式合同。
其次全面复习,重点突出。
全面复习的原因是司法考试的大题量,小分值,细节化。
每一道选择题不仅考一个知识点,而是考多个知识点,这就意味着试卷的内容相当零碎,因此全面复习显得尤为重要。
在全面复习的基础上要突出重点,重点的含义有三种:一是传统重点,就是每一门课里面都有它固定的重点,无论何种考试包括司法考试都会考到的重点知识点;二是新增内容,我们强调主要是每年新颁布的司法解释。
三是热点问题,主要体现在每年的论述题中,这就要求大家对每年的热点问题有所了解。
2020年5月1日前尚未审结案件的审理期限,适用修改前的行政诉讼法关于审理期限的规定。
依照修改前的行政诉讼法已经完成的程序事项,仍然有效。
第十条合同法第三十九条所称“合理方式”,是指对格式条款中的免责或限制责任条款以醒目的字体特别标识在合同书的显著位置并能够被对方识别;重要附件,应在合同主文特别注明并完整附后,从而达到合理、谨慎注意及提示义务之要求。
对是否已尽合理、谨慎注意及提示义务,由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承担举证责任。
第十一条《合同法》第四十一条所称“通常理解”是指从事该格式条款提供人工作行业普遍的理解,并应遵循《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
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4精)
2023年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境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的活动。
第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四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及其附件的复印件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
1.劳动合同的名称、期限、工作地点;2.劳动合同的当事人、联系方式;3.劳动合同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方式、工作地点;4.劳动者的工资、工时、休假、社会保险等待遇;5.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解除条件和方式。
第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1.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2.试用期不纳入工龄计算;3.试用期不得多次延长。
第七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两种。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固定期限;2.劳动合同有明确终止时间,即为固定期限;3.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终止时间,即为无固定期限;4.固定期限不得超过十年。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签订第八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采取公匿等方式进行。
1.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及其附件的复印件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2.劳动者应当如实填写个人相关信息。
第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1.用人单位不得强制劳动者违反职业道德或者侵犯他人权益;2.用人单位不得以欺骗、威胁、利诱等手段签订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不得强制劳动者签订不平等条款的劳动合同。
第十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1.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劳动合同及其附件的复印件或者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2.劳动合同书面形式包括纸质合同、电子合同和口头合同。
1.劳动合同的名称、期限、工作地点;2.劳动合同的当事人、联系方式;3.劳动合同的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方式、工作地点;4.劳动者的工资、工时、休假、社会保险等待遇;5.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解除条件和方式。
劳动合同法全文(2021年最新版)
劳动合同法全文(2021年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平等协商,加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劳动合同法适用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等劳动关系法律事项的规定。
第三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公平、平等、协商一致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保护劳动者参加工会,用人单位应当保护劳动者依法组织工会、参加工会活动的权利。
第五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自愿、等价有偿、安全健康的原则。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第八条劳动合同可以口头订立,也可以书面订立。
但是,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书面订立。
第九条劳动合同应当约定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等事项。
第十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可以约定竞业限制。
竞业限制的内容、范围和期限应当合理,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用人单位应当将劳动合同副本交给劳动者。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除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第十四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签订。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由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共同签订。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终止或者解除后,劳动者享有的权益不得侵犯。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期满,劳动者继续工作的,劳动合同延续。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不得订立超过三年。
劳动合同期限不明确的,视为无固定期限。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订立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劳动合同书应当载明劳动双方的姓名(名称)、住所(或者营业执照登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用工制度,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用人单位在制定劳动用工制度时应当通过民主程序并公示。
用人单位在制定与劳动者利益相关的规章制度时应遵守公平合理原则。
劳动者有权参与规章制度制定过程的讨论和提出建议。
劳动合同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用人单位的名称、劳动者的姓名等基本信息;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
劳动关系建立后应当及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工方式应当予以明确界定和规范。
在签订劳动合同前,用人单位应当全面履行告知义务,将可能影响劳动者决策的内容告知劳动者,包括岗位职责、工作条件和环境等真实信息。
对于重大变化应当协商和说明等事宜应当有明确的规定和要求等具体内容也需在条例中予以体现等相应内容一并规定在此处或其他相关条款中。
本章将劳动合同的订立具体化以保障劳动者和企业的权益,对用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防止劳动合同双方权利义务的混乱情况出现以及部分虚假劳动关系的形成从而加强和规范对用人单位的人力资源管理及其法规政策的把握和理解。
...... 第五章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第十八条经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法名词解释(最新最全)
1. 合同: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2. 合同法:合同法是指调整合同法律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3. 诺成合同:是指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便告成立的合同。
4. 实践合同:又称为要物合同,指除了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才能成立的合同。
5. 格式合同:是指合同必要条款的内容直接由法律规定的合同,又称标准合同。
6. 合同法基本原则:对合同关系的本质和规律进行集中抽象和反映、其效力贯穿于合同法始终的根本规则。
7. 要约: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8. 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9. 要约的撤回:是指在要约发出以后,尚未到达受要约人之前,也就是在要约发生效力之前,要约人使其失去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
10. 承诺迟延:是指受要约人在承诺期限届满后才发出的承诺。
11. 承诺撤回:是指受要约人再发出承诺通知以后,在承诺正式生效之前而将其撤回。
12. 拍卖:拍卖是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等拍卖标的转让给最高应价者的买卖方式。
13. 拍定:拍卖人在竞买人所有应价中选择最高那一个予以接受的意思表示,在法律性质上它其实就是承诺。
14. 强制缔约:是指就某一类合同而言,作为合同一方当事人的个人或企业负有应对方的请求与其订立合同的法定义务。
这也就是说,此方合同当事人在对方提出要约的时候,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承诺。
15. 附合缔约:是指合同条款由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对方只有附合该条款表示出来的意思,方能成立合同的缔约方式。
16. 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缔结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应尽的义务,而致使另一方的信赖利益遭受损失时,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17. 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不发生作为该合同生效或者解除依据的合同。
18. 附期限的合同:是指以将来确定到来的期限作为合同的条款,并在该期限到来时合同的效力发生或终止的合同。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6篇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6篇篇1《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劳动秩序,根据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和承担后果等有关问题。
第三条本法适用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履行劳动合同的活动,适用于劳务派遣单位与劳务派遣人员订立、履行的劳动合同活动。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履行用工平等、合法、公平、诚信、程序、保障、安全等义务;劳动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和提供劳务的义务。
第五条劳动合同应当合法有效,并约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劳动保护、劳动报酬、劳动纪律等事项。
第六条劳动合同应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平等自愿的协商一致结果。
第七条劳动合同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订日期为劳动合同生效日期。
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政府规定足额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拖欠、减少或者拖延支付工资。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签订第九条劳动合同的签订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双方当事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用人单位应当登记注册,纳税合法;(三)利用人单位提供合法有效的计算机或者书面形式签订;(四)劳动合同应当明确约定工作内情,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报酬等事项;(五)双方当事人有书面签字或者盖章。
第十条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二)劳动合同的期限;(三)工作的时间、地点、内容、报酬等事项;(四)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劳动纪律等事项;(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相互通信的地址、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
第十一条劳动合同的期限为以下期限:(一)定期合同:以确定日期开始,以约定期限届满;(二)无固定期限合同:以约定条件开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协商解除。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终止的原因包括下列:(一)双方经协商解除;(二)劳动者提前1个月递交书面解约申请;(三)用人单位解除合同需要提前1个月通知。
合同法名词解释(最全)
合同法名词解释(最全)【合同法名词解释(最全)】合同法是我国法律体系中的一部法律专门针对合同关系的法律。
它规定了合同的基本要素、订立、履行、变更、转让、解除、撤销、无效和违约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为了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合同法相关的名词和术语,以下是对合同法中一些常见名词的解释:第一,合同。
合同是指当事人之间通过协商一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
合同是我国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形式,它构成了约束当事人责任的基础。
第二,当事人。
合同法中的当事人是指合同中承担权利和义务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三,订立合同。
订立合同是指当事人就合同的内容、条件等进行商议,并通过双方表示意思的方式达成一致的过程。
第四,标的物。
标的物是指合同中所涉及的具体物品、财产或权益,可以是有形资产、无形资产或法律权益等。
第五,履行。
履行是指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相应的权利和义务的行为。
履行是合同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合同有效性的关键环节。
第六,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履行义务,导致合同权利受到侵害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第七,无效合同。
无效合同是指因合同内容违反法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等原因,被法律认定为无效的合同。
无效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具备履行和要求履行的权利和义务。
第八,解除合同。
解除合同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由一方或双方解除合同关系的行为。
第九,撤销合同。
撤销合同是指当事人基于欺诈、胁迫等原因,请求法院对合同的有效性进行重新审查,撤销合同的法律行为。
第十,合同的变更和转让。
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通过协商一致、书面确认等方式,对原有合同内容进行修改的行为。
合同的转让是指当事人将其在合同中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给第三人的行为。
综上所述,合同法名词解释涵盖了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标的物、履行、违约责任、无效合同、解除合同、撤销合同以及合同的变更和转让等重要概念。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4篇
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4篇篇1最新劳动合同法全文(2023年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劳动关系,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第三条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合理、合法的条款。
第四条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公平正义、合理合法的原则,维护加强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第五条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权,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种族、性别、宗教、年龄、国籍、地域、残疾等任何条件歧视劳动者。
第二章劳动合同的订立第六条劳动合同书面形式是劳动合同的主要形式,应当明确记载用人单位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性别、年龄、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
第七条劳动合同内容应当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工作报酬、劳动保护、劳动条件等重要内容,明确劳动者的权利义务。
第八条劳动合同可以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或者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条件。
第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劳动合同的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第十条劳动合同生效后,双方应当严格履行合同,不得随意解除或者违约。
第三章劳动合同的履行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符合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条件和报酬,履行安全、卫生、劳动保护义务,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十二条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维护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无法履行或者需要解除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并依法履行解除程序,不得影响对方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的约定,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劳动者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四章劳动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第十五条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双方无论有何原因,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如需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变更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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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法最新解释,(五)最高 __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__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最高 __最高 __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__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法释〔一九九九〕十九号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一日最高 __审判委员会第一千零九十次会议通过最高 __公告最高 __关于适用《中华人民 __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已于1999年12月1日由最高 __审判委员会第1090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12月29日起施行。
一九九九年十二月十九日为了正确审理合同 __件,根据《中华人民 __合同法》(以下简称合同法)的规定,对 __适用合同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一、法律适用范围第一条合同法实施以后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 __的,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发生纠纷起诉到 __的,除本解释另有规定的以外,适用当时的法律规定,当时没有法律规定的,可以适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第二条合同成立于合同法实施之前,但合同约定的履行期限跨越合同法实施之日或者履行期限在合同法实施之后,因履行合同发生的纠纷,适用合同法第四章的有关规定。
第三条 __确认合同效力时,对合同法实施以前成立的合同,适用当时的法律合同无效而适用合同法合同有效的,则适用合同法。
第四条合同法实施以后, __确认合同无效,应当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和 __制定的行政法规为依据,不得以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为依据。
第五条 __对合同法实施以前已经作出终审裁决的案件进行再审,不适用合同法。
二、诉讼时效第六条技术合同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发生在合同法实施之前,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至合同法实施之日超过一年的, __不予保护;尚未超过一年的,其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两年。
第七条技术进出口合同争议当事人的权利受到侵害的事实发生在合同法实施之前,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至合同法施行之日超过两年的, __不予保护;尚未超过两年的,其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四年。
第八条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一年”、第七十五条和第一百零四条第二款规定的“五年”为不变期间,不适用诉讼时效中止、中断或者延长的规定。
三、合同效力第九条依照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手续,或者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才生效,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仍未办理批准手续的,或者仍未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 __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登记手续,但未规定登记后生效的,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合同的效力,合同标的物所有权及其他物权不能转移。
合同法第七十七条第二款、第八十七条、第九十六条第二款所列合同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依照前款规定处理。
第十条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 __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
但违 __限制经营、特许经营以及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
四、代位权第十一条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二)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三)债务人的债权已到期;(四)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
第十二条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关系、抚养关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寿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权利。
第十三条合同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是指债务人不履行其对债权人的到期债务,又不以诉讼方式或者仲裁方式向其债务人主张其享有的具有金钱给付内容的到期债权,致使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未能实现。
次债务人(即债务人的债务人)不认为债务人有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情况的,应当承担举证责任。
第十四条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 __管辖。
第十五条债权人向 __起诉债务人以后,又向同一 __对次债务人提起代位权诉讼,符合本解释第十三条的规定和《中华人民 __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立案受理;不符合本解释第十三条规定的,告知债权人向次债务人住所地 __另行起诉。
受理代位权诉讼的 __在债权人起诉债务人的诉讼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前,应当依照《中华人民 __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五)项的规定中止代位权诉讼。
第十六条债权人以次债务人为被告向 __提起代位权诉讼,未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的, __可以追加债务人为第三人。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次债务人为被告提起代位权诉讼的, __可以合并审理。
第十七条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请求 __对次债务人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
第十八条在代位权诉讼中,次债务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债权人的债权提出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 __应当裁定驳回债权人的起诉。
第十九条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胜诉的,诉讼费由次债务人负担,从实现的债权中优先支付。
第二十条债权人向次债务人提起的代位权诉讼经 __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的,由次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清偿义务,债权人与债务人、债务人与次债务人之间相应的债权债务关系即予消灭。
第二十一条在代位权诉讼中,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请求数额超过债务人所负债务额或者超过次债务人对债务人所负债务额的,对超出部分 __不予支持。
第二十二条债务人在代位权诉讼中,对超过债权人代位请求数额的债权部分起诉次债务人的, __应当告知其向有管辖权的 __另行起诉。
债务人的起诉符合法定条件的, __应当受理;受理债务人起诉的__在代位权诉讼裁决发生法律效力以前,应当依法中止。
五、撤销权第二十三条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 __管辖。
第二十四条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时只以债务人为被告,未将受益人或者受让人列为第三人的, __可以追加该受益人或者受让人为第三人。
第二十五条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请求 __撤销债务人放弃债权或转让财产的行为, __应当就债权人主张的部分进行审理,依法撤销的,该行为自始无效。
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债权人以同一债务人为被告,就同一标的提起撤销权诉讼的, __可以合并审理。
第二十六条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差旅费等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三人有过错的,应当适当分担。
六、合同转让中的第三人第二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合同权利后,债务人与受让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 __,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权人列为第三人。
第二十八条经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合同义务后,受让人与债权人之间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 __,受让人就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权利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债务人列为第三人。
_合同法最新解释,(五)。
第二十九条合同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将其在合同中的权利义务一并转让给受让人,对方与受让人因履行合同发生纠纷诉至 __,对方就合同权利义务提出抗辩的,可以将出让方列为第三人。
七、请求权竞合第三十条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规定向 __起诉时作出选择后,在一审开庭以前又变更诉讼请求的, __应当准许。
对方当事人提出管辖权异议,经审查异议成立的, __应当驳回起诉。
想学法律?找律师?请上合同法第五十二条释义核心内容:《中华人民 __合同法》第五十二条的内容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可见,该条法规是对无效合同的规定。
法律快车了最新该条法规释义如下文所示。
【解释】本条是关于无效合同的规定所谓无效合同就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不发生履行效力的合同。
一般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拘束力,但是无效合同却由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因此,即使其成立,也不具有法律拘束力。
无效合同一般具有以下特征:1、无效合同具有违法性。
一般来说本法所规定的无效合同都具违法性,它们大都违反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和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例如,合同当事人非法买卖毒品、枪支等。
无效合同的违法性表明此类合同不符合国家的意志和立法的目的,所以,对此类合同国家就应当实行干预,使其不发生效力,而不管当事人是否主张合同的效力。
2、无效合同是自始无效的。
所谓自始无效,就是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会转化为有效合同。
由于无效合同从本质上违反了法律规定,因此,国家不承认此类合同的效力。
对于已经履行的,应当通过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方式使当事人的财产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
本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本项是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效力的规定。
在经济生活中出现很多以此类合同的方式侵吞国有资产和侵害国家利益的情形,但是受害方当事人害怕承担责任或者对国家财产漠不关心,致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若此类合同不纳入无效合同之中,则不足以保护国有资产。
有法律问题,上法律快车/retype/zoom/945d8a54a5e9856a561260d3?pn=2&x=0&y=1275&raww= 168&rawh=44&o=png_6_0_0_135_1148_126_36_892.979_1262.879&ty pe=pic&aimh=44&md5sum=ac8473710c0d59c13888e478508a35&sign=7 139ae4434&zoom=&png=10817-20530&jpg=0-0"target="_blank">s:///bg/169952/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