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城镇居民收入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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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城镇居民收入影响因素分析
发布时间: 2011-12-22 08:43:00 作者:访问量: 1319
改革开放以来,全省经济保持了平稳较快增长,城镇居民收入水平也快速增长。1980年至2010年间,江苏人均GDP增长98.3倍(现价),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53.0倍。在“十二五”的开局之年,江苏提出了居民收入七年倍增计划,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能促进居民增收,使广大居民充分享受到改革发展带来的成果。为此,我们对江苏城镇居民收入现状和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力求寻找推进城镇居民收入增长的对策。
一、城镇居民收入现状
(一)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速低于经济增长
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长与经济的发展具有很强的相关性,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伴随着经济的发展而提高。改革开放以来,我省城镇居民收入有了很大提高,但都滞后于GDP的增长。从图1可以看出,1991年至2010年间,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跟随经济波动,GDP增速高的年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增幅随之增高,GDP增速回落年份,收入增幅随之回落,但增长水平基本低于GDP增幅,仅1994年和1999年两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略高于GDP增幅。
图1 1991-2010年江苏GDP和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单位:% (二)初次分配中,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较低
在国民收入的初次分配中,居民主要得到劳动报酬,政府主要得到生产税净额,企业主要得到固定资产折旧和营业盈余。从图2可以看出,1990年以来,江苏劳动者报酬占GDP 比重始终在50%以下,并且在2003年以后出现了较大幅度的下降,政府所得和企业所得稳中有升。从全国来看,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在1983年达到56.5%的峰值后,持续下降,2005年已经下降到36.7%,22年间下降了近20个百分点。在美国,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维持在60%左右。
图2 江苏劳动者报酬占GDP比重单位:%
(三)从城镇居民收入结构来看,缺乏拉动收入增长的亮点
从图3、图4中可以看出,2002年以来工资性收入保持了稳定增长,占总收入的比重保持在60%左右,并且呈现出小幅下降趋势;经营净收入出现较快增长,但在收入中所占比重较低,对收入增长的拉动力有限;财产性收入占总收入比重很低,没有成为收入的重要来源;由于近几年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标准连续提高,转移性收入与总收入保持着同步增长,占总收入的比重基本维持在29%左右。
图3:2002年-2010年江苏城镇居民收入情况单位:元
图4:2002年-2010年江苏城镇居民收入结构单位:%
(四)地区间收入差距显著
从十三个省辖市来看,2001年以来,宿迁一直是全省收入水平最低的城市,不及收入水平最高的苏州市的一半,2010年,苏州可支配收入接近三万元,宿迁、连云港和淮安可支配收入仍在两万以下,城市之间收入水平差距依然明显。此外,县(市)城镇居民收入水平也存在严重不均衡,2010年,收入最高的吴江市是收入最低的泗洪县的2.63倍。
从三大区域来看,苏南、苏中、苏北之间收入差距的绝对值逐步拉大(见图5),2001年,苏南苏北收入差距2152元,2005年扩大至4779元,2010年进一步拉大至8013元。从收入比来看,2001年,苏南、苏中、苏北收入比为
1.30:1.10:1,2005年三大区域收入比扩大到1.46:1.13:1,2010年收入比为1.41:1.14:1。“十一五”期间,苏北收入增幅超过苏南,收入比略有缩小,但差距依然显著。
表1 部分年份省辖市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单位:元
地区
2001年2005年2006年2007年2008年2009年2010年
南京
市8848 14997 17538 20317 23123 25504 28312 无锡
市9454 16005 18189 20898 23605 24576 27171 徐州
市7616 11185 12837 14875 16955 18769 20959 常州
市9404 14589 16649 19089 21592 23751 26269 苏州
市10515 16276 18532 21260 23867 26320 29219 南通
市8485 12384 14058 16451 18903 21001 23541 连云
港市6981 10006 11475 13254 15255 16958 19020 淮安
市6513 9115 10447 12164 14007 15646 17680 盐城
市6935 10580 12052 13857 15862 17664 20003 扬州
市7205 11379 12945 15057 17398 19416 21766 镇江
市7698 12394 14291 16775 19044 20949 23075 泰州
市7439 11122 12682 14940 17198 19143 21359 宿迁
市4899 7212 8176 9468 10959 12230 13784
图5 苏南、苏中、苏北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单位:元
(五)收入水平与浙江、广东相比,差距依然存在,并且和浙江有差距加大趋势,但收入水平优于山东
在1980年,江苏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比广东低40元,在2000年,江苏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比广东低2962元,达到最大值,到2010年差距缩小至954元,江苏与广东的差距主要形成于“八五”时期。江苏与浙江的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从1980年开始,逐步拉大,至2010年,浙江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比江苏高4415元,并且拉大的趋势有所加剧。
表2 1980年以来江苏、广东、浙江、山东城镇居民收入单位:元
年份
江
苏
广
东浙江
山
东
苏
粤差额
苏浙
差额
苏
鲁差额
1980 433 473 488 -
-40 -55 -
1985 766 954 904 -
-188 -13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