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季三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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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湾田煤业湘桥煤矿

二0一九年三月

矿井雨季三防巡视制度

雨季来临,为切实做好我矿2019年“雨季三防”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防范煤矿水害事故发生,特制定矿井雨季巡视检查制度。

一、巡视检查办法及巡查范围

1.检查范围

在雨季来临之前由雨季三防办公室组织,地测科、安监科、机电科共同参加,对本井田范围及可能波及的周边废弃老窑、地面塌陷坑、采动裂隙,等重点部位进行巡视检查,特别是接到暴雨灾害预警信息和警报后,要实施24小时不间断巡视。矿区每次降大到暴雨时和降雨后,必须派专业人员及时观测矿井涌水量变化情况。

2.检查办法

(1)由雨季三防办公室组织,安全科、地测科、通风维修队、机电队共同参加,每月检查不少于两次。

(2)检查范围:矿区范围内塌陷区、矿井排水设备、排水沟、水仓。

(3)防治水办公室建立专门记录台帐,每次检查情况详细记录,对问题有落实,有复查。

(4)检查人员不按时参加检查,每次罚款50元。

(5)检查人员检查不认真或记录不准确,每次罚款50元。

雨季三防应急撤人制度

雨季来临,为切实做好我矿2019年“雨季三防”工作,确保煤矿安全生产,防范煤矿水害事故发生,特制定矿井雨季应急撤人制度。

1、我矿井口标高高于历年来最高水位,不受洪水威胁,根据矿井雨季“三防”应急救援预案要求在雨季来临之前主井、副井、行人老井和风井口分别配备100个沙袋用于设置拦水堤。

2、在遇暴风雨时,雨季“三防”领导小组立即组织巡视,对矿区范围内的水情进行排查,如遇险情威胁矿井安全生产,必须立即向矿调度室汇报,组织撤离井下作业人员。

3、各部门正职是本单位雨季三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井下各工作地点的班长是现场第一责任人,在其到撤人指令时必须立即组织人员沿避灾路线安全撤离,不得拖延。

4、矿安监科要在雨季来临之前组织公司全员学习“雨季三防应急救援预案”,使每位员工熟知预防措施和避灾方法。确保在遇到险情时人员能够安全撤离险区。

雨季“三防”值班制度

为切实做好2019年雨季“三防”工作,确保矿井安全,防范水害事故发生,特制订雨季“三防”值班制度:

1、矿值班领导负责本矿当日雨季三防组织指挥工作,对本矿当日雨季三防工作全面负责。

2、矿井实施24小时值班制度,(当日23时至第二日23时)不得早退、迟到、饮酒及擅自脱岗。

3、严格值班记录,凡因公和特殊情况不能值班的,必须向矿长请假,并及时安排同级值班人员。

4、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不得代签),时刻关注天气变化。

5、值班人员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当接到调度室通知后立即赶到调度室,一般情况下不得离开调度室。

6、如发生汛情立即立即向有关部门回报,并组织指挥应急队员立即投入抢险救护工作。

7、奖惩

(1)、值班人员对当日发现的问题没有及时处理或处理不到位者,罚款100元,并承担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

(2)、擅自脱岗、早退、迟到,无按规定时间值班值班者,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罚款100元。

(3)、无按规定填写值班记录的一次罚款50元

(4)、值班期间发生汛情值班人员不在调度室、手机关机或接到通知不按规定时间赶到调度室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有本人承担。

8、监督督查

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监督督查小组,对值班人员及各部门负责的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在每周安全办公会上进行通报检查结果。

雨季防汛防洪隐患排查制度

在汛期即将来临之际,为切实做好我矿的防汛工作,防范暴雨洪水引发煤矿事故,确保安全度汛,现就制定防汛防洪制订如下隐患排查制度:

一、进一步健全防洪抗灾制度,全面落实责任制

我矿要按照上级领导部门统一部署,全面做好防汛工作,要进一步健全防范暴雨引发事故灾难的组织机构和机制,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雨季“三防”(防洪、防水、防雷电)领导小组,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编制雨季“三防”工作方案,明确“三防”工作的重点、难点、责任人和防控措施,及时召开会议,研究、检查防汛工作落实情况。

二、制定汛期矿井防治水措施,加大巡视检查力度。制定完善矿井水患防治措施,坚持“先探后掘,有掘必探”的原则,明确专人负责对井上、下水文变化情况跟踪调查分析,督促检查探放水措施的落实情况。要及时掌握本矿及相邻矿井的开采情况,特别是对邻近关闭煤矿的采空区及积水情况进行详细摸查,要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和治理措施,及时排除隐患,坚决防止透水事故的发生

三、加强防汛物资和防洪设施管理,做好应急抢险准备工作。

雨季期间的停产(工)撤人制度为了保证矿工生命安全,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加强撤人管理,特制订体制度。

一、矿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隐患排查领导机构,要把水患当作一项重要工作进行预防、检查、排除、治理。

二、重大水害需要撤人时,要由矿隐患排查领导组组长负责启动,确认隐患排除后,恢复生产时,也要由隐患排查领导组组长负责统一指挥。

三、重大水害需要撤人的标准:

1、工作地点未曾落实防洪计划,防洪物资严重短缺,暴雨即将来临时,要上报矿隐患排查领导组组长进行立即撤人。

2、洪水来临前,及时将备用的砂袋围于井口防止洪水进入。当洪水仍然由井口流入井下时,隐患排查领导组组长要迅速下令撤出井下所有人员。撤人路线:洪水由主平硐、进风井或风井流入井下时,人员要由未进水的井口撤出。

3、矿井井下涌水量突然增大,主副水泵同时连续进行排放,仍不能满足需要,要按井下避水灾路线进行撤退。

4、井下排水设施损坏,不能正常工作,暴雨即将来时,要撤出井下工作人员。

四、在启动水害撤人命令后,要确认隐患已彻底消除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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