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各国电力改革特点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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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各国能源政策比较

世界各国能源政策比较

世界各国能源政策比较能源政策作为各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国家的可持续发展和安全。

随着全球对于气候变化及环境保护的关注加剧,各国在能源领域的政策也日渐丰富和多样。

本文将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能源政策出发,比较其特点、做法及效果,分析其背后的原因与影响。

一、美国的能源政策美国是全球最大的能源消费国和二氧化碳排放国,其能源政策面临多重挑战,如减少温室气体排放、促进能源独立及确保能源供应安全等。

能源独立美国政府通过提升国内油气开采和可再生能源生产,实现了部分的能源独立。

近年来,页岩气革命使美国的天然气产量暴增,大幅度降低了对外依赖。

与此同时,美国还增加了对可再生能源如风能、太阳能的投资,以推动绿色转型。

清洁能源计划尽管美国在特朗普总统任内退出了巴黎协定,但拜登政府重回国际气候舞台,提出了“清洁能源计划”,旨在2035年前实现电力行业的零排放。

这一计划强调要大幅度降低煤炭的使用,并支持风能与太阳能的发展。

补贴与激励措施美国各州纷纷推出补贴政策以鼓励使用清洁能源。

例如,联邦税收抵免(ITC)和生产税抵免(PTC)对可再生电源和存储技术提供长达十年的优惠。

这一政策有效刺激了可再生能源的发展。

二、中国的能源政策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在快速工业化进程中面临着巨大的能源需求与环境污染问题,因此实施了一系列综合性的能源政策。

五年规划中国定期发布五年规划,将清洁生产、节能降耗作为重要目标。

在“十四五”规划中,提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性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以上,这体现了中国向绿色发展转型的决心。

发展可再生能源中国大力推广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发展,是全球最大的太阳能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市场。

此外,中国还提出加强电网建设,以实现可再生资源的大规模接入,提高整体供电效率。

减排目标中国承诺在2030年前达到碳排放峰值,并争取2060年实现碳中和。

这一目标引导着国家在运输、建筑及工业等领域加速转型,推动清洁低碳技术的发展。

电力体制改革的特点

电力体制改革的特点

由电网企业负责全部输配电网投资、建设、运营管理,并根据政府核定的输配电价收取“过网费”,电网企业出资成立的售电公司只负责向没有议价能力或不参与市场交易的用户售电,不直接参与售电市场竞争,是电力体制改革之售电侧改革的最佳选择。

电网企业当前,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如火如荼,各利益相关方对改革内容众说纷纭,对改革路径莫衷一是,引发了对改革的激烈争论与利益冲突。

如何正确理解电网企业作为自然垄断行业的特殊属性,如何准确把握电力改革的目标和价值取向,如何精确定义电力改革中的有关概念与界限,对推进电力体制改革、实现电力工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电网企业是自然垄断行业须提供普遍服务、承担保底义务自然垄断行业是指由一个企业集中生产某种产品并供应整个市场,可以比多个企业一起生产该种产品取得更低成本,即独家垄断经营的总成本小于多家分散经营的成本之和的行业。

经营这些产品的企业如果进行竞争,可能导致社会资源的浪费或者市场秩序的混乱。

电网企业具有成本的次可加性,规模经济明显、“沉淀成本”高、带有公益性和不可选择性,是比较典型的自然垄断行业。

而发电、售电、用电环节,不完全具备自然垄断行业的基本特征,属于可以放松政府管制、引入市场竞争的环节,也就是中央9号文件所说的改革要“管住中间、放开两头”。

电网企业具有自然垄断属性,不宜引入竞争电网的物理属性。

与无线电通信、光纤网络通信等传送方式不同,发电企业与用电客户之间的电力传输必须依靠有物理连接的各级电网,且输配电压等级相对较高,属于“强电”(110伏以上)范畴,稍有不慎就可能危及人身安全。

从历次抗灾抢险工作可以看出,光纤等通信网络只要线路接通或基站恢复即告抢修完毕,而电网抢修必须先立杆、后架线、再试验,确保安全后才能送电,“强电”与“弱电”、“有线电”与“无线电”之间存在明显的区别。

基于电网的这一特性,各国对电网投资与运营均采取相对严格的准入制度和管制措施。

电网的经济属性。

电网的固定成本具有显著的沉淀性质,由此产生的规模经济,客观上决定了一个地区由一个电网输电要比由多个电网输电成本更低,从而产生了自然垄断。

走进电世界第4章电力工业特点与发展

走进电世界第4章电力工业特点与发展










1、发电;2、4、变电;3、送电;5、配电;6、用电
• 电力生产的特征 1、大电网。现代电网具有一个稳固的 500kV及以上电压等级系统构成的主网架, 系统的容量、跨越的区域越来越大。 2、强联系。各个电网之间有较强的联系, 而且这种联系越来越紧密。 3、多环网。以多重环形网络向城市供电,提
4.2
电力工业发展概况
• 1799年意大利物理学家伏特发明第一个化学电池。 • 1870年,比利时的格拉姆制成往复式蒸汽发电机供 工厂电弧灯用电。 • 1875年,巴黎北火车站建成世界第一个火电厂,用 直流发电供附近照明。 • 1879年,旧金山建成世界第一座商用发电厂,两台 发电机供22盏电弧灯,收费10美元/灯周。同年先后 在法国和美国装设了实验性电弧路灯。
• 1880年,爱迪生发明白炽灯,开创了电照明的新时 代。 • 1882年7月,英国人利特尔(Little)在上海成立 上海电气公司,供招商码头电弧灯照明,也是中 国第一个商用发电厂。 • 1882 年,法国人德普勒( Deprez )在慕尼黑博览 会上表演了电压 1500V ~ 2000V 直流发电机经 57km 线路驱动电动泵(最早的直流输电)。
由于电力工业的产品是无形的,因此,对生产 的控制和调节必须依赖仪表和自动控制装置。即使 是早期的电力工业,为防止电气设备的过电流,也 都采用自动调整和保护装置。而现代电力系统规模 庞大,技术复杂,更不是积极加强人的劳动强度就 所能控制。必须实行高度自动化。百多年来电力工 业的发展可以说是一系列发明创造的发展。一个完 整的电力系统,其生产需要实行严格的统一调度, 系统内的各个发电厂和输变电所和地区供电所必须 接受中央调度的安排和生产分配计划,接受中央调 度所值班调度员的命令。电力系统的发、输、变、 配电容量是大致固定的,而电力系统的用电负荷却 是随时变化的,往往实际系统用电负荷小于已接入 系统的发电装置的总容量。

国外两类电力监管模式与中国相比 有哪些区别?

国外两类电力监管模式与中国相比 有哪些区别?

国外两类电力监管模式与中国相比有哪些区别?
纵观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的国际电力市场化改革,主要是通过在发电和售电侧引入竞争以实现市场效率提升。

由于电力改革的方向和阶段不同,当前世界各国电力市场结构存在以下几种主要形式:
垂直垄断一体化经营:美国华盛顿州等;
发电独立,输配分开,配售一体化运营:巴西、菲律宾等;
管住中间,放开两头:中国;
发、输、配、售各自分开:英国、澳大利亚、葡萄牙、新西兰等;
电力监管的目的:一方面是限制自然垄断特性带来的市场势力,保护消费者可以获得持续、经济、可靠的电力服务;另一方面监管机制还要能鼓励足够多的长期电力投资,以满足社会经济发展需要。

受电力工业基础、政治制度、经济发展阶段等多种内外部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各国电力监管方式也在随着监管目标及国情的变化而不断地修正、演化。

目前普遍采用基于绩效的模式:属于激励型监管模式,为被监管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提供经济上的激励。

主要有收入上限和价格上限两种模式。

PBR 模式的两种类型均应用了生产率提升理论。

RP
对于自然垄断企业来说,通货膨胀水平是一个外生变量,监管机构应对企业予以补偿;企业能控制的是生产效率。

企业想要取得更多的利润,只有通过努力提高生产效率,使生产效率的实际增长率超过政府管制机构规定的增长率,才能从两者的差额之间获得收益。

因此,RP
一、收入上限制。

国外电力市场简介

国外电力市场简介

外国电力市场介绍一、外国电力系统改革的推动电力市场化改革是世界各国电力工业发展的大趋向。

推行电力市场化最早的国家是智利,起步于20 世纪 70 年月末,随后英国、北欧、美国、澳大利亚、新西兰、阿根廷、日本等接踵进行了市场化改革,此中比较典型的是英国、北欧、美国和澳大利亚的改革过程。

(一)英国的电力系统改革1、英国电力工业概略英国包含英格兰、威尔士、苏格兰和北爱尔兰,领土总面积24.4 万平方公里,人口为5878.9 万( 2001 年数据)。

至 2003 年底英国发电装机总容量为7852.4 万 kW,此中火电为6079.7 万kW,核电 1209.8 万 kW,水电 146.8 万 kW。

2003 年发电量为亿 kWh。

英国输电系统按地理地点散布可区分为 3 大系统:英格兰和威尔士系统、苏格兰系统和北爱尔兰系统。

1990 年从前,英国电力工业由地方政府在各自的管辖地区一致管理经营,对发电、送电、配电和售电实行纵向一体化垄断式管理模式。

在英格兰和威尔士,原中央发电局拆分为 3 个发电公司和 1 个输电公司,3 个发电公司分别是国家电力公司(National Power)、电能公司(Powergen)和核电公司(Nuclear Electric),输电公司为国家电网公司( National Grid Company),国家电力公司和电能公司于 1992 年推行私有化,成为股份公司。

2、英国电力系统改革过程自 1950 年以来,英国电力工业的发展能够区分为两大阶段:第一阶段是1990 年从前,即推行私有化从前,第二个阶段是1990 年后。

此中,第二阶段又能够分为三个期间:第一个期间是以电力库( POOL,即电力联营的集中交易)运转模式为特色,称为电力库时期;第二时期是以实施新电力交易协议( theNew Electricity Trading Arrangement,以下简称“ NETA”)为标记,以发电商与用户可签订双边合同为特色,称为NETA期间;第三个期间是以实行英国电力贸易和传输协议(BETTA)为标记,以全英国的电力系统归一家公司一致经营为特色,称为 BETTA期间。

外国电力市场电价形成机制及定价政策

外国电力市场电价形成机制及定价政策

外国电力市场电价形成机制及定价政策研究先进成熟的经验,特别是发达国家成功的经验,将对我国电力改革事业起到积极的参考和借鉴作用。

电力工业市场化改革使得电价及电价形成机制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传统的电价形成机制被打破,取而代之的是电力市场价格机制的建立。

国外电力市场的电价改革趋势主要体现在:电力市场的电价制定改变了传统的以政府定价为主的定价模式,而是以市场竞争、自由协商形成电价为主,政府定价为辅。

市场竞争形成电价主要有报价制、实时电价等制度;自由协商形成的电价主要有合同电价。

电力市场电价的管制由以前的严格管制向以法律法规规范为主,政府或机构管制为辅。

并且政府的管制范围比以前减小,一般主要对电价的公平性及输电费制定等进行监督。

电力市场电价的形成比以前传统电价形成具有更高的透明度,有利于社会的监督。

实行电力市场后一般电价水平比以前低许多。

比较典型的是阿根廷电力市场化后,发电上网电价比以前下降了50%,售电电价平均下降了17%。

一、国外的两种电价体系目前,世界上的电力定价体系可以分为两类:发展中国家采用非市场定价,电价低廉,由政府给予补贴;发达国家的电价是由市场决定的,虽然市场结构有差别,但是国家都不给予补贴。

两种不同的电价体制,形成两种不同的电力行业管理特征。

发展中国家的电力工业由政府垂直垄断经营,采用指令性的、控制性的法规条例;而发达国家采取政府、私人或政府和私人经营并存,公开透明的法规条例,由企业自我控制和平衡。

发展中国家存在信息障碍,缺乏信息、技术和融资中介;发达国家按照市场规律、价值规律和供求规律办事,信息流畅,技术水平高,效率和效益高。

实际上20世纪80年代以前的社会主义国家基本上类似于发展中国家的定价体系。

这就是说有什么样的电力部门的所有制和管理体制就实行什么样的电价定价体系。

表4-1 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电力行业特征比较从90年代开始,许多发展中国家为了解决缺电和提高电力部门的效率,已经开始进行改革,如亚洲的韩国、马来西亚、菲律宾,拉丁美洲的阿根廷和墨西哥,还有土耳其和东欧各国,这些国家电力部门改革的基本趋势是由非市场定价向市场定价转变。

国外电力市场化改革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

国外电力市场化改革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

国外电力市场化改革经验及对中国的启示摘要:本文对英国、北欧和美国等一些国家典型的电力产业市场化改革进行比较分析,指出世界电力产业市场化改革的一般步骤及改革经验,为我国电力产业市场化改革提供了有益启示。

关键词:电力市场;改革;步骤;启示中图分类号:F429.6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7685(2006)12创新版-0063―04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有近百个国家进行了电力市场化改革,电力市场化的理论不断丰富,模式几经变化不断创新,实践各不相同,其中成功的经验很多,失败的教训也有。

为提高我国电力产业市场化改革的效率,本文对英国、北欧和美国等一些国家典型的电力产业市场化改革进行比较分析,指出世界电力产业市场化改革的一般步骤及改革经验,以期为我国电力产业市场化改革提供有益启示。

一、国外主要电力市场化改革状况1.英国电力市场化改革。

英国是较早进行电力市场改革的国家。

以1988年发布的《电力市场民营化》白皮书为代表,英国电力工业的第一次改革开始。

在第一次改革中,实现了电力公司的结构重组及股份制和私有化的改造,采用的是强制型电力联合运营中心(也称为电力库)模式(Pow―er Pool或P001)。

2001年3月,英国实行新的市场模式NETA,标志着第二次改革的开始。

在第二次改革中,采用的是以合约交易为主,辅以不平衡电量交易的NETA模式。

在完成了E&W地区(英格兰及威尔士)第二次电力工业改革后,英国政府及独立监管机构把改建苏格兰电力市场提到议事日程的优先地位,并且在总结经验和参考研究结果后,于2005年4月1日,新的市场规则BETTA按计划开始实施。

目前,英国电力市场改革在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继续推进。

2.北欧电力市场化改革。

北欧的统一电力市场是逐步建立起来的,最先是挪威在1991年建立了国家电力市场,瑞典1996年1月率先加入,两国各持有50%的股份成立了总部设在挪威首都奥斯陆(Oslo)的挪威一瑞典联合电力交易所(即北欧电交所有限公司前身)。

国外电力市场的改革经验与借鉴

国外电力市场的改革经验与借鉴

国外电力市场的改革经验与借鉴电力市场是国民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能源的供应和利用对于国家的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近年来,许多国家纷纷启动电力市场改革,以期实现能源生产和利用的效率提升、环境保护和能源结构转型升级等目标。

本文将介绍一些国外电力市场的改革经验,并探讨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

第一部分:改革背景和发展历程在介绍国外电力市场改革经验之前,我们首先需要对国外电力市场的发展历程进行回顾。

在过去几十年中,各国电力市场的改革呈现出了不同的特点和进程。

其中,欧美国家的电力市场改革是最早和最成熟的,也是其他国家学习的典范。

欧美国家的电力市场改革可以追溯到上世纪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

这个时期,许多国家开始建立垄断性的国有电力公司,以保证电力供应的效率和可靠性。

但是,随着市场竞争的发展和可再生能源的越来越受到重视,许多国家开始探索电力市场改革的途径,以期提升电力生产和利用的效率和质量。

在经过多年的摸索和实践之后,欧美国家的电力市场改革取得了一些重要的进展和成功。

在市场化程度不断提升的今天,这些经验对于其他国家和地区进行电力市场改革具有重要的借鉴和启示。

第二部分:改革的核心内容和体制机制欧美国家的电力市场改革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改革内容:电力产权分离、市场化竞争和政府监管。

其中,电力产权分离是电力市场改革的核心之一,其主要目的是避免垄断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提升市场的公正竞争程度。

电力产权分离主要表现为两种形式:垂直分离和水平分离。

垂直分离是指将电力生产和供应的上、下游进行分离,形成竞争性市场环境。

水平分离是指将不同的电力企业进行分离,形成具有竞争性的市场环境。

市场化竞争是电力市场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其主要目的是鼓励企业之间进行公平、自由、有序的市场竞争。

在市场化竞争的推动下,各家企业将通过技术创新、成本削减等手段提升自己的竞争力,从而实现活力和创新性的提升。

政府监管是电力市场改革的重要保障之一,其主要任务是对市场的公正竞争进行监督和调节,解决市场运行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保证市场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英法电力改革的比较分析

英法电力改革的比较分析
力工业 管理模式 , 即在二 战后 , 国为快速发展 两 电力工业支持经济发展 ,将 电力工业 国有化 , 由 政府集中力量投资和运营电力行业 。法国政府建
化改革而兴起 的。因此 , 以看到 2 世纪 9 年 可 0 0
代初英 国电力工业改革 的显著特点是市场化 改
革和私有化改革 同步实施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而很多国家这两者是 分开实施 的。随着欧盟统一电力市场化改革的推 进 , 国电力市场化 改革逐渐融入到欧盟 的改革 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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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与借鉴
主义 的代表 , 于 2 世纪 7 并 0 0年代末开始大刀 阔 斧实施激进 的政府 改革 , 大规模推 进国有企业私 有化改革 , 电力工业改革就是伴 随这一 阶段私有
英法 电力改革 的
比较 分 析
英国和法国同为欧盟成员国, 经济发展水平 相 当, 2 世纪 8 在 0 0年代前采用 了较为相似的电
中。
( ) 国: 二 法 欧盟 统一 电力市场化 改革的 要求
法 国电 力 改 革 的 主 要 推 动 力 是 欧 盟 实施 的
统一电力市场建设计划 。欧盟推进统一电力市场
出于几个方面的考虑 : 一是推进欧盟商品市场的 统一 , 促进欧盟经济 发展 ; 二是 各 国之间有着合 作的历史文化 , 希望合作共 同发展 ; 三是有利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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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习与借鉴
电力市场化 改革 目的是通过建立有效运作 的市场机制来促进发展和提高效率 , 这一机制必
须建立在必要 的行业结构重组基础上。因此 , 拆
与英 国相 比 ,法 国采 取 渐 进 式 业 务 重 组 模
式, 与其改革动因和能源背景极为相关 :
法国政府高度重 ( 英 国: 改革初期彻 底的业务分拆 气和煤炭资源储量的英 国相 比, 一) 从

日美欧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日美欧电力市场化改革的经验及对我国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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渐 增 加 ; 几 年 , 于 战 略 性 投 资 的考 虑 , 来 越 近 处 越
多 的 电力 公 司资 产 由其 他 公 司 购 进 , 出售 的 资 产
也越 来越 多样 化 。
二、 日美欧 电力市场化 改革的重点
( ) 成市 场 定价 机 制 一 形
电价 作 为重 要 的经 济杠 杆 , 建立 和培 育 电力 在
龙 生 平
【 要】 O 纪 9 年代初期 以来, 摘 2世 0 日美欧各国先后进行 了电力工业 市场化 改革 , 索通过电力市场 探 配置电力资源的途径和方法。 日 美欧各 国电源结构、 电网规模 、 负荷特性等均存在一定 的差异 , 而使 日 从 美欧各 国 电力改革 实践 各 具特 色 。尽 管如此 , 是有许 多共性 : 改 革 的过程 看 , 还 从 日美 欧各 国基 本都是 对 国有电力企业进行私有化 , 对垂直一体化 管理 的电力公 司进行拆 分 ; 在发 电环节建立竞争性 电力市场 , 对 输、 电企业 实行规 范、 配 透明的监管 , 售电环 节逐步允许大用户选择 电力供应商。这些改革 实践和经验 在
与 民营化 有 关 。 目前 英 国、 威 、 大 利 、 挪 意 智利 、 土
厚 , 电价 较低 , 力生 产 与 发 展 所 需 资 金 缺 乏 , 但 电 发 电设 备陈 旧老化 。 日美 欧各 国电力 改革 , 排除 其 体制性差异 、 国情 差 异外 , 共 同点 可 归 纳 为 : 其 改
力 私有化 的国家 或地 区 . 只有 少数 电力 企业存 在 民
过打 破垄 断和 引入竞 争 机制 , 促进 电力 工业 提 高效 率、 降低 电价 、 进 管 理 和 服 务 , 公 众 从 中获 得 改 使

4电力市场运营模式及国内外电力市场简介

4电力市场运营模式及国内外电力市场简介

• 2)输电服务。输电服务包括输电网络建设、 维护、运行控制和管理。输电服务提供机构为 网络用户提供输电服务并收取输电费。一般来 说,输电服务提供机构就是输电网络的所有者, 也可以由专门的机构负责电网运行、 市场运营, 并收取输电网络的使用费。 • 3)电力市场经营。电力市场经营的主要功能 是交易与结算。尽管大多数交易都是按照合同 进行的,但合同规定的交易量和实际发生的交 易量不完全匹配的情况不可避免地会经常出现。 因而需要市场运营机构对出现的这些不平衡情 况进行处理。交易可以划分为期货交易、平衡 市场交易和不平衡市场等项交易。
一、垄断模式
• 百年来被世界大多数国家普遍采用的模式。这种模式集 发电、输电、配电和零售为一体,将国家电力供应的全 部或绝大部分由国家垄断经营或者由合同与规范统一起 来,形成垂直的一体化结构,消费者为广大的电力用户, 是典型的完全垄断市场或者寡头垄断市场。这种模式在 一段时期内对于电力工业积聚资金、大规模滚动发展、 避免重复设置、统一电网规划和建设大电网,提高电力 系统运行的稳定性无疑起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电 力供应范围的扩大,电力供需矛盾的缓和,这种运营模 式使电力行业缺乏增进效率的刺激,而且太注重于供电 以至遗忘了用户利益,以至经济效益低、投资效益低、 运营效益低的弊端就充分暴露出来。
• 电网运营管理机构再把电卖给配电公司,配电 公司把电卖给用户。电网运营管理机构既要负 责电能的交易和管理,又要负责电网的调度和 安全稳定运行,成为整个电 网的运行中枢。这 就要求电网运营管理机构与各个IPP 完全脱钩, 且不能存在任何经济的、法律的关系。电网运 营管理机构能否确保用“公平、公正、公开” 的原则, 正确地处理各方之间的利益关系,成 为这种运营模式能 否健康运行的首要条件。
第4章 电力市场运营模式与国外电力 市场

美国东部PJM电力市场的特点分析

美国东部PJM电力市场的特点分析

约州损失了 22000 兆瓦 的负荷,位于 PJM 西边 的俄亥俄州也甩掉了绝 大部分负荷,而 PJM 范 围内的 3 个州总共才失 去4200 兆瓦的负荷,仅 占事故前实际负荷的 10% 左右,可谓是大停 电事故中的一大亮点。

这个事实充分说明,将 大停电事故责任归咎于 电力市场化改革的观点 是缺乏说服力的。

我们量市场和能量市场。

这两个市场完全独立运营,其中能量市场的运营方式类似于其 他电力市场,下面重点介绍PJM 独特的容 量市场。

按照宾西法尼亚州立法机构 1996 年 的规定,从1999年1 月1日起该州所有的 电力用户都可以自由选择电力供应商,即 拥有零售选择权。

为了配合宾西法尼亚州 电力零售市场的开放,PJM 在 1998 年设 立了容量市场,主要从事容量信用的交 易。

容量信用是指完全可用的发电能力。

容量信用市场分为日市场和月市场。

在日市场中,一个负荷服务企业可以以某 个特定价格出售某日的容量信用(卖标), 另一个负荷服务企业可以通过市场购买某 日的容量信用(买标)。

在月市场中,一个 负荷服务企业可以以某个特定价格出售随 后12个月中某月的容量信用,另一个负荷 服务企业可以通过市场购买某月的容量信 用。

电力零售市场开放后,每个负荷服务 企业都必须履行其容量义务。

日容量义务 的大小取决于每个企业所有终端用户的负 荷之和。

当负荷服务企业可用的发电容量 资源不能满足其容量义务时,该企业就必 须在容量市场上购买差额的容量信用,否 则将受到惩罚。

需要反思和改进的,并不是讨论电力市场 的建立是否会引发大停电事故,而是研究 如何发展和完善电力市场规则,从而在制 度上防范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这也正是 我们分析和讨论 P JM 电力市场特点的意 义所在。

P J M 电力系统的组织结构和规模类 似于我国的区域电力系统。

下面将详细介绍 PJM 电力市场的市场结构和具体的市场规则,并对其中的一些市场化措施进行 分析比较。

英国电力市场运行机制及对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启示

英国电力市场运行机制及对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启示

英国电力市场运行机制及对我国电力体制改革的启示刘冠池;刘志刚【摘要】本文对英国电力市场结构、电力交易模式进行了深入的描述和分析,并与我国电力市场进行了对比。

在此基础上,分析了我国电力体制改革对我国电力市场发展的影响,提出了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善我国电力体制的设想。

【期刊名称】《电子世界》【年(卷),期】2016(000)016【总页数】2页(P10-11)【关键词】电力;市场;交易;体制【作者】刘冠池;刘志刚【作者单位】清华大学电气工程系;华北电力大学经管学院【正文语种】中文英国是工业革命的发源地,也是电力市场体系比较健全成熟的西方发达国家。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英国实施了一系列电力体制改革,成为世界上最早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国家之一。

英国电力体制改革的核心是实行私有化和引入竞争,主要方式是将电力行业的垄断环节与市场竞争环节相分离,即将输电和配电与发电和售电相分离,让电力用户有更多的自主选择电力供应商的自由,从而提高电力行业的竞争水平和电力生产力水平,提升服务质量。

英国电力体制改革已经成为世界各国电力体制改革的标杆,对各国电力体制改革和电力市场健康发展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经过近30年的改革发展,英国电力市场已经基本成熟,实现了发、输、供电完全分离,且引入了类似于股票的实时交易模式。

英国现行的BETTA模式是在NETA基础之上进行了全国电网的整合,将苏格兰、英格兰和威尔士地区的电网统一归入国家电网公司调度。

从而打破了跨区域输电的壁垒,实现了全英国电网的大融合。

目前,英国电力市场主要由发电企业、国家电网公司、输电公司、配电公司构成。

具体结构如图1所示。

(一)发电结构目前,全英国现有超过30家发电企业,其发电能源结构如图2所示:图2表明,英国能源以天然气为主,煤炭次之,核能居中,可再生能源(主要是风能)作为新兴能源正在逐步兴起。

在30多家发电企业中,几乎所有的企业的电力能源产品都不仅仅局限于一种发电形式,而是综合采用以上几种发电形式。

电力市场概论A习题集答案

电力市场概论A习题集答案

电力市场概论A 习题及答案第一讲电力市场的基本概念及构成要素1、电力市场定义电力市场是属于商品市场的范畴,它是以电力这一能源的特殊物质形态,作为市场客体来定义和界定市场内涵的。

因此我们通俗地说,电力市场就是以电力这种特殊商品作为交换内容的市场。

2、我国电力市场的形成阶段?从1882年7月,上海第一台发电机投入商业运营以来,在中国电力商品已经存在l20多年了。

在这120多年中,中国的电力市场已经走过了两个阶段,现在即将走上第三个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从1882年开始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共经历了67年。

在这67年中,从第一台发电机组在上海投入商业化运营,电力企业先后在全国各大中城市逐步发展起来。

到1949年共有发电装机185万千瓦,年商品量43亿千瓦时。

这个阶段的电力企业有外商资本,有官僚资本,也有私人资本。

企业的管理方式和经营方式与世界各国相同。

即发输配售一体化,区域性垄断,从而形成相互独立的区域性电力市场。

这一阶段的电力市场规模较小,相互之间还没有碰撞,因此电力企业虽然具备竞争的机制,但实际上没有竞争的市场要求,都处于分片垄断经营,发供用统一管理的状态。

第二阶段从1949年建国开始到1998年到国家电力公司成立,撤消电力部为止,历时49年。

电力已在大中城市普及,用电的农户也已超过90%,电力市场已在全国城乡建立起来。

其特点是国家统一所有,统一管理,自上而下垂直垄断经营,实行计划建设,计划发电,计划供电和计划用电的计划经济体制。

企业无独立经营机制,市场无竞争。

但应当说,电力卖买依然存在,有市场主体(卖方与买方),有电力价格,有市场交易规则(即政府颁发的供用电规则)。

其特点是,有市场要素,有市场行为,但没有市场机制。

这一阶段的开始几年,政府对电力企业统一推行行政化管理,把企业建成了政府的附属单位,企业的活动方式完全按照行政机关模式进行改造。

这样就清除了过去的一切市场机制,而把电力商品的生产、供应与使用纳入了计划轨道。

国外的电力体制改革情况介绍

国外的电力体制改革情况介绍

国外的电力体制改革情况介绍自20世纪80年代末期以来,电力行业改革的浪潮席卷全球,世界各国电力行业改革呈现自由化(Liberalization)的趋势,突出表现在四个方面:民营化(Privation)、放松管制(Deregulation)、打破垄断(Break the Monopoly)和引入竞争机制(Competition)。

民营化是将国有、公营的电力工业的所有权或经营权转移到民间,以提高电力工业的效率与效益民营化是电力工业实行政企分开和引入竞争机制的前提条件。

自由化是指放松管制后引入竞争机制来提高效率。

也就是说,政府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干预,放松对电量和价格的管制,增加竞争,使市场机制的作用得以发挥,使电力工业的各种生产要素在现有的生产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下尽可能的提高使用效率,并通过比较利益法则创造出更高的附加价值,从而降低成本和电价。

对电力部门的自由化及民营化,可谓利弊并存。

原因在于电力和其他商品不同,它是任何国家的社会、经济和产业发展必不可缺的,各国政府实际上都不会让这个关键部门只处于市场控制之下;其次,自由化不是改革的目的,只有在改革中不断提高电力行业的效率才是最终的目的。

对于电力部门来说,改革的目标是保证可靠、长期而充足的能源供应,合理的价格和环境标准,即提供标准的服务,较低的价格和面向更广泛的用户。

电力这个传统的垄断行业的改革已经成为全球性的动向,电力改革已经成为全球各个行业中改革最为剧烈的行业之一。

具体来看,全球电力行业改革具有以下几个共同特点:(1)政府是电力改革的组织者世界各国的电力改革都是由政府组织和推动的,这是因为许多国家的电力工业原来都由国家垄断经营,电力工业又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和公用事业,是任何国家的社会、经济和产业发展必不可缺的,由于这两个原因,只有在政府主持下才能进行改革。

英国政府自1989年决定实施电力工业的民营化,决定将中央电力局(CEGB)的发电部分分解为三个独立经营的发电公司,即国家电力国际公司(NP)、国家发电公司(PG)和国家核电公司(NP),输电部分建立了国家电网公司(NGC),主要掌握输电网和调度中心,并控制与法国、苏格兰的互联工程及两座抽水蓄能电站。

世界各国电力市场分析

世界各国电力市场分析

世界各国电力市场分析日本电价市场日本的电价由以下三种基本电价制度构成:(一)容量电价制这种电价,是按以后的合同设备容量计收电费,而不考虑其用电量的多少,即根据每个合同用电设备的瓦数或伏安数,按比例定时缴纳固定电费(除灯具及小型电器收费之外,每项合同须加收一笔用户费用)。

容量电价制只适用于用电甚少,不值得为收取电费而装表和抄表的小用户。

(二)表价(表底费制)对于实行表价制的用户,只需按其用电量(kWh)支付一定电费。

与容量电价制相比,其缺点是,如果用电量很少或用电时间不长,则不能收回电力的固定成本。

因此,表价制规定要收取一笔固定的,按一定用电量计算的表底费。

(三)两部制电价这是上述两种电价的混合体,其电费计算包括两部分,即按合同容量(kV A)、电流(A)或负荷(kW)确定的容量电费,加上按用电量(kWh)计算的电量收费。

大多数用电合同均采用两部制电价。

上述三种电价制形成了日本电价的基础,除此之外,还实行以下几种特定电价制度:(一)分段电价制分段电价制是一种递增性的电价制度,是对一部分住宅用电实行的,它将用电量分为三段(第一段用电量不超过120kWh/月)。

其中,第一段的电量,认为是维持人民最低生活水平的绝对需要量,采用较低的电价;第二段电价,定在只够抵偿平均成本的水平;第三段电价,则是反映边际成本的上涨趋势,用以促进能源节约。

(二)季节电价制该制度是1980 年电价改革时提出的,其目的在于缓和夏天高峰负荷时供电方发电机组不足以满足需方负荷而造成的设备过分滥用。

该制度规定,在夏季(7-9 月)加收一笔反映供电成本季节判别费用的较高价格(高于其它季节)。

对冬季高峰负荷,所有公用电力公司对商业动力动力、低压、高压和特高压动力用户,均采用季节电价制。

(三)分时电价制主要针对高压动力和特高压动力用户执行,可由用户自己选用。

印度电力市场从印度国内实际情况看,电力十分缺乏,各地限电频繁,即使在首都新德里,也经常拉闸停电,不少商店、旅馆和居民都备有小型柴油发电机,以备应急之用。

电力系统的改革与发展

电力系统的改革与发展

电力系统的改革与发展电力作为人们生活、工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一直以来都是国家经济发展的核心。

然而,在过去,由于电力系统管制力度强、市场竞争不足,电力发展也存在一些问题,例如资源分配不均、企业效率低下等。

因此,近年来,各国纷纷开始了电力市场改革,以促进电力供给,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经济效益。

那么,电力系统的改革和发展趋势都有哪些呢?一、市场化改革市场化改革是当前电力系统改革的主要方向。

以中国为例,中国于1997年开始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通过权责分离、电力交易市场实施、竞争制度建立等方式,实现对电力市场的开放和竞争,优化资源配置,提高企业效率。

同时,市场化改革也促进了新能源电力的发展和利用。

二、清洁能源加速发展随着世界环保意识的提高,新能源电力的重要性也日益凸显。

为了实现更加可持续的电力发展,各国纷纷推动新能源电力的发展,例如风电、太阳能等,促进了清洁能源在电力系统中的占比提高。

三、智能电力技术的逐步应用随着技术的不断发展,电力系统的控制和调度逐渐实现了智能化。

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可以实现对电力系统的监控、预测、调度等工作的高效、自动化。

四、电力系统与其他行业的深度融合电力系统和其他行业的深度融合,可以实现多产业之间的协同发展和互补性。

例如电动汽车与充电器的相互依存,可促进电动汽车的快速发展和普及;智能家居和电力系统的联合,可以实现家庭电力消耗的优化和节能。

五、国际合作的加强电力系统的发展与国际状况和国际竞争环境密不可分。

在全球化趋势下,各国之间互相借鉴、学习和合作,可以实现资源和技术的共享和互补。

例如中国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推动电力互联和交流,助力电力系统的发展和合作。

总之,电力系统的改革和发展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全社会的关注和支持、政府的引导和合理化以及企业的积极参与。

只有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才能实现电力市场的开放与竞争,促进电力资源的优化和高效利用,实现电力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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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电力市场发展态势从世界范围来看,电力工业改革始于1981年的智利。

但是这场改革发展成为一次世界性的改革运动则是在80年代末英国开始电力工业改革之后。

1世界各国电力改革模式世界各国电力工业管理模式差异较大,与本国市场经济发展程度.经济发展水平.所有制形式等密切相关。

归纳起来,大约有下列几种模式:(1)单一垂直垄断型模式:全国发电.输电.配售电业务全部由一家电力公司经营,多为国家所有制企业,由国家对电力公司经营实行管制,法国.意大利.葡萄牙.希腊等国属于这种类型。

(2)多头垄断型模式:这种模式有两种情况,第一种是多家垂直垄断型,由多家电力公司分区经营,各区域电力供应相对独立,发电.输电.配电实行垂直一体化垄断,各区电网是互联的。

日本是采用这种模式的典型,全国有10大电力公司,除冲绳电力公司外,其他9大电力公司都已互相联网。

第二种是多家发输电垄断经营,配电业务由其它多家公司经营,输电网是互联的。

目前美国加州的电力工业采用这种模式。

(3)单一垄断与多头结合型模式:输电业务由单一电力公司经营,并垂直经营发电和配电业务,发电和配电领域也允许其它企业进入,但由于电力公司垄断输电的优势,为保证公平竞争,国家对电力公司实行管制,目前德国.美国的电力企业属于这种管理模式。

(4)市场开放竞争模式:在发电.配售电领域实行完全竞争,输电由一家公司经营,并实行政府监管。

这种模式多为近10年各国电力工业改革后形成,以英国.澳大利亚.阿根廷.智利.挪威.新西兰.新加坡.荷兰等国为代表。

英国电力富余,用电增长缓慢,对电力发展需求不大,电力改革是以私有化、引入竞争、降低电价为主要目标。

将国有电力局分解成12个地区配电公司、3家发电公司和一家高压输电公司,以后逐步私有化,开放发电市场,引入竞争机制,输配电继续实行垄断经营,加强监管。

对苏格兰和北爱尔兰则结合实际,对原有电力公司进行功能性分离。

美国的电力企业以私营为主,电力改革目标是放松管制、引入竞争、打破垄断、降低电价。

大企业用户是推动改革的原动力。

美国电力工业以州管理为主,联邦能源委员会只提出厂网分开、发电引入竞争机制的要求,具体改革方案由各州结合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改革模式多样化,有PJM电网的成功经验,也有加州失败的教训。

欧盟也只是对各国电力改革提出原则要求,改革模式、进度由各国结合本国国情自行确定。

法国的电力改革是在欧盟指令的框架内,以保持整体实力和竞争优势,扩大在欧盟内市场占有率为目标。

因此,法国电力公司仍然是国有化公司,保持一体化的体制,只是在功能上将发、输电业务分开,以满足欧盟指令的要求。

这是以电价的低廉和用户满意为基础的,也是法国政府在欧洲一体化进程中保存实力、向外扩张的思想体现。

日本的电力改革虽然也以自由化为目标,但坚持谨慎原则,在保证有稳定的投资,有可靠的电力供应前提下,进行自由化改革。

这是适合日本资源依赖进口、九大区域电网之间不存在资源优化配置的特点的。

纵观世界各国电力体制改革及电力市场建立的模式,全球电力行业改革的基本趋势是打破垄断,形成竞争机制的趋势已成必然。

但电力工业要求发.输.供同时完成和为公众服务的特征,打破垄断的方法不是简单的开放,也不是"放任自由"的市常各国电力市场改革归纳起来有两个鲜明的特征:第一,将垄断限制在最小范围内,即只保留真正意义上的垄断环节。

其基本作法是:对具有明显公共性质的全国性(区域性)电力网,实行政府监管下的独家经营,将电力行业的其它环节(发电和售电)放开竞争。

第二,为达到竞争的目的,采取大规模的行业重组与资产出售政策。

行业重组将电力企业按生产过程分为发电.输电.供电三个环节,在可以按竞争运行的环节,将国有电力公司分拆成若干个并允许新的公司加入,形成竞争机制。

电力行业重组应使股东价值.服务质量和价格水平达到最优平衡,实现三方总价值的最大化。

2国外电力改革特点电力工业作为公用事业有其特殊性,因此,即使在市场经济制度比较完善的国家,其电力工业的组织形式和运行机制也以区别于一般竞争行业的特殊性而长期存在。

推动和使得这种改革取得成功的因素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外部压力,即社会对电力工业提高效率的要求,因为垄断经营容易使企业管理与市场压力脱节,造成高成本和低效率,结果导致电价升高,社会对电力工业提高效率的要求是推动改革的外部条件。

二是改革和物质条件,即电网安全技术的发展,使电力在发.输.配.售分开并开展竞争的条件下,仍然能够保持生产与供应的稳定和安全。

国外电力改革的过程一般是由政府提出改革的要求,并成立一个权威机构进行改革的方案设计,同时起草有关政策法规,然后对传统的一体化的电力公司进行分解,并成立机构对竞争进行监管。

始于80年代初的全球性电力改革结果各不相同。

1.世界电力改革的共同点现在世界各国的电力工业改革虽略有差异,但基本原则和特点是相同的,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1政府是电力改革的组织者世界各国的电力改革都是由政府出面提出改革方案并出面组织,这是因为许多国家的电力工业原来都是由国家或各州垄断经营的,还因为电力工业是基础产业、公用事业,它是任何国家的社会、经济和产业发展必不可缺的,所以只有在政府主持下才能进行改革。

美国电力改革由政府发布法令后开始改革;英国政府在1990年决定对电力工业实施民营化;澳大利亚由联邦政府工业委员会对电力工业进行广泛调查后提出了一个报告,接着澳大利亚联邦政府初级产品与能源部在1992年5月编写了《国家电力战略)}(讨论稿),成为指导澳大利亚电力改革的蓝图;从巴西和阿根廷的电力改革看,也是由政府推动和组织的。

2立法是改革的先决条件先立法、后改革,依法改革是世界各国电力改革通常的做法。

依法改革目标明确,有章可循,不仅可以克服改革的随意胜,减少改革的风险,降低改革的成本,而且因为有法可依,使改革的参与者更有信心。

所以在电力改革之前,应首先建立新的电力法规体系,这个体系应以电力法为主干,配套管理电价,管理电力供应与使用、电网调度、电力项目开发许可、营业区许可及保护电力设施等,制定鼓励私人和外商直接投资电厂等若干条例和法规。

如果要成立电力管制委员会,还要有相应的电力管制委员会组织法和电力管制法规,并通过电力或能源管制委员会进行管制,这种管制方式是集中的、有限的和透明的,并且允许电力企业自主经营。

前者适用于国有垂直垄断的电力部门,后者适用于自由化、民营化的电力企业。

凡是实行电力改革的国家,由国有垂直垄断向自由化、民营化的方向转化时,必须相应地对电力管制方式进行改革。

美国电力工业实行私有化为主的多种所有制,是世界上最早实行新式管制方式的国家。

美国的电力管制机构有联邦和州两级,管制机构有相当的独立性。

英国在私有化、民营化以后才开始建立独立的电力管制办公室。

阿根廷在电力改革后,专门设立了电力管制委员会。

3管制方式的改革管制方式的改革是电力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如果在进行电力改革时,不能同时对电力部门的管制方式进行改革,那么将严重阻碍电力改革的进程。

管制不是一个新的概念,它的简单含义是政府对电力企业活动的控制。

由于电力工业对国民经济的作用和影响巨大,政府对电力工业必须进行管制,但是电力管制有两种类型:一种是老式的管制方式,即多个部委和每级政府的有关机构对电力部门进行广泛、迟缓和非透明的管理;另一种是新式的管制方式,即政府以经济手段为主的宏观调控,政府只负责制订电力的法律、法4电价改革是其它改革措施的前提在一切改革措施中,电价改革是其它改革措施的前提条件,电价改革是电力工业引入市场机制和竞争机制的基础。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资源分配、产品配给和资金筹措均由国家执行,通常以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的直接运营成本作为基础确定电价,基建成本一般不反映在价格中,有的国家甚至以低于直接运营成本的电价出售电力,这样就使得投资和成本不能全部回收。

而市场经济体制要求达到三个目标:一是优化利用电力部门的资金、燃料和劳动力;二是在电力用户中合理分配电力供给,保证将电力分配给期望取得最大经济效益并准备支付电费的用户;三是筹措资金,保证投资来源于本部门的收入。

电价改革就是要做到,竞争性部门实行市场价格,垄断性部门实行边际成本原则的管制价格。

实行一部制或多部制电价、季节性电价和分时电价,根据用户的需求特性收费,回收输电和供电的全部成本,对所有用户公平、公正,尽量减少交叉补贴。

5自由化和民营化是电力改革的核心自由化和民营化是互相关连的,民营化推动自由化,而自由化又促进民营化。

民营化是将国有公有的电力工业所有权或经营权转移到民间,以发挥企业家的作用,提高电力工业的效率和效益。

民营化是电力工业实现政企分开和引人竞争机制的前提条件。

自由化是指放松管制之后,引人竞争机制来提高效率。

民营化的目的是:①增加国家收人,减少国家债务;②增加私有化企业或公司的投资资本;③减少在经济领域中的政府参与;④促进股份拥有面的扩大;⑤提高效率;⑥引入更大的竞争;使企业运作符合市场规律。

在电力工业自由化和民营化的进程中,由于各国情况不同,大致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保守型,如法国和加拿大,继续实行国营和省营垂直垄断管理体制,不搞自由化和民营化;第二类是中间型,如日本电力工业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已经基本私有化,近年来只进行有限制的自由化,各大电力公司在继续实行垂直垄断经营体制的基础上,在发电领域引人独自发电厂投标买断和少量特殊供电企业;第三类是开放型,自由化和民营化程度比较高,如美国、英国、新西兰和阿根廷等。

世界各国电力改革的经验证明,只搞自由化不搞民营化,政企不能真正分开,也不可能引人真正的市场机制;只搞民营化不搞自由化,政企可以分开,但不可能引入竞争机制。

只实行自由化不实行民营化,或者只实施民营化不实施自由化,可能是电力改革过程中的一个阶段,不是最终目标。

不实施公司化改造,商业化的成果就不可能保持。

商业化和公司化是互相关连的,缺一不可。

一些国家的商业化和公司化,往往与自由化、民营化同时进行。

商业化包括自主经营管理,制定价格政策,采取通用会计准则和资产重估,给予贷款权限,明确税金和红利支付,核心与非核心目标的分离,社会福利责任、社会目标的分离等。

公司化包括理顺产权关系,政企分开,两权分离,建立公司权利机构,制定公司章程,任命经理和确定法定代表人。

6商业化和公司化是发展中国家改革的重要任务许多发展中国家的电力工业是国家所有的,政企不分,政府干预电力企业的经营事务,在运营中把社会目标放在商业目标之上。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电力企业的商业化运营原则与社会目标要求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因此要进行电力改革,必须首先实行商业化和公司化。

商业化是公司化的前提条件,商业化需要在公司化前进行,不建立商业化运营原则,即使成立了公司,也不是真正意义的公司;7从本国的实际出发,改革方案各不相同已经民营化的国家,当前主要的改革任务是实行自由化,放松管制和引入竞争机制,如美国发展第三者代输电,厂网分开,引入竞争机制;又如日本,在发电和供电领域引入部分的竞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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