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规说明书-广州市海珠区总体规划(2015-2030)
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文字号】穗府[2011]14号【发布部门】广州市政府【发布日期】2011.08.11【实施日期】2011.08.1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州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穗府〔2011〕14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1-2015年)》已经市人民政府第13届14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州市人民政府二○一一年八月十一日广州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1-2015年)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的战略举措。
建设广州国家创新型城市,对于探索珠江三角洲地区创新发展模式,带动华南地区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快广州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依据《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2006-2020年)》(国发〔2006〕6号)、《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发改地区〔2009〕29号)、《广州市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实施细则〉》(穗字〔2010〕5号)和《中共广州市委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若干规定》(穗府〔2007〕10号),编制《广州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1-2015年)》。
《广州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11-2015年)》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科技部对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工作的有关要求,在理论创新的指引下,重点推进广州科技创新,同时对产业创新、城市管理创新、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也作出了全面部署,是广州创新发展的行动纲领。
实施本规划,将显著提升广州自主创新能力和创新发展水平,增强城市创新功能和国家中心城市功能,推进广州发展方式转变,辐射带动周边地区走创新发展道路。
总规说明书-广州市海珠区总体规划(2015-2030)
第一章项目概述 (3)一、城市概况 (3)二、规划编制背景 (4)三、规划范围与规划年限 (4)四、规划依据与原则 (5)五、规划技术路线 (5)第二章区域协调发展分析 (5)一、区域关系概况 (5)二、在区域中的定位 (6)三、区域空间协调 (6)四、区域生态环境协调 (7)五、区域基础设施协调 (7)第三章城市发展背景与条件分析 (7)一、区域发展背景 (7)二、内部发展条件 (8)三、小结 (9)第四章社会经济发展策略 (10)一、海珠区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特征 (10)三、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10)四、产业发展策略 (10)第五章城市定位、性质与规模 (14)一、发展定位与城市性质 (14)二、城市职能 (15)三、城市规模 (18)第六章城市空间布局规划 (20)一、城市空间演变过程分析 (20)二、城市空间发展影响因素分析 (21)三、空间扩展模式选择 (23)四、城市空间发展战略与发展方向分析 (24)五、城市空间结构 (24)六、土地利用规划 (26)八、远景布局构想 (29)第七章交通综合规划 (30)一、交通规划发展战略 (30)二、对外交通规划 (30)三、城区道路交通规划 (31)四、公共交通系统规划 (35)第八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36)一、公共服务设施现状 (36)二、规划的目标与原则 (36)三、公共服务规划策略 (37)四、公共服务设施级别体系 (37)四、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体系 (37)五、各类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38)六、规划管理措施 (43)第九章住房发展政策与居住用地规划 (44)一、住房现状特征 (44)二、住房建设的原则 (44)三、住房需求 (44)四、居住片区空间布局规划 (44)六、住房政策 (45)七、宜居发展策略 (45)八、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5)第十章绿地系统规划 (46)一、城市绿化状况 (46)二、规划指导思想及规划原则 (46)三、绿地系统布局结构 (47)四、城区绿地系统规划 (48)第十一章旧城更新与村庄改造规划 (52)一、旧城更新 (52)二、“城中村”改造 (52)第十二章规划实施 (54)一、分区发展指引 (54)二、近期建设规划 (58)三、规划实施配套保障策略 (60)分工第一章-项目概述张彦莎李诗桢第二章-区域协调发展分析刘慧第三章-城市发展背景与条件分析刘慧第四章-社会经济发展策略李诗桢第五章-城市定位、性质与规模王哲夫第六章-城市空间布局规划朱楠第七章-交通综合规划第八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第九章-住房发展政策与居住用地规划第十章-绿地系统规划第十一章-旧城更新与村庄改造规划第十二章-规划实施第一章项目概述一、城市概况(一)自然条件1、地理位置北部毗邻越秀区、天河区、黄埔区,西接荔湾区,南部临近番禺区,位于广州市区的中心地带。
广州市海珠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广州市海珠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二五”时期,是广州市深入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下称《珠三角规划纲要》)、加快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全面提升科学发展实力的重要时期,也是海珠区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区的关键时期。
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十二五”规划,对于海珠区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争当广州市改革开放和科学发展的排头兵和示范区,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一、发展基础“十一五”规划实施以来,海珠区全面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战略部署,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成功克服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积极应对各种挑战和风险,抢抓广州市举办亚运会和深入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的机遇,以建设琶洲、新中轴线南段、白鹅潭地区等三大核心功能区为引领,大力促进产业转型、城区转型和社会转型,取得了突出成就,圆满完成了“十一五”规划的各项主要目标任务,为“十二五”时期经济和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一)综合经济实力实现新跨越经济持续快速发展。
2010年,我区生产总值实现710.15亿元,“十一五”年均增速14.3%,高出“十一五”规划目标4.3个百分点。
经济发展效益显著提高,财政一般预算收入31.01亿元,年均增速15.8 %,高出“十一五”规划目标8.8个百分点。
每平方公里建设用地GDP产出由“十五”期末的5.17亿元预计提高到2010年的11.41亿元;万元GDP能耗年均下降4.55%。
(二)产业转型取得新突破把握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三旧”改造的机遇,坚持推进产业高端化,以现代服务业为主体的现代产业体系得以确立并不断发展。
三次产业结构由“十五”期末的0.6:35.9:63.5优化调整为“十一五”期末的0.5:18.6:80.9。
新型工业化战略成效明显,优势企业产能得到提升,产品竞争力得到进一步提高。
会展经济异军突起,2008年“广交会”整体搬迁至琶洲展馆,借助“中国会展名区”品牌效应,海珠区已成为珠三角会展经济中心区。
广州市城市更新总体规划(2015-2020)
广州市城市更新局 2017年1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更新总体目标与策略 (4)第三章更新规模控制 (7)第四章更新功能引导 (7)第五章更新强度指引 (14)第六章空间管控指引 (15)第七章专项控制指引 (18)第八章近期重点工作与更新时序指引 (29)第九章规划实施机制 (3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有效引导和有序推进全市城市更新工作,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充分发挥城市更新在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加快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保护与传承历史文脉的重要作用,切实提升城市竞争力和改善城市面貌,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特制订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范围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审核通过的广州市2014年12月“三旧”地块标图建库数据库动态调整和核查梳理分类成果(以下简称城市更新用地)及其需要整合连片的范围。
第三条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15-2020年。
第四条规划依据本规划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文)、《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4号,2015)、《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办〔2015〕56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粤府办[2009]122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三旧”改造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粤建规函(2008)、〔2014〕1972号)的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城市规划用地分类与城市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修正版)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依据《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广州市“三规合一”规划》、《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等相关规划进行编制。
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2018年修正)-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
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2018年修正)正文:----------------------------------------------------------------------------------------------------------------------------------------------------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2012年5月17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71号公布,根据2015年11月4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3号《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第一次修改,根据2018年2月13日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58号《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广州市城市道路临时占用管理办法〉等16件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实现城乡规划编制和规划管理的标准化、规范化和法制化,保障城乡规划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乡规划的制定、修改和实施,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市的规划区可以划分为城市规划区、镇规划区和村庄规划区。
第三条各项建设工程的规划管理和建设,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详细规划、村庄规划和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相关规划执行;尚未编制上述规划的,应当按照上层次城乡规划和本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市按照规划的城市区位和功能定位要求,对各项建设实施规划密度分区管制。
规划密度分区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具体控制指标和要求在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村庄规划中规定。
第五条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强化国家中心城市地位、建设宜居城乡和现代产业体系的“首善之区”、建设面向世界、服务全国的国际化大都市、走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为目标,保持历史文化名城和“山、水、城、田、海”的城市格局,发挥城乡规划引领城乡建设、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公平、保障公共安全和公众利益的公共政策作用,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国务院关于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05)-国函[2005]105号
国务院关于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2005)正文:---------------------------------------------------------------------------------------------------------------------------------------------------- 国务院关于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的批复(国函〔2005〕105号)广东省人民政府:你省《关于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10年)的请示》(粤府〔2005〕21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修订后的《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
二、广州市是广东省省会,华南地区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广州市的建设与发展要遵循经济、社会、人口、资源和环境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优先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第三产业,不断完善城市功能,逐步把广州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设施完善、生态良好的现代城市。
三、有序引导城市空间布局和旧城改造。
在《总体规划》确定的7434.4平方公里城市规划区范围内,要实行城乡统一规划管理。
要引导城市向东南方向发展,避免城市建设对北部绿色生态区域的影响。
以海珠果树保护区、芳村花卉基地等绿化带为自然隔离,形成由中心城、番禺、花都等组团构成的多中心组团式布局,防止城市向四周无序绵延发展。
要控制旧城区开发强度,疏解人口和交通,稳步推进危旧房屋改造,改善市政基础设施条件,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居住和生活质量。
四、合理确定城市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
到2010年,市区城镇人口控制在920万人以内,其中中心城控制在628万人以内;市区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在785平方公里以内,其中中心城控制在549平方公里以内。
要根据《总体规划》确定的空间发展布局,积极引导人口的合理分布,着力提高人口素质,防止人口规模盲目扩大。
海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草案
海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草案一、海珠区概况海珠区地处广州市市区南部,被珠江广州河段前后航道所环绕,是一个“岛区”,土地总面积约92.09平方公里。
“江、涌、围、园”的江岛生态格局,为海珠区创造了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东南部的“万亩果园”是广州的“南肺”,对改善广州整体生态环境起着重要作用。
本轮海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积极把握机遇,在分析海珠区土地利用特点基础上,以上位规划为指导,严格落实《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各项分解指标,探索保障经济发展与保护耕地及基本农田、满足建设用地需求与保护“万亩果园”和生态环境的协调机制;同时,在“保护果树,高效利用东部产业用地;优化结构,改善提升西部民生环境”的土地利用战略指导下,探索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的实现机制,优化布局,调整结构,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建设和谐海珠奠定基础。
二、规划基本情况(一)规划目的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确定海珠区土地利用战略,统筹土地利用布局,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引导土地高效利用,保护自然生态环境,为构建“五彩海珠”提供有力保障。
(二)规划指导思想严格执行“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重点将基本农田保护与生态建设结合起来,保护“南肺”万亩果园,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围绕“适宜创业发展和生活居住的现代化生态城区”城市发展目标,全面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土地,充分挖掘现有土地潜力,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三)规划原则1、加强农用地特别是基本农田的保护。
2、坚持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土地。
3、坚持保障重点、统筹安排各类用地。
4、坚持规划协调。
(四)规划依据1、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8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1998年12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农田保护条例》(1999年1月1日);《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2008年11月28日);《广东省基本农田保护区管理条例》(2002年1月25日);《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国务院关于加强土地调控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发[2006]31号);《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8号);《广东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技术指引(试行)》(粤国土资规保发[2008]251号);《广东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大纲审查要点》(粤国土资规保发[2008]401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审查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第43号令);《广东省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审查审批办法》(粤国土资规保发[2009]198号);《关于印发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厅发[2009]51号);《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成果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保电[2010]30号);《市县乡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4.20•【字号】穗府〔2021〕7号•【施行日期】2021.04.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宏观调控和经济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穗府〔2021〕7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已经广州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批准。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州市人民政府2021年4月20日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目录第一章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第一节发展环境第二节指导方针第三节主要目标第二章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科技创新强市第一节以“一区三城”为主阵地打造科技创新轴第二节加强战略科技力量建设第三节培育壮大科技创新型企业第四节建设全球人才创新创业高地第五节创建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先行区第三章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建设更具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第一节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第二节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第三节促进现代服务业繁荣发展第四节加快建设现代金融服务体系第五节打造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第六节优化产业发展战略布局第四章加快数字化发展,建成国际一流智慧城市第一节建设数字经济引领型城市第二节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第三节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水平第五章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国内大循环中心节点城市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链接城市第一节建设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第二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第三节着力拓展投资空间第四节积极融入和推动国内大循环第五节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第六章构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增创改革发展新优势第一节优化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第二节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第三节深入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第四节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第五节建设社会信用样板城市第六节提高创造型引领型改革综合效能第七章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第一节深化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第二节积极拓展全面开放空间第三节建设“一带一路”重要枢纽城市第四节加快国际交往中心建设第八章推进“双区”建设、“双城”联动,引领国际一流湾区和世界级城市群建设第一节全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建设第二节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第三节引领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第九章强化全周期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提升宜居宜业宜游城市品质第一节加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第二节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第三节建设安全韧性的市政基础设施第四节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提质增效第五节提升城市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第十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城乡更高水平融合发展第一节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第二节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第三节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第四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第十一章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美丽中国广州样本第一节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第二节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第三节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第四节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第十二章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打造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城市范例第一节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第二节打响“四大文化品牌”第三节构建高品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第四节打造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新高地第五节建设世界体育名城第十三章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打造现代化教育高地第一节提升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水平第二节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创新发展第三节加快高等教育高水平特色化发展第四节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第五节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第十四章完善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国际一流健康城市第一节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第二节全面推进医疗高地建设第三节打造中医药强市第四节发展高水平健康服务产业第五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第六节实施健康促进行动第十五章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水平第一节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第二节促进高质量就业和收入稳步增长第三节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第四节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第五节保障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第六节建设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城市第十六章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最具安全感城市第一节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第二节保障经济安全第三节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第四节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第五节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广州第六节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第十七章加强规划实施保障,凝聚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第一节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第二节健全统一规划体系第三节完善规划实施机制目录第一章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第一节发展环境第二节指导方针第三节主要目标第二章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第一节以“一区三城”为主阵地打造科技创新轴第二节加强战略科技力量建设第三节培育壮大科技创新型企业第四节建设全球人才创新创业高地第五节创建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先行区第三章巩固壮大实体经济根基,第一节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第二节推动先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第三节促进现代服务业繁荣发展第四节加快建设现代金融服务体系第五节打造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第六节优化产业发展战略布局第四章加快数字化发展,建成国际一流智慧城市第一节建设数字经济引领型城市第二节加快数字社会建设步伐第三节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水平第五章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打造国内大循环第一节建设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第二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第三节着力拓展投资空间第四节积极融入和推动国内大循环第五节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第六章构建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增创改革发展新优势第一节优化现代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第二节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第三节深入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第四节全面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第五节建设社会信用样板城市第六节提高创造型引领型改革综合效能第七章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开放型经济新格局第一节深化自贸试验区制度创新第二节积极拓展全面开放空间第三节建设“一带一路”重要枢纽城市第四节加快国际交往中心建设第八章推进“双区”建设、“双城”联动,第一节全力推进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建设第二节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第三节引领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第九章强化全周期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第一节加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第二节优化城市空间布局第三节建设安全韧性的市政基础设施第四节推进城市有机更新提质增效第五节提升城市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第十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现城乡更高水平融合发展第一节提高农业质量效益和竞争力第二节深入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第三节建设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第四节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第十一章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第一节提升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第二节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第三节推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第四节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第十二章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第一节提高城市文明程度第二节打响“四大文化品牌”第三节构建高品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第四节打造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新高地第五节建设世界体育名城第十三章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第一节提升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水平第二节推动职业教育提质培优创新发展第三节加快高等教育高水平特色化发展第四节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第五节深化教育综合改革第十四章完善优质高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第一节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第二节全面推进医疗高地建设第三节打造中医药强市第四节发展高水平健康服务产业第五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第六节实施健康促进行动第十五章保障和改善民生,提升共建共治共享水平第一节健全完善公共服务体系第二节促进高质量就业和收入稳步增长第三节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第四节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第五节保障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第六节建设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示范城市第十六章统筹发展和安全,建设最具安全感城市第一节加强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建设第二节保障经济安全第三节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第四节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第五节建设更高水平法治广州第六节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第十七章加强规划实施保障,第一节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第二节健全统一规划体系第三节完善规划实施机制附件1 广州市“十四五”时期十大工程表附件2 名词解释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2021—2025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根据《中共广州市委关于制定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编制,重点明确“十四五”时期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导思想、必须遵循的原则、主要目标、重大任务,并对2035年远景目标进行展望,是政府履行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能的重要依据,是我市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征程的宏伟蓝图,是全市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
广州市海珠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
广州市海珠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中期评估报告广州市海珠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刘国雄加强对海珠区“十一五”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开展中期评估,客观评价海珠区“十一五”规划指标落实情况,评估规划实施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及原因,并根据区内外发展环境变化提出进一步推动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确保顺利完成规划提出的目标和任务,为编制“十二五”规划奠定基础。
本报告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和原则,既评估“十一五”指标的完成情况,也评估战略规划的实施情况。
一、海珠区“十一五”规划执行情况(一)经济发展质量不断提高,会展和创意经济加速形成经济综合实力不断提升。
2007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22.16亿元,同比(下同)增长11.4%,增速较“十一五”规划快1.4个百分点;实现税收73.93亿元,增长17.8%;区财政一般预算收入20.61亿元,增长20.9%。
三次产业结构由2006年的0.6 : 27.7 : 71.7调整为0.5 : 25.6 : 73.9,第三产业比重超过“十一五”规划目标,海珠区第三产业主导地位日益突出。
会展经济龙头带动作用初步显现。
海珠区“十一五”规划强调了琶洲会展商务区建设的重要性,海珠区成功举办了2007广州(海珠·琶洲)会展经济论坛,有效推介琶洲会展品牌,2008年海珠区获“中国会展名区”称号。
琶洲国际会展中心(一、二、三期)总建筑面积达108.6万平方米,展馆规模居全世界第一,具备规模优势。
在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广州)国际汽车展等知名展览的带动下,会展业加快发展,全年在广州国际会展中心举办的展览达37场。
琶洲地区商务配套设施按照海珠区“十一五”规划建设进度,正在加快完善过程中,香格里拉大酒店和保利国际广场已建成投入使用,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大型总部企业相继进驻。
创意经济示范意义不断增强。
联星文化产业园最早成为广东省文化产业的重点扶持项目,按照海珠区“十一五”规划,已完成“文化星城”项目整体规划设计;建立了广东海珠大学生软件动漫创业基地。
2010-2020海珠区总体规划
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关于《广州市海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的公告海府〔2011〕5号为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促进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加强建设用地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的有关文件和上级下达的指标要求,我区编制了《广州市海珠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已于2011年4月15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现将《规划》中主要土地利用规划目标公告如下:一、规划的总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大力推进《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实施,落实广州市“中调”战略,围绕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区的总目标,全面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节约、集约和高效利用土地,重点将基本农田保护与生态建设结合起来,保护万亩果园,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充分挖掘现有— 1 —土地潜力,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规划范围与期限规划范围为海珠区行政辖区。
规划基期为2009年,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近期规划年为2015年,规划目标年为2020年。
三、规划主要指标到2020年,实现耕地保有量300公顷,基本农田保护面积300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为6576公顷,其中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为5866公顷。
四、依法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严格按照《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基本农田的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五、依法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严格控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按照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土地用途。
六、加强果树和村庄用地管制。
相对保护线内的“果树村”纳入限制建设区,限制“果树村”用地的进一步扩展;绝对保护线内的果树用地纳入禁止建设区,禁止与果树保护不相符的各项建设活动。
广州城市建设总体战略概念规划介绍精品文档9页
广州城市建设总体战略概念规划介绍浏览跳转:城市建设总体战略目标总体发展战略都会区规划布局城市生态环境城市综合交通一、城市建设总体战略目标广州城市建设总体战略目标包括两个层面:城市发展战略目标与城市规划战略目标。
1.1 城市发展战略目标充分发挥中心城市政治、文化、商贸、信息中心和交通枢纽等城市功能,坚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资源开发利用和环境保护相协调,巩固、提高广州作为华南地区的中心城市和全国的经济、文化中心城市之一的地位与作用,使广州在21世纪发展成为:一个繁荣、高效、文明的国际性区域中心城市;一个适宜创业发展、又适宜居住生活的山水型生态城市。
1.2 城市规划战略目标以区域共同发展与生态优先为前提,充分保护和合理利用自然地理条件,保持地区生态环境的平衡;利用广州经济高速增长和中国快速城市化的机遇,采取一定程度的跨越式发展,通过“南拓北优、东进西联”,调整城市空间结构,完善城市功能,促使城市由单中心向多中心转变,以促进产业化水平的提高和经济健康增长,并保持社会稳定。
应对中国城市化快速增长的形势,适应全市国民经济快速增长的需要,引导建设项目空间布局,促进社会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可持续发展的协调。
加强中心镇、村建设,提升全市城市化水平和质量,推进城乡协调发展。
加强政府对建设用地的控制与管理,确保城市长远发展的需要及基础设施供应,提升城市的发展潜质。
加强政府对生态用地的控制和管理,形成良好的市域生态结构,提升城市的生态环境品质。
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在发展中保持城市文化特色,提升城市的文化品质。
加强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各项配套设施,提升城市的生活品质。
制定一个适应市场经济和城市快速发展要求的规划实施策略,强化规划的可操作性。
1.3 城市规划实施政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类市场主体的经济驱动成为城市发展的主要推力,城市建设的主体日益多元化,其特点是自下而上主动寻求局部资源的最优配置。
但是单纯的市场经济驱动,往往造成对整体环境和社会的压力。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的通知
20 1 7
年第
8
期
第
第 第 第
二
二
十五 条 十 六条 十七条
移 动 源 和 面 源 精细 化 管 理
水环 境 治 理 总 体战 略 水体环 境 属 性 分类 管 理
饮用 水 源 环境 质 量保 障
重 污 染 水体治 理
二
二十
八条
第 二十 九条 第 三 十条 第 三十
广 州 市 重大 环 境风 险 源 表
目 标指 标 说 明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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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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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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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
附图 附图
广 州 市环 境 战 略 分 区 图
广 州 市 生 态保护 红 线 规划 图
广 州 市 生 态环 境 空 间 管 控 区 图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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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图 附图
附 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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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 州 市 大气环境 空 间 管控 区 图
生 态保 护 红线 区 管 理分工
生 态保 护 红线 动 态 调 整
第五 章
严格管控环境 空 间
划定环境空 间 管 控 区 生 态环境 空 间 管 控
第 十 八条 第十九条 第
第
二
二
十条 十
一
大 气 环境 空 间 管 控
条
水 环境 空
间 管控
第 六章
年
)
目
录
第
一
章
规划总则
(
本文 与 正 式文 件 同 等 效 力
)
1
广 州 市人 民 政府 公 报
20 1 7
广州城市更新总体规划2015-2020
广州城市更新总体规划2015-2020广州市城市更新局2017年1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更新总体目标与策略 (4)第三章更新规模控制 (7)第四章更新功能引导 (7)第五章更新强度指引 (14)第六章空间管控指引 (15)第七章专项控制指引 (18)第八章近期重点工作与更新时序指引 (29)第九章规划实施机制 (3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编制目的为有效引导和有序推进全市城市更新工作,贯彻落实《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充分发挥城市更新在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加快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结构调整、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完善城市功能、土地资源优化配置、保护与传承历史文脉的重要作用,切实提升城市竞争力和改善城市面貌,建设国家中心城市和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特制订本规划。
第二条规划范围经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审核通过的广州市2014 年12 月“三旧”地块标图建库数据库动态调整和核查梳理分类成果(以下简称城市更新用地)及其需要整合连片的范围。
第三条规划期限本规划期限为2015-2020年。
第四条规划依据本规划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三旧”改造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若干意见》(粤府[2009]78号文)、《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广州市人民政府令第134 号,2015)、《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城市更新办法配套文件的通知》(穗府办〔2015〕56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三旧”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粤府办[2009]122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开展“三旧”改造规划修编工作的通知》(粤建规函〔2014〕1972号)的要求,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08)、《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2006)、《城市规划用地分类与城市用地标准》(GB50137-2011)、《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13修正版)等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依据《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2016—2020年)》、《广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广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年)》、《广州市“三规合一”规划》、《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广州市城市环境总体规划(2014-2030年)》等相关规划进行编制。
粤海珠区南华西二期地块历史街区
项目背景BACKGROUND草芳围地块广州市海珠区海珠区南华西二期地块历史保护项目与草芳围地块的“三旧”改造项目捆绑进行的。
南华西二期地块北临海珠区南华西街,南接同福西路,是极具保护价值的旧城历史街区,是“南华西”历史保护街区的重要组成部分。
草芳围地块位于海珠区滨江高层楼盘中海名都和朗晴居之间。
通过草芳围地块的改造平衡在南华西历史保护项目的支出。
本项目历史保护规划旨在对南华西二期地块有价值的历史建筑、历史遗迹进行整理修缮,对历史街区风貌进行恢复整治,提升环境质量与城市品质。
挖掘历史资料,谨慎复建少量历史建筑,以期恢复昔日繁盛的岭南风情。
南华西历史风貌H I S T O R I C F E A T U R E S O F NANHUAXI>>南华西概况>>南华西历史>>南华西现状>>历史文化价值分析2.1.1 区位概况南华西街得名于1926年,民国政府拆去龙溪西约、中约、福麟街、紫来街、冼涌、跃龙东街等后所建成的街道,取“河南繁华发达”之意。
南华西街开基于清乾隆四十一年(公元1776年),距今已两百多年。
那时,以潘振承为首的一批商贾,在今海珠区乌龙岗西面置地开村建宅,并筑漱珠、环珠、跃龙三桥以利交通。
潘氏远祖层为官居福建泉州同安县龙溪乡。
属“龙溪潘族”,为了纪念祖宗,乃取地名为“龙溪”。
改革开放后,随着工作重点的转移,街道经济逐步走向正轨,南华西街工业迅猛发展。
南华西街是改革过程中出现的先进典型,被赋予了“中华第一街”荣誉称号,成为了全国城市社区建设的学习榜样。
可以说,这里有着巨大的昔日声威,但是,随着时代和社会背景变化,该街道已经显示出“疲态”,遭遇一系列问题的困扰。
如何走出困局,促进社区建设不断发展,是现阶段最需要认真思考的主要问题之一。
规划用地位于海珠区南华西街,主要涉及福安社区和敬和社区。
规划用地范围北起南华西路,南至同福西路,东起漱珠涌,西至龙溪新街和公所直街。
广州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
广州城市总体规划(2011-2020)草案公示(全文)本次《总规》规划区范围为广州市域,包括越秀、海珠、荔湾、天河、白云、黄埔、花都、番禺、南沙、萝岗10个市辖区以及增城、从化2个县级市,面积7434.4平方公里。
城市性质、发展目标和规模一、城市性质国家中心城市之一,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广东省省会,我国重要的国际商贸中心、对外交往中心和综合交通枢纽,南方国际航运中心。
二、发展目标坚持低碳经济、智慧城市、幸福生活的城市发展理念。
大力推进战略性基础设施、战略性主导产业、战略性发展平台实现重大突破。
走新型城市化发展道路,提升城市生态文明水平、核心竞争力、文化软实力和国际影响力。
率先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州,将广州建成广东省宜居城乡的“首善之区”和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现代化国际大都市,全面实现国家中心城市的定位。
三、城市规模根据国家住建部对《广州城市总体规划纲要(2011-2020)》的批复,2020年,城乡建设用地1772平方公里,常住人口1800万人(包括户籍人口和非户籍常住人口),管理服务人口2000万人(包括户籍人口、非户籍常住人口、流动人口等在内)。
四、城市总体发展战略从城市到区域,强化区域中心在全国层面,代表国家参与国际分工合作与竞争,建设国家中心城市。
在泛珠江三角洲层面,加强区域合作,拓展腹地,成为广东服务泛珠江三角洲的集聚辐射中心。
在珠江三角洲层面,深化粤港澳合作,携领珠三角一体化发展。
在广佛肇经济圈层面,加快广佛肇经济圈建设,重点推进广佛同城化发展。
从制造到创造,发展现代产业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推进产业高端化、集群化、融合化发展。
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体、现代服务业为主导,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与先进制造业有机融合、互动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
从实力到魅力,建设文化名城保护历史传统文脉。
重点保护与修复反映海上丝绸之路发源地、岭南文化中心地、中国近代革命策源地、改革开放前沿地的“四地”特色的空间载体。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海珠区AH040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的批复(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开)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海珠区AH040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的批复(依申请公开转主动公
开)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05.01
•【字号】穗府函〔2017〕64号
•【施行日期】2017.05.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发展规划
正文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海珠区AH040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
详细规划成果的批复
市国土规划委:
《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关于申请批准〈海珠区琶洲物流轮候区地块(海珠区AH040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成果的请示》(穗国土规划报〔2017〕300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海珠区琶洲物流轮候区地块(海珠区AH0404规划管理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成果,请你委会同有关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向社会公布并认真组织实施。
广州市人民政府2017年5月1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2015年重点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法规类别】计划综合规定【发文字号】粤府办[2015]25号【发布部门】广东省政府【发布日期】2015.04.15【实施日期】2015.04.15【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粤府办〔2015〕25号)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市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有关地市及单位要在统筹推进“九年大跨越”工作方案各项目标任务基础上,突出抓好今年各项重点工作,确保珠三角地区“九年大跨越”中期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5年4月15日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2015年是珠三角地区“九年大跨越”中期关键之年。
今年实施《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年)》的总体要求是:按照省委十一届四次全会和省《政府工作报告》的部署要求,准确把握“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紧紧围绕“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目标,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为总抓手,狠抓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和重点企业,继续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强化改革攻坚,增强市场活力,促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强法治建设,强化民生保障,全力推进珠三角地区“九年大跨越”中期目标任务,推动珠三角地区实现转型升级、优化发展。
主要目标是:地区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4.2%,进出口总额增长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1.8%,服务业增加值比重提高到53.5%,研发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2.7%,城乡居民人均收入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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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项目概述 (3)一、城市概况 (3)二、规划编制背景 (4)三、规划范围与规划年限 (4)四、规划依据与原则 (5)五、规划技术路线 (5)第二章区域协调发展分析 (5)一、区域关系概况 (5)二、在区域中的定位 (6)三、区域空间协调 (6)四、区域生态环境协调 (7)五、区域基础设施协调 (7)第三章城市发展背景与条件分析 (7)一、区域发展背景 (7)二、内部发展条件 (8)三、小结 (9)第四章社会经济发展策略 (10)一、海珠区社会经济发展现状特征 (10)三、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10)四、产业发展策略 (10)第五章城市定位、性质与规模 (14)一、发展定位与城市性质 (14)二、城市职能 (15)三、城市规模 (18)第六章城市空间布局规划 (20)一、城市空间演变过程分析 (20)二、城市空间发展影响因素分析 (21)三、空间扩展模式选择 (23)四、城市空间发展战略与发展方向分析 (24)五、城市空间结构 (24)六、土地利用规划 (26)八、远景布局构想 (29)第七章交通综合规划 (30)一、交通规划发展战略 (30)二、对外交通规划 (30)三、城区道路交通规划 (31)四、公共交通系统规划 (35)第八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36)一、公共服务设施现状 (36)二、规划的目标与原则 (36)三、公共服务规划策略 (37)四、公共服务设施级别体系 (37)四、公共服务设施配套体系 (37)五、各类公共服务设施规划 (38)六、规划管理措施 (43)第九章住房发展政策与居住用地规划 (44)一、住房现状特征 (44)二、住房建设的原则 (44)三、住房需求 (44)四、居住片区空间布局规划 (44)六、住房政策 (45)七、宜居发展策略 (45)八、规划实施保障措施 (45)第十章绿地系统规划 (46)一、城市绿化状况 (46)二、规划指导思想及规划原则 (46)三、绿地系统布局结构 (47)四、城区绿地系统规划 (48)第十一章旧城更新与村庄改造规划 (52)一、旧城更新 (52)二、“城中村”改造 (52)第十二章规划实施 (54)一、分区发展指引 (54)二、近期建设规划 (58)三、规划实施配套保障策略 (60)分工第一章-项目概述张彦莎李诗桢第二章-区域协调发展分析刘慧第三章-城市发展背景与条件分析刘慧第四章-社会经济发展策略李诗桢第五章-城市定位、性质与规模王哲夫第六章-城市空间布局规划朱楠第七章-交通综合规划第八章-公共服务设施规划第九章-住房发展政策与居住用地规划第十章-绿地系统规划第十一章-旧城更新与村庄改造规划第十二章-规划实施第一章项目概述一、城市概况(一)自然条件1、地理位置北部毗邻越秀区、天河区、黄埔区,西接荔湾区,南部临近番禺区,位于广州市区的中心地带。
海珠区处于广州都会区组团的中部地带,是是国家中心城市功能的主要承载地,承担多样的城市职能。
海珠区现状土地总面积为9216 公顷。
2、地形地貌海珠区属于冲积平原,地势较为平坦。
3、气象、气候属南亚热带气候区,日照充足,雨量充沛,气候温和湿润,无霜期长达360天。
受季风影响大。
夏季主要为南风,冬季为北风。
4、水文、水系内部水网系统发达,万亩果园区的生态绿地与水系紧密结合,主干水系水质良好,枝干水系随等级降低。
规划中将海珠区的河涌系统在空间上分为五个水域,分别为:海珠涌水域、北濠涌-石溪涌水域、石榴岗水域、共和围水域、琶洲岛水域。
其中海珠涌水域的水动力系统相对独立,其他四个水域相互连通,形成一个大水域系统。
在海珠涌水域中,以海珠涌为主干河涌;在大水域系统中,主要以石榴岗河-海珠湖、北濠涌、黄埔涌为主要河涌。
(二)历史沿革及行政区划1、历史沿革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广州市政府于1950年7月,将原海珠区城区部分的3个区(蒙圣、洪德、海幢)合并,成立河南区人民政府。
以后30年间,其称谓多次变动,1980年7月称海珠区人民政府至今。
2、行政区划海珠区辖18个行政街道:赤岗、新港、滨江、素社、海幢、凤阳、龙凤、沙园、瑞宝、江海、南华西、南石头、江南中、昌岗、南洲、琶洲、官洲、华洲。
面积102平方千米,第六次人口普查常住人口132.16万。
(三)社会经济1、面积及人口海珠起土地面积为90.4平方公里。
根据五普六普人口数,2000年海珠区流动人口为544810人,2010年为795758人,年平均增长率达4.60%。
海珠区2013年户籍总人口988115万人,常住人口157.58万人,2、主要经济指标经济总量增速高,发展势头良好, 01年仅59亿元,13年增长至1143亿元,增长近20倍。
2013年,在广州中心城区中做比较,海珠区GDP占广州GDP的7.4%,在区排名中仅排名第六位。
在整个都会区的排名处在了倒数第二的位置,仅仅高于荔湾区,这说明海珠区的发展总体来讲是比较落后的,尽管地理位置在中心区,但是经济位置却在边缘地带。
海珠区人均GDP也增长迅速,06年仅27000元,13年增长至72000元。
并且一直保持增长态势,08年后增速上升。
但是同广州市人均GDP水平相比,2013年海珠区只达到了广州市人均GDP的56.8%,与全市水平还有一定差距。
3、产业发展第一、二产业比重不断下降,第三产业比重不断上升,已超过85%。
2013年海珠区第二产业增加值达到166.93亿元,占全区GDP的14.61%。
第二产业增加值达到973.26亿元,占全区GDP的85.17%。
海珠区重点发展现现代服务业,包括会展经济、总部经济、文化创意、科技服务、商贸服务、休闲旅游六大现代服务业,努力培育新兴服务业。
集聚会展、创意等产业的企业总部,打造亚太地区最具活力的总部之都核心区。
(四)用地及设施建设现状1、用地概况(1)用地现状以广州大道南为界,西部片区用地以居住用地为主,教育科研用地以及商业服务用地与居住用地相间分布,用地比较破碎且较为混杂;而东部片区主要以农林用地为主,且大面积成片分布,与其他用地有较为明显的界限,居住用地以主要为城中村用地,呈散点状分布于片区内。
(2)用地条件在土地用途分区基础上,对广州市域划分出禁止建设区、允许建设区、有条件建设区和限制建设区,并针对不同分区主导要求,实行差别化土地利用政策。
海珠区大部分处于可建设区内。
2、交通设施概况对外交通系统:海珠区对外交通包括一条城际轨道、一个客运枢纽、一个港口。
海珠区快速路网健全,能快速与其他地区联系。
海珠区外围的水运系统较为成熟,但内部河涌码头较少,还需要加强规划,水上巴士缓解了桥梁运输的压力,能力有限,与其他交通方式契合度差,转乘难度大。
海珠区内部道路路主要由主干道和次干道形成,主干道基本形成了“三横六纵”的网络,“三横”由北到南依次为昌岗路与新港路、新滘路、南洲路;“六纵”有西到东依次为工业大道、江南大道、瑞康路、广州大道、江海大道、科韵路。
次干道的建成情况不佳,尚未形成系统网络。
航空:白云机场,地处白云区,海珠区主要通过内环路接机场高速,华南快速路接机场高速,环城高速接机场高速。
海珠区离机场33公里。
佛山机场,地处佛山市南海区,海珠区通过外环路连接广佛高速,直线距离25公里。
铁路(三个核心站点):广州火车站,位于天河区,可直接通过内环路到达,直线距离7公里。
广州南站,位于番禺区,内环路和环城高速都可与东新高速相接直达广州南站,离海珠区约11公里。
广州东站,位于天河区,华南高速转广园快速路直接到达广州东站,直线距离5公里。
3、公共服务设施概况(1)行政办公设施海珠区A1类行政办公设施总占地面积为476954.7725㎡,占城区建设用地面积的0.749%,布局密度较低。
据统计,海珠区内区级以上行政办公设施共有26处,其中市级以上共有3处,市级共有8处,区级共有15处。
(2)商业服务设施海珠区主要形成了四个商业中心,分别是位于一个沿宝岗大道和江南西路布置的生活性服务中心、三个分别是沿广州环城高速布置、中大布匹市场、琶洲会展形成的商贸性服务中心。
海珠区的西部商业主要集中在江南西路、江南大道北、昌岗路一带,且多是商住混合的商业街;中部主要为大型商业设施中心,如中大布匹市场、国际轻纺城等皆坐落于此;东部则主要是琶洲国际会展中心所吸引带动而成的商业发展。
(3)文化娱乐设施海珠区A2类文化设施共有36处,总面积为182988㎡,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28%,完全不符合海珠区二级大城市的定位,人均规划用地为0.11㎡,人均资源配置严重不足,同时空间分布比较散乱。
(4)体育设施海珠区A41类体育设施共有21处,总面积为295931㎡,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29%,远远低于《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范》中的体育设施规划用地指标.海珠区体育设施在空间上呈现出东西部较多,中部较少的格局。
与人口分布图进行对比,可以得知体育设施覆盖率较低,人口密集的街道如凤阳街道等地均没有设置体育设施。
(5)医疗卫生设施海珠区A5类医疗设施共有64处,总面积为429526㎡,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675%,远远低于《城市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范》中的医疗设施规划用地指标,设施配备极为匮乏。
海珠区医疗设施分布十分不均,在空间上呈现出西多东少的格局,且医疗设施主要集中在人口较为密集的区域,但配置数量及规模不足。
(6)教育科研设施海珠区目前拥有14所高等院校、22所职业技术学院。
多数院校分布于新港路沿线,其中职业技术学院整体分布集中于东北部老城区,在老城区中的分布较为均质。
新港西路以中大为主的片区为高等院校集中分布地段。
经调查,多数院校使用情况良好,但存在部分院校用地紧张,已有多个院校计划扩建或迁建。
海珠区A3类教育设施总占地面积为5259026㎡,按157万人口算人均达到3.3㎡,满足规划用地指标。
(7)民政福利设施海珠区A6类社会福利设施共有10处,总面积为70233㎡,占建设用地总面积的0.111%,整体配置数量较少,文化设施在人口较为密集的区域配置较少,难以满足居民需求。
二、规划编制背景海珠区是广州市的中心城区之一,其规划发展与广州的发展密不可分。
目前各种政策背景都对广州市的发展提出了生产、生活和生态方面的要求与建议。
1.生产方面:国家的《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要改造提升制造业,培育发展战略型新兴产业,加快发展生产型服务业,营造有利于服务业的环境;广东的十二五规划则进一步提出要优化升级,建设全球重要的现代产业基地,推进现代服务业大发展,促进制造业高级化,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其中就包括广州海珠区的国际生物岛的生物工程。
进一步落实到广州市的十二五规划纲要,则提出了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大力促进产业转型。
加快发展会展经济、总部经济等高端产业,大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强化服务经济主体地位和现代服务业主导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