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律未来与罗马法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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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法的历史、现状与未来

中国民法的历史、现状与未来

当前,民法学界对制定民法典问题展开了热烈讨论,立法机关也将制定民法典列入立法规划之中。

这对于促进我国民事立法的完善,加快民法典的制定步伐有着重要的意义。

本文旨在通过总结中国民法的历史,剖析中国民法的现状,对中国民法的未来作一展望。

一、中国民法的历史(一)清末法制变革前的中,国民法在清末法制变革以前,中国民法走过了漫长的发展道路。

应当说,中国古代的刑法是相当发达的,它的科学性和周密性在世界上是首屈一指的。

但是,中国古代的民法却远没有刑法那样发达,没有形成系统、完整和严密的体系,没有独立的民法典。

尽管历代封建统治者都十分重视法典的编纂,各朝代都制订有法典,但这些法典大都是刑法之规定,其中虽涉及民事关系,如户、婚、钱债、赔偿等,亦采取刑罚的手段调整之,本质上仍属刑法规范。

综观中国古代民法,可以看出:1中国古代民法观念不发达,民法中的平等、自由、权利等观念一直没有形成,2中国古代没有成文的民法典,民法法典化极不发达,与罗马法及后来的大陆法系相比,相去甚远;③民刑不分,以刑事责任代替民事责任。

造成中国古代民法不发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主要有以下几点;(1)政治原因。

中国古代社会的封建专制政体将立法的重点主要放在维护封建专制统治上,封建统治者更习惯于运用刑法或行政法手段调整各种社会关系。

在封建专制政体下,封建统治者无视私人之间的权利关系,这就便民法的发展受到了极大的制约。

(2)经济原因。

在中国古代社会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制度下,“重农抑商”的经济观念根深蒂固,统治者也实行“以农立国”的基本国策,致使商品交换极为贫乏和简单,这就严重抑制了以调整商品经济关系为主要对象的民法的发展。

(3)思想原因。

中国古代社会以儒家思想为立国的指导思想,儒家所倡导的“重义轻利”,严重限制了人们在物质利益方面的正当要求,甚至鄙视“利”,“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人们的权利观念极为淡薄,因此,对作为权利之法的民法自然表现出冷漠的态度,从而为中国民法的发展设置了严重的思想障碍。

浅谈罗马法对世界法系的影响

浅谈罗马法对世界法系的影响

浅谈罗马法对世界法系的影响摘要:罗马法的影响是源远流长的,罗马法是古代罗马奴隶制国家从形成到衰亡整个历史时期的法律制度的总称。

当今社会存在着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伊斯兰法系。

大陆法系是以罗马法为基础发展起来的法系,罗马法对其影响是根本性的。

英国法许多法律部门受到了罗马法的影响,有些甚至直接继受至罗马法,或者说存在直接的渊源联系。

英国法对罗马法的继受是片断式的继受,具体规则原则的继受,选择性的继受,体系下的继受。

本文采用分类比较分析的方法,以罗马法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伊斯兰法系的影响得出结论:罗马法的影响是长远的而且是世界性的。

关键词:罗马法大陆法系英美法系伊斯兰法系世界性我们研究罗马法应当从其产生、渊源、发展以及影响全方位的进行学习,在此我主要谈一下在学习罗马法之后它的影响问题。

罗马法作为西方世界最发达的法律体系之一,流传至今仍不减影响,有着很重要的启示作用。

它随着罗马国家的形成应运而生,顺应古代罗马社会、经济的需要不断发展,随着东罗马帝国的灭亡逐渐衰落;但由于特殊的历史需要,罗马法在中世纪又获得“复兴”。

罗马法有着丰富的内容,属于大陆法系的鼻祖,其自然法精神对很多国家都有着很深刻的意义。

罗马法有着非常重要的历史地位,对后世的立法包括对中国近代的立法产生有着重大影响。

一、罗马法的概述罗马法是古代罗马奴隶制国家从形成到衰亡整个历史时期的法律制度的总称。

罗马法的发展经历了王政时期,共和国时期以及帝国时期三个阶段1。

(一)罗马法的主要内容1、《十二铜表法》的制定《十二铜表法》是罗马法发展史上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在《十二铜表法》制定之前,由1何勤华.外国法制史(第三版)[M].北京:法律出版社,2003.于使用的是习惯法,法律任由贵族解释,造成了平民的不满,于是元老院于公元前450年制定了《十二铜表法》。

就《十二铜表法》的内容来看,《十二铜表法》是一部简单的,保守的,代表农业民族的成文法。

依次为传唤、审理、索债,家长权、继承和监护、所有权和占有、土地和房屋、私犯、公法、宗教法,前五表的追捕和后五表的追捕,这部法律是基于理性而不是基于习俗。

论当今中国民事立法对罗马法的借鉴

论当今中国民事立法对罗马法的借鉴

罗马法的借鉴价值
1、罗马法对现代法律的影响
1、罗马法对现代法律的影响
罗马法对现代法律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在现代法律体系中,许多法律概念、 原则和制度都可以追溯到罗马法。例如,罗马法中的法人制度和有限责任对现代 公司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罗马法中的契约自由原则成为现代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之一;罗马法中的无过错责任原则为现代侵权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
3、罗马法中的过错原则
3、罗马法中的过错原则
罗马法中的过错原则为现代侵权法提供了重要的基础。在罗马法中,侵权行 为是一种违法行为,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如果侵权行为是由于他人 的过错造成的,那么侵权责任可以相应减轻或免除。这一原则为后来许多国家的 侵权法所采纳,成为了现代侵权法中的一项基本原则。
早期罗马法
早期罗马法
在罗马共和国的早期,法律主要由习惯法支配。随着罗马帝国的建立和扩张, 罗马法逐渐发展成为一种复杂的法律体系。在罗马法的起源和发展过程中,皇帝 的权威和立法机构的设立起到了关键作用。罗马法的原则和规则被详细记录在 《十二表法》中,成为了罗马法的基础。
罗马法的传承
罗马法的传承
4、罗马法中的诉讼时效规定
4、罗马法中的诉讼时效规定
罗马法中的诉讼时效规定对现代法律制度也产生了影响。在罗马法中,法律 规定了各种诉讼的时效期限,超出期限则权利不再受保护。这一规定为后来许多 国家的法律制度所借鉴,诉讼时效制度逐渐成为各国法律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当今社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诉讼时效制度也在不断发展和完善。
罗马法的应用
总之,罗马法作为西方法律体系的基础,其在历史变迁中对后世法律制度产 生了深远的影响。从起源和发展,到传承和应用,罗马法都为后世提供了重要的 借鉴和启示。

罗马法发展历与我国民法历程

罗马法发展历与我国民法历程

王政时期根据古老的习惯和社会惯例,在王政后期习惯法共和国前期在平民与贵族的斗争中,贵族不在垄断立法与司法权,随意解释习惯法,产生了《十二铜表法》共和国后期,随着版图的扩大出现了市民法与万民法并存时期帝国的前期,随着皇权的不断加强皇帝的敕令逐渐成为了主要的法律渊源。

帝国的后期,先是古典时期,公元426年颁布了一项谕令只赋予盖尤斯、乌尔比安、保罗、帕比尼安和莫得斯丁等五位法学家论著法律的效力。

在优士丁尼法时期进行了法典的汇编工作,《民法大全》也就出现啦!他在当政期间清醒地认识到:“皇帝的伟大不仅要以武器来装饰而且必须以法律来武装,以便不论是战时还是平时,都可以得到正当的治理。

”《学说汇纂》优士丁尼为了筛选古典法学著作的精华并且能够为当时所实行的法提供说明,让他的司法部长进行摘录。

并且为了保证其权威性在这本书编纂后,禁止使用原文献(几乎消失)。

《法学阶梯》为学生编纂的基础教材,被颁布后也被赋予了立法的效力。

并且大部分内容都是承袭了盖尤斯的《法学阶梯》,还有相当部分来自于学说汇纂。

把罗马私法划分为人法(人和婚姻家庭)物法(物权法、继承法、债权法)诉讼法(公诉和私诉)《优士丁尼法典》将以前某些私人编辑的谕令汇编加以清理,修改和删除已经过时的内容、消除相互之间的矛盾和重合,组合成一部简明而统一新法典。

《新律》在法典化编纂工程后,优士丁尼继续颁布了一些谕令。

查士丁尼以后,罗马法长期不受重视,在11世纪,在波伦亚大学以《国法大全》为课本,(《学说汇纂》手抄本被伊洛勒里乌斯用于法学基础教育)于是从那时起罗马法一边作为“学术化”的法理论发挥作用,一边也开始对各种法律关系产生影响。

就结出《法国民法典》【1804年,采用优士丁尼《法学阶梯》的体例,由序编和三卷“人”“财产以及所有权的各种变更”“取得财产的各种方式”】《德国民法典》【潘德克顿是《学说汇纂》的转译,潘德克顿在德就是罗马法的意思,分为总则、债务关系法、物权法、家庭法、继承法】这样具有代表性的民法典。

中国法律现代化探析

中国法律现代化探析
及其 财产 关系 都有非 常详细和 明确 的规定 , 以致 一切后 来 的法 律 赋 予 自己能与天 沟通 的唯一人 企 图来 统 治 自己的子 民 , 禹之 子启 都 不能 对它做 任何 实质 性 的修 改, 成 为后世 立 法的基 础 。 继 位后 , 依然效 法其父 , 借 以奉 天意 平息反对 者 , 实 际就是单 纯 的
换、 首领 选举 等等 许多行 为都 能看 到法 律 的影 子 , 虽然 不成 明 文
前 一种 观 点的支 持者 认为 , 从 古罗 马 的 《 十 二铜 表法》 、 市 民 规 定 , 但不 论是具 体 的还是 抽象 的 , 都应 该归 为法律 的范 畴 , 可 法、 万 民法 再到 后来 的《 民法 大全》 都对西 方法 学产生 了 巨大 的影 见 , 原 始社 会也 是有法 律 文化存 在 的。
2 0 1 3・1 (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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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 学研 究
中国 法律 现 代化 探 析

摘 要

本文 就 中 国法 律文化 的现 状 与发展 进行 了相 关 的研 究 与探讨 ,并 结合新 时期 赋 予法律 文化 的现代 化 改变做 了相
关 的资料 收 集与分 析 , 就 法律 文化 的现 代化 表征 与发展 方 向谈 了谈 自己的看法 。 关键 词 中 国 法 律文化 现 代化 作者 简介 : 黄磊, 四川广播 电视 大学教 务处 , 助教 , 科员, 法 学理论 专 业。
响, 原 因有五 : 1 . 罗 马法 是建立 在简 单 商品生 产基 础之 上 的最 完备 的 法律
( 二) 奴 隶 社 会 很多人 都愿意接 受奴 隶社会是 法律产 生的阶段 这一观 点 , 严 体系, 它 对简单 商 品生 产的一 切重 要关 系如 买卖 、 借 贷等 契约 以 武 就认 为禹在 其统治 时期 , 希 望通过 垄断神 权 , 推崇 鬼神之 说 , 并

民法典的历史演变

民法典的历史演变

民法典的历史演变民法典是国家民事法律规范的总称,主要规定了个人之间财产权利和民事行为关系。

民法典的历史演变可以追溯到古代罗马法和法国民法典,经过了漫长而复杂的发展过程。

本文将从古代罗马法、法国民法典、中国民法典等方面来探讨民法典的历史演变。

一、古代罗马法的影响古代罗马法被认为是民法典发展的重要源头之一。

早期的罗马法是以习惯法为基础,随着罗马帝国的扩张,法律开始统一化。

公元6世纪,埃米利亚努斯-普拉肯西斯编纂了《罗马民法典》,成为罗马初步形成的民法典。

罗马法在中世纪延续并发展,随后影响了欧洲各国的法律体系。

尤其是法国的民法典,深受罗马法的影响,为后来的全面民法典的制定奠定了基础。

二、法国民法典的制定与影响法国民法典是现代民法典的开山之作,也是全面民法典的典范。

法国革命后,为了统一法律,法国政府决定制定一部全面的民法典。

1804年,拿破仑颁布了《民法典》(又称《拿破仑法典》),成为世界上第一部现代民法典。

法国民法典集纳了罗马法和封建法的精华,经过多年的修改和完善,为法国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稳定的法律保障。

此外,《民法典》还被其他国家作为法律典范,对世界范围内的民法典制定起到了重要影响。

三、中国民法典的发展与现状中国民法典的发展可以追溯到以往的各项法律制度和文件。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我国相继出台了多部民事法律,包括《婚姻法》、《继承法》、《侵权责任法》等,为后来的民法典的制定渐行渐远。

直至2020年,中国民法典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民法典的全面建立。

中国民法典继承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民事法律成果,确立了财产权、婚姻家庭、继承、合同等领域的基本原则,并界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

中国民法典的颁布对于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它不仅为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权益提供了更为全面的保护。

同时,中国民法典的制定过程也借鉴了国际上先进的民法典制定经验,与时俱进地适应了现代社会的需要。

高中历史知识点总结法律

高中历史知识点总结法律

高中历史知识点总结法律一、古代法律的起源与发展1. 法律的起源法律起源于人类社会的需要,最初以习惯法的形式存在。

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逐渐形成明确的条文,用以规范人们的行为和社会秩序。

2. 古代中国的法律中国古代法律以《汉律》和《唐律疏议》为代表,强调礼法结合,注重刑法的严酷性和预防性。

《汉律》是汉朝时期的法律总汇,而《唐律疏议》则是唐朝时期法律的集大成者,对后世影响深远。

3. 罗马法罗马法是西方法律的基石,其特点是系统性和普遍性。

罗马法中的重要概念如法人、契约、侵权等,对现代法律体系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二、中世纪法律的特点与变革1. 教会法的兴起中世纪时期,随着基督教的传播,教会法成为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教会法主要规范宗教事务和道德行为,与世俗法律并存并互相影响。

2. 封建法封建法是中世纪欧洲封建社会的基本法律形式,主要涉及领主与附庸之间的关系、土地所有权和继承权等问题。

3. 法律的统一与变革随着国家权力的加强和领土的统一,中世纪晚期出现了法律统一的趋势。

例如,法国的《拿破仑法典》就是在这一背景下产生的,它对后来的民法体系产生了重要影响。

三、近现代法律的发展1. 宪法的产生与发展宪法是近代国家法律体系的核心,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公民的基本权利。

英国的《权利法案》、美国的《独立宣言》和《宪法》、法国的《人权宣言》等都是宪法发展的重要里程碑。

2. 民法与刑法的区分近现代法律体系中,民法主要调整平等主体间的私法关系,刑法则关注犯罪行为的惩治和社会秩序的维护。

两大法律分支的形成,标志着法律体系更加科学和完善。

3. 国际法的形成随着国家间的交往日益频繁,国际法逐渐形成并发展。

国际法主要规范国家与国家之间的关系,包括战争与和平、领土争端、国际贸易等方面。

四、现代法律的特点与趋势1. 法律的民主化与人权化现代法律强调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

人权法成为国际社会关注的重点,各国法律体系也越来越注重保护人权。

中华法系复兴

中华法系复兴

“中华法系复兴”意指何处在中国法治现代化过程中,某些从西方借鉴、移植过来的法律制度逐渐表现出“水土不服”的症状,曾有学者提出“法律本土化”的“药方”。

但中国法治究竟何去何从?在10月24日举办的第四届“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国际研讨会”上,三位法律史专家从“中华法系与罗马法的影响”视角探讨中华法系的复兴,或许能为我们这个正在追求远大目标的民族走出“法律现代化还是本土化”的迷思提供些许启示。

一中华法系是指以中国法为母法发展起来的东亚法律体系,包括传统的中国法、朝鲜法、日本法、琉球法、安南法、暹罗法和缅甸地区法。

它发轫于西周,形成于两汉,确立于隋唐,其中唐律发挥了承前启后、传播海外的作用,被公认为中华法系的代表。

从19世纪中期开始,西方法律文化在列强的武力支持和清朝国力衰微双重背景下向东亚扩展和传播,中华法系开始解体。

到19世纪末,严格意义上的中华法系仅存作为母法的中国法而已。

20世纪初,清政府迫于压力正式“变法修律”,作为中华法系母法的中国法整体瓦解。

至此,中国近代以来的法律发展走向与中华法律传统渐离渐远,转向经由日本吸收欧陆法律文明的道路。

近百年来,包括罗马法在内的西方法对中国法治产生了深远影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无罪推定、意思自治、尊重人格与人格权等西方法律观念经传播后广泛深入人心。

然而,在这一过程中,中国法律传统受到有意无意地压制和忽视,一些具体的西方法律制度移植到中国后与中国社会存在一定程度的脱节,如全体利益与个体利益、公共道德与个人自由、婚姻自由与家庭伦理等关系的冲突表现得尤其突出。

于是,一些学者返本溯源,对重新认识中华法系的价值及复兴中华法系问题进行研究。

若论形成规模的,一次是在抗日战争时期,为了唤起中华民族抗敌自救的自信心,文化界掀起了“文化复兴运动”,法学界杨鸿烈、陈顾远等著名学者梳理了构成中华法系内涵的法律历史源流,提出复兴中华法系的思路;另一次是改革开放以后,以陈朝璧、张晋藩为代表的法学家就中华法系的特点、中华法系的时间和空间范围等问题不断深化认识,提出中华法系的复兴,决不可能是以唐律为代表的旧中华法系的复旧,而是把适合于中国传统国情的本土文化融入到现实的法制建设中的伟大创新。

罗马法对当代意义及其影响

罗马法对当代意义及其影响

浅谈罗马法对当代意义及其影响上海大学悉尼工商学院闵一凡“罗马帝国曾三次征服世界,第一次以武力,第二次以宗教,第三次以法律。

武力因罗马帝国的灭亡而消亡,宗教随人民思想觉悟的提高、科学的发展而缩小了影响,唯有法律征服世界是最为持久的征服。

”这是德国著名的法学家耶林说的,他对罗马法有着很高的认同。

罗马帝国不仅仅在当时成就并远播了古代社会最发达、最完备的法律体系——罗马法,是近两千年前古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法律制度,是发达的简单商品经济基础上的产物,在世界法制史上堪称鸿篇巨制,处于一种独特的地位,迄今绵延两千载,依然不失为古代法的佼佼者。

对我国也是有很深远的影响。

在现代社会生活中,“法治“正在得到人民以及学术界越来越严肃的推崇和重视。

人们发现,罗马法的复兴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是罗马法精神在中国的复兴,就是人文主义在中国的复兴和私法精神在中国的复兴。

首先,让我们来了解一下罗马法,从狭义上讲罗马法是罗马共和国及罗马帝国所制定的全部法律规范的总称。

罗马法的内容包括公法和私法。

罗马私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法律规范,反映了商品经济条件的本质要求,可以说,只要有商品经济存在就有罗马私法适用的空间。

早期罗马法的系统推广开始于东罗马帝国时期,由于推广的深度、广度、力度的增大,在东罗马帝国皇帝查士丁尼一世的时期达到鼎盛。

而后因为罗马帝国的政治经济落败灭亡,使得罗马法遭受冷遇并失传600年之久。

而随着13世纪文艺复兴对古希腊、古罗马艺术文化创作的研究,以及罗马法完整的出土,罗马法又再次登上历史舞台,逐步成为整个欧洲大陆各势力争相研究和推广的对象。

在15世纪后,通过全面继承古罗马法的基础上而完善并建立的大陆法系。

自19世纪以来,罗马法实际上已成为各国学者共同研究的对象。

本文从罗马法的概念出发,浅谈罗马法对当代的意义以及一些影响,并根据我国的一些显示情况做出论述。

在具体谈论罗马法的影响之前让我们先讨论一下当今社会存在的一些法律:大陆法系,英美法系和伊斯兰法系。

西方法律思想史对中国法律的影响和未来的指导.doc

西方法律思想史对中国法律的影响和未来的指导.doc

西方法律思想史对中国法律的影响和未来的指导关键词:西方法律思想史影响改变法律法治社会发展摘要:中国法律传统的中断,我们无法从中国固有的法律传统中自然地推演出中国法律的现代化,中国法律现代化却是西方法律传统的继受。

如果我们的法律制度是现代的法律,那么要理解这些法律就必须参祥西方法律思想史。

正文:从法律史的角度上看,中西法律思维方式存在着尖锐的冲突。

中国法律思想的贫乏与西方法律思想的庞杂,形成了鲜明的对照。

要延续和发展中国的法学,我们要放弃传统的法律思维方式,以西方法律思想的方式看待中国法律传统的问题。

从夏商的“天命天罚”和西周的“以德配天”到孙中山的“三民主义”和“五权宪法”,中国法律思想也经历了几千年。

任何现代的思想,我们都可以从老祖宗那里找到似曾相识的说法,我们也经常以此为自豪。

但是,当我们试图把中国的法律思想与西方法律思想联系起来的时候,我的感觉是两者如此的反差,以至于无从下手来进行比较。

二十年前,我们就有过中西比较的著作和论文,比如《中国与西方的法律观念》、《孔子与柏拉图法律思想的比较》、《韩非与马基雅佛利权术思想的比较》、《老庄学派与斯多葛法律思想的比较》等等,不管怎样,给人的感觉仍然是关公战秦琼,不知道这种比较的连接点在哪里。

与其说是法律思想的对比,不如说是政治哲学的对比,不如说是哲学的对比。

以上面提到的那位汉学家的《中国与西方的法律观念》而言,除了“自然法”这个概念之外,我没有发现任何西方法律思想史上的名词术语和原理原则,而且就这个自然法思维模式而言,除了实在法和自然法逻辑区分的意义之外,我们也找不到中西方概念上的联系与区别。

比较的结果,仍然是中国法律思想史,甚至是曲解的中国法律思想史。

西方法律思想史上学派林立思想冲突,多元的法学研究方法,和对于法律独到的理解,我们在中国法律思想史上找不到相应或者相似的影子。

到近代之后,中西法律有了面对面的冲突,应该说这种冲突来源于法律制度的变革,那个时代我们所了解的西方法律思想也是17、18世纪西方思想的舶来品,我们自始至终也没有出现类似西方独立的原汁原味的法律思想。

中华法系与古罗马法的几点相似之处小析-精品文档

中华法系与古罗马法的几点相似之处小析-精品文档

中华法系与古罗马法的几点相似之处小析罗马法系与中华法系在价值取向和社会原理方面有着天壤之别。

比如说,道德基础立足全体、追求和谐,赋予了中华法系人与自然共生共荣的价值目标;而自由追求立足个体、依据理性赋予了罗马法权利义务观念与自由精神。

关于具体法律制度,在古代就有人注意到古代罗马与中国政治制度有相似之处:《三国志》载:“大秦其俗,人长大平正,似中国人而胡服,其俗能胡书其制度,邮驿亭置如中国。

”虽然遍查资料也没搜到哪个研究学者找到二者有直接相互借鉴的证据,但是罗马法系与中华法系的许多细小规定相同或相似之处确实不少。

个人认为二者相似契合之处,或基于偶然的巧合或基于共同的生活经验和法律原理更或者由于东西方法律文化的交流与借鉴吸收。

1 中华法系与古罗马物权法的相似之处《法学阶梯》关于物的规定,与中华法系有很多相同之处。

简单地举几例说明。

比如遗失物,罗马法认定:“若不是出于本人意愿而遗弃的物品,财产所有人并未丧失所有权”、“遗失物乃所有人无意丢失并未放弃所有权。

漂流物、沉没物亦类似。

”而《唐律疏议》“得阑遗物”条规定:“诸得阑遗物,满五日不送官者,各以亡失罪论。

”拾得人如果不返还遗失物,唐律将比照坐赃罪进行处罚,由此可见二者关于遗失物的立法精神相一致,必须物归原主,不可强取。

二者在古代的类似规定很值得玩味,因为比照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可以发现遗失物不再由占有人掌控而是公告招领,这说明对原所有人的权力保障倾向。

再比如埋藏物,《法学阶梯》第2卷:“某人在自己的土地上发现之财宝,被阿德里亚奴斯神遵循自然平衡原则,授予发现人。

”而《唐律疏议》规定,“自家地内发现之埋藏物,归本人所有,于他人地内得宿藏物者,依令合与地主中分。

”二者关于埋藏物的规定如出一辙,都着眼于保护发现人自己的土地埋藏物所有权。

2 与古代罗马债法的相似之处关于古代罗马法与中国古代债法(契约法)的比较,已有好多学者出了不少研究成效,认为中国古代的契约法对古罗马法有“显见的承袭和吸收”。

罗马法对中国的影响

罗马法对中国的影响

罗马法对中国的影响
罗马法是古罗马时期的一套法律体系,随着罗马帝国的扩张和影响力的增加,罗马法在欧洲和其他地区得到了广泛的传播和应用。

在中国,罗马法对中国的影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对现代法律的产生和发展的影响
罗马法是现代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对现代法律的产生和发展有着深远的影响。

在中国,罗马法作为一种重要的外来法律体系,为中国现代法律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借鉴。

2. 对中国法律的制定和完善的影响
罗马法是一套成熟的法律体系,它对中国法律的制定和完善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在中国古代,罗马法的思想和理念受到了一些学者的关注和借鉴,对中国法律的制定和完善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3. 对中国法律教育的影响
罗马法是一门重要的法学科目,它的学习和教学对法律教育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在中国,罗马法的研究和教学在现代法学教育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培
养中国法律人才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总之,罗马法对中国的影响是多方面的,它为中国现代法律的产生和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参考和借鉴,同时也推动了中国法律的制定、完善和法律教育的发展。

罗马法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罗马法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

罗马法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的启示近年来,中国法治建设取得了长足的进步,但仍面临着诸多挑战和困难。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借鉴和吸收其他国家的法治经验,其中罗马法给我们提供了一些宝贵的启示。

罗马法是古代罗马帝国的法律体系,对欧洲大陆法系和世界法学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它的特点是系统化、条理清晰,注重案例和判例的积累,以及合理的法律推理和解释。

这些特点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罗马法强调法律的系统性和条理性。

在罗马法体系中,法律被分为不同的部分和章节,每个部分都有明确的规定和条款。

这种系统化的安排有助于人们更好地理解和运用法律。

在当代中国,我们也应该注重法律的系统性和条理性,通过制定和完善法律体系,确保法律的适用和执行更加规范和有序。

罗马法注重案例和判例的积累。

在罗马帝国时期,法官的判决和裁决被作为法律的重要依据,被记录下来作为判例,以供后人参考。

这种积累和借鉴的方式有助于保持法律的一致性和稳定性。

在当代中国,我们也应该加强对案例和判例的重视,通过建立和完善相关的法律数据库,加强法官和律师的培训,提高他们的法律运用和判决能力。

第三,罗马法重视合理的法律推理和解释。

在罗马法体系中,法律的解释和推理是非常重要的,法官和律师需要根据具体的案件和情况,运用合理的法律原则和规定进行推理和解释。

这种注重法律推理和解释的方法有助于确保法律的公正和合理。

在当代中国,我们也应该加强对法律推理和解释的培训和研究,提高法官和律师的专业素养和能力,确保法律的正确适用和执行。

除了这些启示之外,罗马法还有一些其他的特点和价值,如对个人权利和自由的保护,对契约和财产权的尊重,对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的维护等。

在当代中国,我们也应该从这些方面借鉴和吸收罗马法的经验和理念,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我们的法治体系。

罗马法对当代中国法治建设具有重要的启示作用。

通过借鉴和吸收罗马法的经验和理念,我们可以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我们的法治体系,确保法律的适用和执行更加规范和有序,保障人民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公平正义。

罗马法与中国近现代民法

罗马法与中国近现代民法

一、罗马法———近现代中国民法之源罗马法是近代民法三大历史渊源中最为重要的一个,它是指“公元前6世纪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改革到公元7世纪中叶为止这整个历史时期罗马奴隶制国家所实施的全部法律制度”,其中私法部分最为完备、对后世影响最大。

所以我们通常所称的罗马法是指罗马私法,西方也有人称之为罗马民法。

罗马法既以其完善、发达的私法制度闻名于世,又以其结构严谨却又开放自由的逻辑体系著称。

它既是“古代奴隶制社会最发达、最完备的法律体系”,又是“商品生产者社会的第一个世界性法律”。

罗马法法律体系是自罗马城建立时确立的,从罗马建城开始至今的各个历史时期中不断发展演变而形成的法律概念、法律原则、法律制度和法律规范的总和。

该法律体系从其确立之日起,即对欧洲大陆大多数国家及后来的民法法系各国私法体系的演进与形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确立了“源”与“流”的关系,因此,民法法系在中西方著作中的别称为“罗马———日耳曼法系”。

不仅民法法系是在罗马法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的,就是在英美法系的某些领域中也或多或少的存在罗马法的痕迹。

譬如,“衡平”一词并非英国人的首创,罗马法是“衡平法”的最早实践者,最高裁判官法就是典型的罗马衡平法。

此外,英国的商法、海商法、遗赠、合伙、欺诈、抵押以及未成年和神智丧失者的法律行为能力等,也多渊源于罗马法,或者吸收了罗马法精神以及适用了罗马法的部分原则和制度。

罗马私法的主要制度和法的精神“活”在大陆法系代表性的民法典中,如法、德、日本民法典,而近代以来中国民法的制定基本上是对这些民法典典范的移植、继受与发展。

从这个角度来看,近现代中国民法的形成与发展是建立在对罗马私法精神的传承和对罗马私法原则、概念、制度、体系的继受与发展的基础之上的,罗马法是近现代中国民法之源。

二、罗马法精神在近现代中国民法中的传承与发展(一)承继与发展罗马法的自然法精神古希腊的思想家们奠定了自然法的基础,确定了自然法公平正义有序的基本精神,认为自然法是不变的、永恒的。

中国官方《民法总则》的罗马法基础

中国官方《民法总则》的罗马法基础
司法实践的挑战:如何平衡法律原则和规则的适用,确保司法公正和 效率
提高民事法律制度的国际影响力
罗马法对《民法总则》的启示:罗马法中的法律原则和制度对《民法总则》的制定具有重要启示作用。 借鉴意义:借鉴罗马法中的法律原则和制度,可以提高《民法总则》的国际影响力。 国际交流与合作:通过国际交流与合作,可以借鉴其他国家和地区的法律制度,提高《民法总则》的国际影响力。 法律移植与创新:借鉴罗马法中的法律原则和制度,进行法律移植和创新,可以提高《民法总则》的国际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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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马法中的许多原则和制度, 如契约自由、所有权、侵权责 任等,被《民法总则》所吸收 和借鉴
罗马法中的法律制度和法律思 想,为《民法总则》的制定提 供了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推动 了中国民事法律制度的发展。
05
罗马法对《民法总则》的启示和借鉴意义
章节副标题
完善民事法律制度的立法技术
罗马法中的“物权”和“债权”概念,为《民法总则》中的“物权”和“债 权”提供了理论依据
罗马法中的“合同”和“侵权”概念,为《民法总则》中的“合同”和“侵 权”提供了理论依据
对中国民事法律制度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
罗马法是现代民法的源头,对 《民法总则》的制定具有重要 影响
罗马法中的法律思想,如公平、 正义、诚实信用等,对《民法 总则》的立法理念产生了深远 影响
推动民事法律制度的创新和发展
罗马法对《民法总则》的启示:罗马法中的法律原则和制度对 《民法总则》的制定具有重要启示意义
借鉴意义:《民法总则》借鉴了罗马法中的法律原则和制度, 如权利平等、契约自由等
创新和发展:《民法总则》在借鉴罗马法的基础上,结合中国 国情,进行了创新和发展,如增加了人格权、知识产权等

罗马法的特点及对后世影响

罗马法的特点及对后世影响

罗马法的特点及对后世影响本页仅作为文档页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罗马法的特点及对后世影响--------------------------------------------------------------------------------罗马法的特点及对后世影响;2012级在职法硕姓名:徐;林学号:P;罗马法是罗马奴隶制国家法律的总称;一、罗马法的特点:;(一)罗马法作为奴隶社会法律制度在其产生、发展和;1、罗马共和国建立于公元前509年,在平民反对贵;2、在罗马共和国时期,罗马法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自由民;(二)罗马法是诸法合体、私法为主的法律体系;(三)罗马法还确立了许--------------------------------------------------------------------------------罗马法的特点及对后世影响2012级在职法硕姓名:徐林学号:P罗马法是罗马奴隶制国家法律的总称。

它不仅包括从罗马国家产生至西罗马帝国灭亡时期的法律,也包括公元6世纪中叶以前东罗马帝国的法律。

罗马法保护私有财产,维护奴隶主阶级的统治,是欧洲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对后世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一、罗马法的特点:(一)罗马法作为奴隶社会法律制度在其产生、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深受古罗马奴隶制国家历史发展的影响。

1、罗马共和国建立于公元前509年,在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中,罗马法由习惯法向成文法发展。

公元前450年颁布的《十二铜表法》是这一发展过程的重要里程碑。

《十二铜表法》严格保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及其统治秩序,保护奴隶主贵族的私有财产权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

同时,作为平民与贵族斗争的产物,《十二铜表法》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平民的利益。

《十二铜表法》是罗马国家第一部成文法,它总结了前一阶段的习惯法,并为以后罗马法制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中华法系对后世的影响

中华法系对后世的影响

中华法系对后世的影响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古老的文明之一,拥有庞大而独特的法律文化。

这种法律文化,也被称为中华法系,在过去几千年里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首先,中华法系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其强调道德和伦理原则。

与西方以罗马法为基础的法系不同,中华法系注重道德规范和家族关系。

伦理原则贯穿于中国法律的方方面面,例如儒家思想中的“仁义礼智信”,对家庭、社区和国家的责任感等。

这种注重道德和伦理的法律观念对后世的影响是巨大而深远的。

在现代社会中,许多国家都将道德价值观纳入法律框架,以保护人们的权益和促进社会的稳定。

其次,中华法系秉持着温和的法治原则。

与某些西方国家的法律体系相比,中国的法律更注重和谐和稳定。

中华法系更强调调和、均衡和公正,而不是过度追求对法律技术性的空洞追求。

这种法律观念对后世的影响在于倡导审慎、平衡和合理的法律解释和适用,以避免过度扩张权力和裁量的滥用。

另一个中华法系的特点是其注重家族和血缘关系。

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着极其重要的家族观念,这一观念也体现在法律制度中。

中华法系通常将尊重家族关系视为一种重要的法律责任。

这对后世的影响表现在现代社会中保护家庭权益的法律制度和政策。

例如,许多国家对家庭、婚姻和继承等问题都有详细的法律规定,以维护家庭的稳定和亲情的连结。

此外,中华法系还强调儒家思想中的“仁政”理念。

这种理念强调以仁爱和仁心来治理国家和社会,以达到社会稳定和公平正义。

中华法系对后世的影响体现在国家管理、公共政策和法律实践中。

许多国家尝试在制定政策和法规时注入仁政的理念,以更好地满足人民的需求和提高社会的公平性。

最后,中华法系还注重复杂的案件调解和仲裁机制。

相对于严格的诉讼程序,中华法系更加倾向于通过调解、仲裁和和解来解决争议。

这种解决争议的方式更加注重双方的和解和保持社会稳定。

这种倾向对后世的影响体现在现代法律实践中,包括许多国家鼓励通过和解来解决争议,以减少法庭资源的浪费和促进社会的和谐。

总而言之,中华法系作为一种独特的法律文化,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古罗马法律及其对现代法律的影响

古罗马法律及其对现代法律的影响

古罗马法律及其对现代法律的影响古罗马法律是西方原始法律的代表之一,与中国古代法律并列一起,具有深远的历史和文化价值。

从罗马共和国到罗马帝国,古罗马法律不断发展、完善,并对今天的法律学说和国际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古罗马法律的基本概念和分类1.1 基本概念古罗马法律,是指公元前753年-公元1453年,罗马的法律制度和实践,由语言、习俗、政治、经济等多种因素共同形成。

古罗马法律源于古代罗马共和国的诞生,最早体现为法律禁令,后逐渐系统化并进行官方发布,成为罗马城市的法律规范。

1.2 分类古罗马法律一般被分为公法和私法两个方面。

公法包括罗马法律体系内的行政法、宪法和刑法等。

在涉及国家权力机构的行事规则和国家行为的结构方面带有实用主义和民主主义的影响。

私法主要包括民法和商法,是罗马法律中较为重要和广泛的部分,同时与今天的法律制度紧密相连。

其中的成就之一是在契约法方面,法律将契约的原则和担保方法规范化,并概括了契约的主要内容和约束。

二、古罗马法律对现代法律的影响2.1 民法和商法的影响古罗马法律的主要贡献之一是,它在制定民事法律方面提供的范例和模板,这在现代民主国家的法律系统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现代民法和商法以不同的方式被视为罗马法的直接继承者,尤其是在欧洲和拉丁美洲。

罗马法律给予了契约制度以很大的帮助,并使契约自身成为法律实体,而不是个人权利之间的协议。

这个观点在现代世界得到了广泛支持,因为它为法律理论奠定了基础,并促进了经济的发展。

2.2 公法和行政法的影响罗马法律对今天的国家法律理论和思想提出了许多基本要素。

这些基本要素包括国家政府机构和权力分立,写成宪法,分配权利和责任。

在现代世界,法律的这些方面对所有国家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与古代罗马法律类似的国家的制度、法律和规章等制度在全球范围内扩散开来,包括公民和国家权利的制度,监察和约束政府的程序和机构,或是民主制下的法治。

2.3 刑法的影响罗马法律对于刑法的发展也起到了重要的影响。

中国古代法律与罗马法教案对比分析

中国古代法律与罗马法教案对比分析

中国古代法律与罗马法教案对比分析中国古代法律与罗马法教案是两个不同文明体系的法律体系,虽然两者在时空上相距甚远,但它们都在各自的文明体系内占据着重要的地位。

本文将对中国古代法律与罗马法教案进行对比分析,以寻找它们之间的相同点和差异。

一、不同的文化背景中国古代法律和罗马法教案在文化背景上存在很大的区别。

中国古代法律是以儒家思想为主导的法律体系,强调“君子以文为据”,注重道德、礼仪和家庭伦理,主张“治国以礼为先”。

中国古代法律以德治国,法律本身并不是执勤的唯一依据。

而罗马法教案则强调执法为主,以律法为中心,在法律上是基于自然法的哲学基础。

自然法即天赋的权利和义务,它的目的是使社会更加公正、保护个人权利、维护法治。

因此,罗马法教案在与政治权力作斗争方面比中国古代法律更具有独立性。

二、不同的法律范畴中国古代法律和罗马法教案在法律范畴上也存在很大的差异。

中国古代法律主要是针对家庭、社会、国家等不同层面的规范,针对违反规范的人采取不同的处罚措施。

而罗马法教案则主要针对个人的权利和义务方面,培养人们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

在犯罪和刑法方面,中国古代法律着重于处理各种案情,对刑法司法的理论引导作了许多规定。

罗马法教案在刑事司法方面则更注重的是理论的构建,为法律理论的完善和修正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不同的法律实践中国古代法律和罗马法教案在法律实践方面也有所差异。

中国古代法律的实践是建立在封建统治下的对各级官员和民间士绅的要求和规范之上的。

因此,中国的古代法律实践着重于强调政治统治和社会秩序。

而罗马法教案则注重自由与公正,以个人的权利和义务为核心,具有更多的权利保障措施和司法保护手段。

四、不同的司法制度中国古代法律和罗马法教案在司法制度方面也存在很大的差异。

中国古代法律的司法制度是以皇帝为最高判官的专制司法制度,而且没有完整严密的刑事诉讼程序。

在特别严重的刑事案件中,定罪的凭据往往被拒之门外。

罗马法教案则是通过成文法的制定和司法制度的完善来保障人们的权利。

简论十二铜表法

简论十二铜表法

简论《十二铜表法》在世界各国法律体系的发展中,其法律渊源总是由习惯法向着成文法的方向演变的。

在公元前8世纪至6世纪古罗马的“王政时期”,其仍旧以大量的“习惯法”作为其社会法律规范的渊源。

在这以习惯法作为法律渊源的法律体系的时期中,古罗马的习惯法主要被贵族阶级以及宗教所垄断,法律处于一种不可知、不可晓的秘密状态。

法律的解释权完全被垄断在了宗教贵族阶级手中,并且被运用于偏袒贵族、欺压平民等激起社会矛盾的活动中,法官们利用平民对于法律的无知而任意枉法裁判。

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了罗马共和国时期,并且由于社会矛盾的不断激化,平民们开始要求将法律予以成文化并公之于众。

在公元450年,随着罗马平民与贵族长达8年的争斗逐渐胜利,在双方的协议下,《十二铜表法》就此诞生了。

《十二铜表法》的制定颁行是罗马法律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事件,其标志着罗马法从习惯法发展到了成文法时代。

,《十二铜表法》作为罗马法进入成文法时代的标志,其内容体系也是可考量的。

《十二铜表法》顾名思义指的是雕刻在十二块铜板上的法律。

其内容绝大多数是早期罗马习惯法的汇编,应当说是比较切合当时社会发展的需要。

,十二铜表法的内容分为12方面:传唤、审理、执行、家长权、继承和监护、所有权和占有、土地和房屋、私犯、公法、宗教法、前五章的补充和后五表的补充等。

从体系上看,十二铜表法囊括的罗马社会人民生活所需要的方面,作为成文法运动的标志来说,这一点也是值得肯定的。

从具体内容上看,十二铜表法突出体现了平民与贵族阶级斗争的胜利结晶。

《十二铜表法》的内容是大多数早期罗马习惯法的汇编,因此其具有了以下明显的特点:(一)内容广泛,诸法混同。

其内容上囊括了公法和私法、宗教与世俗法、实体法和程序法。

和现代法律体系比起来说明了罗马的立法技术尚处于初期的发展阶段。

(二)十二铜表法表现了其严格的形式主义色彩。

十二铜表法中规定了各种程序以补足实体法的不足以及司法的公信力。

(三)十二铜表法的规定较为单一、守成,并没有考虑司法实际情形,只是硬性的规定了某些实体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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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律未来与罗马法的关系
091211119 李靓
摘要:我国法律属于大陆法系,大陆法系又是指包括欧洲大陆大部分国家从19世纪初以罗马法为基础建立起来的、以1804年《法国民法典》和1896年《德国民法典》为代表的法律制度以及其他国家或地区仿效这种制度而建立的法律制度。

1所以我国法律和发展与罗马法有着密切的联系,未来的发展方向也与罗马法密不可分。

本文将从罗马法的发展特点及规律、我国立法受罗马法的影响和我国未来法律发展三个方面研究。

关键词:罗马法、大陆法系、私法、法律发展规律
一、罗马法的发展特点及规律
罗马法始于公元前6世纪,罗马第六代王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因阶级矛盾尖锐而进行的改革。

废除了以血缘关系为基础的三个氏族部落,按地域把罗马城分为四个区域,并按财产的多少将罗马人分成五个等级,确定了相应的权利义务。

这次改革标志着奴隶制度国家的形成。

(一)罗马法的历史发展
公元前450年罗马进入共和国时期,颁布了《十二表法》,是罗马国家第一部成文法,它总结了前一阶段的习惯法,并为以后罗马法的发展打下了基础。

公元前3世纪至公元前1世纪,罗马进入共和国时代中后期,形成市民法和万民法两个体系。

公元1世纪至公元2世纪,罗马进入兴盛时期,许多法学家研究罗马法,写书发表不同的意见。

形成了很多学派。

最后形成的两个学派相互争论,推动了罗马法的发展。

公元426年,东罗马的狄奥多西二世和西罗马的瓦伦提尼安三世共同颁布了学说《引证法》,规定了五大法学家对法律问题的解答和著述,具有法律效力。

公元3世纪以后,罗马走向衰落,优士丁尼为重建和振兴罗马帝国,从公元528年至534年,先后汇编三部法律。

分别为《优士丁尼法典》、《优士丁尼法学总论》和《优士丁尼学说汇撰》。

优士丁尼死后,法学家将他的敕令汇编成《优士丁尼新律》。

这四部法律统称为《国法大全》,标志着罗马法已发展到顶端。

(二)罗马法的发展特点及规律
罗马法学家把罗马法区公为公法和私法。

由于罗马社会的历史条件,罗马私法相对于公法比较、私法极为发达。

立法不完全是由立法机关来进行,大多数是通过审判机关的司法实践和法学家的活动来进行的。

这两项构成罗马法重要的组成部分。

这种形式可以对社会生活中出现的各种新的法律关系做出及时的调整。

1百度词条大陆法系定义
促进了罗马法内容上的不断更新和完善,使罗马私法发展成为最完善的法律。

罗马帝国时期的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十分繁荣,法学家的作用显著增强。

罗马法的成就与罗马法学家的研究成果密不可分。

罗马法学家的独特地位与作用,客观上使罗马法成为古代社会最发达完备的法律制度。

罗马法对后世法律影响还体现它提出了很多原则、科学的概念和术语。

罗马统治阶级对法制建设十分重视,出现大量的法律编纂活动,留下很多法律文献。

二、我国立法受罗马的影响
罗马法对我国的影响很大,也是比较明显的。

有学者认为,历史上的中国在汉(东汉)唐时期已经吸收、融汇了罗马法律文化的有益成份2。

在罗马法大量的内容中真正为现代法律所用的法律理论是平等原则。

无论是历史影响较大的《法国民法典》,还是英美等发达国家的立法,甚至与我国《合同法》都大量的使用和借鉴了平等原则这一在契约领域中应用最广泛的原理。

我国现在发展的是市场经济体制,罗马法被为“早期市场经济的经典法律”。

经过专家学者的研究以及事实证明,罗马法的一些基本原则和制度体现了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符合市场经济的基本要求。

例如罗马法中的债权制度,已为近现代各国民商法普遍接受,我国在完善市场经济法律的过程中也值得参考。

我国在立法方式和民法上受罗马法影响较大。

(一)我国立法方式受罗马法的影响
罗马法在立法过程中是从先前经验演变成后来的法律,重视法学家的作用。

罗马法在立法过程中有很强的理性主义,主要表现在法典化。

法典是理性的表现,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继承和发扬了这个精神。

中国立法中理性主义的增强也是和法学家更多地参与立法活动分不开的。

有些法律是委托法学家起草的,其他则是反复听取法学家的意见。

当然,法学家也有他们的局限性。

像罗马法那样甚至可以把著名法学家的著作视为法律依据,在今天的法制社会中是不可仿效的,但在中国的政治和立法活动中,法学家的地位仍是一个需待解决的问题。

没有法学家的地位和作用的提高,就不能真正实现立法从经验到理性的迅速转换过程。

(二)民法上受罗马法的影响
我国成立后,经过50余年的发展,我国民法典制定的条件已经成熟,很多学者提出在我国制定民法典的过程中有必要从体系到内容对罗马法加以借鉴。

也有学者认为,“在全国上下尽快制定完整统一的民法典的呼声中,追根溯源,探寻现代民法的历史渊源——罗马法,把握民法的本源及其发展轨迹,对于制定中国民
2胡留元、冯卓慧,罗马法与中国古代契约法[J],法律科学, 1995,(5)
法典无疑是有帮助的”。

3种种观点表明,罗马法在我国的法制建设中具有很强的参考价值和现实意义。

中国今天许多的市场经济法律虽然不能说完全类似彭梵得所说的“立法者未施加任何主动作用”的法律规范,但却完全可以说是体现了以反映客观规律为主。

它和另一类主要体现立法者意志的法律是有所不同的。

4市场经济的法律是超越一个国家界限的,市场已经不是一个民族所能局限的,如公司法、证券法、票据法、期货交易法等。

这些法律所体现的自然法精神就是各国这类法律之间的共同特点。

我们必须研究市场经济规律规范中哪些是各国法律有共同特点的东西,哪些是中国所特有的东西。

我们也必须肯定,市场经济法律规范的主导方面应是共同性的东西,或是客观规律性东西。

三、中国法律未来的发展趋势
按照罗马法的发展规律,我国未来会颁布民法典。

判例法在我国可能会被承认。

在今年的《国家司法考试辅导用书》里,判例已经作为中国法的非正式渊源列入教材用书了,我们国家最高院也提出:“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由于具有最高的司法效力,因而对各级法院的审判工作有重要指导作用。

”由此可见判例在我国的重要性跟被普遍承认。

《人民日报》上对民法未来的看法:立法指导原则上更加开放和创新。

以2007年通过的物权法为例,从该法条文本身可以看到以下的立法指导原则:一是贯彻个人利益与社会公益协调发展的所有权思想;二是坚持对合法财产的一体保护原则;三是严格限定公益目的,重构国家征收制度;四是建立统一的、与行政管理脱钩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五是总结农村改革经验,实现农地使用关系的物权化。

物权法的这些指导原则表明,中国民法学力求将继受而来的民法理论与中国改革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伟大实践相结合,力求除旧布新、推动社会进步、维护公平正义,并创建适合中国国情的新的民法制度和民法理论。

更多地针对中国现实问题设计法律制度。

当前中国的民事立法,对于外国民法制度和理论不是盲信盲从,而是针对中国社会的实际问题,设计切实可行的法律制度。

例如新合同法,针对三角债问题,规定债权人代位权制度;针对债务人赖账问题,规定债权人撤销权制度;针对拖欠工程款问题,规定承包人优先受偿权制度;等等。

再如物权法,针对公权力的滥用问题,规定物权具有排他性效力,规定国家征收限于社会公益目的,规定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等。

5
3
《罗马法·中国法与民法法典化》
4《中国法学》1995年第1期
5《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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