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职业教育集团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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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集团的“河南模式”

职业教育集团的“河南模式”


政府 主导 的职 教集 团模 式
20 0 4年 1 0月 , 河南 省 教育 厅 下 发 了 “ 于组 建 关
职业 教 育集 团的若 于意 见 ” 这个 框架 性 的文件 确立 , 了组 建职 教集 团 的原 则 、 式 、 方 目标 、 序 和 支持 政 程 策, 全面启 动 了职教 集 团化 的改 革 。 职 教集 团组建 的原 则 是 “ 等 自愿 、 惠互 利 、 平 互 共 同发 展 ” 。集 团可 以实 行紧 密 的联合 , 可 以实行 也 松 散 的联合 , 在招 生 、 学 、 业 等 方 面必 须 统 筹 但 教 就
股 、 让、 管、 转 托 租赁 等多 种方 式进 行 。
在组 建方 式 上 , 教 集 团以 国家 级 重 点 中等 职 职
收 稿 日期 :0 8—0 20 4—0 9
基 金 项 目 : 国社 科 院博 士后 国情 调 研 项 目“ 国职 业 技 术 教 育 现 状 及 其 发 展 研究 ” 中 中 作者简介: 禹建 强 (9 0一) 男 , 南 桐柏 人 , 京 师 范 大 学 副 教 授 , 国 社 科 院 工 业 经 济 研 究 所 产 业 经 济学 博 士 后 , 究 方 向 : 闻 采 17 , 河 北 中 研 新
安排 ; 成员 之间 的教 育 和 经 济 业 务 往 来 , 以协作 、 参
作 。理事 会 作 为集 团最 高权 力 机 构 , 要 负 责制 订 主 和 修 改集 团章程 ; 订集 团年 度工 作方 案 ; 制 审议 理事
会 年度 工作 报告 ; 审议 通 过 集 团理 事会 或理 事 提 出
控制力。
关键 词 : 业教 育 ; 团化 ; 源 整 合 职 集 资
中图 分 类 号 : 7 ( 6 ) G 1 2 1 文献标识码 : A

职教集团人员管理制度

职教集团人员管理制度

职教集团人员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职教集团的人员管理工作,保障集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按照《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集团规章制度的要求,制定本人员管理制度。

二、人员分类1.管理人员:指集团各部门领导和行政人员,主要负责制定和执行集团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协调各项工作。

2.教师人员:指集团各教学岗位上的教师,主要负责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

3.行政人员:指集团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主要负责管理支持性工作,协助管理人员完成各项任务。

4.其他:指集团中不属于上述三类人员的其他人员。

三、人员招聘1.招聘原则:招聘应当公开、公平、公正,面向社会开放,必须严格按照招聘程序和条件进行选拔。

2.招聘程序:(1)编制招聘计划:根据集团的实际需要,结合部门的发展规划,编制招聘计划。

(2)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各种途径发布招聘信息,包括招聘网站、校园招聘等。

(3)组织面试:对应聘者进行面试,综合考虑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进行评审。

(4)签订合同:通过面试合格者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四、人员培训1.培训计划:根据集团的发展需要和人员的实际情况,编制培训计划,包括入职培训、岗前培训、专业技能培训等。

2.培训实施:(1)组织培训:由专业培训机构或内部专家进行培训,注重实战性和实践性。

(2)考核评估:对培训效果进行考核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对培训计划进行调整和完善。

(3)激励奖励:对培训成绩优秀者给予适当奖励,激励其提高专业水平。

五、人员管理1.绩效评估:定期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惩处理。

2.奖惩机制:对绩效优秀者给予奖励,对表现差的员工进行整改或处罚。

3.员工发展: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为其提供晋升机会和职业发展通道。

4.员工关怀:关注员工的生活和工作情况,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责任感。

六、人员离职1.离职申请:员工如需离职,应提前向部门领导提交书面离职申请,并说明离职原因。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基本规范(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基
本规范(试行)》的通知
佚名
【期刊名称】《河南省人民政府公报》
【年(卷),期】2018(000)014
【摘要】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有关高等学
校中专部: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切实加强我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我厅研究制订了《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工作基本规范(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学校实际参考贯彻执行。

【总页数】12页(P29-4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712
【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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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进一步深化高考加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教学[2019] 164号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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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河南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河南省高等学校招收和培养国际学生管理办法》的通知豫教外〔2021〕56号 [J],
5.河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学校食堂餐饮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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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集团章程

职业教育集团章程

职业教育集团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我省XX业发展,适应我省由传统XX业向现代XX业转变和由XX大省向XX强省跨越的需要,促进XX职业教育发展,达到校校合作、校企合作,共同发展的目的,根据……精神,经各成员单位协商一致,决定成立“XX职业教育集团”。

第二条为充分发挥院校、企业各自的资源优势,保证"XX职业教育集团”(以下简称集团)规范运作,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指导思想、宗旨与目标第三条集团全面贯彻落实全国职教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通过组建集团,密切学校与企业的联系,加强校企之间的交流与协作,院校助推产业发展、企业促进院校建设,促进集团内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集团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发展和提高,为学校的发展、企业竞争力的提高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第四条集团以服务经济建设为宗旨,主动适应XX业发展的需要,努力构建科学化、现代化的XX职业教育体系,增强集团服务企业、服务市场、服务社会的能力。

第五条集团以校企双赢为基本目标。

通过组建职教集团,充分发挥集团职业院校、行业协会、企事业单位的优势,优化职业教育资源配置,建立由AA职业学院牵头,各成员单位参与,以人才培养为依托,以产业发展为纽带,以校企合作为重点,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为目的,优势互补、互惠互利,低投入、高效益的山东XX职业教育发展的新模式,促进学校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工作任务第六条加强行业、企业、学校之间多方位合作,促进资源的集成和共享,有效推进XX职业院校依托产业办专业、办好专业促产业,促进职业院校在人才培养模式与企业实行“订单式培养”和“零距离”对接,形成成员院校与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提升XX职业教育的综合实力,促进XX职业教育向特色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第七条集团成员之间实现人才、技术、设备、信息、等方面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形成集团优势,最大限度发挥办学与经营的效益。

第四章组织机构与管理第八条集团主要由承认本章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开设XX兽医类相关专'业的院校、行业协会、科研院所和企事业单位,本着自愿参加、骨干带头的原则组建而成。

教育集团总校管理制度

教育集团总校管理制度

教育集团总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育集团总校的管理体制,提高管理效率,保障教育质量,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教育集团总校是教育集团的总部,负责统一组织、领导和管理教育集团内各分校的教学、行政、财务等工作。

第三条教育集团总校管理制度适用于教育集团总校各级领导、教职员工以及学生。

第四条教育集团总校的管理原则是依法治校、民主管理、科学决策、公开透明。

第五条教育集团总校的管理目标是做到管理有序、资源合理配置、人才培养和发展、质量提升、改革创新。

第六条教育集团总校管理制度应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相衔接,且遵循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教育集团总校设立校长负责全校的工作,由集团董事长直接任免。

在校长领导下,设立教学科研部、学生管理部、财务部、后勤服务部和信息化办公室。

第八条教学科研部负责教育集团总校的教学管理工作,包括教学计划、教材选用、教学评估等方面的工作。

第九条学生管理部负责学生的招生、管理和服务工作,包括学籍管理、学生奖助学金评定等。

第十条财务部负责教育集团总校的财务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经费报销、财务监督等工作。

第十一条后勤服务部负责教育集团总校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校园环境卫生、食堂管理、校园安全等。

第十二条信息化办公室负责教育集团总校的信息化建设和管理工作,包括校园网络、教学设备、教务管理系统等。

第三章权利义务第十三条教育集团总校校长享有校务决策的权利,负责校内各项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第十四条教育集团总校教职员工应当服从校长的工作安排,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学校的形象和声誉。

第十五条学生应当服从学校的教育管理,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积极参加各项教育活动。

第十六条教育集团总校及其教职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严守职业道德,廉洁自律,严禁违纪违法行为。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七条对于校长、各部门负责人等领导干部,应当建立绩效考核体系,对其业绩进行评估,根据表现给予奖励或者处理。

教育集团总校管理制度范本

教育集团总校管理制度范本

教育集团总校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教育集团总校的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发挥集团化办学的优势,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育集团总校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学校内部管理,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动教育教学改革,提高办学效益,实现集团内学校共同发展。

第三条教育集团总校管理制度适用于集团内所有成员学校,包括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学校。

第四条教育集团总校管理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内涵发展,强化教育教学管理,提高师生素质,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人才。

二、组织结构第五条教育集团总校设立董事会,负责集团内学校的重大决策。

董事会由集团内各学校的校长、教职工代表、家长代表组成。

第六条教育集团总校设立校长办公会,负责集团内学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校长办公会由总校长、副校长、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七条教育集团总校设立学术委员会,负责集团内学校的教学研究和教师培训工作。

学术委员会由集团内各学校的教学副校长、教研组长、优秀教师组成。

第八条教育集团总校设立学生事务委员会,负责集团内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心理健康教育和学生管理工作。

学生事务委员会由集团内各学校的德育副校长、班主任、辅导员组成。

三、教育教学管理第九条教育集团总校实行教育教学一体化管理,确保集团内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均衡发展。

第十条教育集团总校制定统一的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和评价体系,指导成员学校开展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一条教育集团总校定期组织教育教学研讨活动,推广先进的教育教学方法,提高集团内教师的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二条教育集团总校加强课程建设,丰富课程体系,满足学生多元化发展的需求。

第十三条教育集团总校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关注学生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四、人力资源管理第十四条教育集团总校制定人力资源规划,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第十五条教育集团总校加强教师培训,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十六条教育集团总校建立教师激励机制,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科学研究。

学校职教集团管理制度

学校职教集团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职教集团(以下简称“集团”)的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集团成员单位的合作与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教育政策,结合集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集团管理制度的宗旨是: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质量求生存,以创新求发展,形成集团化、规模化、开放式的职业教育体系。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内所有成员单位,包括学校、企业、科研机构等。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集团设立理事会作为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集团发展战略、重大决策及监督执行情况。

第五条理事会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协调集团内部工作。

第六条集团设立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和实施教育教学计划,组织教育教学改革,评估教育教学质量。

第七条集团设立科研与技术开发委员会,负责组织科研和技术开发活动,推动产学研结合。

第三章成员单位管理第八条集团成员单位应按照集团理事会和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决策,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科研和技术开发工作。

第九条成员单位应定期向集团提交教育教学、科研和技术开发工作总结报告,接受集团监督检查。

第十条成员单位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提升集团整体教学实力。

第十一条成员单位应加强校企合作,拓宽学生就业渠道,提高毕业生就业质量。

第四章教育教学管理第十二条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制定集团教育教学计划,包括课程设置、教学大纲、教学资源等。

第十三条集团各成员单位应严格执行教学计划,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四条集团建立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定期对成员单位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估。

第十五条集团鼓励成员单位开展教育教学改革,推广先进的教学方法和教学资源。

第五章科研与技术管理第十六条科研与技术开发委员会负责组织集团内部科研和技术开发活动。

第十七条鼓励集团成员单位开展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第十八条集团设立科研基金,支持成员单位开展科研和技术开发工作。

第六章经费管理第十九条集团经费来源包括政府拨款、企业赞助、社会捐赠等。

教育集团的规章制度范本

教育集团的规章制度范本

教育集团的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教育集团的规范化管理,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教育集团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三条教育集团实行集团化办学,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进素质教育,实现教育公平,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教育资源。

第四条教育集团各成员学校应当遵循教育规律,加强内涵建设,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形成特色,争创一流。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五条教育集团设立董事会,负责集团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董事会成员由集团总部和成员学校的代表组成。

第六条教育集团设立监事会,负责对集团的财务、经济活动进行监督。

监事会成员由独立监事和集团总部、成员学校的代表组成。

第七条教育集团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集团的教育教学、科研、人事、财务等管理工作。

管理委员会成员由集团总部和成员学校的代表组成。

第八条教育集团成员学校应当设立校董事会、监事会和校长办公室,分别负责学校的决策、监督和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第九条教育集团坚持以教育教学为中心,推进课程改革,优化教学过程,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条教育集团成员学校应当根据国家课程设置要求,开设各类课程,确保学生全面发展。

第十一条教育集团成员学校应当加强师资队伍建设,选拔、培养高素质教师,提高教师待遇,激励教师发挥专业特长。

第十二条教育集团成员学校应当加强学生管理,建立健全学生奖惩制度,关心学生成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三条教育集团实行财务独立,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保证教育集团的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教育集团成员学校应当合理使用教育经费,加强资产管理,提高教育资源使用效益。

第五章人才培养与选拔第十五条教育集团成员学校应当根据国家教育政策,制定人才培养方案,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集团化办学的实施实施方案--

集团化办学的实施实施方案--

集团化办学的实施方案--————————————————————————————————作者:————————————————————————————————日期: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学校项目濮阳第二职业中等专业学校集团化办学实施方案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职业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加快我市职业教育均衡化进程,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资源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促进职业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以创新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为动力,合理放大优质教育资源,在全市深入推进集团化办学,充分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影响、辐射、示范和带动作用,缩小职业教育差距,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质教育资源需求,通过理念、资源、方法、成果、品牌的共享,全面推进濮阳教育内涵式均衡发展。

二、目标任务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学校项目通过教育行政部门的指导协调,将若干个办学条件、师资队伍、发展水平处于不同层次的学校组建为“教育集团”,力争通过3年的努力,实现全市优质教育资源区域内均衡覆盖,教育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优质教育资源基本满足人民群众需求,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工作的满意度。

三、基本原则1.以“优”带“潜”原则。

以优质学校为龙头,组建教育集团,发挥优质教育资源的辐射带动作用,带动其他学校共同发展。

2.区域就近组合原则。

将地理位置相邻的职业学校组建成教育集团,有效遏制临近学校在区域内争夺生源,方便集团内教师开展交流、教学研讨、学生互动等活动。

3.统一模式原则。

根据集团内各学校的实际情况,采取统一的“协作型”集团化办学模式,有效推进所有成员校均衡发展、优质发展。

四、建立模式建立“协作型”教育集团。

采取“优质学校+潜力学校”的“1+X”组建方式,即每个集团由1所优质学校牵头,若干所潜力学校参与组建。

教育集团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集团内各成员学校法人代表不变、管理体制不变、经济独立核算不变、校名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原则河南省职业教育特色学校项目上保持人、财、物管理独立。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校外教学点(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校外教学点(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校外教学点(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3.07.25•【字号】教职成[2013]700号•【施行日期】2013.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校外教学点(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职成〔2013〕700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重点扩权县(市)教育局,省直相关部门和省属中等职业学校:为切实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校外教学点(班)的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提高中等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3]6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了《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校外教学点(班)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在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请报教育厅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处。

河南省教育厅2013年7月25日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校外教学点(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中等职业学校校外教学点(班)的管理,依据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外教学点(班)是指经省内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中等职业学校,在学校所在行政辖区之外与其他非职业院校联合举办或者单独设立、从事中等职业学历教育的场所。

第三条设立校外教学点(班)的学校(以下简称主办学校)必须是办学规模较大、办学条件较好,在校生不低于1200人,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和规范的教学管理,教学质量较高,现有办学场地和教学条件无法满足教学需要的学校。

第二章设置校外教学点的条件第四条校外教学点(班)必须具备与教学相适应的教学场地、教学设备、师资队伍和实习实训,以及图书资料、数字化教学资源等基本办学条件,能满足办学需要,确保正常的教学秩序和人才培养质量。

其中,生均建筑面积不低于20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生均价值理工农医类专业不低于3000元,文史财经类专业不低于2500元,文化艺术与体育类专业能够适应专业教学需要。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公布日期】2022.05.25•【字号】教职成函〔2022〕283号•【施行日期】2022.05.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职成函〔2022〕283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有关单位: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6号)精神,为规范和加强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实施和管理工作,结合实际,研究制定了《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2年5月25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章组织实施第四章过程管理第五章学员管理第六章绩效评价第七章经费管理第八章附则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教师函〔2021〕6号)要求,规范和加强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以下简称“计划”)项目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师厅〔2017〕3号)的要求和国家及我省相关规定,结合河南省职业院校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计划”以造就一支师德高尚、技艺精湛、专兼结合、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为总体目标,坚持需求导向、分层分类实施的原则,完善国家示范引领、省级统筹实施、市县联动保障、校本特色研修的四级培训体系,持续开展涵盖教师职业发展各阶段、覆盖绝大多数专业领域的培养培训。

重点支持骨干教师、专业带头人、名师名校长和培训专家等的能力素质提升,加强对新入职教师、青年教师等培训,建设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计划项目管理平台,锻造高素质专业化培训专家团队。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21.11.24
•【字号】
•【施行日期】2021.11.24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
正文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公布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
性校企合作项目的通知
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高等职业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评选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21〕29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经院校自主申报,省教育厅联合省财政厅组织专家综合评审,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种子生产与经营专业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等24个项目为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现将名单予以公布(名单见附件)。

各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教育部等六部门《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和《河南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办法(试行)》(豫政〔2012〕48号)要求,结合院校人才培养的实际需求,加强校企合作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积极促进全省校企合作办学水平提升。

省教育厅将优先推荐取得显著成效的项目申报国家级校企合作项目。

同时,加强对项目的监督管理,一旦发现项目出现违法违规情况,立即取消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资格,并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河南省职业教育示范性校企合作项目名单
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财政厅
2021年11月24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若干意见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若干意见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若干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04.10.09•【字号】•【施行日期】2004.10.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组建职业教育集团的若干意见各省辖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职业教育集团是新形势下实现我省职业教育资源共享,促进职业学校和企业优势互补的职教发展新途径和新模式。

组建职业教育集团(以下简称职教集团),是加快我省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步伐,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市场需求和劳动就业密切结合的现代化职业教育体系的重要举措,为切实推进这项工作,现就组建职教集团提出以下意见。

1、组建职教集团的目标任务。

通过组建职教集团,加强城乡、校企、学校之间的全方位合作,以使所有成员学校达到在全省同类学校的最高水平为目标,促进资源的集成和共享,有效推进职业学校依托专业办产业、办好产业促专业,形成学校与企业之间的良性互动,推动职业学校和企业共同发展,使学校办学和企业经营获得双赢,以此提升职教的综合实力,打造河南职教品牌,带动我省职业教育向规模化、集约化、连锁化方向发展。

2、组建职教集团的基本原则。

组建职教集团应当坚持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

凡自愿遵守职业教育集团章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职业教育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均可加入集团,成为集团理事单位。

组建职教集团的基本原则是学校隶属关系不变、学校产权性质不变、教职工身份不变;职教集团可以实行紧密的联合,也可以实行松散的联合,但在招生、教学、就业等方面必须统筹安排。

成员之间的教育和经济业务往来,以协作、参股、转让、托管、租赁等多种方式进行。

3、组建职教集团的基本形式。

组建职教集团必须以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或高职院校为龙头,以专业为依托,吸纳开设相同专业的学校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参与,在全省范围内联合组建,与河南机械、建材、旅游等支柱产业和数控技术应用、汽车运用与维修、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电子技术应用、工业与民用建筑等紧缺专业相适应。

集团办学规章制度范本

集团办学规章制度范本

集团办学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集团办学的规范化管理,保障集团内各学校的合法权益,提高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集团办学坚持以人为本,注重内涵发展,推动集团内各学校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实现教育资源共享,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三条集团办学应当遵循教育规律,坚持改革创新,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集团办学应当成立理事会,作为集团的最高决策机构。

理事会由集团内各学校的代表组成,负责制定集团的发展规划、决策重大事项等。

第五条集团内各学校应当明确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集团办学应当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引进和培养高素质的教师,提高教师的专业水平和教育教学能力。

第七条集团办学应当加强财务管理,保证教育经费的合理使用,提高教育投资的效益。

第三章教育教学第八条集团办学应当坚持全面发展,注重学生的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教学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九条集团办学应当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实施差异化教学,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提高教育教学效果。

第十条集团办学应当加强课程建设,注重学科交叉融合,开发校本课程,提高课程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第四章学生管理第十一条集团办学应当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关注学生的心理健康,培养学生的良好习惯和社会责任感。

第十二条集团办学应当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学生的国家意识和社会意识。

第五章校企合作与社会参与第十三条集团办学应当积极开展校企合作,与企业、科研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促进教育与产业的紧密结合。

第十四条集团办学应当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与合作,积极争取社会资源,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支持。

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教育管理集团规章制度范本

教育管理集团规章制度范本

教育管理集团规章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教育管理集团(以下简称“集团”)的规范化管理,确保教育教学质量,提高教育服务水平,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集团坚持以人为本、依法办学的原则,注重内涵发展,强化质量意识,努力打造高品质的教育品牌。

第三条集团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为集团的发展贡献力量。

二、组织结构第四条集团设立董事会,负责集团的决策和管理工作。

董事会成员由集团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组成。

第五条集团设立经营管理层,负责集团的日常管理工作。

经营管理层成员由集团总经理、各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集团设立监事会,负责对集团的财务、经营和管理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成员由监事长、监事组成。

三、教育教学管理第七条集团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课程设置要求,开设齐全的课程,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八条集团加强对教师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

教师应遵守教育教学规范,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个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第九条集团建立健全教育教学评价体系,定期对教育教学质量进行评估,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条集团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四、财务管理第十一条集团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状况透明、合规。

第十二条集团实行预算管理,合理规划财务支出,确保资金安全。

第十三条集团加强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登记、使用、维护和报废制度。

五、人力资源管理第十四条集团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招聘和选拔员工。

第十五条集团为员工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空间,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素质。

第十六条集团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制度,激励员工积极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六、集团文化建设第十七条集团积极营造积极向上、团结协作、敬业爱岗的企业文化氛围。

第十八条集团定期举办各类文化活动,丰富员工的精神文化生活。

七、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章程

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章程

河南省职业教育集团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创新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探索新的办学模式,推动我省职业教育集团向紧密型、规范化方向发展,现结合我省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河南省职业教育集团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是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即由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成立,以省属行业性职业院校为龙头,或其他职业院校联合省级行业性组织,以行业骨干专业为纽带,由相关职业院校和科研院所、企业等成员单位自愿参加的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协作组织。

第二章组建与审批第三条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成立的原则是“市场运作、龙头带动、校企结合、城乡联姻”。

第四条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的组建要由牵头职业院校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经过考察、研究后予以审批。

第五条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的成员数应不低于20个,集团成员一般由职业院校、企业、行业组织和研究机构等组成。

集团牵头单位须是国家级重点或示范性职业院校,能够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中发挥骨干支撑、示范引领和中心辐射作用。

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中要有一定数量的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和农村职业院校,必须有一定数量与该集团主体专业群教学和实习要求相适应的生产、经营企业或其他实体参与。

第三章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第六条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要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具有完善的集团章程和成员合作协议。

要有规范的运行、激励、监督制度。

集团要有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集团的全面工作和日常事务。

各集团成员要共同遵守集团章程,积极参与职业教育集团开展的各项活动,加强交流合作。

第七条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坚持“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凡自愿遵守职业教育集团章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职业教育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均可加入集团;集团成员单位的原隶属关系不变、产权性质不变、教职工身份不变。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0.01.02•【字号】教职成〔2020〕3号•【施行日期】2020.0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的通知教职成〔2020〕3号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各高等职业学校:现将《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在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立项、结项和管理工作中予以执行。

2020年1月2日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2020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管理,促进职业教育教学质量提升,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全省职业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河南省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简称“省职教教改项目”或“项目”),是指主要面向全省职业学校教师、从事职业教育教学研究的教研人员和其他职业教育相关人员,以提高职业教育教学质量为目的,以解决职业教育教学改革中的理论与实践问题为目标的教学研究课题。

第二章项目设置与立项申报第三条省职教教改项目的申报工作每年组织一次。

一般每年第一季度发布项目立项、结项申报通知。

第四条项目类别包括重大项目、重点项目、规划项目和青年教师项目等。

重大项目: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上有创新,对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实践有重大示范作用,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重大成效,在全国产生影响或在全省产生较大影响的研究项目。

重点项目(含奖励项目):在职业教育教学理论或实践的某一方面有较大突破,在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在全省产生影响的研究项目。

教育集团公司规章制度汇总

教育集团公司规章制度汇总

教育集团公司规章制度汇总《教育集团公司规章制度汇总》一、公司宗旨公司秉承“育人为本,服务至上”的宗旨,致力于提供优质教育资源和服务,助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

二、行为准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一个合格的公民。

2. 秉持诚信原则,做一个遵纪守法的教育工作者。

3. 尊重学生,关爱学生,做一个有责任心的教育者。

4. 保护环境,节约资源,做一个环保理念的实践者。

三、职责分工1. 管理层负责公司整体战略规划和决策执行。

2. 各部门负责具体业务的开展和落实。

3. 员工需明确自己的职责,深入研究专业领域,不断提高专业素养。

四、管理制度1. 公司部门设立、岗位职责和权限划分均需明确规范。

2. 每月召开一次全员会议,及时沟通工作进展和问题反馈。

3. 每年进行一次规章制度检查和修订,确保制度健全有效。

五、教育资源管理1. 教材使用需按照学科课程标准,严格把关教材内容和质量。

2. 学校合作需严格按照《合作协议》执行,保证资源使用的公平和合理。

六、安全管理1. 学校安全、食品安全和校园安保需常态管理、防范控制。

2. 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时,需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做好危机处理工作。

七、员工福利1. 公司定期举办员工培训和技能提升活动。

2. 员工享有带薪年假、医疗保险和其他福利。

八、业绩考核1. 公司进行年度业绩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和团队合作。

2. 合格员工将获得奖金和晋升机会。

以上是教育集团公司规章制度的汇总,希望全体员工能够认真遵守,并以良好的工作态度和精湛的专业技能,共同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教育集团规范管理制度范本

教育集团规范管理制度范本

教育集团规范管理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教育集团的管理,提高教育质量,充分发挥集团内各学校的优势,实现资源共享和共同发展,制定本规范管理制度。

第二条教育集团的管理应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建立健全制度,确保集团内各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有序进行。

第三条教育集团的管理应遵循依法依规、公平公正、公开透明、高效便捷的原则,保障各学校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教育集团的管理机构应由集团总部和各成员学校组成,集团总部负责制定集团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各成员学校负责执行集团决策,并负责本校的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

二、集团总部管理第五条集团总部设董事会,由集团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组成,负责集团的战略决策和重大管理事项。

第六条集团总部设总经理,负责集团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的决策。

第七条集团总部设立若干管理部门,负责集团的各项管理工作,包括教育教学、科研、人力资源、财务、后勤等。

第八条集团总部应定期召开董事会会议,研究解决集团的重大问题,监督集团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集团总部应建立和完善集团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集团的财务状况健康稳定。

第十条集团总部应建立和完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保障集团内各学校的人力资源合理配置和教师队伍建设。

三、成员学校管理第十一条成员学校应遵守集团总部的决策和规定,执行集团的教学和管理要求,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二条成员学校应建立健全本校的管理制度,包括教育教学、科研、人力资源、财务、后勤等。

第十三条成员学校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教学能力。

第十四条成员学校应加强学生的思想道德教育,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十五条成员学校应加强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四、教育教学管理第十六条教育集团应按照国家的课程设置要求,开设规定的课程,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七条教育集团应加强课程研究和教学改革,提高教学效果。

第十八条教育集团应加强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全面发展学生的德、智、体、美、劳等方面。

职教集团管理制度

职教集团管理制度

职教集团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规范职教集团的管理行为,提高管理效率和效果,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体制1. 职教集团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相应的管理机构,包括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经理办公会等,确保管理层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2. 董事会是职教集团最高权力机构,由董事长领导,具有制定公司发展战略、重大决策的职权。

3. 总经理办公会由总经理领导,主要负责日常管理和决策工作,协助董事会实施各项战略。

4. 经理办公会由公司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各自部门的管理和运营工作。

5. 职教集团设立监事会,由监事长领导,负责对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的监督和检查。

6. 各级管理机构之间相互配合、协调,确保公司管理工作的协同性和高效性。

三、人事管理1. 职教集团根据公司战略和发展规划,制定合理的岗位设置和人才需求计划,确保公司管理和运营的顺利进行。

2. 人事部门要建立健全招聘、培训、考核、激励、晋升、离职等制度,确保公司员工的素质和能力水平符合公司要求。

3. 严格执行用人标准,选拔人才,激励人才,培养人才,让人才成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4. 积极开展员工培训和技能提升工作,提高员工的综合素质和专业技能,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持。

5. 建立完善的员工考核和绩效评价制度,激励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创新意识。

6. 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和员工的个人发展,制定合理的晋升和激励政策,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7. 建立健全的人事档案和薪酬制度,确保公司员工的工资福利合理、公平、公正。

四、财务管理1. 职教集团要加强预算管理,建立健全的预算编制和执行制度,确保公司财务目标的实现。

2. 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健全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的规章制度,确保公司财务稳健运行。

3. 根据公司战略和发展需求,合理配置资金,拓展融资渠道,为公司发展提供良好的资金保障。

4. 职教集团要加强成本管理,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确保公司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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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职业教育集团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和《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创新职业教育办学体制机制,探索新的办学模式,推动我省职业教育集团向紧密型、规范化方向发展,现结合我省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河南省职业教育集团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的适用范围是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即由河南省教育厅批准成立,以省属行业性职业院校为龙头,或其他职业院校联合省级行业性组织,以行业骨干专业为纽带,由相关职业院校和科研院所、企业等成员单位自愿参加的平等合作、互惠互利的协作组织。

第二章组建与审批
第三条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成立的原则是“市场运作、龙头带动、校企结合、城乡联姻”。

第四条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的组建要由牵头职业院校向省教育厅提出申请,省教育厅组织专家经过考察、研究后予以审批。

第五条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的成员数应不低于20个,集团成员一般由职业院校、企业、行业组织和研究机构等组成。

集团牵头单位须是国家级重点或示范性职业院校,能够在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中发挥骨干支撑、示范引领和中心辐射作用。

行业型职业
教育集团中要有一定数量的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和农村职业院校,必须有一定数量与该集团主体专业群教学和实习要求相适应的生产、经营企业或其他实体参与。

第三章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第六条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要有健全的规章制度,具有完善的集团章程和成员合作协议。

要有规范的运行、激励、监督制度。

集团要有专门的管理机构,负责集团的全面工作和日常事务。

各集团成员要共同遵守集团章程,积极参与职业教育集团开展的各项活动,加强交流合作。

第七条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坚持“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凡自愿遵守职业教育集团章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职业教育机构和企事业单位均可加入集团;集团成员单位的原隶属关系不变、产权性质不变、教职工身份不变。

第八条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应制定有本集团的长远和近期发展规划。

每年都有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定期组织集团成员单位开展活动。

第九条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要充分发挥行业、企业的作用,加强集团内校企之间的合作。

积极吸纳省百户重点企业加盟职业教育集团,促进校企之间资源共享、合作办学。

第十条集团内要大力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的人才培养模式,制定有学生到集团内企业顶岗实习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措施。

每年到集团内企业顶岗实习的学生人数不少于当年本
集团骨干专业招生人数的50%。

第十一条要建立有集团内企业专家和技术能手参与职业院校专业设置、课程开发、教材编写、教学计划制定和教育教学质量评估的机制。

建立有企业高技能人才到院校任教的机制。

第十二条要组织集团成员职业院校的所有专任教师定期到集团内企业接受实践锻炼,每个教师每年到企业实践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个月。

第十三条要充分利用集团教育资源,积极开展面向集团内企业的职业培训和生产、咨询和技术服务。

成员职业院校要根据企业的需求培养人才,并优先向集团内企业提供优秀毕业生。

第十四条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要建立起稳定的校校合作机制。

各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要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在招生、就业、教学、技能鉴定等方面实现“一体化”,以城带乡,以强带弱,把职业教育集团办成紧密型的实体,促进集团成员职业院校的共同发展。

第十五条要充分发挥城市职业院校优质办学资源、农村职业院校充足生源的互补优势,积极推进城乡联合招生、合作办学。

第十六条集团要建立统一的就业网络和就业服务体系,定期发布人才需求信息,统筹安置集团内毕业生。

第十七条集团内成员院校在教学上要统筹使用教学资源,进一步完善在培养规格、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使用、考核评价标准等方面的统一。

第十八条要制定集团内农村职业院校教师到牵头职业院校或城市职业院校挂职进修的制度、集团成员职业院校间教师互聘制度和集团成员职业院校教师定期经验交流制度。

第十九条建设有集团骨干专业实训基地,且在成员职业院校中有一定的共享性。

实训基地管理制度健全,运行规范。

第二十条要建立集团内技能大赛制度,定期组织开展集团骨干专业技能大赛活动。

第四章政策保障
第二十一条省教育厅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鼓励和促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的政策和措施。

第二十二条扩大职业院校开展集团化办学的自主权,鼓励和支持职业院校开展与行业、企业和其他院校的多样化合作。

第二十三条引导和发挥行业、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支持集团化办学的积极性,鼓励其与职业院校共建共享各方面的资源。

第二十四条加快建立和完善企业接受职业院校学生实习的制度,督促和支持企业为顶岗实习的学生支付合理报酬。

第二十五条省职业教育攻坚计划建设项目中的行业性实训基地建设项目,主要面向职业教育集团。

第二十六条省级财政设立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专项经费,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建设。

鼓励职业教育集团积极利用多种融资渠道吸引行业企业投资。

第二十七条鼓励职业教育集团积极探索吸纳民营资本,实行
“公办民助”、“股份制合作”等办学模式。

鼓励职业教育集团通过共建、联合、托管等方式,推进院校之间、校企之间的合作办学,实现办学资源由分散到集中的转变。

第二十八条对职业教育集团内具有“3+2”分段制高职招生资格的院校,在安排招生计划时予以倾斜。

第二十九条积极鼓励、优先支持职业教育集团开展省外、中外合作办学,引进省外、国(境)外优质职业教育资源。

第五章指导与检查
第三十条省教育厅对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建设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

定期组织开展职业教育集团督导、交流等活动,协调解决职业教育集团发展中的问题。

第三十一条加强对职业教育集团的管理,定期对职业教育集团开展评估。

对组织紧密、成效突出的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将给予一定奖励,并在项目建设上给予倾斜。

对组织松散、长期不开展活动的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限期整改;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要撤销行业型职业教育集团称号。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其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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