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评估(含拆迁)工作流程及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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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房地产评估工作手册
二00九年十月十五日
第一章 房地产估价工作程序
第一条 自接受估价委托至完成估价报告期间,房地产估价应按下列
程序进行:
❶❶明确估价基本事项;
❷❷拟定估价作业方案;
❸❸搜集估价所需资料;
❹❹实地查勘估价对象; ❺❺选定估价方法计算; ❻❻确定估价结果; ❼❼撰写估价报告; ❽❽估价资料归档。
第二条 明确估价基本事项主要应包括下列容:
❶❶明确估价目的;
❷❷明确估价对象;
❸❸明确估价时点。
注注::(1)估价目的应由委托方提出;
(2)明确估价对象应包括明确估价对象的物质实体状况和权益状况;
(3)估价时点应根据估价目的确定,采用公历表示,精确到日;
(4)在明确估价基本事项时应与委托方共同商议,应征得委托方认可。
第三条 在明确估价基本事项的基础上,应对估价项目进行初步分
析,拟定估价作业方案。估价作业方案主要应包括下列容:
❶❶拟采用的估价技术路线和估价方法;
❷❷拟调查搜集的资料及其来源渠道;
❸❸预计所需的时间、人力、经费;
❹❹拟定作业步骤和作业进度。
第四条 估价机构和估价人员应经常搜集估价所需资料,并进行核
实、分析、整理。估价所需资料主要应包括下列方面:
❶❶对房地产价格有普遍影响的资料;
❷❷对估价对象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价格有影响的资料;
❸❸相关房地产交易、成本、收益实例资料;
❹❹反映估价对象状况的资料。
第五条估价人员必须到估价对象现场,亲身感受估价对象的位置、周围环境、景观的优劣,查勘估价对象的外观、建筑结构、
装修、设备等状况,并对事先收集的有关估价对象的坐落、
四至、面积、产权等资料进行核实,同时搜集补充估价所需
的其他资料,以及对估价对象及其周围环境或临路状况进行
摄影记录等。
第六条完成并出具估价报告后,应对有关该估价项目的一切必要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和妥善保管。
第二章房地产估价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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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房地产拆迁估价工作制度
第七条外业工作制度
❶❶工作人员在进行现场查勘时,必须详细了解现场实际情况。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及与相关权利人的沟通确认,做好现场勘查表的记录工
作,现场勘查表要做到记录准确、项目齐全,如需涂改,必须经相
关当事人签字确认,不可自行更改。勘查完成后,必须现场与相关
权利人核对数据及项目的准确齐全度,并由相关权利人签字确认。
同时,应收集建筑物现状影像资料;
❷❷现场工作时,如遇有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做好相应的记录,及时与街道办评估督导公司或拆迁办反映沟通,以便及时解决。
第八条业工作制度
❶❶在进行评估报告撰写工作时,要严格按照估价规的要求及格式制作,对估价对象的描述及评估测算过程要做到事实的真实性和数据的准
确性,并严格执行三级审核制度,保障所提交的每一份报告准确无
误;
❷❷日常工作中,要做好对相关资料的整理和数据的统计,并根据需要及时将相关资料提交街道办或评估督导小组。
第九条与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沟通协调
❶❶与相关工作部门的沟通协调:包括委托方、拆迁办公室,对拆迁工作进展中的工作问题及时汇报及工作进度定期汇报;
❷❷与被拆迁人的沟通协调:在与被拆迁人的沟通过程中,应做到对被拆迁人耐心解释,专业用语的准确性;不可与被拆迁人发生冲突;
现场无法回答的,不做不切实际的承诺,做好相应的记录,并及时
与其他拆迁工作人员进行沟通;
❸❸与其他拆迁服务机构的沟通协调:针对相关的拆迁工作问题涉及其他拆迁服务机构工作的应及时对问题进行反馈沟通。
第三章职业道德规
拆迁评估机构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合法的原则,按照《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对被拆迁房屋进行评估,确定被拆迁房屋的补偿价格。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拆迁评估活动。
❶❶拆迁估价人员和估价机构不得作任何虚伪的估价,应做到公正、客观、诚实;
❷❷估价人员和估价机构应保持估价的独立性,与被拆迁人有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的估价人员应当回避;
❸❸估价人员和估价机构应妥善保管委托方的文件资料,未经委托方的书面许可,不得将委托方的文件资料擅自公开或泄漏给他人;
❹❹估价人员和估价机构不得以不正当理由或名目收取红包;
❺❺估价机构、估价人员、鉴定小组成员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行为的,由房地产估价行政主管部门对该行为予以记录并公布,不良记录应存
档备公众查询;
❻❻当被拆迁人对评估报告提出异议时,估价人员应从专业技术角度做出合理的解释,不得找任何借口推卸责任;
❼❼估价人员和估价机构不得将书借给他人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自己的名义,不得以估价者身份在非自己估价的估价报告上签名、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