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预算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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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位改革所处的地位

政府预算在财政管理体系中处于核心地位,预算改革的推行和

不断深化成为我国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焦点问题。自20 世纪90 年代末开始,我国自下而上地进行了一系列重大的预算管理制度变革,目前已初步建立起包括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和政府采购等在内

的公共财政体系的基本框架。较之以往,本轮财政改革的重要性不

言而喻,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政府收支行为,使得财政资金管理更

加公开、透明、科学。但不可否认的是,目前政府预算管理中仍面

临着诸多问题,近年来审计部门公布的审计结果印证了这一点。

二、部门预算是什么,与以往的预算有什么区别

部门预算是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及其行使职能的需要,由基层预算单位编制,逐级上报、审核、汇总,经财政部门审核后提交立法机关依法批准的涵盖部门各项收支的综合财政计划。主要包括:收入、基本支出和项目预算等内容。

(l)收入预算的编制。部门应根据历年收入情况和下一年度收入增减变动因素,测算本部门取得的各项收入(不含国家税收)来源。收入预算要按收入类别逐项测算、编制,其中部门自行组织的行政性收费和预算外收入,要列明具体的单位和项目。

(2)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各部门要根据国家现有的经费政策和规定测算本部门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要按照预算年度所有因素和事项,分别轻重缓急测算每一级科目支出需求。基本支出预算包括

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人员经费包括基本工资、补助工资、其他工资、职工福利费和社会保障费等。人员经费预算应按机构编制主管部门批准的人员编制内的实有人数和国家规定的工资、津贴、补贴标准测算。

公用经费包括公务费、小型设备购置费和修缮费、业务费和业务招待费等。各部门和单位应根据现有的公共资源情况和业务工作性质,按照财政部核定的公用经费单项定额标准和调整系数测算、编制。

(3)项目预算的编制。项目预算包括: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中的大型修缮费、购置费等;列入部门预算中的国家专门设立的事业发展项目支出;基本建设、挖潜改造、科技三项费用、支援农村生产性支出等建设性专项支出。

部门申报项目时要进行可行性论证,对提出的项目从技术、财务、成本费用、组织机构、社会效益等方面进行分析,并列入项目备选库,财政部根据各部门事业发展需要和国家财力可能统筹安排。

三、改革的基本思想

(一)依法理财原则。预算编制要符合《预算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收支测算准确、真实、合法合规,体现财政宏观调控的目标,符合现行的财务规章制度,凡不合法的收入和支出,不能纳入预算编制范围。

(二)综合预算原则。根据政府收支分类改革的统一要求,部门组织的各项收入以及安排的各项支出,要全面、完整地纳入部门预算,收入统一管理,支出统筹安排,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不得在部门预

算之外留有其他收支项目。

(三)零基预算原则。预算安排不受往年基数影响,在预算内外资金统筹安排的基础上,人员支出按各部门编内实有人员核定,公用支出按定员定额标准核定,项目支出在可行性论证基础上视财力可能按轻重缓急核定。

(四)结构优化和收支平衡原则。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的方针,继续优化支出结构,与部门履行的行政职能及事业发展计划相协调,与市级财力相适应,继续坚持保证重点支出需要,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有保有压,本着“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的原则,合理安排各项支出。要做到量入为出,量力而行,收支平衡,不编列赤字预算。

四、总思路与步骤,10年来的改革是怎么做的?到什么程度?

预算管理改革目标模式决定着改革进程和成效,关系重大,必须认真研究设计。在打破计划经济体制下的传统预算管理模式、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新型预算管理模式时,思路:设计过渡模式,总体谋划,分步实施。

同时,构架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预算管理体制,还要充分考虑两个方面的因素:一是吸收借鉴市场经济国家预算管理方面的成功经验,二是紧密结合当前国情。

考察西方市场经济国家预算管理,尽管各国因政治体制不一管理模式不尽相同,但在以下几个方面基本一致。一是预算编制与执行相分离,各负其责。二是一般都有健全的预算编制专门机构和充实的编制人员。三是一般实行部门预算管理,财政直接对各个部门。四是预算编制期限较长,一般在一年或更长时间,有比较充裕的时间。五是预算编制非常细,都要落实到具体项目。六是核定部门预算时考虑部门组织的收入,统筹安排。七是安排部门预算普遍采用零基预算,不搞基数。八是预算的法制性极强,从预算编制到执行都有严格的法律要求,甚至本身就是一种法律。九是都有非常严密科学的监督体系,确保预算严格执行。十是财政资金账户管理非常科学规范,一般实行“单一账户管理”,确保了资金安全合理使用,有效防止了违纪问题的发生。这些都应该在设定我国预算管理改革模式时加以吸收和借鉴。

就当前我国现状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在不断建立和完善进程之中。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已经发生很大转变,市场机制和市场手段作为资源配置的主体越来越发挥基础性作用,与此相适应,财政职能也在进行调整,正在逐步退出竞争性生产经营领域投资,增加了对政府宏观管理、基础设施、公益事业的投入力度,公共财政框架已经明确确立下来。这种财政经济体制改革不断推进的现实国情,必须体现在预算管理当中。

具体讲,改革基本的着眼点在于:第一,健全和强化预算管理职能。推行部门预算,支出预算按部门编制,由财政编制到部门(一级预算会计单位),落实到项目,增强预算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第二,建立起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相分离的运行机制。改革预算管理运行机制,调整财政内部机构设置,预算编制、执行适当分离,强化财政监督职能,预算编制、审批、执行各个环节全部纳入法制化监督管理。第三,努力推进理财科学化、民主化。积极研究运用科学先进的预算编制方法,提高预算的精度和准度;充分考虑和吸收社会有关方面意见,逐步向社会公开预算,增强预算的透明度;加强财政资金和账户管理,确保预算安全稳健运行。第四,加强预算管理的法制建设,进一步硬化预算约束。依法制定并不断完善预算管理制度和办法,预算管理各个环节管理做到有法可依;修订和调整与预算管理有关的政策条文,努力创造良好的预算管理法律和政策环境;严格规范财政资金使用申请、分配、下达、追加的业务办理程序,实现依法管理,规范运作。

总结《预算法》实施10年来的基本成就,如下的几点显然应当纳入视野:

1.立法监督机构全面介入预算管理流程,加强了监督制衡机制的约束作用。

中国政府预算管理改革的进程,始终是与立法监督机构密不可分的。早在1995年,全国人大财经委就制定了《关于加强预决算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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