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班检查情况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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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

带班检查制度的情况汇报

桃源县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站:

为贯彻落实上级“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关于集中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全省安全生产‘九打九治’打非治违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精神并根据县委县政府、县住建局的具体要求,我公司建立了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并积极推行、逐步落实。

一、建立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见附件)

1、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分管质安工作的副经理、公司技术负责人、质安科科长,定期深入工地现场带班检查,每周不少于两次,认真做好检查记录,并分别在公司和项目部存档备查。

2、项目主要负责人包括: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施工员、质量员,与工人同时上下班,加强对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二|、本月带班检查情况:

1、企业领导带班检查汇总表:

2、本月检查重点:

公司目前只有两个在建项目,三里桥安置小区和理公港政府公租房工程,主体工程均已完工,已进入装饰阶段,我们主要针对主体完

工后的下步工序进行了质量、安全技术交底,针对节能分部工程、质量通病防治等方面进行带班检查,督促施工项目部和各施工班组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及规范要求施工。

三、制度落实情况自我考评

1、带班人员在思想上还未引起高度重视,有走过场的嫌疑,未能把工地现场需要解决的问题落到实处。

2、项目负责人的带班时间未满足制度要求(不少于其工作时间的80%)。

3、带班检查的考核制度还不完善。

四、下步工作安排:

1、进一步严格落实企业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检查制度,深入开展质量安全管理自查自纠工作,杜绝质量安全隐患。

2、组织项目部和施工班组认真学习并逐步掌握质量通病防治技术措施,促进建筑工程的使用功能进一步完善,提高施工项目的观感质量。

3、深入施工现场,进一步引导施工项目部搞好质量达标和安全达标的创建工作。

湖南红旗建设有限公司

2015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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