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监分离责任落实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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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国有建筑企业双清工作“管监”分离管理机制探讨

大型国有建筑企业双清工作“管监”分离管理机制探讨

大型国有建筑企业双清工作“管监”分离管理机制探讨1. 引言1.1 背景介绍大型国有建筑企业作为国家重点支持的行业之一,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大型国有建筑企业在管理过程中也遇到了一些问题和挑战。

组织结构不够合理、内部监管不够严格以及权责不清等问题成为了制约其发展的主要障碍。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大型国有建筑企业需要进行双清工作,“管监”分离是其中重要的管理举措之一。

通过“管监”分离,可以有效减少管理层与监督层之间的利益冲突,提高内部监管的效率和透明度,确保企业的正常运转和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探讨大型国有建筑企业双清工作“管监”分离管理机制的相关内容,旨在深入探讨该管理机制的重要性和实施路径,为企业提供参考和借鉴。

部分就此展开详细介绍。

1.2 目的意义大型国有建筑企业双清工作“管监”分离管理机制的提出和探讨,旨在解决当前国有建筑企业在管理体制上存在的问题,推动企业的健康发展。

通过对“管监”分离管理机制的研究和实施,可以有效地规范企业的管理体系,提高企业的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在当前国有建筑企业改革的背景下,深化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实施“管监”分离管理机制,可以使企业管理更加科学合理,增强监督和约束力度,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提升企业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

通过“管监”分离管理机制的实施,可以完善企业内部的权力结构和管理机制,加强企业内部监督和反腐倡廉工作,推动企业的持续发展和转型升级。

1.3 研究现状在当前国内建筑行业管理制度不断完善的背景下,大型国有建筑企业双清工作“管监”分离管理机制的研究也逐渐成为学术界和实践领域的热点。

随着国家对企业管理的要求越来越高,建立起有效的管理机制成为企业发展的关键。

目前,一些学者和专家已经开始对“管监”分离管理机制进行探讨和深入研究。

过去的研究表明,建立起“管监”分离管理机制可以有效提高企业的管理效率,降低管理成本,增强企业内部监督和管理的力度。

建管分离制度法规

建管分离制度法规

建管分离制度法规引言建设与管理分离制度是一种广泛应用于公共和私人组织中的管理原则,旨在确保权力分立、透明决策和有效管理。

这一制度法规的出现是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以保障组织的发展和公众的利益。

本文将探讨建管分离制度法规的内容、意义和实施效果。

一、建管分离制度法规的概念与原则建管分离制度法规是指在组织或机构中明确规定建设与管理的职责分离,并制定相应的制度和程序来确保其有效实施和监督。

这一制度的核心原则包括权力分立、透明度和责任制。

权力分立是建管分离制度的首要原则之一,意味着建设与管理的职责应该由不同的人或机构承担。

这样做可以避免出现权力滥用的情况,确保决策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透明度是指在建设和管理过程中的决策和行为要尽可能公开透明,使公众或利益相关方能够了解和监督。

透明度有助于减少腐败行为和不当决策的发生,维护组织的诚信和声誉。

责任制是指按照制度规定的职责和权力分配进行管理和监督,以确保责任的追究和管理的有效性。

建设与管理相互独立但相互协作,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二、建管分离制度法规的意义1. 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建管分离制度可以有效地避免建设和管理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权力滥用和腐败行为。

建立明确的职责分工和相应的制度,可以减少个人或机构的滥用权力的机会。

2. 提高决策的客观性和公正性:建管分离制度有助于确保决策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通过将决策者与执行者明确分离,可以减少主观因素的干扰,保证决策的合理性和公正性。

3. 增加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建管分离制度鼓励建设与管理之间的相互协作和监督,有助于提高管理的效率和透明度。

建设和管理的责任清晰分工,在管理过程中能够更好地协调和配合,减少管理层级,提高效率。

4. 增强组织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建管分离制度能够增强组织的稳定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通过明确的权力分配和责任追究机制,能够保证建设和管理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为组织的长期发展提供保障。

三、建管分离制度法规的实施效果建管分离制度法规的实施可以产生以下效果:1. 促进公共管理的改革和现代化:建管分离制度的实施,能够推动公共管理的改革和现代化。

安全生产管监分离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管监分离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实现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与监管职责分离,明确管理责任,规范监管行为。

2. 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3. 保障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健康发展。

三、管理职责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2.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3.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四、监管职责1.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管,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2.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设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进行监督检查。

3.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对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处罚违法违规行为。

五、管监分离措施1. 明确管理责任主体。

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管理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监管部门是安全生产监管的责任主体。

2. 分离管理责任与监管职责。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措施,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依法实施安全生产监管。

3. 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生产经营单位与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及时沟通安全生产情况,共同维护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4. 加强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

六、奖惩制度1. 对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监管分离实施方案

监管分离实施方案

监管分离实施方案监管分离是指将监管机构和运营商进行分离,以实现监管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监管分离实施方案是为了解决监管机构与运营商之间利益冲突和监管不公的问题,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的一种重要举措。

下面将就监管分离的实施方案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监管分离的实施需要建立独立的监管机构,该机构应具备独立性和公正性。

监管机构应当由政府设立,但不受政府行政部门直接管理,其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的监管知识和经验,并独立于运营商。

监管机构应当依法行使监管职责,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其次,监管分离实施方案需要建立监管机构与运营商之间的有效监管机制。

监管机构应当建立监管规章制度,对运营商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监管机构应当建立监管档案,记录运营商的经营行为和监管结果,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保障市场秩序。

同时,监管机构应当建立与运营商的沟通渠道,及时了解运营商的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为运营商提供监管指导和服务。

再次,监管分离实施方案需要建立监管机构的财务独立性。

监管机构的经费应当由政府拨款,不得接受运营商的资金支持,以保证监管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监管机构应当建立财务制度,对经费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和审计,确保经费使用的透明和合理性。

最后,监管分离实施方案需要建立监管机构的监督机制。

监管机构应当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定期向社会公布监管工作的情况和成效,接受社会各界的评议和建议,不断完善监管工作。

同时,政府应当建立对监管机构的监督机制,对监管机构的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确保监管机构依法行使监管职责,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

综上所述,监管分离实施方案是为了解决监管机构与运营商之间利益冲突和监管不公的问题,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和消费者权益的一种重要举措。

建立独立的监管机构,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保障监管机构的财务独立性,建立监管机构的监督机制,是监管分离实施方案的关键环节。

希望各方共同努力,推动监管分离实施方案的落实,促进通信市场的健康发展。

工程管理建管分离方案(3篇)

工程管理建管分离方案(3篇)

第1篇一、方案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工程建设规模不断扩大,工程管理日益复杂。

为了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率,确保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我国政府提出了工程管理建管分离的改革措施。

本方案旨在对工程管理建管分离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为我国工程管理改革提供有益的参考。

二、工程管理建管分离的概念工程管理建管分离是指将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管理与工程技术服务相分离,形成以建设单位为主体、以工程技术服务企业为支撑的工程管理体系。

具体来说,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的策划、决策、组织、协调和监督,而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则负责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技术服务。

三、工程管理建管分离的必要性1. 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工程管理建管分离有利于规范工程建设市场,提高工程项目的质量。

通过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建设单位可以择优选择技术服务企业,从而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

2. 提高工程建设效率工程管理建管分离可以简化工程建设程序,缩短工程建设周期。

建设单位可以集中精力进行项目策划和决策,技术服务企业则专注于技术服务,提高工程建设效率。

3. 促进工程技术服务企业健康发展工程管理建管分离有利于推动工程技术服务企业专业化、规模化发展。

技术服务企业可以专注于某一领域,提高技术水平和竞争力,为工程建设提供高质量的服务。

4. 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工程管理建管分离有助于打击工程建设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建设单位与技术服务企业之间的合作关系更加明确,有利于防范工程建设风险。

四、工程管理建管分离方案的主要内容1. 明确建设单位与技术服务企业的职责建设单位负责项目的策划、决策、组织、协调和监督,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立项审批、招标投标、合同签订、工程验收等环节。

技术服务企业负责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技术服务,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和安全。

2. 建立健全工程技术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对技术服务企业实行资质管理制度,确保技术服务企业的技术实力和信誉。

对技术服务企业的资质进行分类管理,明确不同资质等级的企业承担工程项目的范围和规模。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意见建议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意见建议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意见建议近年来,中国发展迅速,经济收入增加,但治理效率不高,社会治理混乱,公共资源分配不公平,各种问题日益突出。

因此,从政治层面上实施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快改善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促进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意见建议(一)推进纪委监委和行政机构职责分离。

要把政治监督和行政管理分开,两个职能分离,把纪检监察机构改造成真正的政治监督机构,完善监督检查制度,增加政治监督的实效性。

(二)深化责任落实体系改革。

要深化分级责任落实,搞清责任分工,建立责任制度。

推进司法机构不偏不倚,公正执法。

从纪检监察体制建设和职责落实的角度,对企业、行政机关、公共服务机构、人民团体等把关,严格落实有关责任。

(三)推进反腐败制度建设。

要加强反腐败工作的规范化,完善反腐败的法律制度和体制机制,建立严格的反腐败监督机制,建立常态化的政治监督体系,形成健全的反腐败法律体系。

二、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一)实现纪检监察机构与行政执法机构的有机统一。

行政机构在行政执法活动中包括纪检监察机构的职能,使行政机构和纪检监察机构形成有机统一,实现了纪检监察机构在行政机构中充分发挥作用。

(二)强化纪检监察机构职能转变。

要把纪检监察机构职能转变为政治监督,把监督检查职能转变为政治监督,强化行政机构的政治监督。

强化社会安全和社会治理,充分发挥行政机构的角色,努力营造良好的政治环境,确保行政机构在行政执法中起到重要的作用。

(三)完善纪检监察机构的内部管理制度。

要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按照国家规定的职责分工,建立严格考核机制,把握纪检监察机构职责范围,使纪检监察机构可以更好地发挥作用。

三、推进纪检监察机构建设(一)加强纪检监察人员的专业能力建设。

要加强纪检监察人员的培训,提高专业能力,使纪检监察人员具备政治监督的专业技能。

(二)加强纪检监察机构的法制建设。

要完善法规体系,建立良好的法制环境,加强纪检监察机构的法治思维,做到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

管监分离责任落实制度

管监分离责任落实制度

管监分离责任落实制度管”“监”分离实施管理制度为了全面有效推进安全生产“管”“监”分离工作,强化管理体系的责任落实,夯实安全质量过程管理,提升自控能力,有效提升项目部安全质量管理的整体水平,项目部特制定了本管理制度。

组织机构项目部成立了推行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监”分离实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组长、副组长和组员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项目部安全质量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___”),办公室主任由安质部负责人___担任。

管”“监”系统划分根据“管”系统为组织指挥、资源配置、技术保障,“监”系统为安质监督,项目部划分了组织指挥系统、资源配置系统、技术保障系统和安质监督系统。

组织指挥系统成员包括项目经理、副经理、领工员、调度和班组长;资源配置系统成员包括物机部、工经部、财务部和综合办公室;技术保障系统成员包括总工程师、工程部、实验室和测量组;安质监督系统成员包括安全总监和安质部。

安全质量管理责任组织指挥系统负责项目的安全质量管理责任。

项目经理和项目书记同为项目安全质量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安全质量工作负总责。

他们需要建立、健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总体协调组织指挥、技术保障、资源配置和安质监督系统之间的各项工作,确保安全质量体系正常运转,保证项目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主持质量安全例会、组织月度检查,并对质量安全事故进行上报及处置。

项目副经理对分管业务工作的安全质量管理负主要责任。

他需要参加施组、方案、应急预案的交底,熟悉安全质量管理标准,负责方案、交底的落实和资源配置的动态管理、调整。

如果方案、交底不适用于现场施工时,需要反馈给技术部门。

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负责隐患整改销号,并负责质量安全事故、险情上报及处置。

1、采购部门负责采购过程中的安全质量管理工作,确保采购的物资符合要求,负责制定采购合同、验收标准及采购流程;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建立供应商库,定期进行供应商的监督和考核;负责对采购物资的安全质量进行把关和监督;对质量安全事故、险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提供采购方面的支持。

管监分离管理制度

管监分离管理制度

管监分离管理制度
管监分离管理制度的核心是将政府监管职能和经济活动管理分开,避免政府过度干预市场
经济,保护市场经济自由竞争的基本原则。

在管监分离管理制度下,政府主要扮演监管和
监督的角色,确保市场秩序良好,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同时,政府还应加强对市场行为的
规范监督,防止市场乱象和不正当竞争的发生,保护消费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此外,政
府还应加强对行政部门和政府工作人员的监督,防止腐败现象的滋生,建立廉洁政府,提
高政府管理水平。

在实施管监分离管理制度时,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
体系,明确政府职能和责任,确保政府管理活动合法合规。

其次,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
实现监督全覆盖,确保监管的全面性和及时性。

再次,加强政府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
提高其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确保政府监管工作的高效性和专业性。

最后,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市民对管监分离管理制度的认识和支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制度的顺利实施提
供保障。

总的来说,管监分离管理制度是一种适合市场经济发展需要的管理体制,能够提高政府管
理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政府应积极推进管监分离管理制度的实施,切实加强对市场
经济的监管和监督,推动我国经济社会稳定持续发展。

管养分离制度

管养分离制度

管养分离制度```管养分离制度1. 管养分离制度的定义及意义在管理学中,管养分离制度指的是将决策权和执行权分离,由不同的部门或人员负责。

这样做的目的是保持决策的公正性和专业性,并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管养分离制度在组织管理中具有重要的意义,能够提高管理效率和决策质量,保障组织的发展。

2. 管养分离制度的原理和实践(1)原理a. 保持决策的公正性:通过将决策权和执行权分离,可以避免由于权力集中而导致的不公平情况,确保决策的公正性。

b. 提高决策的专业性:将决策权交给专业的人士或部门,可以保证决策的专业性和科学性,提高决策质量。

c. 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将决策权和执行权相互制衡,可以有效地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2)实践a. 设立独立的决策部门:组织可以设立独立的决策部门,由专门的人士负责制定决策,并将决策传达到执行部门。

b. 建立分权制度:组织可以建立一套完善的分权制度,明确各级管理者的权限范围,实现决策的分散和执行的集中。

c. 加强监督与评估机制:组织可以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对决策和执行进行监督,确保决策的科学合理性,执行的有效性。

3. 管养分离制度的实际应用管养分离制度在各个领域的实际应用非常广泛,例如政府管理、企业管理、法律与司法等。

以下以政府管理为例,介绍管养分离制度的实际应用。

(1)政府管理领域a. 政府职能分离:政府可以将行政、立法和司法职能相互分离,确保各个职能部门的独立性,提高政府管理的效率和公正性。

b. 决策执行分离:政府部门可以将决策权交给专业的决策机构或委员会,由其负责制定决策方案,并由行政部门负责具体执行。

c. 监督机制加强:政府可以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决策和执行进行监督,加强权力制衡和防止腐败。

4. 管养分离制度的优点和挑战(1)优点a. 提高决策质量:通过将决策权交给专业的人士或部门,可以提高决策的质量和科学性。

b. 防止权力滥用:通过管养分离,可以有效地防止权力滥用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安全生产法监管分离

安全生产法监管分离

安全生产法监管分离安全生产法是我国维护安全生产秩序和促进安全生产发展的重要法律法规,监管分离则是指把政府监管部门与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分开,各负责各的职责,以实现安全生产监管的公平、公正和高效。

下面我将从监管分离的背景、意义、具体做法和防范措施等方面,阐述安全生产法监管分离的重要性,论述其有助于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法监管分离的背景可以追溯到我国安全生产领域的长期实践和改革。

过去,政府监管部门与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合并在一起,导致监管的利益关系不明确,监管机构不能真正独立、公正地履行监管职责,监管行为容易受到利益输送和权力滥用的影响。

因此,为了防止监管机构的不公正行为,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监管分离成为一种必要的制度安排。

安全生产法监管分离的意义在于实现监管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监管机构与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分开后,能够更加聚焦于安全生产的监管工作,不再受到其他部门的干扰和影响,可以更好地发挥专业优势,提高监管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及时性。

同时,监管机构也不再受到被监管对象的影响,能够更加客观、公正地履行监管职责,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在具体做法上,安全生产法监管分离主要包括设立独立的监管机构、完善监管制度和规范监管行为等措施。

首先,可以设立专门的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安全生产的法规政策,监督和指导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其次,要完善安全生产的监管制度,确立监管的权责清单和监管的程序规范,明确监管的职责和权限,规定监管机构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

最后,要规范监管行为,建立健全监管的监督机制和问责制度,确保监管机构依法履行监管职责,不得搞权力寻租和利益输送。

为了防范监管机构的滥用职权和保证监管机构的公正性,需要采取一系列防范措施。

首先,要加强监管机构的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确保监管行为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其次,要逐步建立监管机构的评估制度,及时评估监管机构的工作绩效和公正性,为监管机构的监管行为提供科学依据。

总工“管”“监”分离工作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表

总工“管”“监”分离工作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表

考核日期: 年 月 日
总工程师:
项目 经理
项目 副经理
领工员
班组长
工程部
试验室
测量组
物机部
财务部
综合办 公室
工经部
安质部
考核评分: 最终得分:
考核结果:
考核人签字:
1、评分标准:由领导班子成员和各部门负责人根据项目每项分数对被考核人进行打分,汇总得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和一个最高分后, 取得平均分为最终得分; 2、考核标准:最终得分≥90分为优秀,80≤最终得分<90分为良好,60≤最终得分<80分为合格,低于60分考核不合格。
3、跟踪方案、交底的落实,出现偏差 时,要求副经理立即整改。(满分10 分) 4、主持开展项目危险源识别、评价, 制定技术控制措施,并对其进行动态管 控。(满分20分)
5、制定季节性施工、防范和应对自然 灾害技术管理措施。(满分20分) 6、参加项目部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 检查督促技术部门的安全培训工作,审 批技术部门的安全培训资料;对技术部 门的安全教育培训效果进行验证。(满 分7、1参5分加)质量安全例会,月度检查、应 急预案演练、责任制考核等。(满分15 分)
总工程师“管”“监”分离工作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表
项目名称:地铁4号线土建01标
考核项
考核人
1、项目工程应案。(满分
2、负责编制、组织评审专项方案,主 持总体、关键和技术复杂施工内容的技 术交底。检查督促建立技术交底计划和 管理台帐,审批专项施工方案、作业指 导书交底资料,对技术交底资料中的安 全措施进行重点审查;对工程部相关安 全管理资料的合规性负责。(满分10 分)

监企分开实施方案

监企分开实施方案

监企分开实施方案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监管企业的分开实施方案成为了一项重要的工作。

监管企业分开实施方案是指对监管企业进行分开管理和监督,以提高监管的效率和透明度,保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下面将从几个方面来介绍监企分开实施方案。

首先,监管企业的分开实施方案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

这包括建立监管机构、完善监管法规和制度,建立监管信息共享平台等。

只有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才能有效地对监管企业进行分开管理和监督。

其次,监管企业的分开实施方案需要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这包括提升监管人员的专业素养,加强监管技术和手段的应用,提高监管效能和效率。

只有加强监管能力建设,才能更好地实施监管企业的分开管理和监督。

再次,监管企业的分开实施方案需要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

这包括建设监管信息系统,推动监管数据共享和开放,加强监管信息安全保障等。

只有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才能更好地支撑监管企业的分开实施方案。

最后,监管企业的分开实施方案需要加强监管协作和合作。

这包括加强监管部门之间的协作和合作,加强监管企业与监管对象之间的沟通和合作,加强监管企业与社会公众之间的互动和合作。

只有加强监管协作和合作,才能更好地实施监管企业的分开管理和监督。

综上所述,监管企业的分开实施方案是一项复杂而又重要的工作。

只有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加强监管协作和合作,才能更好地实施监管企业的分开管理和监督,提高监管的效率和透明度,保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希望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企业能够认真贯彻落实监管企业的分开实施方案,为我国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安全生产责任制之管监分离职责分解落实浅析(调整)

安全生产责任制之管监分离职责分解落实浅析(调整)

• 全面加强班组长队伍建设 • 落实班组长安全质量责任制
• 把安全风险信息交底给每位员工
• 把安全质量规范落实到每道工序
• 把安全质量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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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确责任,健全和落实安全质量责任制
• 按照上述要求各司其职、各 负其责,以此为基础落实共 管责任,实现企业各系统管 理职能与各层级综合监管职 能的有机统一和完全一致的 安全质量目标,全面提升公 司安全质量管控常态水平
3.及时对项目增加的安全保障措施费进行洽商。
确定工程合同中安全生产措施 及时审核工程合同中涉及的安全生产措施费,根据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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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在业主支付工程款时确保 目实际投入情况在业主支付工程款时确保安全生产措
安全生产措施费得到支付。 施费同时得到支付。
1.开工前,组织相关部门依据工程实际情况编制项目
11
负责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的及时 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
规履行好“监”的责任
24
(三)明确责任,健全和落实安全质量责任制
• 落实企业领导人员安全质量管理责任 • 落实项目部领导安全质量管理责任 • 落实职能部门安全质量管理责任 • 落实现场作业人员安全质量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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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明确责任,健全和落实安全质量责任制
企业领导人员安全质量管理责任
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
作业人员违章图片
坍塌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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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状和问题 2、问题
施工方案 落实不到位
• 风险辨识、动态跟进不认真 • 施工措施不联系实际 • 不检查落实情况 • 不组织人员培训
某铁路隧道进口洞外边坡滑塌事故
某工程挡土墙边坡滑塌事故
13
(二)现状和问题 2、问题
风险工序识别 与卡控不到位

关于修订发布《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安全环保稽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修订发布《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安全环保稽查管理办法》的通知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文件隧安质〔2019〕3号关于修订发布《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安全环保稽查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子分公司、片区指挥部、A类项目部:为进一步规范质量安全环保稽查工作的系统管理,加强对各系统的管理履责督促,强化子分公司对项目管控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片区指挥部对项目的监管能力,更好地促进项目现场质量安全环保管理水平和相关人员的履责水平,特修订了《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安全环保稽查管理办法》,并经集团公司2018年第六次总经理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原《中铁隧道集团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稽查管理办法》(隧安质【2013】79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1月7日- 1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质量安全环保稽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强化质量安全环保监管能力,规范质量安全环保稽查队伍建设与管理,满足各类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环保常态化稽查需要,加强质量安全环保风险卡控,查处违规违章行为,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稽查队伍管理办法》以及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稽查工作的任务是对集团公司、各子分公司、各个项目的各级管理人员履行质量安全环保管理职责进行履职稽查。

通过履职稽查和责任追究,强制各级管理部门、管理人员履行质量安全环保管理职责。

第三条质量安全环保稽查的工作职权:现场检查、管理核查、整改督导、现场处置。

第四条质量安全环保稽查的工作定位:根据目的和对象不同,分为全面稽查、专项稽查、整改稽查、帮扶稽查、提升稽查、蹲守稽查。

第五条质量安全环保稽查工作遵循“实事求是,客观评价,有理有据,严格追责”的原则。

稽查人员必须按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规章制度及本办法规定的权限履行职责、行使职权。

- 2 -第六条各单位、部门、项目必须积极支持、全力配合质量安全环保稽查工作,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稽查工作。

安全质量“管”“监”分离,工作实施方案

安全质量“管”“监”分离,工作实施方案

安全质量“管”“监”分离,工作实施方案安全质量“管”“监”分离实施方案一、总则(一)目的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安全生产法》和党中央、国务院、部委、股份公司等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精神,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改革创新,全面改进和加强新形势下的安全质量监督工作。

强化企业和项目主体责任、领导第一责任、部门职能责任、员工岗位切身责任,强化企业基础管理和本质安全,真正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继而有效防范事故,确保安全质量稳定可控,企业健康发展。

(二)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构建“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牢固树立安全“零事故”、质量“零缺陷”理念。

通过各系统各司其职、各尽其责,专业管理、专职监督,实现以“管”的过程控制、“监”的检查纠偏共同保安全,形成“管”“监”合力,构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保障能力。

(三)基本思路1.抓住一个核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2.推动两个支持:推动领导支持,由各级组织指挥系统“一把手”亲自部署推进;推动各系统支持,主动领责并积极落实。

3.理清三种认识:理清对“管”“监”分离本意的认识;理清对安全生产专职人员职责的认识;理清对生产安全事故问责的认识。

4.实现四个转变: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从主要依靠单一系统推动向分配给多系统各尽其责、共同推动转变;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从传统的出现问题后的被动纠偏向主动作为、源头防偏转变;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从传统的“管”“监”混淆模式向更加科学的“管”“监”责任明晰的综合治理模式转变;实现安全生产工作从治标为主向治本为主转变。

5.主抓五项工作: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预防预控;全面强化安全生产过程控制;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支撑保障;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四)工作要求1.抓住关键,明确责任,制定“管”“监”明晰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关于建立行政许可与监管执法两权分离制度的设想

关于建立行政许可与监管执法两权分离制度的设想

关于建立行政许可与监管执法两权分离制度的设想建立行政许可与监管执法两权分离制度已成为完善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议题。

本文将探讨该制度的设想。

行政许可与监管执法是两个独立但不可分割的行政权力。

行政许可是指政府依法对特定的法律主体进行特殊行政审批,行政监管执法则是指政府依法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行为进行监督和制止。

然而,在传统的行政管理中,行政许可和监管执法功能常常混淆在一起,这不仅容易导致权力滥用和不公平,也与依法行政的要求相悖。

行政许可与监管执法两权分离制度的设想,首先需要建立一个独立的监管机构来负责监督行政许可和执法工作。

这个机构应该由法人和独立机构组成,独立于行政机关和行业组织,对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监督。

这样可以有效避免行政机关因自身利益而滥用行政权力,确保行政许可和监管执法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其次,应建立行政许可与监管执法的分工机制。

行政许可和监管执法的目标和性质不同,需要有不同的操作规程和实施机构。

行政许可的主要目的是保护公共利益,应当注重审查、审批和管理的规范化,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

监管执法的主要目的是促进社会公正、保护公共权益,应当注重执法的严格性和效率性,确保执法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此外,行政许可与监管执法两权分离制度还需要建立一套行政许可和监管执法的程序和规范,确保程序公正、透明。

行政许可应明确许可的条件和标准,并建立公开透明的许可程序,便于各方主体参与和监督。

监管执法应制定一套执法规则和执行标准,使执法行为更加规范和公正,确保公民合法权益受到保护。

此外,还应建立一套行政许可和监管执法的评估机制,对许可和执法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

评估机制应包括对许可和执法工作的程序、效果、效率、公正性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并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

这样既可以提高行政许可和监管执法的质量和效果,也可以增强监管机构的独立性和公信力。

总之,建立行政许可与监管执法两权分离制度是完善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推进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

安全质量“管”“监”分离学习ppt(2018.12.18)

安全质量“管”“监”分离学习ppt(2018.12.18)

全生产责任制”等
空间内完成的工作。
月度安全质量情况通报
中国中铁安全生产“管”“监”分离工作宣传提纲
第三章 “管”“监”分离的主要目的
主要目的 深化企业安全生产改革创新,全面改进和加强新形势下的 安全质量监督工作;提高坚守“红线”的能力,真正形成 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持续强化企业基础管理和本质安全, 清晰认识职能部门管理作用,突出管理职责的落实,继而 有效防范安全质量事故,促进全公司安全质量工作稳定和 持续好转。
下步工作情况
2、实行安全业绩优秀的项目、优秀项目经理部实行摘、 挂牌“免检”管理制度,集中精力管好项目。解放各级具 有“监督”职能的机构或组织,集中力量“监督”管理粗 放的高危风险项目,履行好“监督”职能。
3、公司和项目主管领导要创新思考,积极推动,贯彻落 实;加强对安全质量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措施,落实责 任,强化执行,严格考核。
第六章 管”“监”分离的下步工作
下步工作情况 1、健全和落实安全质量责任制、加强对安全生产有功人 员和专职人员的正向激励等提出要求,公司和项目结合实 际,按照 “管”、“监”分离的原则,制定加强安全质量 监管工作的细则,明确层级、系统安全质量责任。
中国中铁安全生产“管”“监”分离工作宣传提纲
第六章 管”“监”分离的下步工作
中国中铁安全生产“管”“监”分离工作宣传提纲
第二章 “管”“监”分离的主要内涵
安质监督(检
企业或项目应选用阅历丰富、身体健康、责
查纠偏)系统 任心强和热爱企业、专业学识渊博的高素质人才,
使他们具备发现和纠正“偏差”的能力,要求他
们认真履行岗位责任,为项目作业现场守好安全
生产的最后一道关口。
中国中铁安全生产“管”“监”分离工作宣传提纲

公司不相容职责分离制度

公司不相容职责分离制度

文档信息审核批准文档变更历史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职责分离原则 (3)第三章职责分离设计细则 (4)第四章示例说明 (6)第五章附则 (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提高公司内部控制质量,保证公司内部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需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第二条使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上海来伊份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第二章职责分离原则第三条不相容职责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舞弊行为的职责。

第四条不相容职责分离是内部控制的有效措施之一,而不相容职责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

对于不相容的职责如果不实行相互分离的措施,就容易发生舞弊等行为。

第五条不相容职务一般包括:授权批准与业务经办、业务经办与会计记录、会计记录与财产保管、业务经办与稽核检查、授权批准与监督检查等。

单位在设计、建立内部控制制度时,首先应确定哪些岗位和职责是不相容的;其次要明确规定各个机构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使不相容岗位和职责之间能够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

第六条不相容职责分离的基本原则如下:1、授权某项经济业务和执行该业务的职务分离;2、执行某项经济业务和审核该业务的职务分离;3、执行某项经济业务和记录该业务的职务分离;4、保管某些财产物资人员和对其记录的人员职务分离;5、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核对实存数与帐存数的职务分离;6、记录明细账和记录总账的职务分离;7、登记日记账和登记总账的职务分离;8、业务经办与稽核检查的职务分离第七条各部门在制定相关制度、流程及设立岗位职责时必须遵循不相容职责分离的原则,做到必要的岗位分离。

第八条在发生职务代理期间,被授权人同样必须遵循不相容原则,即本人不得与自身前道业务发生直接的签发、核准关系。

第三章职责分离设计细则第九条一般情况下,单位经济业务活动通常划分为授权、签发、核准、执行和记录五个步骤,上述五个步骤均由独立人员或部门实施或执行,就可保证不相容职务分离,从而保证内部控制作用的发挥。

管监分离实施方案

管监分离实施方案

管监分离实施方案一、背景。

管监分离是指对政府监管职能和行政管理职能进行分开,实现监管职能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在当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背景下,加强和改善监管工作,实现管监分离,已成为当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

二、实施目标。

1. 建立健全的监管体制,提高监管效能。

2. 提升政府监管职能的独立性和专业性。

3. 优化政府管理结构,提高行政效能。

三、实施原则。

1. 立足于国家法律法规,坚持合法、科学、公正、廉洁的原则。

2. 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实际效果。

3. 尊重市场规律,促进市场公平竞争。

4. 保护公众利益,强化社会责任。

四、实施步骤。

1. 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监管职责和行政管理职责的界定。

2. 优化监管机构设置,建立独立的监管机构。

3. 完善监管机构内部管理制度,提高监管效能。

4. 加强监管人员队伍建设,提高监管专业化水平。

5. 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提高监管工作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五、实施保障。

1. 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对监管工作的监督和评估。

2. 完善激励机制,激发监管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 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和舆论环境。

六、预期效果。

1. 政府监管职能更加独立、专业、高效。

2. 政府管理效能得到提升,行政服务更加便民、高效。

3. 市场秩序更加规范,公平竞争环境得到改善。

4. 公众利益得到更好的保护,社会和谐稳定。

七、总结。

管监分离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是当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需要,是提高政府监管效能、优化政府管理结构的重要举措。

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实际效果,全面贯彻落实管监分离的各项原则和步骤,努力实现管监分离的预期目标和效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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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监”分离实施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全面有效推进安全生产“管”“监”分离工作,强化管理体系的责任落实,夯实安全质量过程管理,提升自控能力,有效提升项目部安全质量管理的整体水平,项目部根据等上级文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成立项目部推行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监”分离实施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为项目部安全质量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会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安质部负责人吴斌担任。

第二条领导小组在推行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监”分离实施工作的主要职责:负责本实施细则组织实施、监督指导等工作。

第三条安委会办公室在推行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监”分离实施工作的主要职责:负责安全生产与工程质量“管”“监”分离制度梳理与修订完善、配套制度制定与发
布、推行“管”“监”分离实施的信息收集与传递、组织相关会议与活动等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管”“监”系统划分
第四条根据“管”系统为组织指挥、资源配置、技术保障。

“监”系统为安质监督。

组织指挥系统成员:项目经理、副经理、领工员、调度、班组长
资源配置系统成员:物机部、工经部、财务部、综合办公室
技术保障系统成员:总工程师、工程部、实验室、测量组
安质监督系统成员:安全总监、安质部
第四章安全质量管理责任
第五条组织指挥系统安全质量管理责任。

1、项目经理、项目书记同为项目安全质量第一责任人,对项目的安全质量工作负总责;建立、健全本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总体协调组织指挥、技术保障、资源配置和安质监督系统之间的各项工作,确保安全质量体系正常运转;保证项目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主持质量安全例会、组织月度检查;对质量安全事故进行上报及处置。

2、项目副经理对分管业务工作的安全质量管理负主要责任;参加施组、方案、应急预案的交底,熟悉安全质量管理标准;负责方案、交底的落实和资源配置的动态管理、调整。

方案、交底不适用于现场施工时,反馈给技术部门;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检查,负责隐患整改销号;负责质量安全事故、险情上报及处置。

3、领工员盯控所负责作业区域方案、交底的落实及资源配置的动态管理、调整;随时对所负责作业区域进行巡查,负责隐患整改,必要时上报副经理;对质量安全事故、险情进行初期处置并上报副经理、安全总监,紧急情况可直接上报项目经理。

4、班组长按交底施工,保证本班组施工安全及工序质量;主持班前安全讲话;对本班涉及的设备安全、安全防护设施等方面的问题、隐患及时上报;组织做好班前、班中、班后自检、互检,对设备、设施存在的问题及时处理或上报;对内外部检查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对质量安全事故、险情进行初期处置并上报领工员,紧急情况可直接上报副经理、安全总监、项目经理。

第六条技术保障系统安全质量管理责任
1、项目总工程师负责项目管理中的安全质量技术工作,对安全质量负全面技术责任;负责编制、组织评审专项方案,主持总体、关键和技术复杂施工内容的技术交底;跟踪方案、交底的落实,出现偏差时,要求副经理立即整改;主持开展项目危险源识别、评价,制定技术控制措施,并对其进行动
态管控;制定季节性施工、防范和应对自然灾害技术管理措施;负责自然灾害事故和事件调查、分析和处理,对质量安全事故、险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提供技术支持。

2、工程部依照设计图纸、规范及合同工期等负责施工技术方案、设计变更、技术标准的交底及落实;负责进行技术交底,确保交底书的质量及交底效果;对方案、交底的落实进行现场跟踪和指导,出现偏差时,要求现场立即整改;负责落实关键工序实名制、首件制、旁站及条件验收;负责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组织工程施工技术专项检查;负责各级检查中涉及本系统的隐患整改;对本系统涉及安全生产的费用进行专项计划、核算、列账、定期评估;对质量安全事故、险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3、实验室负责按规范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取样、试验以及标准试验,确保试验及时、数据准确,并对试验结果负责;试验环境满足要求,试验设备、仪器定期维护和标定;负责各级检查中涉及本系统的问题整改;
4、测量组组织测量人员的技术交底,对测量仪器定期保养、校验;规范埋设并保护监测点,按要求进行监测,保证数据的准确性,数据异常时立即上报总工程师;对质量安全事故、险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提供测量方面的支持。

第七条资源配置系统安全质量管理责任
1、物机部负责组织对项目所有进场物资进行验收;原
材料、半成品、成品按规范存储(保护)、运输、标识;做好易燃易爆、危化物品的管理,重点对火工品的库房设置、入库、领取、运输、使用、退库全过程跟踪;负责对物资管理过程中的危险源辨识,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组织物资(重点对火工品、材料使用存放、应急物资储备等)专项检查;负责各级检查中涉及本系统的隐患整改;对本系统涉及安全生产的费用进行专项计划、核算、列账、定期评估;对质量安全事故、险情的应急救援提供物资支持;负责施工临时用电、机械设备等方面的交底,确保交底书的质量及交底效果;对方案、交底的落实进行现场跟踪和指导,出现偏差时,要求现场立即整改;对进场所有(含分包方)机械设备、配件进行质量把关,人员资质满足规范要求;组织机械设备、施工用电专项检查;负责各级检查中涉及本系统的隐患整改;负责对机电设备管理过程中的危险源辨识,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2、工经部负责明确分包合同中的质量安全约定条款,组织与分包单位签订质量安全协议;按合同对安全费用进行验工计价;对分包单位履行分包合同中有关质量安全条款的情况进行检查验证,组织对分包方的质量安全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计价;负责办理项目工程一切险及理赔工作;
3、财务部负责将安全生产措施费列入年度财务收支计划,专款专用。

对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各类质量安全奖罚的兑现;对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4、综合办公室负责汇总员工教育培训计划等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定期组织全员进行健康体检,对从事涉及职业危害因素工作的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负责项目治安保卫、办公生活区消防及后勤保障工作;负责项目工伤的处置及善后工作。

第八条安质监督系统安全质量管理责任
1、安全总监负责建立项目的安全保证体系;参加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的编制、安全培训教育及技术交底;汇总、分析项目危险源的辨识、评价、管控情况;组织质量安全检查,全面掌握项目质量安全状况;对“三违”行为及时制止、追责;组织项目的应急预案演练;监督项目组织指挥、技术保障、资源配置系统的质量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确保项目安全保证体系有效运行;
2、安质部负责参加技术交底;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参加项目质量安全检查、安全例会、责任制考核等;开展日常质量安全巡查,监督施工现场质量安全管控及重要危险源控制措施的落实情况,对“三违”行为立即制止、追责;计划、统计月度安全生产措施费投入、使用情况;监督项目组织指挥、技术保障、资源配置系统的质量安全管理职责履行情况,确保项目安全保证体系有效运行。

发现问题督促负有管理职责的相关系统整改到位,并及时向安全总监报告。

第九条项目部各部门根据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监”责任清单和责任矩阵,全面履行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责任,切实构建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一岗双责、岗岗有责、
全员参与、共同管理、综合治理”的“管”“监”格局。

第十条各部门(不含安全质量监察部),在试运行期间至少1次,对照各自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监”的任务清单和责任矩阵实施自查自纠。

第十一条项目部,每季至少1次,对照各自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监”的责任清单和责任矩阵实施自查自纠。

第五章考核管理
第十二条考核依据:《安全生产责任制》、《工程质量责任制》、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监”责任清单、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责任矩阵、各部门签订的“安全质量责任承诺书”、等。

第十三条考核主体:项目部安全质量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

第十四条考核频率:每年1次(在年底或第二年一月份实施)。

第十五条考核方式:实施百分制量化考核,具体考核打分详见“附表1”《安全生产和工程质量“管”“监”责任清单履行考核表》,并以安委会委员所打分平均值为考核对象的最终得分。

第十六条考核结果:对项目部各部门的考核结果与季度绩效合约挂钩兑现。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由项目部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9年4月1日起实施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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