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教育政产学研用合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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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教育是现代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工程教育的发展对于我国创新型国家建设的成败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国家创新能力的提高,需要大量的工程人才,其重要性不仅在于解决具体问题,而且在于知识的创造和传播。产学研合作作为推进工程教育与产业界紧密联合的有效手段,能够推进科技创新,实现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Etzkowitz等学者指出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地区,产业界和大学之间的合作已经成为科研和创新政策的基石。Baldwin、Link等学者以美国为研究对象,提出产业界和大学的合作研究不仅在由工业界支持的学术研究份额中不断增加,而且合作联盟和其他研究开发伙伴关系的数量也不断增长。Fransman、Geuna等学者提出在日本、新兴工业化国家和欧洲也出现了相同的趋势。
产学研多年来的发展使得大学、产业界及利益相关方的相互作用机制已经形成,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大学作为新知识的来源之一变得比以往更加重要。
1 我国工程教育的发展历程
我国的工程教育起步于1904年,清政府颁布了中国近代了长足的发展,特别是2010年以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相继颁布,表明了国家决心加快推动工程教育新一轮的改革,培养百余万高质量各类型工程技术人才,为建设创新型国家、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奠定人力资源优势。
2 当前我国工程教育存在的问题与挑战
从工程教育诞生至今,所培养的工程人才为世界产业发展、技术创新、发明创造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进入21世纪,面对经济全球化、产业转型和升级对高素质工程人才的需求,当前的工程教育显得力不从心。与此同时,我国经历了改革开放,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国力大大增强,但发展方式粗放,产业结构主要是资源和劳动密集型,未来中国要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必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产业的转型和升级,而产业升级的根本在于人才。
近年来,我国高校根据工程教育的规律和特点,采取了许多有益的措施和方法,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仍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和需要改革的问题。主要表现在:(1)对我国工程教育
工程教育“政产学研用”合作模式研究
张 瑾
(北京理工大学,北京 100081)
随着科技、教育、产业的不断发展,“政产学研用”合作已经成为培养高素质工程人才和
实现产业界科技创新的重要途径。高校应结合我国当前工程教育与产业界的现状以及存
在的问题,构建以企业为主体,高校、科研院所为基础,用户需求为导向,政府全面服
务的合作模式,推动我国创新型国家的建设。
工程教育 政产学研用 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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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ESE UNIVERSITY SCIENCE & TECHNOLOGY 20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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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高校科
技
2012・11
已经成为中国高等工程教育刻不容缓的使命。高校、研究所虽然拥有较强的科研优势,但由于产学脱节,使得高校、研究所处于科研成果脱离产业需求和有市场需求的也难以产生经济效益的尴尬境地。
3 从“产学研”到“政产学研用”
产学研合作在经济发展过程中的重要战略地位与意义,已成为世界主要发达国家的广泛共识。1993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了UNISPAR 计划(University-Industry-Science Partnership),即我国通称的产学研结合。我国1992年起国家经贸委、国家教委和中国科学院就联合实施了产学研联合开发工程,同时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使得在10多年的时间里,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进步取得长足的发展。特别是2009年,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发挥科技支撑作用、加快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工作。强调加快实施科技重大专项,要加大改革力度,以企业为主体,促进产学研用紧密结合和科技资源整合、开放与共享,加强科技人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培养。“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提出,说明产学研合作的内涵和功能现在都在不断发展和进步,但“产学研用”说法还不够完整,“政府”作为“产学研用”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介入。目前,国内的研究主要侧重于“产学研”,这并不是说我国的产学研合作不需要政府的参与,相反,当前政府的“服务”作用对于我国的产学研合作至关重要,“政府”作为“产学研用”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介入,只有“政产学研用”的密切合作才能更快地提升国家整体的创新能力。
4 基于工程教育的“政产学研用”合作模式
4.1政府的服务作用
“政”代表主体“政府”。在我国当前的体制下,政府的主要任务应从服务的角度出发,通过制定科技计划,完善政策环境,加强评价机制,解决利益分配等问题,发挥政府“有形的手”的作用。
众所周知,科技创新受许多不确定因素影响,风险较大,
提高本国产业在国际上的竞争力。
在政策、法律方面,政府应制定合作过程中扶持、投入、评估、税收、技术转移、人员流动、激励等多方面的政策,为“政产学研用”的密切合作提供支持。同时,可以吸取国外的成功经验,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法案,加快科技成果转化。通过建立良好的政策、法律环境,解决目前政策和法律滞后的现实问题,“政产学研用”合作各方才能够实现共赢、持续健康地发展。
在评价方面,政府一直以来都在为高校,科研院所、产业界的合作项目上提供资金和政策的支持, 没有评价机制, 合作的效果是难以保证的。应建立完善评价体系,对合作的目标、条件、内容、形式、经费、运行、管理、验收等方面进行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评价。特别是针对高校连年的大跃进扩招,定期对本科教学质量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与评估,很有其必要性。教育主管部门应把学校和企业的合作情况纳入到大学评估的项目中,调动高校参与企业合作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对大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对提高教学质量、规范管理、促进教育改革都有现实意义。
利益分配机制对于我国“政产学研用”的密切合作相当重要,涉及到政府的资金投入短期内难以看到回报,企业考虑到合作过程中产生的教育成本,培养的学生在毕业后难以保证为自己服务,学校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条件有限,以及忽视用户需求等问题。各方的利益分配是一个复杂的系统体系,在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过程中最重要的是在思想认识上达成共识,对“政产学研用”密切合作要有全局意识,处理好眼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矛盾。一方面产业界和学术界的合作既可以提高工科学生的实践创新能力又能增加高校的资金投入,使就业率
提高和科研成果增加,促进学校参与的积极性。另一方面,企业通过与高校合作提升内部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外部的企业形象,既可以得到政府优惠政策和补贴又可以引进高校的科研成果,企业的效益和参与热情都会提高。同时,随着学校就业率的提高,大批高素质的工程人才进入产业界,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在用户需求的引导下确定科技研发方向,同时整合各方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