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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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工作总结(精选多篇)

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总结

为了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维护正常医疗机构有序进行,保障人们的身体健康,根据省卫生厅、公安厅《关于开展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的通知》(青卫法监{2014}54号)通知要求,我单位组织卫生监督人员从2014年11月2日—11月25日在全县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整治活动,我所此次整治工作小结如下:

一,打击无证行医,在所领导的带领下,对我县9个社区,3家县级医院(县医院、中医院、二医院),4家私立医院,2家综合门诊,18家个体西医诊所,4家中医诊所,10家个体牙科诊所进行了检查整顿,经检查以上医疗机构均未发现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违法行为。

二,城乡结合部及县城游医;查出一家售藏药的游医和用简单的器械给群众取“耳石”的游医,分别进行了没收非法所得并取缔,价值约1000元。。

通过治理整顿,使我县医疗市场得到了进一步净化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此次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整治活动使我县医疗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和提高。

第二篇:打击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工作总结

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总结,打击非法采供血工作总结

卫生部、科技部、公安部、监察部、国家人口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4月13日在京联合召开全国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动员部署暨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总结电视电话会议。全国整规办有关领导应邀出席会议。会议在总结去年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的基础上,全面动员和部署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据不完全统计,在2014年非法采供血液和单采血浆专项整治工作中全国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14000人次,检查采供血机构2700余户次,检查临床用血医疗机构54000余户次。专项整治开始以来,全国共查处违规采供血和非法组织他人卖血案106件。其中行政案件95件,包括采供血机构违法违规采供血案件30件;医疗机构违规自采自供血液案件40件;血液制品生产企业违规案件1件;其他行政案件24件。依法查处冒名顶替献血单位13家,依法吊销、注销了9家采供血机构《执业许可证》和1家血液制品生产企业《药品生产许可证》。查办刑事案件11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3人,其中15人已被判刑。此外,天津市还将6名倒卖献血证的违法人员进行了治安拘留。各地在查处违法违规案件的同时,依纪依法对102名采供血机构、医疗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进行了责任追究,其中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留用察看处分的2人,给予行政撤职处分的11人、给予其他党内或行政处分的85人次,免职、调离工作岗位的15人。有些责任追究工作还在处理之中。全国专项整治工作领

导小组各部门通力合作对30余起重点案件进行了督查督办、挂牌督办和联合查办,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卫生部去年在全国部署开展了严厉打击非法行医的专项整治。据不完全统计,专项整治期间全国共出动执法人员49万人次,查处案件77000余件,取缔非法行医54000余户,没收违法所得2525万元,罚款4817万元。卫生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去年还组织对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一些医疗机构违法对外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进行了处理。各地依法依纪对60家医疗机构和有关责任人员进行了查处。

据悉,本次专项行动的重点是打击“黑诊所”、游医、假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出租、承包科室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的违法行为;严肃查处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此次专项行动从今年4月份开始启动,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总结检查三个阶段,为期一年。在第一阶段(2014年4~5月),各地要组成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建立工作机制,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对本辖区内开展专项行动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和自查工作。第二阶段(2014年5月~2014年5月),各部门要按照行动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采取有效措施,全面坚决取缔无证行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各地专项行动牵头单位要会同有关部门明查暗访,对专项行动开展和自查自纠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卫生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督查组对地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第三阶段(2014年6月)要重点抓落实。各地要做到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长效机制建立到位。同时,要认真做好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总结,并上报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全国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对重点地区进行联合督查。

会议要求,各地首先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其次,切实加强领导,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要按照《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建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制度,对辖区内专项行动进行具体动员和部署;深入开展自查自纠,落实整改措施;突出重点,查找问题;加大执法力度,坚决依法查处违法犯罪行为,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加大宣传力度。第三,打建并举,整顿与规范相结合,加强综合治理。一方面对违法犯罪决不姑息,决不手软,切实做到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另一方面要标本兼治,积极改革、探索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和长效监管机制。

会议还强调,各地要巩固非法采供血专项整治工作成果,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认真做好血液安全工作。一是继续加大经常性执法监督力度,严厉打击非法采供血;二是狠抓血液管理,构筑安全用血防线;三是加大宣传教育,继续大力推进无偿献血;同时,借整治工作形成的良好态势,广泛宣传发动,力争尽快实现全国100%无偿献血的目标。

第三篇:民勤县2014年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总结

民勤县2014年打击非法行医

和非法采供血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巩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成果,整顿和规范我县医疗服务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根据武威市卫生局《2014年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要求,我所从2014年6月上旬至10月份开展了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重点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安排部署,明确工作任务

按照市、县有关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所制定了《民勤县2014年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召开专门会议,对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做了具体安排部署,进一步明确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任务、目标和要求,落实了工作责任制,确保了“打非”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学习培训,营造工作氛围

为了提高卫生监督人员的工作水平,(更多请关注:)我所组织卫生监督人员采取了自学和集中培训相结合的形式,就具体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有针对性地学习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使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条款,并对以往“打非”案例进行了分析讨论,总结了经验,进一步提高了监督执法理论水平,为“打非”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良好的工作基础。为将“打非”工作做实做细,我所还重点对全县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站、个体诊所、村卫生所等负责人强化了以“打非”为主题的指导培训,并督促各医疗机构要根据《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查漏补缺。从而增强了医疗机构和医务人民依法执业的自觉性,营造了“打非”工作的社会氛围。

三、突出工作重点,严打违法行为

检查中,我所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对各相关医疗机构和临床用血机构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特别是对药店非法行医、农村、城乡结合部和集贸市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游医”、“假医”等进行了重点检查。通过监督检查,在我县尚未发现擅自采集血液供应临床使用的机构,无非法采集供应血液的犯罪行为和非法组织他人卖血或以暴力威胁强迫他人卖给血的犯罪活动。在“打非”工作中我所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余人次,监督检查医疗机构和药品经营单位267家,其中医疗机构共214家,药品经营单位53家。对查出的1家存在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予以了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没收2家“游医”的医疗器械6台件。通过“打非”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了各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活动,净化了我县医疗服务市场,保障了群众医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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