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研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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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科林皓华环境科技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垃圾焚烧发电行业投资分析报告

随着“垃圾围城”的现象越来越严重,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在各城市纷纷上马。垃圾焚烧发电作为固废处理和余热利用的典型项目,属于国家政策明确支持的节能减排项目。为深入分析垃圾焚烧发电行业存在的风险和商业机会,更好地选择项目和判断风险,展开了对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研究。

一、垃圾焚烧处理行业概况

(一)处理方式及特点

目前,生活垃圾的基本处理方式有三种,即卫生填埋、焚烧(发电)和堆肥,三种方式各有优缺点和适用性,详见下表:

表1:三种垃圾处理方式的对比

主要优点主要缺点适用性

卫生填埋操作简单;

运营费用低。

占地面积大;

恶臭污染较重;

需要铺设大面积的防渗膜;

需要处理填埋气和渗滤液;

对地下水和土壤有威胁。

人少地多的地区,比如

我国中西部城市。

焚烧发电占地面积小;

减量化效果显著(体积减

小95%,重量减少75%);

无害化较彻底;

垃圾资源化利用(回收电

能和热能)。

投资大;

产生二恶英;

对垃圾热值要求较高。

人多地少的地区,比如

我国东部发达城市。

堆肥资源化效果显著。对垃圾中有机质含量要求用的比较少,适用于肥

较高;

肥料中重金属含量不好控制,可能污染农田土壤;肥料销售半径和竞争力有限。料运输半径适中、销路有保障的地区。

(二)处理现状

1、国际现状。目前部分发达国家生活垃圾处理处置情况如下:

表2:部分发达国家生活垃圾处置情况(%)

国别卫生填埋焚烧堆肥处理率

美国70 25 5 100

日本28 66 1.4 95.4

德国71 25 1 97

英国89 10 <1 100

法国60 10 20 90

荷兰61 23 16 100

瑞士15 70 14 99

意大利86 13 1 100

瑞典65 33 2 100

丹麦32 66 2 100

比利时62 27 9 98

新西兰64 30 6 100

澳大利亚65 24 11 100

从表中可以看出,由于受填埋场地的制约,部分发达国家主要采用焚烧方式处理生活垃圾(如表中的瑞士、日本和丹麦的生活垃圾焚烧比例均高于60%,)。按生活垃圾年焚烧处理能力分析,欧盟居首,19国家占38%,日本占24%居其次,美国占19%居第三,东亚部分地区(中国、中国台湾、韩国、新加坡、泰国等)占15%,其它地区(俄罗斯、乌克兰、加拿大、巴西、摩纳哥等)占4%。据欧洲垃圾发电企业联盟(CEWEP)2006年统计,全世界生活垃圾焚烧厂共有约2100座,其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约1000座;总焚烧处理能力约为62.1万吨/日,年焚烧生活垃圾量约为1.65亿吨,相当于中国城市生活垃圾年清运量。

2、国内现状。中国2010年年产垃圾6亿吨,其中设市城市垃圾1.55亿吨,占全世界城市垃圾年产量的30%。中国的垃圾仅城市垃圾部分得到安置处理,其余将近70%的垃圾尚未进行妥善处置。得到处理的城市垃圾,填埋处理方式占82.7%,焚烧方式占15%。但是目前中国城市生活垃圾累积堆存量已达70亿吨,东部发达地区填埋用地日渐紧张,“垃圾围城”的形势越来越严峻。

二、国家政策导向

从国家政策导向上看,我国各级政府对垃圾焚烧发电产业的鼓励力度较大,颁布了一系列政策法规鼓励垃圾焚烧发电产业,其中比较重要的法规及核心内容如下:

(一)国家级规划计划

1、《全国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减少东部地区、经济发达地区的原生生活垃圾填埋量,节省土地资源,鼓励选用先进的焚烧处理技术。到“十一五”末,东部地区设市城市的焚烧处理率不低于35%。

2、《全国城镇环境卫生“十一五”规划》(建城[2006]243号)。东部地区:垃圾处理应以卫生填埋为基础,在具备条件的城市,鼓励采用以焚烧为主或与生化处理技术多种方式进行有机组合;西南地区:现阶段可以卫生填埋处理为主,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加大焚烧或生化处理技术的使用比例;西北地区:生活垃圾处理以卫生填埋技术为主;中部地区和东北地区:生活垃圾处理现阶段应以卫生填埋为主,适度发展其它处理工艺。

3、《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一五”规划》(发改能源[2008]610号)。到2010年,建成垃圾发电装机容量50万千瓦。重点在经济较发达、土地

资源稀缺地区,特别是南方地区的大城市(主要是直辖市、省会城市和沿海及旅游城市)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

4、《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国发…2007‟17号)。大力推进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和利用,在经济发达、土地资源稀缺地区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大力研究开发和推广利用先进的垃圾焚烧技术,提高国产化水平,有效降低成本,促进垃圾焚烧技术产业化发展。

(二)国家优惠政策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7)、《关于公布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试行]的通知》(财税[2009]166号)规定垃圾焚烧项目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二是《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规定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的政策。三是《可再生能源发电价格和费用分摊管理试行办法》(发改价格[2006]7号)明确了垃圾焚烧发电电价补贴政策及实施期限。四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三号,将于2010年4月1日开始实施)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电力并网和收购提供了保障。

(三)针对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约束性政策

一是《关于进一步加强生物质发电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环发…2008‟82号)规定,现阶段采用流化床焚烧炉处理生活垃圾作为生物质发电项目申报的,其掺烧常规燃料质量应控制在入炉总质量的20%以下。其他新建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原则上不得掺烧常规燃料。国家鼓励对常规火电项目进行掺烧生物质的技术改造,当生物质掺烧量按照质量换算低于80%时,应按照常规火电项目进行管理。二恶英排放浓度应参照执行欧盟标准(现阶段为0.1 TEQng/m3)。二是《城市生活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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