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化品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导则2013 【3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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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主要内容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PPT课件

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主要内容及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要点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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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3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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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主要内容
一、《导则》编制依据
1.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5号) 2012年4月1日实施 2.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2011年12月1日实施 3.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2011年2月1日实施 4.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名录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1〕9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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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主要பைடு நூலகம்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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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16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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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主要内容
第一部分《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主要内容
一、《导则》编制依据 二、《导则》编制原则 三、《导则》与《导则试行版》两者章节与内容的对照 四、《导则》修订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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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天正设计工程有限4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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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主要内容
5.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首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目录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09〕116号) 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 目录和调整首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中部分典型工艺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3〕3号) 7、《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第二批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名 录的通知》 (安监总管三〔2013〕12号) 8. 《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 (AQ/T3033-2010)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编制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编制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编制导则一、总则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是指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等活动的工程项目。

为确保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性和可持续发展,制定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编制导则,旨在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保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二、设计原则1.预防为主:安全设施设计应以预防为主,防止事故的发生和事故的扩大。

2.综合考虑:安全设施设计应充分综合考虑工艺流程、物理特性、危险性等因素,确保其适应项目的实际情况。

3.多层次保护:安全设施设计应采取多层次的保护措施,尽量减少事故的发生和对人员、设备和环境的影响。

4.社会责任:安全设施设计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承担企业的社会责任。

三、基本要求1.安全设施的布置应合理,能够有效保障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运行。

2.安全设施的设计应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确保其可靠性和稳定性。

3.安全设施的使用寿命应符合项目运行的要求,应考虑设备的更新和维护。

同时,设施的运行和维护应具备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4.安全设施的设计和使用应充分考虑环境要素,保护周围环境的安全。

5.安全设施的设计应充分考虑工作人员的人身安全,提供合适的紧急疏散通道和应急装置。

6.安全设施的设计应兼顾经济效益和安全性,确保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投资和运行成本。

四、具体要求1.储存设施:危险化学品的储存设施应设计成防火、防爆、防漏和防静电的结构,应配备合适的灭火设备和泄漏处理设备。

2.生产设施: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设施应设计成密闭式或半密闭式结构,要能有效控制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固体废弃物的排放和处置。

3.操作设施:危险化学品的操作设施应设有安全护栏和操作指引,操作人员应进行相应的培训和考核。

4.管道及配管设施:危险化学品的管道及配管设施应符合相关标准,应保证其材质、设计和施工符合要求。

5.泄漏控制设施: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配备相应的泄漏控制设施,如泄漏报警装置、泄漏收集系统等,以及相应的应急预案。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导则前言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中,安全设施的设计是至关重要的。

它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生产安全,也关系到周围环境和公共安全。

因此,本篇编写导则旨在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提供指导,为建设过程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

设施设计原则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设施设计的首要原则是保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设计时应以预防措施为主,尽量避免事故的发生。

如果无法完全避免事故,应在设计中提供有效的二次保护措施,降低事故影响。

2.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不同,因此设计安全设施时应考虑到项目特点和实际情况。

比如,对于高危污染源企业,安全设施设计应该更加严格和完备。

3.合理经济安全设施的设计不应只是在保障安全方面下功夫,也需要考虑到人员和材料成本等经济因素,尽可能地提高安全设施利用率和经济效益。

安全设施种类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中,常见的安全设施种类有:1.给排水系统给排水系统是危化品企业的基础设施,主要包括污水管道、污水处理设备等。

需要在设计时充分考虑到废水排放的水质、水量等问题,确保废水排放符合国家要求。

2.防火设施防火设施是防范着火事故的一个重要设施,包括灭火器、消防水源、防烟排烟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应急照明等。

设计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对应的防火设施。

3.气体处理设施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中,气体的处理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需要设计对应的通风设施、气体泄漏检测设施等,以确保气体在不发生泄漏的情况下正常运行。

设计流程在进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时,应根据以下流程进行:1.初步设计根据危险性评估和现场调查等工作,提出初步的安全设施设计方案,并进行分析。

2.评审修订综合考虑资金、空间、人力等因素,对初步设计方案进行评审和修订。

3.现场施工在设计完成后,需要进行现场施工,并进行验收。

4.维护管理设施建成后,还需要进行设施的维护和管理,提高设施的使用效率,降低设施的维护管理成本。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呢监总厅管三〔2013〕39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安呢监总厅管三〔2013〕39号)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2013-3-8)1 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本导则不适用于下列建设项目:1)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2)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3)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

2 术语和定义2.1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

2.2安全设施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控制、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采用的设备、设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3新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新建项目:1)新设立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2)新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的。

2.4改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改建项目:1)企业对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种类的;2)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的。

2.5扩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扩建项目:1)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但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2)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相同,但生产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

2.6危险源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健康损害、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2.7危险和有害因素可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编写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编写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编写导则1. 引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涉及到各种有害物质的使用和操作,因此在项目设计阶段需要充分考虑安全设施的设计。

安全设施的设计能够有效地减少事故的发生,并保护工作人员和环境的安全。

本文档旨在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提供指导。

2. 设计原则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中,应遵循以下原则:2.1 适用性原则安全设施的设计应根据具体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需求进行定制,确保设施能够有效地应对潜在的危险。

2.2 综合性原则安全设施的设计应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防火、排放控制、泄漏应急处置、人员疏散等,确保综合安全性。

2.3 可维护性原则安全设施的设计应注重设施的可维护性,方便日常检修和维护,确保设施的长期运行和可靠性。

2.4 先进性原则安全设施的设计应借鉴国内外先进的技术和经验,采用最佳的设计方案,以提高安全设施的效能。

3. 安全设施设计要素在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中,需要考虑以下要素:3.1 建筑结构要素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建筑结构应具备足够的抗震性能和承载能力,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

3.2 防火要素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配备有效的防火设施,包括但不限于火灾报警系统、自动灭火系统、防火墙等,以减少火灾的发生和蔓延。

3.3 排放控制要素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配备适当的排放控制设施,以减少有害气体、废水和固体废物的排放,保护环境安全。

3.4 泄漏应急处置要素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配备有效的泄漏应急处置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泄漏报警系统、泄漏物质收集装置、紧急处理设备等,以应对泄漏事故的发生。

3.5 人员疏散要素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设计合理的人员疏散通道和紧急出口,确保在事故发生时人员能够快速安全地疏散。

4. 设计流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应按照以下流程进行:1.确定设计目标和需求,包括危险化学品种类、工艺流程等。

2.进行初步安全评估,识别潜在的安全风险,并确定适用的安全设施。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正式)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单位: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________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正式)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文件编号:KG-AO-1504-57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正式)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

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1 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本导则不适用于下列建设项目:1)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2)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3)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

2 术语和定义2.1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

2.2安全设施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控制、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采用的设备、设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3新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新建项目:1)新设立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2)新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的。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未经正规设计在役化工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未经正规设计在役化工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工作的通知-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未经正规设计在役化工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工作的通知正文:---------------------------------------------------------------------------------------------------------------------------------------------------- 吉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未经正规设计在役化工装置安全设计诊断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安全监管局,长白山管委会安全监管局:为贯彻落实《吉林省集中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检查、大整改实施方案》要求,进一步提升我省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水平,提高化工装置(设施)安全合规性,有效治理因设计不到位而产生的隐患,预防事故发生,现就开展未经正规设计在役化工装置(设施)安全设计诊断工作通知如下:一、开展安全设计诊断范围(一)企业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带储存)企业和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的企业。

(二)装置(设施)范围: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应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企业内未经正规设计的在役化工生产装置和危化品储罐设施,经营企业内涉及构成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储罐设施。

生产装置指由工艺设备及设备辅助附件等组成的能完成产品生产的功能系统。

(三)未经正规设计范围:在役化工装置(设施)未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或原设计单位资质条件不符。

鼓励已经整改设计企业对照设计诊断要求深化完善设计。

二、安全设计诊断主要内容根据《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要求组织设计单位开展诊断。

安全设计诊断工作要对装置(设施)布局、工艺技术及流程、主要设备和管道、自动化控制、公用工程等进行设计复查审核,全面查找设计不到位产生的隐患,并及时整改治理,保障安全生产条件。

(一)装置(设施)布局诊断主要内容:1.装置区内装置储罐(组)布置,储罐区、装卸设施布置是否符合要求,防火间距是否符合要求等。

安监总厅管三〔〕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安监总厅管三〔〕号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1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本导则不适用于下列建设项目:1)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2)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3)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

2术语和定义2.1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

2.2安全设施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控制、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采用的设备、设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3新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新建项目:1)新设立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2)新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的。

2.4改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改建项目:1)企业对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种类的;2)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的。

2.5扩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扩建项目:1)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但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2)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相同,但生产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

2.6危险源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健康损害、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2.7危险和有害因素可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

2.8危险化学品数量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数量。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导则一、引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是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建设项目的安全运行,保护人员安全和环境。

本导则旨在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提供指导,确保设计专篇的质量和符合相关法规要求。

二、编制目的1. 确保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行业要求。

2. 指导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提高设计专篇的质量和完整性。

3. 帮助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了解和掌握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要求和程序。

4. 促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提高建设项目的安全水平。

三、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3.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的通知》4.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5. 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四、编制内容1. 封面和目录2. 设计依据3. 建设项目概况4. 危险化学品特性及危险源分析5. 安全设施设计原则和目标6. 安全设施设计方案7. 安全设施施工和验收要求8. 安全设施运行和维护要求9. 安全设施投资估算10. 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及落实情况11. 附图和附表五、编制要求1. 设计依据应包括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行业要求,以及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

2. 建设项目概况应包括建设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工艺流程、产品品种和产量等。

3. 危险化学品特性及危险源分析应包括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危险特性、储存方式、运输方式、使用方式等,以及危险源的识别和风险分析。

4. 安全设施设计原则和目标应包括安全设施设计应遵循的原则,以及设计目标和安全指标。

5. 安全设施设计方案应包括安全设施的种类、数量、布局、规格、技术参数等,以及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的衔接和协调。

6. 安全设施施工和验收要求应包括安全设施的施工要求、验收标准和程序。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术语和定义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新建项目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改建项目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扩建项目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安全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装备)和采取的措施。

作业场所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主要内容建设项目概况建设项目内部基本情况建设项目的主要技术、工艺(方式)和国内、外同类建设项目水平对比情况。

建设项目所在的地理位置、用地面积和生产(储存)规模。

建设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和品种(包括产品、中间产品,下同)名称、数量。

建设项目的工艺流程和主要装置(设备)和设施的布局及其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

建设项目配套和辅助工程名称、能力(或者负荷)、介质(或者物料)来源。

危险化学品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危险化学品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危险化学品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The document was prepared on January 2, 2021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3〕3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工作,我局组织编制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附件: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2013年4月7日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1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本导则不适用于下列建设项目:1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2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3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2术语和定义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安全设施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控制、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采用的设备、设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新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新建项目:1新设立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2新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的.改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改建项目:1企业对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种类的;2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的.扩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扩建项目:1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但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2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相同,但生产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危险源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健康损害、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危险和有害因素可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危险化学品数量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数量.作业场所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3 编制内容设计依据列出编制专篇依据的主要文件名称及编号,内容如下:1建设项目的批复核准、备案文件;2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3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4设计合同;5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及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6项目其他相关文件.建设项目概况简要说明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内容如下:1项目的建设单位、生产规模、产品方案、建设性质、地理位置、工程占地面积、设计范围及分工;2采用的主要工艺技术及与国内或国外同类项目技术对比情况;3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和产品包括产品、中间产品名称及最大储量;4项目的工艺流程、主要装置和设施设备的布局及其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5项目配套公用和辅助工程或设施的名称、能力或负荷;6项目装置的主要设备表,包括名称、规格、操作或设计条件、材质、数量等;7项目外部依托条件或设施,包括水源、电源、蒸汽、仪表风以及消防站、气防站、医院等应急设施;8项目所在地自然条件,包括地质、气象、水文等;9项目所在地的周边情况,说明项目距下列重要设施的距离:a居住区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b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c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地铁站出入口;d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e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建设项目过程危险源及危险和有害因素分析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采用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AQ/T3033推荐的过程危险源分析方法或其他适用的方法,开展建设项目过程危险源及危险和有害因素分析.物料危险性分析1列表说明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特性,基本数据要求详见表1危险化学品数据表.2分析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数量、浓度含量和所在的单元及其状态温度、压力、相态等.3说明建设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情况.表1 危险化学品数据表中毒事故的危险源.3.3.3 指出建设项目可能造成作业人员伤亡的其他危险和有害因素,如粉尘、窒息、腐蚀、噪声、高温、低温、振动、坠落、机械伤害、放射性辐射等.说明上述及条中危险源及危险和有害因素存在的主要作业场所.3.3.5 说明装置或单元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爆炸危险区域划分.3.3.6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辨识重大危险源,并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划分重大危险源等级.说明建设项目工艺是否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说明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的路由及穿跨越过程存在的危险源及危险和有害因素.根据建设项目前期开展的安全评价等报告,说明主要分析结果.3.3.10 根据设计过程开展的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研究或其他安全风险分析,说明主要分析结果.3.3.11 涉及多套装置的建设项目或者同一企业毗邻在役装置的建设项目,应分析其相互间的影响及可能产生的危险,并说明主要分析结果.设计采用的安全设施安全设施的设计应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过程危险源及危险和有害因素分析的结果,严格执行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基于本质安全设计、事故预防优先、可靠性优先等设计原则,采取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的安全设施.工艺系统1工艺过程采取的防泄漏、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腐蚀等主要措施;2正常工况与非正常工况下危险物料的安全控制措施,如联锁保护、安全泄压、紧急切断、事故排放、反应失控等措施,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应说明采取的控制系统与相关规定的符合性;3采取的其他工艺安全措施.总平面布置1建设项目与厂/界外设施的主要间距、标准规范符合性及采取的防护措施;2全厂及装置设施平面及竖向布置的主要安全考虑,包括功能分区、风速、风向、间距、高程、危险化学品运输等;3平面布置的主要防火间距及标准规范符合情况;4厂区消防道路、安全疏散通道及出口的设置情况;5采取的其他安全措施.3.4.3 设备及管道1压力容器、设备及管道设计与国家法规及标准的符合性,包括进口压力容器满足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情况;2主要设备、管道材料的选择和防护措施;3采取的其他安全措施.电气1供电电源、电气负荷分类、应急或备用电源的设置;2按照爆炸危险区域划分等级和火灾危险场所选择电气设备的防爆及防护等级;3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4采取的其他电气安全措施.自控仪表及火灾报警1应急或备用电源、气源的设置;2自动控制系统的设置和安全功能,包括紧急停车系统、安全仪表系统等;3可燃及有毒气体检测和报警设施的设置;4控制室的组成及控制中心作用,包括生产控制、消防控制、应急控制等;5火灾报警系统、工业电视监控系统及应急广播系统等;6采取的其他安全措施.建构筑物1)说明防火、防爆、抗爆、防腐、耐火保护等设施;编制“建构筑物一览表”,包括结构、建筑面积、层数、火灾危险性、耐火等级、抗震设防、通风、泄压面积、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等;2)通风、排烟、除尘、降温等设施;3)采取的其他安全措施.其他防范设施1)防洪、防台风、防地质灾害、抗震等防范自然灾害的措施;2)防噪声、防灼烫、防护栏、安全标志、风向标的设置等;3)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4)采取的其他安全防范设施.事故应急措施及安全管理机构1)针对建设项目特点、建设性质及周边依托情况,说明设计中采用的主要事故应急救援设施,包括消防站、气防站、医疗急救设施等;2)说明发生事故时,可能排放的最大污水量及防止排出厂/界外的事故应急措施;3)对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的建议.安全评价报告意见的采纳情况1说明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安全对策与建议的采纳情况;2说明工程设计未采纳安全对策与建议的理由.结论与建议结论重点说明以下方面:1工程设计阶段的安全条件与项目前期安全条件审查阶段相关内容的符合性以及处理结果;2建设项目选用的工艺技术安全可靠性;3设计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情况;4安全设施设计的预期效果及结论.建议根据国内或国外同类装置设施的建设和生产运行经验,提出在试生产和操作运行中需重点关注的安全问题及建议.4 专篇附件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建设项目区域位置图总平面布置图装置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简图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火灾报警系统图可燃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平面布置图主要安全设施一览表,包括安全阀、爆破片、可燃气体与有毒气体检测器、个体防护装备等.其他需补充的文件5 专篇格式专篇组成封面参见附件1封二参见附件2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或复制件及专篇设计、校核、审核人员签署表目录非常用的术语、符号和代号说明主要内容附件字号和字体主要内容的章、节标题分别采用3号黑体、楷体字,项目标题采用4号黑体字;内容的文字表述部分采用4号宋体字,表格表述部分可选择采用5号或者6号宋体字;附件的图表可选用复印件,附件的标题和项目标题分别采用3号和4号黑体字,内容的文字和表格表述采用的字体同“主要内容”.纸张、排版采用A4白色胶版纸70g以上;纵向排版,左边距28mm、右边距20mm、上边距25mm、下边距20mm;章、节标题居中,项目标题空两格.制作除附图、复印件等外,双面打印文本.封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正式文本装订后,用设计单位的公章对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封页.附件1建设项目名称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建设项目单位:建设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建设项目单位联系人:建设项目单位联系电话:建设项目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件2建设项目名称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设计单位联系人:设计单位联系电话:设计单位公章年月日。

鲁安监发[2013]39号鲁安监发【2015】168号文修订 修改后《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鲁安监发[2013]39号鲁安监发【2015】168号文修订 修改后《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第三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第四章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第五章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第六章简易程序第七章安全审查规定第八章监督检查第九章附则附件:1.适用简易程序的建设项目种类2.安全评价表基本要素3.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情况统计表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申请书5.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申请书6.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受理通知书7.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8.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申请文件资料补正告知书9.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书10.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11.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意见书(不予通过)12.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委托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法规规定,结合山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其安全管理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下列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实施细则:(一)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海上输送,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等建设项目;(二)科学研究、新产品试制、工艺技术或者设备的适应性试验等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三)在役装置(设施)的单台(套)设备(设施)、配套和辅助系统(供排水、供气、供热、供冷、脱盐水、消防、防雷防静电、通风、自动化控制系统等)的更新改造项目。

第三条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包括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及其监督管理实行建设单位申请、安监部门分级实施和属地监管的原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导则

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导则一、前言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写导则,这是依据国务院关于不安全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有关文件,结合我国设备和技术水平,对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进行编写。

本专篇重要涉及了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的防爆措施、泄漏掌控、消防设施、应急设施等关键安全设施的设计要求和技术规范,旨在提高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专篇适用于新建、扩建及改建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也适用于现有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的改造和升级。

三、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原则(一)设计时应充分考虑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的生产工艺和品种,订立安全设施的防范和应对措施。

(二)不安全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的设计要符合当前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必需充足法律法规、行政法规、标准规范等的要求。

(三)严格依照实际情况选择相应的安全设施,并且要坚持合理性、经济性、可行性的原则。

(四)在设计中充分考虑并做好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施达到预期的使用寿命。

(五)在设计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自然环境因素,并选择合适的材料和设施。

四、设计要求(一)防爆措施1、设施设置依据现场情况,选择合适的防爆措施。

对于可燃气体、蒸汽、液体等易燃易爆场所,应采纳防爆型电气设备、非火源操作工具,同时使用带有防爆措施的橙色亮标标志指示警示。

2、电气安装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爆标准要求,并依照防爆级别选择合适的防爆型号。

在设备的安装和接线时,应依照施工规范、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确保电气设备可以正常运行,同样需贴有橙色亮标标志指示警示。

3、气体检测设置气体检测仪,进行气体浓度实时监测,并实行措施保障人员安全。

(二)泄漏掌控1、实行隔离和分别措施,削减泄漏危害范围。

2、液体容器单独存放,堆放有序。

3、设置铺垫,设施底部与周边设施平齐,避开泄漏扩散。

(三)消防设施1、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重要包括消防水的引入,维护、消防排水等消防设施的设置和保障。

【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安监总局】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5号第十六条设计单位应当根据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按照《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AQ/T3033),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进行设计,并编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

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应当符合《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的要求。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试行)1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和设施,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和设施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2术语和定义2.1 化学品指各种化学元素、由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及其混合物,包括天然的或者人造的。

2.2 危险化学品指具有爆炸、燃烧、助燃、毒害、腐蚀等性质且对接触的人员、设施、环境可能造成伤害或者损害的化学品。

2.3 新建项目指拟依法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和现有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

2.4 改建项目指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或者易地更新技术、工艺和改变原设计的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种类及主要装置(设施、设备)、危险化学品作业场所的建设项目。

2.5 扩建项目指企业(单位)拟建与现有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或者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且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建设项目。

2.6 安全设施指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将危险因素、有害因素控制在安全范围内以及预防、减少、消除危害所配备的装置(设备、装备)和采取的措施。

2.7 作业场所指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1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本导则不适用于下列建设项目:1)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2)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3)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

2术语和定义2.1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

2.2安全设施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控制、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采用的设备、设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3新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新建项目:1)新设立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2)新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的。

2.4改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改建项目:1)企业对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种类的;2)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的。

2.5扩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扩建项目:1)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但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2)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相同,但生产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

2.6危险源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健康损害、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2.7危险和有害因素可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

2.8危险化学品数量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数量。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安监发〔2013〕39号)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安监发〔2013〕39号)

山东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实施细则(鲁安监发[2013]3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根据《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45号,以下简称《办法》)等法规规定,结合山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全省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其安全审查(包括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实施细则。

下列建设项目不适用本实施细则:(一)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等建设项目;(二)科学研究、新产品试制、工艺技术或者设备的适应性试验等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建设项目;(三)在役装置(设施)的单台(套)设备(设施)、配套和辅助系统(供排水、供气、供热、供冷、脱盐水、消防、防雷防静电、通风、自动化控制系统等)的更新改造项目。

第三条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及其监督管理实行建设单位申请、安监部门分级实施和属地监管的原则。

建设项目未经安全审查的,不得开工建设或者投入生产(使用)。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将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投资纳入建设项目概算,确保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第四条省安监局指导、监督全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并负责实施下列建设项目的安全审查:(一)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省人民政府审批(核准、备案)和确定为省重点建设项目的;(二)中央企业和山东省管企业(包括其分公司、子公司和直接控股企业,加油站除外)的;(三)生产剧毒化学品的,依照《工程设计资质标准》核定规模(生产能力)为大中型炼油工程(类)、合成氨工程的,依照《石油库设计规范》划分为三级及以上石油库的;(四)跨设区的市的;(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建设项目。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备设计专篇编制导则1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蓄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本导则不适用于以下建设项目:1)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蓄;2)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蓄;3)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蓄。

2术语和定义2.1 危险化学品拥有伤害、腐化、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备、环境拥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

2.2 安全设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控制、减少与除掉事故影响采用的设备、设备、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3 新建项目有以下状况之一的项目为新建项目:1) 新成立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蓄装置(设备),也许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储蓄活动不相同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蓄装置(设备)的;2)新成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备),也许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活动不相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备)的。

2.4 改建项目有以下状况之一的项目为改建项目:1) 企业对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蓄装置(设备),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备)、危险化学品种类的;2)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备)的。

2.5 扩建项目有以下状况之一的项目为扩建项目:1) 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备)、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但生产、储蓄装置(设备)相对独立的;2)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备)相同,但生产装置(设备)相对独立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

2.6 危险源可能致令人身损害、健康损害、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状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2.7 危险和有害因素可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以致疾病的因素。

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危险化学品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2013-3-8)1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本导则不适用于下列建设项目:1)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2)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3)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

2术语和定义2.1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

2.2安全设施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控制、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采用的设备、设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3新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新建项目:1)新设立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2)新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的。

2.4改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改建项目:1)企业对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种类的;2)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的。

2.5扩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扩建项目:1)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但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2)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相同,但生产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

2.6危险源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健康损害、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2.7危险和有害因素可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

2.8危险化学品数量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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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编制导则1适用范围本导则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建设项目以及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工建设项目(包括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的编制。

本导则不适用于下列建设项目:1)危险化学品的勘探、开采及其辅助的储存;2)原油和天然气勘探、开采的配套输送及储存;3)城镇燃气的输送及储存。

2术语和定义2.1危险化学品具有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性质,对人体、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及其他化学品。

2.2安全设施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控制、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采用的设备、设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2.3新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新建项目:1)新设立的企业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储存活动不同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的;2)新设立的企业建设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或者现有企业建设与现有生产活动不同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的。

2.4改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改建项目:1)企业对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种类的;2)企业对在役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化学品生产装置(设施),在原址更新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的。

2.5扩建项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为扩建项目:1)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危险化学品品种相同,但生产、储存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2)企业建设与现有技术、工艺、主要装置(设施)相同,但生产装置(设施)相对独立的伴有危险化学品产生的。

2.6危险源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健康损害、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这些情况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2.7危险和有害因素可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

2.8危险化学品数量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数量。

2.9作业场所可能使从业人员接触危险化学品的任何作业活动场所,包括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操作、处置、储存、搬运、运输危险化学品的处置或者处理等场所。

3 编制内容3.1设计依据列出编制专篇依据的主要文件名称及编号,内容如下:1)建设项目的批复(核准、备案)文件;2)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3)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标准、规范;4)设计合同;5)建设项目安全评价报告及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6)项目其他相关文件。

3.2建设项目概况简要说明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内容如下:1)项目的建设单位、生产规模、产品方案、建设性质、地理位置、工程占地面积、设计范围及分工;2)采用的主要工艺技术及与国内或国外同类项目技术对比情况;3)项目涉及的主要原辅材料和产品(包括产品、中间产品)名称及最大储量;4)项目的工艺流程、主要装置和设施(设备)的布局及其上下游生产装置的关系;5)项目配套公用和辅助工程或设施的名称、能力(或负荷);6)项目装置的主要设备表,包括名称、规格、操作或设计条件、材质、数量等;7)项目外部依托条件或设施,包括水源、电源、蒸汽、仪表风以及消防站、气防站、医院等应急设施;8)项目所在地自然条件,包括地质、气象、水文等;9)项目所在地的周边情况,说明项目距下列重要设施的距离:a)居住区及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b)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公共设施;c)车站、码头(依法经许可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以及通信干线、通信枢纽、铁路线路、道路交通干线、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地铁站出入口;d)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e)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场所、设施、区域。

3.3 建设项目过程危险源及危险和有害因素分析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采用《化工建设项目安全设计管理导则》(AQ/T3033)推荐的过程危险源分析方法或其他适用的方法,开展建设项目过程危险源及危险和有害因素分析。

3.3.1 物料危险性分析1)列表说明建设项目涉及的危险化学品特性,基本数据要求详见表1《危险化学品数据表》。

2)分析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涉及具有爆炸性、可燃性、毒性、腐蚀性的危险化学品数量、浓度(含量)和所在的单元及其状态(温度、压力、相态等)。

3)说明建设项目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情况。

表1 危险化学品数据表3.3.2 分析并说明建设项目工艺过程可能导致泄漏、爆炸、火灾、中毒事故的危险源。

3.3.3 指出建设项目可能造成作业人员伤亡的其他危险和有害因素,如粉尘、窒息、腐蚀、噪声、高温、低温、振动、坠落、机械伤害、放射性辐射等。

3.3.4 说明上述3.3.2及3.3.3条中危险源及危险和有害因素存在的主要作业场所。

3.3.5 说明装置或单元的火灾危险性分类和爆炸危险区域划分。

3.3.6 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辨识重大危险源,并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划分重大危险源等级。

3.3.7 说明建设项目工艺是否属于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

3.3.8 说明危险化学品长输管道的路由及穿跨越过程存在的危险源及危险和有害因素。

3.3.9 根据建设项目前期开展的安全评价等报告,说明主要分析结果。

3.3.10 根据设计过程开展的危险与可操作性(HAZOP)研究或其他安全风险分析,说明主要分析结果。

3.3.11 涉及多套装置的建设项目或者同一企业毗邻在役装置的建设项目,应分析其相互间的影响及可能产生的危险,并说明主要分析结果。

3.4 设计采用的安全设施安全设施的设计应根据建设项目的特点和过程危险源及危险和有害因素分析的结果,严格执行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法规、标准、规范、规定的要求,基于本质安全设计、事故预防优先、可靠性优先等设计原则,采取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的安全设施。

3.4.1 工艺系统1)工艺过程采取的防泄漏、防火、防爆、防尘、防毒、防腐蚀等主要措施;2)正常工况与非正常工况下危险物料的安全控制措施,如联锁保护、安全泄压、紧急切断、事故排放、反应失控等措施,对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应说明采取的控制系统与相关规定的符合性;3)采取的其他工艺安全措施。

3.4.2 总平面布置1)建设项目与厂/界外设施的主要间距、标准规范符合性及采取的防护措施;2)全厂及装置(设施)平面及竖向布置的主要安全考虑,包括功能分区、风速、风向、间距、高程、危险化学品运输等;3)平面布置的主要防火间距及标准规范符合情况;4)厂区消防道路、安全疏散通道及出口的设置情况;5)采取的其他安全措施。

3.4.3 设备及管道1)压力容器、设备及管道设计与国家法规及标准的符合性,包括进口压力容器满足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情况;2)主要设备、管道材料的选择和防护措施;3)采取的其他安全措施。

3.4.4 电气1)供电电源、电气负荷分类、应急或备用电源的设置;2)按照爆炸危险区域划分等级和火灾危险场所选择电气设备的防爆及防护等级;3)防雷、防静电接地设施;4)采取的其他电气安全措施。

3.4.5 自控仪表及火灾报警1)应急或备用电源、气源的设置;2)自动控制系统的设置和安全功能,包括紧急停车系统、安全仪表系统等;3)可燃及有毒气体检测和报警设施的设置;4)控制室的组成及控制中心作用,包括生产控制、消防控制、应急控制等;5)火灾报警系统、工业电视监控系统及应急广播系统等;6)采取的其他安全措施。

3.4.6 建构筑物1)说明防火、防爆、抗爆、防腐、耐火保护等设施;编制“建(构)筑物一览表”,包括结构、建筑面积、层数、火灾危险性、耐火等级、抗震设防、通风、泄压面积、疏散通道与安全出口等;2)通风、排烟、除尘、降温等设施;3)采取的其他安全措施。

3.4.7 其他防范设施1)防洪、防台风、防地质灾害、抗震等防范自然灾害的措施;2)防噪声、防灼烫、防护栏、安全标志、风向标的设置等;3)个体防护装备的配备;4)采取的其他安全防范设施。

3.4.8 事故应急措施及安全管理机构1)针对建设项目特点、建设性质及周边依托情况,说明设计中采用的主要事故应急救援设施,包括消防站、气防站、医疗急救设施等;2)说明发生事故时,可能排放的最大污水量及防止排出厂/界外的事故应急措施;3)对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的建议。

3.4.9 《安全评价报告》意见的采纳情况1)说明与工程设计有关的安全对策与建议的采纳情况;2)说明工程设计未采纳安全对策与建议的理由。

3.5 结论与建议3.5.1 结论重点说明以下方面:1)工程设计阶段的安全条件与项目前期安全条件审查阶段相关内容的符合性以及处理结果;2)建设项目选用的工艺技术安全可靠性;3)设计符合现行国家相关标准规范情况;4)安全设施设计的预期效果及结论。

3.5.2 建议根据国内或国外同类装置(设施)的建设和生产运行经验,提出在试生产和操作运行中需重点关注的安全问题及建议。

4 专篇附件4.1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4.2建设项目区域位置图4.3总平面布置图4.4装置平面布置图4.5工艺流程简图4.6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4.7火灾报警系统图4.8可燃及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平面布置图4.9主要安全设施一览表,包括安全阀、爆破片、可燃气体与有毒气体检测器、个体防护装备等。

4.10其他需补充的文件5 专篇格式5.1 专篇组成5.1.1封面(参见附件1)5.1.2封二(参见附件2)5.1.3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或复制件)及专篇设计、校核、审核人员签署表5.1.4目录5.1.5非常用的术语、符号和代号说明5.1.6主要内容5.1.7附件5.2 字号和字体主要内容的章、节标题分别采用3号黑体、楷体字,项目标题采用4号黑体字;内容的文字表述部分采用4号宋体字,表格表述部分可选择采用5号或者6号宋体字;附件的图表可选用复印件,附件的标题和项目标题分别采用3号和4号黑体字,内容的文字和表格表述采用的字体同“主要内容”。

5.3 纸张、排版采用A4白色胶版纸(70g以上);纵向排版,左边距28mm、右边距20mm、上边距25mm、下边距20mm;章、节标题居中,项目标题空两格。

5.4 制作除附图、复印件等外,双面打印文本。

5.5 封装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正式文本装订后,用设计单位的公章对进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封页。

附件1(建设项目名称)安全设施设计专篇建设单位: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建设项目单位:建设项目单位主要负责人:建设项目单位联系人:建设项目单位联系电话:(建设项目单位公章)年月日附件2(建设项目名称)安全设施设计专篇设计单位:设计单位法定代表人:设计单位联系人:设计单位联系电话:(设计单位公章)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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