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个人名单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环境保护暨“创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环境保护暨“创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本溪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12.07•【字号】本政发[2012]31号•【施行日期】2012.1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本溪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环境保护暨“创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本政发〔2012〕31号)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2012年,全市上下以创建环境保护模范城市为载体,以实施“碧水工程”、“蓝天工程”为重点,以实现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提高城市环境质量为目标,推进重点污染源治理,强化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加大环境执法监察力度,积极推进农村生态环境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各项环保工作任务,实现了创建省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目标,涌现出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此,市政府决定:授予市环保局等23家单位为本溪市环境保护暨“创模”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本钢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为本溪市“碧水工程”突出贡献集体荣誉称号;授予方颖等67名同志为本溪市环境保护暨“创模”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授予高振明等23名同志为本溪市“碧水工程”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立新功。
同时,市政府号召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学习,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提高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水平、改善环境质量、实现2013年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目标和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本溪市环境保护暨“创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本溪市人民政府2012年12月7日附件:本溪市环境保护暨“创模”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一、本溪市环境保护暨“创模”工作先进集体市环保局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市水务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监察局市卫生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爱卫委本溪满族自治县政府桓仁满族自治县政府南芬区政府本溪高新区管委会本钢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山水工源水泥有限公司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二、本溪市“碧水工程”突出贡献集体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三、本溪市环境保护暨“创模”工作先进个人张克伟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夏广勇市环保局局长方颖市发展改革委主任郭志军市政府督察室主任、办公厅副主任麻涛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副主任龚振福市财政局局长于兆旭市人社局局长巴在仁市国土资源局局长沈明溪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副主任XXX 市水务局局长姜华市卫生局局长官进伟市教育局局长姜辉市统计局局长纪慧茹市爱卫委副主任石玉萍市环保局副局长刘旭市环保局副局长刘秀林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张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袁野市审计局经济案件审计处副处长张智市环保局污染防治处处长佟军市环保局污染物总量排放控制处处长王怡强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刘守臣市环保局规划财务处处长王永凯市环保局应急与科技处处长何海波市环保局污染防治处副处长刘国利市环保局污染防治处副主任科员张革市机动车污染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于洪冰市生态管理办公室主任袁禄祥本溪满族自治县原副县长赵策本溪满族自治县环保局局长王海敏本溪满族自治县环保局生态办公室科员尹红炜桓仁满族自治县副县长李宗凯桓仁满族自治县环境监察局局长张大庆桓仁满族自治县环境监测站站长何庆伟平山区区长宋俊波平山区副区长张霞平山区环保局副局长程超平山区环保局监察科科长王文国明山区区长霍春雨明山区环境监察局局长代启兵明山区环保局监察二科科长姜广齐溪湖区区长赵国清溪湖区环保局局长潘维佳溪湖区环保局副局长曲福配南芬区区长左凤琴南芬区环保局局长曲志强南芬区环境监察局局长刘凤伟本溪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高远本溪高新区环保局局长杨维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任延斌本钢集团有限公司环保管理部部长潘黎本钢集团有限公司环保管理部副部长陶军本钢集团有限公司环保管理部治理监理处处长韩亚飞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供水厂厂长王长波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炼铁厂副厂长邱丰本钢集团北营公司环保管理部部长李田茂本钢集团北营公司炼钢厂副厂长张忠本钢集团北营公司炼铁厂安全科副科长邵利辽宁山水工源水泥有限公司总经理宋国金辽宁山水工源水泥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部长袁海华本溪市华兴热电有限公司总经理袁海淼本溪市华兴热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瑶本溪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污水处理厂厂长兰宠印本溪啤酒有限公司总经理王萍本溪啤酒有限公司设备部部长吕晓敏本溪市危险废物处置有限公司经理丁福龙中核北方铀业有限公司本溪铀矿矿长四、本溪市“碧水工程”先进个人高振明市城乡规划建设委原副主任吕彦明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叶长全市水务局副局长刘长青市发展改革委地区处处长周凤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处长孟岩市财政局经济建设处副处长刘海霞市水污染管理办公室主任孟庆国市水污染管理办公室副主任杨锐市污水办主任张彦清市污水办副主任于建东市排水处处长王悦武本溪满族自治县县长王家玉本溪满族自治县环保局副局长韩雷平山区桥北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局长陈道元明山区副区长刘元奎南芬区城建局局长栾奎杰市政府副秘书长、本溪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孙桂良本溪高新区环保局副局长许家彦本钢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齐振本钢集团有限公司设备部处长张爱敏本钢集团有限公司环保管理部科长张井龙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供水厂副厂长刘艳军本钢板材股份有限公司焦化厂副厂长。
武汉市环保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武汉市环境执法大练兵方案的通知-武环办〔2018〕24号
武汉市环保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武汉市环境执法大练兵方案的通知正文:----------------------------------------------------------------------------------------------------------------------------------------------------市环保局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武汉市环境执法大练兵方案的通知各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环保局,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分局,市环境监察支队:根据生态环境部、省环保厅统一安排部署,市环保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深入组织开展2018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
现将《2018年武汉市环境执法大练兵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抓好落实。
武汉市环境保护局办公室2018年6月4日2018年武汉市环境执法大练兵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市环境执法队伍建设、提高环境执法水平,全面增强现场调查、取证及法律、法规运用能力,充分调动执法人员执法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实战练兵,保障各类专项执法行动的顺利开展。
现制定环境执法大练兵方案如下。
一、大练兵目的(一)提升全员执法水平。
通过全体环境执法人员参与练兵,提升执法积极性和队伍凝聚力,提高环境执法队伍整体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
(二)推动全年持续发力。
通过全年大练兵,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持续推动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三)规范行政处罚全过程。
通过开展行政处罚全过程练兵,全面提升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和认定、听证和告知、处罚决定制作和下达、信息公开和报送等各环节的合法性和合规性,夯实执法基础。
(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
通过全年、全员、全过程执法,对环境违法行为及群众身边环境问题严管重罚,着力提升人居环境。
二、大练兵内容市、区环保部门要丰富练兵方式,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环境行政处罚全过程的合法性和合规性进行集中练兵。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豫环文[2018]213号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正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豫环文[2018]213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部署,是加强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的务实举措,是展示环境监察工作成效的重要载体,是解决环境执法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有效途径。
今年以来,按照《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开展2018年河南省环境执法大练兵的通知》(豫环文〔2018〕123号)要求,全省各级环保部门通过建立领导机构、制定实施方案、健全工作机制、开展业务培训、严厉打击违法和强化宣传报道等方式方法,扎实推进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深入开展,取得了一定成效。
但从省厅的日常调度情况看,部分市县仍然存在重视不够、氛围不浓、办案较少和落实不力等情况。
为全面落实大练兵活动各项任务要求,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工作进展情况(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
省厅成立了以王仲田厅长担任组长,分管政法、监察的副厅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厅总工程师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大练兵活动各项日常工作,对每个节点、每项任务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把大练兵活动列入年度环保考核目标,建立了由环境监察机构牵头,政法、人事、宣教、监控等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
各地均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大练兵活动领导小组,建立了组织协调、信息调度等工作机制,明确了工作目标、主要任务、方式方法和时间安排。
其中,焦作市提出强化执法为民理念,将群众对举报案件办理的满意情况作为检验大练兵活动的重要标准;开封市以地区或部门之间的交叉检查、交流学习和专业研讨为重点,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达到实战练兵的目的。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19.04.16•【字号】•【施行日期】2019.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按照省司法厅《关于做好2018年度省政府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有关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对照《黑龙江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6-2018)》有关工作分工进行了认真总结。
一年来,我厅积极研究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工作要求,并将“法治建设年”活动与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工作有机衔接,同步制发“法治建设年”活动方案和优化营商法治环境依法行政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建设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加快环保系统法治政府建设,营造公正透明、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在法治建设中取得了积极的成效。
一、不断加大对法治建设工作领导,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全面梳理现有工作事项,进一步优化审批程序,简化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公开办事程序,完善一次性告知单和流程图,严格执行“四零”承诺服务和首问负责制。
全厅“马上办、网上办、不见面、跑一次”政务服务事项共7个大项、17个子项,其中,12个子项实现了最多跑一次,占比71%,5个子项实现了不见面审批,占比29%,全部实现了“最多跑一次”的目标。
“网上办”事项达到17个子项,占比100%。
所有事项办理无任何费用,提供材料减少了5项,环节减少了16项,审批时限合计减少144天。
(二)严格落实权利清单、责任清单制度。
进一步规范权力运行,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不断提高生态环境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重新梳理权力事项81项,新增权力事项11项,取消6项,变更22项。
(三)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坚持把企业意见和群众呼声作为评判自身作风的重要标尺,通过媒体对外公开承诺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切实解决行政服务意识不强、效率不高的问题。
生态环境部关于表扬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函
生态环境部关于表扬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4.02.06•【文号】环执法函〔2024〕7号•【施行日期】2024.02.0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关于表扬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函环执法函〔202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2023年,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按照全国统一部署要求,高位推进、精心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坚持“全年、全员、全过程”练兵,进一步突出实训、实战、实效,做到以战代练、实战练兵,以赛促学、以赛促练,在队伍能力建设、监督帮扶、“两打”行动等重点领域取得了新突破,执法队伍能力和素质得到了全面提升。
大练兵“指挥棒”作用更加凸显,品牌更具影响力、更深入人心。
一、聚焦案件查办,突出实战练兵我部将监督帮扶作为锤炼执法队伍的主战场,组织近2.8万人次对重点区域开展16轮现场和14轮远程空气质量改善监督帮扶,检查重点行业企业5.7万家,发现并推动解决各类涉气环境问题8.7万余个,初步估算,2023年监督帮扶共推动污染物减排约39.3万吨。
以“零容忍”态度依法严厉惩处恶意环境违法行为,持续在“两打”行动上发力,各地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1600余起,其中山东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250余起,河北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110余起,执法成效显著。
各地全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7.96万件,处罚金额总计62.7亿元,其中湖北、湖南全年办理行政处罚案件数较上年分别上升34.1%、55.1%,处罚金额较上年分别上升33.8%、17.4%,执法力度显著提高。
各地共查处2260家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违法案件,其中移送公安机关刑事立案193起,推动山东锦华、江西展航等环评造假案依法宣判,环评造假入刑司法实践实现重大突破。
江苏省环保厅关于表彰全省五年环保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江苏省环保厅关于表彰全省五年环保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08.12.04•【字号】苏环委[2008]25号•【施行日期】2008.12.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江苏省环保厅关于表彰全省五年环保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苏环委〔2008〕25号)各省辖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自2003年以来,全省各级环保、发展改革、经贸、监察、工商、司法、安监部门在省委、省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连续5年深入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以下简称“环保专项行动”),切实解决了一批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污染问题,改善了地方环境质量,促进了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总结经验,继续推进环境执法工作,根据国务院七部门《关于开展五年环保专项行动总结和表彰活动的通知》(环办[2008]2号)、《关于开展五年环保专项行动总结与表彰活动的通知》(苏环委〔2008〕2号)的要求,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决定对5年来在环保专项行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30个先进集体和113名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不断取得新成绩。
各级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认真组织学习他们的先进事迹,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不断创新,进一步强化环境执法,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为全省环境保护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全省五年环保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名单二○○八年十二月四日附件:全省五年环保专项行动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名单一、先进集体南京市南京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南京市浦口区环境保护局南京市栖霞区环境保护局无锡市江阴市环境监察大队宜兴市环境监察大队徐州市徐州市环境监察支队邳州市环境保护局常州市常州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常州市环境保护局苏州市张家港市环境保护局吴江市环境保护局南通市南通市环境保护局南通市监察局如东县环境保护局连云港市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连云港市环境监察局淮安市淮安市监察局淮安市环境保护局盐城市盐城市环境保护局盐城市环境监察局东台市环境保护局扬州市扬州市监察局扬州市环境保护局镇江市镇江市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镇江市环境监察支队泰州市泰州市纪委、监察局泰州市环境保护局兴化市环境保护局宿迁市宿迁市环境监察支队宿迁市宿豫区环境保护局二、先进个人李陈仁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处主任科员张怀宁江苏省公安厅治安管理局案件查处科科员吴昊江苏省农业环境监测与保护站戴晓茹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域经济处主任科员童小田江苏省地方海事局局长陈晓进江苏省卫生厅爱卫办副调研员高荣华江苏省经贸委环资处主任科员贾永志江苏省水利厅主任科员南京市朱克军南京市经委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处、电力能源处处长王永存南京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监察员张迪生南京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现场室副主任许家德高淳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崔卫星建邺区环境监察大队监察员杨冬林鼓楼区环境保护局固废管理科科长李斌下关区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杨晓翠六合区环境保护局管理科科长无锡市张学钊无锡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柏宗平无锡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张盘君宜兴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丁维伟无锡市锡山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华巍辰无锡市惠山区环境保护局洛社镇分局副局长王琴无锡市北塘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过俊红无锡市崇安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主任徐俊无锡市滨湖区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王卓新区规划建设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徐州市李敬权徐州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监察员XXX 徐州市环境监察支队信访举报科副科长李振会铜山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徐彦民贾汪区环境保护局局长张学勤邳州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马元坤丰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刘东良新沂市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邢剑睢宁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席坤沛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常州市XXX 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曹玉屏常州市监察局副局长孙乃钊常州市纪委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滕晖常州工商局企业监督管理处处长刘胡旦常州市经贸委环资处副处长周南平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张鹏飞常州市司法局法制宣传处副处长陈燕燕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干部王为民常州市环境监察支队书记苏州市吴亮苏州市监察局副局长黄雪球苏州市水务局局长费永华苏州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游膺常熟市人民政府副市长王永健吴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袁庆明昆山市环境监察大队副中队长姜志刚太仓市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韦苇吴中区环境监察大队中队长金玉明相城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南通市周跃华南通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易杰峰通州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黄金潮海门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黄佐仁启东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俞生崇川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史有光海安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孔如平如皋市环境保护局纪检书记季斌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副科长刘群港闸区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连云港市秦士君连云港市环境保护局纪检组长鲍洪才连云港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吴述新灌云县环境监察局副局长倪尔军东海县环境监察局办公室主任李勇赣榆县环境监察局支部书记刘海连云港市环境监察局科员淮安市程永清淮安市政府督查室主任王保和淮安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投资处处长杨清淮安市经济贸易委员会处长朱建国淮安市环境保护局法规处处长周卫华淮安市环境监测中心副站长史耀峰淮安市环境监察局监察员潘永江金湖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张洪才洪泽县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副书记张大伟淮安市清河区环境监测站站长盐城市穆启生盐城市环境保护局原局长严志坤亭湖区环境保护局局长单体华滨海县环境保护局局长许建农盐城市开发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周书法盐城市盐都区环境监察局局长王永华建湖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刘白射阳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陈相前大丰市环境监察局局长扬州市何继烈扬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王少峰扬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副大队长陈玉林扬州市邗江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王建仪征市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陈忠扬州市维扬区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高仁贵江都市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冯波扬州市广陵区环境监察大队监察员镇江市许军炯镇江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祝明良镇江市工商局副局长朱利荣镇江市经贸委产业政策处处长赵兴根镇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姜维镇江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汤虹镇江市环境监察支队科长邹云娣镇江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站长泰州市刘亚明泰州市监察局执法监察室主任何如松泰州市环境保护局纪检组长霍成生泰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张辉泰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大队长官新民泰兴市环境保护局局长黄正义姜堰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陈鸿林靖江市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陈善长泰州市高港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宿迁市朱作超宿迁市环境保护局调研员李培忠宿迁市环境监察支队副支队长程平宿迁市监察局监察员臧如民泗洪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胡佳华沭阳县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陆永书宿迁市环境保护局城区分局副局长司传惠泗阳县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城区环境秩序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城区环境秩序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正文:---------------------------------------------------------------------------------------------------------------------------------------------------- 忻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城区环境秩序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忻府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忻州城区环境秩序百日整治行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忻府区人民政府、忻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和全体市民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明显成效。
忻州城区市容市貌、市场秩序、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发生明显好转,受到广大市民的好评。
在整治过程中,涌现出一批顾全大局、勇于奉献、成绩显著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了激励先进,进一步推动工作,忻州城区环境秩序集中整治百日行动领导组决定,对整治中思想认识高、治理任务重、行动部署快、工作力度大的市计生委、市园林处等16个部门和单位及安树俊等65名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进一步加大城区环境秩序综合整治工作力度,为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创建全省环保模范城市做出新的贡献。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六日附件:忻州城区环境秩序集中整治百日行动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名单一、先进集体(16个)市人口计生委忻州市园林处忻州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忻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忻州市城建管理督察队忻府区环境卫生管理处忻府区城管监察大队忻府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忻府区解原乡政府忻府区东楼乡政府忻府区秦城乡政府忻府区秀容办事处西街村委忻府区新建路办事处逮家庄村委忻府区长征街办事处卢野村委忻府区播明镇二十里铺村委忻府区交家电批发公司二、先进个人(69人)郝建华市新闻处副处长安树俊市政府办公厅副处级督查员刘文国家统计局忻州调查队副调研员赵宇彤市委办公厅办公室主任周诚市城建监察支队队员郭玮市城建监察支队队员杨爱花市环卫处清扫一所所长郭剑鸣市环卫处市容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刘松易市环卫处职工张国斌市环卫处市容二所组长薛卫国市城建监察支队副队长王军市城建监察支队副队长段建林市城建监察支队综合科负责人谭崇山市城建监察支队四大队队员卢文钦市城建监察支队执法督察科负责人宿聪市城建监察支队特勤大队副大队长郭沛清市城建监察支队二大队队员田英汉市城建监察支队一大队队员师玉山市城建监察支队一大队队员曹新宏市城建监察支队三大队队员麻晓龙市城建监察支队二大队队员李贵明市城建监察支队特勤大队队员牛继军市城建监察支队三大队队员麻新国市城建监察支队四大队队员姜林生市政工程管理处队长李春明市政工程管理处队长刘俊文市政工程管理处队长张建军市照明管理处职工邢国荣市照明管理处维护所长马俊市照明管理处维护队长段润生市园林处广场主任彭明珍市园林处副大队长XXX市园林处副主任刘文生市园林处职工薛育新市城建管理督察队分队长辛富智市城建管理督察队队员侯连田市城建监察支队副书记李同生市交警支队设施大队大队长王永红市交警支队直属三大队副大队长谢亮明市交通运输局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徐增平市城市汽车客运管理处稽查大队队长赵勇市交通运输局办公室科员赵斌市规划局干部杨爱荣市规划局干部曾江辉忻州电视台专题部记者郭光荣市农委老干科科长张敏忻府区建设局副局长李爱生山西玉米研究所后勤科科长赵俏升忻府区环卫处主任张煊碧忻府区城管监察大队大队长郜宝林忻府区爱卫办副主任朱玉华忻府区爱卫办办公室主任杨军忻府区政府督查室主任李海生忻府区监察局副局长李文慧忻府区监察局纠风室主任樊玉科忻府区经信局局长陈同忻府区粮食局局长郭秀田忻府区林业局局长董海平忻府区解原乡党委副书记石志勇忻府区新建路办事处党委副书记韩俊奇忻府区播明镇人大主席刘燕忻府区秦城乡政府副乡长司九斤忻府区长征街办事处十里后村委主任连树绩忻府区工商局七一路所副所长赵宪军忻府区工商局和平路所副所长常连贵忻州顿村度假村管理处环卫队队长党树梅开发区财政局工会副主席闫浩开发区企业管理局副局长米根和开发区建设环保局绿化队队长——结束——。
执法大练兵,锤炼环保铁军
执法大练兵,锤炼环保铁军作者:郑秀亮梁启全来源:《环境》2019年第01期“出动环境执法人员52497人次,检查企业17074家次,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1092份,处罚金额12453.3023万元。
”2018年以来,惠州市以环境执法大练兵为契机,综合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适用行政拘留、移送司法等手段,重拳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不断提升环境监察执法队伍综合业务素质和执法能力水平。
推动“三级督察”整改工作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是2018年惠州环保工作的一大重点。
结合环境执法大练兵,惠州全力推动督察问题的整改,并取得良好成效。
2018年6月29日~7月31日,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结束后,惠州自加压力,分两个阶段开展市级环保督察“回头看”30天追加督察工作。
第一阶段为案件办理督导阶段,惠州组织成立了三个督导组到全市7个县(区),对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中交办的46宗重点案件、重复投诉三次以上的18宗案件以及上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未整改完毕的37件次案件进行重点督导,逐一建档立案、细化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坚决杜绝“表面整改”“虚假整改”现象,推动案件办理落地落实。
7月10日起,第二阶段下沉督察启动,参照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工作模式,惠州成立两个督察组,下沉到各县(区)重点督察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交办问题的整改工作、重点交办案件尤其是重复投诉案件办理情况,做到“镇级全覆盖、督察交办问题全覆盖、重点案件全覆盖”。
经过各部门的努力,目前中央环保督察组交办惠州的326件案件已全部办结,依法处理了一批环境违法企业。
公安部门先后共立案侦查涉嫌环境犯罪案件32宗,行政拘留4人,刑事拘留7人。
省第三环保督察组对惠州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交办的15批次共335件案件,目前也已全部办结并完成上报案件材料。
“30天”追加行动下沉督察反馈意见已发至各县(区)党委、政府,正督促县(区)整改并按月报送整改进展情况。
推动“散乱污”大整治在环境执法大练兵期间,惠州提出重点整治城市交界区域、工业集聚区、村级工业园“散乱污”工业企业(场所),按照“先停后治、疏堵结合、扶治并举”的原则,关停取缔一批,整合搬迁一批,升级改造一批。
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
第43卷㊀第3期2021年5月环㊀境㊀影㊀响㊀评㊀价Environmental Impact AssessmentVol.43,No.3May,2021收稿日期:2020-04-26基金项目:生态环境部财政专项 转变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机制与制度研究 (202001)作者简介:徐敏云(1977 ),男,山东兰陵人,博士,副教授,主要从事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与执法研究,E -mail:xuminyun@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徐敏云,杨雾晨,竹怀林,谢琼立,王文娟,隆重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北京㊀100012摘要:通过梳理分析2019年度2500余份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评审案卷,以及进一步对重庆㊁山东㊁江苏㊁湖南㊁广东㊁内蒙古等省(区㊁市)进行实地调研,组织座谈,并开展问卷调查,归纳总结各地集中反映的问题,发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存在执法体制机制不健全㊁执法过程不规范㊁执法力量薄弱等问题㊂为此提出如下建议:推动各地制定自由裁量规范,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推动完善执法信息公开制度,不断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协调推进基层生态环保机构建设,落实乡镇政府生态环保职责,增强执法力量,不断提高执法效能㊂关键词: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执法力量;执法机制;执法效能DOI :10.14068∕j.ceia.2021.03.007中图分类号:X328㊀㊀㊀文献标识码:A㊀㊀㊀文章编号:2095-6444(2021)03-0031-04The Outstanding Problems and Suggestions on the Comprehensive AdministrativeLaw Enforcement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ProtectionXU Minyun,YANG Wuchen,ZHU Huailin,XIE Qiongli,WANG Wenjuan ,LONG ZhongAppraisal Center for Environment and Engineering,Ministry of Ecology and Environment,Beijing 100012,ChinaAbstract :Through sorting out and analyzing more than 2500evaluation files of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law enforcementtraining in 2019,and further conducting field research in Chongqing,Shandong,Jiangsu,Hunan,Guangdong,Inner Mongolia and other provinces (autonomous regions and municipalities),organizing seminars and carrying out questionnaires,the problems concentrated in eachregion were summarized.It is found that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such as imperfect law enforcement mechanism,irregular law enforcementprocess and weak law enforcement in comprehensive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protection.Based on this,putting forward the following countermeasures and suggestions:Firstly,promoting the formulation of discretion norms and establishing multi -sectoral cooperation mechanism.Secondly,promoting the law enforcement information disclosure system and constantly improving law enforcement standardization level.Thirdly,coordinating the building of community -level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ies,implementingthe ecological and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duties of township governments,and strengthening law enforcement and improving law enforcement efficiency continuously.Key words :the comprehensive administrative law enforcement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protection;law enforcement power;lawenforcement mechanism;law enforcement efficiency㊀㊀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省级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将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列入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序列,推进环境执法力量下沉,有效优化了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㊂但与此同时,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存在生态环境执法机构设置和体制保障不够健全㊁权力制约和监督机制不够完善㊁职责交叉和权责脱节㊁基层执法队伍职责与能力不匹配等突出问题[1]㊂为此,总结分析这些问题,探寻问题背后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对健全生态㊀㊀㊀环㊀境㊀影㊀响㊀评㊀价第43卷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规范㊁提高综合执法效能具有重要意义㊂1㊀研究方法从2016年开始,生态环境部连续3年组织开展了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以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契机,推进各地加快建立和完善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㊁考核奖惩制度㊁责任追究制度以及立功表彰机制㊁纠错问责机制㊁信息共享和大数据执法监管机制等,努力实现机构规范化㊁装备现代化㊁队伍专业化和管理制度化,有力推动了各地执法水平的提升㊂研究团队参与了2019年度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案卷评审活动,通过梳理31个省(区㊁市)的省级生态环境执法机构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执法机构的2500余份参与评审案卷,发现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还存在执法自由裁量依据不充分㊁执法公示不到位㊁执法文书不完善等问题㊂为了进一步探究原因,研究团队组织了对重庆㊁山东㊁江苏㊁湖南㊁广东㊁内蒙古等省(区㊁市)的实地调研,就执法过程不规范及其体制机制原因组织座谈,并开展问卷调查㊂根据对2019年度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案卷的分析以及对各地集中反映问题的归纳总结,形成研究框架,并针对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㊂2㊀突出问题2.1㊀执法体制机制待健全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执法主体资格不足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在省级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体制改革以后,县级生态环境部门作为市级生态环境部门派出机构,不是独立行政机关,不能实施行政强制处罚[2]㊂在实际工作中,县级生态环境部门承担着环境执法任务,在没有法律㊁法规授权的情况下,县级生态环境部门以本单位名义对环境违法案件实施查封㊁扣押的行政强制处罚措施存在法律瑕疵㊂自由裁量依据不充分㊂生态环境部2019年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适用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环执法 2019 42号),指导生态环境部门进一步规范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和监督,但一些地方细化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是基于原环境保护部以前出台的文件,尚未及时更新,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规定存在冲突,造成环境执法处罚屡次出现从重㊁从轻㊁减轻处罚或自由裁量缺乏依据的情形㊂例如,从2019年全国‘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2类文书中抽样2000余份,初步分析结果显示,缺乏从重㊁从轻㊁减轻理由和依据的处罚占近一半,证据不够充足的处罚占近4成㊂综合执法合力不足㊂一是部门协调联动机制不健全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与市场监管㊁文化市场㊁交通运输㊁农业农村㊁城市管理等综合执法队伍之间的执法协同尚需加强,与公安㊁检察之间的衔接机制尚需进一步完善㊂二是环境执法监测工作机制不健全㊂省级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后,一方面执法监测重心下移,由设区市级生态环境部门统筹本区域执法监测力量,服务于环境执法;另一方面上收市㊁县生态环境部门监测职能,市级监测机构改由省级直接管理,重点负责环境质量监测,但随之而来的问题是,监测技术力量随着监测权上收而上移,基层监测技术力量弱化,监测支撑执法能力受到掣肘,执法部门调查取证时,监测工作有时无法同步开展,不能及时固定证据,影响执法效能㊂2.2㊀执法过程规范性待提高执法公示不到位㊂如对2019年全国2000余份执法案卷抽样分析显示,四成左右的现场勘察笔录㊁调查询问笔录等文书中未记录执法身份公示,四成左右的案卷缺少对行政执法人身份的确认;实施查封扣押㊁停产限产时告知义务执行也较差㊂存在执法 一刀切 ㊂如生态环境部2018年8月31日印发‘关于陕西省彬州市以治污降霾名义设立车辆冲洗站乱收费问题督察情况的通报“(环办督察函 2018 951号),批评陕西省彬州市打着大气污染治理的旗号,违规设立3处进出城区重型车辆冲洗站的做法是在搞 一刀切 [3]㊂2019年,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因搞餐馆大面积关门㊁企业集中停产㊁货运场悉数停业环境保护 一刀切 ,被生态环境部点名曝光[4]㊂23第3期徐敏云等: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的突出问题及对策建议㊀㊀㊀执法文书不完善㊂对2000多份‘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文书分析表明,近六成的查封扣押案卷和五成的停产限产案卷缺失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或行政处罚的理由㊁法律依据以及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和救济途径等内容㊂2.3㊀执法力量需加强执法在岗人员分布呈 倒金字塔 现象㊂据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18年12月下旬,全国各地环境执法在岗人员按机构平均在岗人员统计,省级机构平均在岗人数为46人,设区的市级机构平均为31人,而县级机构平均为20人,仅为省级机构平均人数的1∕2,这种执法人员岗位人数分布情况与越往基层执法任务越重的执法工作量难以匹配,基层执法人员数量不足与执法工作量逐年上升的矛盾日益突出㊂乡镇环境执法不足尤为突出㊂相比于工业㊁城市污染治理,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起步晚㊁投入少㊁历史欠账多,面临着既要还旧账㊁又不能欠新账的双重压力㊂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的机构还不健全,绝大部分乡镇还没有建立专门的环境保护管理机构,人才队伍建设欠缺,专业支撑保障能力薄弱㊂执法队伍结构层次不合理加剧基层环境执法力量短缺㊂据生态环境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统计,截至2018年底,全国各地环境执法人员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数量占比不足50%㊂在省级㊁设区的市级和县级各层级中,环保相关专业人员占比分别为42.02%㊁32.44%和24.76%,法律相关专业人员占比依次为16.58%㊁15.79%和15.53%,越往基层,环保和法律相关专业人员占比越低,这种情况进一步加剧了基层缺乏环境执法力量的矛盾㊂3㊀对策建议3.1㊀健全环境执法体制机制推动落实县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执法资格㊂可通过修订法律或由最高法出具司法解释两种途径,推动对县级生态环境分局行政主体资格予以全面授权或部分授权,但需要充分的调查研究和缜密的论证,以符合‘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减少执法层级,推动执法力量下沉,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的目标[5]㊂推动各地制定自由裁量规范㊂确保各地及时更新规范,同时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如浙江㊁甘肃㊁江苏等省,在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和建立辅助决策系统等方面进行了有效的探索和创新㊂甘肃省在全省范围内推行统一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实现对同一违法行为适用统一的裁量基准㊂浙江省联合江苏省㊁上海市及安徽省部分区域,正在积极研究制定长三角区域统一实施的自由裁量基准制度,统一区域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尺度㊂甘肃省㊁江苏省南京市㊁河北省衡水市等地区开发了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辅助决策系统,用系统裁量代替人工裁量㊂此外,各地依据‘环境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指南“,完善稽查制度,建立常态化的执法案卷审查制度和反馈机制㊂加强部门间协作㊂一方面,加强发展和改革㊁工业和信息化㊁住房和城乡建设㊁农业农村等负有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各部门之间的联动协调,产业协调部门在企业生产时就需对其在原材料选择㊁能耗工艺㊁排放设备等方面严加把关,将控制污染的端口前移㊂另一方面,充分整合生态环境㊁自然资源㊁经济和信息化㊁城管执法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㊁市场监督管理㊁农业农村等部门的执法力量,开展联合执法㊁联动推进,更加精准地识别无环保相关手续㊁无污染防治设施或设施不正常运行㊁污染物超标排放的 散乱污 企业,减少对合规企业的打扰,避免突破法律规范的执法情形㊂此外,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和公安机关要建立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各地应学习自2006年以来,河北㊁山东㊁浙江㊁安徽㊁江苏㊁云南㊁北京等省(市)在部分城市成立专职环保警察队伍的做法,推进重大环境污染事件下快速启动联合调查机制㊂3.2㊀提升环境执法规范化水平推动完善执法信息公开制度㊂各地应完善信息公示的配套措施,明确细化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公示的内容㊁范围和程序等,保证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公示的规范性㊁科学性㊂此外,加强对问题多发环节的检查和对问题突出的环境执法行为和执法环节的考核,将应当纳入信息公开考核而未纳入考核范围的执法行为纳入对地方政府的考核并加大考核力度㊂33㊀㊀㊀环㊀境㊀影㊀响㊀评㊀价第43卷发挥典型执法文书的指导作用㊂针对执法文书信息不完善的问题,可以结合行政执法公示要求,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行为分类编制有关指南,指导地方规范执法文书㊂从政府和企业两个层面精准施策,避免 一刀切 ㊂对于政府和执法部门而言,重点是引导有关部门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改变一些政府部门 GDP至上 的政绩观和发展理念㊂此外,督促地方政府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生态环境领域 放管服 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禁止环保一刀切 工作意见“等政策㊂在企业层面,重点是加强对企业的帮扶指导,对于高耗能㊁重污染㊁无环评手续的污染大户,责令企业出台整改方案,限期改正㊂无法进行整改的,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责令淘汰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㊁设备和产品,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责令关停㊂对重点行业或领域,特别是涉及民生的领域,根据实际情况区别对待㊁分类施策,帮助其制定 一厂一策 ,严格禁止 一刀切 ㊂3.3㊀推动增加执法力量协调推进基层生态环境保护机构建设,落实乡镇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职责㊂2015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已经明确了县乡两级政府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责任[2],在生态环境部及有关省(区㊁市)的大力推动下,河北省㊁重庆市及四川省成都市㊁内江市和浙江省绍兴市等地区已经开始推行在乡(镇)㊁街道设立基层生态环保机构,在强化执法力量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索㊂其他地区可以充分借鉴已有的经验,进一步调动基层政府力量,增强环境执法能力㊂此外,推动建立多元农村环境监管主体机制,明确村委会在环境监管中的职责,推动农民参与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㊂协调扩大行政执法持证人员范围,弥补执法力量不足㊂建议将行政执法证持证范围扩大至生态环境系统内符合条件的人员,在重大任务㊁重点工作推进过程中,在执法机构人员调配困难时,充实现场一线执法力量㊂健全招聘和培训制度㊂严把新录人员 进口关 ,严格选拔程序,选拔环境和法律专业高学历㊁高素质人才进入环境执法队伍,尽快实现环境执法队伍的专业化㊂同时,针对当前环境执法从业人员专业不对口人数比例较大的情况,推进在一定周期内的全员轮训,充分发挥高校和专业院所的资源,重点强调对生态文明意识㊁法律意识的培养和基础业务技能的培训,注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㊂4㊀结语基于生态环境执法体制机制建设㊁执法规范性㊁执法队伍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执法机制上,应理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与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权责关系,明确相关部门在源头和过程中承担的日常监管责任,推动建立多部门协作机制㊂同时,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与其他综合执法队伍之间的执法协同㊂在执法规范性上,推动完善执法信息公开,指导地方规范执法文书,避免执法 一刀切 ㊂在队伍建设上,应强化队伍建设和能力建设,推动调整组织机构和人员编制,适应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职责大幅增加的需要㊂下一步,应按照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省以下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要求,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体系不断完善,达到精准治污㊁科学治污和依法治污能力不断增强[6]㊂参考文献(References):[1]㊀李干杰.深入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改革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驾护航[N].人民日报,2019-03-20(14). [2]㊀鞠昌华.新环保法为农村环保带来哪些契机?[N].中国环境报,2014-05-14(02).[3]㊀生态环境部通报陕西省彬州市以治污降霾名义设立车辆冲洗站乱收费问题督察情况[EB∕OL].(2018-09-07).http:∕∕www.∕xxgk2018∕xxgk∕xxgk15∕201809∕t20180907_630517.html?keywords=.[4]㊀生态环境部通报临沂市兰山区及部分街镇急功近利搞环保 一刀切 问题[EB∕OL].(2019-09-04).http:∕∕∕xxgk2018∕xxgk∕xxgk15∕201909∕t20190904_732458.html. [5]㊀贺震.环保垂改后,分局有权以自己名义处罚?[N].中国环境报,2019-09-13(06).[6]㊀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谈 十四五 环境保护发力点[J].环境影响评价,2021,43(1)ʒ2,103.43。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省生态环境系统2018-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省生态环境系统2018-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0.07.29•【字号】•【施行日期】2020.07.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全省生态环境系统2018-2019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情况的通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促进各级行政执法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2019年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以下简称“执法协调小组”)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现将全省生态环境系统案卷评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由执法协调小组牵头,采取各地区各部门自查和第三方随机抽查方式进行。
在第三方随机抽查中,共调取全省生态环境系统2018-2019年度已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9+X行政执法案卷65件。
评查结果为:优秀案卷17件,占比为21%;合格以上案卷43件(良好案卷42件,合格案卷1件),占比为73%;不合格案卷5件,占比为7%。
总体来看,绝大多数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规范、适用法律准确、文书制作规范,符合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充分说明各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执法工作重视程度提高,能够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依法开展执法活动,保证了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有所提升。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此次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中不合格案卷均为行政处罚案卷,分别为“青海施必得保温建材有限公司涉嫌违反环评法案”(互助县生态环境局),“刚察县交通局在未取得和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情况下,擅自开工建设案”(刚察县生态环境局),“尖扎县昂让寺马克唐镇加油站未批先建案”(尖扎县生态环境局),“同仁县保安镇西沟一号沙场未批先建案”(同仁县生态环境局),“顺胜煤炭有限公司砂石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制度案”(湟中县生态环境局)。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省环保系统6月份查办环境违法案件有关情况的通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省环保系统6月份查办环境违法案件有关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8.07.09•【字号】豫环文[2018]169号•【施行日期】2018.07.0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省环保系统6月份查办环境违法案件有关情况的通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保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市政建设环保局:现将全省环保系统6月份查办环境违法案件有关情况通报如下:一、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2018年6月,全省环保系统行政处罚案件共立案1080起,已下达行政处罚决定907起,罚款金额3913.03万元。
在环境违法案件中,按日连续处罚6起,查封扣押107起,限产停产33起,行政拘留123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12起。
2018年1-6月,全省环保系统行政处罚共立案4583起,已下达处罚决定4228起,罚款金额17532.42万元,分别是去年同期的171.65%、166.19%和121.66%。
在查办的环境违法案件中,按日连续处罚16起,查封扣押413起,限产停产96起,行政拘留474起(513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64起(101人)。
2018年1-6月,全省环保系统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较多的省辖市环保局是洛阳市(470起)、郑州市(447起)、焦作市(381起);较少的省辖市环保局是信阳市(80起)、济源市(102起)、平顶山市(116起)。
下达行政处罚决定较多的省直管县(市)环保局是汝州(168起)、巩义(116起)、永城市(23起);较少的省直管县(市)环保局是鹿邑县(2起)、兰考县(5起)、固始县(10起)。
二、12369系统抽查情况为了加强案件填报和信息公开工作,督促我省环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报送质量,查漏补缺,省厅随机在“12369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中抽取了4份录入“系统”的2018年已结案的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有关情况如下:(一)平顶山市郏县(郏县隆鑫食品有限公司)该案件缺少案卷目录、案件主办人审批表、环境行政处罚决定公开证据、后督察报告、结案审批表。
环境保护部关于表扬全国环保系统自然保护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环境保护部关于表扬全国环保系统自然保护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环境保护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12.12.25•【文号】环发[2012]152号•【施行日期】2012.12.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环境保护部关于表扬全国环保系统自然保护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环发〔2012〕1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十一五”以来,我国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在保护国家生物战略资源、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以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全国环保系统自然保护区工作者爱岗敬业、严格执法、艰苦奋斗,涌现出一批成绩卓著、贡献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为树立典型、表扬先进,进一步激发全国环保系统自然保护区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环保系统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水平,经认真研究,环境保护部决定,对在自然保护区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内蒙古达里诺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等8个单位、曹志萍等32名同志给予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戒骄戒躁,再接再厉。
希望全国环保系统自然保护区工作者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发扬艰苦奋斗、顽强拼搏、奋发有为的精神,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努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美丽中国、全面提高我国自然保护区建设和管理水平、开创自然保护区事业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全国环保系统自然保护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扬名单环境保护部2012年12月25日附件:全国环保系统自然保护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扬名单一、全国环保系统自然保护区工作先进集体(8个)1. 内蒙古达里诺尔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2. 辽宁大连城山头海滨地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3. 江苏盐城湿地珍禽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4. 安徽鹞落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委员会5. 广西防城金花茶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6. 四川四姑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7. 云南纳版河流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8. 新疆罗布泊野骆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二、全国环保系统自然保护区工作先进个人(32名)1. 曹志萍北京市环境保护局主任科员2. 董瑞琴河北省承德市环境保护局科长3. 刘向东山西省环境保护厅厅长4. 韩国苍内蒙古达里诺尔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任5. 田聪君内蒙古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6. 杨永华内蒙古西鄂尔多斯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7. 严梅芳辽宁丹东鸭绿江口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8. 王建军辽宁蛇岛老铁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9. 王洪珠吉林莫莫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10. 尹富利黑龙江西洼荒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主任11. 张洪田黑龙江密山市铁西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12. 程建国黑龙江省五大连池山口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副局长13. 陈亚琳浙江大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14. 郑邦友安徽铜陵淡水豚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15. 郑昭团福建省环境保护厅生态处处长16. 黄玉林江西省环境保护厅生态处副处长17. 刘开斌山东省龙口市环境保护局局长18. 郭玉明河南新乡黄河湿地鸟类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科长19. 温华军湖北石首麋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副主任20. 李明亚湖南乌云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主任21. 朱经发广东省环境保护厅生态处副处长22. 刘勐伶广西合浦儒艮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站23. 朱恭敬海南铜鼓岭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副主任24. 马建伦重庆金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25. 杨琴四川画稿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副主任26. 胡明珠四川花萼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副处长27. 李惠赟云南省大理州漾濞县苍山保护管理分局科员28. 宦国跃云南会泽黑颈鹤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29. 兰亮甘肃省环境保护厅生态处副主任科员30. 余林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生态处主任科员31. 任勇青海省环境保护厅生态处处长32. 徐网谷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助研。
生态环境部关于表扬2018年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报
生态环境部关于表扬2018年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19.03.21•【文号】环执法函〔2019〕42号•【施行日期】2019.03.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行政处罚和行政复议正文关于表扬2018年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通报环执法函〔2019〕4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为加强全国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执法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2018年,我部继续组织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采用案卷系统内部交叉评审和外部专家评审相结合、行政处罚表现和强化监督表现相结合等方式,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各地大练兵情况进行评估,评选出表现突出组织单位、进步明显单位、表现突出集体和表现突出个人。
同时,对所有候选集体和个人事迹材料在我部网站、微信、微博、中国环境报网站和APP进行网上公示,接受公众监督。
在大练兵过程中,各地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组织领导,创新机制,有效提升了大练兵实效。
河北、山西、辽宁、河南、江苏、浙江、江西、山东、福建、重庆、广西、湖北、贵州、甘肃、西藏等省(区、市)成立以生态环境厅(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
山东、安徽、重庆、广西等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通过大比武、知识竞赛等活动,营造“比学赶帮超”的氛围。
浙江、江苏、福建等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人社厅、公务员局给予上一年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记功奖励。
山西、辽宁、海南、四川等省将大练兵督导与执法稽查紧密结合,督促基层推进执法规范化。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在《新疆日报》等主流媒体上刊发光荣榜。
通过大练兵,各地环境执法力度持续加大,2018年,全国环境行政处罚金额152.8亿元,比上年增加32%,有力遏制了违法高发态势。
执法规范化程度明显提升,环境行政处罚文书制作更加标准、事实认定更加客观、法律适用更加准确、执法程序更加规范,树立了环境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表扬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函
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表扬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21.11.23•【字号】琼环函〔2021〕326号•【施行日期】2021.11.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表扬2021年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集体和个人的函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洋浦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打造勇担当、作风硬、能力强的生态环境保护主力军,确保绿水青山碧海蓝天成为海南永远的金字招牌,2021年,我厅在全省持续深入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
大练兵活动中,各市县生态环境执法机构注重将党建和业务紧密结合,通过加强队伍建设、创新执法方式、主动靠前服务不断提高执法效能。
同时,结合自身特点及优势,加强组织、周密部署,开展形式多样的练兵活动,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升行政处罚案件质量。
海口、定安、昌江、儋州、万宁等市县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案卷办理能力得到显著增强,在案卷评查中整体案卷质量较高。
二是突出实战练兵,打造执法铁军。
海口、琼海、定安、陵水、万宁、儋州等市县加强实战练兵,积极派员参加监督帮扶“实战练兵”活动,通过以战促练的方式,有力提升执法人员实战技能。
三是开展专项行动,严打环境违法犯罪。
琼海、三亚、东方、海口等市县联合公安部门在“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中以“执法+环保+公安”模式,高效查办一批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有力的提升了环境执法威慑力。
四是加强普法宣传,优化营商环境。
海口、琼海、昌江、万宁、陵水等市县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帮扶企业提升环境管理水平,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五是加强移动执法系统应用,信息化建设得到显著提升。
定安、昌江、五指山、白沙、东方等市县全员配备移动执法终端,及时上传现场检查记录,充分发挥执法系统的优势,提升了生态环境执法效能。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的通知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公布日期】2016.09.13•【字号】青环发〔2016〕276号•【施行日期】2016.09.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其他规定正文青海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的通知青环发〔2016〕276号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玉树州环境保护局,果洛州环保水利局:为推进全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水平,增强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能力,根据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的通知》(环办环监〔2016〕85号)要求,定于2016年9-11月在全省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
现将《青海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联系人:青海省环境监察总队李永年联系电话:(0971)8124326(传真)邮箱: **************附件:青海省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实施方案青海省生态环境厅2016年9月13日附件青海省环境执法大练兵实施方案为推进全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环境监察执法水平,根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开展2016年环境执法大练兵的通知》要求,定于2016年9-11月。
在全省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
根据环保部办公厅《环境执法大练兵方案》,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大练兵目的(一)推进全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磨练执法队伍,切实提高整个执法队伍规范执法的意识和能力。
(二)树立先进榜样,振奋队伍精神,提升凝聚力,提高士气,调动整个队伍加强环境执法的积极性。
(三)营造“比学赶帮超”的工作氛围,调动各地各级环境执法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研究执法技能的主动性。
(四)树立环境执法队伍新形象,提高社会和公众对环境执法工作的了解和支持程度。
二、大练兵内容全面动员全省各级环保部门,集中3个月时间,结合日常或专项执法工作,规范开展排污单位现场监督检查、环境违法案件处理处罚、案件移交移送和环境监察稽查等各项执法工作,进一步巩固环境保护大检查等执法成果,全面提高全省环境执法水平。
用生命守护绿水青山
用生命守护绿水青山作者:来源:《环境》2019年第08期陈奔,男,1988 年12 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
2013 年1 月进入温岭市环境保护局从事环境监察工作,2014 年9 月任温岭市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助理,2015 年3 月任温岭市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兼大溪中队中队长。
陈奔同志始终以一名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恪尽职守、勇于担当,在一线环境监察岗位上取得了优异的成绩。
2018 年12 月1 日,陈奔同志在环境执法过程中被犯罪嫌疑人驾驶车辆冲撞,壮烈牺牲,年仅30 岁。
陈奔同志从参加工作到牺牲,工作时间虽然只有五年,却组织或参与环境执法行动2000 多次,执法里程近10 万公里,查处环境违法案件近200 起,调处环境信访1505 件,移送公安行政拘留、刑事拘留涉案人数达78 人,向党和人民交出了优异答卷。
环境监察的“百事通”“活地图”从事环境监察工作仅一年多,陈奔同志就成长为一名业务精湛、经验丰富的环境监察执法骨干,各类污染物排放标准、各项环保法律法规条文了然于心,被同事们称为环境监察的“百事通”。
在陈奔同志的带领下,大溪环保中队队员们的业务素质也都非常强。
2015 年3 月,陈奔同志被任命为温岭市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兼大溪中队中队长。
大溪中队负责横峰街道和大溪镇两地,总面积140 多平方公里,137 个村(居),仅工业企业就有1 万多家,涉及铸造、水泵、鞋业、电容制造等行业。
从战斗员变成指挥官,陈奔同志带领队员们在最短时间内跑遍了辖区所有村(居),熟悉掌握了辖区内企业的基本情况,用脚步在心中丈量出了一张环境监管的“活地图”。
环境监察的“执法尖兵”2017年5 月,大溪中队接到一条关于在辖区内有一处非法金属表面处理加工窝点的举报线索,由于举报信息地址提供不准确,加之非法加工点采取白天关门,晚上生产的方式逃避监管,非法加工窝点难以定位。
但陈奔同志没有放弃,决定亲自探查。
通过暗中调查,迅速确定了一处嫌疑窝点。
吴江环保“雷霆”行动,彰显执法威力
吴江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雷霆”为号,“停、罚、拘”三种措施齐上,针对重点流域、重点地区、重点行业涉污企业进行执法检查,用“钉钉子”精神推动问题整改到位。
吴江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雷霆行动依据新环保法,重点采取‘停、罚、拘’三种手段,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具体而言,‘停’就是停产整治,这是行政手段。‘罚’就是罚款,这是经济手段。‘拘’就是拘留,这是强制手段,移送公安部门对涉嫌环境违法的人员限制其人身自由。”
记者了解到,每开展一项“雷霆”行动,都有针对性选择流域、地区重点行业,对辖内“散乱污”企业从“点”切入,通过查处违法违规问题,曝光被处罚企业,最终达到“整治一大片”的目的,形成常态化执法威慑氛围。
“碱液循环泵坏了快一个月了,我们马上维修。”车间负责人解释。但执法人员通过调查后研判,该厂在明知废气处理设施已发生故障的情况下,仍然不及时维修,致使废气处理设施不能正常发挥作用,存在主观故意性。
吴江区环保局随后依法对该厂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将案件移送区公安局,负责人被行政拘留五日。
在一次雷霆行动中,吴江区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的执法人员发现一家电镀厂车间里一条镀铬生产线处于正常生产状态,生产中产生的铬酸雾经集气装置收集后,输送至车间东侧酸雾吸收塔处理。然而,与酸雾吸收塔相配套的碱液循环泵明显是停运的,喷淋设施没有正常运转,就无法与吸收的铬酸雾进行中和反应,显然铬酸雾是未经处理直接外排了。
湖北省生态执法局先进个人事迹
湖北省生态执法局先进个人事迹
2020年3月,有群众反映某养殖小区臭气扰民。
为解决问题,守琪一方面安抚群众情绪,多次组织周边群众与养殖户面对面进行交流;另一方面,他联合当地政府对该养殖小区开展整治行动,要求养殖户对养殖模式进行更新换代,粪污即收即走、严禁露天堆放,最终彻底解决了该养殖小区臭气扰民问题。
据统计,崔守琪每年参与办理信访件150多件,群众满意度超99%。
于个人的突出表现,崔守琪2020年获评湖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全省先进个人、2022年荣获湖北省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技能比武活动个人二等奖。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大气环境综合整治贡献突出人员记功奖励的决定-大政发〔2017〕49号
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大气环境综合整治贡献突出人员记功奖励的决定正文:----------------------------------------------------------------------------------------------------------------------------------------------------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给予大气环境综合整治贡献突出人员记功奖励的决定大政发〔2017〕49号各区市县人民政府,各先导区管委会,市政府各委办局、各直属机构:2016年,在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突出成效,特别是在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通力配合,积极协作,全面实施蓝天工程,铁腕治理环境污染,全市共拆除10吨及以下燃煤小锅炉1420台,升级改造保留的燃煤锅炉1432台,注销报废黄标车42663辆,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及市委、市政府确定的燃煤锅炉整治和黄标车淘汰两项重点任务,全年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81.7%,同比上升7.7个百分点,为大连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鼓励先进,促进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市政府决定,为在大气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方涛等28名同志记个人二等功,为许吨成等10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
希望受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立新功。
全市广大干部职工要以先进为榜样,发扬团结协作、敢于担当、勇挑重担、拼搏奉献的工作作风,为推进我市“两先区”建设、建设美丽大连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大气环境综合整治记功奖励人员名单大连市人民政府2017年10月10日附件大气环境综合整治记功奖励人员名单一、记个人二等功(28名)方涛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副支队长邱野大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案件大队民警邱立斌大连市公安局内保支队副支队长金永春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全明大连市集中供热办公室规划工程科科长李欣大连市财政局基本建设处副处长韩璐阳大连市财政局企业处副主任科员宋振军大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处处长王栋大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副处长秘延臣大连市服务业委员会特业管理处副调研员曲寿巍中山区人民政府区长林超大连市环境保护局西岗分局局长刘渤航大连市环境监察支队沙河口大队大队长赵云峰甘井子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华晓恒大连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园区分局局长李士松大连市环境保护局大孤山半岛分局局长李付林大连市环境保护局长兴岛办事处副主任科员张毅大连市环境保护局花园口办事处主任于成杰普兰店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刘佳陆旅顺口区环境保护局局长赵士禹大连金普新区环境保护局副局长胡玉广瓦房店市环境保护局污染控制科科长寇建平庄河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刘禄训长海县环境保护局局长吴殿龙大连市环境监察支队支队长张泓滨大连市环境保护局大气环境管理处副处长高蔡玖大连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审批办公室主任科员田连顺大连城山头海滨地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局长二、记个人三等功(10名)许吨成大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旅顺大队大队长佟麟大连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副局长郭林大连市环境保护局大气环境管理处调研员姜永恩大连市环境保护局中山分局副局长赵栋林大连市环境保护局西岗分局副局长李翠红大连市环境监察支队沙河口大队信访科科长迮义大连市环境监察支队甘井子大队副主任科员生晶晶大连市环境保护局高新园区分局副主任科员张斌大连市环境保护局大孤山半岛分局科员盛思云大连市机动车污染管理处副处长——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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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2018年环境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个人名单(共100名,按所在行政区域顺序排名)
姓名所在单位
马淑乾北京市丰台区环境监察支队
司维北京市房山区环境监察支队
徐斌北京市朝阳区环境执法监察大队
沈守刚北京市大兴区环境监察支队
李大伟天津市蓟州区环境保护局城区环保所
孙长江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区环境执法大队
李顺双河北省衡水市开发区环境执法大队
彭飞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环境执法大队
刘鹏浩山西省长治市襄垣县环境监察大队
刘培智山西省忻州市保德县环境监察大队
王礼霄(女)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环境监察大队
田建成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环境监察大队
王小峰山西省吕梁市汾阳市环境监察大队
杨同忠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环境监察大队
王赫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环境监察大队
张雪梅(女)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九原区环境监察大队
—1—
马海飞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环境监察大队陈永凯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环境监察大队张大伟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敖汉旗环境监察大队郝建平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环境监察支队朱磊内蒙古自治区达拉特旗环境监察大队
张立武河南省焦作市环境监察支队
董建国河南省焦作市环境监察支队
尚峰河南省驻马店市泌阳县环境监察大队
吴焕利辽宁省营口市环境监察局
于庆涛黑龙江省伊春市铁力市环境监察大队
周磊江苏省常州市环境执法局
崔恒勇江苏省南通市环境监察支队
蔡淦森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环境执法局
葛丹(女)浙江省杭州市桐庐县环境监察大队
陈伟芬(女)浙江省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苗金星浙江省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临安分局
鲍立峰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环境监察大队
张锋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生态环境分局
徐一圣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生态环境分局
刘诞升浙江省金华市义乌市环境监察大队
金剑虹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环境监察大队
石永国浙江省台州市黄岩区环境监察大队
刘牛安徽省合肥市长丰县环境监察大队
—2—
吴光跃安徽省芜湖市环境监察支队
詹同举安徽省淮南市环境监察支队
魏有杰福建省福州市环境执法支队
施宇鹏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环境监察大队
李旺兵福建省厦门市环境执法支队
黄斌福建省三明市环境监察支队
陈华福建省三明市沙县环境监察大队
张佳雄福建省泉州市环境监察支队
韩利平福建省漳州市环境执法支队
陈德旗福建省南平市邵武市环境执法大队
陈盛铨福建省龙岩市环境监察支队
韩陈安福建省宁德市环境监察支队
李刚江西省抚州市环境监察支队
毛益琛江西省抚州市南城县环境监察大队
梁宇山东省青岛市环境监察支队城阳大队
薛建军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环境监察大队
宋娟(女)山东省烟台市环境监察支队
武振权山东省潍坊市环境监察支队
刘子成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市环境监察大队
张平(女)湖北省武汉市环境监察支队
杨鹏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恩施市环境监察
大队
—3—
柳运骁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建始县环境监察
大队
刘赛杰湖南省长沙市浏阳市环境保护局
王复生湖南省常德市临澧县环境监察大队
余城德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环境保护和水务局
陈泽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环境监察支队
严扬驹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环境监察支队
翁秋雪(女)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环境监察局
吴小坤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环境监察局
符何宁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环境监察局
简元泽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生态环境监察局
张圣海南省五指山市生态环境监察大队
莫壮洪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监察大队
郑庆发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监察大队
张顺福海南省昌江黎族自治县生态环境监察大队
贺光栋四川省成都市新津县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文章琴(女)四川省成都市简阳市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李煜涛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刘宸志四川省自贡市沿滩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
曾亮四川省泸州市环境监察执法支队
刘美由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州市环境监察大队
李跃刚贵州省遵义市仁怀市环境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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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培源贵州省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兴义市环境监
察大队
龙勇贵州省毕节市黔西县环境监察大队
马鸿云贵州省毕节市威宁县环境监察大队
余小容(女)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环境监察支队
曾庆重庆市环境行政执法总队
彭正星重庆市九龙坡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
何勇重庆市南岸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
王守印重庆市江津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
王成东重庆市大足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
胡蕊珈(女)重庆市大足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
刘传雍重庆市梁平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
谭友维重庆市梁平区环境行政执法支队
史玉禧甘肃省庆阳市环县环境监察大队
赵海龙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境监察总队
张恒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环境监察支队
刘俞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环境
监察大队
陈军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高新区(新市区)
环境监察大队
史超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托克逊县环境监
察大队
王金武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环境监察支队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