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综合素质评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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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综合素质评价表

篇一:上海市中职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和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公布

上海市中职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和综

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公布

9月29日,市教委正式公布本市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的两个重要配套文件——《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实施办法》(简称《中职学业水平评价办法》)和《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简称《中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

根据国家和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国务院和上海市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策部署,依据《上海高考改革方案》提出的建立职业教育“文化知识+职业技能”的升学考试模式,本市启动制订《中职学业水平评价办法》和《中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目的是适应新一轮高考改革趋势,根据职业教育特点,搭建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升学、就业和发展“立交桥”,支撑服务职业教育学生终身发展,培养国家和区域发展亟需的高素质技术技能型人才。两个文件面向全社会公开征求了意见,经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定,9月29日正式发布实施。

《中职学业水平评价办法》规定,本市中职学生学业水平评价包括专业技能学习成果记录和公共基础课程学业水平考试两个方面。其中:专业技能学习成果记录主要反映学生在校期间专业技能掌握情况

和运用专业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在此过程中引入社会评价,重点记录学生在校学习期间获得的与专业技能学习相关的职业技能水平评价等。公共基础课程学业水平考试主要包括语文、数学、英语和信息技术基础四门课程,语文、数学和英语3门科目分设合格性考试和等级性考试,其中合格性考试为学生必考,等级性考试为学生选考,考试形式采取分卷合场、一次完成。信息技术基础科目只设合格性考试,且为学生选考,获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计算机操作员(五级)》的学生,可直接认定为成绩“合格”。《学业水平考试办法》还对考试对象、考试时间、考试成绩评定、考试学期等具体实践环节作了细化设计。

《中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突出职业学校学生专业技能和职业素养,明确将4个方面纳入评价范围:一是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重点记录学生遵守日常行为规范,参与志愿服务(公益劳动)、军事训练、国防民防活动、党团活动、社会文化活动、日常行为规范等情况。二是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重点记录学生学习态度、学习表现、学习能力、公共基础课程学习成绩、专业课程学习成绩、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情况。三是专业技能与职业素养,重点记录学生校内实训情况、顶岗实习情况、专业课程考证情况、参与各级各类技能大赛表现、创造发明、专利等。四是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重点记录性格特点与人际合作、日常锻炼习惯、体质监测评分、运动经历与水平、艺术实践经历与水平等。2018年起,本市在推动高等学校自主招生、学校推荐就业与用人单位录用等环节开始使用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综合素质评价信息。

为保障评价的客观性,本市将启用全市统一的中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明确中职学校作为信息录入主体,采用客观数据导入、中职学校和社会机构统一录入,学生

提交实证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客观记录学生的学习成长经历。同时,将构建市、区县(行业)和学校三级管理机制,建立信息审核、信誉等级认定、公示与举报投诉等配套制度体系,确保公开公平公正。

以上两个文件的全文,可登录“上海教育”网()查阅。此外,市教委还将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微博微信等途径,积极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读和咨询服务工作。

篇二: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

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全文2015-02-16 16:23:20上海市教委网站

关于《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制订情况的说明

2014年9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选择上海市和浙江省开展高考综合改革试点。本市按照国家部署,制订了《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上海高考改革方案》),市政府于2014年9月19日发布实施。

完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本次高考综合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的“两

依据一参考” (以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为依据、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配套政策。为此,在制定《上海高考改革方案》时,我们同步启动了《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制订工作。组建了由各方专家构成的项目组,通过文献研究、问卷调查、座谈会和学校实地调研等,经过近一年的研究和讨论,起草了《实施办法》文本。2014年底,教育部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意见》,上海据此进一步完善了《实施办法》。同时,我们先后召开高中校长、教师和学生,各区县教育局分管局长,自主招生高校招办负责人,教育和社会学界专家座谈会20余场,听取和吸纳意见建议。还征求了学生家长意见,抽取了不同区县各种类型的20所高中近1200名家长开展综合素质评价网络问卷调查。

为努力确保综合素质评价内容的真实性、结果的实用性、过程的公平性,《实施办法》在这些方面做了系统设计。

第一,力求确保真实性。一是开发建立基于全市统一平台的上海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简称信息管理系统),提供规范的统一标准管理,以确保数据真实。二是综合素质评价的信息录入,尽可能采用客观数据导入的方式,如学生基本信息、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体质监测评分等,以客观性确保真实性。三是将部分原本难以考察的主观性指标,转化为参与相关活动情况记录及其成果,来体现学生的综合素质状况,使评价内容可考察、可比较、可分析。

第二,力求确保实用性。一是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发展。学生可以利用写实记录及相关事实材料,分析把握自己的成长过程;教师可以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二是促进普通高中学校积极开展素质教育。通过综合素质评价改革,引导高中学校开展各种素质教育活动。同时,还设计了学校特色指标,促进学校多样特色发展。三是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提供参考。循序渐进、积极稳妥地推进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高校招生中的使用。2017年起,上海将推动高校在自主招生过程中把综合素质评价信息作为参考。

第三,力求确保公平性。一是努力推动城乡社会实践活动资源公平配置。建立市、区县和社区三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基地,运用各条线社会资源,为城乡

学生创造更公平地享有校内外素质教育活动的机会。二是信息管理系统开放与截止记录的时间统一,确保记录时间范围的公平。三是建立和完善监督保障措施。实行市、区县和学校三级管理,主要内容模块信息录入都有具体的管理办法,建立信息审核、信誉等级制度、公示与举报投诉制度,确保公开公平公正。为进一步集思广益,在此征求各方意见,以不断完善《实施办法》。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2015年2月15日

上海市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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