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2012年10月27日《问询函》的回函
诚迈科技: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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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函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诚迈科技”或“公司”)于2020年5月8日收到贵部下发的《关于对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创业板问询函〔2020〕第135号)。
接到问询函后,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人员认真核实,现就问询函相关问题说明如下:如无特别说明,本回复中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诚迈科技(南京)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中的相同。
第一部分、重大风险提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尚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同时,公司努力做好自身业务发展及协作促进参股公司统信软件的发展,目前在公司自身业务与参股公司业务尚未产生较大业绩提升的情况下,公司股价涨幅较大,市盈率较高。
公司提请投资者合理预期、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1、投资金额较大的风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总规模达180,700.00万元,投资金额较大,相关项目的建设期较长,短期内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较少。
如果本次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或自筹资金安排不能如期到位,或资金运用规划不善,将给公司带来较大的资金压力,甚至可能影响项目的正常实施,同时可能因银行借款导致财务费用增加而给公司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同时,由于项目投资规模较大,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管理能力、建设进度、预算控制、设备采购、研发形成的技术能否达到预期等都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因素,项目建成后能否成功开拓市场也可能与预期存在差异。
因此,如果投资项目不能按照计划顺利实施,将使公司无法按照既定计划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影响公司业务发展目标的实现。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经公司充分论证,但该论证是基于当前国家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环境、技术水平、客户需求等因素做出的,在项目实际运营过程中,市场本身具有其他不确定性因素,仍有可能使该项目在实施后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
股票回购问询函
![股票回购问询函](https://img.taocdn.com/s3/m/41cb9b17ae45b307e87101f69e3143323968f58b.png)
股票回购问询函尊敬的XXX公司:您好!我是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一名工作人员。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我单位自行或者代表中国证监会等有关机构依法实施了股票回购监管。
现向您就贵公司近期股票回购方面的情况发函问询,请予以回复。
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我。
一、关于股票回购计划1、请简要介绍贵公司股票回购的基本情况,包括:股票回购的目的、方式、时间节点、规模和进展情况等。
2、请结合贵公司实际情况,说明股票回购的合理性、必要性和风险控制措施等。
二、关于股票回购资金来源1、请详细说明贵公司本次股票回购的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银行贷款等来源,并说明资金是否充足。
2、请说明是否存在利用股票回购资金进行其他非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并说明具体情况和原因。
三、关于股票回购成本1、请结合贵公司实际情况,说明股票回购的成本和费用构成,并说明对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股东权益等的影响程度。
2、请说明是否存在股票回购成本过高或虚高的情况,如果存在,请说明具体情况和原因,并说明相关控制措施。
四、关于股票回购的利益分配1、请说明股票回购所涉及的股份是否全部去除市场流通,并说明相关股份的去除方式和时间节点。
2、请说明股票回购后,对公司内部股权或外部权益的影响,包括:股权结构变化、利润分配、股票激励等。
五、其他问题1、请说明公司核心人员是否存在利用股票回购行为进行股票套利或违法违规行为的情况。
2、请说明公司在股票回购过程中是否存在与证券公司、证券市场、证券投资咨询服务机构等第三方进行协作的情况。
请贵公司在收到本函后的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回复问题。
如有任何证券交易相关问题或需要咨询,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感谢您对中国证监会工作的大力支持。
此致敬礼!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XXX部门年月日。
年报问询函的回复说明
![年报问询函的回复说明](https://img.taocdn.com/s3/m/95ccbf8e50e79b89680203d8ce2f0066f5336480.png)
二、 公司目前出资情况及在投资基金享有的权益
1、公司目前出资情况
截止 2018 年 6 月 14 日,公司及孙公司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已实缴出资
67,911,762.00 元,占艳阳天基金实缴出资 68,174,500.00 元的 99.60%,具体出资情况如下:
投资企业
认缴金额
持股比 例(%)
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30,102,169.28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 15,382,477.47 性金融负债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支净额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四日
8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南洋股份 2017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中的“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 义的损益项目”相关事项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以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相 关规定。
7
(本页为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南洋天融信科 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报问询函相关事项的回复说明的签章页,以下无 正文)
问题一:问询函第 2 题第(1)点 报告期内,公司及全资孙公司北京天融信网络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参与投资 成立珠海安赐艳阳天网络信息安全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艳阳天基金”)。该投资基金总规模 50,000 万元,其中公司及孙公司认缴出 资 49,800 万元,占比 99.60%。艳阳天基金使用自有资金认购全国中小企业股份 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中网信息及鸿翼股份定向发行的股份。 (1)请结合公司目前出资情况及在投资基金享有的权益,补充说明将该投 资基金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依据是否充分、合理以及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 的相关规定。请年审会计师发表专业意见。
300469信息发展:信息发展300469: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300469信息发展:信息发展300469: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https://img.taocdn.com/s3/m/b977331d941ea76e59fa0476.png)
(2)在编制业绩预告时未能合理准确预计上述资产减值金额的原因。
4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2
合作研发 单位参 与课题 研究, 课题责 任单位 上海互 联网软件 集团有 限公司 将政府 机构 的财政拨款转付给公司进行补助。公司收到的财政拨款资金属于政府对其所开展的相 关研发活动的专项经费补助,属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补助,不属于资本金、债权及基 于政府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的需要所开展的政府采购,因此公司取得上述 课题经费具有政府补助的无偿性的特征,因承担课题任务获取的上述收益应当适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而非《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
(2)期末调整合同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
单位:人民币万元
账龄
1年以内 1-2年
重新拆分 项目并 划分账龄 后的合 同资产金 额(按 账龄组合 计提)
566.58 502.00
计提比例
5% 10%
重新拆分项目 并划分账龄后 应计提减值的
金额
28.33 50.20
业绩预告时计 提的减值金额
1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4.95
应补提金 额 82.67
1、关于是否应当适用《企业会计准则14号——收入》而非《企业会计准则16号 ——政府补助》的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 非货币性资产,其主要形式包括政府对企业的无偿拨款、税收返还、财政贴息,以及 无偿给予非货币性资产等。依据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任务合同书的规定,公司作为
证交所问询监管有效性研究——基于问询函的实证检验
![证交所问询监管有效性研究——基于问询函的实证检验](https://img.taocdn.com/s3/m/273015c10875f46527d3240c844769eae009a382.png)
证交所问询监管有效性研究——基于问询函的实证检验于孝建 郑嘉榆1摘要:事前形式审查与事后实质监管逐渐成为我国证券市场监管的主要方式,由此引申出的问询机制正逐步成为证券交易所监管上市公司的重要工具。
本文采用2015—2019年沪深两市主板的问询数据,通过事件研究法对不同类别问询函件引起的股价波动进行了检验,旨在拓展对问询机制有效性及合理性的论证视角,为证交所问询监管提出政策建议。
研究结果表明:(1)不同类别问询引起的股价变动存在异质效应,市场对定期报告类问询和其他关注类问询产生负的超额收益,对重组类问询则超额收益显著为正,反映市场对前两类问询反应审慎。
(2)证交所的问询能够通过在中短期改善上市公司披露信息的质量、提高上市公司重组质量、对上市公司违规行为作出违规预警三种路径,实现其监管功能。
(3)对深交所问询回函情况的研究表明,当前问询机制有利于实现信息及时披露和短期市场稳定的较好平衡,问询机制的设置合理。
关键词:证交所;问询监管;股价波动;异质效应中图分类号:F830.91 文献标识码:A一、引言自2007年我国证券市场对信息披露的监管进行强化和规范后2,我国资本市场逐渐走向成熟。
在“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的监管思路指引下,我国证券市场进一步形成了以信息披露为核心、事后审查的监管模式。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交所)作为我国证券市场的自律监管主1 于孝建,管理学博士,副教授,华南理工大学经济与金融学院金融学系、华南理工大学金融工程研究中心,联系方式:*************.cn;郑嘉榆(通讯作者),中国科学院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联系方式:*********************。
作者感谢编辑部和匿名审稿人的建议,文责自负。
2 证监会于2007年发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对信息披露的格式内容及管理进行了规定,2008年发布《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年修订)》对非经常性损益事项做出进一步详细解释,2011年发布《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行政责任认定规则》进一步明确了各主体的责任。
审核问询函
![审核问询函](https://img.taocdn.com/s3/m/0ea55b1ebc64783e0912a21614791711cc79796f.png)
审核问询函
尊敬的审计部门:
我们收到了您的审核问询函,并非常感谢您在工作中的认真负责。
我们将积极配合您的审核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信息。
在此,我们
回复您的问题如下:
一、请提供公司在2019年的最终财务报表。
答:2019年公司的最终财务报表正在编制中,预计在本月底前完成。
完成之后,我们将及时将报表发送给您。
二、请解释公司在去年第四季度为什么出现了亏损。
答:公司在去年第四季度出现亏损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市场环境变化。
随着国内经济形势的变化,行业竞争也随之加剧,市场的销售额下滑,公司的业绩也受到一定的影响。
2.管理成本增加。
我们在去年第四季度加大了对员工培训和福利
待遇的投入,同时还扩大了宣传和广告的范围,这些都导致了公司管
理成本的增加。
3.资金占用。
公司在去年第四季度启动了一个新的项目,所需资金较大,而项目的实际效益还未显现,这也导致了公司资金占用,进而导致了亏损。
三、请提供公司在2019年的税务申报记录。
答:公司在2019年的税务申报记录正在整理中,预计在下个月可以提供给您。
四、请提供公司在去年第四季度的资金流水表。
答:公司在去年第四季度的资金流水表已经整理好了,我们将在今天内将其发送给您。
以上是我们对您所提问题的回复,如有任何需要进一步沟通和交流的地方,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全力以赴配合您的审核工作。
谢谢!。
问询函监管会导致审计师变更吗——基于沪深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研究
![问询函监管会导致审计师变更吗——基于沪深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研究](https://img.taocdn.com/s3/m/4bcf8121854769eae009581b6bd97f192279bf1b.png)
[收稿日期]20201021[基金项目]甘肃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8JR3RA215);兰州财经大学研究生科研项目(201801;201802)[作者简介]沈萍(1964—),女,湖北黄陂人,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方向为公司理财;景瑞(1993—),女,甘肃武威人,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硕士生,主要研究方向为资本市场与公司治理,邮箱:756032477@qq.com。
问询函监管会导致审计师变更吗?———基于沪深交易所年报问询函的研究沈 萍,景 瑞(兰州财经大学会计学院,甘肃兰州730020)[摘 要]利用我国A股上市公司2015—2019年数据,从第三方服务提供者———审计师的角度探讨问询函监管机制的经济后果。
研究发现:公司收到交易所年报问询函后更易发生审计师变更。
进一步从审计供给方与审计需求方两个角度对审计师变更进行深层次分析,发现年报问询函监管机制更易导致公司辞退不具备行业专长的审计师,风险较大的公司收函后更可能发生审计师变更。
最后对年报问询函进行异质性分析发现,年报问询函包含的问题数量多以及年报问询函会需要会计师事务所发表核查意见,审计师变更的可能性更高。
结论丰富了问询函的经济后果分析,也为审计师和客户关系重构的研究提供新的思路。
[关键词]年报问询函;审计师变更;审计师行业专长;财务风险;审计意见;监管机制;审计定价[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20963114(2021)01001709一、引言自上交所和深交所分别于2013年和2014年运行信息披露直通车业务以来,上市公司作为信息披露方的主体地位逐渐得到更多学者的关注和认可。
此项业务开通后,不经过交易所审核的上市公司公告可以直接提供给指定披露媒体,由交易所进行事后监督。
在这种“放松管制,加强监管”的制度革新背景下,作为信息披露一线监管机构的证监会推出事中事后监管新机制,其中问询函制度发挥的监管作用尤为引人注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https://img.taocdn.com/s3/m/25d7f2ba7e192279168884868762caaedc33ba61.png)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公布日期】2020.11.17•【字号】•【施行日期】2020.11.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处罚正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关于对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上海摩恩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经查,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6073788946)分别于2019年3月7日和3月9日,发布《关于转让上海摩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公告》和《关于转让上海摩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补充公告》,披露拟将上海摩鸿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简称“摩鸿信息”)100%股权以12,834.06万元转让给你公司关联方摩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股权转让预计产生投资收益为130.36万元,本次交易对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你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你公司转让摩鸿信息分别获得投资收益226.5万元和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6,303.96万元,该交易产生的利润总额占你公司2019年一季度净利润的114%。
你公司转让摩鸿信息的公告存在信息披露不准确的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监管局2020年11月17日。
露笑科技:关于对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露笑科技:关于对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https://img.taocdn.com/s3/m/3606034c14791711cc79176b.png)
证券代码:002617 证券简称:露笑科技公告编号:2020-074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交易所问询函回复的公告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露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中小板问询函【2020】第14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对问询函中所列问题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回复。
现就有关问询事项回复如下:1、请具体说明原承诺办理完毕时间,截至目前仍未办理完毕的原因、主要障碍,是否及时履行相应承诺变更审议程序。
回复:一、原承诺办理完毕时间,截至目前仍未办理完毕的原因、主要障碍1、原承诺办理完毕时间:2、截至目前仍未办理完毕的原因、主要障碍顺宇洁能项目子公司主要从事光伏电站的开发运营业务,需要取得权属证书的土地房产系光伏电站升压站、办公用房等永久性建筑及其对应的土地使用权。
目前顺宇洁能项目子公司均实际占有、使用相关土地房产作为光伏电站升压站、办公用房;顺宇洁能下属项目子公司尚未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权属证书的原因如下:(1)土地、房屋权属证书办证程序较长丹东国润项目用地系租赁的国有建设用地,涉及永久性建筑部分用地需从该国有土地使用权权利人处受让取得,目前正在办理土地转让的相关程序;其他15家项目子公司系使用集体土地进行项目建设。
根据《土地管理办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城乡规划法》《建筑法》《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土地管理、建设规划、建筑施工、权证办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利用集体土地进行项目建设至取得土地房屋产权证书,需完成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土地征收、土地出让、建设用地及项目规划、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竣工验收、权证办理等程序,涉及行政主管部门及所需审批手续较多,程序及周期较长。
顺宇洁能其他项目子公司建设用地系集体土地,依法取得土地、房产权属证书需完成上述审批许可手续,周期较长。
关于《XX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的回函
![关于《XX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的回函](https://img.taocdn.com/s3/m/1c1b22772a160b4e767f5acfa1c7aa00b52a9d2e.png)
关于《XX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的回函
XX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XX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问询函》本人已收悉,经认真自查核实,现回函如下:
一、截至目前,作为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人不存在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二、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本人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特此回函。
实丽控制人:XX
2022年X月X日。
钢银电商的问询函
![钢银电商的问询函](https://img.taocdn.com/s3/m/e59f4c561fd9ad51f01dc281e53a580216fc5088.png)
钢银电商的问询函
尊敬的钢银电商董事长:
您好!我们是一家理财机构,专注于钢铁行业的投资和服务。
近期,我们对钢银电商发出了一份问询函,希望得到您的回答。
在此,我们将问询函的内容再次给您发来,请您仔细阅读,并回复我们的问题。
感谢您的配合与支持!
一、公司基本情况
1.1 钢银电商成立时间是什么时候?公司注册地点在哪里?
1.2 钢银电商的主要业务是什么?公司的盈利模式是什么?
1.3 钢银电商目前的注册资本是多少?董事长和高管团队的背景及专业领域是什么?
二、公司财务状况
2.1 钢银电商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是多少?
2.2 钢银电商的资产负债率是多少?利润率和毛利率如何?
2.3 钢银电商的财务报表是否审计过?是否存在不合规、违法的行为?
三、公司战略规划
3.1 钢银电商在未来三年内的主要发展方向是什么?有哪些具体的规划?
3.2 钢银电商正在考虑战略合作或投资的领域是哪些?理由是什么?
3.3 钢银电商是否有上市计划或其他融资计划?
四、公司运营管理
4.1 钢银电商的内部管理制度如何?如何保证公司的运营效率和质量?
4.2 钢银电商的员工团队如何?是否存在人才流失和员工满意度低的情况?
4.3 钢银电商是否具备响应突发事件和应对各种风险的能力?如何保证公司的安全和稳定?
此致
敬礼!
xxx理财机构
xx年xx月xx日。
关于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文献综述
![关于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文献综述](https://img.taocdn.com/s3/m/ab59fa0959fb770bf78a6529647d27284b733715.png)
Financial View金融视线 | MODERN BUSINESS 现代商业121关于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文献综述鲁晟迪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上海 200092证券交易所问询函是指证券交易所通过函件等方式,要求上市公司在指定期限内对特定问题进行回复的一种监管方式。
证券交易所问询函对上市公司的负面影响相对较小,没有进行通报批评、罚款等实质性处罚,同时还能提高上市公司的信息透明度,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已有研究多从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经济后果展开,且主要对财务报告、重组两类问询函进行研究。
一、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识别效果作为一种监管措施,问询函是否能够发现问题受到了很多学者的关注。
从研究结果来看,问询函在不少问题上都有较好的灵敏度和精确度,能够发现公司的问题,并进行针对性的提问。
并购重组作为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自然会受到监管方的注意。
李晓溪等(2019a)以重组问询函作为研究对象,发现问询函能够识别公司在重组中的问题,降低交易中的信息不对称程度[1]。
查媛媛等(2020)研究发现,重组交易的特征和公司的内外部环境都会影响问询函的严重程度。
在重组交易被问询的公司中,非现金支付、收益法评估、多元化并购等特征会导致问询函的严重性提高;公司内部治理水平、媒体关注度和机构投资者持股比例越低时,问询函的严重程度越高[2]。
另一些学者则研究了问询函对公司财务等问题的识别效果。
刘柏等(2019)以年报问询函为研究对象,发现企业应计盈余越多,被问询的概率越大,而且在被问询企业中,盈余管理越高,与会计信息有关的问题密度越大,说明问询函对于企业盈余管理有较好的识别能力[3]。
王春峰等(2020)研究发现,财务报告问询函能预测公司的财务违规行为,还能够提高收函公司未来财务违规稽查的可能性。
问询函对公司违规被稽查的预测效果在信息不对称程度高、公司治理环境差的公司中更为显著[4]。
傅祥斐等(2020)研究发现,上市公司内控质量越差,年报越容易被问询,且交易所能够对内控问题进行精准问询,存在重大内控缺陷的上市公司更容易被交易所精准问询[5]。
鸿达兴业:问询函回复
![鸿达兴业:问询函回复](https://img.taocdn.com/s3/m/6003fec24431b90d6c85c7e8.png)
鸿达兴业问询函回复京永专字(2020)第310315号中小板公司管理部:2020年6月22日收到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转发至我所《关于对鸿达兴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207号),问询函中要求我所对第3条第(2)点及第6条发表明确意见。
3、年报显示,你公司2019年、2018年和2017年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22.93亿元、19.86亿元和15.20亿元,逐年增长;你公司近三年营业收入分别为52.99亿元、60.44亿元和65.41亿元,逐年下降。
(2)报告期末,你公司应收账款计提坏账准备3.44亿元,应收账款的期末账面价值为19.49亿元。
请对比同行业公司账龄分析法和坏账计提比例,说明你公司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合理性,并补充披露应收账款期后回款情况。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一、企业坏账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合理性1、核查程序(1)查阅企业截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的应收账款明细账,记账凭证、原始凭证及相关的业务合同;(2)查阅企业执行的会计政策文件;(3)查阅同行业可比企业的审计报告、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等公开文件。
2、分析过程企业与同行业可比企业的账龄组合,均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报告期内,账龄及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对比情况,具体如下:注:可比企业数据,取自君正集团财务报告。
企业在制定坏账准备政策时参考了同行业企业及中小板公司的坏账计提政策水平,结合考虑了企业自身特点、主要客户构成、历年回款情况等,企业的账龄及坏账计提比例基本符合行业的普遍规律。
报告期内,企业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计提情况,具体如下:(1)采用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2)期末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报告期较上一年度未发生变化,为“应收账款——宜宾市南溪区乾多商贸有限公司”,其期末账面余额为546,750.00元。
企业在期末进行了可收回性测试,因其可收回性较小,故全额计提坏账。
宏创控股:关于对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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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大信备字[2020]第3-00040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WUYIGE CERTIFIED PUBLIC ACCOUNTANTS LLP.关于对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大信备字【2020】第3-00040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根据贵部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199号《关于对山东宏创铝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问询函》的要求,我所对问询函中需要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的问题进行了审慎核查,现回复如下:问题2、你公司2019年实现非经常性损益3.79亿元,非经常性损益占净利润的比例为116.64%,其中出售划分为持有待售的投资性房地产形成收益4.12亿元。
请说明处置投资性房地产相关会计处理,处置资产的定价依据,确认的收益金额是否准确。
请年审会计师核查并出具专项意见。
公司说明:(1)处置相关资产的定价依据按照博兴县发展规划的最新要求,博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将公司位于205国道以西、乐安大街以东、滨河路以北地块进行收储,并按照新的规划用途进行使用。
2019年1月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出售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根据中共博兴县委办公室发【2018】1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县城区工业企业“退城进园”土地处置工作的意见(试行)的通知》精神,博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博兴县财政局、博昌街道办事处与公司于2019年2月28日签署《土地收储协议书》,博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公司位于205国道以西、乐安大街以东、滨河路以北土地面积为295.923亩土地进行收储,并按照新的规划用途进行使用。
收储土地中规划住宅用地面积222.1875亩、规划商业用地5.5515亩、幼儿园用地为16.9905亩、绿地面积为22.905亩、停车场用地为5.109亩、道路用地为23.1795亩。
路畅科技:关于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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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变动率 -24.91%
2019 年期初余额 账面余额
17,216.87
355.47% -68.54%
3.98% 12.13% -32.16%
130.81 13,643.60 8,222.36
532.68 39,746.32
(3)销售及订单情况
单位:万元
分类 国内后装 海外客户 前装车厂 晟丰达
关于深圳市路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年报问询函相关问题的回复
立信中联专复字[2020] D-0166 号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LixinZhonglian CPAs (SPECIAL GENERAL PARTNERSHIP)
1
(2)存货类别
项目 原材料 在产品 库存商品 发出商品 委托加工物资
存货余额合计
账面余额 12,928.22 595.80 4,292.21 8,549.94 597.28 26,963.46
2019 期末余额 变动 -4,288.64 464.99 -9,351.39 327.58 64.60 -12,782.86
间隔。另一方面,公司对之前储备的货物进行处置。
关于晟丰达广汽项目的订单,公司于 2018 年下半年开始该项目提前储备相应的原材料并在 2019 年生产消耗,使得该
项目订单增加但 2018 及 2019 年两年年末存货结存余额波动不大。
综上分析,2019 年由于国内后装及前装车厂订单量减少,公司原材料备货减少,
变动率 -37.31% 33.24% -23.84%
联络:关于2019年年报二次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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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80 证券简称:*ST联络公告编号:2020-061 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9年年报二次问询函回复的公告根据深交所中小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468号《关于对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的二次问询函》(以下简称为“问询函”)的要求,杭州联络互动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络互动”或“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高度重视,对问询函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研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论证分析和说明如下:问题1、根据你公司年审会计师出具的《关于深圳证券交易所 2019 年报问询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截至 2019 年末你公司应收保理款对应的利息已经逾期,且截至审计报告出具日相关款项仍未偿还,你公司也未就逾期事项采取相关法律追偿程序。
请说明:(1)你公司商业保理业务具体情况,包括业务模式、风险控制措施、资金来源,并说明你保理业务涉及客户是否与你公司、你公司董监高及5%以上股东存在关联关系。
(2)请以列表形式说明应收保理款逾期的具体情况,包括截止回函日的应收保理款金额、利息金额、到期日、坏账准备计提情况以及截至目前你公司已经采取和拟采取的追偿措施。
回复:截止2019年年末及回函日,公司保理业务涉及的保理应收款仅为以下两家:1、上海博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博量”)保理项目开展情况:上海博量注册资本7800万美元,为山西省国有企业阳泉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控股子公司。
2018年开始,公司与上海博量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了《国内保理融资合同》,约定受让上海博量持有的应收账款提供保理金融服务,保理本金共计5.63亿元,按照7%-10%的年化费率按年收取保理费。
合同执行过程中的风控措施:在进行保理业务前,公司对上海博量的股东背景、资信情况和受让的应收租赁款情况进行了调查,上海博量为国内大型资源国企下属的融资租赁平台,公司共受让上海博量应收的国有企业租赁款6.36亿元,融资比例87%。
上海证券所问询函
![上海证券所问询函](https://img.taocdn.com/s3/m/94555ebae43a580216fc700abb68a98271feacd5.png)
上海证券所问询函
尊敬的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等相关法规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贵公司发布的公告或其他应予公开的信息存在以下问题,需要贵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说明:
1. 贵公司在最近公告中提到了一项重大资产收购计划,请详细说明这个计划的内容,包括收购的资产类型、交易金额、交易对方等。
2. 贵公司在通知中指出,这项资产收购计划可能对贵公司的经营结果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请详细说明这种影响的具体情况,并提供相关的财务数据和分析。
3. 近期贵公司的股价出现大幅波动,请说明相关原因,并解释这种波动是否与贵公司的经营活动或内部消息有关。
4. 贵公司在公告中提到了一项大规模的研发项目,请说明该项目的预期收益、风险以及项目进展情况,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请贵公司在收到该函后的10个工作日内,提供书面回复并说明相关事项的具体情况。
如果存在不实、虚假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贵公司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如有需要,上海证券交易所保留进一步追问的权利,并将根据贵公司的回复情况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请贵公司重视此函,并及时回复。
上海证券交易所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问询函监管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研究
![问询函监管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研究](https://img.taocdn.com/s3/m/8f4260a459f5f61fb7360b4c2e3f5727a4e9245d.png)
问询函监管对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研究作者:***来源:《经济研究导刊》2022年第12期摘要:近年来,随着证券交易所给上市公司发送问询函的频率和数量的剧增,外部投资者也越来越关注问询函监管的有效性。
为了验证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发送问询函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以2014—2019年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收到问询函的企业为研究样本,基于操纵性应计利润和会计稳健性视角,通过多元回归实证检验收到问询函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影响。
结果显示,收函与操纵性应计利润显著为负,与会计稳健性显著为正,表明收到问询函能抑制公司利润操纵行为,并且能提升公司的会计稳健性,说明问询函的监管能提升企业的会计信息质量。
关键词:企业管理;问询函;企业外部监管;会计信息质量中图分类号:F231.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22)12-0100-04引言党的十九大提出,“转变政府职能,创新监管方式。
”在深化监管体制改革的趋势下,监管逐渐由事前监管向事后监管靠拢。
企业外部监管体系以政府主导的“行政性处罚”和交易所发送问询函为代表的“非行政性处罚”为主(陈运森、邓祎璐等,2018)。
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会给关注到的有信息披露、经营异常等问题的上市公司发送问询函,上市公司在收到问询函后需就被问询的问题逐个回答并回函。
问询函监管不具有处罚性,而是监管机构在事后针对潜在违规事项做的提前预防和提醒,发送问询函的监管方式具有监管的及时性和信息的双向性的特点(曹松威,2019)。
这有利于降低市场中的不透明程度,且起到了提前预防的作用,是应对资本市场中逐渐增加的透明度风险的有效举措。
问询函自2014年开始在交易所网站披露,近年来交易所发函频率逐年提高,问询函制度虽然建立时间不长,但力度在逐渐加大,问询指出了企业当下存在的信息问题,企业及时回复,对现存问题进行及时纠正,提升了问询当年的会计信息质量,那么对企业收函之后年份的会计信息质量是否有提升作用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利安隆:关于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利安隆:关于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https://img.taocdn.com/s3/m/7ca2ab83ad02de80d5d840be.png)
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邮编100004电话 +86 10 8566 5588传真 +86 10 8566 5120关于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接受委托对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利安隆”)2019年财务报表,包括2019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的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进行审计,并于2020年4月14日出具了致同审字(2020)第110ZA5853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我们于2020年6月10日收到了利安隆转来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对天津利安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年报问询函》(创业板年报问询函【2020】第 456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
按照该问询函的要求,基于利安隆对问询函相关问题的说明以及我们对利安隆2019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已执行的审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问询函问题1:“《回函》显示,你公司在计算营业收入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勾稽过程中,2019年其他剔除金额为2.01亿元,较2018年增加87.85%,在计算营业成本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的勾稽过程中,非经营活动部分金额为2.01亿元,较2018年增加367.44%。
请你公司补充说明上述其他剔除、非经营活动部分对应的内容,是否具有商业合理性。
请审计机构发表明确意见。
”(一)公司回复1、2019年公司在计算营业收入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的勾稽过程中其他剔除金额为2.01亿元,在计算营业成本与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的勾稽过程中剔除非经营活动部分金额为2.01亿元,这两部分剔除事项为同一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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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12年10月27日《问询函》的回函
广东新会美达锦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本人于2012年10月27日收到公司董事会发来的《关于对天健集团资产权益交割进展及司法解散诉讼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
现本人回函如下:
一、截止本函作出之日,双方已完成四项分配财产权益的交割手续。
2012年6月8日,本人与梁广义方签署《关于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的析产总协议》(以下简称《析产总协议》)。
截止本函作出之日,双方已完成香港项目公司权益、天行健投资权益、天昌投资权益、江西晶安权益的交割手续。
本人2012年10月12日对公司董事会《问询函》的回函已详细说明本人全面履行《析产总协议》及《交割时间表》、《补充交割时间表》约定的交割义务,将香港项目公司权益、天行健投资权益交割给梁广义方,在此不再重复。
二、由于梁广义方的原因,《析产总协议》约定的财产权益交割尚未全部完成。
在《析产总协议》签署前,广东天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健集团”)以其持有的8000万股美达股权为本次析产所涉的财产权益(包括分配给梁广义方的财产权益)提供债务总额超过两亿元的质押担保。
根据《析产总协议》6.1条的约定,持有美达股份权益的天健集
团权益分配给本人。
《析产总协议》第7.7条约定:“协议履行期内,由债务重组小组就偿还江门船厂、天健广场、天健家具、天健实业、天健集团银行贷款事宜提出债务重组实施方案,经甲、乙双方达成书面一致同意后,由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授权代表具体实施”。
据此,梁广义方与本人应在所有分配财产权益完成交割前(即协议履行期内),签署债务重组实施方案,对上述债务的偿还及担保解除等问题作出安排和约定,从而清晰界定析产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保障金融机构等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析产双方日后的纷争,维护企业的稳定。
《析产总协议》签署后,在债务重组小组1的组织下,本人与梁广义方的代表进行多次协商,也一度就债务重组实施方案的核心问题基本上达成共识,但在正式签署债务重组实施方案之际,梁广义方的授权代表张崇彬先生突然改变态度,提出债务重组事宜要先搁臵,日后另行协商。
之后,张崇彬先生对债务重组工作基本采取回避、拖延的态度,拒绝作进一步的协商,债务重组工作也因此一度陷入停顿。
为避免进一步的拖延,债务重组小组分别于2012年9月3日、2012年9月8日、2012年9月28日向梁广义方的授权代表张崇彬先生发出书面的《征询函》2,征询其对债务重组方案的意见。
但张崇彬先生对债务重组小组三次发出的《征询函》均臵之不理,至今未对《征询函》所附的债务重组方案进行确认,亦未提出具体的修改意见。
本人认为,根据《析产总协议》7.7条的约定及公平合理、诚实信用原则,析产双方应尽快签署债务重组实施方案并完成剩余财产权益的交割。
但,由于梁广义方的原因,至本函作出之日,债务重组实1《析产总协议》第1.1条约定债务重组小组的成员包括梁伟东、张崇彬、郭敏、苏建波、关金辉。
2
施方案尚未签署,剩余财产权益交割尚未全部完成。
三、关于天健集团解散诉讼的说明。
2012年2月17日,本人以天健集团为被告,梁广义、梁少勋为第三人,向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提起公司解散诉讼(案号:[2012]江新法民二初字第213号)。
本人提起司法解散诉讼的原因在于:天健集团三位股东在合作过程中,因经营理念等产生巨大分歧,股东之间离散、对抗,丧失了最起码的信任,相互合作的基础已荡然无存。
本案诉讼提起之前,天健集团更是发生梁广义、梁少勋亲属无视天健集团和本人的合法权益,两度暴力抢夺天健集团公章,多次违法违规召开临时股东会议,强行通过多项有损天健集团公司利益及本人合法股东权益的决议。
因此,天健集团已陷入僵局,通过其他途径无法解决,如不启动司法程序解散天健集团,将会使天健集团以及本人的合法股东权益受到更严重的侵害,遂向法院提起司法解散天健集团的诉求。
2012年6月8日,梁广义方与本人签署《析产总协议》。
签订《析产总协议》后,本人严格按照《析产总协议》7.9条的约定,就已提起的涉及梁广义方的诉讼(包括天健集团解散诉讼)向受理法院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申请延期审理,办理延期审理的相关法律文件在新会区人民法院案件档案均有备存。
2012年10月25日,本人的代理律师收到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邮寄送达的《传票》、《举证通知书》等法律文件。
根据《传票》内容,江门市新会区人民法院定于2012年11月22日下午三时开庭审理本人诉天健集团、梁广义、梁少勋公司解散纠纷一案。
办理上述延期审理申请手续后,本人及代理律师均未向法院申请
开庭审理本案。
法院定于2012年11月22日开庭审理本案应属法院自身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所作出的诉讼程序安排。
鉴于案件仍在审理期间,尚未作出生效判决,案件的开庭审理对《析产总协议》的执行暂未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根据《析产总协议》的约定,天健集团所持有的美达股份权益分配给本人,截止本函作出之日,此安排并未发生变化。
特此函复!
梁伟东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