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丧喜庆事宜制度
学校婚丧喜庆报告制度
一、制度背景
为了加强学校教职工的婚丧喜庆事宜管理,规范教职工行为,弘扬文明风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及其家属。
三、报告内容
1. 婚姻事宜:教职工结婚、再婚、复婚等事宜。
2. 丧葬事宜:教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去世事宜。
3. 庆典事宜:教职工本人或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生日、升学、晋级、
乔迁等事宜。
四、报告程序
1. 教职工在发生婚丧喜庆事宜后,应及时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应
在24小时内向学校办公室报告。
2. 学校办公室接到报告后,应及时汇总相关信息,并上报学校领导审批。
3. 学校领导审批后,学校办公室负责将报告结果通知相关部门。
五、报告要求
1. 教职工在报告婚丧喜庆事宜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结婚证、死亡证明等。
2. 报告内容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隐瞒、虚报。
3. 教职工在报告婚丧喜庆事宜时,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借机敛财、铺张浪费。
六、监督管理
1. 学校成立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管理小组,负责对教职工婚丧喜庆事宜进行监督管理。
2. 监督管理小组定期对教职工婚丧喜庆事宜进行抽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将
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附则
1. 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本制度,旨在规范我校教职工婚丧喜庆事宜,促进文明、节俭、和谐的校园氛围,为我校教育事业的发展贡献力量。
婚丧喜庆事宜制度
婚丧喜庆事宜制度婚丧喜庆事宜制度,是指对于婚礼、葬礼以及其他庆祝活动等喜庆事宜进行规范和管理的一套体系。
这些制度旨在保证婚丧喜庆事宜的有序进行,尊重传统,维护社会稳定。
首先,婚丧喜庆事宜制度对于婚礼的规范提出了明确的要求。
婚礼是人一生中的重要仪式,是家庭和社会的盛大喜庆之事。
因此,这些制度规范了婚礼的各个环节,如迎亲、婚车的使用、婚礼场地的选择等。
制度要求婚礼应遵守传统习俗,注意节俭、环保,在过程中不能出现浪费现象。
另外,制度还规定了婚礼的时间间隔,以避免频繁举办婚礼对社会造成的不必要的困扰。
其次,婚丧喜庆事宜制度对于葬礼也进行了规范。
葬礼是对逝者的最后送别,是人们表达哀思和敬意的一种方式。
制度规定了葬礼的程序和礼仪,包括丧居、告别仪式和安葬等流程。
制度要求葬礼应坚持节俭、朴素的原则,不得铺张浪费。
同时,制度还规定了葬礼的时间和规模,以维护社会的秩序。
此外,婚丧喜庆事宜制度还包括对其他喜庆事宜的规范。
例如,对于庆祝活动、团队建设等,制度也提出了一系列要求。
制度要求庆祝活动应以和谐、文明为基础,不得出现破坏公共秩序和社会道德的行为。
另外,制度规定了庆祝活动的时间和场所的选择,以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干扰。
总的来说,婚丧喜庆事宜制度的实施,对于社会的稳定和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这些制度的出台,使得婚丧喜庆事宜更加有序,避免了人们盲目从众、铺张浪费的行为。
同时,这些制度的实施也保护了社会公共秩序,减少了对居民的不必要困扰。
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制度的规范和管理,既尊重了传统文化,又与时俱进,符合现代社会的发展需求。
然而,应该指出的是,婚丧喜庆事宜制度仍然有待改进和完善。
例如,制度可以进一步加强对礼金、宴请等方面的规范,以避免铺张浪费。
另外,制度也可以加强对庆祝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以防止其对周围环境和居民造成的不必要干扰。
综上所述,婚丧喜庆事宜制度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传统文化,规范和管理婚礼、葬礼等喜庆事宜而设立的一套制度。
学校婚丧喜庆事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婚丧喜庆事宜的管理,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树立文明节俭的婚丧喜庆新风,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员工及其家属在学校内部举办的婚丧喜庆事宜。
第三条学校婚丧喜庆事宜的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二)坚持文明简朴,反对大操大办;(三)坚持廉洁自律,反对借机敛财;(四)坚持公平公正,反对特殊照顾。
第二章婚庆事宜管理第四条学校教职工结婚,应提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举办。
第五条婚庆事宜应严格控制规模,提倡简朴节约,不得借机收受他人财物。
第六条婚庆事宜举办地点应在学校内部或经学校批准的场所,不得占用学校公共资源。
第七条婚庆事宜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得安排在节假日、周末及国家法定休息日。
第三章丧葬事宜管理第八条学校教职工去世,应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办理丧葬事宜。
第九条丧葬事宜应从简从俭,不得大操大办,不得借机敛财。
第十条丧葬事宜举办地点应在学校内部或经学校批准的场所,不得占用学校公共资源。
第十一条丧葬事宜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得安排在节假日、周末及国家法定休息日。
第四章喜庆事宜管理第十二条学校教职工及家属举办庆典活动,应提前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经单位领导批准后方可举办。
第十三条庆典活动应严格控制规模,提倡文明节俭,不得借机敛财。
第十四条庆典活动举办地点应在学校内部或经学校批准的场所,不得占用学校公共资源。
第十五条庆典活动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得安排在节假日、周末及国家法定休息日。
第五章监督与处罚第十六条学校设立婚丧喜庆事宜管理办公室,负责对全校婚丧喜庆事宜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一经查实,将给予通报批评、取消资格等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师生员工有权向学校举报,学校将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
关于婚丧事简办管理制度
关于婚丧事简办管理制度一、总则为树立良好的家风,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倡导移风易俗,摒弃铺张浪费等不良习气,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关于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参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所指婚丧事简办,是指我单位干部职工的婚丧嫁娶事宜。
三、具体要求(一)干部职工操办婚事,须遵守以下规定:1.婚礼规模要适度,严格按照人数上限(双方父母及新郎新娘共计不超过10人)控制邀请人数,不得分批次或跨年度操办。
2.严禁以任何理由收受或索要职级待遇高于自己的人员的礼金、礼品,严禁动用公车、公款、公物操办婚事。
3.不得使用豪华车辆、高档酒楼、别墅等高规格婚庆礼仪服务。
4.禁止大摆宴席,控制在10桌(每桌人数不得超过当地宴席平均标准的50%)以内,禁止发放高档烟酒、海鲜等名贵物品。
5.不得有其他违反社会公德、公序良俗的行为。
(二)干部职工操办丧事,须遵守以下规定:1.严禁在治丧期间大摆宴席、铺张浪费,严禁在街道路口搭建灵棚、吹奏鼓乐,严禁在居住区搭设灵堂,严禁搞任何形式的封建迷信活动。
2.严禁使用高档、豪华物品,严禁出动公车、公款、公物。
3.治丧人员不得超过当地风俗习惯标准。
4.不得有其他违反社会公德、公序良俗的行为。
(三)其他特殊情况:1.除红白喜事外,其他操办乔迁、升学、满月、参军、开业庆典、生日庆贺、就业等事宜均应简办或不办。
2.如有其他特殊情况需办理的,须向本单位申报,经主要领导批准后按相关要求办理。
3.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应事先报告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程序报批。
领导干部办理婚丧事宜的报告,须据实全面汇报,并作为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和年度述职述廉的内容。
4.本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应认真履行职责,根据报告情况到现场核实,切实防止和纠正大操大办等问题。
发现违规行为要责令主要领导予以纠正;情节严重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对顶风违纪搞铺张浪费的典型事例公开曝光。
机关婚丧喜庆管理制度
机关婚丧喜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机关婚丧喜庆活动,营造和谐的工作氛围,提高机关工作效率和员工幸福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婚礼相关规定1.婚假制度:机关员工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
2.婚礼参加:机关员工可邀请同事参加婚礼,须提前请假。
3.婚礼红包:机关员工参加同事婚礼,红包金额不得低于100元。
4.婚礼礼金:机关员工结婚,可向同事征求礼金,不强制要求,自愿为之。
5.婚礼秩序:婚礼当天,机关员工需严格按时参加,不可迟到或提前离开。
三、丧事相关规定1.丧假制度:机关员工家庭成员丧亲,可享受丧假3天。
2.慰问探望:机关员工家庭成员丧亲,同事可前往慰问探望,须提前请假。
3.赔偿安置:机关员工家庭成员丧亲,机关将提供一定的赔偿和安置措施。
4.追悼会参加:机关员工家庭成员丧亲,机关全体员工可在规定时间前往追悼会。
5.请假调休:机关员工家庭成员丧亲,可请假调休,须提前报备。
四、喜庆活动相关规定1.各类庆祝活动:机关可组织各类庆祝活动,鼓励员工参与。
2.节日礼品:机关可发放节日礼品给员工,提升员工幸福感。
3.团队建设:机关可组织团队建设活动,促进员工之间的交流和合作。
4.奖励表彰:机关将定期对优秀员工进行表彰奖励,激励员工积极工作。
五、其他规定1.婚丧喜庆管理小组:机关设立婚丧喜庆管理小组,负责组织和协调各类活动。
2.费用支出:婚丧喜庆活动费用由机关承担,不得向员工收取额外费用。
3.宣传宣传:机关将通过内部通知和公告等方式宣传婚丧喜庆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知晓。
4.有效执行:机关各部门应严格执行婚丧喜庆管理制度,不得任意违反。
六、附则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不符合时事情况需修改时,由机关负责人根据实际情况做出相应规定。
以上为机关婚丧喜庆管理制度的详细内容。
希望各位员工遵守规定,共同营造一个和谐、温馨的工作环墮。
企事业单位婚丧喜庆事宜管理及报备管理办法精选全文
精选全文完整版(可编辑修改)婚丧喜庆事宜管理及报备管理办法为深入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切实落实“转作风、抓反腐、办实事、树形象”工作要求,着力整治“四风”,不断加强党员、干部、职工作风建设,清除党员、干部、职工的作风之弊、行为之垢,按照属地原则执行XX《关于严格执行党员、国家工作人员婚丧喜庆事宜“四严禁、一严格”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一、严禁办理婚丧以外的酒席。
二、严禁大办婚丧事宜或者借机敛财。
嫁娶双方同城合办婚宴不得超过 30桌(300人),单方办理婚宴或丧事不得超过15桌(150人),不准采用变通方式超过规定桌数和人数。
三、严禁用公款、公物、公车办理婚丧喜庆事宜。
四、严禁利用办理婚丧事宜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的财物。
五、严格执行婚丧报告备案制度。
(一)党员、干部、职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办理婚事须在10日前如实填写《办理婚事备案登记表》,婚事结束后20日内如实。
填报《办理婚事情况报告表》。
丧事结束后20日内,如实填写《办理丧事备案登记表》。
党员、干部、职工不如实报告的,依据有关规定查处。
(二)公司主要领导向XXX纪委报告并备案,班子其他成员向公司党委主要领导报告并在纪委备案。
(三)机关各部门副科级以上干部向分管领导报告并在纪委备案,其他干部职工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在XXX备案。
(四)各子(分)公司主要领导向XXX联系领导报告并在纪委备案,班子其他成员向主要领导报告并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备案,其他职工向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备案。
(五)报告、备案人须签字。
(六)所有党员、干部、职工婚丧报告备案情况,纪检监察部门应及时汇总存档。
附件:1.办理婚事备案登记表2.办理婚事情况报告表3.办理丧事备案登记表办理婚事备案登记表办理婚事情况报告表办理丧事备案登记表在这一学年中,不仅在业务能力上,还是在教育教学上都有了一定的提高。
金无足赤,人无完人,在教学工作中难免有缺陷,例如,课堂语言平缓,语言不够生动,理论知识不够,教学经验不足,组织教学能力还有待提高。
婚丧喜庆事宜操办工作制度
婚丧喜庆事宜操办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婚丧喜庆事宜的操办管理,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党员干部(以下简称单位或个人)的婚丧喜庆事宜操办。
第三条婚丧喜庆事宜操办应当遵循文明、节约、简朴、合法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规定,不得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借机敛财。
第四条单位或个人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时,应当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确保操办工作合规合法。
第二章婚丧喜庆事宜的操办第五条婚丧喜庆事宜的操办应当注重简朴,提倡文明婚礼和文明丧葬。
第六条结婚事宜的操办,应当在双方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范围内进行,不得过度消费。
提倡婚礼仪式从简,减少婚车数量,不搞豪华婚庆,不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条丧葬事宜的操办,应当遵循丧葬法规和风俗习惯,尊重死者,慰藉生者。
提倡文明丧葬,反对铺张浪费和封建迷信。
第八条单位或个人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时,不得借机敛财,不得以任何方式要求或接受单位、同事、朋友及他人的赞助或馈赠。
第九条单位或个人在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时,应当遵守交通、消防、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活动安全有序。
第三章违规处理第十条违反本制度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第十一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批评教育或组织处理:(一)婚礼仪式过于奢华,造成不良影响的;(二)丧葬事宜铺张浪费,违反风俗习惯的;(三)借机敛财,要求或接受赞助、馈赠的;(四)其他违反本制度的行为。
第十二条违反本制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党纪处分:(一)婚礼、丧葬事宜大操大办,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二)借机敛财,数额较大的;(三)不听劝阻,顶风违纪的。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区党风廉政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婚丧喜庆事宜的工作制度
婚丧喜庆事宜的工作制度一、背景和目的婚丧喜庆事宜是人们生活中重要的一部分,涉及到家庭和社会的多个方面。
为了规范婚丧喜庆事宜的举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弘扬传统文化,促进社会和谐,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举办的婚丧喜庆事宜。
三、婚丧喜庆事宜的申报和审批1. 举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当事人应提前向所在地村(居)委会申报,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村(居)委会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批准,并告知相关注意事项。
3. 当事人应按照批准的内容举办婚丧喜庆事宜,不得擅自变更。
四、婚丧喜庆事宜的举办1. 婚礼举办地点应选择合法经营的婚姻登记机关或者宗教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道路两侧等影响交通和市容的环境举办婚礼。
2. 丧事应在依法办理死亡证明后及时举办,不得擅自延迟或者提前。
3. 婚丧喜庆事宜的举办应遵守环保、安全等相关规定,不得妨碍他人正常生活和工作。
五、婚丧喜庆事宜的规模和费用1. 婚礼规模应适当,不得过于奢华,浪费资源。
2. 丧事费用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得铺张浪费。
3. 当事人应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合理规划婚丧喜庆事宜的费用,避免过度负担。
六、婚丧喜庆事宜的礼仪和习俗1. 婚礼应遵循传统的礼仪和习俗,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
2. 丧事应尊重逝者的意愿和习俗,遵守法律法规。
3. 婚丧喜庆事宜的举办应尊重他人的感受,避免造成不必要的困扰。
七、婚丧喜庆事宜的监管和处罚1. 相关部门应对婚丧喜庆事宜的举办进行监管,确保制度的落实。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应依法予以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当事人应对自己的行为负责,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
八、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制定单位所有。
以上婚丧喜庆事宜的工作制度旨在规范婚丧喜庆事宜的举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弘扬传统文化,促进社会和谐。
希望每个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能遵守本制度,共同营造一个文明、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
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
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规定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和个人尊严。
以下是关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一些规定:
1.操办婚礼。
在操办婚礼时,应遵守以下规定:婚礼应遵循法
律和道德准则,不得有违法行为;举办婚礼的人应提前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报备,并办理婚姻登记手续;不得进行过分浪费、大肆炫耀的婚礼,以免引起社会不满。
2.操办丧事。
在操办丧事时,应遵守以下规定:丧事应按照传
统的丧仪进行,不得有过分夸张、不合理的方式;不得过度奢华、浪费金钱,要合理安排丧事经费;妥善安置丧事期间的宗教活动,不得出现违法乱纪、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
3.操办喜庆事宜。
在操办其他喜庆事宜时,应遵守以下规定:
活动应符合法律法规,不得有违法行为;遵循文明礼仪,注意场地秩序和人身安全;不得过度吵闹,不得扰民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工作。
4.文明执法。
为了保障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时的社会秩序,相关
执法部门应保持公正、文明的态度,规范执法行为,不得滥用职权,不得有侵犯市民合法权益的行为;执法人员应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提供必要的帮助和协助。
以上是关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一些规定,这些规定的制定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市民的合法权益和个人尊严。
市民应遵守相关规定,文明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共同营造和谐社会。
学校婚丧喜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倡导文明节俭的婚丧喜庆风尚,树立良好的校风校纪,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校师生员工,包括在职人员、退休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等。
三、婚丧喜庆活动原则1. 坚持简朴、文明、节俭的原则,不铺张浪费,不搞形式主义。
2. 坚持公开、透明、规范的原则,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3. 坚持尊重个人意愿与维护学校形象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尊重师生员工的个人意愿,又要维护学校的良好形象。
四、婚丧喜庆活动规定1. 婚礼(1)提倡文明婚礼,不得借婚事收受非亲属人员的财物。
(2)婚礼仪式力求简朴,不搞豪华排场,不请乐队、司仪、摄像等。
(3)婚礼宴请人数控制在50人以内,不得收取非亲属人员的礼金。
2. 丧事(1)丧事从简,不搞封建迷信活动。
(2)丧事期间,不摆花圈、挽联、不燃放鞭炮、不设灵堂。
(3)丧事费用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不得借丧事收受非亲属人员的财物。
3. 喜庆活动(1)庆祝活动应结合实际,不搞铺张浪费。
(2)庆祝活动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3)庆祝活动费用由举办方承担,不得向他人摊派。
五、监督检查1. 学校设立婚丧喜庆活动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师生员工的监督举报。
2. 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婚丧喜庆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公务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
公务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公务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规定篇1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关于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的重要指示精神,不断规范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坚决制止大操大办、铺张浪费和借机敛财,根据《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及市纪委监委关于规范婚丧喜庆事宜方面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婚丧喜庆事宜,是指党员和公职人员为本人、直系亲属操办的嫁娶事宜,为直系亲属、配偶及其父母操办的丧葬事宜以及为本人、直系亲属操办的除嫁娶、丧葬事宜之外的其他喜庆事宜。
第三条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第四条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事宜实行事前申报、事后报告制度。
申报制度。
各镇(便民服务中心)党政主要领导、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主要领导、县属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负责人在操办婚丧事宜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县纪委监委申报;其他领导干部向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县纪委监委申报;普通党员干部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向本部门本单位申报,同时向派驻纪检监察组、县纪委监委备案;农村党员、村(居)委会和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向所属乡镇纪委(监察组)申报,乡镇纪委(监察组)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报告申报情况。
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会同派驻纪检监察组负责对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抽查。
嫁娶事宜在操办前7个工作日内申报;丧葬事宜可通过电话或口头方式申报,事后按程序履行报告手续。
同一家庭中多人适用本规定的,由职务最高的人进行申报。
报告制度。
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事宜后10个工作日内将实际操办情况(包括参加人数、范围、使用车辆、活动规模、操办费用和收受礼金礼品等)向所在单位和原申报的纪检监察机关如实报告。
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宜报告材料要存入本人廉政档案,县纪委监委将对事后报告情况进行抽查抽检。
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规定县级学校干部教职工制度
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工作规定县级学校干部教职工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管理,规范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
三、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原则1. 简朴节约: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本着简朴节约的原则,反对铺张浪费、讲排场、比阔气。
2. 文明健康: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提倡文明健康的方式,反对低俗、迷信、封建迷信等不健康行为。
3. 遵守法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社会公德,不得干扰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具体规定1. 婚丧喜庆事宜的操办应事先向学校办公室报告,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2. 婚丧喜庆事宜的操办不得在学校场地进行,不得在学校设施上张贴喜联、挽联等。
3. 婚丧喜庆事宜的操办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得占用学校工作时间。
4. 婚丧喜庆事宜的操办不得收受与教职工职务有关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不得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礼品。
5. 婚丧喜庆事宜的操办不得借机敛财,不得收受与教职工职务无关的单位、个人的礼金、礼品。
五、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规定的教职工,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扣发绩效工资、解聘等处理。
2. 对违反本规定的教职工,将按照相关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规定的解释权归学校办公室。
3. 本规定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4. 本规定如与上级规定相抵触,以上级规定为准。
学校办公室年月日。
单位红白喜事规章制度
单位红白喜事规章制度
单位红白喜事是指员工在单位内举办的婚丧嫁娶等喜庆活动。
为了规范单位红白喜事,提高工作效率,需要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些可能包含的规章制度内容:
1. 申请程序:员工举办红白喜事需提前向单位申请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
2. 举办时间:红白喜事应尽量选择在非工作时间或休息日进行,避免影响正常工作。
3. 喜庆活动方式: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对红白喜事活动作出合理的规定和安排,包括活动地点、形式、主题等。
4. 办公室礼仪:员工举办红白喜事时,应遵守办公室的礼仪规范,不得打扰其他员工的正常工作。
5. 用餐安排: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用餐方式,如单位集体用餐、每个员工自行解决等。
6. 经费管理:红白喜事活动的经费可以由员工自行承担,也可以申请单位给予一定的补贴,对于单位出资的情况,需要明确经费使用方式和限额。
7. 请假制度:员工因举办红白喜事需要请假的,应提前向单位申请,请假时间不得超过规定范围。
8. 纪律监督:单位应加强对红白喜事活动的纪律监督,确保活动的进行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单位红白喜事的规章制度可以根据具体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和补充,以保证规范有序地进行红白喜事活动。
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方案
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方案对于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方案,我们需要做好充分的准备和规划,以确保活动顺利进行,让参与者都能有一个愉快和难忘的经历。
以下是一些关于婚丧喜庆事宜的实施方案,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婚礼事宜。
1. 婚礼策划。
在策划婚礼时,首先需要确定婚礼的预算和规模,然后选择合适的场地和主题。
接着安排婚礼仪式的流程和嘉宾座位,同时考虑到婚礼当天的交通和安全等问题。
2. 婚礼流程。
婚礼流程包括迎宾、主婚人宣布婚礼开始、新人入场、交换戒指、宣誓、证婚人发言、新人敬酒、宾客祝福等环节。
在策划婚礼流程时,需要考虑到每个环节的顺序和时间安排,以确保整个婚礼活动顺利进行。
3. 婚礼用品。
婚礼用品包括婚纱、西装、婚庆布置、鲜花、摄影摄像等。
在选择婚礼用品时,需要考虑到品质和风格,以及与婚礼主题的契合度。
二、丧葬事宜。
1. 丧葬仪式。
丧葬仪式包括告别仪式、遗体处理、宗教仪式、骨灰安放等环节。
在策划丧葬仪式时,需要考虑到家属的意见和宗教信仰,以及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
2. 丧葬用品。
丧葬用品包括棺木、鲜花、挽联、纸钱等。
在选择丧葬用品时,需要考虑到品质和风格,以及与逝者的身份和喜好的契合度。
3. 丧葬场地。
丧葬场地包括告别厅、殡仪馆、墓地等。
在选择丧葬场地时,需要考虑到交通便利和环境优美,以及与家属的意见和预算的契合度。
三、喜庆事宜。
1. 喜庆活动。
喜庆活动包括生日聚会、庆祝活动、节日聚会等。
在策划喜庆活动时,需要考虑到活动的规模和预算,以及参与者的喜好和意见。
2. 喜庆用品。
喜庆用品包括蛋糕、气球、装饰品、礼物等。
在选择喜庆用品时,需要考虑到品质和风格,以及与活动主题的契合度。
3. 喜庆场地。
喜庆场地包括餐厅、会所、家庭聚会场所等。
在选择喜庆场地时,需要考虑到交通便利和环境舒适度,以及与活动规模和预算的契合度。
总结。
在策划婚丧喜庆事宜时,需要充分考虑到各方面的因素,包括预算、规模、品质、风格、主题、参与者意见等,以确保活动顺利进行。
婚丧喜事简办制度范本
婚丧喜事简办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四风”,倡导文明节俭新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镇范围内所有党员、干部、职工及居民群众的婚丧嫁娶等事宜。
第三条婚事新办1. 提倡简约婚礼,简化仪式,控制婚宴规模,反对铺张浪费。
2. 婚礼邀请嘉宾应以亲朋好友为主,不得邀请无关人员,严禁以任何方式邀请上级单位领导和同事参加。
3. 婚宴菜肴应注重实惠,不得上高档菜肴,严禁饮酒过量,影响婚礼秩序和参与者健康。
第四条丧事简办1. 提倡文明丧葬,简化治丧程序,缩短治丧时间,反对铺张浪费和迷信活动。
2. 丧事活动应严格按照殡葬管理相关规定进行,不得违规办理遗体告别仪式、追悼会等。
3. 丧葬过程中,不得焚烧纸钱、冥币等物品,不得使用高音喇叭播放哀乐,不得在街道、小区等公共场所摆设灵堂。
第五条喜事不办除婚丧事宜外,其他喜庆事宜如生日、满月、乔迁、开业等,不得以任何方式邀请亲朋好友以外的人员参加,不得借机敛财。
第六条违规处理违反本制度规定的,一经发现,将按照党纪国法及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第七条组织实施1.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本制度,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及居民群众树立文明节俭新风。
2.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婚丧喜事的监督管理,确保制度落到实处。
3. 镇纪委、监察办要加强对违反本制度行为的查处,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发挥警示作用。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符的,按照本制度执行。
第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镇党委、政府。
单位操办婚丧喜庆规章制度
单位操办婚丧喜庆规章制度第一条单位操办婚丧喜庆活动的宗旨为了提高单位凝聚力,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团队精神,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幸福感,通过单位操办婚丧喜庆活动,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营造团结、和谐、快乐、向上的工作氛围。
第二条单位操办婚丧喜庆活动的范围单位操办的婚丧喜庆活动包括婚礼、丧礼、生日、升迁、离职等仪式性的庆祝活动。
第三条单位操办婚丧喜庆活动的程序1. 单位接到员工婚丧喜庆活动申请后,由相关部门审核并上报单位领导审批。
2. 经领导批准后,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策划和组织实施。
3. 活动结束后,及时进行总结和评估,不断完善活动组织工作。
第四条单位操办婚丧喜庆活动的经费来源单位操办婚丧喜庆活动的经费来源于单位预算中专门拨款,不得调用其他经费用于此项活动。
第五条单位操办婚丧喜庆活动的节流原则单位操办婚丧喜庆活动应坚持节俭原则,不浪费资源,不奢侈浪费,确保活动的规模适中,内容充实。
第六条单位操办婚丧喜庆活动的禁忌1. 不得有利用婚丧喜庆活动谋取私利的行为。
2. 不得有妨害单位团结和谐的行为。
3. 不得有品味低下、不雅的行为。
第七条单位操办婚丧喜庆活动的责任与义务1. 领导对活动的策划和组织负有全面责任。
2. 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工作,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3. 员工应积极参与并配合活动的组织和实施。
第八条单位操办婚丧喜庆活动的奖励与惩罚1.对在活动中表现突出、贡献突出的员工进行表扬和奖励。
2.对在活动中违规违纪行为的员工给予批评和处罚,甚至予以开除。
第九条单位操办婚丧喜庆活动的监督与检查1.单位领导在活动过程中负有全程监督责任,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2.相关部门负责活动实施的具体监督和检查工作,确保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第十条单位操办婚丧喜庆活动的总结与评估1. 活动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2. 对活动的效果进行评估,为今后活动的开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第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并不时修订更新。
学校婚丧喜庆方面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规范学校教职工的婚丧喜庆事宜,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及其直系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的婚丧喜庆事宜。
三、婚丧喜庆事宜的办理1. 婚事(1)教职工结婚,应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提前向所在单位报告。
(2)教职工结婚,原则上不得举行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的婚礼,不得收取非亲属的礼金。
(3)教职工结婚,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婚假。
2. 丧事(1)教职工直系亲属去世,应按照国家规定办理丧葬手续,并提前向所在单位报告。
(2)教职工直系亲属去世,单位应给予一定的丧假。
(3)教职工直系亲属去世,不得举办奢华的丧葬仪式,不得大操大办。
3. 喜庆事宜(1)教职工生日、升学、乔迁等喜庆事宜,应遵循简朴、节俭的原则。
(2)教职工举办喜庆事宜,不得收取非亲属的礼金。
(3)教职工举办喜庆事宜,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四、纪律要求1. 教职工在婚丧喜庆事宜中,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违反国家规定。
2. 教职工在婚丧喜庆事宜中,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收受他人财物。
3. 教职工在婚丧喜庆事宜中,不得大操大办、铺张浪费,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五、监督与处理1. 学校设立婚丧喜庆事宜监督举报电话,接受全校师生员工的监督。
2. 学校对违反本制度的教职工,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组织处理。
3. 对举报人,学校将予以保护,不得泄露举报人信息。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特此公告。
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制度
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制度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制度篇一:婚丧喜庆事宜制度xxxxxxxx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清正廉洁的机关风气,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和《xxxxx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对象、事由操办婚丧喜庆对象为全局公职人员。
事由为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婚丧嫁娶、庆生祝寿、生病住院、乔迁新居、子女出生、升学留学等事宜。
二、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不得违反以下规定:(一)除婚礼、葬礼外,其他喜庆事宜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3桌(按10人/桌标准);(二)操办婚礼时,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xx桌,婚嫁双方同地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xx桌,婚礼车队规模不得超过8辆;(三)葬礼应从简办理,殡葬车队应从严控制规模;(四)不准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五)不准动用公车、公物等公共资源和设施;(六)不准组织、邀请国家公职人员在公务时间参与休闲娱乐活动;(七)不准以同一事由分批次、多地点等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八)不准有其他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的行为。
三、参加婚丧喜庆等事宜人员不得违反以下规定:(一)不准用公款送礼;(二)不准违规使用公车、公物等公共资源和设施;(三)不准在公务时间参与休闲娱乐活动;(四)不准影响正常的公务活动和工作秩序;(五)不准有其他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的行为。
四、操办婚丧、寿庆的申请报告操办允许的婚丧喜庆事宜,坚持按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向组织如实报告。
报告方式:操办婚嫁寿庆事宜提前15天填写《xxxxxxxxxx 操办婚庆寿庆事宜报告表》,经批准后方可操办;操办丧事应操办完毕后15天内填写《xxxxxxxxx操办丧事报告表》。
五、操办允许的婚丧、寿庆活动中必须做到七不准一不准不按规定程序报告、不如实报告或报告后未获批准而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二不准本人或授意他人向非允许请客对象打电话、发短信、发请贴;三不准超过规定桌数、超过规定对象范围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四不准以私人名义用公款(物)送礼或用公款支付应由本人(家庭)承担的费用;五不准收受不允许请客对象的礼金、礼品或者其他财物;六不准影响正常公务活动、工作秩序和交通秩序;七不准接受邀请参加《xxxxxxx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允许操办事项以外的其它喜庆活动。
婚丧嫁娶国家规定2022
婚丧嫁娶国家规定2022篇一:婚丧嫁娶制度婚丧嫁娶制度为规范单位员工入职后,发生婚丧嫁娶生育等事宜时,可以单位名义予以致赠,体现单位对员工的关爱之心。
同时响应中央创建和谐社会,遵守八项规定的要求,净化同事关系,倡导喜事新办,丧事简办,文明节俭,移风易俗,坚决杜绝大操大办和借机敛财,倡导文明节俭新风,大力提倡和推行晚婚晚育及少生优生优育观念,根据国家有关法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
一、组织与职责单位范围内所有员工及眷属的婚丧嫁娶计划生育等事宜均由办公室同党群工作部负责,分管领导负责监督与指导,单位领导负责审批。
二、管理内容与工作程序(一)喜事的管理本单位员工结婚,不提倡大摆宴席,反对挥霍浪费。
如有单位员工结婚举办婚宴,邀请员工参加时,严禁过量饮酒,如有此类现象发生,影响正常工作,有损单位形象的要按照有关管理规定给予处罚。
本单位员工结婚,由单位委托代表向其赠送贺礼。
党员领导干部操办其直系亲属的婚嫁娶事宜,应坚持文明、节俭、廉洁办事。
必须严格控制规模,原则上不准超过10桌;不得依仗权力收受非亲属人员的礼金、礼物,严禁利用职权向相关部门和下属单位的工作人员滥发请柬或以“告知”的方式邀请他人参加,大操大办,借机敛财。
(二)丧事的管理本单位员工去世后,丧事可由单位办公室同党群工作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本着从简的原则协助其家庭进行办理。
前往慰问和吊唁的人员及部门,原则上除生前友好和相关部门人员外,其他人员和部门不作硬性要求。
一般可由单位委托代表送花圈(班组、部门、单位),并向其家属赠送祭礼。
本单位员工去世后的丧葬费按具体情况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严禁在办理丧事中搞封建迷信活动。
三、禁止规定各级领导和员工要自觉抵制和反对婚丧嫁娶、小孩满月喜筵大操大办的不良风俗,提倡树立文明节俭新风。
(一)严禁党员干部在乔迁新居、子女升学、过生日、老人祝寿等喜庆事宜中请客送礼,大操大办。
(二)严禁设立账房、账桌;(三)严禁以任何形式邀请亲属以外的人员组织、参与、参加婚嫁活动和喜宴;严禁组织、参与、参加亲属以外人员的婚嫁活动和喜宴;(四)严禁燃放大型烟花爆竹;(五)严禁聘请鼓乐队及在酒店门口、路边搭建充气拱门;(六)严禁改变时间、地点以其他名义等变通方式违规宴请;(七)严禁动用公车,租借车辆一律不准超过6辆;(八)严禁收受亲属以外任何单位和个人的礼金礼品;(九)严禁由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应由本人承担的操办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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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xxxx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营造清正廉洁的机关风气,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实施办法》和《xxxxx国家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对象、事由
操办婚丧喜庆对象为全局公职人员。
事由为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的婚丧嫁娶、庆生祝寿、生病住院、乔迁新居、子女出生、升学留学等事宜。
二、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不得违反以下规定:
(一)除婚礼、葬礼外,其他喜庆事宜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3桌(按10
人/桌标准);
(二)操办婚礼时,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xx桌,婚嫁双方同地合办婚宴的,宴请人数不得超过xx桌,婚礼车队规模不得超过8辆;
(三)葬礼应从简办理,殡葬车队应从严控制规模;(四)不准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与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财物;
(五)不准动用公车、公物等公共资源和设施;
(六)不准组织、邀请国家公职人员在公务时间参与休闲娱乐活动;
(七)不准以同一事由分批次、多地点等化整为零的方式变相大操大办;
(八)不准有其他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的行为。
三、参加婚丧喜庆等事宜人员不得违反以下规定:(一)不准用公款送礼;
(二)不准违规使用公车、公物等公共资源和设施;(三)不准在公务时间参与休闲娱乐活动;
(四)不准影响正常的公务活动和工作秩序;
(五)不准有其他违反廉洁自律相关规定的行为。
四、操办婚丧、寿庆的申请报告
操办允许的婚丧喜庆事宜,坚持按规定的内容、程序和方式向组织如实报告。
报告方式:操办婚嫁寿庆事宜提前15天填写《xxxxxxxxxx操办婚庆寿庆事宜报告表》,经批准后方可操办;操办丧事应操办完毕后15天内填写《xxxxxxxxx操办丧事报告表》。
五、操办允许的婚丧、寿庆活动中必须做到七不准一不准不按规定程序报告、不如实报告或报告后未获批准而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二不准本人或授意他人向非允许请客对象打电话、发短信、发请贴;
三不准超过规定桌数、超过规定对象范围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四不准以私人名义用公款(物)送礼或用公款支付应由本人(家庭)承担的费用;
五不准收受不允许请客对象的礼金、礼品或者其他财物;六不准影响正常公务活动、工作秩序和交通秩序;七不准接受邀请参加《xxxxxxx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允许操办事项以外的其它喜庆活动。
六、操办婚丧寿庆事宜的督促检查
纪检组、监察室每季度对各单位的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行一次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找其操办对象谈话、宣传政策、告知规定并将情况向党组汇报,及时制止问题的发生。
七、违反规定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处理
如有违反《xxxxxxx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暂行规定》情形,给予相应的组织纪律处理、情节严重的承担法律责任,对违反规定收受的礼金、支付凭证礼品按规定及时清退。
违反规定的对象在年终目标管理考评中实行一票否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