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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选择题1、在下列法律部门中,与国际商法关系最密切的是( A)。

A、国际私法2、下列属于民商合一立法模式主张的理由是( B)。

B、民事主体的普遍商化3、其本国的商法典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对本国的商法影响较大,这个国家是( D)。

D、美国1、一般来说,公司的组织机构主要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监事会等,其中属于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的是(D)。

D、股东会2、由于股东所持的股份类别不一样,同一类别股东召开的这种会议,在法国称为(D )。

D、类别股东会议3、股东对股东大会的提案,可以行使表决权,表决权的形式是基于股东(B)。

B、持有的股票份额4、能够成为董事的是(B )。

B、限制行为能力的自然人5、在公司经营过程中,出现了公司无需继续存在的必要事由,此时,经股东会决议可以终止公司,这种是(D )。

D、破产解散1、下列不是英美法系中代理权产生依据的有(A)A、意定/委托2、有关无权代理的后果的说法不正确的是(C)C、相对人有追认权3、有关表见代理的说法不正确的是(D )D、表见代理是有权代理4、英美法律未披露本人的代理人与大陆法系的间接代理类似,其主要区别是(A )。

A、本人享有介入权,无需代理人移转权利5、《国际货物销售代理公约》适用的货物代理必须具有国际性,判定标准是(C )。

C、当事人的营业地1、《公约》按照特定物和非特定物分别规定货物的交货地点为(A )A、,卖方营业地B、特定物所在地C、承运人所在地D、买方营业地5、非根本性违约不能采取的救济方式是(B )B、宣告合同无效1、无需提示承兑的汇票是( C)C、见票即付的汇票2、背书为( B)。

B、附属票据行为3、依票据法原理,票据被称为无因证券,其含义是指( C)。

C、占有票据既能行驶票据权利,不问占有原因和资金关系4、汇票的“背书不可分割性”意味着(C)。

C、须将汇票上的全部金额同时转让给同一人3、最早产生产品责任判例的国家是(C )。

C、英国2、下列规则中不属于关于海上货物运输的三大国际公约的是(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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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复习资料1.国际商法的渊源是指国际商法产生的依据及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三个方面:国际商事条约,国际商事惯例和各国商事立法。

2.英美法系又称普通法系,传统上以基于以往判决的判例而逐步形成的一种在全国普遍使用的法律为主,分为普通法和平衡法两部分。

其形成于英国,主要代表国家有英国,美国,其他国家还有加拿大,澳大利亚,马来西亚,爱尔兰,新加坡,巴基斯坦登。

3.个人企业的特征:(可能为简答题)(1)个人企业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

(2)个人企业的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从法律性质上而言,个人企业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它的财产与出资人的个人财产想混同。

4.合伙的概念: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为经营共同事业,共同投资,共享利润及共担风险而组成的企业。

5.普通合伙企业的特征:(1)合伙企业由各合伙人组成。

(2)合伙建立在合伙协议基础之上。

(3)合伙人有权平等的享有合伙的收益以及参加管理合伙事务的平等权利,每个合伙人均有权对外代表合伙企业从事合伙的正常业务活动,但合伙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4)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5)合伙企业一般不具有法人资格,不能对外独立承担责任。

6.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以合伙企业财产清偿合伙企业的债务时,其不足部分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担。

7.新合伙人与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等责任。

根据我国合伙法规定,新合伙人对入伙前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8.有限合伙:是指至少一名普通合伙人和至少一名有限合伙人组成的企业,其中普通合伙人负责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组织,并对合伙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有限合伙人不参加合伙业务的经营,不对外代表合伙组织,只按一定比例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且仅以出资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9.因此总结和归纳其含义和相关解释,公司是指依据公司法的规定成立的,以营利为目的企业法人。

10.公司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国际商法 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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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复习资料(章节:一、二、三、四、五、七)名词解释5×2′判断题10×1′简答题7×5′论述题3×15′一、名词解释代理:指代理人按照被代理人的授权或法律的规定,代表被代理人同第三人订立合同或为其他的法律行为,由此而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直接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

国际商事代理:指代理人为取得佣金,依被代理人的授权,为被代理人的利益与第三人为商行为,由此在具有国际因素的被代理人、代理人及第三人之间产生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制度。

意定代理:指代理人根据被代理人的授权而产生的代理。

法定代理:指被代理人于法律上或事实上不能为法律行为时,按照法律直接规定由他人代为进行法律行为的代理。

直接代理: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代理人的身份,即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的行为。

间接代理:指代理人以自己的名义,但是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而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日后再将其权利与义务通过另外一个合同让与被代理人的代理行为。

显名代理:指代理人在订约时不但表明了自己的代理身份,而且还表明了被代理人的身份或姓名、商号。

隐名代理:指代理人在订约时只披露代理关系的存在,没有披露被代理人的姓名或商号。

无权代理:指欠缺代理权的人所作的代理行为。

表见代理:属于无权代理,指代理人并不具有本人的明示或默示授权,但因本人的言行使第三人有合理根据认为存在授权,则该代理人有关行为的法律后果由本人承担的代理。

合同:是当事人之间意思表示一致的结果,指有关当事人确定,变更或消灭相互权利与义务关系的协议。

要约:又称发盘或发价,是一方当事人向对方提出愿意根据一定的条件与对方订立合同,并且包含了一旦该要约被对方承诺时就对提出邀约的一方产生约束力的意思表示。

承诺:指受要约人根据要约规定的方式,对要约的内容加以同意的一种意思表示。

实质是对要约表示同意。

免除:指债权人免除债务人的债务,即债权人放弃债权,从而消灭合同关系及其他债之关系的单方面行为。

国际商法打印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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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老师PPT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人单独投资兴办,企业财产完全归投资人个人所有及经营管理,同时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

包括国内公民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以及由外商单独出资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

独资企业的特征:1)独资企业由一名投资人单独出资设立2)独资企业由投资人对企业享有完全的控制与支配权利3)独资企业是非法人型企业,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独资企业出资——出资数额未作限制。

可以是货币出资,也可以是实物、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

可以是个人财产出资,也可以是家庭财产出资,以家庭财产出资的,应当在申请书上注明独资企业清偿——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

个人独资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5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合伙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为经营共同事业,以合伙协议约定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商事组织。

在我国,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的特征:1)合伙企业的设立基础是合伙人之间的合伙协议;2)合伙企业是人合性质的商事组织;3)合伙企业由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4)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一般承担无限连带责任5)合伙企业一般不具有法人资格合伙企业的清算--清算财产的支付顺序:1)清算费用:如管理合伙企业财产的费用、处分合伙企业财产的费用、清算过程中的其他费用2)清偿支出:①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②所欠税款;③清偿债务3)分配财产:按约定;协商确定;按出资比例;平均分配。

商事主体的类型特点与区别—百度文库资料商事组织是指依法成立,具有一定规模,能以自己的名义从事营利活动的经济组织。

商事组织主要有个人企业、合伙企业和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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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复习资料国际商法复习资料第一章法的渊源是指法的创制形式和法的表现形式。

国际商法的两大渊源:国际法规范、国内法规范。

国际商法:是指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1.国际商事条约:国家缔结的有关国际商业和贸易的国际条约2.国际商事惯例:在长期的国际商事活动中形成的并被普遍接受和遵循的习惯性规范。

三个条件:①具有确定的内容,具体包含了确定参加国际商事活动的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规则;②它已成为国际长期商事活动中反复使用的习惯;③它是各国普遍承认具有约束力的通例(一)大陆法系:1、大陆法系的概念:法典法系、民法法系、罗马法系。

它是在罗马法的原则和形式的基础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法律体系。

2、大陆法系的分布范围:以德国和法国为代表。

(瑞士、意大利、奥地利、比利时、卢森堡、荷兰、西班牙、葡萄牙、挪威、瑞典、丹麦、芬兰、冰岛等)3.大陆法系的渊源法律成文法是大陆法的重要渊源习惯习惯是渊源之一4.大陆法系的特征(1)在法律渊源上,很大程度上受罗马法影响。

(2)强调成文法的作用。

(3)法官没有立法权,要遵从法律明文规定办案。

(4)在审判方式上,一般采用“纠问式“的诉讼方式(职权主义)。

(5)在法律的推理形式和方法上,采取演绎法。

成文法:又称制定法,它是国家立法机构依照律法程序制定,并经一定形式公布施行的条文形式的法律。

在法律结构上强调系统化、条理化、法典化、逻辑性。

(二)英美法系1、英美法系的概念:又称普通法,是以英国中世纪形成的普通法为基础发展起来,以后扩展到美国及其他过去曾受英国殖民统治的国家和地区的西方国家法律的总称。

2、英美法系的分布范围:普通法系形成于英国,以后扩展到美国及过去曾受英国殖民地统治的国家和地区,主要包括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爱尔兰、印度、巴基斯坦、马来西亚和新加坡,中国香港。

(南非、斯里兰卡、菲律宾——混合)(联合王国的苏格兰、美国的路易斯安娜州和加拿大的魁北克属于大陆法系。

国际商法期末复习题及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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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国际商法导论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法律最重要的渊源是()A.制定法B.立法解释C.判例D.司法解释2、下列国家中,属于普通法体系的有( )。

A.新西兰B.比利时C.荷兰 D.瑞士3、英国的普通法来源于( )。

A.成文法B.判例法C.衡平法 D.普通法4、大陆法的主要特点是( )。

A.法典化B.受罗马法影响小C.先例约束力原则 D.民商合一5、判例在法律上和理论上不被认为是法律的渊源的国家是( )。

A.英国B.美国C.德国D、香港6、大陆法各国都把全部法律分为公法和私法两大部分,这种分类法最早是由( )提出来的。

A.法国法学家B.罗马法学家C.德国法学家D、美国法学家7、英国法的主要渊源是()A、学理B、判例法C、成文法D、习惯8、英国法的主要特点是( )A、法典化B、条理化C、逻辑性D、二元性9、普通法来源于( )A、成文法B、习惯法C、衡平法D、判例法10、中国法律最重要的渊源是( )A、判例法B、成文法C、宪法D、习惯法11、大陆法系国家最主要的法律渊源是()A、成文法B、判例法C、习惯法D、国际法12、大陆法的结构特点之一是把全部法律分为( )A、普通法及平衡法B、实体法及程序法C、国内法及国际法D、公法及私法二、多项选择题1、传统的商法主要包括( )。

A.公司法B.票据法C.海商法D.保险法E.产品责任法2、下列国家中,属于大陆法系的是( )。

A.法国B.加拿大C.美国 D.英国 E.意大利3、大陆法中的公法包括( )。

A.民法B.宪法C.行政法D.刑法E.诉讼法4、大陆法的渊源主要有( )。

A.法律B.法理C.习惯D.判例E.法典5、普通法及衡平法的主要区别有()A.救济方法不同B.诉讼程序不同C、法院的组织系统不同D.法律术语不同E.管辖权不同6、在国际上从事国际商事交易的主体基本上是( )A、国家B、企业C、公司D、国际机构E、国际组织7、传统的商法主要包括( )A、公司法B、票据法C、海商法D、保险法E、商行为法8、下列国家中,属于大陆法系的是( )A、法国B、德国C、印度D、意大利E、比利时三、判断题1、在“国际商法”这一概念中,“国际”一词的含义是指“跨越国界”的意思,即指所调整商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涉外的民事关系。

国际商法复习资料08-12).doc123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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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复习资料08-12).doc12345(1)国际商法复习资料(08年12月)题目客观题30分主观题70分题型名词解释20%单选20%多选10%简答题20%案例分析30%一、名词解释1、国际商法2、国际商事惯例3、大陆法系4、提存5、混同6、品质担保义务7、公司章程8、股份有限公司9、法定资本制10、提单11、开证申请人12、信用证13、产品责任法14、疏忽责任15、担保责任16、严格责任17、或裁或审制度18、仲裁协议19、共同海损20、单独海损二、单选题1、各国法上对违约责任构成要件一致规定下来的一个要件是:()A.违约行为B.过错C.损害事实D.因果关系2、为吸引对方向自己订货而发出的商品目录单、报价单以及一般的商业广告,是()。

A.要约B.反要约C.要约邀请D.新要约3、《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卖方承担义务最大的术语是()。

A.CIF B.CIP C.DDP D.DDU4、《200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中,卖方承担义务最小的术语是()。

A.CIFB.FOBC.DAFD.EXW5、《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仅适用于()。

A.营业地分处不同缔约国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B.具有不同国家国籍的当事人之间的货物买卖C.船舶、飞机、气垫船的买卖D.卖方提供劳务或其他服务的买卖6、《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只对()予以规范。

A.合同的效力B.合同的成立C.合同对货物所有权的影响D.货物对人身造成伤亡引起的产品责任7、我某进出口公司于1999年1月15日用电报向外国一公司发盘,要求在20日复到我公司有效。

1月18日上午9:00,我公司同时收到外国公司表示接受和撤回接受的电传。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的规定,此接受()。

A.可以撤回B.不可以撤回,必须与我公司签订合同C.经我公司同意方可撤回D.视为撤销8、我国参加的有关国际运输方面的国际公约是()A.《海牙规则》B.《汉堡规则》C .《国际铁路货物联合运输协定》(国际货协)D.《关于铁路货物运输的国际公约》(国际货约)9、《海牙规则》实行的承运人责任制是()。

国际商法,期末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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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复习要点说明:前面带有“!”考的可能性很大,带有“无,不用背”的可以略过。

第一章导论1.国际商法的基本概念国际商法是调整跨越国界的商事关系以及与此有关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国际商事可分为三类:(1)货物贸易;(2)国际技术转让与知识产权许可贸易;(3)外国直接投资国际商法的主体:(1)参加国际商事活动的国际组织;(2)不同国家的公司、企业和个人国际商法的客体:(1)不同国家之间的商事关系;(2)营业地跨越国界的公司、企业、个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的商事关系;(3)各国在管理对外商事活动过程中同公司、企业或个人之间发生的各种商事关系。

国际商法的内容:(1)有关调整国际货物买卖方面的法规;(2)有关管理国际商事活动方面的法规;(3)有关处理国际商事争议方面的法规。

2.国际商法的主要法律渊源主要有三个:即国际商事条约、国际商事惯例和各国有关商事的国内立法。

所谓国际条约,是指国家间所缔结的以国际法为准则的国际书面协定。

所谓国际商事惯例,是指在国际商事的交往中,由于长期地反复的国际实践而逐渐形成的并受到较普遍遵守的一些商事原则和规则。

!4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区别:非常重要,肯定考这个题(1)救济方法不同(普通法:金钱赔偿、返还财产;衡平法:金钱赔偿、返还财产、依约履行)(2)根据普通法,即使对于有发生不法行为或违约行为之虞的情况,法院原则上也不能发出禁令预先采取防止措施;但根据衡平法,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则不设陪审团,法院可以发出禁令,预先防止不法行为或违约行为的发生。

(3)根据普通法,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须设陪审团,采取口头询问和口头答辩的方式;而根据衡平法,法院在审理案件时则不设陪审团,但需采取书面诉讼程序。

(4)原则上讲,普通法包括刑法、合同法和民事责任法等;而衡平法包括不动产、公司法、信托法、破产法和继承法等。

普通法归法院王座法庭管辖,衡平法归法院的枢密大臣法庭管辖。

(5)法律术语不同第二章第二章合同法(重点)1.要约的概念及有效要件要约是指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发出,内容十分确定,且要约人表明愿意承受要约约束的意思表示。

国际商法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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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复习资料考试题型:单选题 20题 20分多选题5题15分简答题4题 25分案例题 2题40分公司法案例25分CH11、国际商法的基本定义国际商法是指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际商事的界定传统国际商事:货物贸易(运输、保险、票据、仲裁等)现代国际商事:货物贸易、技术贸易、服务贸易、国际投融资、国际租赁、国际合作制造等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关系(1)国际商事主体(商主体,包括商个人、商法人和商合伙)(2)国际商事行为(商行为)(3)国际商事争议解决2、国际商法的渊源(1)国际条约(最基本的)实体法规则:1974年的《国际货物买卖时效公约》,1978年《联合国海上运输公约》(汉堡规则),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1976年《国际贸易法律委员会仲裁规则1978年《关于国际技术转让行动守则》,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1983年《国际货物销售代理公约》冲突法规则:《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法律公约》、《产品责任适用法律公约》 (2)国际惯例《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INCOTERMS)》《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华沙-牛津规则》美国《国际贸易定义》注:成文法代表立法机关(议会)的法律,普通法主要代表审判机关(法官)的法律(判例法)。

传统意义上的公法指宪法、行政法、刑法以及诉讼法;私法主要是指民法和商法。

CH21、要约、承诺成立的条件(1)要约的有效条件要约必须表明要约人愿意按照要约中所提出的条件同对方订立合同的意旨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肯定要约必须向特定人发出要约必须传达到受要约人才能生效(2)我国合同法规定的要约邀请(第15条):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悬赏广告、商业广告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3)要约是否可以撤销英美法认为,要约原则上对要约人没有约束力,要约人在受要约人对要约作出承诺之前,随时可以撤销要约。

德国法认为,要约原则上对要约人具有拘束力,除非要约人在要约中注明了不受约束的词句,要约人必须受其要约的约束,不得撤销要约。

国际商法期末复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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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国际商法导论1*国际商法的概念和特征(1)国际商法(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aw)的概念冯大同等定义:国际商法是调整国际商事交易和商事组织的各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邹建华等定义:国际商法是调整跨越国界的商事关系以及与此有关的其他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它所调整的商事关系不仅包括国家之间、国际组识之间的商事关系,而且还包括不同国家的公司、企业、个人之间的商事关系。

(2)国际商法的特征1)国际商法源于传统商法,但其调整对象和范围比后者更为广泛。

2)国际商法中的“国际”不是指“国家与国家之间”,而是指“跨越国界”。

3)国际商法的性质属于跨国私法。

4)国际商法主要是实体法。

2国际商法的历史沿革1、商法的产生:分阶段(1)萌芽:1)原因:商品经济的产生和发展2)萌芽:古代罗马法中(2)产生:商人习惯法:近代欧洲各国商法的来源,十一世纪威尼斯1)内容:2)特征:跨国性和民间性2、发展阶段:17世纪---二战国内法化(1)大陆法系1)法、德、日:民商分立吸收2)瑞士、荷兰、意大利:民商合一吸收(2)英美法系:英国普通法判例吸收商人习惯法18世纪中叶:大法官曼斯菲尔特3、新发展:二战后(1)特点:商法的国际性和统一性得到恢复(2)原因:1)经济的国际化;2)国际贸易惯例的普遍化;3)国际组织的推动。

3国际商法的渊源1、国际商事条约(1)含义(2)分类(3)重要的国际商事条约:2、国际商事惯例(1)含义(2)性质地位作用(3)重要的国际贸易惯例:3、各国有关商事的国内立法41*西方两大法系的别称、特点和趋势(1)大陆法系又称罗马法系、民法法系(Civil Law System)、成文法系,是指以罗马法为基础,以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为典型代表,包括许多模仿它们而制定的其他国家的法律的总称。

大陆法系的主要特点:①法律的成文化,在法律结构上强调系统化、条理化、法典化和逻辑性;②其法律渊源以成文法为主;③法院的组织层次基本相同,各国除普通法院外,还同时存在一些专门法院,如商事法院、亲属法院、劳动法院等。

《国际商法》课程复习资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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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课程复习资料Review materials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aw CurriculumScoreFill in the blanks1,the legal classification of commercial organizations is mainly classified according to the property responsibility situation of commercial organizations・2,the company must implement the strict "capital three principles", that is, the principle of capital determination, the principle of capital maintenance and the principle of capital invarianee.3,the so-called Yueyin, refers to the parties through the contract to achieve the most direct and close goa1.4,the pledge right takes the movable property and the power as the object, and takes the object transfer possession・5,according to the provisions of the German "Civil Code", as long as the buyer to terminate the contract and claim damages in the hanging, but not parallel; and France, Jap a n and other countries that the provisions of this law both in paralle1.6,one of the characteristics of agency by estoppel is that the apparent agency act must be legal or lega1.7,it is generally accepted that bills should include bills ofexchange, promissory notes and cheques.8,the liner after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contract, the carrier will take over the shipment or the shipper of the goods, and relying on the transport requirements according to the bill of lading, so also known as the liner shipping contract of the contract of carriage・9,The charter party can be divided into time charter party, bareboat charter party and voyage charter party・10,the most important influence on the formation and development of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aw is the common law system and the continental law system.ScoreTwo. Questions and answers1,individual proprietorship enterprises should have what conditions?1,the investor is a natural person2,there is a legitimate business name3,investors have to declare contributions4, a fixed place for production and operation and the necessary conditions for the operation of leftovers5,there is a need for practitioners2,when we become parties to the Convention, what are the specific contents of the two major reservations proposed?1,about the reservation of contract form・ The eleventh article of the Convention provides that a sales contract is not required to be entered into in writing or in writing, nor is it subject to other conditions in form・ For the sake of the safety of the transaction, our country only acknowledges that the contract of international sale of goods in written form is valid・2,about the retention of the scope of use・ The Convention seeks to unify the international law on the sale of goods, so as to expand the scope of the Convention as far as possible・ The provisions of the first clause of the first paragraph contain two elements: 1 ............ As for the latter item, our country has put forward the reservation that our country only acknowledgesthat the contract between the Chinese commercial subject and the commercial subject of the contracting state is applicable to the convention, ..............3,the stock according to different standards, from different angles can be divided into what kinds?1,according to whether the name recorded on the stock, can be divided into registered shares and bearer shares・2,depending on whether the amount is stated in the stock, the shares may be divided into shares with par value and shareswithout par value・3,according to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shareholders and thesize of the risk, can be divided into ordinary shares and preferred shares, or special stock・4.what are the requirements for the establishment of the offer?1,the offer means the meaning of a particular person2,the counterpart of the offer is generally a specific person3,the offer must be made for the purpose of concluding the contract4,the content of the offer must be specific and definite5,what are the forms of breach and remedies for breach of contract?Form: 1, refuse to fulfill 2, can not fulfill 3, improper performance of 4, delay the performance of 5, incomplete performanceRelief measures: 1, the actual performance of 2, damages 3, ban 4,the lifting of the contract5,the exercise of statutory or contractual security rightsScoreThree・ Discussion questionsPlease specify the basic principles of the internationalcommercial contract law1,the principle of Party autonomy ..........2,the principle of good faith and fairness ...........3,the contract has the principle of legal binding ............4,the contract must abide by the principle of compulsorylaw .......Four, case questions1, high school student Zhao, 16 years old, height 175 centimeters, but the appearance is mature, like twenty-seven, eight years old・Zhao to buy a motorcycle, to a set of rooms in the home to sell to raise money Car Buying・ The trustee understand Lee, and Lee signed a purchase contract, Lee paid 50 thousand yuan deposit, the two sides went to the housing management for housing property transfer procedures・ Zhao father found the matter, the prosecution to the court・Test analysis: is the housing sale contract valid? Please explain the reason.(1)the contract for the sale of the house is invalid・(2)because of the fact that Zhao, one of the parties, has reached the age of 16, he does not use his own labour as a source of livelihood and is a person who limits his ability to do so. Those who restrict their conduct can not handie serious civil actions・Housing sales are a major civil action, Zhao does not have the capacity for civil rights, no right to dispose of housing property rights・ The contract is invalid because the qualification of the contracting party is unqualified・2, China,s a company and the United States B company entered into an international contract for the sale of goods・ Contract: a company for saleA group of timber toB company, the way of performance is: a company in July on the shipment of timber from Jilin by rail to Dalian, and then shipped from Dalian to New York, the United States, the company pay the corresponding price・ But in July, a company did not perform・ In August 3rd, company B notification of a company, the number of timber should be shipped before August20th at the latest・ In August 10th, a company under this batch of wood to railway transport to Dalian・ However, the shipment was lost by 80% during the shipment from Dalian to New York. The dispute aris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over the unknown risk of loss of the goods・ B company believes that a company did not meet the breach of contract in July prior to, should bear the responsibility for damages・ The contract has terminated due to the failure of a company to fulfill its obligations on time, so the risk of loss of the goods should be borne by a company.Q: (1) does the B company have the right to claim a company for damages? Why?(2)what is the view of the company that the contract in this case has been terminated due to the breach of a company,s contract? Why?(3)who should bear the risk of loss of goods in this case? Why?1,have the right・ Because a company has delayed the performance of the contract, constitutes a breach of contract・2,Incorrecto According to the provisions of 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Contracts for the sale of goods, if the seller fails to fulfill its obligations in the contract within the stipulated time, it can give the seller provides a reasonable extra time, during this time, the buyer can not take remedies in conflict with this・To fulfill their obligations in the case that the seller can in the buyer 〃no later than August 20th〃within a reasonable period of time ・ The contract is still valid・3 by the buyer・ According to the provisions of 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on the contract for the sale of goods contract, double on risk do not have an agreement, if it involves the transport of goods, the goods delivered to the first carrier to contractdelivery according to the buyer, the risk is transferred to the buyer・ In this case, the risk has been transferred to the buyer when the goods are delivered by rai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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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复习资料一、单项选择题1. 依照英国法,下列各项中会使合同无效的是(0 )A. 一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的错误B. 一方当事人判断上的错误C. 一方当事人对自己履约能力的估计错课D.在认定当事人上发生错谋2. 依照法国法,合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是(A )A.过失责任原则 B.无过失责任原则 C.结果责任原则 D.公平责任原则3. 关于普通法与衡平法的区别,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A 、两者的救济方法不同,前者主要采取金钱赔偿的方法,后者以采取返还财产作为主要的 7. 依照我国《合同法》,适用诉讼时效期间为4年的合同是(A ) 10. 根据屮国公司法决定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是()A.股东会的职权B.董事会的职权C.监事会的职权 11. 下列不是代理人对本人的义务有()A.收取代理佣金B.向木人申报帐目C.不得泄露本人的商业秘密D.忠实诚信地履行代理职责12. 英国法律规定执票人行使追索权的期限为()A. 1年 B.2年 C. 3年 D. 6年13. 依大陆法,合伙人Z 间如对任何一个合伙人的权利有所限制,不得用以对抗()o C 、恶意第三人 D 、知情第三人的代理人B. 必须是金钱,H 其数额可不确定 D.不必是金钱,没有条件限制15. 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见票时或在指定的日期无条件地支付确定的金额给受款人或 持票人的票据是()A .汇票 B .本栗 C.支票 D.允诺式的票据16. 孙、李、陈三人共同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设立蓝天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该公司注册资 本分为3000万股,每股1元人民币。

孙、李、陈三人分别持冇1000万元股,该公司运营中 的债务应由()A.孙、李、陈三股东共同承担B.公司以注册资本为限承担C. 公司与股东共同承担D.公司以其全部资产承担17. 根据屮国札I 关法律规定,以下属于有限责任公司而不属于合伙企业的特点是() A.以营利为目的 B.具有法人资格C.有独立的名称D.可以独立对外签订合同 18. 美国公司甲给中国公司乙发盘:“供应500台汽车,每台CFR 上海3800美元,合同订立 后救济方法C 、法院的组织系统冇所不同4.大陆法系是以() 日耳曼法F 列国际公约中, 《海牙规则》 B 、两者的诉讼程序不同 D 、两者在司法活动中使用的法律术语不同 A 、 5. A. 6. 为基础发展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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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复习资料国际商法复习资料一、名词解释:1、国际商法:指调整国际商事关系的统一实体规范的总称。

2、根本违约:公约第25条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致实质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

3、推定全损:指货物发生保险事故后,实际全损已经被认为不可避免,或者为避免发生实际全损所需支付的费用与继续将货物运抵目的地的费用之和超过保险价值的。

4、共同海损:指船舶、货物遭到共同危险,船方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和合理地作出的特别牺牲,或支出的特别费用。

5、代位权:发生保险事故造成损失后,保险人应及时向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赔偿。

货物发生承保范围内的损失如果是由第三人造成的,被保险人向第三人要求赔偿的权利,自保险人支付赔偿之日起,相应转移给保险人。

保险人取得的这种权利即为代位权。

6、委付:在货物发生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要求保险人按照全部损失赔偿的,应当将货物委付给保险人,即要求把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保险人,并请求保险人支付全部保险金额。

7、一切险一切险的责任范围,除包括平安险和水渍险的责任外,还包括货物在运输途中由于外来原因所造成的全部或部分损失。

所谓外来原因,指由一般附加险所承保的责任。

8、一般附加险一般附加险包括11种风险: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短量险,混杂、沾污险,渗漏险,碰损破碎险,串味险,受潮受热险,钩损险,包装破裂险,锈损险。

投保人可以在投保平安险或水渍险之后,投保上述11种风险中的一种或数种。

但如果投保了一切险,则同时包括了上述11种风险。

9、信用证(L/C):是银行根据买方的请求,开始卖方的一种书面凭证,依据该证,银行保证在卖方提交符合该证所规定的单据时向卖方支付货款。

10、付款交单(D/P):是指卖方的交单以买方付清货款为条件,即卖方在委托银行向买方收款时,只是银行只有在买方付清货款后,才能向买方交出货运单据。

11、承兑交单(D/A):是指卖方的交单以买方承兑汇票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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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复习资料一、名词解释1、表见代理表见代理: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由于本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

2、要约邀请要约邀请也称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3、备用信用证指开证行根据开证申请人(债务人)的请求对受益人(债权人)开出的承诺承担某项义务的凭证。

4、国际商事惯例国际商事惯例,指从事国际商事交易的商人们在商业实践中所自发形成的为交易当事人所承认并惯常遵守的不成文规则或程序。

5、共同海损指船舶、货物遭到共同危险、船方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和合理地作出的特别牺牲或支出的特别费用。

对于共同海损的牺牲或费用以及保险标的物应承担的共同海损分摊,保险公司都负责赔偿。

6、格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

7、汇票的承兑承兑是远期汇票的付款人明确表示接受出票人的指示,承担付款义务的行为。

承兑对于付款人来说就是承诺了付款责任,要对票据的文义负责,并且承兑人一旦签字就不得拒绝付款。

承兑的作用在于确定付款人对汇票金额的付款义务。

二、简答题1、简要叙述国际商法的基本原则。

(1)全球性原则(2)国家经济主权原则(3)平等双赢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安全原则(6)发展原则2、简述一项有效的要约须具备的条件。

(1)要约人必须明确表明愿意按照要约的内容与对方订立合同;(2)要约的内容必须明确、肯定、即应该包括拟将签订的合同的主要条件。

(3) 要约原则上应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的特定的受要约人发出,除非要约人有明确相反的意思表示。

(4)要约必须送达要约人才能生效(大陆法系国家的看法,英美法系国家认为必须受要约人做出承诺,才算是要约的生效。

)3、简述《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规定的买方和卖方的义务卖方的义务:①交付货物②提交有关货物的单据③品质担保义务④卖方对货物的权利担保义务买方的义务:①支付价款②收取货物4、简要回答什么海上保险委付,其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货物发生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要求人要求保险人按照全部损失赔偿的,应当将货物委付给保险人,即要求把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保险人,并请求保险人支付全部保险金额的法律行为。

条件:(1) 被保险人应在约定或者法定时间内,向保险人作出委付的意思表示,即委付通知。

(2) 委付不得附带条件。

(3) 委付应及于保险标的的全部。

(4) 委付非单独行为,须经保险人书面承诺接受才能生效。

5、简述汇票与本票、支票的主要区别(1)汇票和支票有三个基本当事人,即出票人、付款人、收款人;而本票只有出票人(付款人和出票人为同一个人)和收款人两个基本当事人。

(2)支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必须先有资金关系,才能签发支票;汇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之间不必先有资金关系;本票的出票人与付款人为同一个人,不存在所谓的资金关系。

(3)支票和本票的主债务人是出票人,而汇票的主债务人,在承兑前是出票人,在承兑后是承兑人。

(4)远期汇票需要承兑,支票一般为即期无需承兑,本票也无需承兑。

(5)汇票的出票人担保承兑付款,若另有承兑人,由承兑人担保付款;支票出票人担保支票付款;本票的出票人自负付款责任。

(6)支票、本票持有人只对出票人有追索权,而汇票持有人在票据的效期内,对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都有追索权。

(7)汇票有复本,而本票、支票则没有。

(8)支票、本票没有拒绝承兑证书,而汇票则有。

6、简述《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中规定的卖方违约时的救济方法。

实际履行给予履行宽限期接受卖方的主动补救解除合同减价部分货物不符时提前、超量交货时损害赔偿三、案例分析题1、中国某进出口公司与美国商人签订一份出口玉米合同,由中方负责货物运输和保险事宜。

为此,中方与上海某轮船公司A签订运输合同租用“扬武”号班轮的一个舱位。

1997年7月26日,中方将货物在张家港装船。

随后,中方向中国某保险公司B投保海上运输货物保险。

货轮在海上航行途中遭遇风险,使货物受损。

[问题](1)如果卖方公司投保的是平安险,而货物遭受部分损失是由于轮船在海上遭遇台风,那么卖方公司是否可从B处取得赔偿?为什么?(2)如果卖方公司投保的是一切险,而货物受损是由于货轮船员罢工,货轮滞留中途港,致使玉米变质,那么卖方能否从B处取得赔偿?为什么?(4分)(3)如果发生的风险是由于承运人的过错引起的并且属于承保范围的风险,B赔偿了损失后,卖方公司能否再向A公司索赔?为什么?答:(1)中国某进出口公司不能向保险公司B提出赔偿请求的,因为平安险对货物因自然灾害造成的部分损失不予赔偿。

货轮在海上航行途中遭遇台风,使货物受部分损失是因自然灾害引起的单独海损,但由于卖方中国某迸出口公司投保的是平安险,保险人的保险责任范围不包括自然灾害引起的单独海损,所以卖方中国某进出口公司不能从保险公司B处获得赔偿,除非卖方已投保水渍险和一切险。

(3)不能。

保险合同是一种补偿合同,被保险人不得以保险作为牟利的手段。

保险货物的损失如果是由于第三者的过失或疏忽造成的,被保险人从倮险人处取得保险赔偿时,应当把对该第三者的损害赔偿请求权转让给保险人,由保险人代位行使被保险人的一切权利和追偿要求,而不能一方面向保险人取得保险赔款,另一方面又向有过失的第三者索赔,从而获取双倍于损失金额的收入。

2、香港A商行于10月20日来电向上海B公司发盘出售木材一批,发盘中列明各项必要条件,但未规定有效期限。

B公司于当天(20日)收到来电,经研究后,于22日上午11时整向上海电报局交发对上述发盘表示接受的电报,该电报于22日下午11时整送达香港A商行。

在此期间,因木材价格上涨,香港A商行于22日上午9时15分向香港电报局交发电报,其电文如下:“由于木材价格上涨,我10月20日电发盘撤销。

”A商行的电报于22日上午11时20分送达B公司。

试问:(1)根据有关国际贸易法律,A公司是否已成功地撤销了10月20日的发盘?为什么?(2)A公司与B公司之间是否已成立了合同?为什么?答:(1)根据有关国际贸易法律,A商行不能撤销10月20日的发盘。

(2)因为撤销通知在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后才送达受盘人,该项撤销无效。

合同已经成立。

合同成立的关键就是受要约人做出的承诺已经达到要约人。

22日下午3时20分已经送达B公司,此时合同成立。

3、1998年2月20日,我国甲公司向日本乙公司发出要约:愿以每台400美元的价格按照CIF天津价格条件购买电冰箱3000台,总价值2000万美元。

1998年2月22日,日本乙公司接到我国甲公司发出的要约,2月23日,日本乙公司将3000台电冰箱交给日本环球货运公司装船运输,但日本环球货运公司发现其中有500台电冰箱包装破损,准备签发不清洁提单。

但日本乙公司为从日本环球货运公司处拿到清洁提单,在其签发提单前,向日本环球货运公司出具了承担赔偿责任的保函,承运人日本环球货运公司遂给乙公司签发了清洁提单。

乙公司持清洁提单按信用证结汇,中国甲公司于1999年3月I日收到货物,发现500台电冰箱有严重质量问题,于是向承运人日本环球货运公司索赔。

[问题](1)承运人应否承担责任?并简要分析。

(2)如果甲公司向乙公司索赔,你认为索赔能否成立?为什么?答:(1)承运人应当承担责任。

因为承运人和收货人的关系依提单确定,清洁提单项下的货物因包装破损,说明损失是承运人没有尽到良好的管货义务造成的,说明了承运人没有尽到合同项下的最低责任,承运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甲公司直接向乙公司索赔不能成立。

因为乙公司取得的是清洁提单,说明包装破造成的货损原因不在乙公司。

[解析]承运人是否应承担责任,取决于承运人和收货人的法律关系。

二者的关系由提单来确定。

承运人签发清洁提单,说明货物表面状况良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以下简称《海商法》),清洁提单是承运人已经按照提单所载状况收到货物或者货物己装船的初步证据;对于承运人向收货人提出的与提单所载状况不符的证据,不予承认。

承运人有妥善、谨慎地保管货物的义务。

货物和提单不符,承运人应当负责。

4、中国某工艺品厂与美国某贸易公司长期进行工艺品交易。

2005年3月10日,工艺品厂(以下称A厂)电告贸易公司(B厂)以CIF条件向对方出口一批工艺品,总价值30万美元。

3月15日,B 厂复电,提出降价至27万美元,A厂经研究同意B厂要求,遂于3月19日发电报通知B厂。

3月20日B厂收到电报。

随后,A厂将货物运到宁波港交由某运输公司C承运。

整批货物分别装入两个集装箱,并吊装到船上。

4月4日,承运船舶行至公海上时,由于船长的疏忽,船上发生火灾,其中一个集装箱被火烧毁,另一个完好无损。

5月初,货物运至旧金山港。

B厂拒绝接收货物,并向A 厂提出索赔,双方诉至中国某人民法院。

问:(1)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供应约》规定,该合同在何时何地成立?为什么?请分析要约和承诺。

(2)货物在海上受到损失,是否属于共同海损?为什么?(3)CIF的价格构成是什么?答:(1)A厂3月10日的电报时向美方提出了订立合同的要约。

由于美方3月15日复电并未完全同意中方的交易条件,实质性地改变合同内容,故构成新的要约。

A厂3月19日的电报同意了美方的交易条件,构成了承诺。

根据《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规定,合同与承诺到达要约人时生效,承诺到达地点为成立地点。

因此,合同于2005年3月20日成立,成立地点是美国B工厂所在地。

(2)不属于共同海损。

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受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造成的特殊牺牲及支付的特殊费用。

共同海损成立的条件有: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必须遭遇共同危险;海上危险必须是真实的;措施必须是有意的和合理的;共同海损的损失是必须的和直接的。

本案例的货物是由于船长的疏忽造成火灾而灭失,并不是因为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时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时遭到损失的。

(3)在价格构成中,通常包括3方面内容:进货成本、费用和净利润。

费用的核算最为复杂,包括国内费用和国外费用。

货价的构成因素中包括从货物的合同价格、装运港至约定目的的港的通常运费和约定的保险费5、中国出口商A(原告),于2003年5月10日与美国进口商B(被告)签订了一笔凭买方样品销售200箱,共计1400件女式衬衣的合同,规定7月20日交货。

原告A公司8月15日才交货,并且所交付的货物中有一部分的衣料与被告所提供的样品不完全相符。

被告接受了全部货物,但却仅支付了符合合同的那部分货物的款项,拒绝支付与合同不符的货物的款额。

原告提起诉讼,要求收回余款。

被告在应对原告的起诉时辩称,他有权撤销合同,解除支付余款的义务,因为一是卖方迟延交货;二是部分货物与合同不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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