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法名词解释及简述(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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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法
1证券:是指为设立或证明某种权利而制作的书面凭证,它表明证券持有人或者第三人依法有权获得证券商记载的特定权益,或者证明持券人、第三人享有某种证券上记载的权利。
2广义证券:在专用纸单或其他载体上,借助文字或图形,表彰特定民事权利的证书,包括有价证券和无价证券。
3无价证券:证券商记载的权利为非财产性质的。(入场券、车票、XX书)
4有价证券:证券上所记载的权利为财产性的,表明持券人享有按约定期限取得证券商所记载的物权或债券权利的证书。(提单、债券、票据、股票)——狭义证券
根据财产权利不同:分为商品证券、货币证券、资本证券
5商品证券:又称货物证券,证明持券人有权对一定数量的商品行使请求权的书面凭证(提单、仓单)
6货币证券:又称商业票据,是指因商品交换和买卖关系而产生,证明持券人对票面上记载的,与商品交易价值相当的一定数量货币的有请求权证券(汇票、本票、支票)
7资本证券:发行人以筹集资金为目的而发行的,记载投资人直接或间接享有投资收益和投资份额,并可以依法流通转让的权利证书,具有融资和获取收益的双重职能。(证券法调整)
8《证券法》中的“证券”:包括股票、公司债券和国务院依法认定的其他证券,以及政府债券、证券投资基金份额以及证券衍生品种。
9政府证券:政府为了筹集财政资金或建设自己,凭其信誉,采用信用方式,按照一定程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出具的债权债务凭证券。10金融证券:是指由商业银行或非银行金融机构为筹集信贷资金而向投资者发行的,承诺到期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主要包括金融债券和大额可转让定期存单。
11公司证券:公司为筹集生产所需资金而发行的有价证券,包括股票、公司债券、其他企业债券。
12上市证券:又称挂牌证券,指经证券监管机构的审查批准,在证券交易所办理注册登记后,获得资格在交易所内进行公开买卖的有价证券
13非上市证券:也成非挂牌证券、场外证券,指未在证券交易所挂牌并允许公司在场外自行发行转让的证券。
14股票:股份公司公开发行的、表示股票购买者享有的股东身份和权益,并据以获得股息和红利的可转让书面凭证。
15债券:发行人向投资人出具的,在一定时期内有按约定条件支付利息和到期归还本金的书面证明。
16投资基金凭证:指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并按投资份额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受益凭证。
17证券法:调整和规X证券发行和交易关系、证券监督管理关系以及其他与证券相关关系的法律规X的总称。
18证券发行:证券的发行人以筹集资金或者调整股权为目的,按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向社会公众出售证券并由购买者购买的法律行为。
19公开发行:发行人面向社会公众即不特定的社会投资者而为的证券发行。
20非公开发行:向少数特定的投资人进行的证券发行。
21设立发行:发行人为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而向社会投资者发行股票的行为。
22增资发行:对已成立股份有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追加资本而发行股份的发行。
23直接发行:又称自办发行,证券发行人不通过证券承销机构,自行承担风险,办理发行事宜的发行方式。
24间接发行:证券发行人委托证券承销机构发行证券,并由证券承销机构办理证券发行事宜,承担证券发行风险的行为。
25:保荐发行:针对依法采取承销方式发行的股票和可转换公司债券,或者根据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的保荐制度的其他证券,必须聘请保荐人保荐发行。
26议价发行:发行人与承销人通过协商发行条件,向公众投资者或股东发行证券的方式。
27招标发行:证券发行人与证券承销商之间以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发行条件的发行方式,常见于国债发行。
29平价发行:面值发行或等价发行,是指证券发型师的发行价格与证券面值相同的发行方式。
30溢价发行:证券发行时的发行价格是按照某一时期金融证券市场的价格,或接近于当时金融证券市场的同类证券价格所确定的证券发
行。
31折价发行:证券发行时其发行价格以低于证券指定的面额,或以贴现金额的发行方式。
32贴现是指远期汇票经承兑后,汇票持有人在汇票尚未到期前在贴现市场上转让,受让人扣除贴现息后将票款付给出让人的行为。
33证券发行审核制度:发行机构对即将进行的发行活动进行审核以毫不投资者的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的正常秩序的有关制度的总成。34:注册申报制:又称申报制或形式审查制。发行人在发行证券时,必须将依法应当公开的,与作发行证券有关的一切信息和资料,完全而准确地向政府证券主管部门呈报并申请注册,并应将信息和资料合理地制作成法律文件向社会公众公开的制度。
35:核准制:又称准则制或实质审查制。发行人拟发行证券,不仅要真是公开而且全不顾的可供认购者判断的资料,且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实质条件,证券主管机关有权对发行人提供的发行申请,进行实质性审查,并作出准予发行或上市的决定。(我国现行)
36股票发行:符合股票发行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以筹集资金为直接目的,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向社会投资人邀约出售代表一定股东权利的股票的行为。
37公司债券:公司依照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38证券的成效:证券发行人委托有证券承销资格的证券公司,通过协议方式,由证券公司代理证券发行人向社会公众投资人发行证券的
一种法律行为。在我国主要是代销和包销。
39代销:证券发行人向证券承销人提供证券,证券承销人代理证券发行人向社会投资人出售证券,由证券承销人直接与投资人发生交易,在承销期结束时,将未售出的证券全部退还给发行人的承销方式。41包销:证券公司将发行人的证券按照双方协议全部购入或者在承销期结束时,将剩余证券全部自行购入的承销方式。
42证券交易:证券合法持有人依照法定程序将证券转让给其他投资人的法律行为。
43证券交易的方式是指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证券所采取的交易方式。
44现货交易:交易当事人双方以实际拥有的证券作为交易标的并在交易后短期内进行交割的证券交易形式。
45期货交易:交易当事人通过期货合约交易进证券交易的一种形期货:交易双方不必在买卖发生的初期就交收实货,而是共同约定在未来的某一时候交收实货
46期权交易:又称选择权交易,是期货交易的一种,由期权买方向买方支付期权费后,取得是否按交易价格买进或卖出一定数量证券的选择权的一种证券交易方式。
期权:是在金融领域中将权利和义务分开进行定价,使得权利的受让人在规定时间内对于是否进行交易,行使其权利,而义务方必须履行。
47信用交易:保证金交易或垫头交易,由证券经营机构向客户借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