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风险告知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法律服务风险告知书
——第一阶段
尊敬的委托人:
任何诉讼或仲裁均存在法律风险,案件进程和案件结果可能受到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在正式进入诉讼程序前,您应确认具有承受此等法律风险之负担能力及合理预见。为维护您的合法权益,我们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向您告知第一阶段可能存在的风险,随着仲裁不断推进,我们将及时向您告知后续阶段可能存在的风险。一、关于诉讼主体的相关风险
根据贵司提供的证据资料可知,与贵司签订《服务协议》的合同相对方为上海商城上海波特曼丽嘉酒店,并非上海商城,且依据贵司提供的证据及公开信息并无法查核上海商城上海波特曼丽嘉酒店的工商主体信息。
故由此可能导致在法院立案阶段导致诉讼主体审查不通过及诉讼阶段被告方提出诉讼主体不适格等相关抗辩。
二、关于本案法律关系的相关风险
依据贵司提供的相关资料可知,贵司与合同向对方间的法律关系名为服务合同实为劳务派遣等法律关系,故依据裁判实践及相关法律,此类案件可能涉及劳务派遣资质等相关审查,否则可能导致合同效力及行政投诉、处罚等相关风险。
三、关于双方签订服务协议中的相关风险
根据贵司诉前陈述及提供的相关资料,并结合审判实践可知,《服务协议》中第4条(发票开具及服务费支付条件)、第5条(保险相关约定)、第6条(损害赔偿相关约定)、第13条(承包商提供人员的相关约定)、第14条(劳工法律相关约定)、
附件中关于乙方提供人员要求的相关约定、附件第六条(提供人员资质等相关约定)、附件第八条、附件第九条、附件第十条(用工的事前确认)、附件第十一条(款项支付流程)、附件第十四条(用工承诺)等条款可能成为/导致本案初步的诉讼风险。故请您仔细斟酌后,作出谨慎的选择,并对主张诉请及抗辩事项承担举证责任。三、关于诉讼相对方反诉及另案起诉的相关风险
结合贵司陈述及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的相关真实事项,诉讼相对方可能在本案诉讼程序启动后提出反诉或另案起诉我司,故提请贵司注意并考虑是否提起本案诉讼。
综上,我所会依据您的最终决定调整相应的诉讼请求及诉讼策略。
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与支持,我们将依法尽心尽责地维护您的合法权益,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间、时效以及与委托人约定的时间,办理委托事项。谨慎保管委托人提供的证据和其他法律文件,保守服务过程中所知悉的委托人的商业秘密或隐私。
承办律师已告知委托人上述事项,
委托人已完全了解风险告知书中所提示的全部内容。
委托人签字确认:
二〇一五年月日